合同協議是商業合作中的基礎,它對于雙方的合作關系起著關鍵的作用。這是一份經過修改和完善的合同協議樣本,希望能幫助您更好地起草。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一
住址:_________地址:城陽區王沙路333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
名字:_________年齡:_____。
性別:_________品種:_____。
寄養寵物情況:_________防疫情況:_____。
身體狀況:_________是否發情期: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由乙方臨時飼養。
寄養時間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應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及健康保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寄養寵物的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信息,以協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顧和安排寵物寄養期間的生活。
3、甲方應向乙方在寄養寵物期間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甲方必須保證和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應提前提出,與乙方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提供合理的飲食,住所及日常養護,排除可能危害寄養寵物健康的安全隱患。
(1)食物為寄養寵物提供均衡營養,以其習慣日常食物為主,輔以潔凈飲水。
(2)居住為寄養的寵物提供陽光充足、通風良好的居住環境,并保證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及充足的運動量。
(3)衛生清潔為寄養的寵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證體表衛生。
(4)信息反饋定期向甲方提供寄養寵物信息。
(5)在必要時為寄養寵物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遇結石、產科、泌尿科、心血管、神經、烈性的傳染病(例如犬瘟、細小病毒)等重大疾病,乙方不承擔醫療費用。
2、乙方在簽定委托寄養協議前,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關于委托寄養動物包括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在內真實的情況,甲方提供不實的寵物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負有責任。
3、如寄養期間寵物出現丟失或意外死亡,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法:
1、寄養期間寄養費___元∕日,甲方承擔防疫,驅蟲費,洗澡費用,美容費用。
2、甲方需先交寄養押金金額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合計_____元。
3、寄養期滿甲方未能領回寵物,乙方將寬限5日,寬限期內按正常寄養收費。寬限期滿,甲方未能將寵物領回,乙方將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同時協議失效。(如有特殊情況,甲方需提前與乙方聯系。)。
五、本協議自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至乙方寄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單獨解除本協議。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所在轄區法院提起訴訟,最終解釋權歸本院所有。
七、本協議至寄養寵物被甲方領回之日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寵物市場調研報告。
我家的寵物狗作文500字。
寵物貓作文錦集六篇。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二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由乙方臨時寄養,寄養時間為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計_________天。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應該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及健康保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寄養寵物的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等信息,以協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顧、安排寵物寄養期間的生活。
3.甲方應為乙方在寄養寵物期間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甲方必須保證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狀況,如有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有責任。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應該提前提出,與乙方協商收費,并另外簽定補充協議。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提供合理的飲食、住所及日常養護。排除可能危害該寄養寵物之健康和安全的隱患。
(1)食物——為寄養寵物提供均衡營養,以其習慣日常食物為主,輔以潔凈的飲水。
(2)居住——為寄養寵物提供陽光充足,通風良好的居住環境,并保證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及充足的運動量。
(3)排泄——為寄養寵物提供潔凈,衛生的室內如廁條件,并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4)衛生清潔——為寄養寵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證體表衛生。
(5)信息反饋——定期向甲方提供寄養寵物信息。
(6)在必要時,為寄養寵物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醫療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乙方在簽定委托寄養合同前,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關于委托寄養寵物包括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在內之真實情況,并進行初步觀察及接觸。
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實的寵物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不負有責任。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法。
寄養費用為每只寵物每日人民幣_________元,按日累積計算。
每寄養滿30天為一個費用結算日,收取一次費用;不足30天,按實際寄養天數結算,以領回寄養寵物當天為費用結算日,收取寄養費用。寵物主人按寄養合同簽定的寄養時間,預付50%的寄養費,寄養到期,結清余額。如需延長寄養時間,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五、本協議自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至乙方寄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三
電話號碼:___
地址:___
寵物姓名:___
品種:
年齡:
疫苗注射情況:______
寵物飲食習慣:__
備注:__
寵物寄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收費標準:___
時間天數:___
其他費用:___合計金額:___寄養有利于為您的寵物提供及時良好的寵物托管服務,并為您的外出或事業帶來很多方便。為了進一步搞好寄養工作,請您仔細閱讀本院有關規定,若同意請在寄養協議尾簽字。具體規定如下:
1、凡寵物在本醫院寄養,請主人認真如實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以便緊急情況聯系)。
2、寄養的寵物必須經過我店醫生進行常規健康體檢,確認后方可寄養。
3、寄養的寵物食糧由寵物主人提供(專業寵物糧)。
4、寄養的寵物,按所規定的時間和其它治療費用合計先行收費。到期后寵物主人要按時領回寵物,如需續期應主動與本院聯系(注意:寄養的'寵物在計劃期滿后3天內寵物主人不領回,亦無任何信息明示本醫院,則當作寵物遺棄寵物,本醫院有權作出處理)。
5、寄養前的寵物要作好有效的防疫,如在寄養期間寵物因自身體質原因等情況突然發病,本醫院應盡力照顧、治療并及時通知,若無法與主人聯系,本院可暫時代為處臵,其治療費用由寵物主人承擔。未做好有效防疫的寵物,原則上不給予接納。(自愿退股協議書)
6、寄養的寵物如有突發情況死亡(心臟病、猝死等),本院不負任何責任。
7、在寄養期間我們保證盡心盡力為您的寵物提供周到細致的照料,讓您和您的寵物滿意而歸。
以上協議,如有不當之處,請寵物主人諒解,知照執行,謝謝!
寵物主人同意簽名:
經手人:
已收押金:
年月日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四
甲方:敬老院(兒童福利院)。
乙方:(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為了發揚中華民族愛幼護幼的優良傳統,使不幸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塑造兒童健康心理和性格,維護被寄養兒童合法權益,促進被寄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國家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孤兒家庭寄養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寄養孤兒: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
(二)乙方在寄養期間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保障被寄養兒童的人身安全,無償撫養被寄養兒童。
2、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幫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3、培育被寄養兒童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4、按國家規定安排被寄養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負責與學校溝通,配合學校做好寄養兒童的教育工作。
5、定期向甲方反映被寄養兒童的成長情況。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民政部門,保障孤兒應享受的待遇,同時將孤兒納入低保范圍,在因災享受自然災害救助時給予優先照顧。
2、甲方負責向慈善組織聯系,為孤兒爭取助學、助醫等幫扶。孤兒年滿18周歲即成為成年人,需自行解決生活、就業等相關問題。
3、甲方定期培訓寄養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并指導寄養工作。
4、為寄養家庭養育被寄養兒童提供技術性服務。
5、定期探訪被寄養兒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7、建立健全被寄養兒童和寄養家庭的文檔資料。
1、寄養協議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經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養協議書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2、乙方因家庭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寄養被寄養兒童時,應與甲方解除寄養協議。寄養協議解除后,被寄養兒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
所在民政部門報告,責令其改正,必要時可以解除寄養協議;對被寄養兒童造成人身侵害的`,應當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其它未盡之事,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縣民政局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
為了發揚中華民族愛幼護幼的優良傳統,使不幸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塑造兒童健康心理和性格,維護被寄養兒童合法權益,促進被寄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孤兒家庭寄養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此撫養權協議書。
1.?????????乙方的權利、義務及職責:
2.?????????(一)乙方同意接收寄養甲方所屬兒童村孤兒一名: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籍貫:_________。
3.?????????(二)寄養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4.?????????1.有本市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被寄養兒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當地人均居住水平。
5.?????????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水平在當地人均收入處于中等水平以上。
6.?????????3.家庭成員未患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養兒童成長的疾病。
7.?????????4.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生活嗜好,關系和睦,與鄰里關系融洽。
8.?????????5.乙方的年齡必須在三十歲至四十五歲之間,身體健康,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經驗,初中(或相當于)以上文化程度。
9.?????????(三)乙方在寄養期間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0.??????6.保障被寄養兒童的人身安全,無償撫養被寄養兒童。
11.?7.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幫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12.?8.培育被寄養兒童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13.?9.按國家規定安排被寄養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負責與學校溝通,配合學校做好寄養兒童的教育工作。
14.?10.定期向甲方反映被寄養兒童的成長情況。
15.?11.其他應當保障被寄養兒童權益的義務。
16.?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職責。
17.?(一)甲方定期培訓寄養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并指導寄養工作。
18.?(二)為寄養家庭養育被寄養兒童提供技術性服務。
19.?(三)定期探訪被寄養兒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20.?(四)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21.?????(五)建立健全被寄養兒童和寄養家庭的文檔資料。
23.?????(一)雙方簽訂寄養協議后,必須對寄養兒童安排試寄養,實施試寄養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_日。
24.?????(二)寄養協議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時變更。確需變更的,經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養協議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25.?????(三)乙方因家庭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寄養被寄養兒童時,應與甲方解除寄養協議。寄養協議解除后,被寄養兒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26.?????(四)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所在民政部門報告,責令其改正,必要時可以解除寄養協議;對被寄養兒童造成人身侵害的,應當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7.?????(五)其它未盡之事,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8.?????(六)本撫養權協議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9.?????(七)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六
一、甲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乙方將寵物交由甲方臨時寄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寄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應該在甲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
2.乙方必須保證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狀況,如有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有責任。
3.請勿為您的寵物攜帶任何珍貴的物品。我們將替您義務保管您的寵物隨身所攜帶的物品,但不會對私人物品和玩具的丟失和損壞做出賠償。
4.寄養期間寵物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不可預見性死亡,甲方無賠償責任,但是本著人道主義原則,退還乙方20%的寄養費;若甲方原因導致犬只死亡,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同時甲方愿意賠償同品種寵物一只。如果雙方不可調和,甲乙雙方將約定由第三方公正的當地政府機構做出仲裁。
5.寄養期間,愛寵若患病,甲方及時與乙方聯系并進行治療,治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6.寄養結束時,若乙方不來領取寵物或酒店通知后依然不來領取寵物,超過三天未采取任何方式與甲方聯系并約定領取寵物日期的,甲方視作乙方放棄對所寄養愛寵的所有權,該寵物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并無異議。
7.寄養期間,在所發生費用未全部結清之前,乙方不得將寄養寵物帶離甲方酒店。
8.如乙方寄養寵物已領回,此處為乙方確認簽名:,年月日。
9.乙方寄養寵物入店前,須做健康檢查,并在《寵物入店前健康檢查表》上簽名確認,《寵物入店前健康檢查表》上分為收費項目和免費項目,乙方可選擇對收費項目進行檢查或拒絕檢查,但在乙方寵物的寄養過程中,由于乙方沒有檢查而導致的寵物死亡/生病或由于乙方寵物引起的其它寵物的死亡/生病,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您已經完整的閱讀此協議書,在和我們討論后滿意此協議書且同意其中的所有條款。
上海########公司寵物主人簽字:
寄養部簽字: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地址:
手機號:代理人姓名:
地址: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七
甲方:敬老院(兒童福利院)。
乙方:(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為了發揚中華民族愛幼護幼的優良傳統,使不幸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塑造兒童健康心理和性格,維護被寄養兒童合法權益,促進被寄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國家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孤兒家庭寄養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寄養孤兒: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
(二)乙方在寄養期間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保障被寄養兒童的人身安全,無償撫養被寄養兒童。
2、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幫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3、培育被寄養兒童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4、按國家規定安排被寄養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負責與學校溝通,配合學校做好寄養兒童的教育工作。
5、定期向甲方反映被寄養兒童的成長情況。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民政部門,保障孤兒應享受的待遇,同時將孤兒納入低保范圍,在因災享受自然災害救助時給予優先照顧。
2、甲方負責向慈善組織聯系,為孤兒爭取助學、助醫等幫扶。孤兒年滿18周歲即成為成年人,需自行解決生活、就業等相關問題。
3、甲方定期培訓寄養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并指導寄養工作。
4、為寄養家庭養育被寄養兒童提供技術性服務。
5、定期探訪被寄養兒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7、建立健全被寄養兒童和寄養家庭的文檔資料。
1、寄養協議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經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養協議書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2、乙方因家庭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寄養被寄養兒童時,應與甲方解除寄養協議。寄養協議解除后,被寄養兒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所在民政部門報告,責令其改正,必要時可以解除寄養協議;對被寄養兒童造成人身侵害的,應當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其它未盡之事,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縣民政局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八
成都之游的準備工作已經進行的差不多了,我們面臨的最后,也是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安置我家的傻貓湯圓。
雖說家里已經買了自動喂食器,但以湯圓的胃口,就算裝滿了貓糧也不夠它吃。如果把湯圓寄養在寵物店的話,膽小如鼠的它肯定會被來來往往的人和各種貓狗嚇破膽子,所以必須選一個安靜的環境來安頓它。
經過再三考慮,我們決定將湯圓寄養在喜歡動物的姑媽家。
傍晚時分,我們把湯圓知道的東西都搬到我姑媽家。我擔心湯圓會因為害怕到處亂跑,就把它放在地上,看它會往哪兒走。我剛把湯圓放下,它就以最快的速度鉆進了貓包,還把頭埋在角落里,一動也不敢動。我心疼的抱起它,安撫好她的情緒后,便戀戀不舍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在成都一下飛機就打開手機。按照我們的約定,姑媽已經發來了視頻。視頻中的湯圓不再是全身雪白的模樣了,它已經變成了一只臟兮兮的“奶牛貓,”讓我們哭笑不得。問過姑媽后我才知道,原來湯圓對陌生的環境還是很害怕,它鉆到了自認為最安全的沙發底下,害得姑媽家三人全部出動,上演了一場“尋貓大戰。”好不容易在沙發下找到了它,它卻不吃不喝,一副憂郁的模樣。聽了姑媽的描述,我對湯圓的牽掛越來越強烈了。
第三天剛睡醒,我便迫不及待的給姑媽發信息,想看看湯圓還是什么狀態。視頻中的湯圓從客廳走到臥室門前,側著頭“喵喵”的叫著,好像在辨認環境。另一段視頻中,湯然正躺在沙發上,享受著姑媽的'撫摸。它一動也不動,看起來很愜意呀!姑媽說湯圓可會享受了,吃完飯便睡在床上或沙發的毛巾毯上一動也不動。我聽了哈哈大笑,心里的擔憂也少了很多。
在成都游玩的六天中,我每天回到賓館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湯圓的狀態。看看它沒心沒肺、悠然自得地嬉戲的樣子,我有點兒擔心它會不會把我們給忘了,畢竟“樂不思蜀”可是有先例的呀!
終于要回家了,我們一下飛機就直奔姑媽家。剛進門,湯圓就聞聲而來。它徑直沖到我的腳旁,抱住了我的腳。我蹲下身去,它就像個孩子一樣,把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依偎在我的懷中。
看來,湯圓也很想念我呀!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九
甲方(寄養方):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收寄方):地址:江東北路清江西苑418—2號
寄養寵物情況
名字: 年齡: 性別: 品種: 身體狀況:
是否發情期:
防疫情況: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由乙方臨時飼養,寄養時間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應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及健康保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寄養寵物的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信息,以協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顧和安排寵物寄養期間的生活。
3、甲方應向乙方在寄養寵物期間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甲方必須保證和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應提前提出,與乙方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托寄養的寵物提供合理的飲食,住所及日常養護,排除可能危害寄養寵物健康的安全隱患。
(1)食物為寄養寵物提供均衡營養,以其習慣日常食物為主,輔以潔凈飲水。
(2)居住為寄養的寵物提供陽光充足、通風良好的居住環境,并保證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及充足的運動量。
(3)衛生清潔為寄養的寵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證體表衛生。
(4)信息反饋定期向甲方提供寄養寵物信息。
(5)在必要時為寄養寵物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遇結石、產科、泌尿科、心血管、神經、烈性的傳染病(例如犬瘟、細小病毒)等重大疾病,乙方不承擔醫療費用。
2、乙方在簽定委托寄養協議前,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關于委托寄養動物包括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在內真實的情況,甲方提供不實的寵物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負有責任。
3、如寄養期間寵物出現丟失或意外死亡,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法:
1、寄養期間甲方承擔防疫、驅蟲費用 元;洗澡 次,費用 元;美容 次,費用 元;寄養費 元∕日。
2、甲方需先交全部寄養金額 元,其他費用 元,合計 元。
3、寄養期滿甲方未能領回寵物,乙方將寬限15日,寬限期內按正常寄養收費。寬限期滿,甲方未能將寵物領回,乙方將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同時協議失效。(如有特殊情況,甲方需提前與乙方聯系。)
五、本協議自甲方將委托寄養寵物交至乙方寄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單獨解除本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所在轄區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至寄養寵物被甲方領回之日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十
寵物主人姓名:電話號碼:地址:寵物姓名:品種:年齡:疫苗注射情況:寵物飲食習慣:備注:寵物寄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預定)收費標準:時間天數:
其他費用:合計金額:寄養有利于為您的寵物提供及時良好的寵物托管服務,并為您的外出或事業帶來很多方便。為了進一步搞好寄養工作,請您仔細閱讀本院有關規定,若同意請在寄養協議尾簽字。具體規定如下:
1、凡寵物在本醫院寄養,請主人認真如實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以便緊急情況聯系)。
2、寄養的寵物必須經過我店醫生進行常規健康體檢,確認后方可寄養。
3、寄養的寵物食糧由寵物主人提供(專業寵物糧)。
4、寄養的寵物,按所規定的時間和其它治療費用合計先行收費。到期后寵物主人要按時領回寵物,如需續期應主動與本院聯系(注意:寄養的寵物在計劃期滿后3天內寵物主人不領回,亦無任何信息明示本醫院,則當作寵物遺棄寵物,本醫院有權作出處理)。
5、寄養前的寵物要作好有效的防疫,如在寄養期間寵物因自身體質原因等情況突然發病,本醫院應盡力照顧、治療并及時通知,若無法與主人聯系,本院可暫時代為處臵,其治療費用由寵物主人承擔。未做好有效防疫的寵物,原則上不給予接納。(自愿退股協議書)。
6、寄養的寵物如有突發情況死亡(心臟病、猝死等),本院不負任何責任。
7、在寄養期間我們保證盡心盡力為您的寵物提供周到細致的照料,讓您和您的寵物滿意而歸。
以上協議,如有不當之處,請寵物主人諒解,知照執行,謝謝!
寵物主人同意簽名:
經手人:
已收押金: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十一
為了發揚中華民族愛幼護幼的優良傳統,使不幸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塑造兒童健康心理和性格,維護被寄養兒童合法權益,促進被寄養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孤兒家庭寄養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接收寄養甲方所屬兒童村孤兒一名: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籍貫:_________。
(二)寄養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市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被寄養兒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當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水平在當地人均收入處于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員未患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養兒童成長的疾病。
4.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生活嗜好,關系和睦,與鄰里關系融洽。
5.乙方的年齡必須在三十歲至四十五歲之間,身體健康,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經驗,初中(或相當于)以上文化程度。
(三)乙方在寄養期間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6.保障被寄養兒童的人身安全,無償撫養被寄養兒童。
7.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幫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8.培育被寄養兒童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9.按國家規定安排被寄養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負責與學校溝通,配合學校做好寄養兒童的教育工作。
10.定期向甲方反映被寄養兒童的成長情況。
11.其他應當保障被寄養兒童權益的義務。
(一)甲方定期培訓寄養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并指導寄養工作。
(二)為寄養家庭養育被寄養兒童提供技術性服務。
(三)定期探訪被寄養兒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四)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五)建立健全被寄養兒童和寄養家庭的文檔資料。
(一)雙方簽訂寄養協議后,必須對寄養兒童安排試寄養,實施試寄養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_日。
(二)寄養協議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時變更。確需變更的,經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養協議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三)乙方因家庭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寄養被寄養兒童時,應與甲方解除寄養協議。寄養協議解除后,被寄養兒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四)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所在民政部門報告,責令其改正,必要時可以解除寄養協議;對被寄養兒童造成人身侵害的,應當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其它未盡之事,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七)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乙方需準備下列證明:
1.縣、市級醫院健康證明。
2.當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3.社區證明。
4.工作單位證明。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十二
根據民政部(20xx)144號文《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甲方根據xxx同志的申請,對寄養家庭主要照料人xxx進行了審查,認為xxx符合家庭寄養的條件,特與xxx簽訂本協議書。
一、乙方的權利、義務及職責:
(一)乙方自愿接收棄嬰一名: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籍貫:_________。
(二)寄養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縣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被寄養兒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當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水平在當地人均收入處于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員未患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養兒童成長的疾病。
4.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生活嗜好,關系和睦,與鄰里關系融洽。
5.乙方的年齡必須在三十歲至六十五歲之間,身體健康,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乙方在寄養期間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保障被寄養兒童的人身安全。
2.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幫助其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3.培育被寄養兒童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4.按國家規定安排被寄養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負責與學校溝通,配合學校做好寄養兒童的教育工作。
5.定期向家庭寄養服務機構反映被寄養兒童的成長情況。
6.為殘疾的被寄養兒童提供矯治、肢體功能康復訓練、聾兒語言康復訓練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務。
7、其他應當保障被寄養兒童權益的義務。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職責。
(一)負責寄養協議的備案審查,監督寄養的履行。
(二)定期探訪被寄養兒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四)與有關部門協商,及時解決家庭寄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寄養協議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經甲方同意后在家庭寄養協議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二)甲方從20xx年3月21日認定乙方為寄養家庭。
(三)乙方因家庭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寄養被寄養兒童時,應與甲方解除寄養協議。寄養協議解除后,被寄養兒童由甲方另行安置。
(四)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由甲方責令其改正,必要時可以解除寄養協議;對被寄養兒童造成人身侵害的,應當賠償。
(五)家庭寄養經費列入低保范圍,按民政部144號文第六章第二十二條執行。
(六)其它未盡之事,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寄養協議書范文(13篇)篇十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家庭寄養工作,促進寄養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家庭寄養,是指經過規定的程序,將民政部門監護的兒童委托在符合條件的家庭中養育的照料模式。
第三條家庭寄養應當有利于寄養兒童的撫育、成長,保障寄養兒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四條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家庭寄養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庭寄養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負責家庭寄養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家庭參與家庭寄養工作。
第二章寄養條件。
第七條未滿十八周歲、監護權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被寄養。
需要長期依靠醫療康復、特殊教育等專業技術照料的重度殘疾兒童,不宜安排家庭寄養。
第八條寄養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當地處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員未患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養兒童撫育、成長的疾病;。
(四)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生活嗜好,關系和睦,與鄰里關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齡在三十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社會工作、醫療康復、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專業知識的家庭和自愿無償奉獻愛心的家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九條每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的人數不得超過二人,且該家庭無未滿六周歲的兒童。
第十條寄養殘疾兒童,應當優先在具備醫療、特殊教育、康復訓練條件的社區中為其選擇寄養家庭。
第十一條寄養年滿十周歲以上兒童的,應當征得寄養兒童的同意。
第三章寄養關系的確立。
第十二條確立家庭寄養關系,應當經過以下程序:
(四)培訓。兒童福利機構應當對寄養家庭主要照料人進行培訓;。
(五)簽約。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與寄養家庭主要照料人簽訂寄養協議,明確寄養期限、寄養雙方的權利義務、寄養家庭的主要照料人、寄養融合期限、違約責任及處理等事項。家庭寄養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寄養家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障寄養兒童人身安全,尊重寄養兒童人格尊嚴;。
(二)為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料,滿足日常營養需要,幫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三)培養寄養兒童健康的心理素質,樹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
(七)配合兒童福利機構做好寄養兒童的送養工作;。
(八)定期向兒童福利機構反映寄養兒童的成長狀況,并接受其探訪、培訓、監督和指導;。
(九)及時向兒童福利機構報告家庭住所變更情況;。
(十)保障寄養兒童應予保障的其他權益。
第十四條兒童福利機構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二)負責寄養家庭的招募、調查、審核和簽約;。
(三)培訓寄養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組織寄養工作經驗交流活動;。
(四)定期探訪寄養兒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五)監督、評估寄養家庭的養育工作;。
(七)根據協議規定發放寄養兒童所需款物;。
(八)向主管民政部門及時反映家庭寄養工作情況并提出建議。
第十五條寄養協議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經兒童福利機構同意,經培訓后在家庭寄養協議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
第十六條寄養融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十七條寄養家庭有協議約定的事由在短期內不能照料寄養兒童的,兒童福利機構應當為寄養兒童提供短期養育服務。短期養育服務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十日。
第十八條寄養兒童在寄養期間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不改變與民政部門的監護關系。
第四章寄養關系的解除。
第十九條寄養家庭提出解除寄養關系的,應當提前一個月向兒童福利機構書面提出解除寄養關系的申請,兒童福利機構應當予以解除。但在融合期內提出解除寄養關系的除外。
第二十條寄養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解除寄養關系:
(一)寄養家庭及其成員有歧視、虐待寄養兒童行為的;。
(二)寄養家庭成員的健康、品行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三)和(四)項規定的;。
(三)寄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無法履行寄養義務的;。
(四)寄養家庭變更住所后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
(五)寄養家庭借機對外募款斂財的;。
(六)寄養家庭不履行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寄養兒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解除寄養關系:
(一)寄養兒童與寄養家庭關系惡化,確實無法共同生活的;。
(二)寄養兒童依法被收養、被親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認領的;。
(三)寄養兒童因就醫、就學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寄養關系的。
第二十二條解除家庭寄養關系,兒童福利機構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寄養家庭,并報其主管民政部門備案。家庭寄養關系的解除以兒童福利機構批準時間為準。
第二十三條兒童福利機構擬送養寄養兒童時,應當在報送被送養人材料的同時通知寄養家庭。
第二十四條家庭寄養關系解除后,兒童福利機構應當妥善安置寄養兒童,并安排社會工作、醫療康復、心理健康教育等專業技術人員對其進行輔導、照料。
第二十五條符合收養條件、有收養意愿的寄養家庭,可以依法優先收養被寄養兒童。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家庭寄養工作負有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三)負責寄養協議的備案,監督寄養協議的履行;。
(四)協調解決兒童福利機構與寄養家庭之間的爭議;。
(五)與有關部門協商,及時處理家庭寄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開展跨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的家庭寄養,應當經過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同意。
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家庭寄養。
第二十八條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聘用具有社會工作、醫療康復、心理健康教育等專業知識的專職工作人員。
第二十九條家庭寄養經費,包括寄養兒童的養育費用補貼、寄養家庭的勞務補貼和寄養工作經費等。
寄養兒童養育費用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寄養家庭勞務補貼、寄養工作經費等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三十條家庭寄養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兒童福利機構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三十一條兒童福利機構可以依法通過與社會組織合作、通過接受社會捐贈獲得資助。
與境外社會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同家庭寄養有關的合作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寄養家庭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義務,或者未經同意變更主要照料人的,兒童福利機構可以督促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寄養協議。
寄養家庭成員侵害寄養兒童的合法權益,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兒童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立該機構的民政部門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承擔職責的;。
(二)在辦理家庭寄養工作中牟取利益,損害寄養兒童權益的;。
(五)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擅自與境外社會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家庭寄養合作項目的。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履行家庭寄養工作職責,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未成年人承擔臨時監護責任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開展家庭寄養,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尚未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庭寄養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頒布的《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民發〔〕14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