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社會,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關于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報告通用一
1、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調度會或班前會上布 置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后及時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須電話通知調度室指 定地點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井下詳細的情況后方準離開。
2、交接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在井下現場工作崗位進行交-班,做到接-班人不 到位,交-班人不離開工作崗位。
3、交-班人必須認真交接-班,必須做到工作面情況交待不清不交接、工作安 排不到位不交接。
4、交接-班時,交-班人必須把本班的情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認真填寫交 接-班記錄,交接雙方簽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崗或離崗。
5、交接-班記錄由領導親自填寫。
6、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人負責。
7、交接-班工作要認真向調度室匯報,對重大隱患問題要及時填寫隱患檔案, 及處理隱患的負責人
8、交接人員如發現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時,有權拒絕交-班,并及時 向調度室領導匯報處理。
9、在交接時,如果設備在運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隱患尚未進行處理或沒有處 理完畢,接-班后繼續處理。如果交-班
人提前離崗,或沒按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 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并及時向調度領導進行匯報處理。
10、對未進行交接-班而出現問題,雙方都有責任并在處理中從嚴加倍處罰。
11、對于存在問題的現場,交、接-班人員應相互協調,組織人員、采取措施 及時處理。
12、交接-班要真正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將安全生產工作 做到實處,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3、帶班領導的姓名要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
14、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安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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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wnload_bottom");關于度領導班子述職述廉報告通用二
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郭屯煤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為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日常安全生產問題統一調度、協調、處理機制,礦實行24小時不間斷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2.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分組輪流進行,值班表由調度室負責排定,由礦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及礦安全生產科室負責人組成,每天必須指定一名礦班子成員或副總工程師堅持值班,所有值班人員在各自的崗位待命,行使安全生產指揮權力。
3.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并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同有關領導和部門,采取措施,防止災情蔓延,消除事故隱患,搶救受災人員。
4.建立礦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由調度室代管。各單位發生重大安全問題,直接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報告。各組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匯報處理情況,按單位、地點、時間、事故性質及人員狀況作詳細記錄。
5.值班領導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面向接-班人移交安全調度值班記錄薄,交待當班發生的重要事件及未完成事項,經雙方簽字確認。
6.節假日和主汛期間主要領導要減少外出,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工作人員要深入到事故多發單位和薄弱環節,協調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7.重大安全信息要向公司當天值班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8.值班小組主要領導因事不能值班,要同本小組內互通信息,委托他人承擔值班責任,不得空崗,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
9.值班期間因玩忽職守、不盡職盡責、脫崗以及指揮不力、交接-班不清造成所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甚至發生重大事故的,嚴肅追究值班領導的責任。
煤礦領導干部調度值班、帶班制度
一、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天的安全生產,值班領導為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當天調度室值班領導(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員)堅持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值班崗位的,必須通知調度室主任或其他值班人員,保證調度室24小時有人協調、指揮當班的安全生產,凡發現調度室無人值班,按脫崗論處,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三、值班領導在值班過程中必須及時、認真、真實的填寫調度記錄,對井下匯報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井下匯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也沒有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根據影響生產情況進行處罰。
四、領導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準,如果上級部門詢問有關情況,以調度臺帳為依據匯報,不了解情況的要通知相關責任人,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匯報,不能亂匯報,出現不匯報的上級處罰由責任人承擔,出現亂回報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元。
五、領導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簽,做到交清接明。當天存在的問題由當天值班值班人員親自填寫,否則罰款10元。
六、當班帶班的領導為當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當班必須按要求下井,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安排同級領導替班,私自不下井帶班又沒有安排其他人替班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七、下井帶班領導必須按照要求向分公司調度室匯報,匯報內容以當天的調度臺帳為依據,沒有按要求匯報的,上級部門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沒有按照調度臺帳匯報的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及時認真填寫“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領導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清接明。發現記錄填寫不及時的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負責在第二天調度會上通報,由考核辦負責落實罰款。
本制度自下發日期起由調度室、考核辦負責監督執行。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后臺孜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五一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盛隆煤礦礦級領導輪流值班帶班制度
1、 為了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生產隱患,落實責任,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 在煤礦生產經營過程中每班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進行值班和帶班工作。
3、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具有處理和解決煤礦各類事故的能力。
4、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接時上下班,不得離崗、脫崗。
5、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發現和接到一線人員報告的問題時,要及時給予答復,并在需要的情況下,派專人給予解決。
6、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煤礦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礦長、相關人員及有關單位,并及時進行現場搶救和應急工作。
7、 值班和帶班領導必須組織和協調好煤礦各部門的工作。
8、 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機電礦長為煤礦的值班領導,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為本礦的輪流下井帶班領導。礦長每月值班帶班下井必須在五次以上,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每月值班和帶班下井在十五次以上,生產科長、安檢科長、安技科長下井在十五次以上。
9、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帶班和檔案中寫明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處理完畢的安全隱患,交-班時要詳細交待給接-班領導負責進行處理,并提出處理建議。
10、安全事故實行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發生安全事故由其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1、 值班和帶班領導在上崗期間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檢查指導,并如實匯報存在的問題。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安泰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帶班下井制度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礦領導干部安全意識,真正樹立“解決問題在井下,工作重點在現場”的觀念,促進各領導人員轉變作風、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及時發現“三違”消除事故隱患,真正把“安全第一”落到實處,激發領導干部對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特制定領導干部值班帶班下井制度。
一、入井人員:礦領導、各職能部門正職及生產、調度、通風、地測、機電、安監部門副職。
二、入井補助:早班60元/次,中班70元/次,夜班80元/次。
三、帶班補助:早班160元/次,中班200元/次,夜班240元/次。
四、下井要求:
1、入井人員在調度室登記簽名,入井后電話匯報調度室其姓名、地點、去向及現場檢查情況,出井后填寫下井信息登記卡、帶班信息反饋單
2、礦領導正職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生產口副職每月不少于15次,其他副職不少于8次。
3、生產業務部門正職每月不少于16次,其他職能部門正職每月不少于8次。
4、礦領導下井帶班不少于2次,中層干部不得少于3次。
5、入井時間不少于4小時/次,帶班不少于6小時/次。
6、其他執行安泰煤礦領導干部及下井帶班管理規定。
五、入井考核及入井費發放由調度室負責,入井次數以調度室記
錄最低數為準,嚴格下井制度,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六、本制度從2015年4月26日開始執行。
某露天煤礦各級領導值班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核心作用,對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做出快速的應急響應,及時組織協調、統一指揮,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礦礦級領導、機關科室領導為礦值班領導;各段隊長以上領導為本單位值班領導。
2、值班調度按值班輪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礦值班領導,各基層單位將當日值班領導五點前報調度室。
3、各級值班領導要熟知露天礦各項應急預案的內容、處理程序以及必備的專業知識。
4、各級值班領導應掌握煤炭生產、土方剝離、外運裝車,以及防排水情況,及時解決、協調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5、夜間值班配有專職安全生產值班車,具體由礦值班領導統一調動。非安全生產應急用車,任何人無權調用,有違者由當事調用者負全責。
6、各級值班領導要認真對各工作網點進行巡視檢查,檢查人員在崗情況、設備運行狀況,人員有無三違、作業現場有無重大隱患等。
7、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不得漏崗、藏崗、脫崗。發現一次,取消當月業績工資,并按情節輕重及《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8、礦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經常與調度室保持密切聯系,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9、各級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勤政務實,快速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對延誤生產,沒能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使事態擴大,延誤搶救時機,為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職工獎懲條例》相應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硬家溝煤業礦領導值班及下井制度
1、礦領導必須堅持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時間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從早上8時到次日8時。
3、礦領導值班時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礦,因工作需要離礦時必須給下一日值班人員打招呼,代理其值班方可離礦。
4、凡是值班人員應對本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負責組織安排全天安全生產,對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5、當班值班人員代表礦長行使礦長職權,有權調動全礦井人員,材料、車輛、設備,服從于安全生產工作,有權處理礦井日常事務性、業務性工作。
6、值班人員對當班所發生的事故,有權追查和處理,對事故做到三落實(責任者、時間、措施)。
7、值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清存在問題及解決辦法,交清下班應注意的問題。
8、交接-班應做到交不清不走,他不來我不走,問題不處理完不走。
9、礦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5次,組織現場辦公,現場處理問題。
10、副礦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0次,檢查主管范圍和主管部門的問題。
11、科級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2次,負責檢查與處理本職范圍內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
12、各隊長、技術員必須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不得遲到早退,具體處理本隊和本區域的不安全隱患,杜絕違章指揮,并監督本隊工人按章操作。
煤礦值班領導崗位責任制
1、值班領導是基層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和帶頭人,對當班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監督當班班前會的召開情況、交接-班情況等。
3、對當班存在的隱患(氣體、頂底板、支護、機電、瞎炮等)及時排除,不得漏報、瞞報。
4、當班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依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規章制度有關規定采取措施,不得因措施不當導致事故的發生,使事故擴大。
5、應認真對照《作業規程》要求指導生產,對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或糾正。
6、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應以安全為主,強調安全、突出安全,認真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積極配合井隊長搞好井隊安全生產工作,不得隨意脫崗。
8、按時參加井隊各項會議,及時將會議議題,傳達并落實。
9、杜絕“三違”現象。在工作當中不能違章。
10、有事請假,必須經井長同意可休息,杜絕一切曠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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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紀律和責任意識,確保全礦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實行星期交替制,每個星期分別由七位礦級領導擔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備兩名副值負責當天值班任務,副值由科級干部(包括工會主席)擔任。每名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0元。礦長全面負責落實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遵照值班表執行。
二、值班室設在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三樓,主值在辦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須堅守值班室。
三、當天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從當日8:00至次日8:00為止,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必須請假,副值向主值請假,主值向礦長請假,然后自己找同級別人員頂班。發現不請假私自離崗者,主值每次罰款500元,副值每次罰款200元。
四、值班人員必須全面了解當日礦區井上下運行狀況,巡查重點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遵照有關程序匯報上級領導,并同時按照有關措施安排解決。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險情或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或救援。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抵御風險,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商討最佳解決方案。
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各類情況,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否則,每次罰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調度室負責考核。
八、本制度從 年 五日起執行。 煤礦領導值班表。
xx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礦領導干部值班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檢查規定》(第33號令)、《xx公司所屬單位領導干部帶值班管理規定及處罰標準(試行)》(xx發〔2015〕67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礦實際,特重新制訂xx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如下:
一、值班制度
(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時間為當日8點至次日8點。
(二)礦值班領導交接-班地點設在在調度室(或調度會議室),礦屬各單位值班交接-班地點在本單位辦公室(值班室),交接-班工作需在8點30分前完成。
(三)值班人員需在8點30分前到調度室進行簽到(如接-班人員0點班帶班等特殊情況未接-班,值班人員不準私自離開崗位,及時向調度室說明情況,直至接-班人員到位做好交接-班后方可離開)。
(四)值班期間主要任務是指揮協調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負責信訪穩定工作,協調處理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不穩定因素,對基層反應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五)值班期間必須及時、準確掌握本單位的安全生產
狀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必須由當班值班領導本人填寫,嚴禁他人代為填寫。
(六)值班期間遇到緊急情況時,有權調動各單位人員、車輛、物資等進行處置。
(七)值班期間若發生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救援,按程序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及時向調度室、公司總調度室匯報。
(八)值班期間不得離開本單位,保持通訊暢通,接到電話通知后,10分鐘內必須趕到調度室,否則視為脫崗。
(九)值班期間嚴禁喝酒、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十)值班期間原則上不得下井,特殊原因需要下井,須安排人員進行替班,按值班調班規定(見后)辦理。
(十一)值班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表進行值班,值班安排表上人員因公(私)不能值班時,必須履行調班手續,并將調班手續報調度室。
二、值班人員范圍
(一)礦值班:礦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并安排副總師或業務科室科長共同值班。
(二)礦屬各單位值班:各單位管理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因單位管理人員少,可報請礦有關領導審批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輔助值班或科室聯合值班)。
三、值班期間工作地點
值班期間原則上在調度室(值班室)、辦公室,不能離
開礦區(礦院以內,醫院等不在礦院內辦公的部門在本單位)。
四、值班調班規定
(一)礦領導
按《xx公司所屬單位領導干部帶值班管理規定及處罰標準(試行)》(xx發〔2015〕677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礦屬各單位
1、在值班工作前,不能按值班安排履行值班職責需調班的。正職須經系統礦領導批準,副職須經本單位正職批準。
2、在值班過程中,因公(私)臨時外出,不能履行值班職責需替班的,安排相應人員后經值班礦領導批準。
3、在值班過程中,需要下井不能履行值班職責需替班的,安排相應人員進行替班,并報調度室在簽到表上登記。
4、陪同礦領導進行礦值班的副總和科長,因公(私)不能履行值班職責的,須經本組礦領導批準。
5、值班調(替)班批準材料及時報調度室保存登記后,方可進行。
五、值班資料報送及保存
(一)礦領導值班安排表由調度室負責,每月28日前編排完成發送至礦oa辦公網。調度室、安檢科負責分別報送公司總調度室、公司安全督查小分隊。
(二)各單位值班安排表必須于每月末編排完成,及時報送調度室。
(三)礦領導值班記錄、每月領導值班安排表、各單位值班安排表調度室做好存放,由調度室劉斌負責保管,并保存一年以上備查。
六、獎懲
按《xx公司所屬單位領導干部帶值班管理規定及處罰標準(試行)》(xx發〔2015〕677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它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解釋權歸xx煤礦。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五一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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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煤廠領導值班制度
目的
為了進一步強化領導值班紀律,加強領導值班的責任心, 確保全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五一煤礦“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
(一)、礦領導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十日為一循環,值班時間為早7:40到次日早8:00時(夏季提前30分鐘)。
2、值班人員下井、吃飯實行組內交替制,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下井檢查要分組,井上不得缺人,否則按脫崗處理,每人次罰款100元。
3、值班組要定出一名組長,安排當日有一人必須在調度臺值班,否則罰組長100元,值班領導200元,座臺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領導必須有人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處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5、值班人員一般情況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發現私自離礦者罰款100元。
6、值班人員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向調度室說明,否則發現一次替代,罰責任人各100元。
7、當日值班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時,值班名單上排列的對應位置人員應上補下位,不得空崗,否則按脫崗處理,罰責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簽到考勤制度,負責填寫當日值班記錄,通報值班情況,不得在家值班,不執行以上制度罰責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一通三防”及監測監控工作。
10、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設施,協同衛生人員搞好室內衛生。
11、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值班人員的考核落實工作,堅持每日對值班人員不定時查崗不少于兩次,并有記錄。
(二)、雙休日領導值班規定
1、業務科室領導由調度室分組進行雙休日值班。
2、值班當日必須堅持到調度室上、下午兩次簽到,并堅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調度室或辦公室負責處理本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如不在調度室簽到,一次罰款50元。
3、雙休日值班領導,業務科室八點下井,安全部門四點下井,礦領導值班零點下井。如雙休日值班與礦領導值班重復,以領導值班為主。
4、臨時離開崗位必須向調度室和安監處同時請假。
5、井上值班,查崗由調度室考核,并把查崗情況以書面形式交調度室,在次日調度會通報,下井由安監處考核在次日調度會通報。
6、無故缺崗,脫崗或不下井,一次罰款100元。
(三)、基層隊組領導值班規定
1、隊組值班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班順序按各隊排定的值班表執行,值班時間統一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鐘)。
2、隊組值班隊干不得回家吃飯,吃飯時找人送飯或找一名本隊正式隊干代替,但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按脫崗處理,罰款1000元。
3、值班人員當日值班時,接聽電話必須是值班隊干,否則發現有一次他人代替聽電話罰100元。
4、值班期間,凡井上、下出現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值班隊干必須及時通知隊長和分管副隊長,并派人到現場積極處理,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一次無通知隊長等人員或沒有采取措施處理,造成安全生產時間超過半小時的罰值班200元,超過一小時的罰500元。
5、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室,因事需要離開值班室時,必須向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找一名正式隊干代替,否則,查住私自離開者罰款500元。
6、值班人員按各隊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況需要交換的要向調度說明,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
7、值班隊干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當日各項記錄,不得在家值班,否則罰責任人500---1000元。
8、調度室負責對當日各隊值班隊干的落實考核工作,堅持每日對各隊值班隊干不定時電話查崗不少于2次,并有記錄。
9、各隊值班如違反上述規定的,除給予本人處罰外,同時對其隊長同等處罰,并在調度會通報。
三、附則
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生產調度室。
榆家梁煤礦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產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礦調度室每天設4名礦領導二十四小時值班。
第二條礦領導干部因故不能值班時,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假,說明原因,進行值班表內人員間調整。
第三條值班職責: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行使礦生產調度指揮權,對當日安全及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隨時聽取調度員的匯報,督促各單位值班人員做好生產指揮工作,及時平衡、解決各單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安全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接受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人員傳達匯報。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生產單位,各駐站值班人員的工作。
(六)掌握現場實際情況,重點聽取各單位班、組長的班后匯報,根據匯報情況及時做出決定。
(七)對當天生產及安全出現的問題,負責召集和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追查會,落實責任,并做出結論。
(八)值班期間發生傷亡或重大事故時,必須有一名值班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同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交接-班制度:
(一)規定每天上午八時為交接時間,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
(二)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填好交接-班記錄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應處理的遺留問題。
(三)交接-班雙方都要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否則不能算交-班清楚。
第五條值班紀律:
(一)不遲到早退,按時交接-班。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在值班期間要離開調度室三十分鐘以上時,必須向調度員說明去向,并告知聯絡號碼。
(三)值班期間不得做與職責無關的工作。
(四)值班人員需換班時,一定要在值班表內人員間進行,并且必須向生產礦長或礦長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
煤礦領導值班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改變領導作風,密切‘干群關系,增強與職工的聯系,全礦各級領導必須深入井下第一線,掌握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所存在的問題’,特定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是煤礦的一項重要方針,是日常工作的頭等大事,為此,全礦黨、政、工必須認識統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安全生產。
2、各部門領導要注重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把安全生產列入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首先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首先總結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檢查考評干部和部門工作的一項重在內容。不抓安全生產,考核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評為先進個人。
4、建立礦、科級干部下井考核登記卡,每月一份,個人保存。下井時由檢身員逐日填寫,檢身員要逐日向礦辦公室報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數,礦長每月不少于15天,生產礦長每月不少于20天,黨、政、工其它領導按值班安排輪流下井,保證每班有領導跟班,各科室領導按工作范圍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現場,既要體現干部的工作作風,又要針對性的解決實際問題,礦級領導每次下井要填寫干部跟班。情況記錄。
7、干部下井。要按月由辦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記匯總由調度室辦理,按月向礦委會匯報情況。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礦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并配備一業務部門的領導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礦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三)、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調度室主任,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四)、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對值班當日發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七)、在緊急情況下:有權采取臨時措施,調動全礦范圍內人力、物力、事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聯系。
大坡煤礦領導、特員值班制度
一、 礦、井管理人員及特員必須輪流值班,確保煤礦24小時有人值班。
二、 值班人員出差或有事外出,由后面值班人員替補值班。
三、 正副礦長有事向上級管理部門請假,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事向礦長請假,特種作業人員有事向井長請假。
四、 礦管理人員值班負責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其他值班人員負責完成本班、本工種的生產任務及礦值班人員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處理突發事件。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
王莊煤礦領導雙值班制度
為了響應公司總調的安排,健全領導值班的不足,根據我礦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領導雙值班制度如下:
1、 在過去“領導值班”的基礎上,每日增加了自動化科分管檢測監控的技術員一名、通風科技術員一名,這樣就保證了無計劃停風停電、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時能及時到調度臺或到現場,采取措施,解決問題,避免了發生事故時無專職值班的不利局面。
2、在安排以上值班的基礎上,還安排了由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每兩人組成一組分單雙日值班,并每日在調度臺簽到。這樣就保證了安全生產發生事故時,有專職領導在場,能贏得時間,對搶救事故能及時做出安排。這樣布置彌補了有時無專職領導的不足。
3、調度室每日13:00時和19;00對值班領導進行查崗,不在值班室也沒有下井的人員每日調度會上通報并罰款200元
4、值班領導一般不得離開礦區,因故離開礦區或辦公室時,必須向調度室講情自己所在位置及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系。
5、發生事故后,值班領導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調度臺,超過10分鐘扣款100元,無故不到者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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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按照《山東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值班帶班管理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為認真落實領導現場值班帶班制度,集團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成立領導小組,各單位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安監機構、調度部門負責考核。
二、職能職責
1、集團安全監察處對各單位領導值班帶班制度的執行和落實進行監督監察。
2、參加值班帶班領導,必須是各單位班子成員。
3、各單位負責人對落實領導值班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4、各單位自行編排月度領導值班帶班計劃表,并負責將領導值班帶班月度安排表經負責人簽字后報集團安全監察處。
5、領導值班帶班時,必須嚴格履行下列職責:
(1)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
(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3)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4)負責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及督促整改,并將整改 190
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負責檢查施工質量和處理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他問題。
三、管理規定
1、值班帶班人員必須嚴格按月度領導現場值班帶班計劃表規定時間進行值班帶班。
2、嚴格落實領導現場值班帶班制度,值班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嚴禁空崗、脫崗。
3、領導值班帶班時,姓名及班次必須公示。
4、領導干部每月值班帶班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在公示欄中公示,接受監督。
5、各單位建立領導干部值班帶班檔案管理制度。
(1)作業現場帶班人員實行交接-班制度。安監部門負責做好現場值班帶班的記錄和考核,建立臺帳,納入檔案管理,存檔備查。
(2)領導干部值班帶班的相關記錄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四、考核規定
1、不按規定值班帶班的,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人次。
2、領導值班帶班,必須認真填寫記錄表,交-班后將記錄表交安監部門存檔備查。凡不填寫記錄的一律按無值班帶班處罰。
3、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弄虛作假偽造記錄的,一律取消單位負責人當月安全獎。
4、值班帶班期間擅離職守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5、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
為了有效地落實本校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預防和打擊各種刑事犯罪,確保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領導干部值班職責如下:
一、值班干部在本校安全保衛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值班干部肩負著保衛學校安全的重任。每個值班干部一定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辭辛苦、認真負責,做好值班工作。
二、值班干部必須嚴格執行值班時間。值班時間為:當日晚8:00至次日早8:00。嚴禁擅離職守,有事請假。嚴禁空班脫崗。
三、值班干部工作職責:
1、檢查門崗在崗人員及工作情況。
2、檢查學生處在崗人員及工作情況。
3、檢查晚自習輔導教師到位及工作情況。
4、檢查學校安全人員到崗及工作情況。
5、檢查學校重要部門的安全及各種異常情況。
6、指導在崗人員認真工作,安排值班期間各項臨時性工作,處理值班期間各種突發事件。
以上各種情況要填好值班表,留好記錄。
四、值班干部發現緊急情況按以下辦法處理:
1、發生盜竊、火災及其它突發災害事故,立即拔打110、119報警,并立即組織人員搶救。
2、發現犯罪嫌疑人員,立即組織保衛人員盤查。如果犯罪分子證據確鑿,可將其扣押,然后向有關領導報告,并扭送公安機關。
3、發生嚴重刑事犯罪(如殺人、行兇、搶劫、縱火、強奸等)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可以依法組織保衛人員進行正當防衛,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五、搞好值班室衛生。
領導干部帶值班制度
為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 患,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發〔2015〕23 號) 文件精神,“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 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目的 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增強各級領導安全責任主體意識,落實 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
3.職責
3.1 安全保衛科負責制度的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對公司領導值班與現場帶班表編排;負責按本規定的具體開展情況的監督落實;負責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3.2 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等工作。
4.內容:
4.1 術語、定義
4.1.1 公司領導:是指副總工程師以上的管理干部。
4.1.2 現場帶班:是指公司領導在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現場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44 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工業園區 郵編:753401 聯系電話:13995168879
4.1.3 值班:是指公司領導在節假日期間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而專門進行的值守和監督的管理行為。
4.1.4 公司領導現場帶班制:是由負責帶班的領導,對本時段內本單位全過程所有作業活動進行現場巡查與監督管理。
4.1.5 公司領導值班:是由負責值班的領導,在規定的辦公地點進行值守,檢查指導、協助解決問題及收集信息和反饋。
4.2 帶班主要職責:
4.2.1 公司級帶班主要職責:
4.2.1.1 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和落實情況,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安排“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2.1.2 檢查、糾正作業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環境不良狀況;
4.2.1.3 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2.1.4 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部署;
4.2.1.5 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對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4.2.1.6 負責當日安全檢查,督促各作業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7 負責當日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 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2.1.8 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4.2.2 作業區級帶班主要職責:
4.2.2.1 布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本作業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責任;
4.2.2.2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各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幫班組員工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4.2.2.3 負責當日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并協助公司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級報告;
4.2.2.4 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4.2.2.5 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地安全措施。
4.2.3 帶班要求:
4.2.3.1 安全帶班領導對當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當日安全值班領導,
必須堅守崗位,按安全值班職責要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記錄;
4.2.3.2 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下一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4.3 領導帶班制度的具體制定:
4.3.1 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每月 28 日前編制完下月的現場帶班表 (標注帶班領導的手機號碼和辦公室電話號碼),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報送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備案。
4.3.2 帶班表必須明確規定每個工作時段的帶班領導,不得出現人員遺漏和空缺。
4.3.4 綜合辦公室建立并保管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由帶班人填寫在帶班過程中發現并處置的相關事項。
4.3.5 領導帶班必須按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4.3.6 當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并做記錄,簽字確認。
4.3.7 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時,必須向總經理請假,并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安排其他領導值班,同時向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通報變動信息。
4.3.8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4.4 領導帶班考核:
4.4.1 公司綜合辦公室未按時編排領導帶班表或有遺漏、空缺的;或未按時報送備案的,責任人處以 50 元罰款。
4.4.2 未安排領導帶班,主要負責人處以 200 元罰款。
4.4.3 現場帶班人員出現以下事項的,責任人處以 100元罰款。
4.4.3.1 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4.4.3.2 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
4.4.3.3 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
4.4.3.4 不填寫相應記錄的;
4.4.3.5 不認真履行帶班和值班工作職責的。
4.4.4 因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或因指揮實施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的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執行。
4.4.5 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究和處罰。
4 4.4.6 對本單位“三違”人員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每發現一次罰款 50 元。
4.4.7 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獎勵:
4.4.7.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條列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
著的有關領導;
4.4.7.2 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和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現者;
4.4.7.3 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4.4.7.4 對本單位“三違”人員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者。
5 附則
5.1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2 本制度之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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