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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一
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本單位承諾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對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本單位保證依法落實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職責,一旦單位發生火災事故,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xxx
20xx年x月x日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二
二〇一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責任目標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機制。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定責、定人和督辦體系。
(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確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確保“四個能力”建設達標。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規,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達到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哪繕?。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單位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新進入或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每年開展一次對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懂四會”。
極招聘任用消防職業資格人才,年內建筑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積極推廣電氣防火監控系統;積極投?;馂墓娯熑伪kU。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制定整改計劃,并按照實施,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單位志愿、保安消防隊,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明確程序和措施,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及時建立修訂消防檔案,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
(九)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年內不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火災,起火單位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事故,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及時總結事故教訓。
三、考核
年終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組織考評,并將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檔備查。
縣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稱):
簽字人:簽字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二〇一一年月日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三
二〇一二年度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責任目標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機制。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定責、定人和督辦體系。
(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確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確?!八膫€能力”建設達標。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規,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達到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哪繕恕?/p>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單位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新進入或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每年開展一次對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懂四會”。
極招聘任用消防職業資格人才,年內建筑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積極推廣電氣防火監控系統;積極投?;馂墓娯熑伪kU。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制定整改計劃,并按照實施,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單位志愿、保安消防隊,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明確程序和措施,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及時建立修訂消防檔案,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
(九)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年內不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火災,起火單位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事故,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及時總結事故教訓。
三、考核
年終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組織考評,并將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檔備查。
縣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稱):
簽字人:簽字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二〇一一年月日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四
為切實加強冬季火災防控工作,努力減少各類火災事故,確保春節、元宵節及全國“兩會”期間火災形勢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承諾書。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按照“實名制”要求明確各級、各崗位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四、公共聚集場所營業時每兩小時、其他單位每日組織人員進行防火巡查,每周開展消防安全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五、營業期間堅決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制定并熟練掌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七、定期開展員工消防知識培訓,安保人員應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和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
八.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九、明確消防設施管理責任,按要求簽訂消防設施、設備維保合同,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對發現的設施、設備故障要提供資金保障,確保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十、員工宿舍及其他居住場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法律、法規規定。
十一、落實“六個一”工作要求。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與單位員工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全面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民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組織一次全員培訓演練。
十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嚴格按照要求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嚴格落實火災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突能力;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十四、保證消防控制室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能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和火警處置流程。
十五、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堵塞、封堵。十六、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十七、火災高危單位要堅持每年進行電氣檢測及消防安全評估,及時發現并處置消防安全隱患。
十八、發生火災后迅速報警,引導、疏散人員,并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本單位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門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簽字人: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五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筑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4.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的辦事機關。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臺、電視臺; 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侯船廳的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5.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標準,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及其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高層公共建筑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指示、規定;
二、向上一級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落實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四、及時發現、整改消防問題、火險隱患;
一、各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三、各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五、應對新上崗或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四懂、四會”要求;
(3)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七、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四、防火巡查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是否在崗;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五、防火檢查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五)重點工作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三、單位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確定專職人員維護保養,并保留記錄;或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組織或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護保養內容,并保留維護保養報告。
五、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四、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一)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三)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四)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六)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九)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一、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法律處分。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六
為認真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逐級消防護林安全責任制,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整改重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目標
無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一般火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無嚴重違法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消防責任制落實
行政一把手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保衛機構健全,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責任明確,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有計劃,有制度,獎懲兌現;有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消防業務經費有保障。
三、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以貫徹《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重點,同時組織宣傳《消防法》和《湖南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充分發揮雜志、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主渠道作用。消防安全培訓工作到位,重點崗位的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且每半年組織實施和演練不少于一次。中、小學生消防常識課開課率100%。
四、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在實行承包或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能在合同中依法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按《湘潭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開展社區和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作,能主動申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并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無被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立案的重大火災隱患。
五、消防安全檢查
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日值班巡查到位,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改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應急照明等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未被占用、堵塞;消防水源充足,消火栓完好無損;無違章用火、用電等情況。在節假日、夏防及冬防和專項治理等重要防火期間,有文件或開會部署,有單位領導帶隊檢查。專項治理有組織、有領導、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力度大、效果好。
六、考評與獎懲
1.每季度對單位消防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和督查,進行綜合考評;
2.年內消防偶給你做目標完成出色的單位,政府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和依法處理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1)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
(2)被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立案依法進行處罰的;
(3)無消防業務專項經費,致使本單位消防工作無法開展的。
湘潭市九華公安分局
響水派出所負責人:責任對象:
責任區民警:
年月日年月日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七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創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我單位本單位在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戰役中不發生任何事故,我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2、大力開展以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定期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配齊并定期檢驗、維修、檢測消防設施器材,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全體員工會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熟練處置初起火災事故。
3、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使用合格消防產品,不采用防火性能達不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選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
4、認真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承諾按照監督檢查意見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產停業,以確保消防安全。生產、經營過程中,本單位將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加強消防值班執勤,不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不在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內設置居住場所。在經營活動結束后,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電源。
6、嚴格按照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檢測或消防維保企業對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全面檢測、維護保養,并及時登記本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在戰役期間確保自動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各項自動消防系統處于自動狀態,及時檢查確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室內消火栓系統完整好用壓力正常。
7、不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8、熟悉運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系統,及時更新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防火巡查記錄、三項報告備案及相關信息。
9、完成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
10、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承 諾 單 位:
負責人簽名: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八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并委托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八、工程竣工后,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進行消防初驗,并委托消防設施檢測機構對本工程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承諾人 : xx
xxxx年x月x日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九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市政府關于2012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具體要求,采取如下措施;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朱燕韜(物業公司總經理助理)杲寶林(管理處主任)組員: 楊英杰(安保部經理)李昌(工程部經理)王天杰(弱電主管),王長偉(保安隊)領導小組明確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建立逐級崗位責任制,落實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場館各部門禁止儲存和燃放包括冷煙花在內的任何類型煙花爆竹。場館內部及場館周邊顯著位置張貼煙花爆竹禁放標識,條設置禁放標識。在元旦、春節前持續開展可燃物清理專項行動,確保的可燃雜物全部清理。對確實無法清理的可燃雜物用不燃材料圍擋或遮擋,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引燃可燃雜物起火。
5在煙花爆竹燃放期間 對周邊的綠地草坪和樹木適時進行噴水增濕,盡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時用不燃材料防護。徹底清除外圍干草枯葉等易燃可燃物。組織開展普及性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在元旦前和春節前各完成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消防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確保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8節日期間,落實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檢查等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配足、配齊消防器材和設備,做好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節日期間組織專門的巡邏看護力量,嚴密盯防單位內部及周邊200米范圍內煙花爆竹燃放情況,發現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時,要積極引導市民遠離重點單位安全燃放。
10落實各項火災防范措施,積極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確保消防工作責任全面落實,堅決杜絕由于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事故。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篇十
為了正確實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科學、準確地界定我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根據公安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結合重慶市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等所等公共聚集場所:
2.客房數在100間以上的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
4.設在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部的和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公共娛樂場所(“公共娛樂場所”指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 二 條所列場所,下同)。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0張以上的市級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萬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
2、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市廣播電視主管機關及市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市級郵政、通信樞紐主管機關及重要機房和發射站。
(五)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
藏書在300萬冊以上的圖書館,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展覽館,珍藏等級文物在10萬件以上的博物館,市級檔案館。
(六)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裝機容量大于50萬千瓦的發電廠,市級供電公司。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年總產值在4億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4.一級cng加氣、加油站;
5.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化工經營商店。
(八)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單個生產車間的員工在10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九)重要的科研單位:
設有國家級重點科研實驗室的國家級科研單位。
(十)高層公共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2.建筑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重要地下公共建筑和地下鐵路運輸及輕軌交通;
3.總儲量在10萬噸以上的國家儲備糧庫;
4.總儲量在5000噸以上的國家棉庫;
5.總儲量在20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7.國家和市級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二、區縣(自治縣、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2.客房數在100間以下、50間以上的賓館(酒店、飯店);
4.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下、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0張以下、10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區縣(自治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
2.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分院,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區縣(自治縣、市)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候車(船)廳(鐵路、水上交通管轄的候車(船)廳除外)建筑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藏書在300萬冊以下、50萬冊以上的圖書館,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下的展覽館,珍藏等級文物在10萬件以下的博物館,區縣(自治縣、市)級檔案館,市級以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裝機容量在50萬千瓦以下、1萬千瓦以上的發電廠(站),區縣(自治縣、市)級供電公司。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年總產值在4億元以下、500萬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4.一級以下三級以上的cng加氣、加油站;
5.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200平方米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化工經營商店。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單個生產車間的員工在100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設有市級重點科研實驗室的科研單位。
(十一)高層公共建筑,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2.建筑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下、5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地下公共建筑;
3.總儲量在10萬噸以下、1萬噸以上的國家儲備糧庫;
4.總儲量在5000噸以下、500噸以上的國家棉庫;
5.總儲量在20萬立方米以下、兩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7.區縣(自治縣、市)級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三、地方公安派出所監督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2.座位數在1萬個以下的公共體育場,容納人數在500人以下的公共會堂。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主城區及萬州區、涪陵區住院床位在100張以下、50張以上的醫院;
2.主城區及萬州區、涪陵區老人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下、50張以上的養老院;
4.幼兒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下、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鄉、鎮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四)客運車站和碼頭:
候車(船)廳(鐵路、水上交通管轄的候車船廳除外)建筑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五)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市級以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六)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裝機容量在1萬千瓦以下的發電廠(站)。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年總產值在500萬元以下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4.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化工經營商店。(八)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單個生產車間的員工在2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九)高層公共建筑,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重要地下公共建筑;
2.總儲量在兩萬立方米以下、1萬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3.總儲存價值在2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倉庫、堆場除外)。
四、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鐵路、水上交通管轄的候車廳、候船廳和民用機場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