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方案應該怎么去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一
托修方(甲方):
住所地:
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
承修方(乙方):
住所地: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汽車交接
1、交車日期:□合同簽訂日/□年月日
2、送修方式:□開進/□拖進/□裝進/□事故
3、交車地點:
二、汽車基本信息
汽車所有人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注冊登記日期
里程表示值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相應的維修方案,確定維修類別。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經甲方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征得甲方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并明碼標價,供甲方選擇。
2、經甲方選擇認可的維修配件材料,乙方應提供維修材料清單,明確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
3、換下配件處理方式:
□甲方自行處理;
□委托乙方處理;
□屬污染環境或系危險廢物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1、檢驗質量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造廠維修要求
檢驗方式為
檢驗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后接收車輛。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簽發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乙方應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并公布的工時單價標準執行;
□雙方約定。
工時單價:元/工時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外加工費
3、預算費用為元,實際費用以出具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轉賬□/支票結算□/其他方式□
七、汽車交付
汽車維修竣工預計交付日期為年月日前,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延期除外。汽車維修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到驗收車輛,結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提取車輛。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維修質量保證期為公里或日,自竣工出廠之日起算。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并交付給甲方之日起計算,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后甲方驗收的當日重新起算。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需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確認:
□書面/□短信/□傳真/□電話/□其他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后內容為準。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維修費用的,按未付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2、甲方超過日遲延提取車輛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損失計算標準為元/日×遲延天數。
3、乙方遲延交車的,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元/日。
4、法律法規對違約責任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十一、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進廠維修委托書(檢驗單)、維修結算清單、竣工出廠合格證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或甲方委托接車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為單位的,須加蓋公章;自然人的,須本人親筆簽名,并附身份證明。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托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交付維修車輛、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甲方與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的,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二)甲方有權確定維修項目,涉及安全行駛的除外。
(三)甲方送修車輛為事故車的,向乙方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調解協議等有效證明;甲方要求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甲方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接車。因甲方遲延驗收車輛或遲延接車,車輛非因乙方原因毀損滅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車輛維修出廠后,經鑒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本合同項下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制造廠維修要求,或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出具規定的結算憑證等單據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制造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有權拒絕甲方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要求。
(二)對甲方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三)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若有違反的,每使用一日,乙方應按維修預算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車輛損壞或其它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雙方約定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且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享有留置權。
(七)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及維修預算費用為車輛原購置價8%以上的維修作業。其他維修項目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進廠維修委托書(檢驗單)格式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三、危險廢物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__年第1號)。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20--~20--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張華
地址:--市--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
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三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為規范支出,節約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甲方通過 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后續簽合同 確定乙方為20xx年7月1日 ~20xx年7月1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區域國稅局 (以下稱用戶)的機動車輛維修,也可以承接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的機動車輛維修.用戶車輛在乙方維修時,乙方應與用戶簽訂汽車維修合同,乙方與用戶簽訂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諾對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同樣有效.
第二條 用戶在乙方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向用戶收取的維修工時費和維修材料費不超過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
第三條 當零配件供應廠商調整零配件價格時,乙方應將價格調整依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調整維管理費率(維修材料加價率).
第四條 用戶在乙方維修車輛時,乙方應保證所采用的零配件為正廠件.為保證維修車輛的質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購應通過生產廠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應商等主渠道進行采購.對用量較大的通用零備件和耗材,甲方如認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購的形式確定供應商,乙方必須到指定供應商處采購.
當乙方改變零配件進貨渠道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輔助材料采購和工藝要求:
乙方維修用戶車輛時所用的輔助材料和工藝,應保證是正廠輔助材料和正廠工藝.
第六條 用戶車輛送修時需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車輛定點維修送修單》,未持有《送修單》的車輛,乙方不得維修(特殊情況可事后補單,但必須得到用戶車輛管理部門的確認),否則,甲方不支付維修費用.
第七條 費用結算 :用戶車輛維修后,經用戶驗收合格并簽字,乙方據此定期直接與用戶結算.需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由用戶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由保險公司支付.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車輛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以及用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所屬各單位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車輛維修質量保證符合國家機動車維修標準.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完成.若用戶有完工時間要求的,乙方應盡量滿足.乙方在完工時間內不能交付車輛,應通知用戶并協商交付時間,若無故拖延,乙方應承擔延誤責任.
4,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送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送修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用戶回復同意重新補報《送修單》后,乙方按正常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報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車輛維修結束后,要將維修車輛換下的配件交用戶接收司機檢驗由用戶進行處理,未經用戶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5,乙方應為用戶開具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同時附有《送修單》回執聯,將工時費,材料費分列清楚.在《送修單》上不能將材料費列全的需單列材料清單,材料清單必須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相符,有詳細的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如材料清單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不相符時,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6,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7,乙方應具有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及時登記車輛維修情況,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提報維修,維護建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車輛維修合同規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
二,因維修質量,服務承諾及其它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用戶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戶車輛維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轉廠維修.否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監督管理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戶維修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車輛維修經營資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維修廠定點資格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1,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5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并采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為甲方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車輛維修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種行為的.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戶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說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 址: 地 址: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四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單位的汽車定點維修及相關服務單位。雙方依據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就其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汽車的維修、保養、美容、裝飾、洗車、輪胎及汽車飾品。
1、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24小時救援服務。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甲方確定。
5、維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
6、對于甲方車輛維修期間,除了試車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出公司外。
1、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單位在車輛維修服務方面的關系,對于事故車輛與有關部門一至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2、委托給乙方服務的車輛應附派工單并由乙方負責人簽字方可進行施工。
3、對于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派工單服務項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所推出的活動中的各項優惠政策(如打折或贈送禮品等)。
5、雙方簽訂協議,甲方享受協議價在原消費金額基礎上打九折。
1、甲方車輛送達乙方公司維修(或其它服務項目)發生費用允許掛帳,但必須由指定人員簽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與乙方核對發生的費用并進行結算,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3、結算方式:現金或公對公轉賬。
對公賬戶:
對公賬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五
合同編號: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 年 月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
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__臺小車委托給乙方修理,為規范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為____________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范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______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鑒于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汽車維修服務方案簡短七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乙方車輛定點在甲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乙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事、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甲方應本著對乙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乙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所有車輛維修必須堅持呈報審批制,需維修時由駕駛員呈報維修項目,填寫維修呈報表,甲方須按乙方維修呈報表填寫的維修項目及時估算維修費用,再按乙方呈報的審批意見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需擴大維修項目需告知乙方司機,待乙方呈報批準后,才能擴大維修項目。
四、甲方在對乙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對確實需要更換的配件應當更換,所更換的配件應交乙方駕駛員帶回。對保質期內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費和工時費均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五、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后,由乙方駕駛員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乙方收到結帳通
知經核實無誤后,每月三十號前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換及修理等費用。
六、如乙方車輛在以章貢區為中心的15公里范圍內發生故障,若不能自行開到修理廠內,需甲方施救時,甲方應免收施救費(材料費和工時費另計)超過15公里范圍按每公里3元收費(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如需請外部拖車公司時,應按拖車公司的費用計算,并由乙方承擔。
七、如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并由甲方負責修復。
八、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補充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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