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異地離婚手續篇一
銀行柜臺和atm機的異地存款手續費率是否一樣?
除了農行,在工行、建行、中行這幾家國有銀行辦理異地存款業務,atm機和柜臺收取的手續費率是一樣的,都是0.5%。唯一的條件便是“單筆”。
國有銀行中只有交行是例外,異地存款柜面按照0.4%的標準收取,每筆最高50元,atm機按照0.2%,每筆最高30元。
幾大股份制商業銀行異地存款手續費在柜面辦理和atm機上辦理是有差別的。和國有銀行相比,最大的差別是略為便宜:要么是費率低,要么就是單筆封頂手續費低于國有銀行,要么就是在一定條件下采取免費。
招行柜臺和普通卡客戶在atm機存款都按照0.5%的標準收取手續費,每筆最高50元,金卡客戶在atm機存款免收手續費。民生銀行柜臺收取0.3%,每筆最高50元。中信銀行柜臺收取0.5%,每筆最高10元。興業銀行柜臺收取0.1%,每筆最高20元。平安銀行柜臺和atm機也都按照0.5%收取,柜臺每筆最高100元,atm機每筆最高10元。浦發銀行柜臺省內免費,省外與atm機相同,按0.5%收取,每筆最高50元。
其中,廣發銀行異地存款手續費率最低,柜臺按照0.05%的標準收取,每筆最高20元。
目前廣發、中信、興業以及民生銀行在atm機上異地存款都免收手續費。
異地存款走走“曲線”也不錯,只需嘗試網銀和手機銀行即可
如果要辦理異地存款業務的話,不去柜臺和atm機上辦理,嘗試下網銀和手機銀行其實更為劃算。
以農行為例,網上銀行同行轉賬手續費只按0.4%的標準收取,最高20元,跨行則根據金額不同,1萬元及以下手續費為5.5元,1萬-10萬元為10.5元,10萬-50萬元為15.5元,50萬-100萬元為20.5元,相較于柜臺和atm機,網上銀行無疑便宜很多。
用網銀異地存款的話,工行無論同行跨行都按0.5%收取手續費,最低0.5元,最高25元。交行同行按照0.15%收取,每筆最高45元,跨行最優惠的方式就是選擇快速匯款,按轉賬金額的0.2%收取,每筆最高20元。建行同行轉賬按照0.25%,跨行按照0.5%,每筆最高都為25元。中行同行轉賬省內免費,省外則按照0.06%的標準收取,最高12元,跨行1萬元及以下收取5.5元,1萬-10萬元收取10.5元。
而股份行對于此項業務的收費則各不相同。例如,廣發銀行網上銀行同行和跨行轉賬都按0.01%收取,同行每筆最高5元,跨行分為普通轉賬和實時轉賬兩種方式,最高費用分別為每筆8元和3元。而招行網上銀行同行按照0.2%收取,每筆最高20元,跨行則有三種收費標準,不過都低于柜臺費用。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和民生銀行網上銀行目前轉賬都免收手續費。
記者發現,在手機銀行方面,各家銀行所給予異地存款手續費的優惠無疑是最大的。以國有銀行為例,交行、中行、農行目前轉賬都免收手續費,工行則收取0.2%,每筆最高10元,建行收取0.15%,每筆最高15元。而招行、浦發、平安、中信、廣發、興業、民生等7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免收異地存款手續費。
國內各大銀行卡收費標準注意事項
年費
目前國內部分商業銀行中,郵儲綠卡、招行一卡通、深發展借記卡不收取年費。筆者建議,選擇這些不收年費的中小銀行借記卡比較劃算。
警惕小額帳戶管理費 賬戶存款不足300元交3元
一些銀行除了收取年費之外,還會對一些賬戶里余額比較少的借記卡收取一定的"小額賬戶管理費",這些管理費基本上是按月或者按季度收取的。
目前,工、農、中、建、交、招等5家銀行均對小額賬戶收取管理費,光大、民生、中信暫未收取。其中工行的下限是500元,每季度3元管理費;建行下限400,每季度收取3元管理費;商業銀行中的平安銀行,500元以下收取,每季度3元不過扣費方式每月1元。
各大銀行小額賬戶管理費用一覽:
工行:客戶的賬戶日均余額不足300元,銀行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以及10元年費。欠費一年半,銀行自動銷掉賬戶。
農行:客戶的賬戶日均余額不足300元,銀行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10元年費。欠費18個月,自動轉為“睡眠賬戶”,卡內無任何交易、無任何余額,再持續5年,銀行自動注銷賬戶。
中行:借記卡每年會被收取10元年費,賬上余額為零且連續一年以上沒用的賬戶,就自動轉為“睡眠賬戶”,而后會被銀行不定期 “清零”,相當于銷卡。
建行:客戶的賬戶余額不足300元,銀行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10元的年費。賬戶余額為零,連續3年無交易的借記卡,自動轉為“睡眠賬戶”,再連續四年不發生交易,銀行系統將自動銷卡。
交行:借記卡每年會被收取10元年費,如果連續2年沒有扣到年費,那么銀行會為客戶自動銷卡。其間客戶如果自己去銷卡需要將欠費補上。
招行:月資產不足1萬,每月扣收5元賬戶管理費,銀行不會主動銷卡。
中信銀行:沒有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客戶需要自己到銀行銷戶。
民生銀行:沒有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銀行不會自動為客戶銷戶,需要客戶自己銷卡。
光大銀行:沒有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客戶需要自己到銀行銷戶。
異地存取款費用
在柜臺辦理借記卡異地取款業務,郵儲銀行綠卡通收費最低,建行最高。
異地存款:目前有交行、郵儲這兩家銀行對省內異地存取款免費,而中行的普通儲蓄卡,省內存取款也免費。省內進行異地存款,上限費用標準較高的是工行,該行按存款金額0.5%收取,最低2元,最高100元。
省外的異地存款費用,從上限費用來說,工行最高每筆100元的收費較高,而郵儲銀行則以20元封頂,相對較低。選擇50元封頂的有中行、交行、建行、農行。省外異地存款的手續費費率,以交行的“存款金額的0.4%”為最低。
異地取款:農行、交行、郵儲、中行這4家銀行免費。工行、建行的省內異地取款上限標準100元。工行、農行、建行、交行的省外異地取款100元封頂;中行、郵儲封頂費用50元行。在異地取大額現金,不妨選這兩家。
其他費用
今年10月,一些銀行連存折都要征收工本費,借記卡的工本費也有增加的趨勢。
目前免開卡工本費的銀行有民生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等中小型銀行。
多數銀行的開卡工本費大部分為5元。其中,在四大國有銀行申請開張借記卡,需要先繳納16元,其中10元為借記卡首年年費,另有5元為開卡工本費,還有1元存入卡中,因為規定,借記卡中至少要有1元余額。目前武漢市的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民生等多家銀行都在辦借記卡時收取首年年費10元,但無需交納卡片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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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手續篇二
信息切記不可填錯!這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確保離婚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誤差,可能導致協議直接無法生效。經商定,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以下自愿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愿離婚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愿離婚。
二、離婚后子女撫養問題風險提示:撫養費的約定
一般而言,無特殊情況(例如孩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離婚協議對撫養費的約定是給付到孩子18周歲或獨立生活為止。但在現實情況中,上大學甚至大學畢業后仍不能完全獨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們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則默認撫養費支付至高中教育完畢;在你們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你們的約定。比如,你們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根據離婚協議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三)如果子女對外侵權并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風險提示:探視權的約定
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你必須十分重視離婚協議中關于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定,并作出明確約定,要強調細節。
(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可在每月的第_____周星期_____起至星期_____接孩子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三天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孩子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孩子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風險提示:財產分割的約定
如果擔心對方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議簡潔的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因為,這樣離婚后即使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______元以上者)如下: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四)其他財產:婚前雙方財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五)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債務由女方承擔: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債務歸男方承擔:
四、其他特別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異地離婚手續篇三
男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證號:
住址: ____
女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證號:
住址: 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縣民政局登記結婚。______年____月____日,婚生小孩 出生。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 與女方 離婚。
二、有關子女的撫養:婚生小孩 隨男/女方 共同生活,由女/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元,于每月10號前以轉帳的方式支付,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另婚生小孩 的日常一般醫療費用由男/女方負擔,重大醫療費用由男、女雙方平攤。
三、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一)關于房產的分配:夫妻雙方于 年購有坐落在 省 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室的房產一套,原登記價人民幣 元,產權登記在男/女方名下,屬夫妻共同財產。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男方應配合女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女方承擔。
(二)關于機動車輛的分配:
夫妻雙方婚后購有____牌小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現協商該車輛歸男/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給予男/女方車輛補償款人民幣____萬元。
(三)關于現金、存款和其它財產的分配: 男、女雙方現有的各自名下的現金、存款歸各自所有,男方另補償女方人民幣____萬元。
四、夫妻雙方無其它的共同債權債務。
五、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 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異地離婚手續篇四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商定,對有關事項,依《_____》的規定達成以下自愿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愿離婚
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愿離婚。
二、離婚后子女撫養問題
(三)如果子女對外侵權并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
(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可在每月的第_____周星期_____起至星期_____接孩子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三天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孩子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孩子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______元以上者)如下:
……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
(四)其他財產:婚前雙方財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五)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
以下債務由女方承擔:
……
以下債務歸男方承擔:
……
四、其他特別約定:
……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自愿離婚協議書當事人:
男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異地離婚手續篇五
____________學院:
經研究,我單位同意接收貴校____________屆____________專業畢業生____________同學到我單位工作,同意接收其人事檔案及戶口,請協助辦理以下有關事宜:
1.報到證抬頭: ;
2.檔案轉寄單位: ;
詳細地址: 郵編: ;
3.戶口請遷移至: ;
4.黨組織關系抬頭: 。
用人單位名稱(簽章):
年 月 日
附:
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異地離婚手續篇六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與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合肥市蜀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雙方均屬再婚。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男女雙方屬于再婚家庭,雙方子女均已成年,無需撫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歸各自名下權屬不變。
2、房屋: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不變,歸各自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除以上兩項外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非用于家庭生活開支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異地離婚手續篇七
女方:_________
男女雙方經過充分慎重考慮,現就雙方離婚事宜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男女雙方年___月__日結婚,年月生育___子(女)________。現雙方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經完全喪失共同生活的基礎。男女雙方均都同意離婚。
第二條 婚生子(女)_________跟隨男方_________共同生活,女方______每月給付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_________元,以形式月初給付,男方/女方保證男方/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子女___次,探望時間為每月_________,探望地點_________,由男方/女方負責接送。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各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 男女雙方無共同債務、債權。
第五條 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后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第六條 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補償的情況。
第七條 此協議一式___份,男女雙方各持___份,交婚姻登記機關___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異地離婚手續篇八
近日,一段民政局年后第一天上班就排滿人的視頻引發眾多網友熱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離婚手續怎么辦理,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規定離婚方式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一、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材料準備】協議離婚手續材料
離婚手續的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另外華僑、外國國籍公民還應該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注意事項】協議離婚手續辦理需要注意
離婚協議的書寫內容要包括協議重點,以及詳細內容的敘述。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申明離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債權以及債務如何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后歸屬或處理方式。
二、起訴離婚的手續辦理流程
1、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
b.小孩的撫養問題;
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一、申請協議離婚時,應當準備以下的材料:
(一)戶口證明的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都要簽名;
(四)結婚證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帶);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兩張(男女雙方都要準備)。
二、訴訟離婚時,應當準備一下的材料: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或答辯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或戶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代理權限。
3、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證人的姓名、單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訴訟,當事人要提供其外國國籍的身份證明,外文起訴狀(答辯狀)應提供中文譯本,委托書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認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5、港澳臺同胞本人起訴或答辯的,應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其他能證實其身份的證明。函寄給法院的起訴狀、答辯狀、委托書等,須經我國司法機關指定的香港律師或有關社團證明有效,證明文件必須是原件。
6、居住國外的華僑本人起訴或答辯的,應出示我國駐外使領館發給的本人護照。函寄給法院的起訴狀、答辯狀、委托書等,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我國沒有駐該國使領館的,由當地華僑團體證明。
離婚案件再提起訴訟時,必須向法庭提供的證據
證據是離婚訴訟的核心問題。在訴訟過程中,只有拿出足夠的證據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才能勝訴。
我國民訴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了請求法院解除外,還常常涉及共同財產分割、債務清償、子女撫養等問題。由此可見,離婚當事人起訴,應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1、提供婚姻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
2、證明婚后感情的證據。婚后感情好壞或一般的事例證明,分居時間和原因的證明。
3、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材料。是否婚生、收養、繼子女。
4、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
1、夫妻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異地離婚手續篇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婚手續很簡單,只需要知道當地民政局在什么地方,與對方一起拿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就可以,在有理離婚的時候,那里有一個調解的部門,會與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然后再讓雙方坐在一起進行調解,看還有沒有繼續生活在一起的可能,如果沒有會針對財產孩子等多個問題進行溝通,簽訂離婚協議書,拿著離婚協議書去另外一個窗口拍照交費,完事以后就能拿到離婚證。全程只需要幾個小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
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愿離婚”(以區別于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并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上意愿一致,達成協議;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系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序,只能適用訴訟程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
(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三、協議離婚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
經過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四、制作離婚協議應考慮的問題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一、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二、雙方當事人同意登記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三、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及期限;四、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五、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六、住房問題的處理方案;七、對離婚當事人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八、沒有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協助的義務;九、其他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的事情;十、離婚當事人的簽名;十一、離婚協議書簽訂的年月日。
五、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規定
(一)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獲得的,情理上應由夫妻個人使用、支配、處理的財產。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