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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廣東羅浮山景點導游詞匯總一
孫中山故居是中山市唯一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它位于南朗鎮翠亨村,座東北向西南,占地面積500平方米,建筑面積340平方米,是孫中山長兄孫眉于1892年從檀香山匯款回來由孫中山主持建成的。
孫中山故居是一幢磚木結構、中西結合的兩層樓房,并設有一道圍墻環繞著庭院。圍墻正門外南側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孫中山故居”石刻牌匾。故居正門南側有宋慶齡手書的“孫中山故居”木刻牌匾。孫中山故居外表仿照西方建筑。樓房上層各有七個赭紅色裝飾性的拱門。屋檐正中飾有光環的灰雕,環下雕繪一只口銜錢環的飛鷹。樓房內部設計用中國傳統的建筑形式,中間是正廳,左右分兩個耳房,四壁磚墻呈磚灰色勾出白色間線,窗戶在正梁下對開。該建筑物門多,窗多,通道多。居屋內前后左右均有門通向街外,左旋右轉,均可回到原來的起步點。正門上有一副對聯:“一椽得所,五桂安居?!笔菢怯盥涑珊髮O中山親筆撰寫的。庭院右邊設有一口水井,水井的周圍(約32平方米)是孫中山誕生時的舊房所在地。1866年11月12日,孫中山誕生于此。
故居正廳擺設是孫中山親自布置的。1883年,他從檀香山帶兩盞煤油燈回來,放置在條臺上。后座是孫中山母親臥室,正廳南側為孫中山的大哥孫眉與夫人譚氏的臥室。北邊耳房是孫中山與元配夫人盧慕貞的臥室,當年所用的大木床、梳妝臺和凳等仍舊擺放著。1892~1895年和1920__年,孫中山都曾在此住過。二樓南邊,是孫中山的書房,墻上掛著孫中山17歲時的照片。室內有孫中山日常使用過的書桌、臺椅、鐵床。1893年冬,孫中山曾在此書房研讀古今書籍,探索救國救民真理,并曾在這里草擬《上李鴻章書》,提出“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的主張。1895年與陸皓東在此書房商討救國方略,還曾在這里為鄉親治病。
故居庭院南邊,栽植一株酸子樹,是孫中山1883年從檀香山帶回來種子親手栽種的,生勢茁壯茂盛,北邊是磚砌的花臺。
在故居周圍還有孫中山青少年時活動過的遺跡。孫中山7至12歲時,常與他姐姐妙茜在金檳榔山打柴。山腰古井是他經常挑水回家的水井,孫中山也常在山下蘭溪的溪間捉魚游泳。
故居庭院前的大榕樹,是他童年時代常常聽參加過太平軍的馮觀爽老人講述太平天國將領反清故事的地方。[2-3]
據悉,孫中山故居項目總投資約130億元,通過對核心景區孫中山故居的打造,建設一個集現代與歷史的國際休閑度假旅游名鎮,計劃在3年至5年內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辛亥革命紀念公園占地19.8畝,總投資約3932萬元,目前已竣工。
有關廣東羅浮山景點導游詞匯總二
甲 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指定負責人: 單位所在地: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月 /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銷售部 ,職務 銷售部經理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公司產品銷售及公司銷售部行政管理工作 。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廣州) 甲方公司所在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 小時,每周工作 /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 為周期,總工時 /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2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資按 人民幣3500元/月 執行。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
(2)勞動定額 /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
資): / 。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1、乙方的年銷售額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業務提成為銷售額的3%。
2、乙方的年銷售額如超出人民幣柒佰萬元,超出部分的業務提成為
3.5%。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1、甲方提供業務用車給予乙方使用。該車的保險、維修保養費用又甲方負責。乙方在使用車輛的期間負責該車的保管、清潔等費用。
2、甲方負責提供20xx元/月的油費補貼給乙方,該費用為廣州(包括增城、花都、從化、番禺等地區的路橋費、油費)補貼。如超出上述地區,經事先申請可給予報銷實際路橋費和油費。除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車輛補貼。車輛油費補貼隨月工資一同發放。
3、乙方的通訊補貼為每月500元,隨月工資一同發放。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 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 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兩個月的薪金、補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