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編寫需要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以保證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合同協議樣本,希望對大家的合同撰寫工作有所幫助。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一
甲方:
乙方:
一、申安集團(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為首發大廈提供夜景照明維修業務服務,為確保在維修過程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二、本協議有效期:維修全過程的期間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以及《高空作業管理制度》等制度、規定。
2.作業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高空作業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協助監督檢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要求乙方對高空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2)相關負責人,高空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檢查乙方操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用表;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負責地面施工,巡視檢查。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須經甲方審核合格后,方能昨開工前的準備。
2.現場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須征得甲方的許可。
3.工作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
4.乙方操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工作。
5.在工作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工作要求。對工作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認真落實安全設備、安全用品的安裝和使用,保證施工安全。
8.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9.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北方豪爾賽集團。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辦公地址:
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編:郵編: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為了搞好酒股份有限公司60米煙囪維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整頓。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并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乙方:xx有限公司。
責任人:責任人:
電話:電話: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三
為了使乙方學生得到切實有效的課外輔導,提高學習成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本著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子女進行課外輔導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服務內容及權利、義務。
甲方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安排其對學生進行以面授形式為主的全程教學輔導。并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對授課老師進行針對性選擇。
(1)指定學習內容,由學生自主學習。包括課前的預習、測試、以及課后復習。
老師將給出預習和復習的思路和目標,并給以測試時間,在對測試進行評定后予以講解。
(2)面授:老師將根據學生預習的內容以及授課計劃,確定本次授課內容。
甲方根據學生學習情況和考試重點為學生提供配套試題,定期對學生進行適量的強化訓練和測驗。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學生真實有效的詳細資料,為甲方的后續服務提供依據。
2、授課前,乙方學生應按授課老師的要求,認真預習和復習,并將輔導作業交給老師檢查。因學生原因未完成預習、復習或作業,老師在面授時間安排學生完成,由此而導致教學計劃無法正常完成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乙方認為額外需要增加課時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請,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監督學生配合甲方的教學,按照甲方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測試和訓練的題目,執行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乙方有權對學習計劃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議。
二、協議期限:簽訂之日起至年暑期結束。
三、協議簽訂后,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協議。如甲方不能繼續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的服務內容,需支付10%的違約金,并按服務時間比例將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甲方不予退還任何費用。
四、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輔導費用元人民幣(大寫)在雙方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付清。
五、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簽訂后,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均可修改、變更;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乙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向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親愛的家長:
您好!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確保輔導教學的正常開展,使得我們今后更好地相互合作,希望您認真閱讀協議內容,請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2、為了保證孩子上學及放學路上的安全,請您按輔導班規定的時間來接送孩子,不要讓孩子自己騎自行車來。如果堅持讓孩子自己騎車來上課,路上的安全事故輔導班概不負責。
4、孩子之間在游戲、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課現象,由無故曠課而產生的安全等其它問題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矛盾,請家長不要因小摩擦影響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不要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孩子家長解決。如因此造成惡果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5。每天放學后,老師會布置一些鞏固練習,家長要積極督促學生完成,并簽字。6每期開課一次后,如不滿意,可全額退學費;開課兩次后,由于個人原因導致課程無法繼續的而需退學的,不再辦理退學手續。
親愛的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與老師要建立平等的關系,互相合作,互相信任,共同完成教育職責,共同擔負起孩子的安全責任。因此,請您務必配合我們做好以上工作,謝謝。
甲方:××暑期輔導班(蓋章)。
聯系電話:xxxxxxxx。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
聯系電話:xxxxxxxx。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四
工程項目:
甲方:
乙方:
1、乙方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范;
2、乙方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乙方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乙方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7、乙方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乙方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乙方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3、乙方在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4、乙方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施工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5、乙方施工人員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6、乙方在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7、乙方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1、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停止使用。
4、乙方施工人員在使用吊籃人員必須持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癥,乙方使用吊籃的施工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并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5、在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乙方施工使用吊籃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等火源。
6、乙方施工人員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7、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
8、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吊籃10米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霧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
9、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若因乙方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中任何一項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乙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五
隨著生產的發展,進入港區進行施工、作業的外來施工、作業單位也越來越多,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東莞市海昌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甲方)與進港作業單位(下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碼頭區內、堆場、停車場、機修作業區、公司辦公樓等東莞市海昌實業有限公司管轄的范圍。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點明確的作業場地進行轉堆、裝卡(船、車)、水電安裝、基建、機械設備安裝、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護舷維修等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工程(作業)項目均在此范圍之列。
三、乙方應對本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業人員的施工、作業安全由乙方負責監督。當乙方施工、作業影響到甲方生產時,要絕對服從甲方人員指揮。
四、乙方保證派出作業的人員和設備應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人員健康狀況良好,作業設備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業前,必須將派作業的'車輛號牌和機械司機的駕駛證號碼或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號以書面形式報備甲方,甲方以此為憑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有違反安全規制的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處理。
六、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執行港口生產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質保量進行作業。乙方違反“港口安全規定”作業,被甲方檢查發現,甲方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而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負全責,并統計上報。
七、甲、乙方雙方聯合作業、交叉作業時,要明確專人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由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一方負責統計上報。
八、乙方在碼頭區內施工、作業,凡使用風電焊或其他產生明火的工具,須按港口有關動火管理規定,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動火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業。作業前要認真檢查作業環境,作業過程中要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留下火險隱患,方可撤離作業現場。航修船舶按港監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作業人員的勞保用品,乙方須按有關規定給予配足。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作業或往返作業現場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對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應先咨詢甲方,經同意后方可作業。
十二、乙方進行的護舷工程的物資工具等請規范存放好,并須派人值守確保安全與防盜,如發生因乙方(含相關人員)失責而引起的所有事故與事件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施工范圍:
1、甲方負責為乙方開據施工任務單,配合乙方為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工程部及物管保安部門負責檢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況,及時制止施工現場中存在的各種違章現象,并根據有關規定,按情節輕重對乙方及當事人做出處理。(按小區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物管、業主負責整改后的驗收工作。
1、進入小區的所有工人必須遵守小區的規章制度;所有工人必須拿身份證復印件和登記照片到項目部登記。
2、嚴禁任何人在小區內亂接、亂搭電源電線;
3、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施工區,作業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從事非本工種作業;
4、高空作業嚴禁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隨意擴大施工占地面積,嚴禁堵塞交通及樓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種施工材料,設備不得亂堆亂放。
6、對施工中遺留的各種廢料及物品,應做到當天施工當天清理,保證現場和小區樓宇內的清潔衛生。
7、未經物管處負責人許可,不準隨意拆除小區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
8、嚴禁在高空向下拋擲任何物品,高空作業必須拴好安全帶。
9、乙方在施工中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搞好個人衛生,不得蓬頭垢面。
10、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款如出現現場混亂,造成小區公告設施和業主室內損失及事故,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嚴重的甲方除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將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注意安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12、乙方必須明確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乙方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13、凡是在施工過程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14、乙方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15、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高空作業安全規程?施工,對教育仍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商場。
1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施工,應到樓層辦理夜間裝修申請,憑出入證進場施工,并從商場規定的入口進出,保安有權對夜間裝修進出人員進行管理。
1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發現煙頭100元/只,當場發現吸煙罰款1000元。
18、施工時現場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安全管理部消控室辦理動火手續,經批準的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水和滅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19、動用小區各類電器、線路和接照明動力電源,必須報項目部電工審批,經批準方可施工,施工中嚴禁樓面積水,防止水下漏,否則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20、施工時不得損壞原結構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動用和損壞樓內各類消防設施,擅自動用者視情節罰款1000-10000元,造成消防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的,按價給予賠償,造成報警和噴淋功能不能運作而發生事故的,乙方除承擔事故全部損失外,甲方有權將乙方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1、施工人員不得到非施工營業場地厚樓內亂竄、閑逛,凡是損壞樓內設施及用戶物品的將按售價2倍賠償,夜間到其他營業場地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及停止乙方施工,并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
2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文明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乙方:
電話: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起重機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吊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施工隊長: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筑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5、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7、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積極配合調查。
8、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甲方機械進場后,乙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
9、乙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機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乙方在工作中,堅持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xx年月日起至工程全部結束為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余x。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186xxxx6838。
xx年月日xx年月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九
本文目錄。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起重機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吊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
通知書。
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施工隊長:???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筑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
規章制度。
;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5、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7、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積極配合調查。
8、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甲方機械進場后,乙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
9、乙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機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乙方在工作中,堅持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xx年??月?日起至?工程全部結束為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余果。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18612036838。
xx年???月????日??????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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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江蘇華能高空修建防腐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文明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為確保甲方廠區內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環境責任等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甲方與在甲方廠區作業的人員或其所屬單位簽訂本協議,內容如下:
1、本協議所指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員工、乙方指派人員、乙方的分包方等,乙方可以是自然人。甲方包括在同一廠區的甲方關聯公司:_____,甲方的廠區是指:_____。
2、甲方有監督、管理乙方在甲方廠區內現場安全及人員行為的權利,甲方有將違章操作且不服從勸阻繼續作業的人員及單位清理出廠區的權利。
3、乙方簽署本協議,表示乙方清楚并理解本文件所包含的所有關于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環境責任的要求,并同意在作業過程中嚴格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
d、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作業現場的人員進行三級安全育和經常性的遵章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并報甲方備案。
4、乙方是自然人的,由甲方組織乙方學習安全條例和制度,并根據乙方作業需求,要求乙方采取相對應安全措施。
1、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廠區作業現場前,需按照甲方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后領取出入證佩戴于胸前,并在規定之活動區域從事作業。
2、乙方人員應服從甲方人員的檢查,甲方保安員或其他授權人員有權對乙方作業人員提出批評教育及收回“出入證”。
3、在甲方廠區內作業期間,乙方必須做好自身治安保衛工作,保證乙方人員無實施違法行為。乙方的公私財物自行負責保管。
4、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人員不得在甲方廠區內住宿、做飯、搭建臨時建筑或存放物料。
1、乙方須對派出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自行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消防器材(含消防用水),發生火險、火災情況除外。
2、乙方在甲方廠區如需搭建易燃設施或存放危險物品,須經甲方特別批準后方可實施。
3、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火警)事故,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報告甲方人員。
1、乙方在甲方廠區范圍內的車輛行駛,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廠內交通規則,按指定路線行駛,在指定地點停車。嚴禁酒后駕駛,超速行駛(廠區內限速15公里),亂停亂放。
2、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貨物裝卸,服從甲方現場監管人員的監管。
3、乙方裝卸貨物時需要使用叉車的,必須向甲方倉庫班提出申請,獲得同意后方可借出叉車裝卸作業。乙方應指派具備叉車作業資質人員使用叉車,乙方在操作叉車裝缷時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財產損失與甲方無關,所有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便進入與業務無關其他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1、乙方必須具備相關部門頒發的安全和作業資質,必須針對作業項目的特點制定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生產安全管理。
2、涉及用電、用氣、動火、高空等高風險作業時(還包括如開挖作業、受限空間、吊裝等作業),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相關許可審批手續。
3、當作業內容可能危及到現場人員安全時,乙方應采用防護設施圍閉作業現場,并張掛醒目的警示標志牌。
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或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電工、電氣焊、易燃易爆、防水、清掏、司機、叉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于作業前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質證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5、乙方應按照國家法規要求為其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主要包括:帶公司名稱/logo工裝、反光背心、防護手套、防砸鞋,其他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等,乙方應根據具體作業內容進行配置。
6、乙方在甲方廠區內作業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不得瞞報。
7、乙方應督促派出人員遵守甲方廠區管理制度,人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內打架爭吵,賭博,嬉戲玩笑,也不得在工作場所范圍內餐廳以外的工作環境進餐。
8、乙方在新更換作業人員進場前需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提交備案申請給到甲方。
1、乙方在作業過程中,降低環境的影響,減少資源能源的浪費。
2、乙方使用設備、物料及成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產生噪聲、粉塵的作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降噪、防止塵土飛揚、防止車輛粘帶泥土行駛的措施。
4、乙方作業產生的廢水、廢液、廢氣,應合規排放,危險廢物應選擇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理。
5、乙方作業完畢退場前,必須做好現場的清理、整頓,經甲方檢查確認后方可退場。
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賃,應有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借入品進行檢驗,乙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或使用操作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2、乙方指派人員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規要求,有合法的用工手續并簽訂用工合同,并按《工傷保險條例》為其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乙方未為其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的,如乙方人員因事故受傷時,乙方承擔無條件承擔所有損失及賠償責任。乙方對其員工、指派人員、分包方及分包方人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發現乙方指派人員不遵守甲規定或管理要求的,或認為不適合在甲方廠區作業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作業人員,否則,因此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4、根據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責任方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乙方應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及時通知甲方,并按規定上報行政機關,乙方還應先行墊付全部搶救和處理費用。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甲方、甲方客戶或政府法規文件相關規定的,除承擔全部損失賠償外,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金:
2、相同作業第二次違規或高風險作業違規的,或未及時糾正的,違約金5000元;
4、發生嚴重事故或涉及刑事責任的,違約金50000元,并直接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亦可作為甲乙雙方商務合同之附件。若因本協議履行爭議,由甲方廠區所在地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郵箱:
電話:
乙方。
單位名稱(章)/姓名:
單位地址:
郵箱:
電話: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一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委托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并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范進行,發生不規范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于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戶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戶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于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2.負責安全吊裝作業,并及時與甲方溝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并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后支付給乙方。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全額賠付。
3.由于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二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吊裝作業分級、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業前的安全檢查、作業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和《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檢維修吊裝作業。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16179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在檢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2、吊裝機具cranelift。
系指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機、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桿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助用具。
4.1、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100t;。
4.2、二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小于40t。
5、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吊裝機具進行日檢、月檢、年檢。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吊裝機具,應進行檢修處理,并保存檢修檔案。檢查應符合gb6067。
5.2、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5.3、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吊裝物體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以及在作業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作業主管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審查,報主管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5.5、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6.1、相關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
6.2、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6.3、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6.4、實施吊裝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
6.5、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安全警戒標志應符合gb16179的規定。
6.6、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7.1、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2811的規定。
7.2、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7.3、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7.4、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7.5、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7.6、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7.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7.8、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8、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
8.1、按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8.2、司索人員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報告險情。
8.3、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8.4、嚴禁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8.5、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
8.6、應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8.7、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8.8、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8.10、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8.11、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應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起重作業。
8.12、停工和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8.14、下方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8.15、遇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作業。
8.16、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例如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該定型起重機械的操作規范。
9、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
9.1、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9.2、對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9.3、吊索、吊具應收回放置到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9.4、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1、吊裝質量大于10t的重物應辦理《作業證》,《作業證》由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10.2、項目單位負責人從安全管理部門領取《作業證》后,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作業單位負責人批準。對本制度5.4規定的吊裝作業,應編制吊裝方案,并將填好的《作業證》與吊裝方案一并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10.3、《作業證》批準后,項目單位負責人應將《作業證》交吊裝指揮。吊裝指揮及作業人員應檢查《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10.4、應按《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10.5、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齊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實,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方可進行作業。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特殊吊裝作業:吊裝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結構、吊裝重物量不夠20t但形狀復雜、長經比大,剛度小的設備及精密貴重儀器、吊裝條件特殊的吊裝作業。
第二條一級吊裝作業:介于特殊和二級之間的吊裝作業。
第三條二級吊裝作業:吊裝5t以下的設備(行車和電動葫蘆作業除外)的吊裝作業。
第四條對于特殊吊裝作業,作業單位要編制吊裝預案,經設備、技安部門審查,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廠領導審批。
第五條一級吊裝作業,由吊裝作業單位負責人審查后,設備部門會同技安部門審批。
第六條二級吊裝作業,由吊裝作業單位負責人或吊裝作業負責人確認,并落實到位相應的安全措施和現場監護人,由吊裝作業單位負責人審批,方能進行吊裝作業。
第七條各車間的行車和電動葫蘆吊裝作業,必須是持有吊裝作業證的人員進行作業,并現場有監護人。
第八條吊裝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才準予上崗操作。
第九條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吊裝作業時,嚴禁在已吊裝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條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2811的規定,高處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和安全裝置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運行。
第十二條吊裝作業前,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立即執行。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設備、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第十四條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應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第十六條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時,應遵守《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應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七條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吊后,再平穩地吊運。吊運有毒有害液、易燃易爆物品時,也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
第十八條汽車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要求平整停機場所,牢固可靠打好支腳。
第十九條重物不得在空中懸停時間過長,且起落速度要平穩,非特殊情況不得緊急制動和急速下降。
第二十條吊裝作業的項目單位,必須指定作業監護人,監護人必須熟悉吊裝作業現場環境及重要物料管線、設備。作業單位也應落實相應現場監護人。作業單位的現場監護人必須對作業相關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落實。作業單位和項目單位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并作好應急處理。
第二十一條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1、指揮信號不明;。
2、超負荷或物體質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8、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9、重物越人頭;。
10、安全裝置失靈。
第二十二條吊裝作業項目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后,企業應向承包單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議。
第二十三條有資質的外單位在企業所屬區域進行吊裝作業,若其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十四條《吊裝安全作業證》由技安部門負責管理。《吊裝安全作業證》式樣見〈附件八〉,作業證一式兩份,作業單位或作業人保存一份,技安處留存一份。
第二十五條特殊吊裝作業、一級吊裝作業,必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由吊裝作業單位填寫各項內容,特殊吊裝作業應附吊裝方案,經技安、設備部門審查后,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廠長批準。一級吊裝作業,由吊裝作業單位負責人審查后,技安部門會同設備部門批準。
第二十六條《吊裝安全作業證》批準后,作業負責人應將《吊裝安全作業證》交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應檢查《吊裝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第二十七條必須按《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吊裝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第二十八條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技安處。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四
乙方:
乙方在甲方進行高空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為了方便與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特制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1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2、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東莞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
3、乙方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電工、焊工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如無證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災,由乙方負責,同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4、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6、乙方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施工。系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7、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安全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嚴禁動用明火,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水和滅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五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九州方園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委托乙方吊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裝時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業安排,具體內容包括:裝/卸貨的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運價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裝卸計劃變更或取消,甲方應在乙方作業前通知。
3、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作業環境,安排相關人員指揮、協助吊裝作業。
4、提供具備吊裝場地,場地要求必須平整、堅實及能保證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裝安排設想、現場指揮人員并即時與吊裝人員溝通。
6、監督吊裝作業規范進行,發生不規范行為有權制止。
7、確保吊車順暢進出施工現場、調頭及會車。
8、甲方不再負擔協議外的任何費用,不可抗力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車輛出車前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具體的發車時間和預計抵達時間,對于不能按時到達或發生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客戶協商解決,如因未能及時組織運力而引起客戶投訴,乙方將被視為違約,對于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損失的權利。
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除了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施工風險外,乙方應對現場氣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礙或條件進行必要的預見。并且應當認為甲方提交的協議中已在費用和時間方面進行了完全的考慮。
4、乙方應保護工程免受損害和損失,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程和公眾的安全。如不按此規定,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為止。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業者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為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有權拒絕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裝作業要求。有義務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裝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貨及裝卸的與貨主對貨物的簽收工作,同時必須將所有簽收文件按時送給甲方。
8、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業計劃,如有違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作業價格按照價格表統一計價。
10、費用的結算由甲方每月底審核對賬,上報財務以后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雙方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必須由甲、乙雙方各派一位現場生產人員,以確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體重量不準確、規格不完整的吊裝錯誤信息、提供場地未能夠達到吊裝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全額賠付。
3、由于乙方設備損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全額賠付。
4、由乙方起重人員統一指揮,如導致物體滑落、擺放不準確導致側滑、側滑中造成設備損壞等原因,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現場生產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第四條:其它。
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其他法律或規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規定經雙方簽字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的情況下,該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無法履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權力。
4、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在此期間內節假日為正常工作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吊裝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六
1.吊裝工必須把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吊裝操作規程,服從裝吊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2.吊裝工應嚴格遵守裝吊作息時間,未經指揮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操作卷揚機的人員與前場指揮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指揮信號不明時,不能擅自開動卷揚機。上班時間不準睡覺、看小說、下象棋、打撲克、不準打鬧嘻戲。
3.上班前不準喝酒。
4.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要掛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可靠的地方,不準打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上班,高空作業時要穿輕便軟底鞋進行作業,不要穿皮鞋以及其它硬底鞋上高空作業,以防滑倒。
5.在吊裝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指揮臺報告,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報告應想辦法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排除,以防止事故發生。
6.吊裝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實行統一指揮,統一信號、統一行動,除現場指揮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發號施令。
7.嚴禁使用吊裝系統吊運非生產性物件,在不具備吊裝條件時,嚴禁使用吊裝系統,無論何時,嚴禁非工作人員開動機械,以免損壞機械和整個吊裝系統。
8.高空作業時嚴禁向下拋丟物件、工具,特別是小型工具,如板手、小錘等,如有物件意外掉落時,要及時發出警報,以免墜物傷人。
9.禁止在有人工作的塔架附近及吊裝的繩索下停留,拱箱(肋)及構件起吊后,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在構件下通過或停留,任何人都不準無故隨構件起吊和運行。
10.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1.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