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是人類為了滿足物質和精神需要而進行的一種勞動活動。如果你對生產管理有興趣,可以繼續閱讀下面的內容,了解一些相關的理論和實踐。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一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二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
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三
1、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經教育不得上崗。
2、安質人員、施工隊長負責對單位登記造冊的專職電工進行技術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
3、凡是燒煤取暖的單位,一定要加強火墻、爐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間應有通風口,防煤氣中毒。隊領導要經常深入職工營房查看火墻和爐子是否有漏煙的地方,發現后及時整改。
4、嚴禁私接電爐、電燈取暖,嚴禁非電工私接電線,亂拉電路。
5、住房、庫房、炊事班等照明燈泡都必須控制在60w以下,嚴禁出現長明燈。
6、凡需用動力電的地方,閘刀必須有蓋和漏電保護裝置。
7、各單位統一安裝電表,電線規范化架設。
8、各住房內,電線、電視天線、電話線要規范架設,嚴禁絞在一起。
9、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中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10、嚴禁酗酒鬧事和無理取鬧。
11、嚴禁在工作中不聽指揮、盲目蠻干。
12、嚴禁下河洗澡、抓魚、洪水天禁止打撈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四
安全生產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對企業設計的最根本要求;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使之能正常生產,保護生產關系,使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這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
長期安全生產為人們帶來幸福、社會穩定、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的發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長期安全生產過程中,人們可能萌生輕視、忽視、藐視安全生產的思想的現象。因此,應正確認識掌握安全生產的規律,意識到事故條件隨時可能形成,因此應長期保持高度警惕,這一點至關重要。
對企業工人進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獲得長期、穩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規程操作,不違章。
對企業干部(班組長以上)教育的目的是獲得科學的、穩定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能力。即自覺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能力;在緊急、危險、關鍵時刻能夠正確處置的能力;在各項工作中對影響安全因素的預見能力;在規章制度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的能力。
安全管理應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全員管理,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企業干部必須實施安全管理,這是法律責任賦予的要求;企業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管理,這是每一個職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領導干部必須模范執行安全管理,這是素質的表現。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方針、政策等,除少數情況外,一般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顯現優劣、成效。安全生產是各方面長期努力的結果,發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總暴露。
可通過直接實踐和間接實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間接實踐是通過理論、規范、標準的學習而獲得管理知識。因此要求我們認真學習專業的科學基礎知識、認真學習來自于專業的科學基礎知識與經驗教訓相結合的規章制度。直接實踐是要從事故中得到經驗和教訓,因為事故是人們違背客觀規律受到的懲罰;是對各項工作進行的最公正檢查;是強迫人們接受的最真實的科學實踐。
操作人員按規程操作;正確方法的使用;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或危險狀態;及時巡視檢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熟悉避險方法;準確、及時、全面地提供生產過程中的各種信息資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相;服從指揮,忠于職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為作斗爭。
設備是重要的物質基礎,設備都有壽命,任何設備的故障都有其規律性。
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備品備件、工具等。
空間是指作業的環境,作業的時間要考慮夜班、節假日、人的喜怒、悲傷、失意、生物鐘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發時刻。
任何先進技術都有特殊的安全問題,選擇生產技術的首要條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術研究就是針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結合新技術發展提出的新問題開展研究。
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就是決策,管理不善是企業失敗的主要原因,一個企業的成敗“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術”。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誤往往是多重失誤造成的。
干部處于決策地位,是執行決策的決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爭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單位(部門)安全生產基本特征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來抓。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事故與安全是一對永恒的矛盾,這就要求我們建立積極的預防思想。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是企業興亡的基石,是企業的生命線、效益的前提,是增強企業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勞動力的磁石。
用高科技、新技術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即使發生誤操作、設備有缺陷也要保證不發生事故。
保證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人員、設備及管理),時刻在最佳狀態。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方式方法,對影響安全生產的人員素質、設備和管理等基本因素進行有效控制,使之達到“可控和在控”。
(1)解決認識問題,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礎地位。在化工企業處于改革的過程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安全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突出安全生產的基礎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產基礎的支持,企業效益就無從談起。
(2)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多年實踐證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得好,安全狀況就好,反之安全狀況就差。為了能夠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首先必須對各級各類人員及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界定,責、權、利不清,責任制也很難落實。通過與各級各類人員、各單位層層落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責任和要求追究責任。
(3)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使之充分發揮作用。這是安全管理體系中的2個子系統,企業的安全生產是由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論哪個體系在系統運作過程中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轉。因此要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
(4)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工作。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是安全管理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即對一個單位安全基礎的現狀和水平進行正確的評價,并對各方面危險因素的多少及嚴重程度進行評估,以明確反事故斗爭的重點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實現超前控制,減少和消滅事故。
(5)積極推行設備狀態檢修,提高設備可靠性。狀態檢修實行設備點檢定修制,在許多企業得到了應用。設備點檢定修制就是以設備點檢為核心的設備維修管理體制,是實現設備可靠性、維護性、經濟性,并使上述三方面達到最佳化管理的體制。點檢定修制從過去傳統的以“修”為主的管理思路轉變到以“管”為主的思路上來,變過去設備壞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為設備的預知檢修,通過對設備的狀態檢修管理,有效防止設備過維修和欠維修,從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五
為了規范__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六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七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xx]3號)。
2.3 《國務院關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xx]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xx]478號)。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干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安全生產必須正圈理好“四個關系”,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設備的維護管理,嚴禁設備帶病或超銘牌出力運行,以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
4.6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并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運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熟悉運行方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蘇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并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于60%人/次。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匯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匯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準后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并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于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安監人員和事
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搜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
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調度匯報,并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
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后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設備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設備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后,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并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設備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3、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一般公司都會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參考。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八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創造良好、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促進我局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生產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生產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生產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生產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生產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生產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生產單位的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并做現場指導,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當及時上報林業局研究處理,檢查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生產單位應當制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生產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生產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簽定責任狀,生產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生產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對違章作業人員的處罰:針對生產作業當中存在的實際情況,要對違章作業行為予以嚴厲的處罰,特別是對違規作業、駕駛室超員或酒后駕車、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作業現場設施不符合安全標準等違章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監察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違章當事人進行每人次50元罰款,對其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千元罰款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其認真整改。對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按《黑龍江省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執行。
本辦法由林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解釋。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九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
1、車輛駕駛員應持有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專門操作證。
2、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安全例會學習。
3、鏟、叉車輛操作機構必須靈活有效,各安全裝置保持良好,嚴禁鏟車的斗、叉上站立坐人,嚴禁在高壓電線的最近距離下操作,在作業中,有人發出危險信號,駕駛員立即停止作業。
4、禁止貨叉在距地面較高的位置上載重行駛,防止貨物從貨叉上滑脫,發生翻車傷人事故。
5、裝卸時,要聽從指揮人員指揮,慢行慢停,穩起穩落,不準在運行中進行升降作業。
6、車輛駕駛員必須隨時注意了望周圍情況,注意視線的角度和高空障礙,不得盲目行駛作業,路面、場地有傾斜現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業。
7、鏟、叉車每次載重不得超過核定標準重量,對有礙行駛、作業和易于發生擠碰、傷人的情況要停止作業,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作業。
8、車輛駕駛員在作業過程中,凡發生各類事故,均應按駕駛員事故處理規定和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因進行嚴肅處理,并逐級上報,不得姑息遷就,擅自處理。
9、鏟車在每天使用運轉以前都必須先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檢查的項目有:剎車、喇叭、電瓶電源、水箱和輪胎的情況。若檢查后沒有發現異常情況方可啟動使用。
10、鏟車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故障或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時報告維修人員。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駕駛鏟車鏟運物料時應注意:不得超負荷裝載或超時間連續使用(一般不能超過兩小時)。做前傾動作時,不許同時向上舉物料托盤。
12、駕駛員在鏟物料時應檢驗托盤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避免物料在運送的過程中發生傾斜。檢驗鏟車叉子是否在托盤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傾覆。
13、駕駛鏟車在狹窄的通道轉彎時,要注意物料托盤是否會碰撞。同時要注意鏟車的后部是否會傷人觸物。
14、鏟車載貨體積較大,駕駛員的視線被阻擋時。駕駛員應采取倒退行駛。
15、鏟車在行駛過程中,除駕駛員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員。
16、鏟車使用完畢要放在指定區域內。并且拉好手剎車。叉子前傾放到最低位置帶好鑰匙。
17、鏟車操作作業結束以后,應及時進行充電,并打開所有的電瓶瓶蓋,防止充電時電瓶炸裂。
18、駕駛員要定期不定期的打開電瓶瓶蓋,檢查電瓶內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時添加蒸餾水,以延長電瓶的使用壽命,尤其是夏季高溫期間和干燥季節或者是鏟車頻繁使用期。充電后駕駛員要特別注意加強檢查,防止因缺水而損壞電瓶。
19、鏟車的各機械連接部位,駕駛員都應在平時經常進行檢查加固以防松動脫落。轉動部位和升降部位應經常潤滑,以保證其潤滑狀態。
20、鏟車電瓶樁頭應用牛油封閉,防止氧化松動。駕駛員平時應經常檢查加以緊固。
21、鏟車駕駛員要堅持定期不定期、有計劃地、強制性地檢查保養維護鏟車。將鏟車的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里,維持車況的技術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長鏟車的地延長鏟車的使用壽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鏟車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確保鏟車的正常使用。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1、該三個車庫都屬于油類、可燃部位,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必須嚴禁煙火。
2、崗位人員對所屬部位應正確配備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
3、庫內嚴禁亂拉電纜電線和使用電爐,照明燈不準超過100瓦。
4、庫內不得堆放油布、棉紗、廢紙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庫內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類。
6、崗位人員應加強對各種車輛的正確認識和保養。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排除儲氣筒內油污。
(2)檢查并添加變速器、后橋、轉向器的潤滑油,清洗通氣塞。曲軸箱按質換油。
(3)潤滑水泵、分電器、傳動軸、轉向拉桿球頭銷、離合器踏板軸和車門等潤滑部位。
(4)檢查并緊固發動機懸置件、底盤各部尤其是傳動軸十字軸及中間支承、轉向機構各部接頭、車身內部各部件的連接螺栓。
(5)檢查并調整分電器觸點間隙。
(6)檢查并調整空氣壓縮機、發動機的皮帶松緊度。
(7)檢查輪胎,按規定充氣。
(8)檢查備胎升降器固定情況,并潤滑各部件。
(9)清潔蓄電池外部,檢查液面并添加蒸餾水。
(10)按潤滑表對各潤滑點進行潤滑和按擰緊力矩表擰緊各部螺栓螺母。
(11)檢查各部接頭、管線、線路、開關、螺栓、螺母等緊固狀況,不漏水、氣、電、油。
(12)調整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和轉向器自由量及制動轂與蹄片間隙,制動距離符合標準,不跑偏,轉向盤不抖、不重、不飄。
(13)檢查發動機發電正常,啟動機發啟動不打滑、無異響,各部燈光良好,雨刮器、暖風機、喇叭等齊全完好,按裝牢靠,工作正常。
(1)拆洗油底,擰緊曲軸軸承、連桿軸承螺栓,更換發動機機油,并用煤油加55%的機油清洗油道。調整器門間隙。
(2)調整氣門間隙。
(3)視需要拆檢化油器和汽油泵。清洗汽油(柴油)和機油濾清器并更換濾芯。
(4)緊固氣缸蓋、進排氣支管、消聲器的螺栓并檢查其襯墊是否完好。
(5)檢查離合器并調整踏板自由行程。視情況添加或更換離合器助力器油、轉向助力器油、制動助力器油。
(6)檢查變速器各部的.緊固情況,換檔機構和齒輪的磨損情況,添加和更換齒輪油。
(7)檢查傳動軸及中間支承的松曠情況,視需要解體檢查;
(8)檢查后橋及輪邊減速器各部緊固情況及有無漏油現象,疏通氣孔。添加或更換齒輪油。
(9)檢查車架、牽引裝置及散熱器是否完好情況。
(10)檢查減震器的工作情況,視需要添加或更換減震液。
(11)拆檢和潤滑鋼板彈簧。
(12)檢查轉向節有無損傷和裂痕,檢查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按規定調整前束。
(13)輪胎按規定換位。
(14)檢查轉向器的固定情況和轉向自由轉動量;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15)檢查手制動急件的連接情況,調整手制動操縱桿和腳制動踏板工作行程,視需要拆檢制動氣室。
(16)檢查空氣壓縮機工作情況,排除漏油、漏氣現象。
(17)檢查發動機調節器的工作情況。
(18)拆檢并清潔發動機、啟動機,潤滑發動機前、后軸承及啟動機軸承。
(19)用測量汽缸壓力的方法,當壓力低于規定值時,視需要解體發動機,清潔檢查各機件、研磨氣門,按需要更換新潤滑油。
(20)清洗燃油箱和冷卻系。
(21)拆檢并調整離合器、檢查變速器、后軸、后橋及轉向機構,視情況更換潤滑油。
(22)拆卸備胎升降器,更換磨損嚴重的零件,清洗潤滑。
(23)檢查顯赫架有無變形,鉚釘無松動脫落,各附件固定是否牢靠,必須時進行修理,除銹,補漆。
(24)檢查車身、車廂緊固情況及油漆情況,必須時補漆。
(25)檢查各儀表、感應器、閃光器、燈光及各開關是否正常。
(26)檢查各警報系統是否正常。
(27)檢查蓄電池,視情況充電。
(28)檢查駕駛室及傾翻機構,車門及鎖不松曠、靈活有效、鎖緊牢固、連接可靠。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1.1每工作日使用鏟車前,鏟車操作人員必須繞鏟車進行操作前檢查以確保鏟車的可使用性,此檢查必須每日進行。
1.2檢查項目。
項目。
檢查內容。
1.鏟車外觀檢查。
車身是否有漏油、漏水現象、部件松動或任何的外部損壞。
2.車輪。
輪胎是否有磨損及雜物,螺母松動和氣壓是否足夠。
3.車燈。
保證所有照明燈和指示燈明亮和起作用。
4.液壓油、機油和剎車油。
低于標準刻度時,進行加注。
5.燃料。
確保供操作使用的燃料。
6.方向盤。
檢查有無松動、滑動,顫動及方向的改變。
7.喇叭。
確保喇叭鳴叫清晰,宏亮。
8.儀表盤。
1.3每日工作完畢后,鏟車員須進行另一次檢查,發現的任何不妥都要報告相關主管人員。
2鏟車操作員必須明確在庫內和庫外作業的安全交通規定并遵守執行。
3鏟車員的裝束,確保穿著適當的衣服。松散的衣服可能會被方向盤、操作桿、腳踏板纏住而導致人員受傷和鏟車損壞。
4安全操作規定:作為鏟車員必須是經過適當培訓和公司指定的人員,在操作時,必須緊記安全規定,避免發生操作錯誤和過失:。
嚴禁超載。
一定要按鏟車載重能力進行裝卸。在貨物上叉以前,要確認一下貨物重量,重心位置。安全運載第一條在于理解鏟車能力并加以嚴格執行。
使用適當尺碼的托盤。
檢查托盤的狀態、強度、安全負載能力。在堆積時突然發生捆包散落是由于載貨的不適當。
叉幅盡可能寬大。
貨叉寬度盡可能設置成托盤最寬能容納的寬度以保持載物平穩。
確認載物無松散。
將重物放在托盤最低部,必要時用繩捆綁或薄膜纏繞并保證貨物穩定而安全地捆扎好。
重心位置。
叉上貨物的位置和重量應有良好的平衡裝卸寬大貨物時,或有偏重心時,須特別注意不要使鏟車翻倒。
嚴禁鏟車在傾斜不平的路面升舉貨物。
嚴禁鏟車在傾斜不平的路面升舉貨物,經常注意路面情況,鏟車在傾斜狀態下升舉貨物時,如恰巧遇到微小的沖擊或地板上的孔穴,會發生顛倒情況。
不能容許任何人員進入叉的下面。
不容許任何人員進入升舉的貨叉之下在升舉貨叉之前,要確認一下四周有無其他人員逗留,不論叉上有無載物,不能容許任何人員,包括你本人在內,進入叉的下面。
嚴禁將手和腳放在門架內。
嚴禁將手和腳放在門架內。因為一個小錯誤,如無意中踩在加速裝置上都將引起嚴重的事故或使你自己受到傷害。
經常裝備背架和護頂。
向高處堆積貨物時,要特別注意落下貨物,同時更需確認堆積在頂上的貨物有無松散情況。
門架在前傾時,不能升舉貨物。
升舉貨物時,門架只能垂直或是后傾,決不能前傾。升舉起的貨物放下貨堆時,才能前傾。
載物行駛。
裝載貨物行駛時,盡可能離地面愈近愈好。不能遺忘叉降低。在普通情況下,貨叉離地面100-150mm就行。嚴禁將叉升舉到超過規定的離地高度,帶貨駛行。
載貨。
載貨時,需將門架往后傾斜并使載物靠緊擋貨架。鏟車行駛時,不準提升或降低載物并要觀察貨叉的全長和貨物尺寸是否合適。貨叉要充分放入載物下面。
開始運行前,經常要確認周圍有人逗留否。
進行前,確認一下變速桿是否在所需要進行的位置同時,你所進行的方向,是否為無人狀態。
起動和停止,需要從容進行。
避免突急啟動和停車,尤其是當載物或堆碼時。嚴禁載貨急轉。轉變方向時,要完全停止升降后緩慢進行。
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完全控制好車輛。
按照工作地區四周情況,用安全速度進行運轉,嚴守各項規則和限制。
經常要保持車間距離。
為在任何狀態下都能安全停車,要保持一定的車間距離。
禁止超車。
在交叉路口、礙視場所等有危險性的地區,不能對同方向進行的車輛作超車或趕車行駛。
禁止玩耍。
禁止玩耍式運轉(不能粗暴運轉)安全,決定于你的駕車的態度如何,當你跨上駕駛座位時,就很顯然,招致事故的,并非車輛,而是你本人。
精力集中。
在運行中,不能心猿意馬,要集中注意,目不斜視進行運行。
潮濕路面及容易滑行的地板上要減速運行。
在潮濕和容易滑行的地板面上,是難于進行控制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減速運行。
轉彎。
轉彎時減速及按下喇叭發出警告。在視野不良地區,應減速運行。在有后視鏡等設備,應加以利用。注意“停止”標志。一旦停車后,如有必要,按下喇叭,然后慎重前進。
不能駛越過路面障礙物。
與其駛越過或繞過障礙物,不如把它搬移走。更要避免通過凹凸路面,以便防止松散貨物。
隨時注意頭上障礙物與載貨、門架之間的距離。
天花板上的設備,如電燈、電線、各種管道,噴水滅火器、門壁等與鏟車頭部間的距離,要充足。天花板較低的場所,應充分降低門架高度后進行運行。
注意兩側的空隙。
在運載特別寬大物品時,注意兩側空隙,盡可能在通路中間駛行,同時,更要注意到道路外的機械運作人員,有無其他不相干人員。
在狹小通路或場所,應注意車輛后端擺動。鏟車是利用后輪駕駛,在轉彎時,后端可能發生大的擺動。
駕駛員的手足,不要伸出車外側。
運行時,不能將手、足或身體的其他部分伸出到車外,你只有兩雙手腳,因此要特別注意。
不能讓叉尖碰觸任何物件。
在駛行到工作臺、貨堆或任何固定物件前、站立的人員身前時,應特別注意,同時經常要把叉頭降落一定高度后前進。
被巨大載貨阻礙視場時,倒退駛行。
載貨巨大,前方視場被阻擋時,倒退駛行,就能看清前進方向。或是由其他同事指示你前進方向。
路面安全。
裝卸貨物時,應扣緊制動器和堵塞車輛,在貨場裝卸貨物之前,為防止鏟車突然滑動,應扣緊制動器,加以固定妥當,如果有誰加以胡亂操作,會招致重大禍端。
斜坡行車。
駛行于坡道時,貨載經常要作成前進方向。如此即防止貨物滑落。因此上坡時作前進,下坡時作倒退。在下坡時,不能把貨物向著前方。
在坡道工作,如貨載巨大時,應有助理員引導,如貨物體積巨大,阻礙前方視場,并需要上坡時,應將貨載向著前進方向前進,并由其他同事協助引導。
升降安全。
不能作為升降人員用,此舉將招致危險。鏟車專為順利裝卸貨物用,并不為升降人員使用。
停車安全。
離去鏟車時,應關斷電源。經常停放平坦地面,使貨叉降落地面,以便防止他人玩弄。確認制動器是否卡緊,變速桿是否在空擋位置,然后拔出起動器鍵和畜電池插塞。
禁止搭乘人員。
由于鏟車沒有搭乘人員之安全設備,絕對不能容人乘坐。
加油時不能吸煙。
加油及檢查畜電池時,一定要關閉引擎并停止吸煙,要切記駕駛席并不是供吸煙用座席。
熟悉鏟車,考慮安全。
隨時要把安全作為你自己的'問題進行考慮,隨時面對突發事故,作適當合理判斷。
5.1鏟車發生被損壞或變形時,立即停止操作,關掉發動機并報告給相關主管,以便即時采取正確的措施進行處理。
5.2在鏟車上對損壞的部位作出標記。
6鏟車的修理:所有有問題的鏟車必須交由經理安排指定的供貨商進行必要的修理;鏟車的保養:根據與提供設備保養的供貨商的合同條款定期對鏟車進行例行的保養。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電子報備單交到公司備案。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營運貨車日常檢驗是在駕駛對車輛實施日常維護基礎上的一項強制措施。日常維護是指駕駛員在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按照標準和規范對車輛進行的安全檢視工作,日常檢驗是為保證日常維護落實到位而建立的檢驗制度。
(一)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和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的規定,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同時建立貨車日常檢驗(日趟檢,下同)制度。
(二)公司營運貨車實施日常檢驗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建立和監督落實,駕駛員負責實施。駕駛員在對貨車實施日常維護的同時,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格式見附件)中做好日常檢驗記錄。
(三)公司營運貨車日常維護的項目應當嚴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規定的項目和技術要求執行;日常檢驗的項目和技術要求按照下列內容執行。
1.轉向部分:橫(直)拉桿、轉向球銷、轉向節及臂應無損傷,球銷無松曠;各部件連接齊全完好,鎖止可靠,轉向靈活。
2.制動部分:行車制動系統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各連接銷齊全、完好、牢靠;駐車制動有效;氣、液壓儀表工作正常。
3.傳動部分:傳動軸、萬向節不得有松曠現象;各連接部位螺栓齊全、完好,緊固可靠。
4.車架、懸架部分:不得有斷裂和移位現象。
5.輪胎部分:不得有嚴重磨損、破裂和割傷;輪胎氣壓符合要求。
6.電氣部分:前照燈、前位燈、轉向燈、防霧燈、制動燈、后位燈、標志燈和危險警告燈安裝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隨車安全設施部分:配備三角木,滅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駕駛員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的檢驗記錄單上對檢驗情況做好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未經日常檢驗或日常檢驗不合格的營運貨車,不得上路營運。
(五)操作主管必須落實營運貨車日常檢驗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駕駛員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檢查人員應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中做好檢查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駕駛員應當隨車妥善保管《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以備檢查。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為保證鏟車及其主機關鍵部件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便于隨時隨地能順利投入運行,有效減少故障幾率,提高鏟車的完好率、利用率,減少機械磨損,延長機器的使用壽命,降低運行成本及維修費用,確保鏟車安全高效穩定運行。
特制訂以下鏟車日常檢查及維護保養項目及管理規定:
一、鏟車日檢例行檢查項目(鏟車司機負責)。
1、檢查柴油機機油情況,及時添加或更換機油;
2、檢查并清掃電瓶及接線卡的腐蝕程度,嚴防電瓶短路;
3、檢查儀表(氣壓、油壓、電流及變速箱壓力表等)以及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工作情況;
4、檢查發動機轉動情況,變速、轉斗機構的聯動情況;
5、檢查變矩器、變速箱工況;
6、檢查變速箱、方向機和液壓油箱、燃油箱的油位;
7、檢查水箱水位;
8、檢查三角皮帶的張緊現度;
9、檢查測試腳剎及停車裝置功能;
10、檢查傳動軸螺栓及傳動部位連接裝置螺栓,出現松動要及時緊固到位;
二、鏟車旬檢例行檢查項目(機修工負責)。
1、整機清洗,清除車身的泥沙、粉塵和油垢等;(鏟車司機負責)。
2、徹底清洗空氣濾清器;
3、檢查前、后橋包和高壓油泵的.油面,并及時添油;
4、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轂的緊固情況;
5、檢查三角皮帶的張緊度,檢查和清掃扇葉;
6、檢查各黃油潤滑點的關節部件是否轉動完好,給各銷軸及關節軸承部位加注潤滑油脂;
7、檢查各油缸工況并消除泄漏;
9、檢查、調整停車制動和工作制動系統;
三、鏟車月檢例行檢查項目(機修工負責)。
1、沖洗水箱,更換冷卻水;
2、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對設備隱患部位進行部分解體檢查;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修電器箱,修整線路,清洗電動機;
5、檢查調整發動機間隙等;
6、檢查輪胎磨損情況,更換前后橋齒輪油,調整軸承松緊和密封;
四、鏟車潤滑油及工作濾芯的更換周期(機修工負責)。
1、機油濾芯半年更換1次;
2、柴油濾芯半年更換1次;
3、空氣濾芯3個月更換1次;
4、液壓油濾芯半年更換1次;
5、機油半年更換1次;
6、系統液壓油半年更換1次;
7、前后主減速機潤滑油1年更換1次;
四、日常例行檢查及部分旬月檢查項目由司機負責,旬檢及月檢主要項目由維修工負責。
五、司機及維修工要嚴格執行日常檢查維護項目,凡發現執行不到位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給與嚴厲處理,處罰相關責任人30~100元。
六、凡因執行例行檢查不到位的,并導致使設備帶病運行,從而造成鏟車故障事故的,按事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生產安全處20xx年xx月xx日。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1、車輛駕駛員應持有上級主管部門核發的專門操作證。
2、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安全例會學習。
3、鏟、叉車輛操作機構必須靈活有效,各安全裝置保持良好,嚴禁鏟車的斗、叉上站立坐人,嚴禁在高壓電線的最近距離下操作,在作業中,有人發出危險信號,駕駛員立即停止作業。
4、禁止貨叉在距地面較高的位置上載重行駛,防止貨物從貨叉上滑脫,發生翻車傷人事故。
5、裝卸時,要聽從指揮人員指揮,慢行慢停,穩起穩落,不準在運行中進行升降作業。
6、車輛駕駛員必須隨時注意了望周圍情況,注意視線的角度和高空障礙,不得盲目行駛作業,路面、場地有傾斜現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業。
7、鏟、叉車每次載重不得超過核定標準重量,對有礙行駛、作業和易于發生擠碰、傷人的情況要停止作業,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作業。
8、車輛駕駛員在作業過程中,凡發生各類事故,均應按駕駛員事故處理規定和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因進行嚴肅處理,并逐級上報,不得姑息遷就,擅自處理。
情況方可啟動使用。
10、鏟車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故障或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時報告維修人員。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駕駛鏟車鏟運物料時應注意:不得超負荷裝載或超時間連續使用(一般不能超過兩小時)。做前傾動作時,不許同時向上舉物料托盤。
12、鏟車駕駛員要堅持定期不定期、有計劃地、強制性地檢查保養維護鏟車。將鏟車的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里,維持車況的技術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長鏟車的地延長鏟車的使用壽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鏟車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確保鏟車的正常使用。
13、駕駛鏟車在狹窄的通道轉彎時,要注意物料托盤是否會碰撞。同時要注意鏟車的'后部是否會傷人觸物。
14、鏟車載貨體積較大,駕駛員的視線被阻擋時。駕駛員應采取倒退行駛。
15、鏟車在行駛過程中,除駕駛員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員。
16、鏟車使用完畢要放在指定區域內。并且拉好手剎車。叉子前傾放到最低位置帶好鑰匙。
17、鏟車操作作業結束以后,應及時進行充電,并打開所有的電瓶瓶蓋,防止充電時電瓶炸裂。
18、駕駛員要定期不定期的打開電瓶瓶蓋,檢查電瓶內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時添加蒸餾水,以延長電瓶的使用壽命,尤其是夏季高溫期間和干燥季節或者是鏟車頻繁使用期。充電后駕駛員要特別注意加強檢查,防止因缺水而損壞電瓶。
19、鏟車的各機械連接部位,駕駛員都應在平時經常進行檢查加固以防松動脫落。轉動部位和升降部位應經常潤滑,以保證其潤滑狀態。
20、鏟車電瓶樁頭應用牛油封閉,防止氧化松動。駕駛員平時應經常檢查加以緊固。
鏟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設成優質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等國家和部門的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和省交通廳文件要求,結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參與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各監理、施工單位要積極運用安全系統工程技術,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質量、效益等方面的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控告。
第六條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的組織落實體系。從建管處、總監辦、駐地辦、各施工單位、到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各監理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對所轄合同段安全生產的監督和安全技術的指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任組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一名專業工程師為專(兼)職安全監理,負責日常安全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質科(或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黨支部書記、總工和安質科的科長組成。安質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施工單位所轄工區(隊)應有兼職安全員。現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工區(隊)負責人是本工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是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建立保衛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十二條參建單位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安全職責明確。
第十三條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在建管處處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分析全線的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搞好安全生產的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辦法。
2、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并下發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給予糾正或處罰。
5、負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安全責任制。
(一)建管處處長職責。
1、對建管處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在制定、實施生產計劃的同時,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建管處、各項目經理部要為安全檢查使用車輛提供便利。
3、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4、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不報。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處副處長職責。
1、對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領導建管處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結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采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4、組織并參加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匯報建管處處長。
5、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立即組織并參與搶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參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圍內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工程師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組織并參加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和爆破等特殊作業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解決施工中復雜工程(如上下交叉作業等)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辦法。
5、對因安全技術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各科室職責。
1、辦公室全面負責建管處機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辦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衛生;車輛的防火、防盜、安全管理;流行性、傳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處安全臺帳的.建立和管理。
2、紀檢監察負責承朝高速建管處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
3、工程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監理、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全線的安全生產檢查評比工作,對承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地方科負責解決處理沿線百姓阻工及與施工單位發生的矛盾和沖突,維護施工秩序,營造施工環境。
5、合同科負責本科室各種檔案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高管局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合同的履約情況。
6、財務科負責本科室各種賬目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現金的保管和防盜工作。
7、總工辦負責審查設計圖紙、各參建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十五條建管處和各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六條參建單位應當相互配合,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參建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分工負責。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作業環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凡未經國家勞動監察部門檢驗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編制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及交通系統頒布的"安全操作規程"為準則,報經駐地辦批準后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下達施工(生產)任務時,必須實行交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垂直運輸作業、高空作業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對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及挖孔樁,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施工單位總工、駐地辦監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