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違約行為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因此簽訂前應認真考慮和評估。對于初次接觸合同協議的人來說,以下范文能夠提供一定的參考和指導。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共同發展旅游事業,加強商業與旅游業合作,
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動中的切身利益,為消費者提供最大優惠及安全,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雙方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次旅游項目:______。
3、本次旅游由甲乙雙方共同承辦。票價為人民幣:每人100元/次,費用包括往返空調大巴,二正一早用餐,4—6人/間賓館住宿及景點門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雙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宣傳組織客源,全力推薦本次旅游項目。
(2)甲方以發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負責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員,委托乙方組團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為:65元,由甲方向游客發放,乙方負責向游客收取甲方所發放的旅游代金券,并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35元現金,乙方承擔本次旅游全程項目的落實及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3)乙方負責與游客協調或簽訂具體出游時間及相關事宜。
5、結算:本次旅游活動期限結束,由乙方財務人員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數量向甲方按每張5元結算,65元代金券自行作廢。
6、違約:乙方如有違約,需向甲方交納違約金5萬元。
7、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二
基本信息:
旅游者姓名:---。
共(-)人。
團號:---。
出發時間:---。
出發地點:---。
返回地點:---。
行程安排:---。
空調車安排:---。
座位號:---。
行程景點及線路:---。
午(晚)餐標準:---。
其他:
1、無指定購物安排、無自費項目。
2、無醫療咨詢。
旅游費用:
成人人×元/人+兒童人×元/人=元。含:景點第一道門票、午(晚)餐費、往返車費、導游服務費、;不含:.
保險:
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人×元/人=元。
補充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游者(簽約代表)簽章:
旅行社簽章:
身份證號: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電話:經辦人:
簽約時間:電話:傳真:
合同事項:
1、旅行社義務:
(1)應當在簽約前向旅游者出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如實告知有關旅游行程、餐飲、車輛、購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實情況。
(2)應當按照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保證服務不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并不得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療咨詢;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不得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游者義務:
(1)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全額支付旅游費用。
(2)應當與旅行社互相協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動,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約定的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并應當遵守國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旅游者退團:
旅游者在出發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游者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地點集合出發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違約金后返還剩余旅游費用。
4、旅行社取消:
旅行社可以在出發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行社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額返還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旅行社責任:
(1)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擅自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3)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或接受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滯留期間食宿費、返回出發點交通費等實際損失,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6、旅游者責任:
(1)因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未按照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過錯:
對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解決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8、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三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參加境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與旅行社簽訂團隊境內旅游合同時使用。旅游者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票。
三、旅游者應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選擇旅游產品及項目。
四、旅行社委托組團、拼團的,須事先告知旅游者并在本合同中載明。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五、旅游者與旅行社通過互聯網在線旅游網站簽訂合同的可使用本合同電子版。
六、在填寫本合同第二條“行程與標準”和“旅游行程單”時,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得出現“準x星級”、“相當于x星級”、“豪華”、“僅供參考”、“與××同級”等模糊不確定性用語。
七、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行社的強制交易行為。
八、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容。
九、旅行社制定補充條款對本合同示范文本有關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細化的,補充條款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十、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修改版本,自本版本下發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十一、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1.上海市旅游質量監督所
地 址:中山西路2525號
郵 編:200030
投訴電話:64393615、962020
2.上海市消費者申(投)訴舉報中心
舉報投訴電話:12315
3.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地 址:永嘉路383號
郵 編:200040
旅游違法違規舉報電話:12318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四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參加境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與旅行社簽訂團隊境內旅游合同時使用。旅游者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票。
三、旅游者應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選擇旅游產品及項目。
四、旅行社委托組團、拼團的,須事先告知旅游者并在本合同中載明。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五、旅游者與旅行社通過互聯網在線旅游網站簽訂合同的可使用本合同電子版。
六、在填寫本合同第二條“行程與標準”和“旅游行程單”時,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得出現“準x星級”、“相當于x星級”、“豪華”、“僅供參考”、“與××同級”等模糊不確定性用語。
七、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行社的強制交易行為。
八、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容。
九、旅行社制定補充條款對本合同示范文本有關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細化的,補充條款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十、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修改版本,自本版本下發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十一、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1.上海市旅游質量監督所。
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
郵編:200030。
投訴電話:64393615、962020。
2.上海市消費者申(投)訴舉報中心。
舉報投訴電話:12315。
3.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地址:永嘉路383號。
郵編:200040。
旅游違法違規舉報電話:12318。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2%),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游意外保險由甲方自愿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生糾紛后,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六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旅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費用包括: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本運)公司等部門購買的交通客票費:
(2)餐飲住宿費: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飲、住宿費:
(3)旅游費: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費、門票費。
(4)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費用:
(5)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獲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用)。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3、各項目的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醫療費;行李超重費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個人保險的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飲住宿費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5、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6、“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屬號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循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及地點_________結束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游覽重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隔餐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及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尊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履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須承租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四)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五)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旅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_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的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讓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客一簽”制,但在組織和接待旅游團隊和數客過程中實行一團一簽制。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補充條款:雙方約定下補充條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團隊運行計劃表》。
旅團社:_________團號: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標準:_________。
出車單位(車型/車號):_________。
司機: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出發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早餐標準:_________。
午餐標準:_________。
晚餐標準: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娛樂項目: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應急電話:_________。
投訴電話:(x)。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鑒定合同敬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尊守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尊循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稅營許可證》和號碼標費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城所應當一置。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青海省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青海省旅游局制定的《青海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有名的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
四、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_程:旅游者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五、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旅游者在出國前,旅行社應當推存旅游者購買的期間的個人旅游保險。
七、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索取服務單據。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簽訂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意害發生的措施,旅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提請仲截機構仲截。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拒絕絕入住賓館或采取其她措施強迫履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_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如因國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5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七
合同編號:
團號:
出團日期:年月日
出團線路。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按照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gf-20__-2401號示范文本制定,供_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包價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20__-2401號示范文本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5.本社為廣西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經營許可證編號為:l-gx-cj00022。經營范圍:入境旅游、國內旅游、出境旅游。公司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建政路31號二輕大廈四層。
6.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協議條款》部分(旅游者與旅行社分別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和《通用條款》部分(與gf-20__-2401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旅游者可留存或查閱)以及附件《旅_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諾書》(旅游者簽字、旅行社留存)、附件《旅游安全須知》(雙方簽字并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單》(旅游者簽字,旅游者與旅行社各執一份)等構成。
7.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簽字的旅游者代表有義務將合同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條款的說明,對旅游者的特別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對旅行社責任免除等約定)及時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將其他旅游者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適合參加的旅游項目的信息等)告知旅行社。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旅行社書面聲明,否則旅游者代表在合同文本、相關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補充協議上的簽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旅游者代表為法人機構的,須加蓋法人機構公章,上述義務由該法人機構承擔。
第一部分協議條款。
第一章基本約定。
第一條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5.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和《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另紙附上)。
第二條責任減輕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權行為、違法犯罪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自甘風險參加某些旅游項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處理,旅行社因協助處理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確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4.旅游者因參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薦的活動導致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向旅游者退還未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簽名:旅行社簽名(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章協議內容。
第二章協議條款。
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第一條旅游時間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況。
出發時間,結束時間,共天夜,飯店住宿夜。
行程:;集中地點:;散團地點:。
地接社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若有調整,以出團通知為準)。
第二條個人旅游保險旅游者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保險范圍和理賠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條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僅限提供協助服務。
第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旅游費用合計:元,成人:元/人,其中,導游服務費:元/人。
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旅游費用詳細清單及支付方式見團隊訂單。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最低成團人數;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6日及時通知旅游者;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同意(第種方式)1、轉至旅行社出團;2、延期出團;3、改變其他線路出團;4、解除合同。
第五條拼團約定?
旅游者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六條黃金周特別約定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見團隊行程單,如無特殊約定按合同通用條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條約定執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1、雙方通知對方相關事項,可以以書面送達、電子信箱發送、手機短信發送、電話通知四種形式,任一形式均視為通知送達。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協議條款》部分(旅游者與旅行社分別簽字蓋章,各執一份)和《通用條款》部分(與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與其具有相同效力,旅游者留存或查閱)以及附件《旅_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諾書》(旅游者簽字、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單》(旅游者簽字,旅游者與旅行社各執一份)等構成。
3、已向游客代表詢問出行游客身體健康狀況,回復身體健康良好,適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內做過大手術,孕婦,患有傳染疾病者等謹慎出行;70歲以上老年游客請提供近期健康證明并有家屬陪同。出行游客根據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八
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在電子商務的無紙化(paperless)世界中,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并不是簡單地把傳統合同規范移植到網絡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網絡中如何重建與傳統合同法律價值相近的規范。原因有:
3.確定數據電文的傳統書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著于紙質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經改變的信息。
定我國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視聽資料不能單獨、直接地證明待證事實,屬間接證據的范疇。電子合同正是由電子郵件和電子數據交換所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于電子證據容易被偽造、篡改,加上易受人為的原因和技術條件的影響而出錯,故也應將電子證據歸入間接證據。電子合同因此就賦予了具有證據的效力。
文檔為doc格式。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九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促進旅游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則,現就旅游包(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天18:00前收到乙方確認次日團隊用車車型,接團地點,20:00點前車隊報車牌,司機電話。
三、如果路上出現意外情況,無法準時抵達華聯大廈,司機需要聯系乙方指定聯系人,說明情況。
四、線路及價格:
五、車型安排:
1、10人以下用面包車(含10人)。
六、結算價格、方式及期限:
1、甲乙雙方按線路、車型商定租車價格。
2、雙方以銀行或現金支付,結算期以月為結算單位,每月10日前結清上個月的業務款,以此為一結算周期。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租車款,延遲付款的每日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業務款的千分之三滯納金。
2、租車期間,乙方對甲方的服務及車輛存在異議,應及時電話溝通解決;無法解決的,乙方須于甲方車輛回場后的二天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任何異議。
八、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通過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或訂單改更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蓋章)(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時間:時間: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十
1、洋溢青春夢,綻放我光彩。
2、陽光行,快樂游。
3、美麗xx,智慧旅游。
4、智慧旅游,讓生活更精彩。
5、悠閑一游,盡興而歸。
6、構建和諧環境,關注旅游安全。
7、安全意識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賞。
8、安全記在心,平安走天下。
9、移步不看景,看景不移步。
10、與美景有約,與安全同行。
11、旅游安全人人管,事故隱患處處防。
12、留意頭上景,當心腳下路。
13、山水美麗靜心賞,注意腳下心不慌。
14、風景在游覽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15、游以安為樂,行以順為福。
16、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17、安全出行,快樂旅游。
18、斷攀登,飽滿激情,愉悅身心!
19、享受大自然,與健康同行!
20、爬出勇氣!爬出健康!爬出快樂!
21、團結協作,互助友愛,鍛煉身體,平安快樂!
22、綠色健康行,快樂在進行。
23、海到無邊天做岸,山登絕頂我為峰。
24、親近自然,低碳生活。
25、新的`起點,新的高度。
26、高度是一種境界,攀登是一種追求。
27、登武夷巔峰,展永達雄風。
28、登高望遠,盡顯英雄本色。
29、盡情戶外,融入自然。
30、帶著年輕的心去跋涉,讓青春與大家同行。
31、引領新潮流,隨心一日游。
32、健康生活歡樂旅游。
33、愛旅游愛生活。
34、遠離喧囂,為心情放一天假。
35、親近自然,攜手陽光一日游。
36、拓展文化知識,砥礪精神情操。
37、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38、暢游天下美景,安全不忘其中。
39、講究衛生杜絕病從口入,注重消防遠離火魔侵襲。
40、安全是最好的效益,平安是旅企的財富。
41、旅游須知千萬條,安全出行第一條。
42、酒店服務爭上游,消防安全要帶頭。
43、良藥苦口利于病,旅游安全利于行。
44、您因旅游美景而心醉,風景因您安全而更美。
45、開開心心旅游,安安全全返程。
46、快樂是您旅游的追求,安全是您旅游的基礎。
47、走安全旅游之路,游秀麗山河之景,度快樂平安之假。
48、旅游參天樹,安全是沃土。
49、安全牢記心間,旅游減少遺憾。
50、安全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十一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身體狀況(需注明是否有身體殘疾、精神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健康受損病癥、病史,是否為妊娠期婦女。)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應當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行社經辦人。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旅行社:(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具體時間地點購物場所名稱主要商品信息最長停留時間(分鐘)。
其他說明。
旅游者。
簽名同意年??月?日?時。
簽名:年??月?日?時。
簽名:年??月?日?時。
簽名:
旅行社經辦人簽名:??????。
具體時間地點。
項目名稱。
和內容費用(元)項目時長(分鐘)。
其他說明。
旅游者。
簽名同意年??月?日?時。
簽名:年??月?日?時。
簽名:年??月?日?時。
簽名: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十二
第一章基本約定。
第一條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5.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和《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可另紙附上)。
第二條責任減除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權行為、違法犯罪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自甘風險參加某些旅游項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責任,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處理,旅行社因協助處理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游者做出明確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4.旅游者因參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薦的活動導致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索賠。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向旅游者退還未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協議內容。
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第一條旅游時間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況。
出發時間:??????????年??????????月??????????日,結束時間:??????????年??????????月??????????日,共????????天???????夜,飯店住宿???????夜。
行程:??????????????????????????????????????;集中地點:??????????????????????????????????????;散團地點:??????????????????????????????????????。
地接社/委托社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第二條個人旅游保險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具體事項見團隊訂單。保險范圍和理賠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條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僅限提供協助服務。
第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旅游費用合計:??????????元,成人:?????????元/人,兒童不占床:?????????元/人;其中導游服務費:?????????元/人。
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旅游費用詳細清單及支付方式見團隊訂單。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最低成團人數;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游者;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同意(種方式)。
2、延期出團;。
3、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4、解除合同。
第五條拼團約定。
旅游者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六條黃金周特別約定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見團隊行程單,如無特殊約定按合同通用條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條約定執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1、雙方通知對方相關事項,可以以書面送達、電子信箱發送、手機短信發送、電話通知四種形式,任一形式均視為通知送達。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協議條款》部分(旅游者與旅行社分別簽字簽章,各執一份)和《通用條款》部分(與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與其具有相同效力,旅行社可留存或查閱)以及附件《旅客報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諾書》(旅游者簽名、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單》(旅游者簽字,旅游者與旅行社各執一份)等構成。
3、已向游客代表詢出行形游客身體健康狀況,回復身體健康良好,適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內做過大手術、孕婦、患有傳染疾病者等謹慎出行;70歲以上老年游客請提供近期健康證明并有家屬陪同。出行游客根據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
備注:旅游者應當到旅行社財務部或各門市交納旅游費用,也可以到銀行或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到旅行社賬戶,旅行社交納現金時,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開具加蓋旅行社財務用章的收款憑證;旅游者不得將旅游款項交給不能出具加蓋旅行社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憑證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員,否則其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負責。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十三
旅行社: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章術語和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團隊境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_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_境內(不含香港、澳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3、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4、自由活動,特指《旅游的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5、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的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的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6、不合理的低價,指旅行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于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
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7、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營邊界和明確的經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后廠的購物場所,景區內購物場所,景區周邊或者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游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的購物場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9、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轉團,指由于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不能出團,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境內旅游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12、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4、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5、必要的費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經發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6、公共交通經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二條旅游的行程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的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最新全國版境內旅游合同大全(14篇)篇十四
1、洋溢青春夢,綻放我光彩。
2、陽光行,快樂游。
3、美麗xx,智慧旅游。
4、智慧旅游,讓生活更精彩。
5、悠閑一游,盡興而歸。
6、構建和諧環境,關注旅游安全。
7、安全意識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賞。
8、安全記在心,平安走天下。
9、移步不看景,看景不移步。
10、與美景有約,與安全同行。
11、旅游安全人人管,事故隱患處處防。
12、留意頭上景,當心腳下路。
13、山水美麗靜心賞,注意腳下心不慌。
14、風景在游覽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15、游以安為樂,行以順為福。
16、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17、安全出行,快樂旅游。
18、斷攀登,飽滿激情,愉悅身心!
19、享受大自然,與健康同行!
20、爬出勇氣!爬出健康!爬出快樂!
21、團結協作,互助友愛,鍛煉身體,平安快樂!
22、綠色健康行,快樂在進行。
23、海到無邊天做岸,山登絕頂我為峰。
24、親近自然,低碳生活。
25、新的起點,新的高度。
26、高度是一種境界,攀登是一種追求。
27、登武夷巔峰,展永達雄風。
28、登高望遠,盡顯英雄本色。
29、盡情戶外,融入自然。
30、帶著年輕的心去跋涉,讓青春與大家同行。
31、引領新潮流,隨心一日游。
32、健康生活歡樂旅游。
33、愛旅游愛生活。
34、遠離喧囂,為心情放一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