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能夠促進組織的發展和進步,使工作更有序進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一
1、為加強設備儀器的購置、使用、維護保養、修理、檢驗等管理工作,使設備儀器保持完好狀態,特指定。
2、設備儀器實行站級管理和崗位管理。設備技術人員負責全站設備儀器的更新、修理、檢驗和資料檔案的管理,操作人員負責所使用設備儀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
3、站內壓縮機、烴泵、自動灌裝秤、鍋爐、儲罐及其它壓力容器應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其中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向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并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操作人員對所操作的設備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使用和停車,并按時規定做好設備潤滑加油、防銹工作,認真落實巡回檢查制度,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5、操作人員對本崗位設備、管線、閥門、儀表等裝置的操作管理實行責任制,要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冒、滴、漏并購做好防塵、防潮、防凍、反腐蝕工作。維護人員要對設備的修理質量負責,保證檢修后設備的完好使用。設備技術員會同安全員每周對設備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個檔次進行一次檢查評定,每月將4次檢查結果作為對設備的評定依據掛牌公示。
6、全站生產設備每年進行一次大修,每月進行一次小修。設備技術員要預先提出設備儀器的檢修內容和備品配件計劃,指定合理的檢修定額,嚴格控制修理費用。
7、設備技術員要按規定做好對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的`安排和落實。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年進行一次檢驗,3級的每3年進行一次檢驗。安全閥每年至少效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要效驗一次;接地裝置每年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
8、設備儀器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設備、儀器的隨機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監制證書、裝箱清單等資料。
(2)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檢測驗收資料文件。
(3)修理、改造記錄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4)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
(5)壓力表、安全閥、接地電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驗、修理、更換記錄和資料。
(6)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以及報廢報告資料。
9、外購設備、儀器(包括備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組提出申請,經設備技術員審核、分析,并提出購置的型號參數和數量等具體計劃,報站長審批。購置計劃經批準后,由有關專業人員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選購。所購進的設備、儀器必須是國家定點企業生產的相應產品并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還需附監檢證書。設備儀器到貨后,由設備技術員、使用班組、購置經辦人和財務人員共同開箱驗收,對質量、數量和技術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經辦人負責落實。
10、由于人為過失造成的設備儀器(包括零部件)丟失、報廢,按有光規定給予責任者處罰。對需報廢和淘汰的設備儀器,按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由站長批準后,在設備檔案和財務固定資產臺帳上注銷。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二
一、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負責檢查、督促關鎖門窗,關閉水、電開關,切斷電源,清除室內外的木屑、廢紙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進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三、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實驗室主任掌握,鑰匙的配、發要院(系)辦公室備案,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四、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吃東西,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
五、非工作需要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和空調,使用電爐和空調等電器時,使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負荷用電,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
七、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建立清掃制度,嚴禁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八、如有盜竊和意外事故發生,不得隱瞞,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院領導,并保護好現場,寫出事故報告。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三
為了保證購入的儀器設備質量可靠、性能優良,較好地滿足臨床需要,在購機前需要進行方案論證、質量調研。然后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能價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務、消耗品供應等情況確定優先考慮的儀器供貨廠家、規格型號。
入庫前的驗收是確保購入儀器質量的關鍵,一定要做到按驗收制度和驗收程序驗收,待驗收合格后入庫。在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利用合同中的質量保證條款及時交涉處理。
對新購入并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作質量跟蹤,對故障發生的時間、現象、原因、檢修要作詳細的記錄。對儀器設備的性能作及時調查,從長時間使用中和從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儀器的故障規律,為今后購買新機和訂立儀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決策依據。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四
2、使用人必須取得崗位合格證,并熟悉儀器設備性能,才能上崗操作。
3、主要儀器設備,須掛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程操作。
4、實行定期保養制度,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每次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擦洗清理干凈。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保持現狀,由使用操作人員詳細填寫故障或損壞原因記錄,并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6、維修后的儀器設備,應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7、儀器設備轉移,必須由項目部對儀器進行保養、維修、包裝,派專人護送到指定位置。按項目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清單辦理交接手續,保證移交的儀器設備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對移交的儀器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認為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拒絕交接,追究其項目負責人和試驗負責人的責任,按公司《資產經營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六
一、設備維護保養要實行定機、定人、定期保養與職工維護保養相結合的原則。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設備的維修工作。
二、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做到“三會”,“四懂”,即: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設備應經常保持清潔、潤滑、安全、正常。
四、電器設備小修間隔期為一年,中修間隔期為五年,大修期間隔期為十年。
五、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檢測按《壓力容器監察規程》執行。
六、加強設備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其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保持設備在最佳運行狀態。
七、充裝站設備儀器應建立臺帳、卡片、檔案。
八、設備儀器實行定期檢查考評,根據各類設備的完好標準,確保主要設備完好率達到l00%。
九、設備管理實行雙包機制度,每臺機組每個閥門每條管線,每塊儀表都要指定專人操作,專人維修,并在設備顯著位置掛牌明示。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七
(1)試驗室設儀器設備管理員。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儀器的標定、校驗、更換易損配件,小修調試。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由操作者負責。
(2)操作者必須按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工作,嚴禁超負荷、超量程。按保養維護潤滑的要求進行保養維護潤滑,做到不銹蝕、無塵埃、不研磨,保持設備儀器的清潔、整齊。
(3)操作者發現儀器設備出現不正常現象,停止運轉,通知設備員進行檢查維護,待允許運行后,再進行操作,否則一切后果操作人員負責。
(4)設備員負責管理儀器設備檔案,按要求填寫清楚。
(5)試驗室重要儀器設備明確專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隨意使用,如使用必須經負責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須由本設備直接操作者在場方可。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八
1.全院醫療、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以及醫用壓力容器和醫用制冷設施,均由設備科統一負責,按計劃采購、管理、調配、保管、維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儀器,填寫醫療器械購置申請表并申述請購理由、人員、房屋設置、醫療效益及經濟效益等,送院領導審批。大型醫療設備(50萬元以上),請購科室要提供調研報告,由院長會議批準;萬元以上設備由分管院長(必要時請示院長)審批;千元設備由設備科(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審批,院內醫療設備均由設備科統一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購買。醫療儀器報帳,財務科須見到設備科簽署意見后,方可付款報銷。
3.大型精密國產設備到貨后,設備科應會同使用科室共同驗收,辦理領用手續。進口儀器到貨后,設備科及時與進出口公司及商品檢驗局聯系,確定開箱驗收日期,設備科、使用科室負責人會同商檢局代表共同驗收,寫好驗收記錄,三方簽字。
4.設備科必須建立建全儀器財產帳卡制度,并定期核對。
5.設備科必須建立萬元以上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購置申請書、調研報告、合同單、驗收記錄、儀器技術資料、保養維修記錄等。
6.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由設備科歸檔保存。設備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維修人員提供復印件。
7.各科室儀器設備須制定操作規程,確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實習及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使用。設備科定期下科室檢查使用保養情況。
8.各科室醫療儀器如發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員及時通知維修組。凡急救儀器,立即派技術人員下科室檢修;對于一般可搬動的小型儀器送至維修組檢修,并填寫維修申請單,修復后憑收據領回;大型精密儀器損壞,限于我院目前維修技術力量,設備條件不足,由設備科協助對外聯系解決。
9.應充分發揮各科室醫療儀器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違章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者,科室應如實上報設備科,轉呈院部處理,對隱瞞不報者追究責任。
10.對使用率不高的儀器設備,設備科(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有權進行院內調配,各科室應予支持。
11.廠家送給臨床試用的新產品,一律須經設備科統一安排,各科室不得私自接收。
12.精密醫療儀器應確定使用壽命及折舊更新年限。電子診斷治療儀器一般五年內需收回儀器成本,按單機年收入提成20%作為設備更新基金,并按科室核算,積累作更新購置儀器用。使用十年以上,無修理價值,已擱置不用者,經過檢驗可申請報廢。
13.凡上級調配給我院的儀器設備一律由設備科按規定分配使用。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院儀器設備的維修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由教務處與總務處組織實施。教務處主要負責學院實驗室所屬儀器設備和多媒體教室設備的維修,其他儀器設備的維修由總務處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儀器設備維修,是指用學院儀器設備費購置,供給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等單位使用,并在學院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建帳的儀器、設備、設施,也包括已在學院申報立項的自制儀器設備的維修。
2、負責學院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技術服務;。
第五條儀器設備維修應當貫徹勤儉節約、修舊利廢、自修為主、外修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校內技術優勢。
第六條教學科研單位應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內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指導儀器設備使用和保管人員做好技術維護工作。
第七條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屬于人為或違反操作規程等非正常損壞的儀器設備,應當按《z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經批準維修的儀器設備,正常損壞的零配件確須更換的,應當先交舊后領新,屬消耗性的零配件應從各系、處、科室事業費中支出。
第九條要重視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技術改造工作。應有計劃地對陳舊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使之重新發揮作用。
第十條預防性檢查。
在開學前、期中、期末三個關鍵時間段,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人員對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測試,確保教學和科研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日常性維修。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和登記制度,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技術維護、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儀器設備帶病運轉。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技術指標測試,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針對性檢查。
當發生突發性的事故現象或較大面積的故障現象時,維修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可以不對發生故障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的技術測試,以恢復儀器設備的使用功能為維修重點,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三條全面性維修。
教務處和總務處應當組織技術人員定期、分批對技術狀況較差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徹底的維修和檢測,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應當進行分解,對照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指標,對各功能部件進行全面的鑒定,及時更換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損部件,以徹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隱患。在儀器設備到達規定的報廢期限之前,應當根據儀器設備的技術特點,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維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
第十四條對教學、辦公用儀器設備,學院將盡可能保證維修經費。
第十五條對不承擔教學任務,主要用于科學研究項目的儀器設備,維修費用應從承擔的科研項目經費中支付。
第十六條對主要從事行政、后勤和對外技術服務業務的專用儀器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需要維修的,學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維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該部門的經費或對外服務業務收費中全額支付。
第十七條儀器設備的維修審定,將依據儀器設備使用原始記錄為準,沒有使用記錄的,將被認定為零使用臺時,原則上不予維修。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總務處與廠方(或經銷商)聯系,由廠方(或經銷商)保修。
第十九條對于已無修復價值或維修費用超過原值70%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應予以報廢,不再修理。
第二十條對于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項目,在實施維修前應與維修單位(廠家或代理商家)簽訂維修協議,保證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在規定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第二十一條對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應當向教務處或總務處提出擬改造儀器設備的技術、效益和經濟合理性的論證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儀器設備需維修時,使用部門應當實事求是地填寫學院統一制定的《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見附件1),經審批同意后進行維修,對于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或一次性維修臺數較多、或損壞較嚴重的儀器設備,還應附上詳細的維修申報說明。
第二十三條維修過程中不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并組織實施,維修過程中需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須報總務處備案。單項(臺、件)維修費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長審批,單項(臺、件)維修費用超過300元的由院長審批,不具備維修條件的部門需維修儀器設備時應向教務處及總務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維修完成后應填寫《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見附件2)對維修的儀器設備進行檢驗驗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適當配備相應維修工具,大件(單價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門保管人員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領用,并在教務處或總務處記入個人保管使用帳。維修工具歸本部門,領用人調離本部門時,應在一周內辦理移交手續或退還教務處或總務處,逾期按工具丟失處理。工具丟失按《zx職業技術學院損壞、丟失公物賠償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十五條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是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單位應當建立完整、準確、系統的儀器設備技術資料檔案和維修記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按臺建檔,一般儀器設備可按批建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儀器設備驗收資料,包括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線路圖、保修證和其他技術資料。
2、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進行的儀器設備保養維護、日常使用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3、在儀器設備維修過程中進行的預防性檢查、日常性維修、針對性維修和全面性維修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4、在儀器設備報修過程中,形成的《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和《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等維修單據均應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和總務處負責解釋。附件:。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對單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儀器設備,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設備。
第四條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設備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并郵件抄送設備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由設備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3、如果購置設備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后按照學校設備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采購流程。
1、儀器設備到貨后要盡快組織安裝調試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設備運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儀器設備干凈清潔,確保儀器設備應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設備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設備管理人員批準。
6、為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閑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設備專管共用制度,對于閑置積壓設備,及時做出調劑并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設備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設備。
第七條貴重設備,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設備為貴重設備。貴重設備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1、建立儀器設備周期檢定臺帳和周檢計劃表,并指定專人負責。
2、送檢儀器設備應根據量值溯源規定,就近就地送交計量檢定部門檢定。
3、自檢儀器設備,按有關檢定規程進行檢定,并填寫自檢記錄及自檢證書。
4、所有送檢儀器和自檢儀器必須與設備臺帳相符,實行標識管理。對該工程暫時用不上的儀器設備,應進行封存,并報公司試驗室備案。對修理后檢定(校準)仍不合格的儀器設備,按儀器設備報廢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5、超過檢定周期的儀器設備不準使用,如因管理失誤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項目試驗室主任的責任。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對單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儀器設備,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設備。
第四條 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第五條 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設備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并郵件抄送設備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由設備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3、如果購置設備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后按照學校設備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采購流程。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1.儀器設備到貨后要盡快組織安裝調試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設備運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儀器設備干凈清潔,確保儀器設備應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設備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設備管理人員批準。
6.為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閑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設備專管共用制度,對于閑置積壓設備,及時做出調劑并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設備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設備。
第七條貴重設備,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設備為貴重設備。貴重設備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儀器設備是檢驗工作的重要物質保證。化驗室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和檢測儀器設備,并使儀器設備處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狀態,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合法。
本制度適用于茂源化工化驗室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塵、防潮、防震)、“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檢查、會簡單維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養護、定室存放、定期校驗),保證儀器設備性能安全可靠。
2、化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為所管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該機附帶的各種資料(說明書、合格證、電路圖、裝配圖、附件清單、裝箱單證等)及設備技術卡片(驗收報告、維修、校驗記錄等)。
3、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所管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和標定,認真填寫儀器設備使用、維修記錄,經常保持儀器設備的完好可用狀態。
4、儀器設備發生損壞、丟失或其它事故時,應迅速查明原因。
5、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物、卡,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6、未經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動、調換、借出或拆分儀器設備。
7、化驗室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帳、物、卡清楚、準確。
8、新購設備及時驗收入帳、填卡、編號,庫內物品分類放置,出、入帳手續清楚。
9、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借出制度、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10、做好儀器設備的防塵、防潮、維護保養等工作。
11、保管好儀器設備的隨機資料,以備查閱。
由于儀器結構精細、嚴密,如果操作不當,就可能使儀器損壞或引起結構變化而降低精度,縮短儀器的使用壽命。因此,測量人員必須本著對公司、集體財產極端負責的精神,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對儀器做到:精心愛護、正確使用。
一、儀器的搬運。
1、儀器必須由測量人員攜帶,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儀器托運,必須放在裝有軟墊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標明“不得倒置”的字樣,寫上“光學或電子儀器,小心輕放,嚴禁重壓”。必要時應派人護送。
3、儀器由汽車運送時,要防止顛波和震動,一般應放在車的前部軟墊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車箱底柜上。
4、短距離搬站時,儀器要豎著拿,使儀器保持垂直軸的鉛垂狀態,切不可橫扛在肩上,以免碰傷儀器或損壞儀器的軸系。
二、儀器的開箱,裝箱和關箱:
1、儀器打開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應位置,取儀器時,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雙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儀器在裝箱前,觀測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3、儀器裝箱時,應根據儀器類型,固定或松開制動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當后,方可輕輕合上箱蓋,并扣緊兩旁的搭鉤。
4、關箱時要注意檢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穩當,以免運輸過程中竄動,碰壞儀器部件。
5、箱和蓋罩,感到有障礙時,應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蓋。嚴禁硬壓、硬扣。
三、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對于儀器性能不了解時,不得私自擺弄儀器,必須在熟悉儀器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要注意防曬、防淋、防潮、防震動。萬一儀器受潮,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晾干后再裝箱。
3、儀器操作時要用力均勻,使用過程中,儀器各螺旋不要旋得過緊,以免滑扣和損壞。微動螺旋宜用中間部分,作業完畢后應將所有微動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業時必須由一人單獨操作,因故換人時,必須先檢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擰緊,以防操作或搬站時將儀器摔下。
5、不得輕易拆卸儀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數多會影響其測量精度。
1、儀器應存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室要經常開窗通風,室溫控制在0度—30度之間,儀器箱內應經常換干燥劑。
2、儀器使用完畢后,要用絨布或干凈的毛刷清除儀器表面的灰塵,清潔外露的光學器件時,應用脫脂棉或擦鏡布(紙)輕輕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學另件表面。
3、儀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軟的干布及時擦干儀器,不要將潮濕的儀器放入箱中,應使儀器和儀器箱在干燥的環境中涼干。
4、要經常檢查儀器各部件、螺絲、螺旋、架腿的緊固螺絲等是否松動,若松動應及時擰緊。
1、計算機室由專人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機房使用計算機。使用計算機者必須填寫運行記錄。
2、計算機室的所有物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與他人使用。
3、計算機室管理人員要加強計算機軟盤的管理,不得隨便刪除、拷貝機器內的程序和文件,不準在機房觀看任何光碟,不準使用沒有經過殺毒的外來磁盤(軟盤、u盤、移動硬盤),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4、計算機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要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5、加強計算機室的清潔衛生管理,定期進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將飲料和食物帶進機房,以確保室內衛生整潔。學生實驗完畢必順將計算機關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6、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清潔保養,確保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7、在計算機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現象應即停止操作并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匯報,以便及時做出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8、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凡違返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第一條實驗室所有設備屬國有資產,按校資產處理辦法執行。
第二條新購儀器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儀器設備到貨后,及時組織安裝、調試、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對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要有固定人員負責定期檢查、清洗、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儀器設備安全正常使用。一般儀器每月保養一次,大型和精密儀器每半年保養一次。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經過培養,按儀器設備標準操作規程進行。經專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儀器,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對重大、精密儀器設備,要配備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功能開發和操作、維修、維護指導,以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認真填寫使用記錄。
第五條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并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建立儀器設備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儀器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實驗室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儀器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臺設備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并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要主動向保管員通報,經專家組確認后,按積壓或報廢儀器設備處理。
第八條對丟失的儀器設備,一經發現要立即匯報,認真查找。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并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實驗室定期(3個月——半年)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儀器設備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于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而使儀器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說明本制度是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號)精神,在認真檢查儀器設備安全管理的現狀的基礎上,對環境與疾病相關基因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訂。要求全體教職員工、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以切實保證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