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采取合理措施迅速組織和安排人員、物資等資源,以應對和解決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是根據各種災害事故的特點和應急要求,經科學研究和實踐積累后形成的一種系統性、綜合性的工作指導文件。在編寫應急預案時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各種資源的調度和利用,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經過實踐驗證的應急預案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提供一些借鑒。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進一步加強街道轄區內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全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一旦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施救,防止事故擴散,特制訂本預案。
一、使用范圍。
當西街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發生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質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等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預案作為西街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應急處置安全事故的行為規則。應急處置工作原則包括: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原則;街道協調原則;緊急處置原則;局部利益服從群居利益原則;各社區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原則。
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辦事處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主要任務是對各單位、各有關部門及各類企事業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任務。
(二)西街街道辦事處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名單。
成員:__。
應急處置救援小分隊:各社區全體工作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程劍亮同志擔任。辦公室下設12個組由各個社區居委會應急小分隊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分別行使搶險搶修、保障生活、家屬安置。
(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2、組建西街街道辦事處應急處置隊伍,組織實施訓練,督促做好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通知,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和街道辦事處應急救援行動,現場緊急處置突發事故,必要時請有關方面支持。
4、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統計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總結事故應急處置經驗教訓。
5、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置專業組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掌握、報告事故搶險進展情況。
(五)領導小組人員職責分工。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全街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做好調度指揮及協調工作,協助副組長做好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時的具體工作。
四、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成、任務及職責。
(一)事故現場搶險搶修專業組。
由事故單位、直管部門牽頭,派出所、有關專業部門等人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控制事故現場,維護正常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二)生活保障組。
由副組長和社區副主任、事故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
主要負責做好事故人員家屬的解釋、安撫工作,穩定家屬情緒,應付突發事件,并安排好家屬生活,保障參加救援人員的飲食、飲水及休息場所。按具體分工同時下設以下小組:
成員:__。
(三)發生突發事故時各小組職責。
1、通聯組:負責擔負應急救援的通信、通報、聯絡、車輛調度工作,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信任務。
2、警務組:負責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疏散群眾。
3、消防組:負責擔負滅火、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4、醫療救護組:負責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
5、應急處置組:負責擔負看守災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搶救傷員,疏散群眾。
6、運輸組:負責擔負搶救物品的供應及運輸任務。
五、事故緊急報告。
(一)報告程序。
各個社區的轄區內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街辦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小組。由街辦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小組組長將事故內容電話報告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安監局,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區委辦、區政府辦和區安監局。
(二)時間要求。
各個社區轄區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應盡快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街道辦事處報告。
(三)報告內容。
事故快速報告內容要簡單明了,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
(四)事故報告電話。
街道辦事處辦公室:
(五)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街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故概況和初步判斷發生事故的原因,電話快速報區委、區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
2、處理重特大事故過程中,每隔4小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報告一次事故處置情況。必要是隨時請求上級救援。
3、事故應急處置初步終結后,將事故詳細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傷亡者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傷害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以書面形式報區委、區政府和區安監局。
六、善后處理。
(一)警戒及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除防止事故擴大或搶救傷員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備調查分析。處理事項:
1、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2、保護災害現場。
3、防止無關者入內。
(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對策。
2、制訂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對策。
(三)死傷者善后處理。
1、確定死傷者姓名。
2、與死傷人員的家屬聯系及其它有關事項。
3、在專業醫療單位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保證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治療。
4、對遇難者進行安葬,對家屬進行安撫。
七、事故調查處理。
1、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并不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調查程序由調查組根據事故情況確定。
八、事故結案工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事故結案規定執行。
一、發生盜竊事件處理規程。
1.巡查發現或接報轄區內發生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夠或嫌疑人逃離現場,立即用對講機通知班長,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指揮。
2.領班接報后,立即通知隊長,同時調動其他安保員,封鎖進出轄區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現場支援。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象,并保護好現場,留下目擊者,并報派出所立案處理。
二、發生停電、停水應急處理規程。
1.發生停水處理規程。
(1)按計劃維修保養供水設備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時,管理處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24小時發出通知,以便入駐單位作好蓄水準備。
(2)臨時搶修或更換供水設備需停水的,應提前20分鐘,用電話或口頭形式通知各有關部門,且盡量將維修時間控制在最短時間內。
(3)供水部門通知停水的,應在接到通知后1小時內將停水原因及時間通知各用戶。提醒入駐單位作好蓄水準備,并應做好節約用水的宣傳。
2.發生停電應急處理規程。
(1)按計劃維修保養若需停電時,管理處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12小時發出通告。確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臨時搶修需停電的,應經管理處主任批準,提前10分鐘,用電話或口頭形式通知各用戶。
(3)供電部門通知停電的,應在接到通知后1小時內將停電原因及時間通知各用戶。
(4)遇配電房設備(由供電部門管理)發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電的,應即時通知供電部門搶修。
(5)發生停電時,安保員要加強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員檢查,防止犯罪分之渾水摸魚。
(6)屬于發生故障造成停電,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記錄。
三、發生水浸處理規程。
1.當值各崗安保員如發現轄區內發生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領班,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設備設施(如電梯、電房等),以免設備設施受損。
2.安保隊長和管理處主任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修。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備用攔水閘板;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暫時將地下水道同往轄區內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轄區內的積水抽走;如水浸來自轄區內的管道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班安保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人員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
四、臺風、暴雨應急處理規程。
1.遇臺風、暴雨來臨之前,管理處應向住戶及管理處各部門發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風雨的準備工作。
2.管理處應密切留意臺風的動態,并及時通知住戶。
3.當管理處發出進入戒備狀態時,各部門應進入抗災害準備工作:
4.安保、管理員加強轄區巡查,通知住戶關好門窗并移走可能下墜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檢查未售出樓房的門窗。
5.保潔員及時清理沙井蓋、地漏、溝渠、排水口等處的堵塞物,保證排水順暢。
6.工程人員應檢查電房、電梯機房、泵房等設備房,關好門窗。發電機要試運行,啟動電池要充足電,檢查并試運行各排水泵,準備臨時使用的電線電纜、開關及應急照明燈具等。
7.管理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資儲備如繩索、電池、雨衣等。
8.當管理處發出緊急令時,各部門要進入緊急狀態各就各位。
(1)安保:當值安保員要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種情況,若天氣趨暗時應適時亮燈。發現異常情況,應立既向管理處報告。巡值的安保應加強巡視,非當值安保,應在宿舍待命,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員:當值水電工,也應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加強各設備房的巡查。
(3)車管員:提高警惕,注意車輛進出及車庫積水情況。
(4)監控中心人員:留心觀察各畫面,發現情況,應立即向管理處報告。
(5)保潔員:在暴雨其間,要檢查各自負責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發現堵塞應立刻清理。
(6)總經理、管理處主任應留一人在管理處或監控中心,指揮全面工作。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二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三
2009年4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發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范。《管理辦法》的發布對于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12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發布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范,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做好學校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事情擴大,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件,及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迅速控制事態。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打魚民校內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
第五條:監測1、建立、健全并完善各種疾病、安全等監督系統,加強對各種傳染病、安全隱患的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早處理。2、學校范圍內出現疫情、安全事故等時,須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第七條:處置原則疫情、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配合積極救治,降低病死率,嚴格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事情擴散,減少損失的原則。
第八條:現場處置職責1、領導小組在可疑或確定疫情、事故發生后,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現場處置的組織工作,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確保現場處置工作全面有序的開展。2、負責現場處置的調查、處理、救護、轉運等工作任務。3、負責做好人員、物資調配、隔離、后續治療、監測、后續處理等相關工作。
第九條:工作程序1、疫情處理的基本程序為:收到可疑病人后,送指定醫院隔離,作進一步確診并報告相關部門,對病人采取積極治療。2、救治病人:對現癥病人實施就地隔離,就地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樣,必要時予以隔離治療。3、現場處置:在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對疫點進行嚴格的消毒和處理,必要時報請上級政府對疫區實施監控。4、健康教育: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和多種宣傳形式,向廣大師生廣泛開展疫情防治,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廚房衛生、食品衛生、個人衛生,提醒學生隨時繃緊安全這根弦。第五章組織系統和應對能力建設第十條:建立健全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系統各班級師生必須對疫情,安全隱患的危害性給予充分的認識,必須服從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已任,以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目標,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系統和應急反應體系,在思想上、組織體系上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準備。
打魚隱患-打魚被360高壓電過人會有事嗎。
如果當時沒有事的話,一般也沒有什么問題,不過心臟病患者可能會留下隱患。
友情提示一下:電魚是違法的。是不分品種和大小的滅絕性的撲殺行為,會對漁業造成毀滅性傷害而且也會誤傷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這是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后的大魚如果僥幸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并且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此電魚作業被業內稱為“絕戶”捕撈。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漏網逃脫的魚類也難逃一死。被電捕器電擊過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也會對生長在水里的、螺螄、貝類小蝌蚪等造成毀滅性破壞。尤其是在魚類繁殖的季節,電魚將使得魚類的繁殖生長受到很大影響。電魚設備在升級,其輸出電壓甚至可達上千伏,而在電流通入水體后,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造成水體真空,導致魚蝦、藻類、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實驗表明,220v電壓會導致半徑20米內的水體真空,因電擊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會沉積水底,腐爛變質。嚴重的會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鏈斷裂,嚴重破壞生態循環,造成“死水”現象。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的7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辦法》,您可以復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語句,也可以下載doc格式的文檔以便編輯使用。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五
3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原《辦法》),對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化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對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原《辦法》亟需修訂完善。
(一)應急預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發生變化。近年來經過不斷探索,應急預案的定位從補充應急管理制度向完善應急準備、規范應急處置轉變,工作重心從解決預案有無向提升預案質量、發揮預案實效轉變。同時,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對簡化應急預案評審、備案程序提出了要求。為推動應急預案工作與時俱進,適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對原《辦法》進行修訂。
(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對應急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產法》對企業的應急預案主體責任、政企應急預案銜接、應急預案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文)、《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101號,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對應急預案功能定位、編制程序、管理責任、預案銜接提出了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企業應急預案應當體現先期處置、自救互救的特點,強調應急預案編制應當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并廣泛征求意見,強化政企應急預案之間的相互銜接,突出應急預案的評估修訂和動態管理。而原《辦法》已不適應新的要求,主要問題是重規范企業應急預案內容,輕規范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重預案內容的全面性,輕應急預案內容的實用性;重規范企業內部各類應急預案銜接,輕政企應急預案銜接;重規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動態管理。因此,需要通過修訂原《辦法》補充和細化相關具體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經驗教訓需要通過《辦法》汲取和改進。根據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導致事故發生和擴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應急預案流于形式,應急處置力量、裝備嚴重缺乏,不具備初期火災的撲救能力。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近年來一些部門和企業采取了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等措施,指引從業人員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有必要通過修訂《辦法》加以推廣和實施。
三、修訂過程。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前期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從開始著手對原《辦法》進行修訂,并于當年年底形成修訂初稿;、先后兩次征求了全國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部分中央企業的意見;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法司在政府網站發布修訂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并采納社會各界的意見;5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法司組織召開《辦法》修訂法審會;經反復研究、協商和修改,《辦法(修訂送審稿)》逐步成熟完善,206月3日正式發布。
四、修訂的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辦法》總共包括7章、48條,比原《辦法》增加了9條。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一)擴大了適用范圍和管理原則。當前,應急預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動企業提升預案質量、發揮預案實效、實現應急預案動態管理方面轉變。為此,在適用范圍增加“宣傳、教育、評估和監督管理”等內容,同時在管理原則中增加“動態管理”環節,以強化應急預案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為進一步強化企業應急預案工作的主體責任,解決預案工作在企業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各分管負責人的應急預案工作職責。
(三)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結合應急預案優化工作經驗,進一步明確應急預案編制原則,突出以應急處置為核心;不再對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專項預案作強制要求,簡化各類預案內容,以推進應急預案簡明化,解決企業預案上下一般粗、內容重復等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近年來的實踐表明,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是提升第一時間應急處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處置卡的規定。
(四)調整了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增加了成立編制小組、編制應急預案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等條款;依據《安全生產法》關于應急預案銜接的規定,增加了預案銜接、向相關單位和人員征求意見和公布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要求,取消了應急預案評審必須邀請預案管理部門參加的強制性規定;為解決基層反映強烈的預案多頭備案、審查過多、跨區域企業預案備案主體不明等問題,防止應急預案備案作為前置審批,結合工作實際將備案主體調整為主管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將備案方式明確為告知性備案,增加了備案時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主體。
(五)加強了應急預案實施。為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刪除了原《辦法》“三年一修訂”的強制性規定,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和發生事故后及時評估總結,以及法定情況出現時強制修訂的制度。
(六)調整了相應法律責任。依照《安全生產法》關于應急預案處罰相關規定,在第五章“監督管理”中將應急預案納入安全監管執法檢查的必要內容;在第六章“法律責任”中增加了應急預案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細化執法標準和內容,明確執法權限。
五、認真做好《辦法》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監管局要依據《辦法》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修訂《辦法》實施細則,明確本地區生產經營單位預案備案范圍,強化應急預案管理。
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監管局要充分發揮安委會辦公室作用,協調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落實應急預案監管責任,推動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制修訂和備案工作,切實提高應急預案質量。
三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組織開展好《辦法》的宣貫培訓工作,將《辦法》各項規定,宣貫到各級相關安全監管人員以及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四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加強檢查督查,從嚴查處違法行為。督促企業落實應急預案編制、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辦法》各項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切實發揮應急預案牽引應急準備、指導應急救援的作用。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六
204月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簽發總局第17號令,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年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實施獎勵與處罰等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作者: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信息管理部作者單位:刊名:勞動保護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2009“”(6)分類號:關鍵詞: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八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急指揮人員必須立即撥打應急辦公室電話報警,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事故類型、傷亡情況、事故發展趨勢、現場人員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等事宜,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系方式。
2、公司辦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辦公室主任應立即轉報應急總指揮,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組各成員,并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3、應急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警,如需報警,由總指揮指派人員進行報警。
4、事故單位應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報告上報調查組。
(二)保護措施程序。
1、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點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因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哈著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爆炸引起的損害,受害者的受傷部位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現場的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間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6)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人員及周圍社區保護: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圍社區的危險時,必須采取措施對周圍群眾和重要財物進行疏散,對重要設施進行保護。事故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派專人負責周圍群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要對周圍人群進行核實,保證所有人員都能及時撤離危險場所,同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圍有學校、幼兒園、殘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確保弱勢群體的安全。設置臨時避難場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群暫時避難、休息。對可能受災的重要財物,要采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及時疏散財物,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的5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預案》,希望可以對您的寫作有一定的參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樣本、模板格式盡在。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九
應急預案。
管理辦法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經20xx年3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xx年4月1日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編收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應急救援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編制應急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等7種情形,將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規定,安監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分別從總體、專項類型及具體事故類型制定應急措施。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
培訓工作計劃。
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
工作總結。
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附則。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
4月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簽發總局第17號令,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實施獎勵與處罰等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作者: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信息管理部作者單位:刊名:勞動保護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6)分類號:關鍵詞: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一
本預案適用于新生鄉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一)鄉政府成立新生鄉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鄉政府鄉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鄉財政所、鄉衛生院、鄉民政辦、鄉國土所、供電組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鄉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3、在全鄉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鄉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綜治辦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鄉衛生院牽頭,具體負責組織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鄉指揮部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鄉財政所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部牽頭,鄉民政辦、財政所、綜治辦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肖家溝碎石廠、青丫口兩處條石廠、高興村條石廠、高興村卷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鄉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在1個小時內報縣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所在地村、組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綜治辦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
鄉政府值班室電話:xx。
(一)鄉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鄉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二
依據山西省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文件,以及我銀都花園住宅樓工程項目為遏制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高發的勢頭,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項目部研究決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生產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杜絕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8‰以下,積極創建建筑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1、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安全工作,每周對各項工程進行安全工作檢查,批評,處理有關較大的安全問題。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是負責進行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貫徹總公司精神,每天檢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開工程安全會議一次,制定具體的安全規程和違章處理措施,并向總公司匯報。
2、制定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由項目專職人員主持,項目部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按照“三定”原則:定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3、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制訂合理的施工方案,現場組織切合實際的工作程序,正確嚴格的執行和運用施工及安全規范。對進場的工人進行摸底測試,認真學習和深刻體會技術安全規范。經過培訓交底達到合格的工人允許上崗操作,為安全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在施工過程中,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由項目經理或專職安全員主持,同時在每道施工工序進行前,由專職安全員做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各班組長在每日上崗前進行十分鐘班前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鋼筋工程。
加工機械必須設置防護裝置;工作場所保持道路暢通,電氣焊,切割機等危險部位的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搬運鋼筋時,應注意前后方向有無碰撞危險及被鉤掛物,特別是避免碰掛周圍的電線。
2、模板工程。
工作前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上工作;在拆除樓板模板時,要注意整塊模板掉下,拆除人員要站在門窗洞口外拉支撐,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傷人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不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3、混凝土工程。
澆注混凝土用腳手架,施工前應檢查,不符合腳手架規程要求,可拒絕使用;澆注混凝土時,使用振搗器前要檢查電源電壓,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檢查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搗器移動時,不得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振搗手要穿膠靴戴絕緣手套。
4、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應編制專門的搭設和拆除的作業方案和安全使用管理規定;腳手架搭設前要嚴格篩選鋼管扣件,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扣件不得采用;腳手架拆除順序應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腳手板等須放在樓層內轉運,禁止從高空亂扔亂拋;腳手架由專人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五、安全防護措施。
1、正確使用安全標志:劃分安全區域,充分和正確使用安全標志,布置適當的安全標語和標志牌,各種施工機械均需掛設操作規程牌。
2、安全防護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員通道,機械設備上方都應采用鋼管搭設安全防護棚,安全防護棚,安全防護棚要滿鋪一層模板和一層安全網,側面用鋼筋網做防護欄板。
3、“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進入現場人員必須穿戴安全帽并系緊帽帶,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欄、蓋板和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必須搭設符合要求的防護棚,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和一機一閘一保險。電氣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準備進行作業。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三
2、家常菜館、中餐廳、宴會廳。
3、保齡球、桑拿部、美容美發、知青之家。
4、停車場、后門區域。
二、安保部的職責。
l、大堂崗要密切注視門口、大堂內、家常菜館、美容美發的異常情況;員工崗要密切注視后門、停車場、桑拿部、保齡球館的異常情況。
2、注意觀察成群結伙來酒店的青年人(衣著打扮、言談舉止、有無酗酒)及時發現可疑跡象和鬧事苗頭。
3、在巡視過程中,注意觀察中餐廳、家常菜館、知青之家、保齡球館有無飲酒過量的人,發現后要及時提醒服務員不要售酒給他,如發現異常情況隨時通報監控室。
三、餐飲、娛樂場所服務員的職責。
1、嚴格控制客人的飲酒量,發現飲酒過量的客人應立即通報監控室(xxx),同時通知餐飲部、家常菜館、知青之家、娛樂部經理或領班對客人進行勸阻,并停止向其出售烈酒。
2、聽到或看見有打架斗毆及流氓滋擾以及公安機關協查通報中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及時報告監控室(xxx)。
四、發生打架斗毆,流氓滋擾的處理程序。
1、報警:一旦發生打架斗毆,流氓滋擾案件,在場服務員應及時報告監控室(xxx)。報案人要講明發案地點、人數、國籍、鬧事人是否攜帶x支或其它兇器,并報清自己的姓名或工號。
2、監控室值班員接到報警后,a.立即通知安保主管、領班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情況反饋監控室;b.立即通知安保部經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趕赴現場;c.立即通知休息的安保員趕赴現場;d.立即通知大堂崗,員工崗安保員密切注視大堂和員工通道的情況;e.立即通知案發部門或承包戶的經理趕赴現場。
3、安保部經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趕到現場后,積極進行勸阻工作,帶領安保領班、隊員及案發部門服務員,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迅速平息事端,以防事態擴大,將主要肇事者帶至公安室,如發現鬧事人攜帶有x支或兇器,應立即報告總經理或總支書記,并迅速與長航公安局治安大隊取得聯系,請他們立即出警。
4、案發部門經理或承包戶家常菜館、桑拿部,美容美發、知青之家等單位負責人,接到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帶領員工配合安保部工作:a.保護收銀員將現金轉移到安全部位;b.保護其他客人撤離現場;c.指派專人保護貴重物品;d.配合安保員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
5、案發現場的部門或承包戶經理、領班及員工都負有保護國家財產,保護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都具有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義務,如發現視而不見,無動于衷,袖手旁觀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6、在將斗毆人員或肇事者帶往公安室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發現他們身上有無兇器,如有,應及時收繳,以免發生傷害或逃跑。
7、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安保部注意保護現場,疏散無關人員,劃出警戒線,擔任警戒巡查,在現場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案發部門查清設施設備是否遭受損壞、損壞的程度、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價值等。
8、如發生嚴重傷害,安保部經理應按總經理指令,與市急救中心聯系前來搶救,如發生死亡,由公安部門處置。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四
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飲料保潔不當所致,其中毒癥狀多見于急性腸胃炎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為保障住店賓客及全體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一、防范。
采購人員把好采購關,收貨人員把好驗貨關,倉庫人員把好食品入庫關,廚師把好制作關。
發現人的職責。
1、發生食物中毒,發現者應立即向總機報告,講清自己的部門,姓名(或工號)、所在地點、食物中毒人員國籍、人數、中毒程度及癥狀等。
2、報告人應就近看護中毒者,不要將其單獨留下,不得移動任何物品,保護好現場。
總機值班員職責。
1、總機值班員接到食物中毒報告后,應問清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及癥狀,作好記錄。
2、立即通知安保部經理(或安保領班),大堂副理,發生食物中毒地點的部門經理趕到現場。
3、當總經理作出通知急救中心或送醫院搶救時,及時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講清楚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癥狀等。
安保部職責。
1、安保部經理、領班立即趕到現場,保護好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和圍觀。
2、迅速展開初步調查,弄清中毒人數、中毒人的身份、中毒程度及癥狀等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3、當總經理決定通知公安機關時,應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做好協助配合工作。
4、配合急救中心醫護人員的搶救工作,情況嚴重時隨中毒者前往醫院,適時做好對中毒者的訪問記錄。
5、如中毒者已死亡,應保護好現場,按總經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員、法醫的工作。
6、如系投毒,應立即查找、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人員展開調查偵破工作。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職責。
1、聽取安保部匯報后,應迅速作出搶救措施,作出是否通知公安機關的決定。
2、視情況決定是否通知中毒者單位或家屬。
3、通知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有關部門經理職責。
l、嚴格執行總經理對搶救工作的一切指令,要求員工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配合安保部工作,向客人做解釋,穩定客人情緒。
三、首長、貴賓預防食物中毒措施。
1、采取專人、專購、專人驗貨、專人管理。
2、專人進行制作烹制。
3、專人服務上桌。
4、食品留樣待查。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五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有關標準,結合礦井當前實際情況和各部門應急職能與分工,由礦長組織班子成員及各部室、隊組相關人員對xxxx年..月份組織修訂的《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編號:xxxxxx)內容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及預案編制依據的有關規定變化情況;
2、應急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部門)及其職責調整情況;
采用資料分析、現場審核、推演論證、人員訪談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針對評估目的和評估內容,查閱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應急預案、風險評估方面的相關文件資料,梳理有關規定、要求及證據材料。
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通過現場實地查看、設備操作檢驗的方式,準確掌握并驗證應急資源.生產運行、工藝設備方面的問題情況。
根據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的形式,對機構設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信息報告方面的問題進行推演驗證。
采取抽樣訪談或座談研討的方式,向有關人員收集信息、了解情況、考核能力。驗證問題、溝通交流、聽取建議,進一步論證有關問題情況。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是否對應急預案作出新規定和要求。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應急響應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風險分析是否全面客觀,風險等級確定是否合理;
d) 依據事故風險評估提出的應急資源需求是否科學。
對本單位應急資源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極助的應急資源調查是否全面;與事故風險評估得出的實際需求是否匹配;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應急預案是否與政府、企業不同層級、救援隊伍、周邊單位與社區應急預案銜接,對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規定。
在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中,是否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先期處置及后期處置方面的問題。
1、預案適用性分析:依據評估出的變化情況和問題,對應急預案各個要素內容的適用性進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項。
2、改進意見和建議:針對評估出的不符合項。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文件規定,對《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相關內容進行評估。
《x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
為提高我礦應急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理水平,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符合要求,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4)《xxxxx20xx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資源調查報告》;
1.1評估內容: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2評估內容:梳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1.3評估內容:梳理規范性文件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4評估內容:梳理上位預案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2.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機構設置、部門職能調整、應急處置關鍵崗位職責劃分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是否合適、是否需要調整。
2.2評估內容:抽樣訪談,了解掌握生產經營單位本級、基層單位辦公室、生產、安全及其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對本部門、本崗位的應急工作職責的意見建議。
評估結果:聽取、記錄有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后會議研討。
2.3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和抽樣訪談的情況,結合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召集有關職能部門代表,就重要職能進行推演論證,評估值班值守、調度指揮、應急協調、信息上報、奧論溝通,善后恢復的職責劃分是否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是否匹配。
評估結果:職責劃分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匹配。
3.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報告,對照生產運行和工藝設備方面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面臨的主要事故風險類型及風險等級劃分情況。
評估結果: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重點基層單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查看驗證。
3.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代表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事故風險辨識是否準確,類型是否合理、等級確定是否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并結合風險情況提出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結果:事故風險辨識準確、類型合理、等級確定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應急資源充足。
4.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對照應急資源清單、管理制度及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狀況。
評估結果: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配備齊全、充足。
4.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本單位及合作單位的物資儲備庫、重點場所,查看驗證應急資源的實際儲備、管理、維護情況,推演驗證應急資源運輸的路程路線及時長。
評估結果:應急資源實際儲備充足,由專人管理并定期維護,應急資源運輸路線規劃合理。
4.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結合風險評估得出的應急資源需求,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否滿足實際需求。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未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5.1評估內容:查閱上下級單位、有關政府部門、救援隊伍及周邊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梳理分析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銜接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經梳理分析,應急預案中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銜接緊密。
5.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周邊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中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緊密。
6.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梳理歸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6.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得出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確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預案編制符合規范要求,內容切合本礦實際,適用性強。
7.1評估內容:查閱其他有可能影響應急預案適用性因素的文件資料,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7.2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采取人員訪談、現場審核、推演論證的方式進一步評估確認有關問題。
評估結果:預案編制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1、該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要求,有關規定的各項要素,內容完整。
2、該預案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4、按預案要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七
20xx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將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六安委辦《關于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的實施方案通知》(六安委辦通字〔20xx〕27號)文件要求,為深入推進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為契機,深入學習和宣傳貫徹、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紅線意識,以正面宣傳為主,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著力營造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濃厚氛圍,促進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1.通過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進一步提升我園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安全工作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健康發展。
2.通過開展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增強我園教師及從業人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全面提高我園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三、組織領導。
學校領導要對《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落實。要制定我園學習《安全生產法》宣傳貫徹的工作方案,切實把各項宣傳貫徹工作落到實處。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動員發動。為此我園召開家長會,和幼兒家長一起進行了《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并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和全體師生,認真學習、充分認識新《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意義。
(二)加強學習宣傳。召開會議,對全體教職工宣讀文件精神,要為教職工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營造濃厚學習氛圍。
(三)落實工作責任。全面做好與新《安全生產法》實施相關工作的銜接,確保在新《安全生產法》12月1日正式實施前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五、工作安排。
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新《安全生產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統籌協調一并推進。
(二)全員覆蓋,突出重點。對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要高標準、嚴要求,確保我園全體教職工對《安全生產法》的重要性認識到位,對內容理解領會到位。
(三)為確保本方案的事實,我園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進行督察。
組長:劉勝珍。
副組長:江云芳。
成員:肖忠芳、劉莉、鄧召英、李俊芬、李文秀。
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教職工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于認真履行的職工進行精神嘉獎,對工作散漫者進行深刻的思想教育。
(六)宣傳標語:規則伴我心,安全伴我行。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省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行業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要求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制定行業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性指導文件。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特點,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應急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和應急能力,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廣泛聽取一線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及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寫。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不同情況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生產經營規模不大、危險性較小的單位,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合并編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多種以上風險種類和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每一種類的風險,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及應急處置要點,并明確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及時報告和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決策權和指揮權等內容。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發生事故后告知可能受影響周邊單位的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在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周邊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形成體系。
第十四條新組建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審、備案、培訓和演練后,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六條下列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一)礦山、建筑施工、冶金、電力、船舶等行業;。
(三)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分類標準執行《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上述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以外的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或論證)。其聘請的評審專家可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從本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每次不得少于三名。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評審(或論證)時,可以邀請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參加。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或依托本級安全生產專家建立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資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推薦,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進入專家庫。
第十九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09〕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風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
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二十條評審應當形成會議紀要,評審會議紀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簽名);。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參會人員(簽名)。
第二十一條應急預案評審結論應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三種。
對于符合要求的應急預案,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對于基本符合要求的應急預案,評審組應提出具體修改意見,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評審修改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新編制,并按程序重新進行評審。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制度,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檔案和應急預案數據庫,指導、督促、檢查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備案管理。下列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后,并抄送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
(一)中央企業駐蘇總部;。
(二)省屬及控股企業;。
(三)跨省轄市生產經營單位;。
(四)煤礦企業;。
(五)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在省級相關部門備案的。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由各省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應急預案評審并修訂完善后,三十日內按照管理權限,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以上文本材料應當統一使用a4規格的紙張制作,按順序裝訂成冊,做到規范統一。
第二十六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七條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申請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時,應向許可實施機關提交《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再提交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適時組織本地區、本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法,應急預案培訓情況應當有記錄檔案。應急預案的要點應當張貼在應急指揮場所和重要崗位,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并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人民群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的三日前公示告知。
第三十三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存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和工藝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未編制應急預案或未按照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在規定的時限內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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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十九
6.1公司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各單位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6.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6應急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7.1公司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6.7.2公司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6.7.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7.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7.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7.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7.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8公司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6.9公司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各單位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6.10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二十
此次安全管理效能監察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思想、有效地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規范安全工作管理程序,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感為目標。
二、監察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現場隱患排查情況。
三、監察內容。
1、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危險源的辨識及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3、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4、特種從業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
5、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6、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5月10日前)。
對公司安全生產現狀進行摸底,充分全面了解并掌握廣能集團及嘉華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定監察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制定效能監察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20xx年5月11日-9月30日)。
1、自查自糾。公司各單位對照廣能集團及嘉華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自查,對生產現場進行全面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2、檢查和抽查。通過聽匯報、查資料、現場實地核查、跟蹤監督等方式,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全面摸清公司目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問題整改階段。對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匯同有關部門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及時的給予處罰。同時,針對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督促有關單位或部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4、考核階段。安全生產管理專項效能監察工作將納入各被監察單位的年終考核中。
三、總結階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對效能監察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教訓和所取得的成效,對工作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寫出總結報告,做好資料的歸檔工作。
五、監察方法。
1、監督檢查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主要檢查:各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是否到位;各級安全員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和落實;安全的責任和管理職責是否明確,是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監督檢查安全培訓工作是否有效。主要檢查:是否按照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培訓內容是否完善,培訓工作是否有效。
3、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規范。主要檢查:是否按照各項工作的安全管理標準和各項工作反“三違”控制指導規程進行經常性的認真檢查和整改;對存在的問題是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措施;整改方案是否規范、措施是否有力,運行是否落實。
4、監督檢查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追究。主要檢查:在安全事故發生后,是否及時采取了有力措施把損失降到最小;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及時上報;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對受傷害的職工進行規范的善后處理;是否對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細節與形成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議,并建立長效機制;對違紀違法或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安全事故發生,是否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5、生產現場隱患檢查。主要檢查起吊作業、支架裝配、廠房房頂、易燃易爆品、搬運作業等重點環節,做好車間平面布置檢查、建筑物情況檢查、車間環境檢查、廠內運輸檢查、設備狀態檢查、操作管理檢查、防災設施檢查等,確保作業現場安全。
六、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效能監察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效能監察領導小組,公司經理任組長,黨總支書記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企管部,負責具體的日常工作。企管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加強督促檢查。效能監察領導小組要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下達《監察建議書》和《監察決定書》。
3、過硬考核獎懲。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工資考核體系,嚴格考核獎懲。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效能監察主要針對公司各級生產安全責任人履行職責、執行法規和完成任務等重要環節,圍繞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健全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控制規程、落實責任追究等關鍵內容,檢查安全生產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和時效性,糾正安全管理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并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加強管理行為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充分理解安全生產管理效能監察工作的必要性,拓寬思路,解放思想,按照要求認真落實好相關工作。
2、搞好協調,落實責任。效能監察工作涉及的單位及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及時溝通,加強協調,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及時通報情況和溝通有關信息,避免錯位脫節;效能監察工作小組要加強工作責任心,認真進行此次效能監察,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會同相關部門提出解決方案,確保效能監察工作順利有效地開展起來。
3、加強監督,注重實效。在效能監察過程中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于律已,遵守工作紀律,杜絕弄虛作假,要以效能監察工作的新成績促進公司又快又好的發展。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二十一
為深入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宣傳和法治教育,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以張春賢書記、雪克來提·扎克爾主席關于安全生產系列講話精神和縣委、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為主線,以“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為主題,以落實安全責任、傳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法規知識、曝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為重點,大力強化輿論導向,集中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內容新穎、富有實效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為實現伽師縣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將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精神與縣委、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起來,組織干部認真學習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自治區、地區以及縣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重點學習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情況,組織觀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動。
二、繼續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
組織本單位干部舉辦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報告會,積極組織觀看全國安全生產月組委會推薦的《安全生產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生命不能重來)》和《安全生產法(權威解讀)》等教育警示片,通過典型案例剖析、事故責任人現場說法,吸取事故教訓,做到警示高懸,警鐘長鳴,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積極配合縣應急辦、安監等部門開展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逃生自救實戰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謀劃。緊緊圍繞“安全生產月”活動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二)加強協作,突出重點。加強協作聯動,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抓好“安全生產月”、各項活動開展,特別是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期間,要主動參與,進一步擴大活動參與面和受眾面。
(三)創新思路,務求實效。要結合自身特點,創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內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基層,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取得實效。
*局。
*年*月**日。
生產應急預案辦法范文(22篇)篇二十二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要求、最嚴厲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對重點領域嚴防死守,鐵腕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各類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攻堅領域。
重點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高空防墜落等領域進行重點攻堅。突出重點、落實責任、防范事故、確保平安。
三、主要目標。
堅決杜絕責任事故、醫療糾紛事故、火災事故為零,其它安全事故為零。通過安全生產“百日行動”工作活動,實現領導安全責任意識明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全體干部職工防范意識明顯提高,安全生產常識明顯提高的目標。
四、活動內容。
(一)建立安全責任體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院干部職工一定要充分認識自己肩負的責任,醫療行業雖然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為他人謀求健康的,但一時的疏忽,則會給他人、社會、單位帶來多方面的不和諧因素。所以,在這次安全生產“百日行動”工作活動中,院長負總責,全院干部職工要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還要加強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逐一排查整改,使本單位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全面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衛生院目前的中心工作要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和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著重在落實上下功夫。
(三)做好重點環節的管理,提高對應急救援的能力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能力。
五、組織領導及工作安排。
(一)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經院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安全生產“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安全生產組織領導,督促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___。
副組長:___。
副組長:___。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百日行動”工作活動日常工作。
(二)曹瑞祥同志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王磊同志負責藥品的安全;王秀同志負責護理、供應室工作的安全;代美霞同志負責醫療的安全;于振友同志負責用電安全、用水安全和防火防盜安全;各科室主任負責本科室的安全生產日常工作。
六、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和全面大排查階段。
1、制定“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方案。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全院干部職工人人皆知。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倡導和樹立安全生產意識。
2、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動。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開展一次全面細致的拉網式自查,深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限期整改。重點是:
(1)以單位公務車輛、急救車輛為重點的交通工具和安全運行排查;。
(3)以電梯、空調等特種設備運行及使用及用電設施為重點的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4)醫療廢棄物處臵流程環節的安全隱患;。
(5)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毒麻藥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
(6)以單位監控設施設備為重點的安保運作情況;。
(7)以防火為重點的消防安全管理五大專項活動落實情況;。
(8)以防汛、防雨為重點的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9)醫療、護理、特檢等科室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第二階段:全面整治階段實施重點攻堅(6月5日至7月4日)。
1、全面整治階段。
扎實推進“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全體職工天天抓,時刻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1)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確保“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期間安全生產。
(2)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一旦發生事故和突發事件,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險和處臵,并及時向當地鄉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3)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工作。要把提高醫護質量作為工作的中心內容,預防醫療差錯事故發生,倡導文明行醫,優質服務。
2、重點攻堅階段。
(1)加強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排查火災隱患,重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等消防設施配臵等問題,保證消防設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臵靈敏可靠,消火栓及水帶齊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滅火疏散預案的演練,提高撲救初步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全省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動要求,單位與所屬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對全體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行車教育,教育駕駛員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絕超員、超載、超速、酒駕、疲勞駕駛、強超硬會、駕駛車輛不系安全帶等違法現象,文明行車,遵章守法,嚴禁車輛帶病行駛,嚴禁“三品”(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
(3)加強設施設備安全整治。要集中對供電、供水、供熱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零故障”運行。特別對配電室、配電柜、配電盤、供電線路、電源插座、大功率用電設備等加強管理,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違章亂拉亂接電器電線,嚴禁用電設備帶故障運行。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毒麻藥品安全整治。要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的各項制度,加大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本單位的毒、麻藥品,嚴格按照特殊藥品的管理辦法進行保管、發放和使用。要對存儲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量大的科室,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確保對使用、存儲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監管措施落實到位。
(5)加強高空防墜落安全整治。各單位要切實做好高層建筑各重點部位,特別是樓房各樓層窗戶和樓頂天窗等部位的防墜落設施安裝工作。做好本單位防墜落設施的日常監控維護,杜絕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
(6)強化應急管理。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崗位、重要設施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進行現場作業,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應急知識及技能的培訓,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內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經過安全培訓和不掌握應急技能的職工堅決不能上崗。進一步加強預案管理,完善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安全生產衛生應急救援預案、消防應急預案。明確事故應急處臵程序,嚴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
(三)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
將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百日行動”活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并將安全生產工作“百日行動”活動開展情況上報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