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可以展現我們才華和能力的舞臺,讓我們有機會獲得成就感和自豪感。下面是一些學校教育改革的案例分析和評價,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學生宿舍衛生實行黨總支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委會(主要為班長和衛生委員)、宿舍長五級管理。黨總支副書記和團總支書記不定期深入宿舍檢查衛生情況,輔導員定期深入所負責年級(班級)學生宿舍督促衛生清掃,了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班委會要切實組織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清掃工作,宿舍長要帶領全宿舍成員搞好本宿舍衛生。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和大掃除制度,要堅持做到一日一清掃,一周一次大掃除(時間為每周四)。宿舍長負責將值日表、評分標準、學院管理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值日生按衛生標準打掃好整個房間的衛生,同時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員整理好自己的內務衛生。
1、宿舍衛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檢查方式。全院衛生大檢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參加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干部及班級衛生委員。公寓中心衛生檢查則為不定期檢查。
2、宿舍衛生檢查評比最終得分由學院大檢查得分(60%),院領導、輔導員抽查得分(40%)最終按比例規定得出并評出a、b、c、三檔。
1、對于一個月內連續三周衛生成績得a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給予表揚。
對于在一個月內無論學院檢查,公寓中心檢查均為a的宿舍,授予“機電學院aaaa級文明宿舍”的錦旗,并在宿舍內懸掛一個月,以示鼓勵。
2、對于衛生成績連續兩次得c的宿舍,上報團總支及輔導員老師,對宿舍內所有成員在學院內予以通報批評,給予班級衛生委員、及班長口頭警告處分,并相應在綜合測評中扣分。對于一個月內出現三次c的宿舍,或在公寓中心簡報中出現為“最差宿舍”、及因違規被通報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建議降低綜合測評德育評定或延緩入黨發展階段。
3、對于在同一周內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宿舍被評定為c的班級,由班長及衛生委員向其輔導員做出書面解釋,并制定出改進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長及衛生委員的責任。
4、對于違規在宿舍內私拉電線,賣東西、使用違規以及劣質電器(如插排、吹風機、熱得快等)的同學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生手冊》和《公寓管理規定》分別給予不同處分并在學院內部作出檢查。
1、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要在班集體考核、個人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體現,對于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扣分,對長期保持宿舍衛生的優秀宿舍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對于因違規而被學院及公寓中心通報的宿舍及同學,綜合測評德育評為b級。
2、綜合測評的衛生成績是依照學生會平時的衛生檢查結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檢查結果來評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檢查成績占50%,學生會檢查占50%。
補充說明:
對于由于衛生成績較差而受到處分的宿舍,如果連續三次以上獲得院級評比成績“a”或兩次以上校級評比成績“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處分。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為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凈、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當前員工宿舍實際,制定本制度。
1、每層按部室為管理單位,部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樓為財務部,二樓為經營人事部,三樓為營銷部,四樓為質檢部,五樓為綜合部,六樓為安全生產環保部。
2、宿舍樓每層以樓層中間的施工縫為分界線,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宿舍員工負責本區域的樓道及洗手間、廁所衛生。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衛生要做到:保持干凈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衛生間照明燈。
5、宿舍樓居住員工離開宿舍后應做到人走燈關、空調關,門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1、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2、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4、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沖洗干凈;洗發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1、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系人員進行維修。
2、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后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后,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準后,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周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衛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發現衛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干凈,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一)廣大學生要自覺維護學校供電設施,掌握、宣傳安全用電知識。
(二)服從學校用電管理相關規定,提高安全用電意識。
(三)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和違規違章用電,具體要求如下:
(1)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
(2)嚴禁私入電房撥弄開關或私自自供,送電。
(3)嚴禁使用劣質,破損電器,禁止使用應急燈,白熾燈泡臺燈,禁止私拉亂接電線至抽屜或床鋪上,宿舍內無人時禁止使用電器(含充電器充電)。
(一)嚴禁破壞消防設施。
(二)禁止在宿舍內吸煙,使用明火(燒紙、點蠟燭、蚊香、燃放煙花爆竹等)。
(一)不在宿舍內存放或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三)離開宿舍前應檢查并切斷宿舍內的電源,并將宿舍的門窗關好。
(四)宿舍內嚴禁從事經營性活動。
(五)嚴禁將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帶入宿舍。
(六)同學間互相關心,如遇有情況請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一、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三、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習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習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習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四、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理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五、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六、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七、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八、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九、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十、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十一、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十二、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每個學生都必須自覺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實行舍長負責制,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和水電。
2、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熄燈制度,宿舍管理部門將按時關閉樓道大門。凡遲歸者,一律憑有效證件由門衛登記后方可入內,任何人不得爬門翻墻、攀窗進入宿舍。
3、每個學生都應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準任意大聲喧嘩、起哄、打鬧、踢球等。嚴禁進入異性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須經宿管或保衛處或班主任批準。
4、宿舍內不準搞賭博或變相賭博活動,不準酗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觀看、傳播淫穢物品或從事宗教、迷信等活動。
5、不準在宿舍樓層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挨門兜售等,不準搞任何形式的買賣活動。一經發現,按規定嚴肅處理。
6、保持樓道暢通,不得將自行車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樓道內。
7、學生宿舍不準私拉電線,禁止使用明火、燒廢紙。擅自使用電熱器者,一經查獲,一律沒收,并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學生個人高額現金應存入銀行,票、證、卡等貴重物品入箱上鎖,妥善保管。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或私配鑰匙,如丟失鑰匙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及時更換門鎖。嚴禁爬門攀窗,杜絕意外事故。
10、不得擅自留宿在外或留外人住宿。學生宿舍嚴禁留宿他人,如擅自留宿,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以后再發現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
11、學生宿舍消防器材等設施,嚴禁隨意動用,故意損壞者按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12、學生攜帶物品離開宿舍,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必要時公寓門衛有權查詢或暫扣。
13、校外人員確有需要進入學生宿舍時,必須在門衛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后方可入內,會客結束后,須注銷登記手續。
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及財物安全,所有住校學生及住宿人員必須執行以下安全規定:
一、防止火災發生
1、宿舍內嚴禁帶入和持有打火機、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蠟燭(停電等特殊情況由學校統一安排),嚴禁燃燒物品。
3、宿舍內嚴禁持有或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暖氣、電熱毯、酒精爐、“熱得快”和充電式應急燈等大功率電熱、電器產品。
4、宿舍內嚴禁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等)放在床上使用或充電。
5、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6、宿舍內嚴禁損壞、挪動、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7、宿舍內點燃的蚊香由宿管老師統一管理使用,必須放置在宿舍中央地面上。
二、防止財物丟失
8、宿舍內嚴禁存放現金。
9、宿舍內嚴禁存放貴重飾品及電子學習用品(如手飾、手機、隨身聽、電子學習機等)。
10、嚴禁串宿舍。
11、嚴禁留外來人員住宿。
12、嚴禁無請假手續滯留宿舍。
13、中午午休、晚上晚休時必須在房內鎖上宿舍門。
三、防止意外傷害
14、宿舍內嚴禁大聲喧嘩、辱罵他人。
15、宿舍內嚴禁打架。
16、宿舍內嚴禁喝酒、吸煙、打牌。
17、宿舍內嚴禁持有、藏匿管制刀具、棍具、器械。
18、宿舍內嚴禁爬窗戶、跳-樓。
19、嚴禁在宿舍內、走廊、樓梯、外跨樓梯奔跑、跳躍、追逐、打鬧、擁擠。
20、上下樓梯、樓道內要靠右行走。
21、嚴禁在床鋪間跳動,上下床不蹬爬梯。
22、嚴禁不按規定時間進出宿舍。?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1、嚴禁攀登陽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任何時間都不準在宿舍陽臺上打鬧玩耍。
2、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3、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4、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5、不準將校外食氣入宿舍,不得吃霉變食品。
6、注意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閉水電開關。在學校統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電風扇。
7、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8、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9、學生家長或其他親屬確需從寢室拿走東西,須經班主任老師批條,生活老師方可放行。
10、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聲怪叫等。
11、拒違章電器于千里之外,保家安全于分分秒秒。
12、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吹風、充電器、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13、注意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閉水電開關。在學校統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電風扇。
14、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15、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6、貴重物品必須鎖在宿舍的鐵皮柜中。
17、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18、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9、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20、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21、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22、學生家長或其他親屬確需從寢室拿走東西,須經班主任老師批條,生活老師方可放行。
2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24、不準將校外食氣入宿舍,不得吃霉變食品。
25、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聲怪叫等。
26、男、女生不準串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27、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28、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29、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30、各宿舍必須保持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定時通風,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31、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分。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床上不潔,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分;
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分;
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分;
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分;
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分;
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分,并記次違紀;
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分;
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xx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工作,培養廣大學生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杜絕違章用電、使用違禁電器的現象,同時加大學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更好地為同學服務,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學生宿舍每月免費供應正常生活學習用電:8人間為25度、6人間為20度、4人間為15度,一年按10個月供應。
二、學生用電不足部分,由學生自費購買,每次購買度數以滿足當月需求為準,一般一次加電不超過20度,不足部分經樓長審核,可再次購買。
三、學生宿舍加電工作由各樓樓長具體負責,每天下午4:00--5:00統一到物業中心加電,其它時間、其它人一律不予受理,如需加電,需提前到樓長處登記交費。
四、凡是當月衛生檢查平均成績達到95分以上的文明宿舍,每宿舍獎勵下月用電2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五、宿舍衛生成績優秀,無補考、重修同學,平均成績70分以上的“優良學風宿舍”一次性獎勵用電6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六、年終評選“十佳文明宿舍”一次性獎勵用電100度,電費由宿管中心從學生獎勵基金中支付。
七、凡是在當月各類檢查中出現下列情況,將取消該宿舍下月增加用電指標的資格:
1.在當月衛生檢查中平均成績低于85分的宿舍;。
5.在正常學習休息時間內打撲克、打麻將、下棋等行為者;。
以上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為營造我院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發揮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機電工程學院宿舍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宿舍衛生實行黨總支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會(主要為班長和衛生員)、宿舍長五級管理。黨總支副書記和團總支書記不定期深入宿舍檢查衛生情況,輔導員定期深入所負責年級(班級)學生宿舍督促衛生清掃,了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班會要切實組織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清掃工作,宿舍長要帶領全宿舍成員搞好本宿舍衛生。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和掃除制度,要堅持做到一日一清掃,一周一次掃除(時間為每周四)。宿舍長負責將值日表、評分標準、學院管理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值日生按衛生標準打掃好整個房間的衛生,同時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員整理好自己的內務衛生。
1、宿舍衛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檢查方式。全院衛生檢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參加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干部及班級衛生員。公寓中心衛生檢查則為不定期檢查。
2、宿舍衛生檢查評比最終得分由學院檢查得分(60%),院領導、輔導員抽查得分(40%)最終按比例規定得出并評出a、b、c、三檔。
1、對于一個月內連續三周衛生成績得a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給予表揚。
對于在一個月內無論學院檢查,公寓中心檢查均為a的宿舍,授予“機電學院aaaa級文明宿舍”的錦旗,并在宿舍內懸掛一個月,以示鼓勵。
2、對于衛生成績連續兩次得c的宿舍,上報團總支及輔導員老師,對宿舍內所有成員在學院內予以通報批評,給予班級衛生員、及班長口頭警告處分,并相應在綜合測評中扣分。對于一個月內出現三次c的宿舍,(本站)或在公寓中心簡報中出現為“最差宿舍”、及因違規被通報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建議降低綜合測評德育評定或延緩入黨發展階段。
3、對于在同一周內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宿舍被評定為c的班級,由班長及衛生員向其輔導員做出書面解釋,并制定出改進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長及衛生員的責任。
4、對于違規在宿舍內私拉電線,賣東西、使用違規以及劣質電器(如插排、吹風機、熱得快等)的同學按照《山東建筑學學生手冊》和《公寓管理規定》分別給予不同處分并在學院內部作出檢查。
1、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要在班集體考核、個人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體現,對于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扣分,對長期保持宿舍衛生的優秀宿舍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對于因違規而被學院及公寓中心通報的宿舍及同學,綜合測評德育評為b級。
補充說明:
對于由于衛生成績較差而受到處分的宿舍,如果連續三次以上獲得院級評比成績“a”或兩次以上校級評比成績“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處分。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一)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推選出宿舍長(此后按實際情況可以改選)。舍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同時,舍長對宿舍成員的學習情況和生活情況有監督管理責任,發現宿舍成員有經常逃課、打架斗毆等不文明行為時應予以制止和及時上報輔導員。舍長評獎學金時享受同其他班同樣的任職加分(有突出貢獻的'舍長可以額外加分)。
(二)各宿舍應該每天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寢室及相應過道地段、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寢室衛生不合格計。
(三)宿舍內禁止吸煙。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聲喧嘩、刷牙、倒水、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燒紙屑;不得亂扔果皮、紙屑、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不得留宿校外人員;不得無故晚歸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寢室人員,并取消參與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四)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衛生成績均計不合格。
(五)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一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并取消其各種評優資格。
(六)各宿舍應營造良好的宿舍文化,力爭在全院創建一種“舍風正、學風好、班風優”的宿舍文化。
學生會生活部每周檢查一次,特殊時期檢查兩到三次;學院領導和輔導員不定期檢查。學生會每周公布檢查結果,對好的宿舍予以表揚,對差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
1、按周通報良好宿舍及不合格宿舍。一學期獲得良好宿舍10次及以上的宿舍優先獲得院級和校級“文明宿舍”入選資格,宿舍成員獎學金加分中的宿舍分按滿分計算。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個月整改達三次及以上,取消學年各項評優資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宿舍舍長的任職分清零,該宿舍所有學生(包含舍長)按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
2、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拒檢和干擾檢查,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3、在各類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被評為我院及校級“文明宿舍”的宿舍,所有學生本學年綜合測評中宿舍分按滿分計算。
4、各班所有宿舍中,如有30%及以上的宿舍出現過在“不合格”宿舍通報中,取消該班“文明班集體”、“優秀團支部”等集體獎項評選資格。
“文明宿舍”評比細則。
(1)自覺遵守宿舍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和管理,無在公寓樓內違犯校規校紀現象。
(2)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語言文明,行為禮貌,舍友關系融洽。
(3)宿舍內凳子、盆架、盆子、清潔用具等設施設備擺放或懸掛整齊統一,陽臺物品堆放整齊。
(4)地面無煙頭、紙屑、痰跡、果皮等垃圾雜物。
(5)門窗干凈完好,不在窗臺上擺放鞋襪、毛巾等雜物。
(6)桌面干凈,書籍擺放整齊有序。
(7)被褥疊放整齊,床單、被罩、枕巾、蚊帳等干凈衛生。
(8)墻壁無亂釘釘子、亂拉鐵絲、電線、網線、繩子及亂掛、亂貼、亂畫等現象。
(9)宿舍成員無酗酒、打架斗毆、高聲喧嘩、打鬧起哄、狂呼亂叫、踢球、拍球、吹拉彈唱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
(10)舍員無晚歸及夜不歸宿現象,且在上課期間無人逗留在宿舍內睡覺、玩游戲、打撲克牌等。
(11)宿舍內無不健康書刊、雜志、圖畫和影碟等。
(12)宿舍無私自容留他人住宿的'現象。
(13)宿舍成員無竊電、違規使用電器、損壞公共設施現象。
(14)宿舍內配備的家具設施完好,且位置擺放符合公寓教室管理中心的統一要求。
(15)宿舍成員無賭博等不良行為。
(16)宿舍整體環境良好。宿舍內無異味,無蚊蠅,富有青春氣息和時代感,營造積極健康的宿舍氛圍,體現出當代學生的特色。
(17)每次檢查評比時應邀請學生公寓教室管理中心共同檢查,且征求公寓管理員意見。對有違犯校紀校規、不服從管理教育或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的宿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參評資格。
為了進一步推進宿舍文明建設,維持宿舍整潔,經濟學院xx級團總支學生會現決定規范衛生檢查制度,以保證衛生評比工作有效進行。具體制度如下:
1、衛生評比工作作為年級生勞部常規工作,必須每周進行,不可疏漏;
4、衛生評比時每間需至少有一名同學在宿舍,方便檢查人員進行衛生檢查;
6、每月評選出男女生宿舍各一個冠,經主席團審核,獎勵十元以內的物品。
7、年級生勞部進行衛生檢查,接受主席團和同學們的監督,完善衛生檢查制度。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1、宿舍管理人員及舍務教師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及舍務教師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請假經校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上課時、晚自習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樓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晚自習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樓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防盜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說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政教處或帶班領導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政教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操,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13、做好宿舍的通風、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記錄),保證學生就寢環境良好。
14、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城鄉管理水平,創建整潔、優美的環境,促進國際旅游島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鎮、鄉和村莊。
各農場、林場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全面負責。
省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財政、公安、工商、衛生、旅游、交通、海洋、水務、商務、農業、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本居住區居民、村民開展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社區服務,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治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與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事業統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與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事業所需經費一并列入財政預算,并建立以公共財政為主、社會資金為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逐步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經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技術的研究和推廣,鼓勵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能源。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新聞媒體和商業場所、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的公益性宣傳和教育,增強公民維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意識,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單位和個人應當尊重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履行職責。
第二章城市容貌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重要地段景觀、照明、戶外設置物、停車場、集貿市場等專項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進行城市設計。
第八條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適應國際旅游島建設和發展的城鄉容貌標準,并公布實施。
市、縣(區)、自治縣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嚴于國家和省的標準的城鄉容貌標準。
第九條城市建筑物、構筑物以及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廣告標志等公共設施應當符合相關規劃和城鄉容貌標準,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第十條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外立面設置、安裝門窗、空調外機、遮陽篷以及其他改變外立面行為的,應當保證安全、美觀,不得違反有關城市設計的要求。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強制改造或者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建筑物、構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飾。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外、窗外、屋頂,不得吊掛或者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的范圍由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
第十一條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建筑物前,應當選用透景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草坪等作為分界。對既有的封閉式實體圍墻應當逐步進行改造。
第十二條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的交通、通訊、郵政、電力、互聯網、有線電視、市政公用、環境衛生等各類設施和雕塑、街景藝術品,應當保持安全、整潔、完好,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出現破舊、污損或者丟失的,所有權人或者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修復、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第十三條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上空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新建架空管線設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應當按照規劃逐步將管線設施納入地下管廊或者改為地下管道;廢棄的桿、管、箱等設施,產權單位應當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在城市設置戶外廣告以及非廣告的霓虹燈、標語、招牌、標牌、電子顯示牌、燈箱、畫廊、充氣裝置、實物造型等戶外設施(以下統稱戶外設施),應當內容健康、文字規范、外形美觀、安全牢固。
設置單位對破損、污濁、腐蝕、陳舊或者圖案、文字顯示不全的,應當及時整修、清洗、更換;對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加固或者拆除;在潮汛、臺風或者暴雨期間,應當加強對戶外設施的安全檢查。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地名牌、指路牌、門牌及交通標志牌等公共信息標志的規格、色彩、形式、圖案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設置,便于識別,北京鋁扣板,與城市景觀、照明燈光相協調,并保持整潔、完好。
第十六條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劃設置公共信息欄,滿足公眾發布信息需要,并負責日常管理和保潔。
禁止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樹木、電桿上涂寫、刻畫、噴涂以及張貼廣告標語等。違反規定的,責令清除,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園綠地和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電桿、樹木上晾曬、吊掛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征得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還應當征得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及時清除或者拆除。
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不得遮蓋路標、街牌等。
違反規定堆放物料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市、縣(區)、自治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統一規劃,合理設置臨時排檔、臨時市場作為便民攤點。攤點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路段和時間內有序經營,并保持環境整潔。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物品、工具實施扣押。
禁止在機動車道散發廣告宣傳品。違反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城市建成區內的主要街道、廣場周邊經營者不得違反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定,超出其經營店的門、窗進行店外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車輛(含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下同)應當在公共停車場所,以及在道路、居民小區、商場等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市容和通行。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為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1、洗刷一律在洗刷間,不得在宿舍內洗刷。不能向水槽內丟洗發膏袋、食品袋等雜物。不得向樓下扔垃圾、雜物、潑水。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3、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吹風、充電器、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閉水電開關。在學校統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電風扇。
5、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教師,值班教師報告安全保衛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學期開學,按老師的安排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7、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上課時間,未辦理請假手續,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9、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0、貴重物品必須鎖在宿舍的鐵皮柜中。
11、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12、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13、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5、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17、愛護公共設施,不得亂寫亂畫,不得破壞水龍頭、安全出口標志等消防設施,不得用腳踢門,不得亂調水龍頭。
18、任何同學不得將飯菜、零食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扣班級分。嚴禁將火種、刀具等帶入宿舍,嚴禁吸煙。
19、嚴禁攀登陽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任何時間都不準在宿舍陽臺上打鬧玩耍。
20、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2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2、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23、學生家長或其他親屬確需從寢室拿走東西,須經班主任老師批條,生活老師方可放行。
24、宿舍實行宿舍管理教師開門制度,做到人在開門,人走鎖門。
25、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26、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27、不準將校外食品帶入宿舍,不得吃霉變食品。
28、按時作息,休息期間不能說話,不得隨便出入,堅決不準亂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緊急危險,生活老師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30、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教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31、貴重物品不要帶入宿舍,現金或貴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處,嚴防遺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33、周末及節假日留校學生,由班主任開條并把留校學生親自交給值班生活老師后,學生的紀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師全權負責。
34、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3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時,生活老師要對每個寢室認真清點寢室人數,核實缺少學生,及時與相關班主任和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38、提前上好廁所,午休期間不得以上廁所為借口隨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時之內不得外出上廁所。
39、不準私接用電器,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并取消住宿資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42、上課及晚自習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條,生活老師方可同意開門進入。
43、各宿舍必須保持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定時通風,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44、各寢室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不準帶打火機、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寢室,寢室一般不準點蚊香,若確需點蚊香,只能擱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盤,若開電扇室內不準點蚊香,生活老師及相關班主任要反復強調,生活老師要來回巡查,發現異常問題及時處理,對不聽勸告學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負責,生活老師及班主任強調督促不夠,要追究相關責任。
45、不準私自外宿、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況要報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員。
46、生活老師要經常檢查寢室用電設施、床鋪、水管、窗戶、欄桿等,每周至少搜查兩次學生寢室,對學生中的違禁物品及時收繳,填好記錄單,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處理。
47、嚴禁攀爬門窗、陽臺,爬防護網或到教學樓頂樓活動。
48、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50、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宿舍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住宿管理教師和值班教師。病情較重者,值班教師第一時間報告住宿管理教負責人梁老師,梁老師迅速報告宋書記。通知家長,在值班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師負責制。每學年,由學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宿舍管理教師每學期對宿舍公物進行清點作好登記,期末驗收,按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宿舍管理教師落實到相關人員。
52、回到宿舍后,必須先把陽臺上的窗簾拉上。午休期間,不得關閉宿舍門,隨時接受值班老師的檢查。
53、不準在樓梯追逐打鬧,要靠右行走,要輕聲細語。不準在走廊和樓道內聚堆、吵鬧。
54、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55、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由宿舍的全體成員推選宿舍長,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檢查、落實宿舍內各種措施和督促宿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個必須十個不準”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匯報本宿舍的情況。
56、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7、公寓樓一樓在晚休期間,陽臺門一律關上插銷。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家具,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哄或聲喧嘩,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涂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準。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自行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后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后,才可離校。
學校宿舍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