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被委托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 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 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 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進展。委托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托成果。
三、 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后,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咨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提供無償的咨詢服務。
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 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二
法律顧問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法律職業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浙江律師事務所
序言
鑒于甲方為中國境內合法注冊與存續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發展活動對于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法律產品或服務有需求。
鑒于乙方為在中國境內司法行政機關批準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務資質且存續的律師事務所,且乙方同時具備專利、商標、版權和律師事務所資質的專業知識產權非訴與訴訟代理法律服務機構,能為企業提供從知識產權咨詢、知識產權檢索、知識產權申請、知識產權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以及國外知識申請與保護等全程一戰顧問式服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雙方根據《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自愿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1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總體目標
1.1 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1.2 預防、規避、降低或化解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逐步形成知識產權優勢。
1.3 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改善或促進企業知識產權持續創新文化建設,形成知識產權競爭壁壘與優勢。
第2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秘密等)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根據其要求)法律咨詢意見。
2.2 指導、草擬、審查各類知識產權協議或協議中的知識產權條款。
2.3 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就企業的知識產權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詢意見。
2.4 根據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業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案例。
2.4協助企業進行或提供知識產權檢索,指導企業如何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2.5 協助企業參與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等事宜活動談判與論證(專項或重大的另外協商收費)。
2.6 為企業投資、引進技術中涉及知識產權提供法律意見。
2.7 對甲方有關商標創意、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運用等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意見。
2.8 就企業是否侵犯他人圖片、文字、字體轉摘、視頻等作品出具口頭或者書面意見。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發送聲明函或以乙方名義出具律師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協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進行簡要分析與回復,就企業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疑難案件另外協商。
2.11 就甲方面臨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12 就重大或復雜案件(如需大量時間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雙方再協商確定。
2.13 對甲方涉及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調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備注:上述服務內容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務列表,甲方根據其自身需求進行合理選擇。
2.14 其它知識產權法律咨詢。
2.15 辦理下列知識產權等專項法律事務,按照標準代理費進行適當優惠(代理費已經約定優惠的除外)。
2.15.1 申請專利、辦理著錄項目變更、復審與無效、專利民事糾紛、專利行政訴訟等專項法律事務;
2.12.2 商標注冊、復審、異議、商標侵權糾紛等事務,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12.3 就公司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
第3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務服務合理性原則
3.1 因乙方工作性質為提供專業的計時性法律服務,且本合同主要為常規類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以咨詢類、詢問為主,而非項目類、或長時間投入的專項或復雜類法律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則,甲方應適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應適當。
3.2 乙方以即時口頭、電話、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時處理顧問事務,非對外需要或備案留底需要則可以優先出具口頭意見,非緊急事宜應與乙方人員提前約定工作時間。
3.3甲方不得長時間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時間資源,原則上每月工作量總量不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重大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另行約定服務時間,加付專項代理費。
第4條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
4.1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若甲方認為乙方的顧問工作未達合同約定要求,應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視為乙方顧問工作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進行彌補。
第5條 法律顧問團組成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經營范圍、實際法律服務需求、顧問費級別與類型、保密需求、地域與專業度,組成下列人員為甲方法律顧問團。
5.2 因專業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無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應機構完成,未經過甲方同意的乙方對其成果負責,經乙方推薦的,則甲方自行判斷其他機構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的成員(執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實習律師、實習專利代理人、法律輔助人員、事務性輔助人員)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且及時處理甲方的法律問題或事務,乙方成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安排其他人員完成甲方事宜。
第6條 顧問費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顧問費用:優惠前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優惠后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
6.2 顧問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續簽。
6.3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對公賬戶,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6.4. 乙方指定對公賬戶:
戶名:浙江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賬號:
第7條 不計入顧問費用的事宜
7.1下列費用不計入在顧問費之內,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擔。
7.1.1 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公證機關等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文印費、翻譯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特別是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官費。
7.1.2 杭州市區以外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
7.1.3 乙方對甲方的糾紛、訴訟、仲裁、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代理的另行優惠收費。
7.2 對于基本大于或與顧問時間明顯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費需與甲方協商。
第8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為使乙方正確及時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偽造證據與資料,不得虛假陳述。
8.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若有產生)。
8.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體諒乙方的職業紀律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8.5 甲方有監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處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9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 乙方應在最有效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秘密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或個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違反律師法,不得違背職業操守和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有嚴重利益沖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單與沖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時提出協商解決)另一方提供沖突的法律服務。
9.4 乙方可以對顧問成果做介紹或適度介紹或案例介紹,特別是顧問成果比較理想的情況下,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不同意。乙方進行宣傳或適度宣傳應恪守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泄露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5 因專業度、經驗、時間、檢索條件、各地裁判觀點存在的不確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僅供甲方決策參考,乙方意見不代表司法機關最終的裁判意見,甲方無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見或建議100%準確。甲方根據乙方意見或建議而進行的商業活動導致經營損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但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故意做出錯誤意見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變更部分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協商顧問費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顧問費,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10.2.1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偽造證據或虛假陳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參與或作出違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書。
10.2.3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10.2.4 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收到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法律顧問主要人員(因客觀原因或合理調整除外)且導致未及時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
10.3.3 乙方故意違反法律法規作出的法律意見書致使甲方受到嚴重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第11條 爭議解決與管轄
11.1 雙方發生爭議應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未予以理睬或解決方案無法達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訴訟解決。
11.2 因本合同主要為提供法律服務事宜,履行地主要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轄法院約定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第12條 雙方合同聯系人
雙方指定本合同事務處理及日常事務聯系人。
第13條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雙方簽署…………………………………………………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oem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后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采用委托開發的形式委托乙方為其oem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注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后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xx年簽署的“委托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四
甲方:
乙方: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復制、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范本精選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五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六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七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編號:
鑒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應報酬,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協商知識產權歸屬的有關事項,雙方均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雙方確認,乙方在與甲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工作信息等產生的如:教案、書籍、雜志、作品、發明創造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使用這些教案、書籍、雜志、作品、發明創造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者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教案、書籍、雜志、作品、發明創造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與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協議約定甲方行使權利期限超過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礙、阻止或干擾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使用、轉讓相關知識產權。
五、乙方保證在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時,無條件返還屬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屬單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文件、資料(包括:教材、書籍等)報告、企劃方案、軟盤、圖紙及其復印件和拷貝,并保證不自行保留或交給非甲方指定人員及任何第三人,不論該項研究開發處于何種階段。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
2、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下:
(1)造成實際損失的,賠償實際損失;
(2)未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3、侵害甲方權益的,同時承擔侵權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甲方管理規定辦理。甲方有權解釋和修改管理規定,涉及乙方義務時,甲方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前已經仔細審閱甲方管理規定和本協議內容,并了解本協議中的名詞概念和內涵,知悉本協議簽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八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九
法律顧問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法律職業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浙江律師事務所
序言
鑒于甲方為中國境內合法注冊與存續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發展活動對于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法律產品或服務有需求。
鑒于乙方為在中國境內司法行政機關批準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務資質且存續的律師事務所,且乙方同時具備專利、商標、版權和律師事務所資質的專業知識產權非訴與訴訟代理法律服務機構,能為企業提供從知識產權咨詢、知識產權檢索、知識產權申請、知識產權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以及國外知識申請與保護等全程一戰顧問式服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雙方根據《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自愿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1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總體目標
1.1 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1.2 預防、規避、降低或化解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逐步形成知識產權優勢。
1.3 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改善或促進企業知識產權持續創新文化建設,形成知識產權競爭壁壘與優勢。
第2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秘密等)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根據其要求)法律咨詢意見。
2.2 指導、草擬、審查各類知識產權協議或協議中的知識產權條款。
2.3 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就企業的知識產權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詢意見。
2.4 根據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業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案例。
2.4協助企業進行或提供知識產權檢索,指導企業如何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2.5 協助企業參與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等事宜活動談判與論證(專項或重大的另外協商收費)。
2.6 為企業投資、引進技術中涉及知識產權提供法律意見。
2.7 對甲方有關商標創意、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運用等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意見。
2.8 就企業是否侵犯他人圖片、文字、字體轉摘、視頻等作品出具口頭或者書面意見。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發送聲明函或以乙方名義出具律師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協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進行簡要分析與回復,就企業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疑難案件另外協商。
2.11 就甲方面臨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12 就重大或復雜案件(如需大量時間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雙方再協商確定。
2.13 對甲方涉及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調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備注:上述服務內容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務列表,甲方根據其自身需求進行合理選擇。
2.14 其它知識產權法律咨詢。
2.15 辦理下列知識產權等專項法律事務,按照標準代理費進行適當優惠(代理費已經約定優惠的除外)。
2.15.1 申請專利、辦理著錄項目變更、復審與無效、專利民事糾紛、專利行政訴訟等專項法律事務;
2.12.2 商標注冊、復審、異議、商標侵權糾紛等事務,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12.3 就公司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為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
第3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務服務合理性原則
3.1 因乙方工作性質為提供專業的計時性法律服務,且本合同主要為常規類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以咨詢類、詢問為主,而非項目類、或長時間投入的專項或復雜類法律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則,甲方應適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應適當。
3.2 乙方以即時口頭、電話、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時處理顧問事務,非對外需要或備案留底需要則可以優先出具口頭意見,非緊急事宜應與乙方人員提前約定工作時間。
3.3甲方不得長時間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時間資源,原則上每月工作量總量不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重大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另行約定服務時間,加付專項代理費。
第4條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
4.1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若甲方認為乙方的顧問工作未達合同約定要求,應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視為乙方顧問工作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進行彌補。
第5條 法律顧問團組成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經營范圍、實際法律服務需求、顧問費級別與類型、保密需求、地域與專業度,組成下列人員為甲方法律顧問團。
5.2 因專業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無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應機構完成,未經過甲方同意的乙方對其成果負責,經乙方推薦的,則甲方自行判斷其他機構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的成員(執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實習律師、實習專利代理人、法律輔助人員、事務性輔助人員)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且及時處理甲方的法律問題或事務,乙方成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安排其他人員完成甲方事宜。
第6條 顧問費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顧問費用:優惠前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優惠后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
6.2 顧問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續簽。
6.3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對公賬戶,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6.4. 乙方指定對公賬戶:
戶名:浙江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賬號:
第7條 不計入顧問費用的事宜
7.1下列費用不計入在顧問費之內,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擔。
7.1.1 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公證機關等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文印費、翻譯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特別是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官費。
7.1.2 杭州市區以外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
7.1.3 乙方對甲方的糾紛、訴訟、仲裁、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代理的另行優惠收費。
7.2 對于基本大于或與顧問時間明顯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費需與甲方協商。
第8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為使乙方正確及時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偽造證據與資料,不得虛假陳述。
8.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若有產生)。
8.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體諒乙方的職業紀律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8.5 甲方有監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處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9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 乙方應在最有效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秘密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或個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違反律師法,不得違背職業操守和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有嚴重利益沖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單與沖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時提出協商解決)另一方提供沖突的法律服務。
9.4 乙方可以對顧問成果做介紹或適度介紹或案例介紹,特別是顧問成果比較理想的情況下,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不同意。乙方進行宣傳或適度宣傳應恪守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泄露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5 因專業度、經驗、時間、檢索條件、各地裁判觀點存在的不確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僅供甲方決策參考,乙方意見不代表司法機關最終的裁判意見,甲方無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見或建議100%準確。甲方根據乙方意見或建議而進行的商業活動導致經營損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但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故意做出錯誤意見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變更部分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協商顧問費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顧問費,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10.2.1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偽造證據或虛假陳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參與或作出違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書。
10.2.3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10.2.4 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收到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法律顧問主要人員(因客觀原因或合理調整除外)且導致未及時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
10.3.3 乙方故意違反法律法規作出的法律意見書致使甲方受到嚴重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第11條 爭議解決與管轄
11.1 雙方發生爭議應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未予以理睬或解決方案無法達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訴訟解決。
11.2 因本合同主要為提供法律服務事宜,履行地主要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轄法院約定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第12條 雙方合同聯系人
雙方指定本合同事務處理及日常事務聯系人。
第13條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雙方簽署…………………………………………………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對于知識產權授權合同模板十一
甲方(企業)
乙方(職工)
為了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綜合保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浙江洪波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員工(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保護范圍:企業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科技成果(包括半成品技術和中試成果)、標識名稱權、商業秘密權、反不正當競爭權、商權等。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由權利人采取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產品文件、程序軟件、產品配方、制作工藝、設計圖紙、設備、生產技術及訣竅、實驗報告及記錄、數據、樣品、職務科技成果、技術依托、協作單位及有關技術專家的信息等主、。經營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等有關資料、市場情報、產銷策略、所有經營活動的資料、投招標的標底及標書等內容。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科技成果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