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個人工作匯報還是團隊工作匯報,都需要注意語言準確、邏輯清晰,以便讓讀者快速理解和接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匯報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一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執行中的問題由省文化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甘肅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注】(9月29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
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于《〈甘肅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決定將《甘肅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修改如下:
一、第三十九條修改為:“有文物保護法第三十條所列行為之一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政處罰:
(二)對使用、保管的文物建不履行保養維修職責,使文物及其環境受到損壞的;。
(五)未經批準進行考古發掘的;違反考古鉆探技術規程的;。
(七)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因失職造成文物損失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八)刻劃、污損、踏騎國家保護的文物的;。
(九)在建設和生產中發現文物,不保護現場,強行施工和繼續作業,造成文物破壞或損失的。”
二、第四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行政處罰由公安、工商、文化、城建、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范圍,對第三十九條所列行為視不同情況給予警告、罰款、沒收文物和非法所得,限期治理等。”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肅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二
xx市人事檔案管理中心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活動自查自糾報告按照市紀委《全市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中心開展“三嚴三實”專項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動實際情況,聯系我市檔案工作實際,在全中心黨員干部中認真開展了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活動,提高了思想認識,嚴明了政治紀律。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嚴守政治紀律和嚴明政治規矩的各項決策部署,按照總書記對黨員干部提出的“五個必須”的要求,以堅定執行黨的決議、堅守黨內規章制度為著力點,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堅決查糾“七個有之”以及自由主義、分散主義、好人主義、個人主義等突出問題,維護政治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黨的路線方針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二、自查自糾開展情況。
(一)積極宣傳發動。市人社局轉發紀委《全市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下發后,我中心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進行了認真學習和深入討論,使全中心黨員干部統一了思想,提高了對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活動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堅定了專項治理活動的決心和信心。
(二)認真自查自糾。我中心認真對照市紀委《全市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十個方面治理內容的具體表現,特別是對政治紀律教育和監督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梳理了我中心在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方面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統計表》。
一是在政治紀律教育方面。我中心嚴格執行每周五下午半日學習制,在學習中始終把政治紀律教育作為學習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組織全中心黨員干部學習黨的各項政治紀律,認真學好黨章,教育全體黨員干部真學、真懂、真信、真用,真正學懂弄通。對黨忠誠,是講政治的首要原則,是管黨治黨的前提。我中心教育全體黨員干部始終保持對黨絕對忠誠,在思想和行動上始終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
二是政治紀律監督管理方面。我中心始終堅持按政治紀律和規矩辦事。全體黨員干部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廉政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等在內的各項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堅決維護各項政治紀律和規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公開接收監督。每一個共產黨人都應正確對待監督,自覺地把自己置身于黨組織、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中,使自己在思想上警鐘長鳴。市紀委《全市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活動開展以來,我中心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簽訂《黨員領導干部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公開承諾書》,集體向黨和人民群眾作出七項政治承諾。并把承諾書進行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對照“三嚴三實”對黨忠誠,個人干凈,勇于擔當的專題教育要求,我中心把政治紀律教育貫徹學習始終,并作為長效機制堅持下去,同時加大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教育工作力度,通過傳統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促進世界觀改造始終做到對黨忠誠。
二是加強和完善學習教育制度。強化落實每周半日集中學習制度,堅持集中學習和自主學習相結合,嚴格學習要求,做到學習五落實,確保政治紀律教育學習不流于形式。當前和今后政治紀律教育的學習內容主要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廉政準則》、中央“八項規定”,黨的、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講話精神。通過強化政治紀律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不斷增加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自覺做到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立場堅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旗幟鮮明,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堅定不移。
(二)嚴格政治紀律制度約束。
一是嚴格執行各項政治紀律制度。切時運用《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廉政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等加強黨內制度約束,用嚴格的政治紀律制度約束和規范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政治行為。
二是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組織生活制度,決策講民主,執行講集中,努力營造有集中又有民主,有紀律又有自由,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三是要切實貫徹執行黨的紀律制度,不搞特殊、不設例外,對我中心出現的各種不正之風,不良之風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三)加強政治紀律監督管理。
一是繼續廣開言路、暢通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把征求意見建議工作常態化,自覺接受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虛心接受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一切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為標準。要堅持每周四的大廳值班制度,加強與服務對象的交流,及時了解人民群眾對我中心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情況的意見建議,對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建立臺賬,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科室,督促推動落實。
二是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嚴守政治紀律規矩公開承諾書》中七項承諾內容,并把承諾書進行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四)扎實開展迎接重點檢查。
根據市紀委《全市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第二階段重點檢查工作,嚴格落實專項治理各項活動,認真整理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活動各類材料,迎接檢查機關重點檢查。
(五)整改落實建章立制。
根據我中心自查自糾情況和檢查機關重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分類建立整改臺賬,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三
根據省、市局《關于開展兩項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認真學習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兩項法規)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等文件,圍繞遵守“八個嚴禁”、“52個不準”和“39個不得”等重點內容,全面檢查、反思和剖析了個人在貫徹落實《兩項法規》方面的情況。現將自我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貫徹落實《兩項法規》情況。
《兩項法規》的頒布實施,明確規定了“五個必須”“八個禁止”、“52個不準”和“39個不得”,對黨員領導干部在履職、生活、家庭、作風、干部任用等各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是黨員干部積極履職、廉潔從政的行動指引,更是黨員干部勤政廉政的標桿。《兩項法規》的頒布實施,再次體現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動搖與堅強堅決的信心,同時也體現出我黨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的嚴密性和科學性。《兩項法規》的內容具體,要求嚴格,操作性強。作為剛剛履任新職的黨員干部,在工作中能夠把貫徹落實《兩項法規》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首要的政治任務貫徹到思想深處,落實到行動中去。個人始終堅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學深一層,通過原文研讀、撰寫體會文章、記錄學習筆記等多種形式,力求學透、學深、學細,全面把握《兩項法規》的精神實質和具體要求,堅持每天抽出一定時間上政府網和國家局內部網站,瀏覽學習相關條款的解讀,逐條對照檢查,不斷深化學習和加深理解,不斷加強作風錘煉和黨性修養,個人作風得到進一步改進。
二、自查自糾情況。
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夠堅持講黨性、講原則、講真理,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能夠始終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經濟工作紀律,認真執行中央和行業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自覺按照五項規定、八條紀律要求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各項規定。基本不存在“八個禁止”、“52個不準”和“39個不得”的行為。工作中嚴格依法依紀辦事、不循私情,堅持秉公辦事、不謀私利。堅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和大手大腳現象。作為一名黨員,在日常生活中,始終牢記黨員領導干部的身份,講操守、重品行,正派做人、公正處事,發揚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作風,能夠保持良好的心態,淡泊名利、淡泊官位,做到知足常樂。遵照“律己者足以服人”的古訓,在日常工作中,對自己要求比較嚴格,自覺做到謙虛謹慎,始終守住一個原則: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政、踏踏實實干事。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涉及個人利益的時候,做到不爭、不貪、不占,時刻提醒自己自省、自警、自勵。注重培養高尚的精神追求,擺脫低級趣味,個人基本上沒有不良生活習氣。較好地保持了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
學習作風方面。個人能夠始終站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高度,從保持自身先進性出發,同時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努力堅持時事政策的學習,認真閱讀各級文件,確切了解上級和市局黨委的決策和意圖,正確把握黨的基本方針和政策。在工作中時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在討論有關具體問題時,能堅定的站在黨的原則立場上,堅持真理,講真話,說實話。在工作之余,堅持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業務知識、科學發展觀理論、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和經濟知識,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應變能力,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工作作風方面。堅持說實話、辦實事、鼓實勁、求實效,始終保持滿腔熱忱,富有激情,充滿智慧,奮力創新的良好精神狀態和強烈的工作激情,認真踐行“四要五講”,堅持以“實”為本,以“干”為先,力戒張揚、力戒浮躁,團結和帶領單位的同志專心致志干事業,一心一意謀發展。
在思想作風方面。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受組織培養教育多年,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能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黨的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局、省局事關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規定以及各項廉潔自律規定。
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四
(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批準。
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第三條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它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第四條文物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于國家所有。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畫、近代現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屬于國家所有。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下列可移動文物,屬于國家所有:
(一)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國家征集、購買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給國家的文物;。
(五)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
國有文物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第六條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
第八條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文物保護工作。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文物保護,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確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設、旅游發展必須遵守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其活動不得對文物造成損害。
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法認真履行所承擔的保護文物的職責,維護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條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
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等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于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挪用。
國家鼓勵通過捐贈等方式設立文物保護社會基金,專門用于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條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國家加強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文物保護的意識,鼓勵文物保護的科學研究,提高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水平。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一)認真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保護文物成績顯著的;。
(二)為保護文物與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斗爭的;。
(三)將個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獻給國家或者為文物保護事業作出捐贈的;。
(四)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
(五)在考古發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六)在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方面有重要發明創造或者其他重要貢獻的;。
(七)在文物面臨破壞危險時,搶救文物有功的;。
(八)長期從事文物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
第二章不可移動文物。
第十三條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直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報國務院核定公布。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報國務院備案。
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和縣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
第十四條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并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市,由國務院核定公布為歷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并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鎮、街道、村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村鎮,并報國務院備案。
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五條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市、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作出標志說明,建立記錄檔案,并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記錄檔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不同文物的保護需要,制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具體保護措施,并公告施行。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應當根據文物保護的需要,事先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會同文物行政部門商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措施,并納入規劃。
第十七條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第十八條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對已有的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應當限期治理。
第二十條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的,對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
實施原址保護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確定保護措施,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并將保護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設計任務書。
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遷移或者拆除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批準前須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不得拆除;需要遷移的,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
依照前款規定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具有收藏價值的壁畫、雕塑、建筑構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收藏單位收藏。
本條規定的原址保護、遷移、拆除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第二十一條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有損毀危險,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所有人具備修繕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繕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負擔。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應當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
第二十三條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征得上一級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省級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該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其他用途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國有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作其他用途的,應當報告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第二十五條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給外國人。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根據其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對危害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破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的建筑物、構筑物,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必要時,對該建筑物、構筑物予以拆遷。
第三章考古發掘。
第二十七條一切考古發掘工作,必須履行報批手續;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
第二十八條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為了科學研究進行考古發掘,應當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考古發掘計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準或者審核前,應當征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考古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根據文物保護的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共同商定保護措施;遇有重要發現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在勘探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準前,應當征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急需進行搶救發掘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發掘,并同時補辦審批手續。
第三十一條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第三十二條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趕赴現場,并在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文物行政部門可以報請當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機關協助保護現場;發現重要文物的,應當立即上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十五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依照前款規定發現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
第三十三條非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報國務院特別許可,任何外國人或者外國團體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
第三十四條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結果,應當報告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考古發掘的文物,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移交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國有博物館、圖書館或者其他國有收藏文物的單位收藏。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
考古發掘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五條根據保證文物安全、進行科學研究和充分發揮文物作用的需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的出土文物;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調用全國的重要出土文物。
第四章館藏文物。
第三十六條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文物收藏單位對收藏的文物,必須區分文物等級,設置藏品檔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并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館藏文物檔案;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國家一級文物藏品檔案和其主管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檔案。
第三十七條文物收藏單位可以通過下列方式取得文物:
(一)購買;。
(二)接受捐贈;。
(三)依法交換;。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還可以通過文物行政部門指定保管或者調撥方式取得文物。
第三十八條文物收藏單位應當根據館藏文物的保護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調取館藏文物。
文物收藏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館藏文物的安全負責。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當按照館藏文物檔案辦理館藏文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可以調撥全國的國有館藏文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可以調撥本行政區域內其主管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調撥國有館藏一級文物,應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可以申請調撥國有館藏文物。
第四十條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作用,通過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活動,加強對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和革命傳統的宣傳教育。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之間因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需借用館藏文物的,應當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借用館藏一級文物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舉辦展覽需借用國有館藏文物的,應當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借用國有館藏一級文物,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文物收藏單位之間借用文物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第四十一條已經建立館藏文物檔案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其館藏文物可以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之間交換。
第四十二條未建立館藏文物檔案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置其館藏文物。
第四十三條依法調撥、交換、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單位可以對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單位給予合理補償,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調撥、交換、出借文物所得的補償費用,必須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條件和收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
調撥、交換、借用的文物必須嚴格保管,不得丟失、損毀。
第四十四條禁止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將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
第四十五條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處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條修復館藏文物,不得改變館藏文物的原狀;復制、拍攝、拓印館藏文物,不得對館藏文物造成損害。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不可移動文物的單體文物的修復、復制、拍攝、拓印,適用前款規定。
第四十七條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的設施,確保館藏文物的安全。
第四十八條館藏一級文物損毀的,應當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核查處理。其他館藏文物損毀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核查處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將核查處理結果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館藏文物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文物收藏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同時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文物行政部門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借用國有文物,不得非法侵占國有文物。
第五章民間收藏文物。
第五十條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一)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四)來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文物。
第五十二條國家鼓勵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將其收藏的文物捐贈給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或者出借給文物收藏單位展覽和研究。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尊重并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對捐贈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轉讓、出租、質押給外國人。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五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文物保護法》執法檢查組在*副主任帶領下,不辭辛苦來到***市檢查指導工作,這是對我市工作的極大關心和支持。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下面,我就****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向各位領導作一簡要匯報。
一、基本情況。
****市地處***山北麓、****盆地西南緣,是自治區西部大開發扶優扶強、優先發展縣(市)之一。全市轄區總面積2。07萬平方公里,居住著漢、*、*、*、*等民族,總人口21萬人。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民族的聚居、游牧文化與農耕文化的交融給***市留下了眾多歷史遺跡。目前,全市已發現古文化遺址13處、古墓葬21處(約500座)、古建筑3處,并有草原石人、巖畫等具有濃郁游牧文化特征的文物資源。另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7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此外有館藏文物數十件。
多年來,我市始終堅持文物工作“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多措并舉,加大文物保護工作力度,積極開展文物保護、管理、普查、征集、研究和宣傳等各項工作,使《文物保護法》得到切實有效貫徹執行,文物保護事業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
(一)、領導重視,為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來,市委、政府高度重視文物工作,充分認識到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把文物保護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領導責任制。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在市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每年都投入一定的文物保護資金,用于文物事業;市委、政府分管領導經常深入農牧區巡視各文物點,并通過巡查及時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市委、政府領導下,我市文物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績,20xx被自治區評為“文物工作先進集體”。
(二)、加強教育,加大文物保護執法力度。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法》,市委、政府將《文物保護法》納入“三五”、“四五”普法活動中,要求干部、群眾始終做到“三個結合”。一是將學習新法中關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養、修繕等規定同學習《建筑法》有關內容結合起來;二是將學習文物“法律責任”中有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同學習《刑法》有關內容結合起來;三是將學習關于文物保護單位環境保護的規定同學習《環境保護法》《水污染法》的有關內容結合起來。通過學習《文物保護法》,使廣大群眾認識到保護文物的重要性,增強了學法、守法的自覺性。
同時,不斷加大文物保護執法力度,在土地開發、市政建設中始終把保護文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建設中,遇到有文物的情況,都進行反復論證,制定好保護措施,進行嚴格審批。堅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開發,有文物的土地建設中要避免破壞文物的做法。做到了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充分發揮文物工作在社會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使文物保護工作始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廣泛宣傳,不斷提高各族群眾文物保護意識。
文物保護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幾年來,我們始終把文物法規宣傳作為文物保護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通過不懈努力,全市干部、群眾文物保護意識明顯增強,自覺性明顯提高。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在宣傳《文物保護法》時主要抓了三個層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對各鄉(場)鎮領導干部的宣傳。分管文物工作的領導和專業機構經常到鄉(場)鎮給各級領導宣講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使各級領導了解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從思想上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強了對城區單位及市民的宣傳。尤其是對一些施工單位加大了宣傳力度,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過程中對文物造成破壞。三是加強了對農牧民的宣傳。我市文物點主要分布在農牧區,而農牧民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相對較差,為此,***市把對農牧民《文物保護法》的宣傳作為重點,在具體工作中充分利用“文物保護宣傳周”、“5。18國際文博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活動,采取散發宣傳單、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圖片展覽、設立咨詢臺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以營造聲勢,大張旗鼓地宣傳《文物保護法》及文物保護的意義。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也以各種形式宣傳報道文物保護工作。市廣播電視局于20xx年專門制作了一部反映***市歷史、文化、經濟發展的電視散文《遠去的呼喚》。20xx年4月,新疆電視臺“走進新疆”欄目在我市拍攝了以介紹****市巖畫、古墓葬為主題的專題節目。這些工作的開展不僅極大地促進了文物保護工作,在很大程度也向自治區、乃至全國宣傳了****市豐富的文物資源,對促進我市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多措并舉,完善文物保護體系。
根據我市文物分布情況和文物保護工作實際,在全市建立了市、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一是充實文物管理所人員,使文管所由原來的1人增加到如今的4個專業編制;二是在各鄉(場)鎮設置了管理人員,由各鄉(場)鎮文化站站長、干事、派出所所長、文化室專干擔任文物監管員。三是各鄉(場)鎮、村文物監管員與市文物管理所簽定了文物保護責任書,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鄉(場)鎮的年終工作考核內容,并對在文物保護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使文物保護工作由文管所一家單位參與擴展到全社會關注。目前全市各鄉(場)鎮已有文物監管員200余名,初步形成了以文物管理所為中心的輻射全市范圍的文物保護網。
(五)、突出重點,加強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記、征集等工作。近年來,我市文物工作人員深入偏遠農牧區、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種種困難,對全市轄區內文物分布情況作了較詳細的了解和準確的統計,并深入群眾家中了解、掌握散落于民間的文物,說服群眾自愿將手中的`文物上繳或捐贈給文物保護部門,由于工作細致扎實,不僅豐富了館藏文物,還使散落于民間的文物得到有效保護。
——積極協助上級部門對文物開展保護性的考古發掘。20xx年6月,為配合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奎—賽(奎屯—賽里木)高等級公路的建設需要,避免公路建設過程中對*蘇市轄區內的沿線古墓葬造成破壞,我市對古墓葬進行了搶救性挖掘。搶救過程中,市委、政府領導多次前往考古現場及時解決遇到的困難,尤其是****鎮文物考古發掘工作,組織了三十余名公安干警在古墓葬附近方圓十公里安營扎寨,拉上警戒線,調用附近農村推土機、農用車輛、雇請民工860人次,拉運土方近30000立方。共發掘古墓葬14座,出土了金銀器、青銅器、陶器、石器、玉器、骨器、鐵器126件,為研究******一帶的歷史提供了重要實物資料。
——及時準確全面掌握我市現有文物資源情況。20xx年,我市在全市范圍開展了一次全面的文物普查,對原有文物點資料進行進一步核實,作了詳細的登記,并繪制草圖,拍攝圖片,進行了歸檔。通過普查,不僅使我市原有的文物資料得到充實,規范了文物檔案,還極大的鞏固了文物保護成果,成功申報了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寺和****古墓葬。
(六)、因地制宜,不斷加強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
多年來,****市文物工作不斷探索、因地制宜、轉變觀念,將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相結合,較好地解決了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實現了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兩利”目標,走上了以文物保護帶動經濟發展,以經濟發展促進文物保護的良性循環軌道。****牧場的*******廟遺址,是****市境內具有影響的文物景點,近年來,通過旅游開發,前往參觀的游客不斷增加,已成為發展當地旅游業、促進經濟增長、為農牧民增收的新亮點,促進了文物保護,實現了文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存在的問題。
(一)、因我市財政困難,沒有過多的財力投入文物保護,文物所辦公場地狹小的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部分文物已上繳到上級文物部門。
(二)、文物監管員隊伍不夠穩定,因全市各鄉(場)鎮,村、隊的文物監管員至今均為義務監管員,沒有專業文物監管員,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隊伍不穩定、文物保護力度不夠。
以上是我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的簡要匯報,總之,我市文物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我們將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的這次檢查為契機,進一步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履行職責,全面推進我市文物保護事業穩步發展。謝謝大家!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六
按小組的要求,始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從思想教育、制度建設、強制監督、落實責任等方面入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快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現根據有關要求,將我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加強領導,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落實。
一是樹立“權力就是責任”的觀念,實行“一把手”帶頭、負總責,做到“四個親自”,即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班子成員在抓好分管業務工作的同時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把手”和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引導干部樹立了正確的權力觀,全局上下始終保持著共產黨人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浩然正氣,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結合領導班子成員的工作分工,將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進行細化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既要抓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總責。
三是強化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并作為對黨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工作部署,聽取相關責任人近期工作情況匯報及下一階段的目標打算,同時對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使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了班子,細化到了二級單位,量化到了個人,基本做到了業務工作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就抓到哪里。
(二)興宣重教,筑牢廉政思想防線。
今年以來,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我局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著眼于防范,立足于未然,以一系列針對性較強的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豐富教育內容、改進教育方法,不斷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筑牢黨員干部職工廉政的思想防線。
一是豐富學習內容。組織學習了黨章和黨的、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了系列講話精神,學習了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組織觀看了《焦裕祿》、《朱彥夫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永恒》、《蘇聯亡黨亡國20xx年祭》等專題教育片,深化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優良傳統和黨風、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黨性,自覺拒腐防變。x月11日,邀請市委黨校蔡玉霞教授為全體干部職工舉辦《中華傳統美德貴在踐行》專題講座,從傳統美德的內容、根本和如何踐行三個方面給全局黨員干部闡述了新時期中華傳統美德的新含義。
二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在局機關設置了“政務公開欄”、“九個嚴禁”圖板、廉政文化宣傳畫,優化了辦公環境,使廣大干部職工隨時“照鏡子”,在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中接受影響和熏陶。組織全體干部職工上廉政黨課,黨組書記、局長任帶領大家學習了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談了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及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拒腐防變能力的幾點體會,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要有崗位成才的決心、有踏實肯干的作風、有為民服務的理念、有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的意識。結合縣級和科級干部《廉政準則》考試,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廉政知識,組織廉政常識考試,促進了黨員干部對廉政知識的掌握。
(三)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長效機制。
繼續堅持廉政承諾、民主生活會、重大事項申報、談心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建立和規范了各項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以制度建設統領全局工作的長效機制,從而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制度化軌道,把每個黨員干部的行為納入制度管理的范疇。今年以來,先后制訂了《xx市畜牧局公務經費管理辦法》、《xx市畜牧局行政審批制度》、《xx市畜牧局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規范》、《xx市畜牧局惠農資金監管工作制度》等12項規章制度。
(四)政務公開,嚴格落實五項監督。
按照上級反腐倡廉工作指示,以實際行動抓好“五項監督”制度落實。
一是強化社會監督。認真聽取企業和群眾意見,做好市長公開電話、網上民聲、陽光政務熱線、門戶網站(煙臺市政府門戶網站、黨務公開網、山東畜牧網、煙臺畜牧網等主要網站)的溝通聯系工作,認真受理市民問題并按期回復。今年以來,我局累計受理群眾電話、網上問題200余起,回復率達到100%。及時公開各種信息,規范信息公布程序,安排專人負責,確保信息發布準確可靠。在煙臺畜牧網開設專欄,為群眾提供專業技術、政策法規、辦事指南、生產動態分析和市場行情信息,全年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80余條。嚴格落實治理公路“三亂”要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市未接到此類案件投訴。
二是加強行政審批管理,成立了畜牧系統行政審批專家委員會,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和企業相關人員組成現場審核專家組,規范了審批程序,實現行政管理與審批脫鉤,有效地杜絕了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問題。
三是引入群眾監督。行政審批活動全程接受服務對象監督,現場審核結束后,書面征求審批對象意見,上交局辦公室備案。
四是強化組織監督。在干部選拔任用、重大事項等活動中自覺接受監督。
五是強化輿論監督,加強與新聞媒介合作,利用報刊雜志、網絡電臺等平臺,公布畜牧發展、畜產品質量信息及畜牧機關作風建設情況50余次,收到良好效果。
(五)轉變作風,強化機關效能建設。
按照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機關的要求,不斷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
一是深入開展“治庸提能力、治懶增效率、治散樹正氣”主題實踐活動,將“三治”活動作為機關作風建設和理想信念、從政道德、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組織發動,定期查擺問題、匯報心得體會、提出整改措施,先后組織情況交流三次,有效促進廣大干部的作風轉變和素質提高。
二是深入開展專家型人才培養活動。市直12名培養對象勤奮學習,躬身實踐,技術水平和實踐能力明顯提高,在促發展、保安全、防污染等方面發揮了有力的技術支撐作用。有1名同志被聘為全國農業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并被確定為全國百名農技推廣骨干實地培養人員之一,有1名同志被授予全省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手,有2名同志被聘為全省實驗室評審專家,有5名同志參加了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1名同志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同時,將人才培養活動向縣市區延伸,制定《全市畜牧系統專家型人才培養活動實施方案》,確立了126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培養對象,培養活動開局良好、穩步推進。
三是深入開展基層聯系點活動。采取局黨組成員包片、中層干部包縣、行政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包場戶的方式,共聯系基層獸醫機構27個、畜牧企業58個。一年來,局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及技術骨干深入基層310多人次,時間均在2個月以上,不僅及時掌握了基層情況,增強了重大決策和工作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而且幫助基層解決了大量的困難和問題。
四是加強與高校院所的戰略合作。我局先后與中國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等7個高校院所簽訂了“戰略合作伙伴框架協議”,推進畜牧業產學研一體化發展。一年來,先后邀請這些高校院所的專家教授30多人次來我市進行調研,為我市畜牧業發展和畜牧企業生產經營提出合理化意見及建議100多條,全市有15個畜牧企業成為這些高校院所的技術合作、技術轉化與示范基地,特別是11月份我們爭取省級經費60萬元,邀請這些高校院所的專家教授來煙舉行奶牛、生豬、家禽、特種經濟動物養殖技術培訓班6次,使20xx多個畜牧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戶得到了一次全面的技術培訓和知識更新。我們的經驗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肯定。
(六)履職盡責,業務工作成效明顯。
堅持將反腐倡廉建設與其他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杜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以優良的工作作風帶動全局工作的穩步推進。在畜牧業發展上,制定了《全市畜牧產業發展規劃(20xx-20xx)》、《全市畜禽遺傳改良規劃(20xx-20xx)》等7個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創建現代畜牧業轉型升級的方向目標和重點任務。目前,全市累計爭取省級以上財政扶持資金6078萬元,帶動社會各界投資10億多元;積極開展“國家和省、市、縣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四級聯創”活動,共創建國家級示范場3個、省級示范場32個,市級示范場100個、縣級示范場320個,新建、改建各類畜禽標準化生態養殖場1070個,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7%,全市畜禽規模化養殖比重達到87.5%,標準化養殖比重達到76%,分別比去年提高0.5和1個百分點。積極鼓勵和支持畜牧企業上市融資,年內龍大股份成功上市,全市共擁有益生股份、民和股份、龍大股份3個畜牧上市企業和仙壇股份1個過會企業,萊陽春雪也正在積極運作上市。仙壇股份“公司+農戶”產業化運營模式正在全市深入推進,促進了畜牧業產業化經營機制的不斷完善。在動物保護上,以無疫區評估認證為總抓手,全面規范、深化動物防疫工作,全市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在畜產品質量安全上,多措并舉、齊抓共管,全市未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是抓干部職工的管理教育力度不夠。個別干部職工的黨性觀念淡泊,道德品質惡劣,違反社會公德,妨礙案件調查,被開除黨籍、公職,嚴重敗壞了市直畜牧系統的形象,不但給我局抹了黑、丟了丑,而且給全市及至全省抹了黑、丟了丑。作為黨組書記,我負有主要責任,在此,也向市委、市紀委作出深刻檢討。
二是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需進一步增強。部分同志缺少居安思危的意識,對反腐倡廉工作存有麻痹思想,認為畜牧是弱勢群體,畜牧局是弱勢單位,自己權小責大,無腐可反,無廉可倡;少數同志缺少廉政無小事的意識,認為廉政工作能守得住底線就行,小節無所謂;有的同志缺少大局意識,不能正確認識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沒有把其提到關系黨的生死存亡和個人前途命運的高度來考慮。
三是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監督不力。在民主生活會上講成績多、談問題少,自我批評多、相互批評少等現象依然存在。在一些重要工作中接受紀檢部門監督和指導不夠主動,對有關規定執行也不夠嚴格,有些應當邀請紀檢組參加的會議、活動沒能及時邀請。新聞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仍需要加強。
四是反腐倡廉與業務工作結合還不夠緊密。個別領導落實“一崗雙責”的意識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在講話、檢查工作時,存在業務工作談得多、廉政建設講得少等問題。還有的同志沒有牢固確立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責任,前幾年有的縣市區出現的畜牧部門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案件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通過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市直畜牧系統干部職工對反腐倡廉工作的認識,增強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自覺性,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二是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要求,進一步完善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等各項工作制度,確保責任制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按照市紀委《關于建立健全懲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分工意見》和我局黨風廉政建設意見,抓好重要工作事項落實,完成年度工作總目標。
三是進一步完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切實加大制度規范和社會監督力度,完善畜牧行政審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形成黨風廉政建設的長效機制。加強與紀檢部門的溝通協調,在“三重一大”等工作上做到及時報告,及時請示,自覺接受監督和指導。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拓寬與服務對象的聯系渠道,多方征詢意見建議,做好社會監督工作。
四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斷改進工作作風,促進畜牧行風建設。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素質建設,積極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和專家型人才培養等活動,提高干部職工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更好服務群眾。堅持依法行政,提高辦事效率,優化發展環境,鞏固和發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果。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近年來,我院在市委、市人大監督和上級法院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和嚴格執行《行政訴訟法》,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依法保障當事人訴權,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來,我院學習貫徹《行政訴訟法》,開展行政審判工作中,注重行政“協調”,構建“官民”和諧。始終堅持既維護政府行政權威,又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工作思路,努力加強案件的協調、和解工作,妥善解決行政機關與相對人的行政糾紛。對合法適當的行政行為,加大對行政相對人的釋法明理力度,動員他們自動履行行政義務;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不當行政行為,主動走訪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舉辦法制講座,幫助他們解決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了“民、官”和諧。今年,截至目前,受理行政訴訟案件55件,非訴執行案件23件,結案率達89.5%,協調解決了行政信訪案件13件。行政審判實現了“四無”,即無一起超審限案件,無一起發還案件,無一起改判案件,無一起信訪案件。
(一)開辦“法官講壇”,提升業務素質。在學習《行政訴訟法》過程中,我院堅持集中培訓與干警自學相結合,堅持不懈地開展各種形式的業務培訓活動,每年舉辦法律講壇,深入學習《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采取人人上講臺,個個當老師,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法律知識、業務技能進行培訓。同時,邀請上級法院資深法官、有名望律師、專家教授等集中授課,增強學習效果。將行政訴訟法的學習內容納入題庫,進行閉卷考試,嚴格考試紀律,公布考試成績。通過強化學習培訓,不僅讓全院干警掌握了《行政訴訟法》知識,同時提高了適用《行政訴訟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堅持“三個到位”,細化審判管理。我院堅持把解決行政爭議、化解“官民”矛盾作為行政審判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對有望化解的行政案件,堅持做到“三個到位”,即在協調過程中做當事人思想工作到位、審查證據與基本事實到位、糾紛解決處理到位。在全面掌握信息,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加強同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將化解行政爭議的場所前移,直接到行政機關、到當事人家中進行化解。規范行政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將審查立案、送達、開庭等每一個辦案流程都細化成具體的制度。明確公開立案審查、受理繳費、通知應訴、排期開庭、送達傳票、審理判決等具體期限,使訴訟當事人一目了然。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規范評議時間、內容,明確需要上報案件的類型,確保每位合議庭成員都能獨立發表評議意見,充分發揮合議庭評議制度共同參與、集體決策的優勢,不僅確保了行政案件審判質量,同時保障了《行政訴訟法》的正確貫徹。
(三)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審判質量。一是通過強化合議庭職能,落實案件評查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嚴把案件審理關,提高審判質量。二是加強判前釋法、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服判息訴率。三是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減少因裁判文書辯法析理不透徹、邏輯不嚴密、論證不充分以及漏審、漏判、錯字、別字、漏字等文書質量問題造成信訪隱患。四是注重訴前審查,盡早化解糾紛。對于爭議不大,案情較為清楚的案件,繼續推行行政協調機制,做足當事人的教育疏導思想工作,爭取實現訴前化解。
(四)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化解“官民矛盾”。在工作中,我院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明顯違法或顯失公正的,積極協調有關行政機關撤銷、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如宋某不服磁縣公安局行政處罰一案,經審理認為磁縣公安局所提供證據中證人之間有利害關系,屬于不具有完全證明力的證據,在沒有其他證據補充的情況下就成為孤證,不能單獨據此作出事實認定。于是,要求磁縣公安局撤銷其對宋某的行政處罰,并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河南滎陽王某,在承包“邯武快速”工程期間,發包方拖欠工人工資,于是王某組織4名婦女到市政府門口,攔截領導車輛,給市領導施壓,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被市公安局處以拘留五日的處罰。王某不服,將公安局起訴。我院在審理中發現,市公安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有明顯瑕疵,但王某為討要工資,攔截領導車輛,不通過正常的程序解決問題,也存在過錯。后經我院多方努力,做通王某工作,自愿撤訴,接受了處罰結果,維護了市公安局的權威。
(五)加強與行政機關聯動,優化行政審判環境。一方面通過組織法制講座、與行政執法人員座談等形式進行法治宣傳,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今年,我院應邀到公安局等行政執法單位進行多次《行政訴訟法》授課。另一方面,對于在司法審判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司法建議,反饋給行政機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同時,密切與行政機關的關系,借助行政機關的力量,達到共同化解涉訴信訪案件、協調案件處理目的,創造了良好的行政審判的外部環境。于某訴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不作為系列案件,經審理發現,幾個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均存在一定瑕疵,于某又是多年上訪老戶,熟悉一些相關法律,單靠行政機關很難滿足于某要求。我院在審理過程中,耐心細致,情法并舉,并通過與行政機關配合,協調解決行政爭議,解決于某的實際困難,最終使于某息訴罷訪,案結事了。
一是部分行政機關在工作中常常出現處罰拘留決定書的天數不一致,內容書寫不一致,辦案人和案卷詢問人不一致,送達法律文書不到位,開庭中被告代理人對開庭程序不熟、說話說不到點上、理論功底不厚等問題,對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認識需進一步強化,辦案質量和效率仍需進一步提高;二是20xx年5月1日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部分干警對新修訂的內容掌握和認識還不夠準確到位,需要進一步強化學習培訓;三是部分行政機關對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的認識不到位,還存在拒收開庭傳票、不按時提供證據材料、不執行生效裁判文書、不回復司法建議、不配合信訪案件矛盾化解的問題。
在貫徹落實《行政訴訟法》過程中,繼續抓好深入學習,同時加強同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共同研討解決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強化學習理念,拓寬學習渠道。要繼續采取舉辦法律講壇、集中授課,主動走進行政機關舉辦講課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貫徹《行政訴訟法》,達到與行政執法人員共同學習,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時,強化執法監督員監督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組織代表、司法機關代表、黨委工作者和職工群眾為執法監督員。積極做好監督員來訪接待,定期召開座談會、定期發送工作通報,上門征求意見。特別是要重視落實和總結反饋意見,避免走過場、形式化。
(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增強司法責任心。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是實現公正高效司法的重要手段。為保障《行政訴訟法》的正確貫徹實施,我們要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建立健全責任評查機制,將責任劃分細化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具體到每一位干警,真正做到責任明確,追責到位。
(三)嚴格審查步驟,規范司法程序。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審查行政相對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注重規范司法程序,提高限期司法意識和依法從速辦案的自覺性。尤其是對于立案等窗口單位,要建立完善的接待登記制度,以加強對司法工作的動態管理,確保司法的公正、高效。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八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執行、監督等若干環節。置業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在這三個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度體系仍然不夠科學合理,部分制度不夠健全,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尚需進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個別制度過時的問題依然存在,決策權限模糊,責任邊界不清等問題亟待解決,制度的廢、改、立工作仍需繼續大力推進。
2、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個別下屬企業決策程序尚不規范,“三重一大”事項的議事規則較為分散。部分決策事項會前未討論,部分事項決策依據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進行網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決策執行是否到位、是否達到應有效果,這些都是制度監督方面應該解決的問題,目前,置業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監督評估體系不夠健全,相關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夠完善。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九
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落實中,縣總工會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要求,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進一步促進"三重一大"制度在工會的貫徹落實,保證了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二)堅持重要干部任免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紀檢組監督制度。一是在工會委員會選舉中我們按照市總工會和縣委組織部的要求,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進一步促進"三重一大"制度在工會的貫徹落實,保證了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三)堅持大額資金使用情況集體討論、民主決策。凡超過5000元的大額資金使用,均嚴格按照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的程序進行。大項物資采購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規定,并制定機關采購制度,每次由值班領導簽字生效并執行。
(四)進一步開展政務、廠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由縣總工會帶頭,在全縣基層工會開展政務公開,廠務公開,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傾聽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凡是需要職工參與的事項、涉及工會發展的重大事項、需要職工了解和知情的有關事項,一律公開,堅持工會周例會制度,及時傳達上級及總工會的有關要求,匯報工作的進展和規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妥善安排工會的各項工作,發揮職工在工會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主動接受監督。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我們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執行工作上,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努力做到會前有調研論證,會中有充分討論,會后有執行監督,公司各項重大決策均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避免了由于個人主觀因素而導致的決策失誤。
1、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民主決策。我們對企業經營方針、資產管理、長遠規劃、發展戰略,對關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調整、分配制度等的決策積極進行調查研究、必選論證,充分聆聽職工意見后再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充分討論決定。去年,我們確立了置業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兩番”的發展戰略,對這一涉及企業發展前途和方向的戰略,我們嚴格履行程序,在領導班子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召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的“十二?五發展戰略研討會”,虛心聽取各方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各種可行措施,初步確定了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并在置業公司第三屆二次職代會上征求了廣大職工代表的意見,最后經置業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保證了重大事項的民主決策過程。在涉及職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項上,我們也嚴格按照決策程序進行。今年初,我們研究制定了《置業公司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下發機關各部門、下屬各公司組織員工研究討論,廣泛征求職工的意見建議。從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業公司經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先后研究決定重大事項47項,均履行了決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置業公司機關部門領導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是人事工作的重點。我們在干部使用上,嚴格組織管理,堅持競爭擇優、公開透明的原則,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變動事宜,都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情況下,召開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會前醞釀、會上討論、會后傳達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問題集體研究。對行政領導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領導提名、人事部門建議、群眾評議推薦等形式產生,由辦公室人事、黨務部門組織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后交由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對黨組織負責人的使用,堅持從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況表現優異的同志中進行選拔,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批,然后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集體研究、投票產生。從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業公司5項重要人事任免均嚴格按程序進行。
3、重大項目安排集體討論、民主決策。我們對每項重大項目安排,如新項目拓展、施工單位確定、材料設備采購等,嚴格執行集團有關規定、中國新興置業公司《投資管理辦法》、《預決算管理辦法》、《招標管理辦法》、《材料設備采購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投資管理程序,規范企業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加強投資項目建設期間的跟蹤監督,有效防范了投資風險。尤其是對大宗物資采購、大型設備購置、租賃等都在廣泛收集市場信息的基礎上,堅持“貨比三家”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各相關單位、部門共同參與審查招標,參與評標、定標,并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確定,避免了物資采購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從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業公司重大項目安排共計7項,均嚴格按照上述制度并通過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執行。
4、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民主決策。我們根據置業公司《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資金使用計劃、審批、支付管理的暫行規定》、《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堅持由置業公司財務部提出初步意見,經總會計師復審后,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批準實施,確保資金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企業規定,安全有效。對于資金使用情況,利用季度生產經營會和年度工作會向廣大干部職工進行說明。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一
1、實施“基層黨組織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深入開展非公企業“建組織、擴覆蓋”黨建活動。形成了《非公有制企業組織臺賬》和《企業工作臺帳》,摸清了非公有制經濟企業規模、營業額、職工人數以及黨員數等各項情況。組織各非公企業黨組織開展了黨員義務奉獻、填寫負面清單等一系列黨員活動日活動,豐富了黨建工作形式,推進了非公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對上爭取和稅費集中整治工作。x、對上爭取工作。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將任務目標分解至全體班子成員,積極包裝申請項目,對接各自分管范圍內的資金項目,確保完成全年目標。x、xx街道xxxx年度土地整理復墾項目。地上附著物清點已完成,補償協議已起草完畢。由于采煤塌陷,該項目區地貌與xxxx年有較大改變,原規劃設計已不適用,目前正積極協調區國土局更改規劃和施工方案。x、南張等八村搬遷補償工作。濱河社區完成補償核算并將結果發放到村,村民無異議即可進行核算。興隆社區正在加快推進補償核算進度,力爭x月底前全部結算到戶。宅基地確認工作牽涉利益大,群眾期望值過高,可能有極少數群眾采取信訪施壓方式制造維穩壓力。
3、美麗鄉村標準化、特色化建設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4、農村公路網化示范縣工程及路域環境提升工作,正在實施項目預算。
5、五城同創工作。一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協調更換高炮x處,新建宣傳展板x處,在十一中、三角綠地施工現場圍擋懸掛宣傳展板xx余塊,移風易俗宣傳車每天進村宣傳,各村廣播輪播移風易俗音頻,街道駐地設置led顯示屏的商鋪全部按要求播放創城內容,執法中隊、派出所聯絡區交管部門高頻次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創城氛圍更加濃厚。二是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工作。按照全區工作要求,結合街道實際,細化落實任務,推進重點環保事項治理和辦理,確保完成任務目標。
6、精準扶貧工作。扶貧檔案進入退出程序已規范提升完畢。
下一步,我街道將繼續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任務分工,全力全速推進各項“三重”工作,切實服務好全區發展改革大局。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二
根據縣紀委《關于對“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貫徹落實情況專項巡查督察的通知》(橫紀字[2012]8號)文件要求,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貫徹落實了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民主決策制度。現就我局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三
1、繼續深入學習宣傳“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對“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感。
2、充實完善“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明確、細化、量化集體決策的事項范圍,優化、規范決策方式和決策程序。
3、強化監督制約,自覺接受上級紀委的監督和指導,自覺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不斷地在監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創新,扎實推進局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四
1、繼續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業科學發展的根本,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公司系統制度的建設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統性,強化制度的針對性,逐漸形成一套好用、管用、實用的制度體系。
2、逐步構建分級授權體系。“三重一大”涉及決策事項較為寬泛,目前,我公司正細化“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著力構建置業公司分級授權體系,該體系還需進一步補充完善和討論研究,待成熟后下發執行。同時,我們將要求各二級公司根據總公司的規定進行細化,增強針對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斷優化業務工作流程。制度的關鍵在于執行,而執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確規范的業務流程,真正做到有規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們將在現在工作基礎上,借助管理咨詢公司的力量,進一步做好管理權限界定、業務流程優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4、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自查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職能部門,對所分管工作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同時,探索建立對決策的考核評價和后評估制度,逐步建立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匯報完了,謝謝大家!
市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匯報(精選15篇)篇十五
(一)領導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局黨政領導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學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正確解決和處理好“三重一大”事項,把堅持貫徹和落實好“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黨務政務重點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常抓不懈,確定了“強化責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開透明”的工作思路。強化責任即要強化領導班子貫徹“三重一大”制度的組織責任、推動責任、執行責任;完善制度即要細化、量化“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使之既成為制約不良黨風政風的緊箍咒,又成為指導黨務政務的指南針;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經過充分醞釀,要廣泛征求意見,要經過會議集體研究,最后形成決策;公開透明即要堅決實行政務公開、黨務公開,重大事項決策不僅實現結果公開,更注重重要過程環節的公開。
(二)構建制度體系,有效規范運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關文件要求,科學制定了《橫峰縣林業局黨政領導班子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暫行辦法》,細化了“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明確了“三重一大”的決策范圍、決策程序、議事規則、責任追究等,切實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務,規范了工作程序,明確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項: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事項;決定本局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等;全縣重大工程造林項目規劃與施實、林木采伐指標、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調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年度預算的制定和調整;局內部機構設置、調整等事項;林地占用申報審批,亂砍亂伐森林資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處罰等;其他有較大影響的林業工作事項,由局黨組會研究決定。
2、干部任免:對于我局內的股級干部任免;科級干部推薦,優秀后備干部推薦、選拔;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推薦,股室工作人員的調整、局屬單位負責人任免等由局黨組會研究決定。
3、重要項目安排:“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大宗物品采購等均由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行公開招投標和政府呆購。
4、大額度資金使用:做好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加強經費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一次性經費開支0。5萬元(含)以上由局長辦公會或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基本建設及大宗物品采購等,按照《橫峰縣政府采購規定》規范操作。
(三)嚴格執行制度,狠抓貫徹落實。
1、強化組織保障。“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堅持由局黨組統一領導,各部門組織協調,為“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領導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根本性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上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2、強化責任制落實。局黨組把是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促進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3、強化民主決策。堅持在“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前依照法律、法規和林業局規章規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和專家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傳閱論證報告或立項報告,經事先充分醞釀論證后再由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決策。
(四)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1、制定監督制度。明確了監督主體、監督職責和程序,責任追究和糾錯制度建立并嚴格執行。
2、組織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的作用,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貫穿于“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各個環節之中,做到決策運行中有監督機構參與,對落實情況和決策質量進行全程監督。
3、加強干部考核。把貫徹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領導班子日常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述廉、評廉、考廉”的重要條件,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主要依據。
4、接受群眾監督。把“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內容,讓群眾對決策效果進行評審,把群眾的認可程度作為評價決策是否正確的主要依據。
5、嚴肅責任追究。對“三重一大”民主決策的內容、決策程序、執行程序、執行情況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對不能很好實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個人擅自決策或集體用權失范的,要嚴肅進行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