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我們在學習和工作中得到的寶貴財富,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記錄下來,方便日后回顧和分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和幫助。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一
通過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學習,讓我深刻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幕幕的慘劇,無數條生命的逝去。違規駕駛的代價,無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帶來的悲歡離合。更多的是讓我深深地體會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交通事故的頻繁,直接帶來生命的安全、財產的損失。交通事故是人們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發生的,為什么交通事故就這么頻繁發生呢?這與違規駕駛分不開的。如: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等。這些都是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視交通安全法規,所帶來的后果是不言而議的,雖然交通帶來很多方便,但也給我們帶來生命的危險。在生與死的關頭,生存的欲望迫使人們在生命線駐扎。
只要謹慎、小心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強行會車等嚴重交通違規行為。
我相信我們的明天會更美好。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二
10月14日晚上11點左右,已證實3人全部死亡,在我們這里這個月應經是第三次交通事故了,上次死了兩個,這次又死了三個,都很年輕,最大的也就28左右,最小也就19歲。想想5死1傷是什么概念!我就從最近的一起事故說起吧!
我坐別人車時候總是把安全帶系上,做摩托是老是提醒慢點,朋友們常笑我膽小,殊不知安全才是第一,再次提醒下大家把速度放慢點,車的.本意是替你省些力氣,而不是讓你裝酷的工具!
10月2號,出了兩次事故,而且趕得很巧,都是在一條路上,離著也不遠,10月2號,交通局接到電話說新世紀中學拿出了事故,交-警趕到時都震驚了,一輛海馬車插在新世紀中學的圍墻上,離著路面中間是3米左右的溝,從溝再到墻上又是1米高,從跡象上來看,此人開的不快,從路上開到溝里,又從溝里撞到墻上,人到醫院進行搶救,雖脫離生命危險,但今生是醒不來了,真不知道此人是怎么開的車,后來證實是酒后駕駛,交-警說要不是此人系著安全帶當場死亡。
10月2號,王過國慶從北京回家。幾個朋友在一起吃飯喝酒,喝完酒后騎摩托送人回家,經過新世紀中學看到交-警在處理撞墻的事件,停了下來看熱鬧,正好有認識的人也在,聞道一身酒氣,就勸他到家里休息,等酒勁下了再走,王不聽,騎摩托還沒多遠(大概二公里左右)就撞在停在路上的車,兩人當場死亡,要說為什么交-警沒攔下他,可能是在處理撞墻事件沒忙過來吧!但確實是,兩此事故出于一天,相隔不到半小時,還在一條路上,可憐坐在后面的朋友爸媽,因為去年時候,他的哥哥也是因為喝酒出事故而死!而王呢?家里還有一個兩三歲的兒子!
不管是不是巧合,值得大家反思,如果大家放慢了速度,不酒后駕駛,會出現這種情況嗎?一個月沒過去,5死1傷,我想我們都應該認真反思下,年輕人不是騎摩托越快越酷,而是越快離得死神越近。酒不是什么好東西,喝了酒拜托就不要開車了!
請您珍重生命,遵守交通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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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三
讀過《__新聞》網的《郴州事故再次警示鐵路管理的亂象》一文后,不禁大發感慨!
文章作者看來對鐵路有一定的了解,還知道“空轉”之類的術語啊?!呵呵~~本人不是攻擊作者,只是希望作者能客觀一點,不要一棒子打死一船的人!僅僅“基于經驗作出合乎邏輯的判斷”就說事故的原因“要么因為郴州機務段相關人員玩忽職守,要么因為列車司機罔顧操作命令”?甚至還得出“縱容甚至助長人性的麻木、褻玩與職業操守的墮落?”這樣對我們鐵路職工的評價?!很遺憾,這次事故的原因可能要讓作者失望了。
作者說到鐵路的管理,客觀的講,鐵路的管理一直以來屬于半軍事化管理,管理的也不能不說是嚴格。但說到管理者尤其是位于中位、高位的管理者的管理素質,本人不敢恭維!大家都知道,鐵路是一個企業,是一個國有重點、國家控制并扶持的企業,作為鐵路企業的管理者,首先要懂得鐵路生產的特殊性(鐵路運輸生產絕不同于公路、航運和水運,有其迥然不同的特殊性),其次必須必須了解市場規律,要按市場規律辦事,再者必須懂得企業管理,要會管理一個企業,要會管理一個特殊企業的員工。但是很遺憾,一直以來鐵路的大部分管理者們只懂得行業知識,不懂得如何按市場規律辦事,不懂得如何以一個企業的方式管理鐵路,更不懂得管理心理學這門基礎的管理學科。我甚至認為,現在鐵路的管理竟不如七八十年代的管理,如今鐵路的管理主要依靠高壓政策以及運動式的管理為主,中高位的管理者們唱著高調,一廂情愿的認為鐵路職工都是圣人,不需要親情、家庭和生活,是啊,反正現在社會上勞動力那么豐富,每年分到鐵路上的退伍軍人又那么多,你有意見你可以不干,反正中高位的管理者們有肉吃、有酒喝、有車坐、有房子住,還享受著國家的行政級別!
但是作為普通的鐵路職工又怎么樣?我常說,大家要理解鐵路職工的窘境和難處!大家可能只看到了一些在城市里上班的鐵路職工,但中國這么大,鐵路線又這么長,如果沒有一個個的小站連接起大動脈,這個大動脈又怎能暢通?就像是中國有九億人在農村,剩下四億人在城市一樣,鐵路的大部分職工都在小站,甚至為數眾多的職工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呆在連鄉鎮集市都沒有的荒涼小站上,忍受著遠離家人的思念之苦(逢年過節時,當你在某一處荒涼之所一次次、一年年的眼睜睜瞅著一列列火車上那回家團聚的人們時,你的感受又如何呢?),忍受著眾人享受生活,而自己熬更守夜的整天只面對兩根鋼軌的荒涼心境。
可能大家有所不知,鐵路職工的離婚率相當高,難道鐵路職工都不珍惜家庭嗎?非也!試問天下有幾個妻子(丈夫)能忍受自己的丈夫(妻子)常年累月不著家,自己最需要親人的時候而親人不在身邊的生活?大家聽說過當父親或者母親回家,幾歲大的孩子不肯叫爸爸或者媽媽的事情嗎?對于鐵路職工來講已是司空見慣。至于大齡青年,在鐵路沿線比比皆是!為什么?呵呵,今天剛認識個女孩子,還沒有來得及熟悉呢,又該滾回去上班了,一走一個月,下次再見面時,已經是別人的女朋友了。應該說,鐵路職工是值得敬佩的!
然而,管理者們卻看不到這些!整天只是指手畫腳的說職工這沒干好、那沒干好,今天搞這個運動、明天搞那個運動,今天這么改下規章,明天等職工都熟悉了又再那樣改一下。
至于鐵路職工的收入,幾年前我曾看過有個統計,把鐵路職工的收入歸為中國十大高收入階層,我看后不禁啞然失笑。如果說按全路的平均收入算的話,可能收入是不低,畢竟中國人都喜歡搞平均的算法嘛。但是普通職工的收入究竟怎樣?大家可以去問問你所認識的鐵路職工,我也可以說一下,據我所認識的當中,最低的一月僅百塊錢,最高的是某一個機務段的司機的收入可達到四五千塊錢,但這四五千塊錢是靠在路上的超過規定的勞動時間的超勞所積累起來的,大部分的普通職工一月也就兩千左右。從這點對比一下全路平均收入就可以看出,中、高位的管理者的收入該有多少?!
可是“敬愛的”劉__部長還要求犧牲兩三代鐵路人的生活,大修特修鐵路!我不是反對鐵路設備現代化,也并不反對新建鐵路,可是超過自己承受能力的建設,相信凡是懂得企業管理的人是都不會去做的!當年名噪一時的巨人集團一夜之間轟然倒閉的教訓我們還記得多少?雖說鐵路有國家支撐,但是在物價飛漲的當今社會,這種犧牲廣大鐵路職工的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收入和福利的做法,失去的是人心,得到的又是什么?這和殺雞取卵又有何異?!
然而,在這個社會上究竟有多少人關心過鐵路職工?鐵路職工的維權之路又在哪里?就連中央電視臺的春晚,各行各業都慰問到了,而每年卻單單遺漏了堅守在崗位上的鐵路職工!新聞媒體們眼睛都緊盯著鐵路服務的質量,卻偏偏瞅不到普通鐵路職工的辛酸!也許有人要問,那鐵路職工自己為什么不站出來?說了你也不信,你認為到自己的頂頭上司面前告上司的狀你能混下去嗎?再往上走?那你是越級上訪,對不起,請下崗!在“保安全”的幌子下,什么職工利益、職工權利,什么勞動法,統統靠邊站!
說了這么多,只是希望大家在評論鐵路時盡量客觀一點,其實絕大部分鐵路職工都是兢兢業業的好員工!這點從上面說的應該不難看出。請大家理解鐵路職工!當今鐵路企業的確存在很多問題,甚至癌細胞和腫瘤都不少,但我們在分析時請不要逞一時口舌之快,把矛頭指向無辜的普通鐵路職工身上,而應該多從這個企業的體制上和管理者身上分析,辯證的、客觀的看待和分析問題!如果有媒體朋友看到,那么請你們拿起你們的武器,替我們那些廣大的鐵路職工說上一句公道話,幫他們維護一下作為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所應該享受的權利!
鐵路的體制和管理惡瘤不除,事故不斷!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四
德國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海恩法則在各國的安全生產領域流傳很久,它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這一法則的精髓,強調的是對事故發生前隱患的見微知著、防微杜漸,直接考量的是人的自身素質和責任心。
每年的七、八月份歷來是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期。張興凱委員曾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7日的20819起死亡事故數據按月作了統計分析,結果顯示,按照事故起數計算,一年中,8月份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最多,達到20xx起;其次是7月份為1913起。
前不久,在云南迪慶隧道坍塌、宜興市竹海公園滑道失控等多起安全事故中,暴雨等外界氣候因素不容忽視。
七、八月份是我國暴雨、雷電、臺風、冰雹、短時大風等多發期,這些自然災害的影響會給設備設施帶來事故隱患,而且炎熱多雨的氣候下,人們的情緒容易急躁,工作注意力下降,人本身的事故風險增大。張興凱說,在這樣的情況下,更應注重監督和對人安全意識的管理,否則,如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管理人員安全責任不落實,受氣候等外界因素的.影響,發生事故幾率會更大。
王xx在幫本刊記者分析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時一再強調,切忌因技術因素而忽略了管理。社會的發展需要技術、管理和人文因素的有效結合。任何制度和監管,都需要通過人的責任心才能實現。他表示,管理上的漏洞,是制造悲劇的根源。很多事故發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重技術,輕管理,其實事故預防最重要的還是要加強對人的管理,推動人文素質的普遍提高。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五
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馬上停車,以免你的停車距離遠而交-警判你車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查看傷者的情況,尤其要判斷是否屬于“碰瓷者”,然后向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險。如果此時對方要求你送傷者進醫院的話,那么你得看好情況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車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堅決不能送傷者進醫院,要么等救護車來要么等你的親朋趕到再做處理。
應急預案:準備一個電話卡,上面記錄你個能幫助你及時處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師電話號碼,以備咨詢;另外準備汽車救援公司、保險公司等的電話號碼。
2、交-警到了事故現場會進行拍照和處理,此時一定要看準交-警如何判定責任,如果是判你全責你一定要據理力爭。不過交-警經常會問你:“你有保險就判你全責吧,到時候保險好賠。”記住了千萬不要聽信交-警和保險公司的話,一定要堅持該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因為保險而自己全攬上,否則惹了麻煩到后面你吃不了兜著走。
應急預案:在等待出警的這段時間里,一定要想好怎么應對警-察和保險勘驗人員;如果你還沒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樣子,呆在路邊想清楚了再說。自己不會想可以咨詢律師。
3、拖車的問題。一般拖車都會到,那么你就要看情況而定了。不過只要給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車,給拖了車很麻煩的,而且花費也大。
4、傷者如果需要住院觀察的話,一定要叮囑負責的醫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況辦;也就是按醫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貴的自費藥我有權告你(現在醫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斷建議你用自費藥)。這樣醫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費藥了。不過在傷者面前醫生如是說的話,你可以說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險法》辦的,該用什么藥你傷者不用問我,你問醫生。醫生說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這樣就把決策權推給了醫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經和醫生說過前面的一段話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樣。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傷勢處理開藥什么的,當然道義上應該你先把錢墊付了,不過要有個度。比如先墊付20xx或更少一些,記得要裝窮。還有如果判定責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話,那就按責任判定來墊付錢。所以前面我說的一定要堅持責任不要自己全攬了,那么傷者用藥和住院就有所顧及了,因為你是有保險賠的,而他沒有。時間長了,費用越大他越虧。如果判了你全責那對方就占了主動,而你卻很被動。
6、在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的消耗是相當厲害的,你根據情況適當墊付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要再墊付下去了,就說沒錢。讓對方暫時先墊付。反正到時候保險公司會把我所負責的部分賠的,到時候再給你就是。這樣可以杜絕對方繼續無休止的住院下去,我處理這件事的時候遇到醫院里有的傷者死賴著不出院的,到時候就很麻煩。
7、在其住院期間可以考慮商談是否可以一次賠款了解此事,如果雙方能談妥就最好。寧愿花些錢私了了更好,但必須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隊結案后才能把錢給他。
8、記得醫院的單據要拿在手上,如果對方不肯給,你可以在出院時到交費處再打一份詳細的清單,并且在出院時叮囑醫生出院通知單和傷勢證明必須給你,不能給傷者。因為這兩份東西是只有一份的,結案和到保險公司索賠需要這些單據。
9、交通事故處理雙方協議一般有三次機會談。如果三次都談不成,你可以拿著所有的單據到交-警大隊處申請強制結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兩份證明,此時你也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
10、事故發生后,記得大家要以和為貴。好好談,對方是傷者肯定在態度上比較蠻橫一些。你記住了,只要對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堅持好好談,但不代表要讓步。只是口頭上好好說,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辦了。
11、關于保險公司的賠款項目:。
(1)修車的費用;。
(2)傷者住院的費用和藥費;(其中有一定的自費部分是無法避免的,所以盡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給他住,如果實在要住也要想辦法讓對方快點出院,這樣可以減少你自費的那一部分的損失)。
(3)關于傷者賠償的費用:誤工費---保險公司會根據對方出具的工資單進行賠付;生活補貼---按地區的不同,交-警部門有規定,保險公司也是按規定賠付;交通補貼和營養費:---這兩項要看各保險公司而定,一般營養費是按照傷者傷重情況而定的,雖然很多保險公司都沒有這一條,不過如果對方和你協議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話,法院是會判要賠營養費的。
12、另外說說法院方面對于處理這些事故的判定原則,首先法院會根據事故情況考慮勸說雙方庭外和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法院則根據事故性質判定雙方各負的責任和賠款。注意了雖然起訴到法院營養費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據你的傷勢的。還有精神損失費一般是沒有,精神損失費是要根據事故是否對對方造成心理損害而判定的,比如:對死了兒子,母親因為這件事而瘋了什么的!那就可能會有精神損失費,不過這還是有官司可打的項目。
13、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的話,一般費用是涉案金額的5~20%。當然訴訟費另算,不過誰輸了官司的話,對方的訴訟費也要負責出。
以上就是我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現在的新《交通法》的確對車主有些不公平,所以遇上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處理。一切按法律辦事沒有錯,走邪門歪道只會更加復雜。不過也要視情況而定,行動上我們不能走邪門外道,但是必要時還是可以在精神上給對方一點點壓力。讓其不敢亂來!
盡管每個人都不希望發生交通事故,不幸的是從統計學上講,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它每天都在發生.除非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顧問,一般事故發生后最初一段時間,當事人需要獨自面對各種情況并作出合理應對,因此應掌握必要的交通事故處理常識: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在協商處理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四)發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3、切莫擅自離開現場.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而且,如果當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逃逸將作為加重情節.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駕駛員將以間接故意殺人論處.
4、一定要盡可能挽留現場目擊證人直至警-察到達現場,取得他們的聯系方式并提供給警方.
5、交通警-察在現場會做以下事情.
a應當全面、及時地收集有關證據。現場調查內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四)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或者意外情況;(五)與交通事故有關的道路情況;(六)其他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事實。
b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應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應當進行現場攝像。
現場圖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c對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痕跡或者證據滅失的,應當及時測試、提取、保全。
d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工作證及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驗明身份;對當場難以查實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傳喚。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對肇事車輛、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以上事情中繪制現場圖尤其關鍵.如您確認無誤,應當簽字.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對肇事人、其他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或者訊問。詢問或者訊問時,應當根據需要問明交通方式、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機動車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日期、駕駛經歷,駕駛前活動、休息、餐飲情況、駕駛時身體狀況,所駕車輛狀況、保險情況,行駛路線、駕駛時間、行駛速度,交通事故發生經過,臨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觀心態等與交通事故有關的情況。在做筆錄時一定要記得看清無誤方可簽字.
7、一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8、調解不是事故處理的必經程序.只有當事雙方都申請警方調解,交-警部門方進行調解.
9、警方調解時對相關法律和賠償標準的理解和適用與法院是有較大差別的,是否有利,最好請教一下專門的律師;但是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被無良律師忽悠著你打了不該打的官司,免得勞神、費力、花錢不討好。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六
今天的心情也因為他們而變的很差,雖然他們是藝人,但是他們更像是我們身邊的朋友一樣,無時無刻想要去關心,了解!
最近車禍的報道接連不斷,真不知道是怎么了?
對于車禍來說,每一次的報道都對人們是一種打擊,因為車禍就是一瞬間的事情,那么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不把交通事故放在眼里呢?往往最重要的卻是人們最容易忽視的問題!這次的事故對于我們來說也是不小的打擊,他們是那么的優秀,那么的受歡迎,聽到這種消息真的心痛極了!
不過還是一句話,希望他們盡早康復,重新回到他們的舞臺上!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七
1月3號上午xxx駕駛xxx車由銀湖開往鳳凰當行駛至xxx時,車速過快,估計在60碼左右,剎車拖印23米,違反了車隊的規定:輔道行駛不得超過35碼。沒有及時觀察,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以僥幸的心理駛過有行人亂闖的危險路段,終于車頭與路邊闖出的趕車行人董某相撞造成的傷人事故,已知傷者3—11節肋骨斷裂,其余傷情還要進一步觀察,經損較大。
運用系統工程觀點方法分析可知,每一次事故發生都取決于一些基本的因素即;人(人的失誤和不安全行為),物(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管理的漏洞和欠缺)環境(復雜多變的道路環境,氣候等不良環境)四個要素。軌跡交叉論認為在一個環境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形成過程中一旦發生時間和空間的運動軌跡交叉就會造成事故,可以認為這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的欠缺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我認為1月3號這起事故是由于車隊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加強對竹子林——白石洲事故多發地點的監控管理,沒有對入職不久的新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加強教育和培訓。司機彭香蓉的不安全行為,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識差,存僥幸心理行車:
1、沒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2、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行車指引(輔道行駛速度不能超過35碼)違章操作。
3、在經過車輛。行人混雜的危險路段時沒有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如:“一慢,二看,三通過”。沒有提前減速,觀察和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沒有想到萬一有人亂穿馬路怎么辦。由于車速過快,剎車不住終于和慌慌張張急著橫過馬路,而沒有注意有車輛經過的行人董某相撞,造成傷人事故。給傷者帶來痛苦,給公司帶來負面的社會形象和經濟損失,給自己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我們要在這次事故中分析原因,吸取教訓,經驗。確保以后的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首先車隊應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行為環境和工作環境,關心員工生活,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使員工有集體凝聚力,團隊合作精神。實行有效的談話機制,關懷員工,充分觀察和了解每一個員工的素質;思想;安全心理特征;性格特點;行為動態;工作績效。發現員工的長處加以鼓勵,增加員工的工作信心。加強對員工安全知識;文化素質和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培訓和教育。加強對員工不安全行為的監督管理,主要方法有“心理調適法;激勵措施;紀律措施;組織管理措施;行為抽樣法”等。對這次事故依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車隊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車隊危險路段的路查路控力度。我們司機要把這次事故當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一樣去體會,不要有“別人開車會出事,不關我的事,我開車保證不會出事”的僥幸心理。事故存在偶然性也存在必然性,為了預防事故發生,因此我們要努力學習,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安全素質和技能,端正安全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出車前做好“三檢”工作,防止病車上路,行車中牢記線路的安全行車指引。不違章超車,不開快車,不開賭氣車等不安全行為,時刻保持正確規范操作,減少失誤和不安全的行為。要調整好心態,以平常心對待工作,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以飽滿的精神狀態進入每一天的工作,提高安全意識,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在行車中無論碰到什么緊急情況都有心理準備,關鍵時刻不慌張,規范操作,正確處理突發事件,防止事故發生。我們要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利益,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強烈的安全責任心,做到人人關心安全,時時注意安全,事事想到安全。
我們的行車道路環境,社會環境和氣候環境等因素不是我們個體所能改變的,我們只有適應環境,融于其中才不會和環境發生沖突,才會盡可能減少事故發生。車隊加強安全制度管理,加強對重點路段的路查路控,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安全態度提高,消除司機的不安全行為,建立完善的預防型安全管理體制。我想安全事故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八
生活中我們應當學會注意交通安全。只要平時多留心一些,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悲劇發生。
社會中不注意交通安全的現象很普遍,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些人邊騎著自行車邊聽著音樂。更有甚者,左手拿著手機聽電話,右手扶著方向盤在馬路上駕著汽車奔馳。每天都會有人酒后駕駛,超車爭道。當然,還有些行人也沒有交通安全意識,經常闖紅燈,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不注意交通安全,會給我們帶來很多麻煩,甚至是悲劇。對于交通,我倒是有很多的體會。我的一位表叔是位交警,他與我交談時,經常談及他的心得。每年,在他執勤的地點,都會發生10起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那場面真是觸目驚心,讓人不忍目睹。每一次重大的交通意外,都會有人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有人因傷及臟腑而飽受痛楚,還有人因此喪失了寶貴的生命。
交通工具的發達除了給我們帶來便利和快捷之外,同時也埋下了安全隱患。它就像一把雙刃劍,有利也有弊,能助人,也能害人。只有我們經常總結體會,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并付諸實踐,才能有效地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九
據湖南高速交-警消息:今晨3點左右,滬昆高速隆回到洞口段發生交通事故,目擊者稱一疑似裝有易燃易爆品的小貨車與一大巴車相撞,發生爆炸、燃燒,5車受損嚴重,或有重大傷亡,具體數字不詳。大巴核載53人,4人逃生。湖南趕赴現場,救援已展開。
客車是福建趕往貴州,與貨車追尾后爆炸燃燒,核載53人,4名乘客逃出,但嚴重燒傷。明火到上午8點鐘已經撲滅,現場有刺鼻氣味,救援正在進行。其他40多名乘客可能已經遇難,但仍在核實。
車輛損毀嚴重?或有重大傷亡
另據三湘都市報:湘a3z746號廂式貨車裝載疑似酒精易燃品,裝載物品已經全部燒盡,駕駛人和乘客共2人已遇難;核載53人的閩by2508大客車,所有人為福建省莆田汽車運輸有限城廂分公司。
又是一起駭人聽聞的特大交通事故,以慘不忍睹的結果發生在滬昆高速上,這一劫難將給多少個家庭帶來悲痛。雖然事故正在緊張的救援和處理中,但其惡性-交通事故的結果已毋庸置疑。針對這一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關部門和我們全社會應作何反思?且看本博淺析如下:
近期各種交通事故頻繁發生,包括人為因素報復社會引發的城市公交慘劇,正在挑戰著當今社會生存安全的底線,從某種程度上講他引起的社會恐慌,不亞于一場小規模戰爭劫難,給公眾所造成的心靈創傷。面對如此惡性事故頻發的現狀,從整個制度建立和管理層面,有關職能部門和全社會應作何反思?且看本博簡評如下:
諸如違禁物品運輸車輛的高速審查,必須提到高速管理制度的重要議事日程,讓高速管理者不再只停留在收費了事,對進入高速口的所有車輛必須進行安全檢驗,超范圍運載違禁貨物不單單拒之高速路外,必須對其扣留和轉移違法違禁物品,防止將危險帶至低速運輸繼續危害交通安全。同時要加大高速超速行駛懲治力度,超速行駛使高速行駛安全的主要殺手,唯有從嚴格檢查層面著手,方能從根本上減少高速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
違禁物品所有者必須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防止其為了降低運輸成本,利用一般車輛運輸違禁物品,留下惡性-交通事故的隱患。唯有真正做到讓利欲熏心者得不償失,堅決將以身試法者繩之以法,方能從源頭上遏制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
從我做起堅決反對違法裝載違禁物品,拒絕違法裝載違禁物品車輛違規行駛,將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違禁運輸車輛實施檢舉舉報和獎勵制度,使全社會人人都參與到交通運輸安全當中來,讓違法違禁運輸者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才有可能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已成為威脅人類安全的主要殺手,如果全社會都對交通安全重視起來,真正對人的生命有一種敬畏感,在法治和制度范圍內規范自己的交通行為,不以利益誘-惑來褻瀆生命安全,才能避免令人發指的惡性-交通事故一再上演,一個健康和-諧的小康社會才能得于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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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十
4月,城南大隊結合“百日交通安全整治”,在新余學院也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切實做好學校交通管理工作,保障學生出行安全。
29日,城南大隊與新余學院弄潮社在新余學院開展了以“安全在心中,幸福伴我行”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上午,在新余學院開展了以活動為主題的萬人簽名活動。在活動中,通過圖片展示和交通資料宣傳,讓處在優美學校里的學生了解“交通安全”這個隱形的殺手。
下午,由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南大隊和城北大隊一起開展開展了關于“交通安全”的專題講座。出席的人員有城北大隊中隊長劉衛圣、城南大隊梁主任、張警員和王警員、弄潮社社長李椿鵬,以及新余學院學生200余人。同時新余電臺和新余交廣前來采訪。
活動開始,進行了由新余學院弄潮社弄潮社組織的關于交通的“主題征文”環節,在這環節中選手積極搶答,通過此環節從而了解了學生對交通知識的了解情況,更重要的是讓學生親身加入對交通安全的宣傳。此環節結束后由城北大隊中隊長劉衛圣進行了主題講座,中隊長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講解:
一、從交通知識方面,通過交通知識的講解,在場的學生更深的了解了交通安全。
二、從以往的案例方面,通過講解,讓在場的學生感受“交通安全”這個殺手就在我們身旁發生。
三、從交通事故視屏方面,通過講解,讓在場的學生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其實就是在一瞬間。
通過本次活動讓學生更了解交通知識,也明白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就是那些不安交通規則的人和車輛造成的,同時也讓學生反省自己的行為,從而真的讓每個人知道“安全在心中,幸福伴我行”。
2.
一 活動背景:
為喚起人們關注交通事故正在奪去大量生命這一事實,我國把每年的4月30日定為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來關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駕車的陋習,認真審視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習慣,把寶貴生命從無情的`車禍中解救出來,尊重人的生存價值和生存權利。
道路交通事故是現代社會生活中的一個嚴重問題。據有關資料統計 ,我國目前機動車約有1500萬輛,約占世界總數的0.8%,而我國機動車肇事率卻占世界總數的10%。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危害。如何妥善的處理這類事件,成為考驗我們應急突變能力、把握政策能力和處理事情能力的一道難題。這類事件本身比較沉重,但并不可怕,只要我們沉著、冷靜的分析,細致、耐心的工作,相信都會得到妥善處理。當然,處理結果不可能令人高興,但是往往能促成一個令學校、家長、社會等各方面相對比較滿意的結果。我們所做的每一步努力,就是一個尋求最優解的過程。
道路交通安全關系著每個市民的日常生活甚至生命安全,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的經營秩序。當您感受現代交通工具給您帶來便捷生活的同時,您是否也為日益嚴峻的交通問題而反思過呢?追求平安快樂是每個人心中的愿望,在“4.30”日這個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即將來臨之際, 我們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在院團委老師的關心與指導下,以創建平安校園為契機,與市交-警直屬大隊攜手舉辦“交通安全反思日”的活動,宣傳交通安全常識;諄聽交通安全知識的講座;抒寫交通安全感想。
二 活動宗旨:
通過“交通安全反思日”系列宣傳 活動,普及交通安全知識,使廣大同學能夠增強交通安全理念,讓安全行為遍及校園的每個角落,為共建平安師院添上有力的一筆。
三 活動主題:
遵守交通安全,共建平安校園。
四 活動時間:
4月26日——4月27日。
五 活動對象:
在校全體學生
六 活動目的和意義:
1.為了進一步的開展交通安全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來關注交通安全,切實把交通法規宣傳教育深入人心。
2.提高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的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減少違章行為。
3.為了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加強學校校風的建設,緩解辛苦學習帶來的緊張疲勞,增強大學生的交通法規認識的素質。
七 活動流程:
1.印發200份(每班20份)呼吁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以及有關部分重要交通常識的傳單,以班級為單位,發送給各班學生。并組織班長利用班會或者早晚自習的時間宣傳“交通反思日”以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4月26日上午在食堂門口貼出“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的宣傳海報;在宣傳欄懸掛“遵守交通安全,共建平安校園”為題目的橫幅。
3.4月26日晚7點在秋實樓105教室播放交通事故資料宣傳影片。(所播放的資料影片在網上下載或從音像店出租。)
4.4月27日晚7點在秋實樓105教室,請臺江區交-警大隊負責人給我院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講座。(要求大一,大二兩個年級每班需要出5人。班長、團支書必須前去)
5.4月26日——27日兩天時間,在食堂門口擺放交通事故案例圖片展覽,
同學們和老師觀看。(圖片展覽所需要的宣傳牌跟臺江區交-警大隊聯系提供)
八 注意事項:
1.看宣傳影片時請各班同學不要帶零食和其他食品帶如教室,觀看電影過程中請保持安靜。
2.交-警大隊負責人在進行演講的過程中,不得出現閑雜人員的走動,不能交頭接耳,不能攜帶零食和其他食品進入教室,不能抽煙。
3.在觀看交通事故案例圖片展覽時,請不要在圖片上亂涂亂畫,保持圖片的整潔,確保在活動結束后,在學校展覽的案例圖片牌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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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十一
1、不開帶病車上路。
2、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3、創造良好交通環境。
4、以人為本,關愛生命。
5、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6、多拉快跑,兇多吉少。
7、相會有緣,相讓有禮。
8、讓道于人,安全于己。
9、謹慎駕駛,保證安全。
10、酒后開車,危險萬分!
11、銘記法規,善待生命。
12、交通法規是您生命之友!
13、珍愛生命不要翻越護欄。
14、但愿人長久,一路共平安。
15、彼此讓一讓,路寬心舒暢。
16、法規在心中,平安在手中。
17、行路慎為本,開車禮當先。
18、車行萬里路,走好每一步。
19、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20、思而后行,思命思家思社會。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十二
尊敬的領導:
7月19日,在工作中,由于我的工作態度不認真,導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幾天來,我認真反思,深刻自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謹向各位領導做出深刻檢討,并將我幾天來的思想反思結果向領導匯報如下:
通過這件事,我感到這雖然是一件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風渙散的必然結果。經過幾天的反思,我對自己這幾個月的工作經歷進行了詳細回憶和分析。記得剛上班的時候,我對自己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時時處處也都能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從而努力完成工作。但近幾個星期來,由于工作逐漸走上了軌道,尤其是領導對我的關懷和幫助使我感到溫暖的同時,也慢慢開始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反而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因此,這次發生的事使我不僅感到是自己的恥辱,更為重要的是我感到對不起領導對我的信任,愧對領導的關心。
同時,在這件事中,我還感到,自己在工作責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這充分說明,我從思想上沒有把工作重視起來,這也說明,我對自己的工作沒有足夠的責任心,也沒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沒給自己注入走上新臺階的思想動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過且過,混日子的應付思想。現在,我深深感到,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傾向,也是一個極其不好的苗頭,要是我繼續這么放縱和發展,那么,后果是極其嚴重的,甚至都無法想象會發生怎樣的工作失誤。因此,通過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時,我也感到了幸運,感到了自己覺醒的及時,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長道路上,無疑是一次關鍵的轉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領導做出深刻的檢討。
此外,我也看到了這件事的惡劣影響,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樣自由散漫,漫不經心,那怎么能及時把工作落實好.做好呢。同時,如果在我們這個集體中形成了這種目無組織紀律觀念,不良風氣不文明表現,我們工作的提高將無從談起。因此,這件事的后果是嚴重的,影響是惡劣的。
發生這件事后,我知道無論怎樣都不足以彌補自己的過錯。因此,無論領導怎樣從嚴從重處分我,我都不會有任何意見。同時,我請求領導再給我一次機會,使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動來表示自己的覺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來為我單位的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請領導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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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十三
6月22日,虎門鎮發生一起惡性-交通事故。一對來自江西吉安、在虎門務工的夫妻李桂順和龍待華在回公司的路途中,被一輛從他們后面急馳而來的白色小轎車撞倒在地,李桂順被撞昏迷,而龍待華受輕傷。當龍待華朝肇事的小轎車爬去求救時,小轎車司機看見她沒死,再次開車從她的身上碾過,而后開車逃走。24日,龍待華因傷勢過重死亡,而李桂順仍處重度昏迷中。(6月26日《廣州日報》)
“二次碾壓”以及肇事逃逸都是犯罪了,天網恢恢,肇事者一定會得到法律的制裁。肇事者為什么要“二次碾壓”致人死亡?世上萬物都是有因果的,透過新聞我們更應當反思交通事故賠償機制。
“二次碾壓”之所以頻現,是因為在實際生活中出現“撞傷不如撞死”的尷尬現象。究其本質,是法律在量刑和賠償方面條款的不均衡性(主要在經濟賠償方面)造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出責任限額部分,按照過錯責任由加害人予以賠償。
法律當然是嚴謹而剛性的,但現在車多事故多,各式各樣的糾紛屢見不鮮。常有報道稱交通事故中的傷者,索要高額的賠償金,例如安裝假肢、誤工費、撫養費等等,導致肇事司機無力賠償,家破人亡。與之相對的是,如果因為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則只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和相應的刑事責任,免去了很多因傷者再次提出種種要求的“煩惱”。所以,一些黑心司機,往往在肇事現場采取“二次碾壓”,將原本有希望救活的傷者碾死。
我們不妨專門來分析“撞死”的后果。除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犯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的民事賠償,主要有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和處理事故家屬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幾大項。看上去繁瑣,但都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說,如果被撞人當場死亡或經搶救無效死亡,那么所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就是出幾萬到幾十萬元人民幣的事。
正是這種低廉而快捷的“價格”使得肇事者在肇事之后的決策與行為必然趨向于不尊重生命,因為相對于一條生命幾萬元或幾十萬元人民幣,救助受傷者尤其是重傷者,長期的醫藥、護理、生活費用等可能是一個“無底洞”。因此,逃逸和“二次碾壓”也就有了現實土壤。曾引起全國公憤的黑龍江寶馬車撞死人案,死者家屬獲賠9.9萬余元,而“死者丈夫對此滿意”——這個事件就是“撞傷不如撞死”的典型詮釋。
如何徹底杜絕“二次碾壓”的惡性事件的再次發生,還交通一個更安全的秩序,這必須提上議事日程。現行的.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雖然對交通肇事的賠償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但因有一條“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限定而使得效力大打折扣。
交通事故反思心得體會(優秀14篇)篇十四
近年來,交通傷人、死亡事故日益頻繁發生,給許多家庭帶來痛苦和災難,希望更多的人引起高度重視。
事故的發生跟人的文化水平有相當大的直接關系,同時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安全法》普及和宣傳不到位的表現。
在事故發生后,再來惋惜生命的重要性,等于把生命拿來開玩笑,多少家庭因交通事故而支離破碎,多少愛情因交通事故而灰飛煙滅,多少親情因交通事故而反目成仇。
作為一名在事故處理第一線的人員,看著死者家屬生離死別的痛苦,也看著家屬們面臨死者是多么的哀傷,這些都讓我們更加反省自己的駕駛行為,更讓我們懂得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該遵守交通安全法。首先在車輛會車時,應該把遠燈改換成近燈,會車完畢后,再調整到遠燈以便于行車和安全。在車輛超車時,有障礙的一方應該讓沒有障礙的一方先行,《中華人么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天第二款就有規定。
當我每次看到死者家屬的各種悲傷情景時,我都倍感同情,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想,他們都是法律無知的表現,沒有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過錯行為,也沒有認識到自己在肇事時,其實已經開始違反交通規則和法規,從沒有認為自己有錯。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都認為是別人的過錯造成的各種損失,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在事故當中所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所以在問題發生后,都是惡語相向,造成事故的極端化。
我建議大家在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同時,多學習一些交通安全法,知道交通安全法的內容對自己在日后的行車過程中會更有利,不至于處于無理取鬧的'尷尬場面。
希望大家引以關注自己的行車安全,保護好自己的生命,不要給自己的家人帶來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面,你留下的傷痛將無法得到彌補,你的出事會給你的家庭帶來毀滅性的災難。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交通事故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