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幫助組織實現良好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的工作質量。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編寫要點和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對大家的規章制度設計提供一些指導。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一
按照集團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結合余吾熱電實際情況,認真落實“雨季三防”防治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總結如下:
(1)余吾熱電煤矸石脫水晾曬系統。
1、通知下發后,公司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雨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防洪應急小組,物資供應部備足了相應的防洪搶險物資,確保了余吾熱電煤矸石脫水晾曬系統防汛工作的需要。
(2)場區道路:按要求進行了道路鋪設,無水害威脅。
(3)場區圍墻:南側排水溝排水良好;東側排水溝由于施工原因暫無施工采取自然排水,排至南側排水溝;西側排水溝大門部位未貫通,暫采用水泵排水至南側排水溝排往場外主排水管網。
(4)晾曬場管理站及車庫:無水害威脅。
(5)返料輸送地道頂進涵工作坑已經按要求做好防雨措施,水泵下放及時。
(6)矸石晾曬棚與煤泥水沉淀池基坑防雨措施到位,無水害威脅。
5、經查在場區范圍內,無塌陷和其他地質災害。
1、圍墻排水溝未貫通,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場區自然排水和泵排的形式,對場區圍墻有一定的影響。
2、場區道路鋪設爐渣效果不良好,雨后車輛影響較大,返修率較高。
3、返料輸送地道頂進涵工作坑排水水帶較細,需增加水帶截面和長度。
4、個別部位場區因施工形成相對封閉區,存在積水隱患。
經過安全月活動,工程公司余吾熱電項目部積極配合,組織完成了“雨季三防”的.安全防范工作,各項指標均達到余吾熱電煤矸石脫水晾曬系統要求,不足之處也已積極整改。雨季還未過去,工作還將繼續,我項目部將不遺余力的將“雨季三防”工作做好。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二
在項目部領導的正確領導及廣大職工的共同配合下,我項目部圓滿的完成了20xx年度雨季三防的`各項工作內容,為了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揚長避短,鼓足信心做好下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現將今年雨季三防工作總結如下:
1、項目部成立了雨季“三防”工作領導組,并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安排了雨季三防工作任務,進行了一次實戰演習,對雨季三防工作組織了多次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迅速進行了整改,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通過認真細致地工作,保證了我項目部汛期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
2、我項目部始終堅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掘”的原則,使我項目部掘進開采消除了水患的影響。
每月都對施工的工作面進行地質水文預測預報,同時編制了地質說明書,預測了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指導了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對井下防排水系統也進行了認真布置,兩泵兩管路運行正常,給井下防排水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3、井口用編制袋裝沙子圍堵井口,避免了水流進井筒,同時準備了150袋沙袋,使井筒免受水害的影響。
4、在絞車房前挖3x4水溝一個,同時安裝5.5kw水泵排水,在雨季保證了廠區雨水的正常排放。
5、地面挖水溝30米,清理地面水溝70米,用水泥砌筑了地面水溝20米,使地面水流暢通。
6、在天輪架上安裝避雷針,使運輸線路免遭雷電攻擊,保證了雨季供電正常。
7、各種物資如,雨鞋20雙、雨衣20套、手套30雙、救生衣5套、油氈5捆、手電筒10把、安全帽20頂,鐵鍬20把保證了雨季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三
為切實做好20xx年度全旗煤礦雨季“三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11號),確保全旗煤礦安全度汛,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加強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體系,成立旗煤礦雨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折海軍。
副組長:趙耀中、姜峰。
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促煤礦雨季三防工作。
各煤礦企業依據相關規定,結合自身雨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符合實際的雨季“三防”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煤礦將本煤礦雨季三防方案報送旗煤炭局備案。
要在汛期到來前,對全旗煤礦進行一次全面、細致地水害隱患排查工作,重點為:
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礦井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對礦井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水泵、管路、電控等設備要保持完好、配件充足,并進行聯合試運轉,確保礦井排水能力滿足規定要求。
(三)要對水倉、水溝等進行一次全面清挖,保證有效容積。
(四)要對工業廣場防洪以及礦周邊場所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
(五)要對地面建筑物、變配電所、供電線路、井架、監控等設施的防雷電裝置進行檢查試驗,對主變壓器、井下電纜等供變電設施進行預防性檢測,對供電系統機電保護等進行整定校驗,保證靈敏可靠。
(六)配齊泵房、變配電所、防汛物資等重要場所的值班人員,落實值班責任,并保持通訊暢通。
(七)采空區容易積水區域、上覆巖層承壓水危險區域。
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汛期要不間斷、經常性的開展檢查活動,嚴格檢查煤礦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煤礦對排查確認各類水害隱患,要嚴格按照“五落實”進行整改。在雨季未嚴格落實水害防治措施,存在重大水害隱患的煤礦一律停產(建)整頓。
各煤礦要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氣象預警預報信息,遇到暴雨極端天氣必須做到停產撤人。煤礦須在每次降暴雨時派專業人員做好水文變化情況及地面有塌陷現象觀測,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汛期前進行演習。
1、礦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
組長:孫福鵬。
副組長:毛元旭侯杰王緒勝蔣賢東王志楊胡文武成員:機電科、安監科、調度室、技術科、地測科、供應科、辦公室、企管辦、保衛科、倉庫、醫院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各采掘、輔助區隊長。
“雨季三防”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電科,機電科長任辦公室主任。
組長:機電礦長。
成員:機電科調度室、達標辦、企管辦、地測科、保衛科。
雨季三防工作監督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檢查雨季三防文件的落實執行情況。雨季期間,機電科每月組織一次雨季三防文件落實情況的檢查,凡未按照文件計劃完成的,對責任人每項罰款200元。由機電科執行。
1、泗河堤搶險隊:隊長:蔣賢東隊員:50人。
2、地面搶險隊:隊長:毛元旭隊員:50人。
3、井下搶險隊:隊長:王緒勝隊員:50人。
4、機電搶險隊:隊長:侯杰隊員:50人。
5、井口搶險隊:隊長:王志揚隊員:50人。
6、物質供應隊:隊長:田昌領隊員:10人。
7、泗河巡邏隊:隊長:張學堂隊員:10人。
8、醫療隊:隊長:劉寶隊員:7人。
1、地測科4月26日前,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和《地面防洪、防內澇措施》,各有關單位傳達貫徹到每位員工。達標辦組織檢查,總工程師監督。
2、調度室安排巷修隊5月20日前完成主、付水倉和采區水倉的清淤及井下排水溝的清理工作,并經驗收達到合格。由調度室組織驗收,生產礦長監督。
3、達標辦5月10日前組織人員將礦內地面的排水溝、化糞池徹底檢查、清理一次,做到排水暢通;礦外水溝在5月20日以前清理完畢。由技術科組織驗收,安監科監督。
4、運轉工區5月20前完成井上下電氣設備、電纜的試驗,以及井架避雷器測試、兩條電源線路的清掃、消缺、清障等工作。由機電科組織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5、運轉工區要在4月27日前對主排水系統檢查檢修完畢,要求臺臺設備完好、備品備件齊全,并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運轉工區雨季期間每周對礦10kv電源架空線巡檢一遍,惡劣天氣24小時值班巡線,并做好記錄。由機電科組織檢查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6、運輸工區5月25日前,對主井上井口和副井安全出口的防洪袋裝袋、檢查、擺放整齊。由調度室組織驗收、生產礦長監督。
7、機廠在4月26日前完成工業廣場、南北生活區避雷設施的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檢查、維修、測試工作。由機電科組織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8、運轉、機廠必須在5月27日前,對所屬變配電房屋、設備、線路進行檢查、消缺,確保設備完好;運轉、機廠加強礦內外和生活區供電線路樹木的清障工作,確保汛期供電安全。由機電科組織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9、監控中心于5月15日前,對通訊設施及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汛期期間井上、下及與礦內外通訊暢通,確保氣象信息電子顯示屏正常運行,檢查情況報調度及有關領導。由通防副總組織驗收,總工程師監督。
10、倉庫于5月10日前將庫內已有防洪物質及器材做好清點和檢查,不合格物資應更換。由企管辦組織驗收,生產礦長監督。
11、企管、供應部門于5月25?日前按“三防”辦公室做的物資計劃將各種防洪物質及器材全部購進完畢,倉庫、設備庫(“三防”用水泵、排水閥及軟管要配齊)要做到防洪物資、設備100%完好,防洪物資、設備等專庫存放并掛牌,專人看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由機電科組織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12、5月30?日前完成對井下泵房的排水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和井下監控系統的檢修和試運行,以備緊急情形下撤離人員。由運轉工區和監控中心負責,機電科組織驗收,機電礦長監督。
13、機廠每月必須對地面接地系統檢查搖測一次,并將檢查搖測情況每月27日前報機電科,每漏報一次罰機廠廠長100元。機電科監督執行。
14、汛期期間,所有“三防”物資要專物專用,嚴禁挪作它用。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0元。調度室監督執行。
15、汛期期間,地測科加強礦區范圍內可能向井下透水或漏水的裂隙、空洞的檢查,以及采空區附近巷道或工作面的水量觀測,發現水量增大時,立即匯報調度室撤離人員或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做好泗河內水位和地面及河堤標高的測量工作,重點掌握變化情況。
16、汛期期間,地測科須及時對井下涌水量井筒淋水變化情況進行觀察、測量,安裝地面測定雨量設施,繪制“降雨量與井下涌水量變化圖”,供領導決策。由技術科監督。
17、技術科要根據工程變化及時調整、繪制好避水災路線圖,并在井下做出明顯標志,使每個下井職工都熟悉。由安監科監督。
18、5月30日前,礦舉行一次防洪搶險演習,使搶險隊伍明確集合信號、集合方法、集合地點和具體任務,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對接到搶險演習通知30分鐘不到者罰款200元,以確保安全渡汛。領導小組及時組織編寫防洪演習總結報告。
19、5月10日前完成大到暴雨的。
應急預案。
編制,由總工程師負責,礦長監督。
1、泗河上水后,地測科、調度室加強與市水利局、泗河管理部門的聯系,保衛科泗河巡視隊加強對泗河來水的巡視檢查,堅持24小時值班,并將巡視情況、水位情況每2小時向調度機臺匯報一次,發現險情立即向調度室和礦領導匯報,此項工作由保衛科、地測科具體負責。調度室每天將巡視檢查情況向組長和副組長匯報一次;情況危急時隨時匯報,每漏報一次罰值班主任100元。由“三防”辦公室執行,組長、副組長監督。
2、遇惡劣天氣運轉工區區長、技術員和值班區長不準同時下井。違反規定每次罰運轉工區區長200元。機電科監督執行。
3、汛期期間,運轉機修與電修人員不準全部下井,井上必須留有值班人員。違反規定每次罰運轉工區區長100元。機電科和調度室監督執行。
4、雨季期間,礦值班領導、倉庫保管員、司機24小時內不準離礦,“雨季三防”值班人員以現有礦值班編制來指揮汛期工作。每離礦一次罰款1000元,由調度室監督執行。倉庫保管員、司機值班由調度室執行處罰,礦值班查崗監督。
5、汛期期間,每月10號前“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召開一次“雨季三防”全體人員會議,總結上月“雨季三防”工作進展和存在問題、隱患,布置安排本月“雨季三防”工作。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四
為了深刻吸取近年來各地發生的重大礦井透水事故,認真做好雷雨季防治水、防排水、防雷電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
二、各礦井一把手均為防汛第一責任者。
三、各礦井備齊、備全防汛工具和物資。
四、發現重大汛情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積極采取搶救措施。凡是在雨季三防工作中因失誤給礦井生產造成危害的,嚴肅追究責任人。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五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雨季三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今年雨季的“防雷電、防排水、防洪水”等工作,更好地防止雷雨季節接雷、供電、水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安全度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在董事長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和領導的要求,認真做好全礦的季節“雨季三防”管理工作。
2、認真執行雨季“雨季三防”工程實施計劃,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驗收,嚴把工程質量關。
3、每年雨季前組織對全礦性的“雨季三防”設施、設備以及搶險救災物資儲量、種類等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并嚴格督促落實。
4、認真做好全礦性的防洪、搶險隊伍的組織和完善調整工作。
5、組織開展防洪、搶險、貯水、井下排水泵聯合試運轉和雨前避雷設施的檢測鑒定等工作。
6、加強防汛期間值班工作,堅持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落實雨季巡視制度。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系,及時掌握汛情水情預警預報信息,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制,收chay看天氣預報和汛情通報,并做好記錄,掌握危及煤礦安全生產的災害信息,及時主動采取措施。
7、組織定期召開“雨季三防”工作會議,積極開展“雨季三防”工作檢查。
8、認真學習宣傳“雨季三防”知識,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安全素質。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六
(1)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通風系統,根據以風定產、以風定面的原則,合理地布臵采掘,系統地組織生產,在通風系統完善、設施完好、風量充足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2)主扇必須保持全天24小時運轉,非特殊情況,任何人無權停止主扇運行。主扇因檢修等特殊原因停止運轉時,必須有經公司總工審批同意的停轉計劃及安全措施,主扇因停電停止運行時,必須及時發電,10分鐘內恢復通風,排放礦井有害氣體。
(3)礦井采區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采區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進行全負壓通風,采區間嚴禁串聯通風。
2)各采、掘工作面嚴禁利用采空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回采工作面不得使用局扇通風。
3)殘采、復采通風不成系統時,必須有經公司總工審批同意的安全通風技術措施,由隊長負責執行,安通科檢查監督。
4)采區內兩個工作面確須串聯通風時,必須有經公司總工審批同意的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符合《規程》規定,由通防部責專職瓦檢員負責檢查監督,組織實施。
(4)局部通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礦井局部通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先風后人的管理原則。
(5)礦井必須堅持每月測風三次,每十天一次,測風情況必須及時報總工審核簽字。巷道貫通、礦井采區通風系統發生變化時,通防部必須重新測定,合理分配風量。
(6)根據多年的經驗,礦井通風困難期在每年的8月份、9月份,礦井每年在8、9月份必須認真組織瓦斯等級鑒定,鑒定結果經總工審核后申報公司董事會、市煤炭局。
(7)礦井每年在12月份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反風計劃必須經總工同意簽字,在生產礦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各科室配合完成,反風時,必須撤出井下所有人員。
(8)礦井通風工程、通風設施必須由礦井通防部負責進行檢查監督、施工驗收,各生產隊必須聽從指揮,及時完成安排的各種通風工程。
(9)礦井由安全、生產副經理牽頭,每月進行一次專項的“一通三防”檢查工作,將查處問題責專人負責處理。
(10)礦井年初必須進行通風能力核定,技術部根據礦井通風能力合理編制采掘計劃,合理布臵工作面的個數,不得超通風能力生產,采掘開工作面配風量規定為:
2)掘進工作面局扇配風量不低于180米/分;3)每個硐室配風量不低于80米/分。
(11)加強礦井通風設施的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工作,3。
徹底杜絕跑漏風現象,嚴格禁止無風、循環風、超限生產。瓦檢員認真負責,嚴格執行各種檢查制度,瓦斯日報表逐日審批必須經總工等領導審閱簽字,確保各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滿足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
(1)局扇必須由專人管理,掘進工作面的局扇由放炮員負責管理,吸水處的局扇由水泵司機負責管理,無人工作地點的局扇由瓦檢員負責管理,并負責風筒的完好整齊,負責送風排瓦斯。在無人工作的盲巷口應設臵柵欄或警示。
(2)除放炮員、瓦檢員外,其他任何人不能隨意停開局扇。因檢查或其他原因須停止局扇運轉時,要取得放炮員或瓦檢員的同意,并立即匯報調度室、通防部。停局扇前由帶班長負責將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地點,并切斷電源。
(3)因檢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須提前向通防部申請,并制定相應的停電、停風、排瓦斯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4)嚴格使用風電閉鎖,無風電閉鎖的局扇的工作面原則上不得開工生產。
局扇實行掛牌、上架管理。
(5)積極推廣煤巷、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的局扇實現“三專”、“兩閉鎖”管理。
(6)局扇每半年由機電隊檢修一次;投入使用的局扇必須機電隊檢修合格后使用。性能測試由技術部、通防部負責進行;性能較差的局扇原則不得再使用,由機電部、技術部、通防部簽定后,申請公司總工審核報廢。
(7)盲巷不允許存在,必須立即封閉,暫時不能封閉的,必須揭示警戒。
利用局扇回收的巷道,必須連續作業,不準中斷回收,否則通防部立即封閉。
(8)節假日期間停工的開拓、掘進工作面,一般應不停局扇。若采取停風措施時,必須實行斷電,嚴禁一切導電體進入巷內,并在巷口揭示警標等。
(9)嚴格風筒管理,發現破口要及時更換或瓦檢員修補,吊掛要平直,接口要嚴密,百米漏風率不得超過5%。
風筒出口的風量,必須保證巷道工作面瓦斯無超限或無積存,滿足《規程》規定要求。
(10)風筒口到工作面的距離,對壓入式通風在保證煤頭不積存瓦斯,及時吹散炮煙的前提下,風筒末端出口距工作面距離不超過6米。
(11)局扇要與采煤工作面分開供電;禁止在回采工作面安裝局扇處理落山角的瓦斯。采取外部送風處理回采工作面落山角或機尾段上隅角的使用的局扇,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處。
(12)進行串聯通風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的專項措施。當瓦斯濃度達到0.5%以上時,立即切斷被串聯工作面內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13)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的風量,只有當全負壓供風量大于局扇吸入風量時,方可安裝。
局扇在運行過程中,瓦檢員必須每班三次檢查局扇運轉狀況,發現局扇循環風,必須立即將局扇供風地點的人員撤出,切斷電源,停止風機運轉,并匯報通防部、調度室。
(14)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面或其它地點,一般不得停風,若采取停風的要立即斷電撤人,設臵柵欄或揭示警標,24小時內在距巷口不超過2米的地點進行臨時封閉,并設點檢查。
礦井通風設施統一由礦井通防部負責設計、施工、驗收以及日常的監督管理,礦井通風設施作為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設施。每個干部職工必須人人維護,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無權撤除;對于隨意打開密閉、風橋、盲巷等,或破壞通風設施的,一律按重大責任事故對待,予以從嚴處罰。在通風設施的設計、施工,使用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風門的制作標準及安裝。
1)礦井主、付井聯絡眼,采區進、回風巷聯絡眼,以及采面回風順槽等主要地點,按裝風門時,每組風門不得少于四道,即正向、反向各兩道;以符合反風的需要,其間距根據行人或行車的需要而定。但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2)風門的制作必須統一規格,主要風門必須用鋼板制作,門框必須用槽鋼制作;屬木質類風門,必須采用鐵皮雙面包裝。
3)風門的按裝使用:門墻要求掏槽,深度不得少于0.5米,寬度不得少于0.5米;墻面必須用黃土泥抹干抹平;門框傾角不小于6°,四周用氈墊墊平,做到接觸嚴密,風門與門框接觸的四邊必須用氈墊墊平墊嚴,確保不漏風;按裝的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
風門的使用必須愛護,做到隨手關門。
凡有水溝,礦車通過風門的,必須設臵擋風簾,軌道按。
在底門框內。
(2)密閉的修筑及質量要求:永久密閉必須用磚和沙漿制作;臨時密閉可以用碴砌作:
1)每座密閉,必須進行兩道,每道密閉分為閉墻兩個;閉墻與閉墻間距不小于1米,中間用黃土填嚴填實。兩道密閉分別閉在巷道兩端,離巷口距間不得大于4米。
2)閉墻一般為24厘米,四周掏槽,深度不得少于0.5米;墻面用泥抹平抹嚴。
(3)風橋的制做及標準。
1)風橋規格斷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斷面積的五分之四,且做成流線性。坡度不得大于30°。
2)臨界點以下的不得做底風橋,必須做頂風橋,蓋板一般為木板或鐵皮,并墊塑料用黃土進行充填,上面用泥抹嚴抹平。
3)風橋閉墻,基礎均用磚、砂漿制作,閉墻及端口要求四周掏槽,基礎四周必須用黃土填實。
1)風筒入庫前,必須經礦長嚴格驗收后入庫,質量不合格的不準入庫、出庫使用,請生產副經理審批,通防部登記。
2)風筒使用,必須吊掛整齊,接口反邊銜接嚴密不漏風。
拐角過渡嚴緩,不拐死角。
3)風筒消耗:煤巷千米消耗5節,巖巷千米消耗7節。以季度進行獎懲,懲罰標準一節166元,獎勵標準一節90元。
4)損壞風筒者,按166元一節進行處罰。未經通防部批準,在井下私自用風筒作為非通風形式使用者,一律按損壞論處。
5)風筒修補一律由瓦檢員負責,保管風筒由使用單位設庫保管,嚴禁亂扔亂放。
6)風筒的報廢,由能通防部登記鑒定,寫出書面材料,經礦長批準后執行。
(5)局扇的按裝和使用:
1)局扇必須安裝在全負壓供風的進風巷道內,距回風口不小于10米的安全地點;進行上架使用且離地點不得小于30厘米。
2)該處的供風量必須大于局扇的吸風量,且前方暢通無阻、無雜物、障礙物。
3)局扇性能良好,部件齊全,吸風口必須帶有風罩和整流器,線路無失爆,嚴格使用風電閉鎖裝臵。
關附近10米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
5)局扇使用前必須由機電部進行檢查,每半年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并進行一次性能的測試。
(6)盲巷的管理:
1)凡長度超過6米的獨頭巷,或等風壓的巷道,必須加強局部通風或及時構成系統,否則按盲巷對待,及時予以密閉。
2)停產的采面上下順槽,及時予以密閉,報廢的巷道及時充填密閉。
3)臨時停工的巷道,若采用停風措施時,必須設臵柵欄,揭示警標。
4)任何人不得進入已揭示警標的盲巷內,瓦檢員對于臨時停工的只設柵欄而未密閉的巷道,在巷口必須檢查瓦斯。發現有害氣體超限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封閉。
5)啟用已封閉,設棚欄的巷道,必須經通防部同意,排放瓦斯后,方可讓有關人員入內進行生產。
6)對于已封閉的盲巷,定期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7)所有通風設施,統一由通防部隊建設進行編號上帳登記,責專人進行監管。
四、測風制度。
(1)每月的2日、12日、22日定為礦井的測風日。(2)礦井內必須設臵合理測風站,測風站在礦井進風井和回風井,采區進風巷和回風巷,工作面進風巷和回風巷,硐室進風巷和回風巷,局扇后和風量變化區設臵。測風站長度應不小于4m,測風讓選址構筑應符合規定要求,無法建測風站的地方,選適應地方建臨時測風點。測風站和臨時測風點建立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3)每年應對風表進行校正,使用風表時,合理選型,嚴禁高速表、中速表在微風中使用。嚴禁微速表在強風中使用,防止誤差發生和損壞風表。
(4)測風時,每個測風站(或測風點)至少應測三次,取平均值,誤差超過5%時,應重測。
(5)測風時,風表和秒表同時起動,在一分鐘用線路法完成整個測風過程,且移動均勻。
(6)測風時,二人進行,一人測風,一人記錄。測風完畢應檢查該處瓦斯、二氧化碳,一處測風完畢后,進行計算風量,將結果填寫在測風牌板或測風站打的表格上。
(7)出井后,將各處測風結果及時填寫在測風記錄本上和通風系統圖上。
(8)礦井調整通風系統后,必須立即測風,分析風量變化情況,進行風量調節。
(1)掘進巷道貫通必須由技術部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一般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生產副經理批準,帶班長、安全員現場指揮進行貫通;與已采空區(包括聯通已采空的巷道)老窯和情況不明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公司總工、安全生產副經理批準,由生產副經理責隊長安全員現場指揮進行,安全副經理監督。
(2)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當兩掘進工作面相距20米前,技術部必須向安全生產副經理、調度室、通防部、生產單位下達貫通通知書,通防部必須事先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3)平行巷道(正付巷)與橫貫貫通執行下列規定:1)一個頭超前另一頭的距離不得大于橫貫間距。2)橫貫與巷道(或巷道與巷道)貫通相距20米時,只準從一個頭向對方接通,不得對接對方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每次放炮前,班組長和瓦檢員必須到對方工作面(或巷道)檢查瓦斯情況,瓦斯超限時,必須停止一切工作進行處理,只有當對方工作面各處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3)正付巷和橫貫必須由同一組人員施工,只準配備一名放炮員。
4)正付巷和橫貫不得同時裝藥放炮,每次裝藥放炮前都。
必須執行正付巷同時停電撤人,并設臵警戒。
5)貫通后,對后一橫貫應立即封閉,并隨即改道移風機。抓緊密閉好后一橫貫。
(4)對掘(或相交)巷道的貫通執行下列規定:1)隊、調度室、通防部接到巷道貫通通知書后,必須掌握貫通距離,相距20米時,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面的掘進,只允許一個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工作面切斷電源,設臵警示,保持正常通風,正常檢查瓦斯,瓦斯超限時停止對方工作面的掘進,進行處理。
2)掘進的工作面每次裝藥放炮前,都必須由班組長和瓦檢員同時到對方工作面檢查瓦斯等情況,只有當各處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3)每次放炮前,必須在可能進行各巷道的地點設臵警戒。4)貫通時,必須有專職通風人員在現場與隊長同時指揮進行貫通,貫通后立即調整通風系統,并對相關區域的風量、瓦斯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回采工作面遇無炭柱或斷層等地質構造,需打繞巷與回采工作面貫通時,必須做到:
1)技術部必須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制定貫通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生產副經理責隊長設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2)繞巷掘進與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以內時,掘進放炮。
或回采工作面在貫通位臵附近20米內放炮時,掘進和采面必須同時撤人,并切斷掘進面內電源。
3)若繞巷道掘進按計劃不能與工作面貫通時,必須停止掘進,保持正常通風,瓦檢員必須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回風風流的瓦斯濃度。
4)由隊長現場指揮落實措施,進行貫通,貫通后及時調整通風系統,保證回采工作面和繞巷正常通風。
(6)生產采區的主要進、回巷之間,礦井的主要總進、回風巷之間,不得補打橫貫。如確需要非打不行時,必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總工批準后,除必須有審批簽字后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外,還必須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由生產副經理、安全副經理組織執行。
在貫通前,必須完成永久通風設施,嚴禁使用臨時通風設施。對于貫通后通風系統受影響的地區,必須有專人檢查瓦斯,停電撤人,設臵警戒。
(7)未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任何巷道與采空區和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一旦打透,按重大事故對待,追究責任。
1、每年必須進行一次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的測定工作。鑒定時間由省(區)煤炭(廳、公司)根據礦井生產和氣候的變化規律,選擇在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
2、鑒定工作由礦總工程師全面負責,通防部負責具體實施,安監、機電、運輸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鑒定工作順利進行。
3、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應在生產正常的條件下進行,分別測定、計算月平均日產1噸煤的瓦斯涌出量,取其中的最大值來確定礦井的瓦斯等級。進行抽放的采區,在鑒定日內還需測定相應地區的抽放瓦斯量,瓦斯等級必須包括抽放量在內的噸煤瓦斯涌出量。
4、礦井進行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前,必須根據本礦井的實際情況,編制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方案。在方案中應規定鑒定時間、測點布臵、所需鑒定儀器名稱及數量、參與鑒定人員、記錄表格、組織措施和注意事項等。
5、對礦井主要通風機性能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報告進行審核。
6、鑒定前對瓦斯檢定器、風表等鑒定儀器儀表進行檢驗,查看是否合格,確保儀器測定準確,數據可靠。
7、要對所有參加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的人員,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集中培訓,提高鑒定人員的素質,確保鑒定質量。
8、按每一自然礦井、煤層、翼、水平、采區、和各采掘工段分別布臵測點進行測定。測定地點應設在測風站,如果附近無測風站,可選取斷面規整、無雜物堆積的一段平直巷道進行測定。
9、按照方案確定的鑒定月份,分上、中、下旬,分3班進行測定。測定工作由經培訓合格的通風專業人員進行。
10、所測定的風量、抽放瓦斯量、瓦斯濃度、當天產量等參數填寫在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基礎數據表中,按要求計算并填寫表格。
11、在鑒定月的上、中、下旬進行測定的3天中,以最大一天的涌出量來計算平均日產1噸煤的涌出量,填寫在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結果報告表中。
12、要填寫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匯總表和礦井瓦斯來源分析表。
13、依照鑒定結果,對礦井、煤層、翼、水平、采區和各采掘工段瓦斯涌出量進行量化分析。通過縱向分析,掌握歷年瓦斯涌出量變化規律;通過瓦斯來源橫向分析,明確瓦斯防治重點,為進一步制定、完善礦井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提供科學依據。最后將全部鑒定資料匯總編輯成鑒定報告,作為礦井編制礦井開采設計、作業規程和現場管理的依據。
14、鑒定結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省煤炭局,并按照省煤炭局批準的礦井瓦斯等級進行現場管理。
(9)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鑒定當月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檢查日報表、測風報表;
(10)雙突礦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上報本礦井突出卡片資料。
七、瓦斯及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
氣體檢查制度。
(1)礦井必須建立嚴格的按巡回檢查圖表檢查瓦斯的管理制度,其檢查次數規定為:
各采、掘、開工作面每班必須檢查三次。機電硐室、無人工作區域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若采面遇有特殊、存在煤與瓦斯突出現象或過采空區等時,必須專責一名瓦檢員跟面檢查,巡查采面進風、工作面風流、落山角;每班不得少于五次,并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正、付巷同時并進的兩個掘進頭,或打溜煤眼、或巖巷掘進、過斷層、無炭柱掘進等時,必須專責一名瓦檢員跟面檢查,檢查入風、掌子面風流,并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2)瓦檢員在巡回檢查時,有一處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該工作面作業,立即通知礦調度室。
(3)礦井根據礦井通風系統,劃分瓦斯檢查地點,規定巡回路線、檢查時間和內容、確定檢查人員,并制度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不超過3小時,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鐘。
到無超限、無積存,將每次檢查結果填寫在牌板、原始記錄本上。
每個檢查點檢查內容主要內容是瓦斯和二氧化碳,以及通風設施的完善情況。
(5)班后,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瓦斯檢查日報表上,由總經理、總工審閱、簽字。
(6)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且帶有不少于2米長的膠管和檢查棍,檢查結果必須通知現場作業人員,牌板、原始記錄必須由班組長簽字,做到瓦斯管理“三對口”。
(7)凡是安全生產系統管理干部,下井遇到瓦檢員時必須審查檢查原始記錄;發現隱患必須幫助瓦檢員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后才準離開現場。
(8)瓦斯檢查日報表審批簽字領導負責協調,督促處理存在問題,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9)嚴格瓦斯巡回檢查制度的監督考核,凡發現瓦檢員脫崗、虛報、假報瓦斯情況的,堅決給予開除留察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行政處分。
八、安全監控制度。
為促進礦井安全生產,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直接領導的“一通三防”監管體系和安全副經理為直接領導的安全監管體系。
(2)“一通三防”監管體系和安全監管體系要人員充足,從業人員經驗豐富,文化素質高,符合上級規定要求。
(3)礦長、總工程師和安全副經理要每天審簽瓦斯報表和監控報表,審閱其他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4)井下專職監管人員要認真負責,遵守公司安全有關規章制度,如瓦斯檢查制度,瓦斯“三對口”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盡職盡責,出井后認真填寫記錄。
(5)礦領導和職能科室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全方位不留死角地進行安全監管,同時要對井下的專職監管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的專職監管人員要立即移交礦委會,進行嚴肅處理,出井后認真填寫記錄。
(6)總工程師和安全副經理要經常召開安全監管專題會議,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指出存在的問題,確定監管重點,確定下一步工作目標,做到防患于未燃。
(7)安全監管人員要認真學習新技術,使用新方法,確定安全奮斗目標,認真監管井下危險源,保證監管實效。
(8)總工程師和安全副經理要針對安全監管出來的問題,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報總經理批準后,立即實施。
鴻發礦井均屬低級瓦斯礦井,但必須加強主扇、局扇等通風設施的管理,及時完善通風系統,創造良好的氣候條件。
1、主扇排放礦井瓦斯。
礦井停電后,主扇司機必須立即打開風井風門,采用自然通風排放井下有害氣體,所有井下人員必須撤至自然通風良好的區域。地面主扇恢復通風后,瓦檢員由淺到深、上山段由下往上逐段檢查,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其他人員方可進行工作面。
主扇停風在30分鐘以上,井下人員必須撤至地面,井上人員不得下井,只有主扇恢復通風后,瓦斯檢查員檢查通知后方可入井。
2、排放巷道內瓦斯。
(1)本班臨時停風時間不超過30分時,由瓦檢員進行排放;停風時間30分鐘至8小時或巷道口瓦斯濃度超過1.5%時,由付隊長、瓦檢員、安全員三人聯合,提出口頭措施,進行排放。
(2)局部瓦斯積存時,由瓦檢員匯報值班副經理,值班領導提出口頭措施,責付隊長、瓦檢員、安全員三人進行排放。
(3)停風時間超過8小時,由公司總工提出措施,由通。
風區長、通防部長進行排放。
(4)排放密閉區內瓦斯時(包括采空區),必須經技術部寫出申請(措施),經公司總工簽字加注措施,由安全、生產副經理現場指揮,進行排放。
(5)排放瓦斯時,風筒口往外巷道內瓦斯濃度嚴禁超過1.5%,全負壓通風地點嚴禁超過1%。
(6)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所有電源。
(7)在未形成全負壓榨通風地點進行排放瓦斯時,全負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3、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應從進風方向第一臺局扇開始排放,只有第一臺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結束后,后一臺扇方準送電,依此類推,排出瓦斯所流經的分區內必須撤出人員,切斷所有電源。
4、排放臨時停工區(巷內已有風筒)的瓦斯時,可采用局扇處過渡咀前解開風筒或控制褲叉三通(預先安裝的)進風量,掌握瓦斯濃度的排出。
出。
6、排放瓦斯嚴禁一風吹。
7、任何地點瓦斯排放出,必須向通防部匯報,排放情況必須在調度室登記。
1、保持主扇的經常運轉。
2、嚴格執行“以風定產、以風定面、監察監控”的通風安全管理基本原則,合理布臵來掘工作面、3、通風設施最大限度地消滅跑風、漏風保證礦井的有效風量。
4、合理調節風量,嚴禁微風、無風工作面和區域出現、5、加強局部通風機的管理“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出現。
6、在正常的通風情況下,稀釋瓦斯不經濟、不合理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抽放。
7、按照盲巷管理制度對盲巷嚴格進行管理。
8、既是按照規定密閉采空區。
9、加強瓦斯監控和瓦斯檢查,發現有瓦斯積聚的地點,立即匯報,制定安全技術設施,進行瓦斯排放。
10、對于特殊地點的瓦斯積聚,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頂板冒落的空硐采用專業的特殊辦法如屏障法、風筒分支吹散法。充填法等進行處理。
十一、綜合防塵及預防和隔絕煤塵。
(1)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由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礦井技術部負責防治粉塵技術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總工為組長的綜合防塵領導組。礦井通防部對綜合防塵工作進行嚴格的督導檢查。
綜合防塵工作必須齊抓共管,明確各隊的防塵責任和范圍,并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通防部進行嚴格的考核。
(2)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靜壓灑水系統,永性水池容量必須滿足當班生產所需。
(3)防塵管路的管徑必須滿足生產和防塵灑水的需要,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回采工作面的回風順槽,各運輸轉載點,以及主要巷道等。
井下主要運輸巷、主要回風巷,每隔100米應設一個三通、閥門,以供清洗巷道使用。
回采工作面的進、回風順槽敷設的防塵灑水管路,必須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皮帶機頭必須設三通并按閥門。
3)水的ph值在6—9.5范圍內;(5)回采工作面防塵措施:1)噴霧灑水設施:
上、下順槽百米設噴霧灑水設施一套進行降塵;水幕覆蓋全斷面,靈敏可靠。
上、下順槽內,每周沖幫刷壁一次,嚴禁巷道煤塵堆積;各轉載點,工作面機頭機尾出煤時,必須正常灑水,專人看管。
2)工作面的浮煤必須班班清理干凈。(6)掘進工作面防塵措施:
1)因掘進工作面一般溫度較大,且頂板淋水,不須按裝灑水設施,但對巖巷(局部)必須采用濕式打眼,水炮泥等,打眼時,鉆眼工必須配戴防塵罩等。
2)每周清理巷道落煤一次。(7)運輸巷道防塵措施:
1)主、付井每季沖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井口20米范圍內每班班前清理一次。
2)各車場每班清理一次,主要運輸巷每月沖幫刷壁一次。3)各巷內設備、線路等每周清擦一次。運輸系統的防塵,由礦井機運隊負責。(8)隔爆設施:
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揭露一層新煤層必須按行業規。
定,組織一次煤塵爆炸性簽定工作,凡鑒定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區必須采取預防和隔爆措施且必須符合:
1)凡采區以上巷道必須設臵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2—3米,區長730米,在采區巷口里75米巷道內設臵。
2)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200l/m,水棚排距2—3米,棚區長度720米,在上、下順槽口,掘進巷口抬棚以里75米范圍內設臵,且距風門距離必須大于25—30米。
3)隔爆設施要實行掛牌管理,注明各種參數,并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9)粉塵測定:
由縣防疫站每季測粉塵一次,即對粉塵分散度,sio2的游離度、全塵、呼吸性粉塵全面測定。
(10)職工檢查:
每半年由公司醫院對礦工進行一次x光檢查;每年組織一次礦工到縣防疫站進行檢查。
228。
礦井火災也會嚴重威脅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給國家、集體、社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積極防治。
(1)消滅明火:
1)檢身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檢身,嚴禁煙火及點火工具等一切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2)主井口直線距離30米范圍內不得從事電焊等與明火有關的各種作業,推箱工不準在主井口附近吸煙等。
3)礦井除電修組可以使用電爐外,其它井上下一切生產地點嚴禁使用。
4)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油類物質,對于棉紗、布料等易燃品必須存放在鐵筒內,定期運送到地面處理。
5)井下不得從事電焊、氣焊或噴燈焊接等工作。若急需時,必須由使用單位申請,技術部定出安全措施,經公司總工、安全副經理簽字后,由生產副經理組織執行。
此項工作必須在全風壓通風的地點進行,瓦斯檢查員兩名,隨時檢查兩端的瓦斯濃度,現場必須有足夠的防火材料和防火設施,火星處理要及時、徹底,隔爆措施要得力。
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瓦檢員的統一指揮,瓦檢員發出停止命令時,必須停止作業。
余火的處理與觀察必須認真負責,有疑問時,不得離開現象。
6)礦井倉庫、絞車房、風機房、變電室、炸藥庫等重要場所,必須認真細致地搞好綜合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2)消滅電火花:
1)井下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杜絕設備失爆現象。
2)井下必須使用隔爆性能完好的設備,嚴禁使用絕緣性能差,隔爆性能不夠的設備,嚴禁使用非防爆產品,失爆設備(包括五小元件)一律不得使用。
3)井下的電氣設備,嚴禁帶電檢修,嚴禁帶電搬遷。4)使用中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完好;設備的完好標準,接線的完好標準必須符合設備管理50條規定。
(3)消滅放炮火花:
1)炮眼充填要求采用黃土填炮,嚴禁采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填,封泥長度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2)井下嚴禁放糊炮、明炮、嚴禁反向爆破,以及非放炮器發爆等作業行為。
3)嚴格執行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杜絕放炮火花。(4)消滅摩擦,碰撞火花:
1)各運輸設備、動力運行設備,嚴格加強維修保養,班。
班檢查,確保其滾動運行,靠摩擦力運行的,不準超載,進行緊密性摩擦運行,不得打滑,一旦出現,立即停止使用。
2)井下嚴禁強有力的相對碰撞,人為性的敲擊,碰撞時必須用力適度。
3)運輸鋼絲、皮帶等,必須加強地輥,上下托輥的維修保養等,以防磨擦起火。
(5)防火材料:
1)礦井主扇房、絞車房、燈房、變電室、井上下火藥庫,必須有不少2個的滅火器,不低于0.2m的砂子,以鐵鍬等滅火材料。
2)井房車場、中央變電所、溜則、皮帶機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砂子,鐵鍬等材料。
(6)救火:
井下一旦發生火災時,全礦人員必須在礦長的指揮下,積極救災,災區內人員迅速避災,全體安全員、瓦斯員、生產系統管理干部必須趕赴現場,打開所有巷內的灑水、隔爆設施,在減少事故損失的前提下,及時地滅火。
331。
十三、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檢驗管理制度。
1)全礦風表兩臺(中速風表、微速風表)由專人使用存放,不得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2)風表每年到省測試中心維修校正一次。
3)瓦檢器由通防部統一編號管理,由縣安監局負責每月一次的維修校正,每三月一次的檢查測定,通防部必須如實做好瓦檢器使用情況臺帳。
4)瓦檢員必須愛護瓦檢器,不得故意破壞,不得使用有問題的瓦檢器,發現有問題,立即報回通防部,由通防部處理按排。對故意破壞的,要按處罰條例,予以處罰,及追究責任和照價賠償一并執行。
5)測塵器由安通科負責管理,指定專人使用,做到測塵及時,數字準確。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七
第一章前言。
礦井“一通三防”是煤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的“一通三防”工作,使“一通三防”管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的發生,結合我礦實際,編制以下制度,請遵照執行。
第二章礦井“一通三防”的一般規定。
第一條:煤礦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系統,并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生產水平和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合理的通風系統,采煤工作面有兩個安全出口。保證足夠的風量,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串聯通風、老塘通風、采空區通風。回采工作面嚴禁用局扇通風采煤。
第二條:主扇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若因任意停止主扇運轉,造成“一通三防”事故,必須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和采掘隊長責任。
第四條:采用局扇通風嚴禁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嚴禁循環風和微風、無風作業;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嚴禁隨意停開局扇和不按規定安裝局扇。否則,必須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者責任。
第五條:加強局扇和風筒維護管理。局扇設備要齊全,吸風口高壓部位要有襯墊,墊高不低于0.3米。風筒必須吊掛平直,不準上下起伏,左右歪拐或脫節,造成工作面無風量。拐彎處必須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分岔必須設三通,異徑風筒要有由大到小的過渡節,不準花接、插接;風筒接頭要嚴密,軟質風筒接頭要反壓邊(雙反邊)、硬質風筒接頭要加墊圈,風筒無大破口;工作面風量和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巷道中風流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否則要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第二節瓦檢員及瓦斯管理一般規定。
第六條:煤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配齊瓦檢員,滿足礦井巡回檢查瓦斯要求。瓦斯檢查員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專門培訓機構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條:瓦斯檢查員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瓦斯,出現空班漏檢。假檢或弄虛作假,必須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管理人員和當事者的責任。造成重大瓦斯事故要追究當事者刑事責任。
場手上交接班制。每天的瓦斯日報表必須按時報送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礦長審閱。
第九條:煤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制訂礦井瓦斯管理辦法和技術安全措施,對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掘進工作面高頂瓦斯積聚都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若因措施執行不力發生瓦斯事故,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節放炮管理一般規定。
第十條:放炮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一條: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瓦斯超限不準裝藥放炮,否則造成事故必須追究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責任,重大事故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礦用炸藥、雷管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炮眼必須用水泡泥,剩余炮眼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其長度必須符合《規程》規定要求;嚴禁放糊炮。否則追究隊長、班組長、瓦檢員、當事人和放炮員的責任。重大事故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井下放炮必須按規定使用起爆器(放炮器),嚴禁用非起爆器起爆;嚴禁用裸體母線和有明接頭的母線放炮;嚴禁用道釘、鐵絲等當作放炮器鑰匙;嚴禁用放炮母線同放炮器接線柱碰接放炮。否則必須追究放炮員、班組長、隊長責任。
第十四條:放炮地點、距離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
第四節礦井防火及電氣設備管理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井下明火作業必須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和防范措施。第十六條: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
第十七條:井下電氣設備(包括電纜線),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管理,消滅失爆,保證運行可靠。
第十八條:井下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先檢查瓦斯,嚴禁帶電作業,否則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入井礦燈必須是閉鎖和不失爆的,否則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節加強防塵管理、防止煤塵爆炸的規定。
第二十條:礦井必須逐步建立和完善綜合防塵系統,消滅干打眼。井下裝煤處必須設噴水霧降塵。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井下防塵設施,灑水噴霧裝臵,必須加強日常維修管理,堅持使用,不準隨意拆除或停止使用、破壞,否則,追究防塵工及采掘隊長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加強洗塵清理工作,對回風巷洗塵每周1~2次,主進風巷每月一次,其它區域(如裝煤處附近等)視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經常性清洗。
第一節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責任制。
第二十三條:礦長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把防止重特大瓦斯煤塵事故擺在煤礦安全的首位。定期主持研究本礦”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保證”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若因不安排資金,不按規定配備人員,影響”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開展,發生重大瓦斯煤塵事故,必須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四條:礦技術負責人全面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工作。若因“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問題發生重大瓦斯煤塵事故,必須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通風科長具體負責“一通三防”業務管理工作。若業務范圍內發生“一通三防”事故,必須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采掘隊長全面負責所轄區域的“一通三防”日常管理工作。必須保證每班有隊長或副隊長現場值班,檢查“一通三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礦技術負責人。否則,發生“一通三防”事故必須追究現場值班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安監科長和安監瓦斯人員對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實施要進行認真監督檢查,若因監督檢查不力、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安監處長和安監瓦斯人員責任。
第二十八條: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搞好本職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工作。嚴禁隨意破壞通風設施和通風系統。否則必須追究現場作業人員的自身責任。
第二十九條:根據礦井每月的開采計劃和采掘變化,由安監通風部門測算全礦及各采區的所需風量并合理的分配到各用風地點。
第三十條:定期進行通風檢查、及時發生問題,采取措施。檢查內容各包括礦井空氣成份,包括各種有害氣體與氣候條件(溫度、濕度、風速、壓力)的檢查;空氣中含塵量的檢查、風量的檢查、礦井通風阻力的檢查以及礦井主扇情況,輔扇、局扇工作情況的檢查等。
第三十一條:檢查與處理積聚沼氣(檢查沼氣抽放系統)第三十二條:主要通風巷道和通風構筑物的檢查維修。第三十三條:礦井消防滅火與火區密閉的檢查與處理。第三十四條:鑒定礦井沼氣等級與分析礦井瓦斯的來源。第三十五條:編制和補充通風防塵系統圖:
1、通風系統平面圖。在礦井開采平面圖上用簡單符號注明風流方向,風量以及測風站、通風構筑物、扇風機、火區等布臵。
2、防塵系統圖:將防塵水源及防塵管路、開關設施、噴霧灑水等標在一張圖紙上。
第三十六條:制作通風報表。通風報表、記錄結合通風系統圖可以分析通風不良瓦斯超限的原因,沼氣涌出的規律。常用通風報表等有:
1、全礦通風記錄表薄:包括風量、瓦斯、通風設施,主要通風巷、局部通風等。
2、通風檢查旬、月報表,內容同上。
3、井下各地沼氣、二氧化碳濃度記錄表。
4、通風阻力(風壓)測量記錄表。
第三節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第三十七條:每個采掘工作面,沼氣或二氧化碳的檢查,除“一炮三檢”外,每班還必須檢查三次:即進班前到達工作地點后立即進行第一次檢查。上班后3小時對分管工作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下班前1小時對工作面進行第三次檢查。
第三十八條:沼氣或二氧化碳涌出或積聚變化較大的硐室和巷道(如掘溜煤眼),要做到經常性的瓦斯檢查處理。至少不低于4次,并在當班工作時間內測定。
第三十九條: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一次。
第四十條:機電硐室及其它硐室,各局扇進風風流、總進風流、總回風流的瓦斯,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第四十一條:每次檢查瓦斯的結果,都必須記錄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的工作人員。
第四十二條:瓦斯超過《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文規定時,瓦斯檢查員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不同程度和措施進行處理,情況嚴重時,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按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對一切可能造成瓦斯積聚的巷道頂部、盲巷、老采空區,要進行瓦斯檢查,對超限地點積聚瓦斯當班人員應立即進行處理,當班不能處理好的必須向有關部門匯報、聯系。
第四十五條:礦井停電、停風后,必須按照《礦井停電、停風,供電、供風規程》執行。
第四十六條:對現場人員不能處理好的通風、瓦斯等問題,瓦斯檢查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安監科匯報,業務主管部門并向礦技術負責人匯報,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第四十七條:瓦檢員每班下班后,必須填好瓦斯檢查日報表,實行“三對口”(即:瓦斯日記牌、班報手冊、瓦斯日報表要一致),嚴禁不填、假填、謊填、漏填瓦斯報表;并報礦技術負責人、礦長審批。
第四十八條:瓦斯人員違反本制度,按礦《經濟責任制》處理。
第四十九條:井下局扇由專職人員負責開、停管理工作,其它人員(包括通風工)未經其允許不得進行。
第五十條:使用局扇通風的磧頭,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并做到停工不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第五十一條:不準停局扇放炮。
第五十二條:嚴禁排放瓦斯一風吹。必須嚴格按照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進行。
第五十三條: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臵,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在瓦斯噴出區域和高瓦斯區域,還應裝設瓦斯電閉鎖設施,當巷道中的瓦斯超限時,能立即切斷該區域的一切電源。
第五十四條:壓入式局扇和啟動裝臵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小于10米,并要求局扇的吸入風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免發生循環風。
第五十五條:恢復通風供電前,必須檢查瓦斯,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0%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待其所供風巷道中的瓦斯不超1%時,方可恢復該巷道的電源。
第五十六條:局扇安裝離地高度應大于0.3米,且應墊妥局扇機體,不得搖擺晃動,且盡量與風筒保持成直線狀態,減少局部通風阻力。
第五十七條:井下局扇及配套設施,由安監通風部門指定安裝位臵,一經安定,未經安監通風部門許可,不準隨意搬動和拆除。
第五十八條:掘進巷道應采用局扇通風或礦井全風壓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掘進,嚴禁微風、無風作業。
第五十九條:局扇及其配套設施應及時檢查和維修,使其處于。
完好狀態。
第六十條:風筒管理。
1、風筒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
2、風筒的懸掛應保持平、直、穩,縫環必掛。
3、風筒轉彎應平緩過渡,要設彎頭,不準拐死彎。
4、風筒連接應采用進風側風筒插入出風側風筒,并相互反邊,盡量減少接頭漏風。
5、壓入式風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大于6米。特殊情況按特殊安技規程執行。保證工作面有足夠風量,保證瓦斯不超限,巷道風速符合規定。
6、除了接頭和安裝要正確外,還要對各種原因出現的風筒破洞及時修補,減少漏風。對不能在現場及時修補好的風筒,必須及時更換好風筒,并把爛風筒打出地面,修補待用。
7、井下所有人員都必須愛護風筒,嚴禁用風筒墊坐或墊睡,更不準隨意破壞風筒。
8、井下的風筒無論好、壞都必須存放堆碼好,嚴禁亂丟亂扔,無人管理。
第六十一條:所有放炮人員,包括放炮、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破壞材料性能規程中有關條文規定。
第六十二條: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放炮員必。
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并持相關部門(如公安局)發給的放炮合格證,方可上崗。放炮員必須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
第六十三條:“一炮三檢”: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認真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瓦斯超過1%,不準爆破。
第六十四條:“三人連鎖放炮制”: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放炮器鑰匙)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第六十五條: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二臺及以上放炮器同時進行爆破。
第六十六條:“放炮站崗警戒制”: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撤出距放炮地點附近(直線120米、轉彎60米)所有人員,并必須安排人員到可能進入放炮區域的所有通道口站崗警戒,站崗人員必須距放炮地點直線120米、轉彎60米的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且誰安崗誰拆崗,嚴禁私自進入放炮地點。
第六十七條:有瓦斯或煤塵爆破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必須全斷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藥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炮藥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每次放炮時,都必須把炮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第七十條: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電雷管末端扭結。
第七十一條:裝配引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二、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
三、電雷管只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四、電雷管插入藥卷后,應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還必須扭結電雷管腳線末端。
第七十二條:裝藥時首先必須用掏勺或用壓縮空氣(壓風)消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再用木制或竹制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
潮濕或有水的炮眼應用抗水炸藥。
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放炮母線同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第七十三條;炮眼封泥應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
第七十四條:對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不得裝藥、放炮。在特殊情況下,如臥底、刷幫、挑頂等確需淺眼爆破,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可以小于0.6米,但炮泥必須封滿。
二、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三、炮眼深度為1~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米。
四、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五、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米,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坡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第七十五條:嚴禁明火、普通引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必須采用經批準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礦許用剛性炸藥。
二、每次放炮只準使用一個煤礦所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三、每次放炮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瓦斯。
四、每次放炮前,必須灑水防塵。
五、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都不準裝藥、放炮:
一、采掘工作面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留有傘檐時。
二、裝藥前和放炮前,放炮員和瓦檢員必須檢查通風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三、在放炮地點20米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
四、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巷空等情況時,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班、隊長,及時處理。在未作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有權拒絕裝藥、放炮。
第七十七條: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在掘進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內,都必須灑水防塵。
第七十八條:放炮前機器和電纜等,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面。
第七十九條:放炮母線和連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放炮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二、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三、多頭巷道掘進時,放炮母線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放炮母線。嚴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線。
四、放炮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緊和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放炮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米以上的懸掛距離。
五、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
六、放炮前,放炮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第八十條:井下放炮都必須使用放炮器。放炮器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
第八十一條:放炮員必須最后離開放炮地點,并必須在距放炮地點直線120米、轉彎60米以上的有掩護的安全進行放炮。
第八十二條: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安監斯員統一保管。放炮前,經通風、瓦斯等檢查后,符合規程規定,方可將放炮器鑰匙交給放炮員按規定進行放炮,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放鑰匙插入放炮器內。放炮后必須立即將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第八十三條:放炮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放炮員進行。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放炮員一人操作。
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方準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秒中后,方可放炮。裝藥的炮眼,當班放炮員必須向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清情況。
第八十四條:放炮后,放炮員、班組長和安監瓦檢員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片幫、支架、瞎炮、殘爆等懷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后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第八十五條:通電以后裝藥炮眼不響時,放炮員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需管時,至少等5分鐘;使用廷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鐘),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不響的原因。
第八十六條:處理瞎炮(包括殘爆)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連線放炮。
二、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新裝。
藥放炮。
三、嚴禁用鎬創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臵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四、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五、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第一節礦井停風、供風、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十七條:礦井停電停風時有發生,為防止重大瓦斯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各工種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結合我礦實際,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將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十八條:礦各級領導干部和生產、安全、通風、機電等管理人員必須把貫徹執行本措施作為自己的首要職責,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措施的各項規定。
第八十九條:凡電網停電或事故性引起的主扇停止運行,礦井失去機械通風,立即停供井下所有電源,地面35kv變電站配電室拉掉供井下的6kv高壓開關,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低壓開關。采區變電所也應處理在斷開位臵。
第九十條:礦井失去機械通風后,井下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全部撤離至自然通風良好的大巷內待命,嚴禁敲打礦燈和金屬物,嚴禁獨自亂串,瓦檢員應嚴密監測井巷人員待命區域瓦斯濃度上升情況,若沼氣濃度超過1.5%,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均應向低濃度區段撤退,必要時逐步撤退至地面。
第九十一條:停風時,主扇風機司機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打開出風井三道人行門,以形成自然通風,檢查維護好變配電設備,使之處于良好的待命運行狀態。
第九十二條:調度室應迅速查明停電停風的原因和時間,若停電恢復時間較長時(1小時以上)或臨近下班時間1小時,可將井下人員全部撤出至地面。
第九十三條:停風期間,調度員每15分鐘應向井下各人員待命地點查詢一次瓦斯濃度上升情況和風流方向情況,安監員和瓦檢員將人員待命區域的瓦斯、風流等異常情況每隔15分鐘向調度室(或安全值班室)匯報一次,以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
第九十四條:停風就是命令,生產、安全(通風)、礦辦、機電等部門的負責人員應立即前往調度室會商措施,由安全生產礦長或技術負責人主持。
第九十五條:供電時,必須首先供主扇電源,風機司機立即關閉所有風門,啟動主扇電動機,電機運轉正常后,再打開調節風門。待主扇運行30分鐘后,方可供井下電源。
第九十六條:主扇運行后,井下供電時必須嚴格遵守下列程序:
1、中央水泵房、充電房、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均為1%以下時,方可送電。調度室作好記錄并記好匯報人的姓名(瓦檢員)、濃度及時間,確認無誤后,方可向配電員下達送電命令。
2、井下采區配電所向用電設備送電時,其防爆電氣設備附近20米范圍內的沼氣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供電。非防爆電氣設備附近20米范圍內的沼氣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供電。各采區配電點操作人員必須與瓦檢員取得聯系后,達到上述要求時,方可執行供電。
第九十七條:獨頭巷道的局扇必須保持經常運轉,臨時停工時,也不許停風。如果需臨時停風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轉,風電閉鎖裝臵立即切斷局扇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流中,獨頭巷道口掛有明顯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停電停風者,必須與瓦檢員取得聯系。
第九十八條:對停風的獨頭巷道,因時間過長,巷道口瓦斯濃度超過3%時,必須由主管部門落實處理措施。
第九十九條:獨頭巷道停風后,恢復通風前,首先檢查瓦斯,沼氣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同時檢查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直接恢復獨頭巷道的通風。
第一百條:獨頭巷道恢復通風后,必須由電工證實設備完好時,方可人工恢復局扇供風的巷道中的一切設備的電源。
第一百零一條:排除獨頭巷道中積聚的瓦斯,必須采取限制向。
獨頭巷道內送入風量。首先檢查瓦斯,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0.5%時,人工開動局扇,限制送入風量。使獨頭巷道中排出的風流在全風流混合處的沼氣濃度不超過1.5%。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限制送風量的辦法為:一是在局扇排風側系上繩索,收緊和放松控制風量。二是采用拆卸風筒,逐段增加風筒排出瓦斯。
第一百零二條:排放瓦斯時,瓦檢員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經常檢查沼氣濃度,當沼氣濃度超過1.5%時,控制送風量。保證獨頭巷道中排出瓦斯在混合處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1.5%,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排放瓦斯時,嚴禁局扇發生循環風。
第一百零三條:在排放瓦斯時,獨頭巷道的回風系統內,必須切斷所有電源,撤出人員。
排放瓦斯時,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主持。事先由通風安全技術員寫出書面排放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批準,方可執行。排放瓦斯過程中,必須有安監、通風、機電、生產、調度等部門負責人現場監督執行。
第一百零四條:排出瓦斯后,經瓦檢員檢查,證實整個獨頭巷道內風流中的沼氣不超過1%,氧氣濃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不低于1.5%,經穩定30分鐘后,瓦斯濃度沒有變化,方可恢復局扇的正常通風。
第二節巷道貫通、掘進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百零五條:地測部門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和資料,在相距貫通20米距離時的日報掘進進尺必須嚴格準確,并繪于測量圖上。
第一百零六條:測量人員在掘進巷道磧頭與其它巷道貫通相距20米時,由測量人員在貫通點寫明“貫通點”。并掛牌。測量人員和其它人員如果要到停頭工作面了解情況時,必須隨”停頭瓦檢員”一同進出,雙方取得聯系。同時,每日必須發送《貫通預測通知書》給安監科、技術負責人、技術科。在貫通前地測技術人員將貫穿點附近的地質條件、巖性、地質構造、頂底板巖層的穩定性及水文地質測量成果情況報告給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和技術科審查,由技術科根據技術負責人匯報和審查意見下達停掘一個頭的通知書。分別交安監通風部門、各掘進隊和機電部門執行。
《貫通預測通知書》內容包括:貫通起點、終點、貫通總長度、坡度、日進度、累計已掘進進尺、預計剩余長度、預計貫穿時間,報告組長、技術人員簽字。
第一百零七條:安監通風部門在接到生產處的通知書后,立即進行貫通的準備工作,做好以下幾點:
1、在貫通前通風工要做好正常的通風工作,每班到現場檢查風筒的使用情況,對漏風、跑風的風筒及時粘補或更換。
2、繪制貫通巷道兩端附近的通風系統圖,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量,預計貫通后巷道的風流方向,并做好調整風流設施和材料的準備工作。
3、對貫通中的停掘磧頭要保持正常的通風,風筒口距磧頭不得大于6米,防塵水管緊跟磧頭,不得大于10米。
4、對貫通中的停掘磧頭,在巷道中相距貫通點50~100米處橫掛“禁止入內”牌,每班要安排瓦檢員進行瓦斯、頂板監測工作,并及時填報瓦斯記錄牌和瓦斯記錄本,在放炮前,進入停頭工作面進行檢查的瓦檢員必須在得到掘進工作頭的瓦檢員的允許后,才能進入停掘磧頭內進行瓦斯、頂板、風筒等檢查工作,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掘進工作頭”的瓦檢員,并在停頭巷道口、巷道中橫掛上“禁止入內”安全牌。如果是一個瓦檢員負責時,放炮必須有瓦檢員在場允許,無瓦檢員嚴禁放炮。
5、瓦檢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人員必須將當班工作中的隱患及其異常情況向下一班人員交待清楚,隱患嚴重的應向地面值班干部或調度室匯報。
6、貫通時,必須派代班干部(大型重點貫通要派礦級干部跟班)在現場統一指揮,做好通風和安全工作。
7、掘進磧頭貫通后,通風工立即進行風流調整工作,瓦檢員繼續觀測各區段瓦斯情況,待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后,方可恢復其它工作。
第一百零八條:掘進隊接到生產處的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個頭的掘進工作,只準從另一個磧頭向前貫通。
一、對停掘磧頭:
1、停掘磧頭必須保證正常的局扇通風,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
業人員。停頭前,永久支護距磧頭不大于5米,臨時支護的無腿棚必須加固為有腿棚。
2、停掘磧頭停頭后,必須在其巷道底部留0.2米深的積水。在停頭前的最后一班,必須在磧頭的中上部打三個探眼,眼距0.6米,眼深1.8米。
3、磧頭內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在停頭時全部斷電,并搬到離貫通點30~100米外的安全地點(轉彎30米,直線對穿100米)。
二、對掘進磧頭。
1、掘進磧頭每班工作前必須先在磧頭中部分三個方向各打一個1.8米深的超前探眼,發現有貫穿跡象,不再放大炮,只能放小炮揭穿,并通知值班干部。
2、掘進磧頭每次裝藥放炮前,對停掘磧頭都必須進行瓦斯檢查,如果發現瓦斯超限,必須先停止掘進頭的工作,然后進行瓦斯處理。只有在兩個磧頭的瓦斯濃度都符合《規程》的規定時,瓦檢員方可允許放炮員放炮,放炮時必須一次裝藥一次爆破。
3、掘進磧頭放炮時,瓦檢員必須在場,停掘磧頭同時也必須安設警戒,警戒地點必須由瓦檢員確定,兩個磧頭的警戒人員都必須站在放炮地點12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并寫明“警戒站崗處”,其它人員也必須在直線巷道120米、轉彎巷道6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躲炮,其它井下人員應認準井下各標志,不得亂行走。
即處理。只有等兩個磧頭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時,方可恢復其它工作。
5、每班放炮前后,都必須用水沖洗巖(煤)幫、防塵水管緊跟磧頭不得大于10米。
6、間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進行放炮時,兩個工作面的人員都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7、若貫通點附近地質構造復雜,在工作時還應按處理破碎頂板防止冒高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8、貫通后立即通知調度室。
9、嚴禁在貫通點站崗、放炮和停要。
10、當班代班干部要親臨貫通工作面,布臵好各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一百零九條:貫通后由調度室通知安監處、地測部門、技術負責人,被通知部門到場收集資料,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一百一十條:本《巷道貫通掘進安全技術措施》適合于煤礦任何巷道貫通,要求凡大小貫通工程必須都按此措施執行,各單位部門凡在貫通前都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安排布臵好各方面的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人員、切斷電源,由當班班組長或隊長組織工人配合現場安監瓦檢員進行處理,處理方法有:
1、扇風法:用綿質衣服、紙殼等現場非金屬用具,把局部積聚瓦斯扇開,使其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
2、導風法:用風筒等導風進入局部瓦斯積聚處,稀釋瓦斯,使積聚瓦斯不超過規定。
3、封堵法:對瓦斯涌出量大的局部地點,用黃泥或灰砂封堵,使其瓦斯不涌出來。
4、臥底法:各采煤工作面小巷盡可能采用臥底的方法作巷,防止高冒處瓦斯積聚。
5、通風法:在以上幾種方法都不能解決的局部積聚瓦斯可采用調整風量或安設小局扇通風解決。
第四節礦井防滅火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條:火災的預防措施。
1、禁止一切人員攜帶煙草及點火工具入井;
2、嚴禁失爆礦燈入井;
3、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電纜線和放炮線必須符合要求。
4、嚴禁穿(帶)化纖物品入井;
6、井下石油必須及時清除或用黃砂等不可燃物覆蓋;
8、每個炮眼內必須裝填1個以上水泡袋(特殊地點必須裝2個以上水泡袋);
9、采用抗靜電、阻燃性風筒;
11、出風井口安設防火門;
12、為了有效地迅速地撲滅火災,必須在井口附近100米設臵消防材料庫,井下的主要運輸大巷(如均應設臵消防材料庫,裝備砂袋、干粉滅火器等。
13、建筑地面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應鋪設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離(如100米)設一個消防水龍頭。
14、凡特殊情況需在井下焊、割明火作業時,必須有技術負責人簽字,技術負責人和安監瓦檢員在場,并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水溝內藏好,防止人員撤離不及時,瓦斯煤塵爆炸傷人。若能及時撤離,必須在有經驗的工人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沿礦井避災路線(逆風行至進風大巷和主立井)安全地撤出地面。
第一百一十三條:礦井滅火方法。
目前撲滅礦井火災的方法大致可分三類:直接滅火法、隔絕滅火法和綜合滅火法。
(一)直接滅火法。
一、用水滅火:
1、要有充足的水量;
2、滅火時要從火源邊緣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
3、滅火時人員要站在進風側;
4、嚴禁向封閉火區內大量注水;
5、在滅火過程中應盡量避免煤塵飛揚;
6、不能用水噴射火源之上的巷道頂板;
7、不準用水撲滅油類火災和未斷電的電氣火災;
8、用水滅火對火災初期效果較好。
二、用砂子滅火:砂子不導電,可以用來撲滅電器設備、電纜、油類等火災。
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適用于撲滅油類和電氣火災,以及其它小型新起火災。
四、泡沫滅火器:主要有一般泡沫滅火器滅火和高倍數泡沫滅火器,人應在進風側。
5、挖除火源。
(二)隔絕滅火法:即建筑密閉墻滅火。
(三)綜合滅火法:
一、砌筑防火墻,封閉火區;
二、打鉆注漿滅火;
三、注惰性氣體滅火;
四、調節風壓法滅火。
第五節防止瓦斯燃燒和爆炸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條:嚴格明火管理,嚴格井口搜身制度。第一百一十五條:嚴格機電設備防爆管理,不防爆設備不準入井,誰買誰用不防爆設備誰負責。
第一百一十六條:嚴格執行放炮管理制度(堅持“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等)。
第一百一十七條:嚴防產生撞擊和磨擦火花。
第一百一十八條:加強通風,切實做好通風和防塵工作。使瓦斯和煤塵濃度稀釋在規定的安全濃度以下。
第一百一十九條:制定通風、送電、檢查、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這里強調以下三點:
2、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轉,在恢復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瓦斯;
3、設備處和局扇處附近10米范圍內沼氣和二氧化碳都不準超過規定濃度,方可人工開動局扇,恢復正常通風。
第一百二十條:加強瓦斯檢查與監測,及時填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反映匯報。
第一百二十一條:熟悉井下各地點允許瓦斯濃度的規定,及時處理積聚超限的瓦斯,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第一百二十二條:嚴禁微風、無風作業。
第一百二十三條:切實抓好局部通風管理,嚴格按局部通風管理規定執行。
第一百二十四條:加強通風設施的維護管理,防止風流短路,瓦斯積聚超限。
第一百二十五條:加強通風風路的維護管理,防止風路堵塞,風流不暢。保持正常的通風系統。
第六節綜合防塵措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合理通風,把粉塵(煤塵)稀釋到安全濃度(30克/米)以下,并及時的排出地面。
第一百二十七條:堅持濕式作業:濕式打眼、灑水防塵,使用水泡泥等。
第一百二十八條;密閉抽塵或清除積塵(如沖刷巷幫等)把超濃度區域的煤塵等及時清除掉。
第一百二十九條:凈化風流,設防塵水幕降塵。第一百三十條;搞好個體防護(戴好防塵口罩等)。第一百三十一條:防止煤塵爆炸火源的產生:
1、嚴格執行安全規程規定,消滅井下明火。
2、防止瓦斯燃燒和爆炸引爆煤塵。
3、消滅放炮時產生的火源,嚴格堅持使用好炮眼封泥和水口袋。
4、消除電氣設備火花,消除其它火源(防跑車和撞擊產生火花等)。
一:通風方面;
1、采煤工作面實行分區通風。全礦井計劃布臵合理的通風系統。
2、嚴格執行“風電閉鎖”。
3、各主要進回風巷全部改造達設計要求。
4、配備多種氣體檢定器、測氧器、干濕溫度計等。
5、配備礦井通風阻力測定裝臵。
6、必須按期(原則上每季度一次)繪制全礦井通風系統圖。二:瓦斯方面:
1、每一個正式采煤工作面每班必須配備一名安監瓦檢員,每2個掘進工作面每班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安監瓦檢員,不準多點失查。
2、培訓合格的安監瓦檢員,并持證上崗。
3、配備持證上崗合格的瓦檢儀維修人員。
4、逐步實施瓦斯電閉鎖。
5、入井人員配備有隨身攜帶的自救器。三:防塵方面。
須要安設一個三通水嘴,以便防塵滅火用,防塵儲水量必須滿足礦井連續兩小時的防塵用水量要求。
2、繪制防塵系統圖(每季一次),搞好防塵綜合管理。
3、配備一套礦井測塵儀表,每月要全面測定一次粉塵,并建立測塵和防塵月報制。
四:防火方面。
1、健全井下消防栓和消防三通水嘴(每隔100米設臵一個)。
2、每個水平均設臵,并配備相應的防火砂袋、滅火器等。五:建立一支“一通三防”巡查隊伍,不定期對礦井“一通三防”進行監察,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措施進行處理和匯報。
六:每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礦井“一通三防”專題會議,由礦技術負責人主持,礦領導參加,各相關單位、部門人員參會,分析當前礦井”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問題,落實具體解決方案。
七:落實“一通三防”責任制和隊級安全生產責任委托書,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制度。
八:所有通風巷道必須由生產、安監(通風)部門考核簽字,認可后方準予計發工程費用。
九:對礦井“一通三防”工作實行重獎重懲。
十:必須配齊“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財、物,“一通三防”的專項資金必須落實到位,并專款專用。
制度“一。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八
為切實做好20xx年度全旗煤礦雨季三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11號),確保全旗煤礦安全度汛,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加強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體系,成立旗煤礦雨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折海軍。
副組長:趙耀中、姜峰。
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促煤礦雨季三防工作。
各煤礦企業依據相關規定,結合自身雨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符合實際的雨季三防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煤礦將本煤礦雨季三防方案報送旗煤炭局備案。
要在汛期到來前,對全旗煤礦進行一次全面、細致地水害隱患排查工作,重點為:
(一)編制雨季三防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礦井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對礦井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水泵、管路、電控等設備要保持完好、配件充足,并進行聯合試運轉,確保礦井排水能力滿足規定要求。
(三)要對水倉、水溝等進行一次全面清挖,保證有效容積。
(四)要對工業廣場防洪以及礦周邊場所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
(五)要對地面建筑物、變配電所、供電線路、井架、監控等設施的防雷電裝置進行檢查試驗,對主變壓器、井下電纜等供變電設施進行預防性檢測,對供電系統機電保護等進行整定校驗,保證靈敏可靠。
(六)配齊泵房、變配電所、防汛物資等重要場所的值班人員,落實值班責任,并保持通訊暢通。
(七)采空區容易積水區域、上覆巖層承壓水危險區域。
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汛期要不間斷、經常性的開展檢查活動,嚴格檢查煤礦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煤礦對排查確認各類水害隱患,要嚴格按照五落實進行整改。在雨季未嚴格落實水害防治措施,存在重大水害隱患的煤礦一律停產(建)整頓。
各煤礦要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氣象預警預報信息,遇到暴雨極端天氣必須做到停產撤人。煤礦須在每次降暴雨時派專業人員做好水文變化情況及地面有塌陷現象觀測,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汛期前進行演習。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九
汛期將至,根據公司總部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則,確保項目雨季期間安全施工,并根據烏拉蓋當地的具體情況,編制“雨季三防”應急預案。
1、組織相關施工單位進行工地施工現場全面的大檢查,對于檢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并在3日內整改完成。
2、組織施工單位購買足夠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單位組建三防搶險隊,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在接到氣象局、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的相關預警信號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5、三防小組成員手機在三防期間全天候處于開機狀態,保證通訊暢通。并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如出現意外事故“三防”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6、當項目遇到一般性洪災時,首先要確保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如遇到特大洪災時,立即向處“三防”領導小組報告,由小組統一指揮搶險;領導小組沒到達時,由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所有突擊隊員接到命令后,20分鐘必須趕到現場集合,聽從領導的指揮。
1、接到警報后,“三防”領導小組應及時通知施工現場預警信息,組織人員就位,安排防護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員避險等工作,保護好人身生命及財產。
2、加強對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的安全巡查和檢查,組織好危險地段人員、物資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應急救護的準備。
3、如出現人員受傷情況,首先搶救傷員,并通知相關負責人。
4、與當地政府部門密切聯系溝通,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尋求當地政府的援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防洪沙袋、雨衣、膠靴、手電筒、鐵鍬、潛水泵、滅火器、排水管、常用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繩子等應急物資。
要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不放過一絲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對于重點部位、重點工作,要加強管理,決不允許出現問題。確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間的安全、質量與進度。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
為做好公司下屬地面部門的防汛工作,提高對因雨季到來而引發重大災害事故的快速搶險救災反應能力,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保護職工人身安全,根據長煤183號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各地面部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國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地面部門由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洪水、暴雨漬澇、場地積水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三)工作原則。
本《預案》充分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范結合”,堅持公司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全力搶險、確保安全的原則。
公司各地面部門生產系統設備、地面通道、地面的高壓供電線路、地面的通信系統、職工宿舍及地面其他設施等。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地面部門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快速準確地制定出救災實施方案。
組長:全面負責防汛應急處置的組織救援工作。
各個成員:服從總指揮的指令,完成好交辦的各項搶險救災工作任務。
辦公室:根據領導組的指示,具體組織、協調、督促各地面部門落實雨季“三防”工作任務。
根據公司要求,各地面部門要成立“三防”應急小組和搶險救災應急隊伍,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上報“三防”應急計劃,落實“三防”資金,落實責任人,在雨季到來前各項工作要準備就緒。為了扎實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公司各地面部門應急小組每天要收看天氣預報,在每次下雨后要對“三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將相關信息定時向公司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匯報。
(一)一般險情。各地面部門“三防”應急小組到現場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二)較大險情。影響地面部門生產系統正常運行時,應急小組要把實際情況向公司“三防”領導組匯報,根據“三防”領導組指令調集隊伍進行搶險和救災。
(三)重大險情。影響地面部門正常生產或威脅職工生命安全時,公司“三防”領導組要按重大事故請求政府部門救援,并上報上級部門。
(一)接警和應急啟動。
發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必須按照“事故現場人或知情人——地面部門值班領導——“三防”領導小組”的順序匯報。匯報方式采取電話匯報。匯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范圍、程度等。領導組組長決定啟動雨季“三防”應急預案后,立即向領導組辦公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二)救援行動。
a、領導組辦公室接到組長命令后,按照應急預案中“重大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搶險隊伍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中心,組織、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b、現場搶險救災指揮中心要根據災區情況,制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應急措施,組織搶險。救護人員在搶救遇險人員時,應判定遇險人員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情況。
c、排水過程中要切斷電源。搶險專業組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對受傷、受困人員進行搶救。
d、本預案不能滿足現場有效救災時,指揮部要向上級部門及政府部門求救。全部受傷、受困人員救出后,要清點現場人數,搶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公司有關部室要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向上級匯報。
(一)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必須核實確認災區內傷亡和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堅持保證安全原則。搶險救援結束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誘發其他事故隱患。
3、堅持實施監控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表的連續監測監控,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二)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雨季“三防”領導組匯報情況,經領導組認真核實達到恢復正常狀態條件,批準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宣布救援工作結束。
(三)后期處置。
1、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員,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2、救援過程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一)人力資源保障。
應急救援由雨季“三防”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動救護、醫務、保安等有關部門人員組織強有力的搶險救災隊伍,保證預案的有效實施。
(二)通訊(信息)保障。
預案中涉及到的公司各部門,應保證信息傳遞(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的通暢和預案的及時啟動。
(三)搶險救援物資的保障。
公司各地面部門應儲備有“三防”事故搶險物資,并保證出現事故時,在第一時間投入搶險救災工作,達到控制災情的目的。儲備物資必須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并派專人管理。沒有雨季“三防”領導組的命令,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運用。必備設備應有:水泵、配套排水管、雨衣、雨鞋、鋼釬、大繩、大錘、編織沙袋、手鎬、鐵鏟、鋤頭、裝載機隨時待命。
(四)資金保障。
公司備有專用應急救援費用,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保證搶險所需資金的到位。
在預案的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恪盡職守,工作做的扎實到位未發生任何事故,則對其進行獎勵;若在預案實施期間,由于某些相關部門工作疏忽、監督不力,導致人為因素造成水災損失,則對相關部門處于相應處罰。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一
汛期將到,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預防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災難的指導意見》通知要求,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全力搶救、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三防”安全工作方針,確保各項雨季安全生產,編制“雨季三防”應急救援預案,以便在發生災害時能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方法,大大減少事故發生和控制事故擴大及惡化的目的。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企業重大事故應急管理與預案編制》。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守則》。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二)編制目的、目標、原則。
1、目的。
做好“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電),災害突發事故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使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搶險與救災工作有序進行,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目標。
對“雨季三防”突發事故做出預警,控制災害發生與擴大,開展有效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迅速組織恢復到正常生產生活狀態,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3、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實現由控制災害到“雨季三防”管理轉變,不斷提高“雨季三防”搶險救災的水平。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首陽煤業有限公司礦區范圍內發生的“雨季三防”災害事故。
(一)礦區概況。
1、地理位置。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首陽煤業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神農鎮北西,南距高平市區15km,行政區劃隸屬高平市神農鎮管轄。地理坐標為:。
東經112°55′23″-112°59′58″,
北緯35°53′05″-35°55′30″。
2、交通。
井田東北部與長治縣相鄰,西北部與長子縣相鄰。北距長治市直線距離50km,南距高平市直線距離約15km。井田及其周邊交通發達,長(治)——晉(城)二級公路從井田東側通過,東距長(治)——晉(城)高速公路直線距離1km左右,西側約5km處有太(原)——焦(作)鐵路線的東田良車站。
3、地形及地貌特征。
井田地處太行山中南段的高平山間盆地北緣,屬中低山區。地勢北高南低,最高點為井田北部山脊,海拔1290m,最低點為東南部沖溝中,海拔945m,最大相對高差345m,區內及周邊無大的地表水體和地表逕流,大氣降水沿溝谷自然排泄。
4、水系。
井田北部為一分水嶺,其南、北兩側布滿南北向沖溝。分水嶺北部屬海河流域濁漳河南源陶清河水系,南部屬黃河流域丹河水系。區內及周邊無大的地表水體和地表逕流,大氣降水沿溝谷自然排泄,雨季時最大洪水位可高出河床約2-3m。區內植被發育,水系以近南北向為主,泉水出露較少,其出水量隨季節性變化,僅少量為常年性泉水,一般流量小于0.5l/s。
5、氣候。
本區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寒冷少雪。據井田周邊區域氣象資料,年均氣溫9.8℃,一月最冷,平均-5.5℃,七月最熱,平均23.2℃,極端高溫為38.6℃。無霜期180天,年均凍結天數100天,最大凍結深度56cm,全年平均日照時數2482.34小時,年均降水量617.1mm,年蒸發量為1631.6mm,年均風速2-3m/s。
6、地震。
地震是新構造運動的重要證據之一。高平以東為山西中隆起區與華北新拗陷分界地帶,以西為汾河地塹。該兩地帶均為中國東部地震活動帶,而境內處于兩個地震活動帶之間,有感地震較為頻繁,但強震次數較少,屬相對穩定區。本區有記載的最早一次地震為公元167年6月18日的高平地震。至1965年的1700多年間共發生地震42次,其中強度大于等于5級的破壞性地震8次。
7、周邊礦井及小窯。
井田周邊及區內以前開采煤礦較多,北部與長子縣山只嶺煤礦、山西凌志達煤業有限公司、山西長治聯盛師莊煤業有限公司相接;西部與山西高平科興申家莊煤業有限公司相連;其東部及南部無礦井分布。
8、礦井水文地質。
地貌、地表水系及其水文特征:井田位于沁水盆地中南段丹珠嶺以南,晉獲褶斷帶長治大斷層通過井田近東緣地段。地貌類型為主要由二疊系及第四系地層構成的構造剝蝕低山——低中山山區,地形以斜坡為主,發育基巖及黃土沖溝,總體地勢表現為北高南低。區內最高標高為1288m(北部羊頭山頂)南側,最低標高為920m(西部中村一帶河河床),相對高差為368m。地形起伏較大,溝谷切割較深。區內水系為丹河源區河谷與沖溝,其中以許河及故關一帶河谷(干)為主,其它規模較小,由于大面積開采上部3號煤與零星開采其它礦產之故,旱季一般無水,僅在很少的局部有小股天然流水或礦坑排水,雨季在少數沖溝之中有小溪流淌。井田內目前無面狀地表水體,位于井田東緣的厚換馬水庫現已干涸。附近僅在井田東南角300米以外有一水池,現有水量約xxxxxm3。區內較大溝谷近幾十年來的最高洪水位一般高出溝底河床1.5-2.5m。
(二)井田內主要含水層的綜合劃分及其水文地質特征:
1、第四系松散沉積物孔隙潛水含水層。
區內第四系松散沉積物含水層分布較少,主要為沿少數較大溝谷底部分布的全新統及上更新砂、礫石層與亞砂土層,厚度變化較大,一般在0.0-15m之間,中更新統及坡梁地帶的上更新統地層一般為透水不含水層或微弱含水層,但在主要的季節性河谷區等局部地帶也夾有砂或亞砂土含水層。含水層水位埋深在3.40-7.70m之間,富水性一般為弱——中等。區內目前此類民井部分已掩埋。據調查,目前民井主要分布在長畛坡、中村等地的丹河上游季節性河谷區,出水量約為0.014-0.48l/s,一般情況為靠近季節性河床的民井往往出水量較大,遠離時出水量則較小。據本次工作資料,m07號民井全新統含水層孔隙的礦化度為748mg/l,水質類型為hco3·so4—ca型水,m02號民井中更新統含水層孔隙水的礦化度為493mg/l,水質類型為hco3—ca型水。水位、水量隨季節動態變化幅度較大。
2、二疊系上統上石盒子組砂巖裂隙含水組。
上石盒子組局部出露于井田北部。含水層巖性主要為中、細粒砂巖。地表出露及淺部含水層地下水以潛水為主,富水性弱,動態變化顯著。直接接受大氣降水補給,以下降泉的形式排泄出地表,埋藏較深且受3號煤開采影響較微弱地段的含水層中地下水具承壓性,其動態變化幅度相對較小。據調查,該類地表泉很少且小,旱季涌水量在0.010-0.012l/s之間,水溫為9℃,礦化度為290mg/l,水質類型為hco3·so4—ca·na型水。據凌志達井田zk15—12孔基巖風化帶(上石盒子組)抽水資料,q=0.0535l/s·m,礦化度為353mg/l,ph值為7.8,水質類型為hco3—ca型水。
3、二疊系下統下石盒子組、山西組砂巖裂隙含水組。
該含水組主要局部出露于井田中北部及西部地段,主要巖性為泥巖夾砂巖及煤層(或煤線),為區內主要可采煤層3號煤礦坑的主要充水來源。含水組除淺層風化帶外,裂隙一般不發育,故其一般富水性弱,但受不同因素影響,具有明顯的不均勻性。據本次工作調查資料,地表泉點很少(僅調查到1個),泉涌水量為0.028l/s。水溫10℃,水質類型為hco3—ca·na·mg型,另據鄰區凌志達井田詳查及勘探報告鉆孔抽水試驗資料,鉆孔單位涌水量為0.0047-0.025l/s·m,滲透系數為0.0057-0.0546m/d。
4、石炭系上統太原組灰巖、砂巖巖溶裂隙承壓含水組。
井田內太原組地層主要出露于中、北部等局部地段,隱伏者埋深一般為20至270米左右不等。含水層為以灰巖為主,砂巖次之,風化帶以下間夾厚度不等的泥巖類隔水層,將含水層分隔成層狀分布且近似獨立的含水體。據鉆孔巖芯觀察,含水層中巖石具有陡傾角裂隙(部分有充填現象),灰巖中巖溶不發育,但鉆進至太原組中下部灰巖時,常有沖洗液消耗量突然增大或全部漏失的現象,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其富水性具有很不均勻的特點。據調查,區內僅有此類民井,未發現泉水。淺層民井的水位埋深為2.80-7.80m,出水量為0.012-0.263l/s,水溫9.5-10℃,礦化度為925mg/l,總硬度為586.70mg/l,ph值7.5,水質類型為hco3—ca·na型水,可見淺部含水層為富水性。但差異較大,埋藏較深的含水層,據鄰區長子縣凌志達zk2-3孔抽水試驗資料,鉆孔單位涌水量僅為0.0631-0.065l/s·m,滲透系數為0.1302-0.1561m/d,含水層為弱富水性。水溫16℃,礦化度809mg/l,總硬度158.9mg/l,水質類型為hco3—k+na型水。
5、奧陶系中統灰巖巖溶承壓含水組。
井田內奧陶系灰巖尤其是正常的區域巖溶含水層埋深較大。主要接受區域奧灰巖溶水的側向補給。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一般奧陶系頂部灰巖富水性弱。上馬家溝組中、下部含水層的主要含水段一般巖溶裂隙較發育,富水性較強,但往往也出現較大差異。據周邊區域井田西北約3km之外的凌志達煤業有限公司生活區水源井在上馬家溝組及下馬家溝組上部含水層抽水試驗資料,水位降深6.50m,涌水量為9.306l/s,單位涌水量為1.432l/s·m(強富水性),巖溶水位標高為641.19m,埋深411.81m,水質類型為hco3·so4—ca·mg型水,總硬度498mg/l,ph值7.4。井田南東約7km外的三甲鎮姬家山村巖溶深井,涌水量為8.33l/s,巖溶水位標高為624.51m,埋深為280m。晉獲褶斷帶長治大斷裂通過井田東部,推測井田內在該斷裂以西地段的奧灰巖溶水水位標高在625m以上至635m左右,斷裂以東的水位可能在625m左右或更低些。據前述(區域水文地質部分)收集近期最新區域水文地質資料,井田所處巖溶水文地質單元位于辛安泉域與其南巖溶水系統的移動性分水嶺以南(應屬三姑泉域西北部),井田內巖溶水在東部故關村一帶長治大斷層以西流向南東,以東則流向西南,匯流后總體轉折向南往郭壁泉——三姑泉方向逕流排泄。
(三)井田內主要隔水層。
1、本溪組及太原組底部泥巖、鋁土質泥巖等隔水層。
該隔水層位于15號煤層之下,其厚度為16.65—28.51m,平均厚度為20.64m。該層中裂隙一般呈閉合狀且不發育,在奧灰巖溶水與15號煤之間起到良好的隔水作用。
2、石炭系太原組、二疊系灰巖、砂巖含水層層間泥巖隔水層。
該隔水層巖性為泥巖、粉砂質泥巖、鋁土質泥巖等,其單層厚度相差懸殊,厚者可達10m以上,呈層狀分布于各灰巖、砂巖含水層之間,巖石裂隙多呈閉合狀且一般不發育,阻隔或減弱了各含水層相互間的水力聯系。
3、晚新生界粘性土隔水層。
此類隔水層透水性較差,在上下相鄰含水層之間可起到隔(或相對隔水)作用。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集團公司關于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煤礦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工作,提高煤礦綜合抗災能力,確保安全生產,具體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雨季三防”辦公室(負責“雨季三防”日常事務,地點設在礦綜合辦)和“雨季三防”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指揮部(負責“雨季三防”事故搶險救援指揮,地點設在調度室)。
組長:王慶弟。
副組長:xxx、xx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具體分工如下:
1、王慶弟:負責“三防”辦公室日常全面工作;
2、張年有:負責“三防”災區的安全管理,協助指揮救災;
3、薛堯明:負責“三防”救災時期的各種技術資料,制定救災方案;
4、趙金堂:負責“三防”災區的人員調配,組織人員;
5、趙衛東:負責救災物資的供應和后勤保障;
6、王家勝:負責供電和通信線路的暢通;
7、萬斌:負責井下災區的通風暢通;
8、郭景全:負責災區各類隱患的處置;
9、黃天才:協助總工程師薛堯明制定救災方案;
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2、收看天氣預報,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
3、及時將天氣情況匯報領導小組,落實領導小組安排的“雨季三防”等方面工作;
4、落實雨后地面設施損壞情況及降雨數據采集;
5、負責每周落實一次防洪物資設備儲備情況,確保完好備用。
1、礦長:是處理“雨季三防”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救護隊隊長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并組織實施。
2、礦總工程師:是處理災害“雨季三防”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計劃。
3、各分管副礦長:根據礦長命令、救援和搶險計劃積極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并負責組織人員待命,嚴格控制入井人員,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
4、成員單位職責。
(1)調度室:負責匯總天氣預報,傳遞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組織協調和檢查“三防”重點工程進展情況及有關“三防”工作的匯報。
(2)地測科:負責井上、下水文觀測,對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積水、裂縫等進行定期觀測,安排防水工程,組織“三防”檢查,編發“三防”簡報,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
(3)安檢科:負責監督檢查全礦的“三防”工作進展情況。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溝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維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風井口及井下通風巷道積水檢查工作。
(4)通風科: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監測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
(5)生產技術科:負責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等各種圖紙;并負責按時進行更新。
(6)機電科:負責井上、下供電系統的“三防”工作。設置和測試各種避雷設施,井下機電設備,排水設備要進行效率測定并保證排水系統能滿負荷運行。各種測試結果要及時上報礦“三防”辦公室。負責改變全礦井停送電制度,及時安裝搶險機電設備。
(7)施工隊:負責組織井下水倉及排水溝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統的防排水工作。
(8)保衛科:負責成立“三防”搶險隊伍并進行訓練和演習。全礦汛期的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汛期設施免遭盜竊和破壞。
(9)后勤部:負責危房維修拆遷及所轄范圍內建筑物“三防”以及發生險災后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三防”搶險物資的儲備及庫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搶險物資能保證搶險需要,并做到專庫專放。
(10)綜合辦公室:負責上級“三防”文件的及時傳遞和搶險車輛的安排工作。
(11)監控室:負責通訊設施的“三防”工作,保證汛期通訊線路暢通。
5、事故單位和事故區域負責人:負責查對仍在本區域工作面的人數。井下有關的隊長、班組長負責采取措施進行現場救災和人員急救,將受災人員有組織地帶領撤離至安全地點,并將在現場所了解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報告,隨時接受救災指揮部的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6、值班人員:負責記錄雨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報告經理、救護隊、其他領導及有關單位,及時下達礦長的命令,通知召集有關人員到搶險指揮部待命,調查統計掌握各受災區域和出入井人數。
7、其它各科室負責人:組織本科室人員待命。
(三)責任落實。
1、“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對全礦“雨季三防”工作負責,搶險時由指揮部(調度室)負責對全礦各有關單位下達命令。
2、“雨季三防”辦公室負責全礦“雨季三防”日常工作的檢查、落實和匯報。對煤礦“雨季三防”重點和要害部位要加強管理,重點巡查,排除隱患,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3、全礦各部門對所轄范圍內的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具體工作項目、責任人進行日常檢查考核,發現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向“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匯報。
(一)雨季地面防水安全技術措施:
1、清理疏通排水溝。
2、井田范圍內的地面積水必須引出礦區以外。
3、填堵井田范圍內和井下相聯通的塌陷和裂隙。
4、井田范圍內和礦井相聯的地面小井應將井口封實,以防汛期洪水流入井下,威脅礦井安全生產。
5、清理防洪溝,保證水流暢通。
6、防汛期間,派專人24小時檢查防洪溝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立即處理。
7、井口備足防水沙袋、木板等防水材料,保證隨用隨取。
(二)雨季井下防水安全技術措施:
1、做好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工作。
2、采掘工作面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
3、配備足夠的井下排水設施,定期清理水倉,提高礦井抗水抗災能力。
4、井下有突水危險的地點,建筑永久截水閘。
5、采掘工作面過小窯、含水斷層等地點時,應進行疏干加以處理。如果水量大或有水源補給時應留設防水煤柱,建筑永久截水閘。
6、熟悉井下透水的預兆。
7、井下各主要巷道的水溝、水倉要定期清理,每年雨季來臨前提前清理干凈,保證排水暢通。
8、雨季,各井口附近要挖排洪溝,儲備防洪物資和工具,配備專職的防洪人員。
9、配備2臺主排水泵,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保證完好,排水能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0、井下各臨時水倉、排水點的水泵及管路的排水能力滿足該處最大涌水量的需要,并備有余量。
11、對本礦采空區涌水量定期檢查,各工作面的涌水量變化及時匯報。
12、加強對全礦井涌水量監測工作,特別是在雨季有異常變化時及時尋找原因,重點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潛水向井下補給。
13、掘進或回采區域要按設計留設足夠的防水煤柱。
14、定期檢查采空區、冒落區的地表裂隙,及時堵封。
(一)通知順序:
事故發現人通知礦值班室,由值班人員用電話按以下順序通知:“三防”辦公室—礦調度—礦長—救護隊—各分管副礦長—礦總工程師—生產技術部門—事故單位—綜合辦主任—材料庫保管—附近醫院。
(二)通知要求:
1、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信息后,一定要問清事故性質、發生事故的位置和時間、可能波及范圍及被困人員等,并通知受災區域人員按規定路線撤離或躲避。
2、判明事故發生后,用電話按順序通知有關單位并做好記錄,準備好各種圖紙備用。
3、指揮人員到達指揮部后,及時如實反映事故情況,作為救災方案制定的依據。
4、制定救災方案時,要縱觀全局,抓住時機,合理組織人力物力,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力爭最快消除事故,營救遇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一)建筑物的防雷分級。
1、煤礦建筑物中屬于第一類防雷級別的有炸藥庫。
2、煤礦建筑物中屬于第二類防雷級別的有汽油庫、選煤廠主廠房(如生產系統的選煤樓)等。
3、煤礦建筑物中屬于第三類防雷級別的有制氧車間、煙囪、大型機械廠房及較重要的建構筑物等。
(二)各級建(構)筑物的主要防雷措施。
1、對于第一類建構筑物必須采取全面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雷電感應、雷電波浸入等。
(1)防直接雷。
1)裝設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使被保護的建構筑物處于被保護范圍內。
2)避雷針及其引下線的全部構件和接地裝置,應與被保護的建構筑物及與其有聯系的金屬物(金屬管道、電纜、導線)保持一定的距離,地上部分不小于5m,地下部分不小于3m。
3)避雷線至屋面或各種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物體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米。
4)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應有獨立接地,其接地沖擊電阻不大于10歐。
(2)防感應雷。
1)為防止靜電感應產生電火花,建構筑物內的金屬物(設備、管道、結構鋼筋、電纜金屬外皮等)都應接到防感應雷的接地裝置上。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3)防感應雷接地裝置與防直接雷接地裝置應分開,相互間距不小于3m,但與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用(相連),接地電阻應滿足最小要求(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4)防感應雷的接地裝置一般在建筑物周圍環形敷設。
(3)防雷電波浸入。
1)為避免沿電力線傳入高電位,最好使電氣設備及照明不設在室內。
2)低壓線路引入室內時,全線采用電纜直接埋地敷設,電纜兩端金屬外皮應接地,其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接地裝置相連接。
3)允許從架空線上經一段不小于50-100m電纜引入室內,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應裝設閥型避雷器,且和桿上絕緣子鐵腳、電纜金屬外皮共同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引入端應與防感應雷接地裝置相連接。
并在入戶端將電纜的金屬外皮與防雷接地裝置連接。
4)金屬管道架空引入建筑物時,在入口處必須與防感應雷接地裝置相連接。管道在靠近建筑物100m內,每隔25m接地一次,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大于20歐。
2、第二類建構筑物應采取防止直接雷、雷電感應、雷電波浸入等措施。
(1)防止直接雷。
1)防止直接雷采取在建構筑物上設避雷針或避雷網。
2)金屬屋面可作為接閃器,但在屋頂上的非金屬物(如風管、煙囪)應加裝避雷針或避雷帶,并和屋面引下線相連。
3)引下線不應小于二根,其間距不大于24m。
防直接雷接地裝置一般沿建筑物四周敷設,并和電氣設備接地以及埋地金屬管相連、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2)防感應雷。
1)防止直接雷和感應雷接地裝置共用,不易設感應雷接地裝置。總沖擊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2)將建筑物內的主要金屬物(管道、設備、構架)和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裝置相連接,以防靜電感應。長金屬管道兩端應接地。平行敷設的長金屬管道(包括電纜金屬外皮),每隔20-30m距離用金屬線跨接一次。
(3)防雷電波浸入與第一類相同。
3、第三類建構筑物應采取防止直接雷、雷電感應、雷電波浸入等措施。
(1)防直接雷。
1)在建構筑物易受雷擊的部位裝設避雷針或避雷帶。
2)對突出屋面物體的保護方式與第二類相同。
3)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大于30歐,并和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相連。
(2)防雷電波浸入。
1)低壓架空線侵入建筑物,在入戶處應將絕緣子鐵腳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大于30歐。
2)進入建構筑物的架空金屬管道,在入戶處應和接地裝置相連。
(三)防地面雷電波及井下的措施。
1、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3、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一)地面水文地質觀測。
1、地面水文地質觀測包括水文揚名及地面水文地質點的觀測。地面水文地質調查與觀測的內容要符合《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試行)的要求。
2、地面水文地質觀測應根據需要進行觀測。
3、對地面氣象觀測的要求:
(1)凡距離氣象臺(站)較遠的礦井,應在設立的氣象觀測站內進行觀測。距離氣象臺(站)較近的礦井,應在設立的雨量觀測站內進行觀測。
(2)礦井氣象觀測項目,與氣象調查內容相同。
4、地表水觀測。觀測項目與地表水調查內容相同。觀測時間,一般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據需要增加觀測次數。
5、地下水動態觀測應在下列地段網點進行觀測:
(1)對礦井生產建設有影響的含水層。
(2)影響礦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逕流帶(構造破碎帶)。
(3)可能與地表水有水力聯系的含水層。
(4)礦井先期開采的地段。
(5)在開采過程中水文地質條件可能發生變化的地段。
(6)人為因素可能對礦井充水有影響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點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脅的地段。
(8)疏干邊界或隔水邊處。
6、觀測點的布置,應盡量利用現有的鉆孔、井、泉。
7、觀測內容主要是水位、水溫和水質,對泉水還應觀測流量。
8、觀測點應統一編號,設置固定觀測標志,測定坐標和標高。觀測點標高每年復測一次,如有變動,應隨時補測。
9、觀測降水量常用的儀器和觀測要求符合規定。
10、地表水位觀測站的建立,應符合以下要求:
(1)觀測站應建立在地基牢固、觀測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點。
(2)實測測站基面坐標、高程,測定不同高程的斷面積,以便計算不同水位的過流量。
(3)實測水位標尺的零點標高。
(4)根據水位標尺的零點標高,重新計算水位,并用紅墨水填在“水位”欄內。
11、對地面井、泉、水文鉆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庫及塌陷積水區等設立的觀測站,要統一編號,所設置的固定觀測標尺及測量坐標和標高,每年復測一次,發現有變化應隨時補測。
12、地面水文地質觀測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同步進行,若達不到同步,則應按順序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
13、地表水體的水位觀測,必須使用水位標尺或自計水位計。使用自計水位計觀測水位,應在每日8時或經指定的其他固定時間進行檢查和校正。性能良好的長期自計水位計,在水位變化不大時,可改為每2~5日檢查校正一次。自記紙應按其周期記錄形式,每個周期結束時及時更換。
14、井、泉和鉆孔水位觀測需遵守下列規定:
(1)在使用鉛鐘、電極、水位計或自計水位計等器具測量水位時,嚴禁使用標志不準或滑動的測繩和電線。
(2)當測繩和電線標記與標準鋼尺的比誤差超過1/1000時,應重新標定或更換。水位遙測儀每半年要用測繩實測檢校一次。
(3)每個測點使用固定的測量工具,不得隨意更換。必須更換時,要用新舊測量工具同時各觀測一次,并進行誤差改算。
(4)每次水位觀測進行兩次實測和讀數測要進行兩次實測和讀數,讀數讀至厘米。以米為單位時,估讀至小數點后二位。水準觀測取二次平均值為采用值。
(5)水井或水文鉆孔水位觀測結束后,必須妥善保護井口裝置,切實防止鉆孔被破壞和堵塞。
(6)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水井和鉆孔的深度測量,發現淤堵應提請領導采取清掃措施。
(二)井下水文地質觀測。
1、井下水文地質觀測的任務:
(1)為礦井建設、采掘、開拓延深、改擴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質資料。
(2)在采掘過程中進行水害分析、預測和防探水。
(3)提供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質資料。
(4)為鉆探、堵水注漿提供觀測資料。
2、井下水文地質觀測的內容:
礦井、水平、含水層、煤層、采區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觀測。
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滲、滴水點的水量、
水質、水溫觀測。
井下各類水文地質鉆孔、地質孔的水量、水位。
(壓)水質、水溫的動態觀測。
井巷及井下鉆孔揭露含水層、導(阻)水斷層、
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點等的水文地。
質調查及編錄。
礦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質編錄。
定期檢查各類防(隔)水煤柱的留設情況。
3、井下涌水量的觀測,應注重觀測的連續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積法、堰測法、流速儀法或其他先進的測水方法。
4、新鑿斜井,垂深每延深10米時,觀測一次涌水量。掘鑿至新的含水層時,雖不到規定的距離,也應在含水層的頂底板各測一次涌水量。
5、井下新揭露的出水點,在涌水量尚未穩定或尚未掌握其變化規律前,連同其他有關的水文點應每天觀測一次。對潰入性的突水點,1~2小時觀測一次,以后可適當延長觀測的間隔時間,涌水量穩定后,按正常要求進行觀測。
6、當采掘工作面上方影響范圍內有地表水體、富含水層、穿過與富含水層相連通的構造斷裂帶或接近老窖積水區時,應每天觀測充水情況,掌握水量變化。
7、井下疏水降壓(疏放老空水)鉆孔涌水量、水壓觀測,在涌水量、水壓穩定時,應每小時觀測1~2次;涌水量、水壓其本穩定后,按正常觀測要求進行。
(三)老窯及老空積水區的水文地質觀測。
1、老窯、老空積水區的觀測要求:
(1)老窯、老空積水區的觀測,必須安排兩人,嚴禁單人進行觀測。
(2)嚴禁擅自進入通風不良或空頂區域內觀測水情。
(3)必要時應取水樣,并作全面分析。
2、當井田及其鄰近范圍內有小窯時,應調查了解因小窯開采而引起的危害礦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窯采掘礦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礦井掘進貫通、小窯向礦井排放水、報廢小窯井口未做封填處理等)。
3、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觀測地面陷落、干裂,特別是向井下充水的情況。
(四)原始記錄及資料成果整理。
1、必須使用專用的記錄本填寫水文地質觀測試驗記錄,并分面編碼,附必要的草圖,寫明觀測地點、日期、觀測者姓名、使用儀器及編號。
2、必須同時記錄影響觀測試驗資料精度、質量的各種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資料時參考。
3、每項測試所用記錄本要按時間順序進行編號,注明目錄索引后,存檔保存。
4、測試資料應在當天進行計算整理,并將計算前結果和計算公式填寫在專用臺賬上。原始資料的計算,必須由兩人對算復核,發現問題要及時核實或補測。匯總表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核。
5、填寫各類臺賬、圖表和成果表時,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要求字跡工整、圖文清晰、數據準確,影響觀測資料精度的各種也應同時填寫在備注欄內。
6、填寫以下各類水文地質觀測臺賬:
(1)礦井涌水量成果臺賬。
(2)氣象資料臺賬。
(3)抽(放)水試驗成果臺賬。
(4)礦井突水點卡片或臺賬。
(5)井下水文地質鉆孔臺賬。
(6)水質分析成果臺賬。
(7)水源井(孔)臺賬。
(8)封閉不良的鉆孔臺賬。
(9)其他專門項目臺賬。
7、填繪以下各類水文地質圖紙:
(1)礦井充水性圖。
(2)綜合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3)綜合水文地質圖、水文地質柱狀圖、水文地質剖面圖、主要含水層等水位線圖、井上下防治水系統圖。
(4)專門水文地質圖,如區域水文地質圖、巖溶圖、地下水化學圖等。
8、每一種成果表或臺賬、圖表填寫后必須進行校對,并需經技術負責人簽字。
9、各礦井水文地質觀測臺賬、圖表應按標準化規定的內容填寫。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二
(20xx)第283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各項防治水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必須建立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主要負責人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指揮工作,解決雨季“三防”所需的'人、財、物等。
(三)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機構每周召開一次雨季“三防”工作例會,由礦長負責組織召開。
(四)煤礦要時刻做好雨季“三防”搶險救災準備工作,落實人、財、物保障措施。
(五)加強雨季“三防”基礎管理工作。在雨季來臨前及雨季期間應組織全礦井人員定期對礦區進行隱患大排查,排查重點主要是:地面有無塌陷區、裂隙區,各井口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井上、下防排水設施是否完善,地面建筑物、變電所避雷裝置是否齊全等。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及時進行整改。
(六)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機構要制定雨季“三防”巡查表并定期巡查。對不按時巡查或不巡查的人員每缺一次給予相應的處罰,對工作不負責任的領導要提出警告。
(七)礦區內所有區域必須責任到人,定期對區域內設施或設備進行檢查,且制定整改方案,保證在雨季期間安全可靠。
(八)雨季期間一旦發生災害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應急救援程序進行救援,爭取將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三
雨季三防措施一、編制目的及意義雨期將至,為了做好防汛工作,提高應對雨季到來之際引發的自然災害能力,保護礦井生產的安全正常進行,特編制此安全措施。
二、應急準備工作及組織管理1、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隊長、副隊長及工人20人雨季來臨時,防汛小組人員要保證手機24小時正常開機,能隨時保持聯系。如出現意外事故“三防”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2、在接到氣象局、政府部門或礦方的相關預警信號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3、當項目遇到一般性洪災時,首先要確保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如遇到特大洪災時,立即向礦“三防”領導小組報告,由小組統一指揮搶險:礦方“三防”小組未到達時,由項目部“三防”小組統一指揮,所有小組員接到命令后,20分鐘必須趕到現場集合,聽從領導的指揮。
三、
三防事故應急措施1、接到警報后,“三防”領導小組應及時通知施工現場預警信息,組織人員就位,安排防護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員避險等工作,保護好人身生命及財產。
2、加強對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的安全巡查和檢查,組織好危險地段。
人員、物資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應急救護的準備。
3、如出現人員受傷情況,首先搶救傷員,并通知相關負責人。
4、與礦方密切聯系溝通。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尋求礦方的援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神木匯森涼水井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中宇涼水井項目部雨季三防措施單位:中宇公司涼水井煤礦項目部編制:
審核:
日期:2017年5月9日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四
汛期將至,根據公司總部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則,確保項目雨季期間安全施工,并根據烏拉蓋當地的具體情況,編制“雨季三防”應急預案。
1、組織相關施工單位進行工地施工現場全面的大檢查,對于檢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并在3日內整改完成。
2、組織施工單位購買足夠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單位組建三防搶險隊,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在接到氣象局、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的相關預警信號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5、三防小組成員手機在三防期間全天候處于開機狀態,保證通訊暢通。并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如出現意外事故“三防”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6、當項目遇到一般性洪災時,首先要確保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如遇到特大洪災時,立即向處“三防”領導小組報告,由小組統一指揮搶險;領導小組沒到達時,由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所有突擊隊員接到命令后,20分鐘必須趕到現場集合,聽從領導的指揮。
1、接到警報后,“三防”領導小組應及時通知施工現場預警信息,組織人員就位,安排防護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員避險等工作,保護好人身生命及財產。
2、加強對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的安全巡查和檢查,組織好危險地段人員、物資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應急救護的準備。
3、如出現人員受傷情況,首先搶救傷員,并通知相關負責人。
4、與當地政府部門密切聯系溝通,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尋求當地政府的援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防洪沙袋、雨衣、膠靴、手電筒、鐵鍬、潛水泵、滅火器、排水管、常用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繩子等應急物資。
季“三防”工作,要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不放過一絲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對于重點部位、重點工作,要加強管理,決不允許出現問題。確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間的安全、質量與進度。
時間人員。
星期一趙軍。
星期二劉小衛。
星期三顧維民。
星期四趙軍。
星期五劉小衛。
星期六顧維民。
星期日趙軍。
三防期間報警及救災電話: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