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的成功需要領導者的指導和支持,同時也需要執行者的積極參與和專業知識。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實施方案,我們可以從中學習和借鑒經驗。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一
(一)本次全省招募“三支一扶”崗位數、崗位要求詳見《2019年江西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報名網址為江西人事考試網(),考生須登錄“三支一扶”招募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每人限填報一個服務縣(市、區)及一個服務崗位。服務崗位的招募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報名不收取費用。
(三)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不設網上資格預審環節。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對自己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報名前應先向設區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辦)咨詢,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填報。如因不符合崗位條件被取消招募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如所報崗位要求專業為大類,則該大類中原專業已取消的視為符合條件。
已報考人員須按時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相關資料,如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募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招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精神,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11號)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35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基層發展為目標,以更好發揮高校畢業生作用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我省基層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量化測評、公平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招募名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山區縣及東西兩翼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水利)、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為2年。
聚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突出招募重點,招募名額繼續向貧困地區、基層醫療單位傾斜,招募崗位繼續向扶貧崗位、支醫崗位傾斜,招募人員繼續向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傾斜。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積極將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窗口單位經辦隊伍納入到“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范圍。
三、招募原則、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原則。
2.公平公正。崗位需求條件明確、清晰,系統按照統一量化評分標準,對報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進行綜合評分。
3.擇優選拔。系統按綜合評分從高到低自動排序,按分值高低確定招募派遣對象。
(二)招募對象。
1.普通高校廣東生源應屆、往屆畢業生;。
3.香港、澳門、西藏籍普通高校畢業生;。
已參加過“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圍。
(三)招募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崗位需求的其他條件。
四、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省內各高校、省人才服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社局要圍繞招募派遣活動,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網、公告欄、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發布招募信息,宣傳“三支一扶”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實施方案,并做好發動、組織等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5月11日8:00至5月25日18:00。
2.報名方式:
(1)個人登錄專題網站注冊,按系統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和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網上打印《廣東省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3)。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時須填報是否服從系統調劑到其他崗位。在網上報名時段內,審核機構進行資格審核前,報名人員可使用注冊賬號登錄專題網站查看每個崗位報名人數和相關信息,并調整和修改所填報信息。
(3)網上填報信息和提交的紙質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一致。凡網上信息和紙質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虛作假的,取消參加“三支一扶”計劃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核。
1.審核內容:為確保量化測評的公正有效,各審核機構應嚴格把關,認真核對《報名登記表》信息與提交的相關紙質材料的真偽以及是否匹配,特別要對照《廣東省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量化測評標準表》(詳見附件4)涉及的十項內容。
2.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報名人員提供齊全完整的相關材料后,各審核機構即可開展資格審核工作。
3.審核機構及方式:
(1)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外省生源應屆畢業生),應將《報名登記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詳見附件5)于5月27日前報所在高校學生就業指導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各高校學生就業指導部門負責審核并在網上確認,然后將本高校所有報名學生名單匯總表(直接在網上生成并打印)加蓋公章,并按要求將相關紙質材料一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地址詳見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廣東生源應屆畢業生、外省生源省內高校往屆畢業生和香港、澳門、西藏籍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未承擔“三支一扶”任務的深圳、珠海、佛山、東莞和中山市生源往屆高校畢業生,應將《報名登記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報廣東省人才服務局進行資格審核。省人才服務局負責審核并在網上確認,然后將報名人員名單匯總表(直接在網上生成并打印)加蓋公章,并按要求將相關紙質材料一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
(3)廣東生源往屆高校畢業生,應將《報名登記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報戶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級以上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地級以上市人社局負責審核并在網上確認,然后將報名人員名單匯總表(直接在網上生成并打印)加蓋公章,并按要求將相關紙質材料一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
4.5月31日18:00前,各審核機構要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并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逾期系統將會自動取消缺少紙質材料人員的報名資格。
5.各高校就業指導部門、省人才服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和報名人員,在網上填報和提交信息過程中遇到問題,可直接與專題網站工作人員(曾工程師)聯系解決,電話:020-37605630、37605422。
(三)資格復核。
1.6月1日至6月6日,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將對各審核機構報送的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復核內容同樣是核對《報名登記表》信息與相關紙質材料的真偽以及是否匹配。
2.6月6日,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將通過系統發送短信通知給復核合格的報名人員。6月10日18:00前,收到短信通知的報名人員,應使用個人賬號登錄專題網站,確認如被招募能否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報崗位報到。
3.在規定時間確認參加的,系統將自動確認為今年“三支一扶”計劃備選對象;確認不參加的或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確認的(以在網站反饋時間為準),系統將自動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量化測評。
系統將對確定的備選對象,按照量化測評指標自動進行評分和排名。若同一崗位出現綜合得分相同的,按網上報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時間先后確定排名順序。
(五)確定招募對象。
1.6月11日,系統對各個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體檢表》且體檢合格的備選對象,將直接確定為招募對象。對各個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體檢表》的報名人員,系統當天將發送體檢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內(即6月17日18:00前)按要求體檢,按時向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體檢表》且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將被確定為招募對象;逾期未將符合要求的《體檢表》送達的,或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將被取消備選資格。
2.6月18日,系統將對因體檢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備選對象資格的崗位,自動遞補排名第二位的為備選對象。遞補排名第二的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體檢表》證明體檢合格的,系統將直接確定為招募對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體檢表》的,系統將發送體檢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內(即6月24日18:00前)按要求體檢,并按時向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體檢表》且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將被確定為招募對象;逾期未將符合要求的《體檢表》送達的,或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將被取消備選對象資格。
3.6月24日,系統對無遞補人員的空缺崗位進行人員調劑。辦法是:系統將按空缺崗位的排序和要求,對本人同意調劑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體檢表》且體檢合格的所有備選對象,重新進行量化測評,自動進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確定為該崗位的招募對象。
4.6月25日,系統將對排名第二位但因體檢原因被取消資格的進行遞補調劑。辦法是:優先從報本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體檢表》的人員中順序遞補;如本崗位沒有遞補人員,則系統將按空缺崗位的排序和要求,對本人同意調劑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體檢表》且體檢合格的所有備選對象,重新進行量化測評,自動進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確定為該崗位的招募對象。
(六)公示。
招募對象名單將于7月2日至6日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專題網站上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招募派遣對象,并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通過手機短信和網上通報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一經核實,取消其招募資格。
六、派遣培訓。
(一)7月13日前,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印發《廣東省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派遣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要嚴格按照《計劃》要求,將參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員名單分配到服務地的縣(市、區),并督促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及服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三支一扶”人員服務崗位和住宿場所等。
(二)7月20日前,“三支一扶”人員憑身份證、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取消其參加“三支一扶”服務資格)等到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報到,當地“三支一扶”辦公室根據《計劃》審核名單發放銀行卡及其他相關資料。本人已確認能參加“三支一扶”服務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要提前主動登錄專題網站報告情況,或電話報告當地“三支一扶”辦公室,并書面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未主動報告或逾期不報到的,名單將在專題網公布。
(三)7月21日至22日,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根據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編寫的《廣東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大綱》,結合本地實際,組織“三支一扶”人員崗前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要及時將參加“三支一扶”人員派遣到有關縣(市、區)人社局,不得出現滯留情況。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崗位,如服務崗位不能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條件等而需要調整崗位的,須經“三支一扶”人員書面申請,服務地的縣(市、區)和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同意,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
七、補錄。
如有無法遞補調劑的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確認參加而未報到等情形,導致空缺崗位達到全部招募崗位10%以上,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可在系統里報名且提交了合格《體檢表》的人員中進行遴選,遴選后的名單與崗位由所在地級以上市人社局正式公文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補錄工作原則上只進行一次且補錄時間不得晚于7月31日。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是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重要平臺,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人才培養工程,是為基層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補齊基層公共衛生短板的有效途徑。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鄉村振興戰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深入推進計劃實施,務求取得實效。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共同推進“三支一扶”工作。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按時足額落實“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社會保險、交通補貼、助學貸款代償、上崗退費、安家費、就業及社保補貼等政策。為符合條件的“三支一扶”人員發放基層就業崗位補貼、到基層就業補貼,原則上就高不就低。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為“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各地要充分發揮歷年因“三支一扶”人員中途退出造成結余的專項經費的作用。各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公室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將“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發放、購買社會保險等以及結余經費等情況統一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
(三)加強培養使用。各地要認真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計劃,多層次開展崗前、在崗和離崗培訓,健全貫穿全服務周期的教育培訓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職能優勢,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行業人才培訓對象范圍,適時組織開展相關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各地要指導基層單位嚴管厚愛“三支一扶”人員,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做好“傳幫帶”,加強政治引領和約束監督,鼓勵他們擔當作為,在基層鍛煉成長。
(四)加強管理服務。各地要指導和協調基層服務單位結合實際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員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員交流平臺,組織開展節日慰問座談等活動;要積極做好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扶貧一線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安全管理工作,解決后顧之憂,讓他們在基層安心服務。原則上不允許上級單位或其他部門借用“三支一扶”人員,一經發現,省“三支一扶”辦將調減存在借調情況的縣(市、區)招募人數直到停止招募。
(六)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嚴格按照“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確保7月24日前將新招募人員派遣到崗服務,7月31日前完成新招募人員信息匯總和錄入,并書面報送招募派遣工作完成情況,12月底前報送全年“三支一扶”工作總結。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認真做好信息采集、數據報送、進度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認真做好今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就業服務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的考核工作,7月31日前完成服務期滿合格證書發放以及填報就業去向信息等工作,8月31日前將服務期滿尚未就業的“三支一扶”人員名單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10月31日前組織公共就業與人才服務機構為每名期滿未就業“三支一扶”人員提供不少于2個崗位推薦其就業,11月30日前完成期滿服務人員信息核查,確保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就業。
(七)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注重開展“三支一扶”人員思想教育,通過組織培訓、演講、征文比賽、論壇等活動,大力弘揚以“勇于擔當的責任意識、全心全意的服務態度、甘于奉獻的精神追求、銳意進取的創新激情”為主要內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續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活動,深入宣傳“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先進事跡和優良品質,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人員服務基層的感人事跡和在基層成長成才的突出業績,持續營造濃厚熱烈社會氛圍,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擇業觀念,鼓勵高校畢業到基層工作,進一步擴大“三支一扶”工作社會影響力,為深入開展“三支一扶”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聯系人:孟凡菊、任杰。
聯系電話:(020)83134863、83133951,傳真:(020)83339935。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表。
5.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三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和團中央等八部門《關于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7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促進本市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新郊區新農村建設,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統一組織的方式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本市計劃招募一批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一)招募對象。
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2013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畢業生。
(二)招募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或具有農學類專業大專學歷。
6、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2013年本市計劃招募崗位、崗位要求等,詳見《2013年上海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崗位需求信息》。從即日起可通過“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和“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查詢。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募實行網上報名。網址為“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和“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三)報名時間。
4月2日10:00-4月10日16:00。
(四)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須在線填寫、打印《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記表》“本人承諾”一欄簽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業主管部門進行信息確認和政審。經蓋章確認的《登記表》由本人保存,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
各高校就業主管部門應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報考人員的網上信息確認。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應于4月11日16:00前,將《登記表》(須本人簽字,并經所在高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以附件圖片方式(大小1m以內)發送郵件至spta@,郵件主題為:“三支一扶報名+注冊編號+姓名”。《登記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
(五)下載準考證。
完成網上報名并通過學校確認(資格審核)的人員,可于4月18日10:00起從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筆試科目《綜合知識》。筆試時間定于4月21日。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筆試主要考查應考者到農村基層鍛煉必備的通用知識、基本素質和潛在能力。
(三)筆試成績可于5月3日12:00后通過“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查詢。
四、崗位報名。
崗位報名采取網上填報方式,共分兩個階段:
(一)網上崗位報名(5月9日10:00-5月13日15:00)。
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成績的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崗位報名工作。考生填報崗位信息時,須詳細閱讀招募相關文件,按照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專業要求,以及自身情況,填報相應的崗位。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于5月13日16:00前,根據相應的崗位要求(學歷、專業、其他等),完成對考生崗位報名資格的審核。
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在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中,根據招募具體崗位報名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名單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報名系統內查詢。
(二)崗位補報名(5月14日10:00-5月15日15:00)。
招募崗位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通過補報名補充人選。在第一輪崗位報名中未進入面試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補報名。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于5月15日16:00前,根據相應的崗位要求(學歷、專業、其他等),完成對考生崗位補報名資格的審核。
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在補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中,根據招募具體崗位需要補充的面試人數,按補報名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補報名考生中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全部面試名單可于5月16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報名系統內查詢。
五、確定人選。
(一)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通知考生參加面試,并組織面試工作,時間在5月中下旬。
(二)經面試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參加全市統一體檢。
(三)體檢合格后辦理離校手續,按照統一要求參加崗前集中培訓,培訓后到服務單位報到。
(四)面試、體檢及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考咨詢。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政策咨詢電話:123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2013年4月2日。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四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開始執行,人社部等八部委共同組織實施,每年選派一部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2至3年的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服務。
廣東省人社廳介紹,5年來,我省共組織招募了5039名高校畢業生開展“三支一扶”服務,高校畢業生受到農村基層的熱烈歡迎,“三支一扶”計劃已成為我省推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民生工程和品牌項目。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五
各市(地)、農墾總局“三支一扶”辦,省直有關部門,各高等院校: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39號)要求,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募計劃。
今年,我省將招募2000名左右的高校畢業生(―20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除外)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為2年,期滿后自主擇業。
二、宣傳動員。
各地、各部門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工作及其重要意義和基本政策,以及大學生在基層服務的突出業績、先進事跡和各地及用人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確保廣大畢業生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為“三支一扶”計劃的順利實施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組織招募。
(一)公布招募崗位信息。5月10日前各市(地)報送崗位需求信息,省“三支一扶”辦制定具體招募計劃,各市(地)確定具體招募崗位,5月底前省“三支一扶”辦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招募崗位信息。
(二)報名。6月10日前,志愿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報名,同時下載并填報《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并由學校簽署意見。今年,要加大對農村基層急需的醫學、農科類以及較高學歷和困難畢業生的招募力度。
(三)考試考核。6月20日前,各市(地)要對報名的高校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省“三支一扶”辦統一印制的試卷,組織資格審查合格的畢業生進行考試考核。
(四)公示、體檢。6月底前,各市(地)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人選,并在《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省“三支一扶”辦審核后予以公示。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明確的體檢標準,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公示后的畢業生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畢業生名單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同時下發《黑龍江省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到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三支一扶”大學生持《通知書》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要做好接收工作。
(五)崗前培訓。各市(地)、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要利用一定時間集中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鄉鎮共青團有關工作等。
四、服務管理。
(一)各市(地)“三支一扶”辦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管理辦法,全面加強其服務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他們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強與“三支一扶”大學生的聯系,公布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隨時掌握動態信息。要根據《黑龍江省“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的有關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和及時。
(二)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銀行卡(或存折),確保按月足額發放生活(工作)補貼。要指導服務單位落實服務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后勤保障,幫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要擇優選拔1至2名條件適宜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并協助縣團委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三)服務單位要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食宿,承擔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其提供業務培訓機會。到鄉鎮衛生院服務的支醫大學生,其服務期間的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醫療機構為當地縣級以上醫院或配有能夠指導大學生開展醫療活動的年資較高的執業醫師的鄉鎮衛生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由試用醫療機構為支醫大學生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在服務地報名參加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協助辦理參加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試用期滿后,應安排到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服務。
(四)“三支一扶”大學生應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群眾服務。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省“三支一扶”辦批準方可離開服務單位。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不再享受國家和省給予的優惠政策。
(五)“三支一扶”大學生戶口可由學校遷轉到省人才中心,或根據本人意愿遷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一律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農場人事部門,黨團組織關系要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的黨費、團費參照當地農村黨員、團員的標準繳納。
五、評估考核。
(一)服務單位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考核。縣(市、區)、農墾分局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年度考核(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的畢業生要進行專門考核),考核以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為主要內容,考核情況存入本人檔案。
(二)7月15日前,各級“三支一扶”辦要對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進行實事求是的全面考核,考核材料(具體式樣見附表)裝入本人檔案。7月20日前,上報省“三支一扶”辦(擬評為優秀等次的,須由市地“三支一扶”辦上報其事跡材料)。省“三支一扶”辦將根據考核情況,頒發由全國“三支一扶”辦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
六、經費保障。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根據所從事的崗位,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執行,按月發放。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以上經費的發放,先由縣(市、區)財政按月足額墊付,省級財政通過年終結算補助有關縣(市)。
“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按照當地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其中,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發放。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有關經費保障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七、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和就業服務。
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黑政發〔2009〕30號)中有關“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政策規定,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促進就業的作用,積極為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
(一)各級“三支一扶”辦要切實摸清自主擇業和暫未就業“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底數,依托《黑龍江省“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相關信息,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情況,積極幫助落實就業崗位。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溝通與服務銜接,設立專門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服務窗口,免費為其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他們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后失業時間較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要進行重點幫扶,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務。
(二)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要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創辦企業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允許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服務期滿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按規定自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并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貸款期限為2年。個人申請小額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三)地市以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原則上都要錄(聘)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原服務單位相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原則上應聘用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5分;報考縣級機關公務員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地市級以上機關公務員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可在初試總分中增加20分,報考其他院校研究生的加10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四)服務期滿并已落實了接收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其戶口、檔案原則上隨工作需要流動,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暫未就業的,戶口應轉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應轉至戶籍所在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代理。
對進入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年限計算工齡和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五)對到我省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滿5年的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家重點扶貧縣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高定一至二個級別工資檔次或一至二級薪級工資。
八、組織領導。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力大,各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財政、農業、衛生、扶貧和團委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切實做好我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實施工作,為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電話:0451―82625092傳真:0451―82649971。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六
為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為促進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貢獻。
二、工作任務。
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5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省公務員局、省民政廳、共青團福建省委《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閩人發〔〕30號)要求,實施市“三支一扶”計劃。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統籌做好在崗“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跟蹤工作。
三、宣傳口號。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為建設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福建貢獻力量。
四、宣傳動員。
各級“三支一扶”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的“三支一扶”網絡招募系統(以下簡稱招募系統,網址:222.77.176.102:8083/szyf/)建立鏈接。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五、組織招募。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5年7月1日后出生);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二)崗位征集(3月初)。
1、1月31日前,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過公共網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報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辦。
2、2月28日前,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對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完整、準確、詳實后,報省“三支一扶”辦。平潭綜合實驗區完成崗位征集和初審后直接報省“三支一扶”辦。
3、3月初,省“三支一扶”辦匯總審核全省崗位需求信息,報經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信息。
(三)組織報名(3月11日―3月31日)。
1、報名時間。3月11日8:00至3月31日24:00。
2、報名方式。依托公共網招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陸招募系統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后,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網上詳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四)審查考核。
1、資格審查。省“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公共網反饋給報名人員。
2、院校考核(4月1日―4月12日)。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考核,由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可登陸招募系統查詢,下同),登錄公共網進行。具體步驟: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審核功能使用說明》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簡歷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考核意見;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報名高校畢業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評定說明》,給高校畢業生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請省內各高等院校于2013年4月12日前,將相關材料報省“三支一扶”辦。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執行。具體步驟:一是由報名高校畢業生登錄公共網下載《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打印本人報名簡歷,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二是高校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辦,由福建省“三支一扶”辦統一審核并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上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五)確定體檢人選(4月15日―5月15日)。
省“三支一扶”辦通過招募系統,按照崗位要求,對各崗位報名高校畢業生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將通過公共網反饋報名高校畢業生。
5月下旬,省“三支一扶”辦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的高校畢業生到指定醫院體檢。
(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省“三支一扶”辦經審核確認后在公共網公示五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派遣對象。
(七)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后,舉行出征儀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和當地“三支一扶”辦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安排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再調整服務地區和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省“三支一扶”辦將及時在公共網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第一年生活補貼1600元,第二年1800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一扶”計劃可參照省級標準執行。
2、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元代為償還。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安排不少于當年“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數10%比例的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自然減員空崗,可用于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省、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比例,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繼續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事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相關手續。各地在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等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要設置“專門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考,或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檔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務,并建立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錄(聘),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錄(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未明確崗位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待遇。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七、管理服務。
(一)落實工作責任。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省“三支一扶”辦負責全省“三支一扶”計劃的統籌實施和成效評估;設區市“三支一扶”辦負責對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負責“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保管,年度和期滿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滿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并負責協調服務單位落實畢業生服務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
(二)重視安全健康管理。各級“三支一扶”辦和各服務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全面擔負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安全、健康等服務管理的領導責任,經常督促落實、檢查指導畢業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定期聯系制度、異常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和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三)做好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接轉。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市、縣(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縣(市、區)公務員局(人事局)。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各縣(市、區)公務員局(人事局)負責收集、改簽(備注“參加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并保管。
(四)規范協議解除。“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照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協議解除工作的通知》(閩畢支〔〕13號)規定,經省“三支一扶”辦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單位。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省“三支一扶”辦將調減其今后的招募計劃,直至停止招募。
八、經費保障。
(一)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檢、社會保險、培訓所需費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經費由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付;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的生活補貼、體檢、培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社會保險等費用,原則上由設區市、縣(市、區)財政按1:1比例安排專項經費支付。
(二)各有關市、縣(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經費作為本級“三支一扶”辦專項工作經費,并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七
為確保我市20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順利實施,根據《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16號)和《關于做好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9號)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2009年,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務時間為2年。招募對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08屆、2009屆畢業生,個別崗位根據需要可擴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本科或本市生源專科的2008屆、2009屆畢業生。招募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擬招募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宣傳動員。
(一)宣傳口號。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傳動員。
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支一扶”辦)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工作及相關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學生重點來源高校宣講優秀“三支一扶”大學生先進事跡,營造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良好氛圍。各高校要開展有針對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和就業指導教育,積極發揮導向作用,引導畢業生樹立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的就業觀念。要利用校園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等,向畢業生宣傳“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發布招募信息,開展招募咨詢等,切實做好對畢業生,尤其是相關專業畢業生的動員工作。
三、崗位征集。
(一)5月15日前,各區縣人事局會同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按照塘沽、漢沽、大港三區各招募10名,其他9個涉農區縣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畢業生的計劃指標,及時收集鄉鎮一級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空缺崗位的需求信息,填寫《天津市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基層需求信息表》,報市“三支一扶”辦。
(二)市“三支一扶”辦匯總、整理崗位需求信息后報全國“三支一扶”辦。
四、組織招募。
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體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布崗位。
5月24日前,市“三支一扶”辦在本市各大報刊、天津人事信息網()、北方人才網()和各高校校園網上發布招募公告,向社會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事項。
(二)報名審核。
市“三支一扶”辦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工作,報名時間為5月26至29日。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高校畢業生通過登陸北方人才網填寫報名信息。各區縣“三支一扶”辦負責組織對報名大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在收到畢業生填寫的報名信息后,及時對照招募要求進行審核,并在24小時內將審核結果反饋報名學生。
(三)考試。
市“三支一扶”辦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6月7日。考試工作全市統一進行,考試內容為畢業生基本素質測試。根據考試結果,市“三支一扶”辦分別對每個招募崗位報考學生進行排序,對無人報考的崗位和成績合格人員較少的崗位進行調劑,按照1:2的比例(因報名人數少或考試合格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崗位,也可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名單。
(四)考核。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按照考核名單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考生的綜合素質和現實表現。發現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經市“三支一扶”辦同意,區縣“三支一扶”辦書面通知考生。對空出的崗位按照考試成績進行遞補,形成面試名單。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實施。市“三支一扶”辦按照考生綜合成績(考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和報考崗位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體檢名單。
(六)體檢。
市“三支一扶”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健康狀況要求(見附件1),按照1:1的比例對面試合格的考生進行體檢。對不符合要求的,書面通知考生,所缺崗位按照排序名單順次遞補。遞補考生體檢結束后,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
(七)確定人選。
市“三支一扶”辦對擬招募人員名單進行審核,確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名單,6月25日前向社會公布,同時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各區縣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填寫《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附件2,可從天津人事信息網和北方人才網下載)。
(八)崗前培訓。
市和區縣“三支一扶”辦分別對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培訓。市“三支一扶”主要培訓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等。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對本區縣錄用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培訓,內容主要是本區縣基層工作,尤其是教育、農業、衛生和扶貧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以及鄉鎮有關業務工作等。
培訓工作結束后,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服務單位與“三支一扶”大學生簽署《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附件3,可從天津人事信息網和北方人才網下載)。“三支一扶”大學生按照區縣“三支一扶”辦指定的時間報到上崗。
五、服務期間的管理。
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的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訓與使用并重的原則。
(一)戶檔管理。“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免收服務費。“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其檔案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免費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戶口由原畢業院校免費保存;服務期滿在津就業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辦理人事檔案轉接,戶口可轉至所在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考核不合格或2年內本人申請解除協議的,按照有關規定,進入人力資源市場自主擇業,由原畢業學校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或回生源所在地。黨團關系隨本人轉移。
(二)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從2009年9月1日起,在“三支一扶”崗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由市、區縣財政各承擔50%。
(三)日常管理。市“三支一扶”辦制定有關管理規定,明確各級組織的職責,加強監督,確保“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建立“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作為發放各項補貼的依據。建立“‘三支一扶’志愿者之家”論壇,隨時掌握動態信息,搭建溝通橋梁。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崗位及住宿、安全、衛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區縣團委擇優選拔條件適宜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團的工作,并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服務單位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業務培訓機會。服務單位要隨時掌握“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出勤和工作情況,對在服務期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大學生,要及時核實情況,逐級上報區縣和市“三支一扶”辦,自下月起,停發其生活、交通補貼等各項費用。
到農村基層醫療單位工作的醫學專業“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滿一年的,可由服務單位開具證明,報名參加由市衛生局組織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或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考核管理。服務單位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平時考核,區縣“三支一扶”辦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圍繞“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進行。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鄉鎮團的工作的大學生,除上述內容外,還要由區縣團委會同鄉鎮黨委對其在團的工作崗位上的表現情況進行專門考核。考核情況存入本人檔案,并報市“三支一扶”辦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爭議處理。因履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就業政策。
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9號)精神,全力做好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將“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問題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一并考慮安排。“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關于做好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號)相關政策,享受就業優惠政策。
七、組織領導。
按照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的統一領導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2009年“三支一扶”工作的總體規劃、部署和指導,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招募、培訓等一系列具體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組織協調,與各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協調方案的.實施;市教委負責協調高校,開展宣傳動員,組織有關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務期滿的派遣工作;市財政局負責“三支一扶”財物管理工作;市教委、市衛生局、市農委、市農業局負責協調落實服務單位、崗位等工作;團市委負責確定到鄉鎮團委工作人選,并協助辦理相關任職程序。各區縣人事、教育、財政、農業、衛生、扶貧、團委等部門也要明確各自職責,分工合作,及時解決“三支一扶”工作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確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
1.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
附件1: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留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均不能參加: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響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由市“三支一扶”辦研究確定。
附件3:
甲方:(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服務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支一扶”辦)審定確認,甲方將在乙方從事“三支一扶”服務。服務期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維護“三支一扶”工作各方的正當權益,規范各方在服務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保證“三支一扶”工作順利進行,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
3.服務期間,享受與乙方正式人員同等的休假待遇,如周末、節假日正常休息等;
4.參加乙方組織的相關培訓、交流等活動;
6.服務期滿,取得個人工作情況鑒定材料;并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扎根基層、自主擇業或創業;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按照本協議所確定的時間到崗服務,并服從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的崗位調整;
5.服務期滿,應參加相關考核工作,并遞交工作總結;離崗前須做好相關的工作交接。
第三條乙方權利。
2.可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對甲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3.對甲方的服務工作進行平時考核,并提出相關意見。
第四條乙方義務。
1.在丙方的指導、監督下對甲方進行日常管理;
2.落實甲方在服務期間的服務崗位;
4.做好甲方在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在甲方發生意外或傷病時給予幫助;
5.配合丙方對甲方實施年度考核與服務期滿考核;
6.因不可抗力、甲方擅自離崗或者甲方身體狀況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單方解除協議,并書面告知甲方。其中,因甲方身體狀況原因解除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丙方權利。
1.按照“三支一扶”工作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對甲方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甲方的服務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并確定考核結果。
第六條丙方義務。
1.指導、協調乙方落實甲方在服務期間的服務崗位;
5.及時向市“三支一扶”辦上報本區縣“三支一扶”工作的相關情況;
6.甲方在服務期內首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丙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書面告知甲乙雙方。
第七條甲方無故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致使協議無法履行,侵害乙、丙雙方合法權益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乙、丙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乙方或丙方無故中止協議,致使甲方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或丙方的法律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或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生效期間,因甲方非職務行為造成的損害、損失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個人承擔,相關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市“三支一扶”辦備份一份。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八
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計劃招募80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工作。
招募對象包括:20海南省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應屆畢業生以及畢業后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畢業生。
記者了解到,今年招募的高校畢業生將統一派遣到東方、五指山、臨高、定安、屯昌、陵水、保亭、瓊中、白沙、昌江等10個市縣農村基層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將于6月6日舉行。報考人員可于5月21日起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計劃招募崗位和崗位需求信息等。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九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年,全市繼續招募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務時間為2年。招募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屆、2014屆畢業生。部分支醫崗位可擴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3屆、2014屆本科畢業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3屆、2014屆專科畢業生。招募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擬招募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宣傳動員。
(一)宣傳口號。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傳動員。
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支一扶”辦)利用多種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工作及相關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學生重點來源高校宣講優秀“三支一扶”大學生先進事跡,營造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良好氛圍。各高校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業指導教育,積極發揮導向作用,引導畢業生樹立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觀念。要利用校園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發布招募信息,開展招募咨詢,向畢業生宣傳“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動員工作。
三、組織招募。
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具體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布崗位。
4月25日前,市“三支一扶”辦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各高校校園網上發布招募信息,向社會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事項。
(二)報名審核。
市“三支一扶”辦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工作,報名時間為5月6日8:00至5月9日18:00。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高校畢業生通過登陸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各區縣“三支一扶”辦負責組織對報名大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在收到畢業生填寫的報名信息后,及時對照招募要求進行審核,并在24小時內將審核結果反饋報名學生。
(三)筆試。
市“三支一扶”辦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筆試,筆試時間為5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筆試工作全市統一進行,筆試內容為畢業生基本素質測試。根據筆試結果,市“三支一扶”辦分別對每個招募崗位報考學生進行排序,對無人報考的崗位和成績合格人員較少的崗位進行調劑,按照1:3的比例(因報名人數少或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四)面試。
5月31日(周日),由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面試。市“三支一扶”辦按照考生綜合成績(考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和報考崗位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考察名單。
(五)考察。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按照考察名單進行考核。考察內容為考生的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和現實表現。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經市“三支一扶”辦同意,區縣“三支一扶”辦及時通知考生。對空出的崗位按照考試成績進行遞補,形成體檢名單。
(六)體檢。
市“三支一扶”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初定體檢時間為6月中旬),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健康狀況要求(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布),按照1:1的比例對考生進行體檢。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通知考生,所缺崗位按照排序名單順次遞補。遞補考生體檢結束后,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
(七)確定人選。
市“三支一扶”辦對擬招募人員名單進行審核,確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名單,并在北方人才網向社會公布,同時上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各區縣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填寫《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可從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八)崗前培訓。
市和區縣“三支一扶”辦分別對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培訓。市“三支一扶”辦主要培訓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方針、政策等,時間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對本區縣錄用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培訓,內容主要是本區縣基層工作,尤其是教育、農業、衛生和扶貧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以及鄉鎮有關業務工作等。
培訓工作結束后,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服務單位與“三支一扶”大學生簽署《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可從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三支一扶”大學生按照區縣“三支一扶”辦確定的時間報到上崗。
四、服務期間管理。
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的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訓與使用并重的原則。
(一)戶檔管理。“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免收服務費。“三支一扶”大學生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其檔案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免費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戶口由原畢業院校免費保存;服務期滿在津就業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辦理人事檔案轉接,戶口可轉至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考核不合格或2年內本人申請解除協議的,按照有關規定,進入人力資源市場自主擇業,由原畢業學校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或回生源所在地。黨團關系隨本人轉移。
(二)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三支一扶”崗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由市、區縣財政各承擔50%。
(三)日常管理。市“三支一扶”辦制定有關管理規定,明確各級組織的職責,加強監督,確保“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時維護全國“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準確。
各區縣“三支一扶”辦指導、協調服務單位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崗位及住宿、安全、衛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區縣團委擇優選拔條件適宜的大學生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團的工作,并負責協調落實相關任職程序。
服務單位負責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承擔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積極為“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業務培訓機會。服務單位要隨時掌握“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出勤和工作情況,對在服務期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大學生,要及時核實情況,逐級上報,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同意后,報市“三支一扶”辦備案,自下月起,停發工作生活補貼,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四)考核管理。服務單位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平時考核,區縣“三支一扶”辦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圍繞“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等進行。對兼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從事鄉鎮團的工作的大學生,除上述內容外,還要由區縣團委會同鄉鎮黨委對其在團的工作崗位上的.表現情況進行專門考核。考核情況存入本人檔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爭議處理。因履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協議》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就業政策。
認真做好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將“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問題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一并考慮安排。“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關于做好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津人〔〕54號)和《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52號)精神,享受就業優惠政策。
六、組織領導。
按照全國“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的統一領導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總體規劃、部署和指導,市“三支一扶”辦負責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招募、培訓等一系列具體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組織協調,與各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協調方案的實施;市教委負責協調高校,開展宣傳動員,組織有關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務期滿的派遣工作;市財政局負責“三支一扶”財務管理工作;市教委、市衛生局、市農委負責協調落實服務單位、崗位等工作;團市委負責確定到鄉鎮團委工作人選,并協助辦理相關任職程序。各區縣人事、教育、財政、農業、衛生、團委等部門也要明確各自職責,分工合作,及時解決“三支一扶”工作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確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發[2017]141號),為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招募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數額、對象及服務期限。
1、招募數額。2017年全市招募85人。
2、招募對象。河北省生源2016屆、2017屆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
4、服務期限。2年,期滿后自主擇業。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實行現場報名。請考生提前下載《河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登記表》(附件2),對照崗位要求,認真如實填寫,每人限報一個服務崗位,多報作廢。不接收電子郵件、電話、郵寄函件等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7月10日8:30-7月13日下午5:30。
3、報名地點: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門一樓大廳(滄州市運河區御河西路50號)。
4、報名材料: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考試告知:
7月15日通過《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布考場安排及相關事項。
三、選拔招募。
采取考試方式。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7月19日上午9:00-10:40在滄州技師學院進行。按照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和崗位數確定初選名單,考試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屬地生、專業對口、高學歷、特困生”優先原則確定人選。本考試不指定用書、不組織任何形式培訓。
7月21日通過《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初選人員名單。
初選人員參加公立醫院體檢。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初選合格名單報省,經省審核批準后確定最終人選。
資格審核貫穿招募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具備招募條件的,隨時取消招募資格。
本招募相關事項告知均通過《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請考生注意登錄網站,任何環節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統一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四、有關待遇。
服務期間,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補貼分別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專科生1950元,由省廳直接發放。并為其辦理服務期內的養老、醫療、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相關手續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辦理。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職(高專)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服務期滿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
五、培訓上崗。
志愿者上崗之前需進行集中崗前培訓,培訓按照省人社廳統一安排和要求進行,培訓結束后,志愿者與服務縣“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訂《河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服務協議書》后上崗服務。
六、其他事項。
“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日常管理、期滿就業等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號)文件精神執行。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一
2.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回避情形依照中組部、人社部印發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二
(一)筆試科目。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二)筆試時間。考試時間、地點見各地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三)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以《湖南省2022年“三支一扶”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為準。
(四)紀律要求。考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紀律要求執行。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認定答卷內容雷同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參考人員有保護好自己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的義務,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襲,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均按成績無效處理。
(五)成績公布。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布報考本地崗位的個人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納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取消面試資格。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三
資格審查由各市人社局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8日17:00,審查結果通過報名系統反饋。未通過審查的報名人員,須在截止時間之前根據提示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審查。審查通過后,所填報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資格審查貫穿招募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募條件或報名信息不實的,將取消考生招募資格。
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8日至8月12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筆試時,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22年8月14日。
筆試安排:將在河北人社網、河北人才網、河北人事考試網另行發布通知。全省統一時間進行筆試,筆試為一場,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不設最低開考比例。筆試成績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三支一扶”計劃知識等。
筆試結束后,根據報名數量和筆試成績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考生取消招募資格。
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考生需服從考試舉辦單位和考點學校的防疫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現場防疫守則,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考生須知及疫情防控須知)。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面試。
面試時間:2022年8月28日。
面試具體安排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募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
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戶口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原件,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的,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資格。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簽訂服務協議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招募資格。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面試人選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如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募人數之比低于3:1時,面試正常進行。如招募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募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平均成績的,取消招募資格。
對有人參加筆試,無人參加面試的崗位,可在本縣(市、區)報考同一項目、參加面試、符合崗位需求且同意調劑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招募。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并妥善保管。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面試時,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進入考場,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入圍考生:脫貧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已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學類畢業生、筆試成績較高者、中共黨員、學歷(學位)較高者。
綜合成績請登錄報名網址查詢。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進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確定進入體檢的考生名單。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由各市、雄安新區自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的,取消招募資格。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募志愿者名單,統一在河北人社網、河北人才網、河北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募單位名稱、擬招募崗位,擬招募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同時公布監督電話。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募的,辦理招募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募,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招募。
(九)遞補。
根據招募空缺崗位情況適時開展遞補工作。遞補工作將在河北人社網、河北人才網、河北人事考試網另行發布通知。
(十)培訓及上崗。
擬招募志愿者須參加由各市、雄安新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擬招募志愿者與縣“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訂《河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服務協議書》,協議簽訂后一周內上崗服務。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四
為滿足用人單位需要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對于在筆試、面試、體檢階段出現的空缺崗位,由省“三支一扶”辦從參加面試但未確定為擬招募對象的考生中,按照崗位要求和綜合成績進行一次性調劑。
一、調劑原則和條件。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本人自愿原則;。
(三)符合調劑崗位要求;。
(四)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實行高分優先。
二、調劑辦法。
(一)現場報名。自愿參加崗位調劑的考生,須于8月11日09:00-09:30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辦公大樓3樓第二會議室)領取并填寫《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崗位調劑申請表》。
(二)條件審核。省“三支一扶”辦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核。
(三)現場調劑。組織申請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及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調劑,并當場公布結果,調劑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按原招募崗位專業、學歷等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進行第一輪調劑,出現競爭的崗位按高分優先原則進行調劑,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優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有權放棄第一輪參加第二輪調劑。完成調劑的崗位和申請人員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
第二輪:對第一輪調劑后剩余的崗位,省“三支一扶”辦將按公布的條件要求,組織其他申請人員進行第二輪調劑。出現競爭的崗位按高分優先原則進行,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優先。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完成調劑的考生被確定為擬招募對象,參加省“三支一扶”辦組織的體檢。
體檢時間:2015年8月12日;地點:海南省干部療養院體檢中心(海口市瓊山區高登街新橋路15號)。請參加體檢的人員空腹于12日08:00前到體檢地點報到。
四、相關要求。
(一)調劑前已列為擬招募對象,但主動放棄體檢的不得參加本次調劑。
(二)已遞補并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調劑。
附件: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8月5日。
海南公務員考試網為您推薦:
三支一扶公共基礎知識篇公文的特點。
“三支一扶”公共基礎知識:通報的結構與寫作要領??。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五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吃苦和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身體健康。
(二)符合招募公告中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戶籍、從業資格證書等其它條件。
專業分類參照《學科專業目錄匯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9年1月版)執行(見附件2)。
支教崗位必須是已取得相應層次和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支醫崗位必須是醫療衛生類專業高校畢業生。
崗位有戶籍要求的,往屆畢業生是指2019年5月(含)為該崗位要求戶籍,應屆畢業生是指入學前為該崗位要求戶籍。
(三)身體、時間等條件必須能保證“三支一扶”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并能勝任所報崗位的志愿服務工作(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經省“三支一扶”辦批復取得過“三支一扶”人員資格的,不能再報名參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試。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六
(一)考試時間為2019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二)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和農村工作能力測驗》。
(三)公布成績的時間為7月下旬。
(四)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報考人員在填報崗位所屬的設區市參加考試。考試題型為主、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區域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區域作答。
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
(五)應試人員應遵守考場規則,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熱愛基層,志愿服務基層、扎根基層、奉獻基層。
4、具備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募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具備招募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八
2018年本市計劃招募崗位、崗位要求等,詳見《2018年上海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崗位需求信息》。從即日起可通過"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和"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查詢。
(二)報名時間。
3月12日10:00-3月16日16:00。
(三)報名方式。
為減少考生重復考試,本次招募考試與2018年度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合并舉行,筆試成績可同時作為"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和本年度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使用。
考生須登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網上報名欄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具體報名要求和說明詳見報名系統常見問答。
擬同時參加本次"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的考生,只需填報本人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崗位。對確實不符合相關事業單位崗位要求,只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的考生,可選擇"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專項崗位,但不能參加本次其他事業單位崗位的招聘。
(四)下載準考證。
2018年4月18日10:00至4月20日16:00,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十九
緊緊圍繞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堅持“穩定規模、優化領域、改進管理、提升質量、強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有計劃地招募一批高校畢業生從事“三支一扶”服務,為基層輸送和培養一批青年人才,為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水利和扶貧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營造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招募數量和崗位。
2018年全省新招募1545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到鄉鎮從事2年的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服務。其中:
“支教計劃”招募247人,到師資緊缺的基層義務教育學校從事支教服務;。
“支農計劃”招募359人,到鄉鎮或農技服務部門從事支農服務;。
“支醫計劃”招募663人,到鄉鎮衛生院從事支醫服務;。
“扶貧計劃”招募276人,到鄉鎮從事扶貧開發項目服務。
三、招募對象和報考條件。
招募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至2018年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中,“支醫計劃”可放寬到成人教育醫學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二)自愿到基層工作,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
(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五)符合招募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凡在招募報名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主要采取以下步驟進行:
(一)公布需求崗位(4月10日):需求崗位于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上公布。
(二)宣傳動員(4月10日—4月25日):省“三支一扶”計劃協調管理辦公室在省級媒體上發布招募宣傳信息,各市(州)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
(三)網上報名(4月19日—4月25日):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免交報名費。報名網址為四川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8:00。考生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后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201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考試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的相關頁面上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網上報名截止后,照片上傳功能同時關閉。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上傳的照片必須與本人相符,報考人填報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必須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上的信息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四)資格初審(4月19日—4月26日):資格初審時間為4月19日至4月26日17:00。4月19日至25日上午8:00期間,資格初審未合格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照片質量檢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傳照片;4月25日上午8:00之后,報考資格未審查或資格初審未合格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照片質量未檢查或照片質量檢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傳照片。報考者可在資格初審時間內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五)打印準考證(5月15日—5月18日):報名成功的考生,在5月15日-5月18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相關頁面,按照網絡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不具備打印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考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打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考試時,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筆試(5月19日):筆試時間為5月19日,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地點設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七)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6月21日):筆試成績于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6月21日在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和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八)資格復審及面試(6月28日—7月6日):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后組織面試。資格復審須查驗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原件及《四川省201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考試信息表》;若政策規定需要單位同意才能報考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間獲得校級以上各種榮譽稱號的,少數民族地區“雙語”人才,農村緊缺專業及自愿回原籍(縣、市、區)的,家庭生活困難的大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
(十)確定人選(7月14日—7月16日):擬招募人員名單于7月16日在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和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十一)簽定協議(8月6日—8月9日):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招募人員簽訂服務協議。
(十二)崗前培訓(8月13日—8月29日):以市(州)為單位對新招募人員進行培訓。
(十三)正式上崗(9月1日)。
五、政策保障。
(一)服務期間待遇。
1.工作生活補貼。“三支一扶”人員的工作生活補貼,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按月發放。工資收入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2.安家費補貼。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一次性安家費補貼2000元。
3.社會保險。“三支一扶”人員在當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辦理補充醫療保險。
4.職稱評定。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職稱資格評定或考試,“三支一扶”服務年限計算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在鄉鎮工作的,可免于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代為申報。支醫人員在鄉鎮衛生院的服務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后可參加考試。
5.戶檔管理。戶口可統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費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管理,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滿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其戶口、檔案和黨團關系及時轉入接收單位;暫未就業的,戶口轉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轉至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6.休假。參加“支教計劃”的人員,享受國家規定寒暑假。其他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務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間,工作生活補貼照發。
(二)服務期滿優惠政策。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定向考錄公務員。可報名參加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定向考錄公務員的考試。
2.推薦報考選調生。服務期滿且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符合選拔條件的,可按選調生選拔程序充實到選調生隊伍中。
3.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在鄉鎮及以下(含社區)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4.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聘用條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務所在縣(市、區)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其中,對在甘孜、阿壩、涼山州及樂山市峨邊、馬邊、金口河區(縣)服務的人員,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務所在縣(市、區)的縣鄉事業單位。“三支一扶”人員進入事業單位工作,不再約定試用期。
5.費用減免。困難家庭“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免繳報名費和體檢費。
6.報考碩士研究生加分。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免試入學和保留入學資格。高職(高專)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學校為其保留入學資格。
8.助學貸款代償。按照國家和省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9.工齡計算。考錄(招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相關規定計算為工齡。
10、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服務期滿后留在基層工作的人員,及時納入高校畢業生成長計劃跟蹤培養。
六、相關提示。
(一)招募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計劃協調管理辦公室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三)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聯系方式并在報考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對招募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考生可直接與各地“三支一扶”計劃協調管理辦公室聯系。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大全(20篇)篇二十
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
成績進行排名。
九、體檢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