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場競爭激烈的局勢,我建議我們加強產品創(chuàng)新,以保持競爭優(yōu)勢。下面是一些關于意見建議的精選例子,希望能夠啟發(fā)并激發(fā)大家的思考。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一
2010年以來,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檢-察-院積極探索運用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監(jiān)督方式,建議法院啟動刑事再審程序,使三件確有錯誤的生效刑事判決和裁定得到糾正,充分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司法公正,同時又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刑事訴訟效率。
一是準確把握“抗與不抗”的界限,堅持以抗訴為主,發(fā)再審檢察建議為輔的辦案原則。該院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時,對于法院“確有錯誤”的裁判,只要符合抗訴條件的,都依法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以確保刑事審判監(jiān)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然而,并非所有“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和裁定檢-察-院都適宜按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出抗訴。而通過發(fā)再審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既保證檢-察-院全面有效地履行刑事審判監(jiān)督權,做到有錯必糾,同時也可以督促審判機關對存在問題的生效裁判予以重視,并及時糾正。
二、堅持對案件的全面審查,切實提高人民法院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該院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時,始終堅持對案件的全面審查原則,收集證據材料并認真核實,嚴格運用證據規(guī)則認定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同時,統(tǒng)一和規(guī)范適用再審檢察建議的內容。對于發(fā)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強調說理性,充分闡述建議再審的事實及法律依據,確保再審檢察建議具有說服力,切實提高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
三、規(guī)范刑事再審案的辦案程序,確保再審檢察建議質量。依據《人民檢-察-院復查刑事訴訟案件規(guī)定》,堅持對刑事申訴案件的決定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辦案原則,該院控告申訴部門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的申訴初審后,認為需要提出抗訴的,提出抗訴意見,連同案卷一并移送審查起訴部門審查。認為存在錯誤,但不宜抗訴,需要提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報請檢察長決定后,移送審查起訴部門審查。審查起訴部門經審查認為存在錯誤,無抗訴必要,需要提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報請檢察長決定后,再向法院發(fā)再審檢察建議。
四、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與協調,完善再審檢察建議與抗訴機制的銜接。該院在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之前,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商,對于發(fā)出的刑事再審檢察建議,及時了解和掌握檢察建議的落實、采納情況,爭取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與此同時,對于法院對再審建議不予采納的,凡符合抗訴條件的,及時提請上級檢-察-院抗訴,以確保履行好法律監(jiān)督職責。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二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7月16日下發(fā)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并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qū)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電力法律法規(guī)。通過學習,轄區(qū)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qū)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qū)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fā)現,立即處理,并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qū)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yè)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qū)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fā)生。
xxxxx供電所。
20xx年x月xx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三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發(fā)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20xx]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并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qū)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電力法律法規(guī)。通過學習,轄區(qū)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qū)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qū)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fā)現,立即處理,并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
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qū)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yè)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qū)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jiān)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fā)生。
xxxxx供電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四
再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在民行檢察監(jiān)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況下,著眼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依據法律原則和立法精神,在履行民行檢察監(jiān)督權上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盡管這種監(jiān)督方式目前還法無明文規(guī)定,尚處探索之中,檢、法兩家對此褒貶不一,但實踐證明,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監(jiān)督的補充是非常必要的,它與抗訴相輔相成,構成一個完整的監(jiān)督體系。本文擬對這種做法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以期有益于我國民事行政檢察監(jiān)督制度的完善。
9月高檢討論通過了《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guī)則》,在“規(guī)則”中增加了檢察建議的內容,其中四十七條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的具體規(guī)定。在209月高院下發(fā)《全國審判監(jiān)督工作座談會關于當前審判監(jiān)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第十七條也規(guī)定了:“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提出檢察建議的,人民法院應認真研究改進工作,經與人民法院協商同意的對個案提出檢察建議書的,可依職權啟動再審程序。”同時高檢民行檢察廳廳長王鴻翼在《完善民行檢察在于修改立法》講話中提出的要完善現有的抗訴制度,要以類似于“再審決定”的形式取代現行的抗訴,在強行啟動再審程序糾正錯案,解決再審案件同級審,從根本解決“周期長”“改判難”的問題。以上規(guī)定和講話,可視為適用再審檢察建議的司法依據。
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抗訴權受阻時,適用再審檢察建議會達到預期的監(jiān)督效果。他與抗訴權形成一套完整的民行檢察監(jiān)督體系,從而達到維護司法公正的目的。再審檢察建議有抗訴權所無法比擬的優(yōu)越性,更有其獨到之處。
(1)、可以彌補民行抗訴在程序上的不足。
現行法律對民行抗訴程序規(guī)定過于原則,抗訴周期長、程序多,占用了大量司法資源,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也易引起當事人的上訪告狀,增加社會的不穩(wěn)定因素,一些民轉刑、行轉刑案件的發(fā)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同時,受審級管轄的制約,上級院的民行部門承擔了過重的辦案任務,越是到高層,抗訴案件就越集中,這種“倒三角”形的辦案結構,給民行檢察工作發(fā)展帶來了難以克服的矛盾,容易造成案件大量積壓。而再審檢察建議,減少了提請抗訴、提出抗訴、及法院指令再審三個環(huán)節(jié),簡化了再審程序,有利于節(jié)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
(2)、可以彌補民行抗訴在實體上的不足。
在辦案實踐中對民行判決、裁定有錯誤,但沒有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或審判程序上存在錯誤,但判決結果基本正確的一般不需輕易抗訴,可通過檢察建議,由人民法院自行啟動再審程序糾正錯誤。在這里,再審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的輔助手段可以發(fā)揮獨特的優(yōu)勢。另外,對于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適用抗訴的民行判決、裁定,如以調解形式結案的案件等,檢察機關一般不受理這類申訴,但對于涉及國家和公眾利益的,或調解違背自愿、合法原則,當事人提出申訴的,檢察機關經確認屬實的,可運用再審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調解。
(3)、可以促進檢、法兩家的協調。
再審檢察建議不受抗訴審級的限制,與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法院同級或上級檢察院均可提出,適用時能將檢察機關的外部監(jiān)督形式轉化為法院內部監(jiān)督形式,搞好檢察建議與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銜接,實現再審檢察建議在審判實踐中的“軟著陸”,使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關系走上一條良性互動的軌道。同時采信再審檢察建議程序是檢察機關提起抗訴案件的過濾機制,在很大程度上阻斷了檢察機關抗訴的適用,審判機關變被動為主動,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1、適用的全面性。
再審檢察建議能避免抗訴工作中存在的抗什么審什么,不抗不審的現象,使再審法院更全面地審理案件,糾正錯誤,維護司法公正。
2、操作的靈活性。
再審檢察建議能使民行工作格局從“倒三角”到“金字塔”的結構轉變,從而使上級檢察院擺脫辦案壓力,更多的案件由基層直接消化解決,能強化下級檢察院特別是基層檢察院的民事行政檢察權。另外,它的操作形式靈活還表現在對符合再審立案條件的個案所作出的檢察建議,如果法院因主觀原因不愿接受并啟動再審程序的,下級檢察機關仍可使用抗訴權,提請上級檢察機關抗訴。
3、處理的高效性。
再審檢察建議避免了抗訴繁瑣的程序,能縮短辦案周期,節(jié)省司法成本,其以短、平、快的特色得到檢察院的普遍采用。運用時,只要同級的檢、法兩院協商一致,對符合再審立案條件的,檢察機關只要提出書面檢察建議,同級法院便可啟動再審程序,時間短、程序簡化,能及時保護涉訴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檢、法兩家工作協調,提高辦案效率,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當運用,加強了檢察機關對民行訴訟的法律監(jiān)督職能,在開展民行工作中確實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再審檢察建議作為一種監(jiān)督方式,畢竟未經立法認可,缺乏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規(guī)范,仍處于一種探索狀態(tài),若運用不當,不但未能達到維護司法公正的目的,而且將有損檢察機關形象,需要在實踐操作中把握一定的原則。
(1)、加強與法院的溝通,達成共識。
長期以來,人民法院已適應了檢察院運用抗訴這一職權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法律監(jiān)督的做法,但現在檢察院提出將再審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的補充,法院就會出現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因此作為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一定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聯系,爭取在執(zhí)法思想上求同存異,并在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與人民法院統(tǒng)一檢察建議的適用原則、范圍和作用,力爭與人民法院達成書面或口頭上的協議,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有效實施打下基礎。
準確的語言,針對性強,能恰好地反映判決中存在的問題。在適用時從原則上可規(guī)定為符合抗訴條件,經與人民法院協商,人民法院同意再審的;標的小、社會影響小,裁判結果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不大的;雖符合抗訴條件,但如通過抗訴途徑解決,因訴訟周期太長、成本太高,會影響訴訟實際效果的案件;原審法院愿意再審,且由法院自行再審效果更好的案件;經審查確有錯誤,但依照有關法律不能經抗訴啟動再審程序進行救濟的案件等。在適用程序上,一是要辦案程序規(guī)范化,辦案中應經立案、閱卷、調查、集體討論、主管檢察長或檢察長決定等一整套嚴密的程序后形成;二是要送達程序化;三要附卷存查等主要內容。在內部管理中,把檢察建議被采納率作為評價民行抗訴工作的一項內容。
(3)、建立反饋和跟蹤制度,切實保障再審檢察建議的督促落實。
對于發(fā)出的再審檢察建議,民行部門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檢察建議的落實、采納情況,如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中的事實、證據等提出異議的,應對有關問題重新核實,避免錯發(fā),達不到預期效果。同時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民行部門應及時向本院領導及上級業(yè)務部門匯報備案,以便檢察長發(fā)現本院或上級檢察院發(fā)現下級檢察院發(fā)出的再審檢察建議不當時,能及時責令撤銷,并及時通知法院,避免造成新的司法不公。
(4)、建議盡快制定司法解釋,明確把再審檢察建議納入法律監(jiān)督手段。
由于再審檢察建議這種監(jiān)督方式目前尚無法律明文規(guī)定,檢察機關在運用中,工作較被動,會碰到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影響監(jiān)督效果。故建議高檢會同高院共同制定《關于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以程序保障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效力,減少下級檢察院特別是基層檢察院與法院的磨擦,確立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地位,使民行檢察監(jiān)督工作達到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五
xxxx(主送單位名稱):
我院在審判(執(zhí)行)工作(或寫明xx個案,或寫明xx案件類型,或寫明調研工作)中,發(fā)現…………(寫明有關單位存在的重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
為此,特建議:…………(寫明建議的具體事項,內容多的可分項書寫)。
以上建議請予以考慮,如有反饋意見,望及時函告我院。
附:相關xx判決書或裁定書×份及其他相關材料。
(院印)。
抄送:xxx(抄送單位名稱)。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六
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在民事審判監(jiān)督實踐過程中摸索出來并為實踐驗證了的行之有效的檢察監(jiān)督方式。由于法律地位的不明確,適用范圍、程序、效力規(guī)范的不完善,影響了再審檢察建議效能的發(fā)揮。應積極推動立法改革,在立法上確立并完善民事再審檢察建議。
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民事訴訟活動享有提出檢察建議的權利。該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fā)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法院備案。第二百零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從上述法條中可以看出,修改后民訴法將再審檢察建議的地位上升為法定的監(jiān)督方式。但是,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對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適用標準、適用時限等都沒有較為詳細的規(guī)定,在一定程度上對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以及其法律監(jiān)督效果造成了影響。
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民事申訴案件過程中,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確實有錯誤,向人民法院發(fā)出民事建議,從而啟動人民法院再審程序的一種法律文書。這是檢察機關在民事檢察監(jiān)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司法的公平正義,根據法律原則與立法精神,對實現民事檢察監(jiān)督權的創(chuàng)新與探索。
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fā)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209月23日開始實施的《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jiān)督規(guī)則(試行)》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發(fā)現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七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八
為充分發(fā)揮再審檢察建議的優(yōu)越性以及有效地對人民法院的民行審判活動進行全面監(jiān)督,筆者認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條件應當與人民法院進行再審的條件相一致,應當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的條件,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確有錯誤且能夠抗訴;第二種情況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調解書確有錯誤以及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確有錯誤但不能夠抗訴。
依據上述再審檢察建議的條件,筆者認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案件范圍應當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且能夠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調解書的案件;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但又不能夠抗訴的案件;原裁判符合抗訴條件,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協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審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抗訴案件再審的庭審活動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其他情形的案件。
實施中需規(guī)范的六個環(huán)節(jié)
人民檢-察-院實施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履行民行監(jiān)督職能的.方式和手段,為保證這項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需要嚴格加以規(guī)范。
1.再審檢察建議應當以人民檢-察-院的名義采用書面文書形式。再審檢察建議是以人民檢-察-院的名義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因為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的一項職權,而不是人民檢-察-院內部某個檢察人員或某職能部門的職權。是否提出檢察建議必須由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集體討論后決定。再審檢察建議采用書面形式便于人民法院采納、存卷、備查、總結,也便于上級人民檢-察-院檢查和指導。
2.再審檢察建議文書的格式要規(guī)范。目前,人民檢-察-院再審檢察建議的格式尚無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根據多年來的實踐,再審檢察建議的格式應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具體的格式可參照抗訴書的樣式。
3.層層把關制度。按照辦案程序先由承辦人草擬案件審查終結報告,闡述需要向法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的理由,然后提交職能科(處)集體討論,再提請檢察長審批。對于情況復雜、涉及面廣的再審檢察建議,還需要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適用檢察建議或通過抗訴程序解決。
4.專門送達制度。再審檢察建議書一旦形成后,需要連同有關證據材料及時送達給被建議的同級人民法院,認真履行回執(zhí)手續(xù),以便日后有據可查,并利于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審查處理。
5.反饋采納制度。人民檢-察-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后,應就同級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回訪。對同級人民法院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要認真聽取并予以落實。
6.歸檔保存制度。再審檢察建議除案卷中必備,送達同級人民法院外,還應送本院檔案室備案。這樣既便于保管,也便于今后檢察工作的檢查、總結交流以及檢察調研。
實施中需注意的三個問題
人民檢-察-院實施再審檢察建議的最終目的是更好地履行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監(jiān)督,為確保再審檢察建議的實施效果,人民檢-察-院在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再審檢察建議不同于抗訴,抗訴必然引起再審,而再審檢察建議屬于建議的性質,案件是否再審,取決于人民法院是否采納再審建議。人民檢-察-院為發(fā)揮再審檢察建議的最大效力,應當積極協調好與人民法院的關系,創(chuàng)造良好的執(zhí)法環(huán)境。通過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司法的公正。
2.嚴格把握再審檢察建議的質量。質量是案件的生命線,再審檢察建議要提出充分的再審理由,嚴格運用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做到證據分析透徹、法理闡述深入、邏輯論證嚴密。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要力爭發(fā)一件成功一件,切實提高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
3.與抗訴相結合。民行抗訴是法律規(guī)定最明確,也是最有權威的監(jiān)督手段。自從人民檢-察-院開展民行檢察工作以來,人民法院習慣于民行抗訴這一監(jiān)督方式,對于再審檢察建議這種新型的監(jiān)督方式,可能會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在此情況下,人民檢-察-院一方面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爭取對再審檢察建議的理解、支持、配合;另一方面,遇到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置之不理的情況,凡符合抗訴條件的,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以充分發(fā)揮再審檢察建議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規(guī)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九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孔繁菊,女,漢族,1959年8月28日出生,戶籍地上海市閔行區(qū)七莘路2299弄131號502室,電話:13774342058。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上海青竹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qū)光華路2118號3幢152室,法人施瑞華,公司經理。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雷柏特(上海)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qū)華漕鎮(zhèn)楊家巷村3668弄1號。法人林枚香,公司總經理。
申請人孔繁菊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xx年9月13日作出的(20xx)滬高民二(商)申字第242號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提出申請檢察建議。
注:以下證據編號是按一審判決書上的排列。
2,屏風玻璃證據1《訂貨單》上是否表明了0.8鋼化?
3,證據4圖紙類,有青竹子自畫的錯誤圖紙嗎?
4,如果按證據1單上青竹子提出的要求去定做不銹鋼物品,通不過驗收其有責任嗎?
5,詳細事實在3/16及4/16兩份超支原因證據3的函件上。
事實與理由:青竹子公司稱,其只是介紹我生意的。
而其是成人又是法人是有法制概念,應明確當日其在合同《定貨單》上簽名的法律關系責任。但在本案中:其即自作主張敷衍提供我錯誤的圖紙造成了我損失(證4),又提出不符實際的要求等誤導我(證1,3),連價格懸殊的屏玻樣品也是簽訂后其才提供給我(證1,3、新證1)等一系列其錯誤的行為造成了我損失,定作中又多次改變方案要求(新證3),其還在安裝現場不負責任的盲目定錯裝屏風的位置,卻又拒絕聯系有關人士到現場糾正錯誤(新證2)等一系列由其經手的過錯(證1,3,4、新證1,2,3)事實。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之定義:居間人是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此媒介服務的。且其也無依據委托代理關系而系代理人。
因此一審、二審我始終否認其是單純的介紹人,因其的行為已超越了居間人法定的義務權限,而替作份外的并且是已構成定作人要件的義務,根源是一系列過錯的行為。而且其在諦結合同時還故意隱瞞上海雷柏特與南通雷柏特(前名:巴爾桑波)公司是同一位法人但非同一家公司之重要事實(證1),故當時在上海雷柏特公司簽訂合同時,我不知道林總在此《定貨單》上的簽名是代表另一家公司的。而且在此《定貨單》上其也未記載巴爾桑波及此公司的聯系方式(證1),全程都是其聯系操作的,直到一審法院去年11月26日的開庭審理后,我才知此真相(有庭審筆錄)。由此還導致了我受蒙因素而被駁回起訴。這理應是青竹子依法承擔的責任。并且定作中因存在諸多問題需聯系林總,但其提供我林總的電話號碼卻是假的(證3),致使我聯系不上又受影響。
我申請再審時其又稱:我提供的新證據2上簽字的見證人及新證據3上證言的人,都是與我有利害關系的人其不認可,及其它非事實理由,要求高院駁回了我再審申請。
在此,我依法提出檢察建議申請,請求檢察院依法查清事實,以維護我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民行處。
申請人:
xx年x月x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院印)。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一
如果我們有好的建議可以向領導提出來,檢察建議書應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檢察建議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部門駐所檢察《檢察建議書》法律文書現場撰寫比賽在孝感市檢-察-院17樓會議室舉行。
孝感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余祖光出席比賽活動,活動由該市檢-察-院監(jiān)所檢察處處長張勇主持。
在規(guī)定的一小時比賽時間里,來自全市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部門的8名參賽選手,根據比賽給定的案例,從發(fā)往單位、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問題的起因、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的內容以及要求事項等五個方面,時而冥思苦想,時而奮筆疾書,按照比賽關于文書行文規(guī)范、觀點鮮明、邏輯嚴密、分析透徹的要求,較圓滿地完成了比賽要求的法律文書撰寫任務。
比賽結束后,孝感市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將組成“優(yōu)秀法律文書評審小組”對此次比賽作品進行打分、評析,最后確定優(yōu)秀法律文書作品予以表彰。
據介紹,全市監(jiān)所檢察部門組織開展駐所檢察優(yōu)秀"三書"(《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駐所檢察日志》)評選活動,目的在于落實盛市檢-察-院關于切實加強隊伍能力素質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全市駐所檢察干警的法律文書寫作質量。
此評選活動自5月15日開展至今,已持續(xù)兩月。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部門駐所檢察《檢察建議書》法律文書現場撰寫比賽在孝感市檢-察-院17樓會議室舉行。
孝感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余祖光出席比賽活動,活動由該市檢-察-院監(jiān)所檢察處處長張勇主持。
在規(guī)定的一小時比賽時間里,來自全市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部門的8名參賽選手,根據比賽給定的案例,從發(fā)往單位、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問題的.起因、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的內容以及要求事項等五個方面,時而冥思苦想,時而奮筆疾書,按照比賽關于文書行文規(guī)范、觀點鮮明、邏輯嚴密、分析透徹的要求,較圓滿地完成了比賽要求的法律文書撰寫任務。
比賽結束后,孝感市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將組成“優(yōu)秀法律文書評審小組”對此次比賽作品進行打分、評析,最后確定優(yōu)秀法律文書作品予以表彰。
據介紹,全市監(jiān)所檢察部門組織開展駐所檢察優(yōu)秀"三書"(《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駐所檢察日志》)評選活動,目的在于落實盛市檢-察-院關于切實加強隊伍能力素質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全市駐所檢察干警的法律文書寫作質量。
此評選活動自5月15日開展至今,已持續(xù)兩月。
天津市津北區(qū)人民檢-察-院:
貴單位于2008年9月23日給我單位下發(fā)的(津)北檢2008第4號檢察建議書(檢察建議書都有文書號,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單位領導做了認真研究和批復,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和我單位現存實際情況,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強了管理……
2、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
3、做了深刻認識…………(此1、2、3只是舉例,具體內容具體寫)
現依照法律規(guī)定,在法定期限內復函貴單位,請接收研究。
某某單位
日期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辦理原xx市交通局xx運管站站長吳xx賄賂案件中,經偵查證實:吳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運管站工作期間,利用檢查貨車超限運輸和營運車輛違章行為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錢物,為他人提供幫助。
該案件反映出你單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產生職務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現在:
1、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權力行駛過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
對執(zhí)法人員的執(zhí)法行為缺乏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手中權力無人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對車輛違章行為處罰存在隨意性,扣車、放車一人說了算,導致某些執(zhí)法人員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對于一些中層領導和重點崗位監(jiān)督不到位,督查機制不夠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夠到位。
在辦案中我們發(fā)現,你單位部分執(zhí)法人員甚至是中層領導干部忽視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規(guī)學習,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個人欲望膨脹,滋生貪圖享受的消極思想,經受不住誘惑,利用手中的執(zhí)法權進行權錢交易,觸犯法律。
本院為預防犯罪,維護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第四條規(guī)定之精神,特向你單位提出以下建議:
1、進一步完善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拓寬和暢通監(jiān)督的渠道,增強執(zhí)法工作透明度。
對執(zhí)法人員的執(zhí)法行為加強監(jiān)督與約束,規(guī)范執(zhí)法程序,如對違章車輛的處罰和處理程序要嚴格規(guī)范,加強執(zhí)法人員之間的相互監(jiān)督,加強群眾監(jiān)督。
完善內部糾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等方法,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促進規(guī)范執(zhí)法,防止滋生腐化行為。
2、加強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結合犯罪案例,對單位人員進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認真開展深刻的自查自糾活動并形成制度。
對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學習,提高對職務犯罪危害性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高尚情操,培養(yǎng)正確的權力觀念,重點對下屬部門、運管站主要負責人、重點崗位有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構筑一道反腐防線。
以上建議,請慎重研究落實,并加強同我院聯系。
望將落實情況于2個月內反饋我院。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二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
文檔為doc格式。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三
一、發(fā)往單位。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院印)。
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檢察簡報。
試論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
檢察院科長的述職報告。
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檢察實務個人簡歷表格。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四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辦理原xx市交通局xx運管站站長吳xx賄案件中,經偵查證實:吳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運管站工作期間,利用檢查貨車超限運輸和營運車輛違章行為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錢物,為他人提供幫助。
該案件反映出你單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產生職務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現在:
1、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權力行駛過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
對執(zhí)法人員的執(zhí)法行為缺乏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手中權力無人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對車輛違章行為處罰存在隨意性,扣車、放車一人說了算,導致某些執(zhí)法人員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對于一些中層領導和重點崗位監(jiān)督不到位,督查機制不夠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夠到位。
在辦案中我們發(fā)現,你單位部分執(zhí)法人員甚至是中層領導干部忽視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規(guī)學習,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個人欲望膨脹,滋生貪圖享受的消極思想,經受不住誘惑,利用手中的執(zhí)法權進行權錢交易,觸犯法律。
本院為預防犯罪,維護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第四條規(guī)定之精神,特向你單位提出以下建議:
1、進一步完善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拓寬和暢通監(jiān)督的渠道,增強執(zhí)法工作透明度。
對執(zhí)法人員的執(zhí)法行為加強監(jiān)督與約束,規(guī)范執(zhí)法程序,如對違章車輛的處罰和處理程序要嚴格規(guī)范,加強執(zhí)法人員之間的'相互監(jiān)督,加強群眾監(jiān)督。
完善內部糾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等方法,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促進規(guī)范執(zhí)法,防止滋生腐化行為。
2、加強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結合犯罪案例,對單位人員進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認真開展深刻的自查自糾活動并形成制度。
對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學習,提高對職務犯罪危害性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高尚情操,培養(yǎng)正確的權力觀念,重點對下屬部門、運管站主要負責人、重點崗位有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構筑一道反腐防線。
以上建議,請慎重研究落實,并加強同我院聯系。
望將落實情況于2個月內反饋我院。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增強單位
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qū)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等電力法律法規(guī)。
通過學習,轄區(qū)內農戶對電力
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并懸掛警示牌。
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 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
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qū)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yè)務水平。
嚴格管理,禁止片區(qū)管電人員安排無電
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
對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
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
在檢查機關的監(jiān)督、
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fā)生。
xxxxx供電所
一、發(fā)往單位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
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
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
可包括:
1. 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 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年 月 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五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
建議書。
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六
(行政賠償用)。
xxx(主送單位名稱):
本院賠償委員會在審理……(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一案中,發(fā)現……(寫明發(fā)現有關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
為此,特建議:
……(寫明建議的主要事項)。
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抄送:xxxx(抄送單位名稱)。
檢察院科長的述職報告。
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刑事申訴狀檢察院范文。
2015檢察院申訴狀范文。
再審檢察建議書(匯總17篇)篇十七
一本文書為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對有關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為建章立制,加強管理,以及認為應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的,向有關單位正式提出檢察建議時使用。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對符合《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guī)則》中提出檢察建議條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書針對人民法院的具體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檢察建議,其具體內容參照民事抗訴書、行政抗訴書的寫法,并在要求事項中明確寫明:建議人民法院再審。
二、本文書號“檢建[]號”由提出建議的具體部門分別編號,如監(jiān)所部門提出檢察建議,應填為“檢監(jiān)建[]號”;民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填為“檢民行建[]號”。
三、本文書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達受文單位,一份送達受文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一份送本院預防部門。民行部門提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可不送預防部門。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的通知。
2010年7月30日高檢發(fā)研字[2010]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充分發(fā)揮指導性案例的.作用,規(guī)范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檢察機關建立案例指導制度應當立足于檢察實踐,通過選編檢察機關辦理的在認定事實、證據采信、適用法律和規(guī)范裁量權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為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提供指導和參考,促進法律的統(tǒng)一公正實施。
第三條指導性案例是指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過程中辦理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主要包括:
(一)職務犯罪立案與不立案案件;
(二)批準(決定)逮捕與不批準(決定)逮捕、起訴與不起訴案件;
(三)刑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
(四)國家賠償案件;
(五)涉檢申訴案件;
(六)其他新型、疑難和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
第四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負責指導性案例的審查、編選和發(fā)布等工作。
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領導、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和有關法學專家組成。
第五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統(tǒng)一受理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報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查決定等工作。
第六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業(yè)務部門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認為符合指導性案例條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選送。
省級人民檢察院對本院辦結的以及下級人民檢察院選送的案件進行審查,認為可以作為指導性案例的,經審查后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選送。
第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征集有關案例。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認為符合指導性案例條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推薦。
第八條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現行法律規(guī)定中比較原則、不夠明確具體的案件;
2.可能多發(fā)的新類型案件或者容易發(fā)生執(zhí)法偏差的案件;
3.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
4.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指導意義的其他案件。
(三)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政策掌握或者法律監(jiān)督實踐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適用法律正確,對法律的解釋合乎法律的原則和精神;處理結果恰當、社會效果良好。
第九條選送和征集的案例,有若單位或者部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案例選送表》,簡要說明選送理由和依據;
(二)按照本規(guī)定體例要求撰寫的案例材料;
(三)有關法律文書。
上述材料以紙質和電子介質兩種形式一并報送。
第十條撰寫案例材料的體例包括標題(主標題和副標題)、要旨、基本案情,主要爭議問題、處理理由五個部分,并符合下列制作要求:
(一)標題,主標題為案件棱心內容的提煉,副標題為案件當事人和案由;
(二)要旨,簡要概述案件具有指導意義的要點提示;
(四)主要爭議問題,全面介紹案件的爭議焦點或者分歧意見;
(五)處理理由,在對案件進行分析評議的基礎上,充分闡明集件的指導價值。
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對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進行初步審查后,分送有關業(yè)務部門,由其提出審查意見。
有關業(yè)務部門審查同意作為指導性案例的,應當準備相關材料,送交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由其報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議。必要時,召開專家論證會論證。
第十二條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應當提前將提交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討論的案例材料分送各位委員,并在開會時對案例作簡要說明。
第十三條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查指導性案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案例進行集體討論。
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認為應當作為指導性案例的,提請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
第十四條檢察機關指導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開發(fā)布,作為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工作的一種形式。
總結經驗、教訓的案例以及不宜公開發(fā)布的案例,可以在檢察機關內部發(fā)布。
第十五條指導性案例發(fā)布后,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可阱參照執(zhí)行。
第十六條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認為不應當適用指導性案例的,應當書面提出意見,報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第十七條公開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通過以下渠道供各級人民檢察院和社會各界查詢: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
(二)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匯編;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開展案例指導工作中,應當加強與有關機關的溝通。必要時,可以征求有關機關的意見或者與有關機關共同發(fā)布指導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