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落實需要全體員工的理解和參與,共同維護好組織的秩序和穩定。以下是小編為您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規章制度。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保證政府采購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適用本辦法。
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履行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外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入本區域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時,必須向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三條市及各市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集中采購業務,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要適應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需要,培育壯大各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建設務實、創新、敬業、高效的政府采購隊伍。
第五條凡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具有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的資格,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認定的業務范圍、資格內代理政府采購事宜。
第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從業人員、設施裝備等。
第八條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經批準分立、合并或注銷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報告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第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獨立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二)依據有關規定確認供應商資格;
(三)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以下義務: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對相關的資料、信息、商業秘密等負有保密責任;
(四)受理并答復潛在供應商的質疑;
(五)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
(六)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并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委托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代理政府采購事宜必須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批復的政府采購計劃和批復意見為依據。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開標、評標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作為電子檔案保存。
第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受理政府采購質疑,并作出答復。
第十七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切實提高采購隊伍的執業水平和業務技能。
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培訓以脫產培訓為主,非脫產培訓作為補充。
脫產培訓可以采取專題講座、研討班、培訓班等形式,培訓時間、內容和方式根據所承擔的業務工作需要確定;可以委托有關正規培訓機構進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自行組織培訓。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積極組織參加政府采購培訓,配合做好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非脫產培訓。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培訓應當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十條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依法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考核內容
(一)機構制度情況。包括內部機構的設置,規章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等。
(二)設施裝備情況。包括固定的營業場所及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所需的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員素質情況。包括基本素質、專業技能和業務考試,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和服務水平;創新、敬業和務實精神等。
(四)工作質量情況。包括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的執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的制作質量;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范圍內容時效;開標評標現場的管理;采購合同的制定和簽訂;中介服務費的收取和保證金的管理;采購文件的歸檔保存;報表數據的報送;質疑的答復;政府采購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業務培訓情況。包括從業人員參加培訓的次數、人數、考試成績和內部培訓等。
(六)職業道德情況。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堅持原則、依法執業、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等。
第二十二條考核方法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對能夠量化的內容進行定量考核,對不能量化的內容進行定性綜合考評。
(二)定期與隨機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隨機方式進行考核。
(三)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可對一次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專項考核,也可對一段時期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條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應當組織考核小組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成員可以邀請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邀請采購人和供應商參加。
(二)組織考核前應當制定考核計劃和考核方案,并在實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考核小組可以向采購人、供應商征求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意見,并作為考核參考依據。
(四)考核結束后應當形成書面考核意見,威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綜合考核小組、采購人和供應商的意見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應當書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并在“威海政府采購網”公告。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五)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二十七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報請上級財政部門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購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
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每天的衛生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每天早上八點半到九點之間,開窗通風?20?分鐘。下午學生上學后開窗?2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新鮮暢通。(空氣清新)
2?、每天打掃地面和擦拭桌面、各角落衛生。確保桌面無塵,地下無贓物。(桌面無灰塵,地面無雜物)
3?、兒童每天的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時刻保持衛生干凈。(餐具要干凈)
4?、感冒流行期間采用各種有效措施(醋)預防感冒。
5?、老師及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等病癥要及時報告,做好預防隔離,以防止傳染。
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員要負責以下事項:
1?、確保每天檢查各項電源,煤氣是否關好是否漏氣漏電。確保不會對兒童造成任何危險。
2?、確保每天離開時關好門窗。
3?、檢查室內物品擺放,確保室內物品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4?、室外活動要安排有序,老師做到時刻警覺,避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
每天老師接送孩子時的安全管理規定:
保證孩子在接送中的安全是本中心最重要的責任。接送的老師在整個接送過程當中要確保注意力時刻要在孩子身上,組織學生排隊、有秩序的走路。時刻銘記?“?安全第一?”?的觀念。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學生校外托管服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校外托管中心,是指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受中小學學生的監護人?委托,在課余時間代替監護人照顧中小學學生,為監護人提供日托、午托、晚托中小學學生服務,并為托管中小學學生提供就餐以及休息和活動場所的非營利性服務機構。
第四條 校外托管中心按照各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和鎮區屬地日常管理原則進行管理。
市教育局是校外托管中心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校外托管中心有關管理政策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對校外托管中心的業務指導及督導評估;各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受市教育局委托,協助市教育局對轄區內校外托管中心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市民政局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校外托管中心的成立、變更和注銷登記,以及對校外托管中心實施年度檢查,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相關管理規定對校外托管中心進行監督管理。
市衛生局負責依法協助和監管校外托管中心制定、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對校外托管中心落實防控傳染病措施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校外托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校外托管中心的餐飲服務進行業務指導、驗收和監督管理(此項職能在正式移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前,暫由市衛生局負責)。
市公安消防局負責指導和協助市教育局制定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校外托管中心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市建設局負責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市物價局?負責對校外托管中心的收費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對從事校外托管中心學生接送活動的車輛及駕駛員按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市交通局負責對從事校外托管中心學生接送活動的具有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資質的運輸企業、車輛和駕駛員按有關道路運輸行業管理規范進行管理。
各鎮政府、區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范圍內校外托管中心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 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教育局牽頭定期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并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校外托管中心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第二章 審批和登記
第六條 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力量(以下統稱“舉辦者”)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開辦校外托管中心,但在校教職員工除外。
第七條 在校外托管服務需求較集中的社區,鼓勵社區居民委員會利用社區資源,申請開辦校外托管中心,滿足社區居民托管中小學學生的需要。
第八條 校外托管中心必須遠離污染區和危險源?,禁止在廠房、地下(半地下)室、倉庫、違法建筑內設置校外托管中心。
校外托管中心應設在符合房屋結構安全標準的三層以下的建筑物內,建筑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容納托管學生人數按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核定。
第九條 開辦校外托管中心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必要的組織機構、規范的機構名稱和完善的機構章程;
(二)有符合消防、建筑安全要求的服務場所;
(三)設置符合衛生標準的用餐室、活動室、寢室、廚房(非自行配餐的除外)、廁所;
(四)有與開辦規模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及配套辦公設施;
(五)開辦資金3萬元以上;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校外托管中心的具體開辦條件由市教育局會同市衛生局、公安消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舉辦者申請開辦校外托管中心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籌辦申請表》;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核準文件;
(三)開辦資金來源、驗資證明文件;
(五)開辦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房間設置規劃;
(六)《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開辦申請表》;
(八)消防查驗備案文件;
(九)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十)工作人員健康證?。
第十一條 校外托管中心審批程序:
(七)市教育局應當自收到再次勘驗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驗。符合開辦條件的,核發批準文件;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書面告知舉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校外托管中心舉辦者應在取得市教育局批準文件后30個工作日內,憑批準文件到市民政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方可開業。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十三條 校外托管中心的服務對象為在讀中山市小學、初中的學生。服務時間由校外托管中心自行設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服務內容為日托、午托、晚托中小學學生及向其提供就餐和相應的休息、活動場所,但不得開展教育培訓活動。
第十四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配備主管1名,其他工作人員與學生至少按1:30的比例配備。校外托管中心可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配備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加強托管場所的衛生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與學生監護人簽定托管服務協議書,明確托管期限時間、收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托管服務協議書應當歸檔管理,以備各相關部門查閱。托管服務協議書示范文本由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十八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履行如下安全保障義務:
(一)安排專人接送學生,保障學生在學校、校外托管中心和住所之間的在途安全;
(二)未接到學生的,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所在學校并積極查找;
(三)學生在托管時間內始終有工作人員看管;
(四)出現突發事故時,應立即保護、救助學生,并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所在學校,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履行以下衛生管理義務:
(一)保證托管環境、生活用品的衛生,嚴防傳染病;
(二)保證食品安全衛生,嚴防食物中毒?;
(三)就餐環境、餐具等設施應符合衛生要求,實行分餐制;
(五)建立食品留樣制度,配備食品留樣的專用容器和設施;
(六)不得制售冷葷涼菜?及其它容易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托管中心,應當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購臺賬?記錄并保留1年,不得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材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托管中心,應當與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企業簽定配餐協議,為學生提供安全的餐飲。
第二十條 校外托管中心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或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教育部門報告,并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其所在學校。
第二十一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預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護托管學生人身不受傷害。
第二十二條 校外托管中心使用接送車的,必須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師生接送車輛管理的通知》(中教〔20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2015年全市校車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2015〕30號)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校外托管中心制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報市物價局備案后方可收費,并在服務場所顯眼位置上公示。校外托管中心必須按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單列餐飲費用,做到專款專用,且應當制定退費制度并告知學生監護人。
第二十四條 校外托管中心按照章程規定開展托管服務活動,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五條 校外托管中心應當對托管學生登記造冊,并將托管學生名冊?及對應的接送人員等資料報學生就讀的學校及所在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備案。
第二十六條 鼓勵校外托管中心通過商業保險的渠道,保障托管服務的正常運作。
第二十七條 校外托管中心停辦的,應當提前20個工作日書面告知托管學生監護人,未完成服務的,按剩余服務天數退還已收的托管費,并把相關情況上報所在地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
第四章 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 校外托管中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經市教育局審查同意:
(一)名稱或開辦場所變更的;
(二)舉辦者或開辦資金變更的;
(三)機構負責人變更的;
(四)托管學生數量突破原核定限額或服務范圍變更的;
(五)章程修改的。
變更舉辦者的,須由原舉辦者提出,并進行財務審計。
變更機構負責人的,須由校外托管中心提出,并進行財務審計。
變更開辦場所、托管學生數量突破原核定限額的,須由校外托管中心提出,并需按開辦條件對新開辦場所進行勘驗。
變更上述事項使衛生或消防安全等現狀發生改變的,還應當按規定取得相應的變更許可或核準。
第二十九條 市教育局應當自受理校外托管中心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變更的,發給批準變更文件;不同意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校外托管中心應在市教育局批準變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市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校外托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并經市教育局同意的;
(二)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提供托管服務的;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條 校外托管中心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托管學生,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還托管學生預交的費用;
(二)應發工作人員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第三十二條 校外托管中心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注銷登記的,應在市教育局和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完成清算工作,由市教育局收回開辦批準文件,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收回登記證書和印章。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市教育局應建立校外托管服務的協調管理機制和管理部門間的聯動機制,建立管理信息的通報機制。
第三十四條 校外托管中心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校外托管中心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市教育局初審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檢查。
市教育局應建立對校外托管中心定期檢查制度,檢查結果作為校外托管中心年度檢查的初審依據。
第三十五條 市教育局、民政局等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大力度查處無證校外托管中心,消除安全隱患。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無證校外托管中心予以舉報。
第三十六條 市物價局應加強校外托管中心收費的監管,及時調處有關托管收費問題的投訴。
第三十七條 各鎮政府、區辦事處應加強與市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轄區內校外托管中心的監管工作,對校外托管中心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市有關部門,并配合予以查處。
社區居委會應當將校外托管中心納入社區群防群治安全管理,協助市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外托管中心監督管理,發現無證經營或其它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上報市有關部門。
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當在每學期的第一個月,統計本校學生在校外托管中心的托管情況,報送所在地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發現安全隱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學生成長問題的,應及時報告所在地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或市教育局。
第三十九條 校外托管中心必須在經營場所的顯眼位置懸掛開辦批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實行亮證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校外托管中心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予以限期整改處理:
(一)招收在讀中山市小學、初中學生以外人員的`;
(二)超過核定托管學生人數的;
(三)開展教育培訓的;
(四)未按本辦法配備工作人員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五、十七、十八條規定的;
(六)定期檢查不合格的。
第四十一條 校外托管中心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教育局撤銷開辦批準文件:
(一)服務場所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標準,對學生身體健康或生命安全構成影響的;
(二)管理混亂,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四十二條 校外托管中心未經登記擅自開辦的,或者被撤銷登記后仍繼續開辦的,由市民政局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
校外托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民政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
(四)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
(五)設立分支機構的;
(六)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八)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前款規定的行為有違法服務收入或者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可以并處違法服務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校外托管中心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市衛生局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處。
第四十四條 校外托管中心未按本辦法規定將收費項目及標準報市物價局備案并公示的,由市物價局依法予以查處。
第四十五條 校外托管中心違反食品安全或消防管理規定,被撤銷相關許可證或查驗文件的,市教育局應當撤銷其開辦批準文件,市民政局應當依法撤銷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四十六條 申請校外托管中心開辦或登記時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的,市教育局應當撤銷其開辦批準文件,市民政局應當依法撤銷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四十七條 各有關職能部門和鎮政府、區辦事處的有關人員在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中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未依照本辦法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三
為了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特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xx物業公司所管轄區內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空置房鑰匙的管理。
3.1客服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檔案資料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物業管理中心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委托要求或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物業管理中心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檔案資料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4業主在特定情況下的鑰匙管理
4.4.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要求填寫相關項目。
4.4.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管理中心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5托管鑰匙的管理
4.5.1物業管理中心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物業管理中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數量、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5.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5.3客服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5.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征求業主同意后,要求損壞或丟失方重新換鎖,保證房屋安全。并將處理結果記錄在《業主留鑰匙登記表》上形成備忘錄,入業主檔案袋中。
4.6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客服中心歸檔、保存。
《業主留鑰匙登記表》
《鑰匙借用登記表》
《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四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本公司名義對外從事訴訟、非訴訟、簽訂合同等法律事務,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委托代理手續。
第三條法定代表人授權以《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形式委托他人代為行使某種法律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親筆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五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行使職權。
董事長可根據需要,授權委托他人作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長授權委托的職權。委托書一般一年辦理一次,根據具體情況,董事長可對委托內容和權限進行調整。
第六條受托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無經濟違規行為,無重大劣跡,能夠勝任授權范圍內的工作。
第七條對同一事項不能重復委托。
第八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使用范圍為公司內外部的法律行為。
第九條授權委托事項實行分級管理,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授權委托管理,報集團政策法律室備案。
第十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依據業務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發。
第十一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內容:被授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單位、職務、授權事項及范圍、有效期限、其他特別事項等。
第十二條公司各部門依據業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辦理授權代理事項:
3、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審批;
4、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同意的申請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門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手續。
第十三條法律工作部門在授權委托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1、法律工作部門須在接到被授權人提交的申請表后,一日內出具法律意見書;
3、對統一辦理的授權委托書登記備案;
4、協助財務、審計、紀委等相關部門對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項進行不定期審核;
5、保守授權委托事項秘密。
第十四條受托人應在法定代表人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力,需變更授權范圍的,由法定代表人做出變更授權委托書,原授權委托書由法律工作部門收回作廢。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業務的實際需要,嚴格控制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限,該期限必須在受托人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內。
受托人員依所委托事項的范圍、權限完成相關事宜,不得假借授權謀求私利,損害公司利益;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營與其受托事項相同或相近的業務。
第十六條受托人可在有效期滿前15天提出繼續代理授權的申請,法定授權人根據需要和被授權人的申請在有效期滿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可延長有效期。
第十七條受托人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有關各方,并重新辦理授權委托書,做好銷售、回款等的銜接工作,保證銷售、回款的安全性、及時性。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授權委托書原件由受托人持有,合同管理部門及受托人所在部門分別備案,一式三份。
第十九條受托人的授權委托書丟失的,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報告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及時補辦,并及時通知相關方,避免出現差錯。
第二十條受托人要提前終止所代理的授權工作,應提前15天向授權人提出書面報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終止工作。
第二十一條授權委托書中明確規定受托事項可由受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向第三人進行轉委托的,受托人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經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負責。
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第二十二條對未授權轉委托的事項,受托人不允許轉委托代理。但是受托人有正當理由并有證據證明轉委托代理是在某種特殊原因和特殊條件下,為了切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才將一部分或全部代理權委托他人代理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三條受托人轉委托的,應與第三人簽訂轉委托協議,交公司法律工作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授權代理通常采用一般代理,需進行特別代理的,須在委托書中明確特別代理權限及事項。
第二十五條委托代理權限終結,受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授權委托書交回公司政策法律室。
第二十六條法律工作部門協助紀委、財務部、審計部應不定期對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項進行核查,發現有損害企業利益的情況,應做出及時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對于受托人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授權范圍,以及委托期限終止后,仍以委托人名義行使委托權利的行為,以及被授權人不履行委托義務或者履行委托事項不符合約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成當事人及時改正、挽回影響,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甚至除名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行為。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實施前辦理的授權委托行為繼續有效。未辦理授權委托書的應該補辦。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公司政策法律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五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我們的客戶,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精良、結構合理的教師團隊,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和改進輔導托管中心培訓工作,全面提高教學及培訓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輔導中心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扎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本輔導托管中心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批改作業,輔導、學業成績考核與評定四個基本環節。對教師在幾個重要環節中的基本要求是:
1、輔導:以前節課中檢測出的漏洞為基礎,換角度為學生講解,努力讓學生消化每個知識點。任課教師要負起對學生進行課外輔導和答疑的責任,要做到滿腔熱忱,認真負責;承認差別,區別對待;形式多樣,注重實效;耐心啟發,積極引導。特別要加強對后進生的輔導。輔導后應寫輔導記錄。
2、考核:
(1)教師要加強對學生平時學習情況的了解,要舉行出題、押題、模擬等考試活動。
(2)考試命題應從大綱要求和教材內容出發,著重檢查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及應用基礎知識去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教師必須熟練掌握幾個基本環節:
(1)熟悉教學大綱和教材,掌握好教學內容。
(2)明確教學目的要求和重點難點。
(3)全面了解學生選擇正確的教學方法。
(4)編寫輔導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六、教師應熱愛青少年校外教育事業,以培養“四有”新人為已任,具有一定的業務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對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七、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科研、創作活動,認真制訂和實施教學計劃,做好教學工作小結,不斷總結經驗,學習、實踐新的教研成果,保證培訓出成果,教學上臺階。
八、教師應以身作則、為人師表,體現良好的師德和教育風范,努力做到教學育人、思想育人、行為育人。積極主動的了解學生學校有關事宜,并向輔導中心報告。
九、遵守國家法紀法規,遵守本輔導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嚴于律己,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做到關心集體、團結互助。自覺維護輔導中心的社會聲譽。
十、教師非特殊原因,不能請假。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六
1、教師須按時上中心,自覺負責教室衛生、學生考勤工作;認真履行并服從學校各項教學安排(包括課時的調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私人事務,不談論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專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時間內,教師不得外出(外出宣傳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時間外出應做好外出說明(外出時間和返校時間);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離開學校應說明原因,私自離開學校當曠工、早退處理;請事假或調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則以曠工計算。
1、每月滿勤,獎勵30元。
2、大中心課課時按超中心級基本人數每課時每人2元獎勵。
4、曠工一次以課時工資的三倍來罰款。
1、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2、自覺保持教室衛生,不準隨地吐痰;課后請將自己的廢棄物放到指定的地點;不準在門窗、桌椅、墻壁上隨意涂寫。
3、自覺服從老師管理,如有建議和意見可在下課后反映。
4、請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貴重的東西最好不要帶到輔導中心,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5、愛護輔導中心財物,不損壞桌椅;否則,照價賠償。
6、下課后禁止下樓,禁止追逐打鬧,做有意義的游戲。學生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
感謝家長長期對星達特輔導中心的支持和信賴,為了讓孩子更快樂的生活、更好的學習,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1、記準時間安排,按時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請提前說明。
2、正常開課期間,不能按時到輔導中心上課者輔導費概不退還。敬請諒解!
3、授課期間,如孩子對授課方式不適應,請及時與老師反映,以達到最佳教學效果。
4、為了完成教學目標,如有課下作業請家長督促完成。
5、學生在輔導中心期間,如同學間發生矛盾,請家長及時與老師溝通,不要擅自解決。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七
1、熱愛本職工作,尊重托管學生,有愛心、耐心、責任心。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
6、愛護公物,保護設施。
7、做好計劃,認真備課,講解仔細,抓好學生品德教育和良好習慣的養成。
8、做好與家長、同事、學生的溝通工作。
1、人員:所有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要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長指甲。
2、場所:開窗通風,工作完打掃衛生,不留死角及衛生小尾巴。
3、采購:“四不買”不新鮮的不買,不衛生的不買,不放心的不買,不應季的不買。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營養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質期的材料不加工,廚房衛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儲藏:生鮮肉類及時冷凍,易變質蔬菜及時冷藏。儲存科學分類,擺放整齊,通風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儲場所每天清潔,每周清理,內外無垢。
6、用餐后及時清理,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7、營養:加強伙食管理,豐富食譜,營養搭配。每周開出菜單,花樣翻新,每周保證餐餐不重樣,每天配備適時水果。
1、準時:接送人員必須在放學前30分鐘內攜帶托管學生聯系表在校門口指定地點等候學生。
2、準確:接送人員必須認真清點人數并做好記錄,發現缺席應及時與家長或學校確認情況。
3、安全:每次兩名接送人員,確保途中安全。專車接送人員必須嚴格要求學生乘車方式往返,不得讓學生擅自出走。接時監督學生悉數進入托管中心,送時督促學生全部進校門。
4、可靠:不得隨意更換接送人員,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學生,以防不法人員冒充本中心人員接走學生。
1、秩序:引導學生就餐前洗手、排隊、保持安靜,領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靜,不交頭接耳,不隨意下位走動,又需要舉手示意老師,輕放餐具。
2、節約:不浪費糧食,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隨意倒掉飯菜、湯、水果。沒吃飽的可以再打飯,保證學生吃飽吃好。
3、衛生:引導學生講究衛生,保持飯桌、地面清潔,不隨意亂丟剩菜、剩飯、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室內食用對身體有害的三無食品,飯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1、游戲:聽從老師指揮,不大聲喧嘩、嬉戲,不追逐打鬧。
2、準備:睡前上廁所,進入休息室到起床時間內,不允許以各種借口隨意走動或離開休息室影響其他同學。
3、進入:把鞋子擺放整齊,按順序進入宿舍,每人固定一個鋪位,不得隨意更換鋪位。
4、午休:午休中必須有老師看護督促,進入宿舍閉上雙眼躺臥,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無關的事,如:做作業、畫畫、聊天、看書、打電話、發短信、玩游戲等。
5、起床:到規定時間。老師要準時喚醒學生,并教學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單疊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靜的離開宿舍。
1、每天早上開窗通風30分鐘,下午午休后開窗30分鐘,確保室內空氣清新。
2、安排值日人員每天打掃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凈。
4、感冒流行期間采用通風、日照、醋蒸等各種有效預防措施預防感冒。
5、工作人員要保證自身身體健康,如發生感冒及時報告,休假回避,防止傳染。
6、大、小便后及時沖洗廁所。
1、每天下班前檢查各項電源、天然氣是否關閉。
2、每天離開前及時關閉門窗。
3、檢查室內物品擺放不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4、室外活動安排有序,老師時刻保持警覺,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
1、學生進入本中心后,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2、不得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亂砸物品、拋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欄;禁止學生在室內踢毽子、踢球、跳繩、捉迷藏、做危險游戲等。
3、禁止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玩具、鞭炮、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中心。
4、禁止學生私自動用托管中心內的電器開關。
5、愛護公物,不得亂涂亂畫,損壞桌椅。
1、禮貌待人,主動向老師、同學問好,按次數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潔衛生,離開前清理干凈座位,座椅歸位+5。
3、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課,不隨意下位、進出教室+5。
4、保持安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事先舉手得到允許再去做+5。
5、及時完成作業,書寫工整,準確率高,背誦熟練,最高+10。
6、表現好進步大或成績提高的,最高+10。
7、介紹其他小朋友來的,+https:///10。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八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場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職責外,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設施應明確統一管理的責任單位。
三、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
八、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建立完善防火檔案。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九
1、按時認真聽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國家法令。
3、生活儉樸,講究衛生,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愛護教室內外設施、財物。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在教室、走廊不跑跳、追逐。
5、專心聽講,勤于思考,認真完成作業(對按時完成作業、字跡工整的學生,將給予表揚、獎勵)。
6、
(1)、每月進行一次考試或學校月考,成績增長的學生給予獎勵。
(2)、每月考試成績下降者給予相應的批評與處罰。
(3)、兩次成績下降、屢教不改的同學將其勸退。
7、熱愛集體,愛護公物,不做對人民有害的事。
8、謙虛誠實,有錯就改。
9、如有違反第1至4條學生,將給予批評或開除處理,退還當月剩余學費50%。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
現在您不必再擔心了,因為洪偉教育將為您提供一個理想的場所,為您的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空間在解決您的后顧之憂的同時,孩子一定會讓您刮目相看!
課程輔導:。
周一到周五下午精品一對二托管班2100元/月。
周六、日單天托管8:00——17:30(以家長上下班時間為準)150元/全天90元/半天。
專職老師輔導學生完成各門功課的家庭作業,不懂的由老師悉心指導,耐心詳細的講解!家長接送(或學生自己到中心),不提供食宿!
精品半托:。
周一至周五放學后,由中心專職人員將學生接至中心,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各門功課的家庭作業,不懂的由專職的老師悉心指導,耐心詳細的講解,直至學生徹底領悟!
完成當天的作業后,幫助學生預習新的課程,或幫助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補習前面拉下的課程!晚上8:30由家長接回家中。(晚餐有需求的可以預定)。
注:本中心晚輔導、全托、半托、教師一對一長期招生,可隨時報名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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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小學一年級至初三學生(每個年級限招8名)。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一
二、老師各司其職:
二、接學生回校注意細則
1、接送學生的首要任務是安全,如出現問題由接送老師負主要責任。
2、學生放學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級排隊,學生達到一定人數則由事先安排的老師依次帶回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
3、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學生簽到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帶或忘記攜帶,按考核制度處理。
4、托管各班主任應清點人數,對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家長或班主任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并在備注中作好記錄,不能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5、不能讓學生在學校門口集合排隊及回校過程中吃任何東西,如有學生要買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師說明,經老師允許才能去買,購買食物必須是面包,牛奶等能充當午晚餐的食物,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購買。
6、護送學生回校的老師必須事先確定好回校路線,回校途中時刻注意每一個學生的安全,不能讓學生追逐打鬧,超對或掉隊。
7、過馬路時必須先由老師攔住來往車輛,確保沒有危險,再讓學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過馬路。
1)由父母將學生準時送到托管中心,交到托管老師手中,并確認簽到。
2)安排學生進入教室,調整狀態,準備開始做作業。
3)若家長讓學生自行到校,務必提前電話聯系托管老師。
4)自行到校的學生,由托管老師電話告知家長:學生已安全到校,請家長放心。
1、托管教師嚴禁直接或間接告訴學生答案
2、到托管班后,教師應首先提醒學生將當天記錄作業的本子(家校本)交到講臺,再統一安排學生去上廁所,洗手,然后吃小餐點(面包、牛奶),時間為10分鐘(注:“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帶進托管班);在此期間老師應檢查家校本,以確定學生的家庭作業情況,掌控學生作業時間。
3、餐點10分鐘后,老師應提醒學生開始做作業;先做需要動筆或較難的作業,再做需要讀或背誦的作業,讓學生學會抓重點。
4、學校所有作業完成后,老師應安排學生寫字帖或口算,若同一時間完成作業是同學較多,則令其做本校自備試卷。沒有完成學校作業的同學繼續做作業。
5、老師每天應將學生完成每一項作業的情況或建議,記錄到學生家校作業本上,做到家長接送學生時給予及時溝通。
6、每天托管時間最晚到7:30,盡量不要滯留學生超過晚上8:00。
7、學生作業完成后必須確保是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學生,并讓家長在離校簽到表上簽字。
1、上課期間,班主任和配班老師都應管理課堂紀律,班主任負主要工作,配班老師配合班主任進行班級管理。托管班級紀律參照如下幾點:
2、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如有特殊情況應先舉手示意。
3、上課期間,學生不得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不得大聲讀書或背書,如有讀書或背書任教師,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4、任課老師應提醒學生:寫完一項作業后舉手交給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
5、任課教師應提醒學生:寫作業過程中遇到不會寫的題目暫時空著,先完成會做的,最后再舉手示意老師講解不會做的難題。讓學生學會獨立完成作業和節約時間的習慣。
6、任課教師不應該只將注意力和視線放在一個學生身上(如:給某個學生講題時間過長而忽略其他學生;或者僅僅只在某個學生周圍游走等),而應盡量在講臺位置坐著或游走,做到給學生講題的同時兼顧其他學生的紀律。
7、教師可安排學生進行比賽。(如;作業完成速度、質量;默寫、背誦等),以此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同時提高學生完成作業的速度和質量。
1、與家長的溝通:
每天家長來本校接走學生時,班主任或配班老師應立即與家長溝通(溝通內容可為:該生在學校及托管班的課堂表現、作業完成狀況、學生的性格特點、薄弱學科等),讓家長了解學生在本校的情況。
2、老師之間的溝通:
每天上完課后,老師之間應相互溝通,如:上課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與家長溝通時遇到的問題等),互相分析、討論解決方法。在上課中遇到的不會解答的問題,應及時查閱參考書,不要把問題留到第二天。
3、與孩子的溝通:
老師應多鼓勵學生;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性格特點,給予適當的鼓勵
1、前臺行政教師每天負責為學生準備小餐點:面包和牛奶(冬天,牛奶需加熱),并發放給要吃小餐點的學生。
1、班主任要確定有無漏發小餐點的學生,并及時告知前臺老師,給以補發。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二
一、教學內容:
(1)復習舊課本--查漏補缺,銜接新課本--預學新知。
復習舊知識,學習新知識以學校同步教材為本。梳理學生上學期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指導預習新學期的學習內容,創造良好的學習氣圍,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2)輔導假期作業。
幫助和督促學生每天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隨時解答學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3)豐富的趣味課堂。
根據學生的差異情況,有目的地開展多種趣味課堂,提高學生的學習和動手技能,豐富學生的知識,拓展學生視野,為學生以后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并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
(4)在老師的帶領下,有效地開展一系列室內活動(如五子棋,乒乓球,軍旗,象棋等),一方面有利孩子們勞逸結合,另一方面也為了孩子們更好的學習。
三、托管對象:小學生(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四、托管費用:月托管1000元/人(含餐費,資料費)。
五、開課時間:x年6月--9月。
六、暑假托管班作息時間表:
忙碌的一天就要結束了,放松一下吧,等待爸爸媽媽下班后一起回到溫馨的家!
注:此日程表僅供參考,在課程不變的前提下,上課時間段會有適當調整;。
報名電話:
聯系人:莫老師。
地址:xx市xx區環市一路號卡(即農林小學側)。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三
1.托管中心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員要協助托管中心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四
1、熱愛托管工作,對學生要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學生。
2、主動與托管學生家長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提升優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則按規章制度處理。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托管學生動手、動腦,使每個托管學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在學生面前行為規范,話不俗,語不高。
6、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
二、管理老師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學生課業自我完成督習計劃,抓好托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關系。
2、負責搞好活動室、寢室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通風、清潔整齊。定期開展學生寢室的消毒工作。
3、關注托管學生的身體康健,天氣變化要及時為學生增減衣服。
4、管理學生午休紀律,注意托管學生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托管學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學生安全,家長來接送托管學生時,要簡單介紹托管學生的當天生活、學習情況。
6、每半月把學生的被子、枕頭整理出來,讓讓家長帶回去換洗。
三、與家長的日常溝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學,負責接送的管理老師在安全接學生到托管班后,要以發短信方式告之學生家長或在家長群中發。
2、每日家長到托管班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須向家長介紹學生當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學習情況,注意收集家長對托管班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對托管期間生病的學生,管理老師還要當面向家長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議家長做好相關護理事宜。
3、對于因患病不能來托管的學生,管理老師要與學生家長經常聯系,問訊學生病情,關懷患病學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師要填寫《托管學生家庭報告書》,并由學生轉交家長簽名,在下周一上學時回收家長簽名的反饋卡,并存檔。
四、學生的接送管理。
1、學生放學,管理老師必須提前至少10分鐘到校門等待;接到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名單,防止漏接學生。
2、接送學生上下學時,全體學生要分列隊行走,不允許學生亂跑亂奔;必須有2名老師以上帶隊。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須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陌生人員來訪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問清來意并做好記錄,嚴禁陌生人員在沒有老師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托管班或接觸學生。
2、如學生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當場與家長進行電話溝通,核實接學生人員的身份,必要時對通話過程要錄音,并復印委托人身份證件。
3、學生在托管班發生突發事情時(如發病、受傷),當班管理老師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匯報情況,當事態超出老師處置能力并有惡化趨勢時,要立即送醫院并通知家長。
4、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學生在走廊、電梯口、樓梯、陽臺追逐打鬧。
5、教育托管學生不要帶危險品上學或入班,每天抽檢學生所帶物品,注意觀察托管學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機、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險物品,發現后及時收起來,防止發生安全意外。
6、嚴禁采用藥物滅鼠、滅蚊蠅,如必須使用時,要專人保管不得亂丟。
7、嚴禁托管學生進入廚房,熱湯菜、開水必須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時,生活老師分菜時不要越過托管學生頭頂,熱湯菜必須預先降溫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給學生。
9、對托管班的學生的各種疾病做好記錄,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學生的中藥、中成藥、西藥,值班人員按時按量給托管學生服藥,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防止錯服漏服。做好服藥記錄。
11、托管班負責人每天對房舍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有損壞設施、物品要及時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2、經常組織老師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3、不定期向托管學生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4、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電、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衛生管理。
1、室內外衛生每天一次小掃,每周一大掃并進行消毒。
2、托管學生使用過的餐具必須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學生寢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曬被褥兩次,每月洗床單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學生飯前便后要洗手,飯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后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5、托管學生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打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孩子。
八、飲食管理飲食管理。
2、(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廚房、餐具的清潔衛生及"三防".
4、加工成品在兩個小時內分發完畢;。
5、盛裝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進行洗凈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體檢合格,無傳染性疾病患者。飯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葷素、粗細),烹調過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營養。
7、飯前工作人員及托管學生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擦干凈。
8、管理老師要照顧好托管學生的進餐,掌握每名托管學生的進餐量,教育托管學生不偏食,不浪費、自覺光盤形動,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一、學生放學后,托管班老師到學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學生,并護衛學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匯報主管,學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請家長放心。
三、托管班老師監督學生完成作業,并核對學生記事本,檢查作業完成情況。
四、指導學生修改作業中的錯誤內容,加強對易錯知識點的認識。
五、帶領學生復習當天所學內容,根據學校老師安排,有計劃的預習新課。
六、托管過程中,托管班教師嚴格糾正學生的錯誤坐姿、書寫、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業后,學生加餐(牛奶、果珍、點心、水果等).
八、學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戲、讀書,需有人看護。
九、必須家長親自到場接走孩子。
寫給小朋友。
一、按時完成作業。
二、溫習學過的知識,及時預習新知識。
三、正確的坐姿和用眼對我們有很多益處。
四、保持安靜,不要打擾其他小朋友做作業。
五、保持教室內衛生,請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讀書,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七、常運動,運動才能保持強健的體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內打鬧,不要亂跑,亂跳。
九、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十、相互幫助,與人為善。
一、托管班負責學生在托管期間的安全。
二、托管班負責指導學生完成當天作業,以及復習、預習。
三、托管班應與家長保持聯系,反應學生情況。
四、托管班重視每位家長提出的寶貴意見。
五、擇日托管的學生,請家長與托管老師溝通,并告知托管時間。
六、若學生臨時不需要托管,請家長及時通知托管班。
七、家長接走學生時,請確認。
八、托管班托管時間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來接孩子的家長,請告知托管班。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五
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1、服務處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2、服務處員工負責依照本程序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1)開發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不至于給物業部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2、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物業部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服務處員工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服務處員工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2)管理員就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部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服務處員工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服務處員工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3)服務處主管應安排服務處員工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服務處員工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服務處主管;服務處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服務處員工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服務處員工不得將鑰匙轉交。
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3、《借用鑰匙登記表》。
4、《鑰匙管理備忘錄》。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六
復習舊知識,學習新知識以學校同步教材為本。梳理學生上學期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指導預習新學期的學習內容,創造良好的學習氣圍,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2)輔導假期作業。
幫助和督促學生每天認真完成假期作業,隨時解答學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3)豐富的趣味課堂。
根據學生的差異情況,有目的地開展多種趣味課堂,提高學生的學習和動手技能,豐富學生的知識,拓展學生視野,為學生以后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并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
(4)在老師的帶領下,有效地開展一系列室內活動(如五子棋,乒乓球,軍旗,象棋等),一方面有利孩子們勞逸結合,另一方面也為了孩子們更好的學習。
小學生(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月托管1000元/人(含餐費,資料費)。
:x年6月--9月。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七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托管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熱愛托管工作,對學生要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學生。
2、主動與托管學生家長配合,及時向家長匯報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提升優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則按規章制度處理。
3、遵紀守法,團結同事,同事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議論。
4、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托管學生動手、動腦,使每個托管學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
5、舉止端正,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在學生面前行為規范,話不俗,語不高。
6、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
1、安排好托管學生課業自我完成督習計劃,抓好托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與家長建立良好溝通關系。
2、負責搞好活動室、寢室的衛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通風、清潔整齊。定期開展學生寢室的消毒工作。
3、關注托管學生的身體康健,天氣變化要及時為學生增減衣服。
4、管理學生午休紀律,注意托管學生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托管學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學生安全,家長來接送托管學生時,要簡單介紹托管學生的當天生活、學習情況。
6 、每半月把學生的被子、枕頭整理出來,讓讓家長帶回去換洗。
1、每日放學,負責接送的管理老師在安全接學生到托管班后,要以發短信方式告之學生家長或在家長群中發。
2、每日家長到托管班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須向家長介紹學生當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學習情況,注意收集家長對托管班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記錄;對托管期間生病的學生,管理老師還要當面向家長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議家長做好相關護理事宜。
3、對于因患病不能來托管的學生,管理老師要與學生家長經常聯系,問訊學生病情,關懷患病學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師要填寫《托管學生家庭報告書》,并由學生轉交家長簽名,在下周一上學時回收家長簽名的反饋卡,并存檔。
1、學生放學,管理老師必須提前至少10分鐘到校門等待;接到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名單,防止漏接學生。
2、接送學生上下學時,全體學生要分列隊行走,不允許學生亂跑亂奔;必須有2名老師以上帶隊。
1、托管班必須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陌生人員來訪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問清來意并做好記錄,嚴禁陌生人員在沒有老師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托管班或接觸學生。
2、如學生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時,當班管理老師必須當場與家長進行電話溝通,核實接學生人員的身份,必要時對通話過程要錄音,并復印委托人身份證件。
3、學生在托管班發生突發事情時(如發病、受傷),當班管理老師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在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匯報情況,當事態超出老師處置能力并有惡化趨勢時,要立即送醫院并通知家長。
4、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學生在走廊、電梯口、樓梯、陽臺追逐打鬧。
5、教育托管學生不要帶危險品上學或入班,每天抽檢學生所帶物品,注意觀察托管學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機、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險物品,發現后及時收起來,防止發生安全意外。
6、嚴禁采用藥物滅鼠、滅蚊蠅,如必須使用時,要專人保管不得亂丟。
7、嚴禁托管學生進入廚房,熱湯菜、開水必須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時,生活老師分菜時不要越過托管學生頭頂,熱湯菜必須預先降溫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給學生。
9、對托管班的學生的各種疾病做好記錄,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學生的中藥、中成藥、西藥,值班人員按時按量給托管學生服藥,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防止錯服漏服。做好服藥記錄。
11、托管班負責人每天對房舍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有損壞設施、物品要及時修理。
1、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2、經常組織老師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3、不定期向托管學生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4、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電、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1、室內外衛生每天一次小掃,每周一大掃并進行消毒。
2、托管學生使用過的餐具必須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學生寢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曬被褥兩次,每月洗床單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學生飯前便后要洗手,飯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午睡后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5、托管學生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打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孩子。
2、(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廚房、餐具的清潔衛生及"三防".
4、加工成品在兩個小時內分發完畢;
5、盛裝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進行洗凈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員全部體檢合格,無傳染性疾病患者。飯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葷素、粗細),烹調過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營養。
7、飯前工作人員及托管學生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擦干凈。
8、管理老師要照顧好托管學生的進餐,掌握每名托管學生的進餐量,教育托管學生不偏食,不浪費、自覺光盤形動,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八
1、確定各年級的放學時間,托管老師每次接學生提前10到15分鐘到指定地點,托管老師接孩子時必須攜帶托管班接送牌。
2、學生放學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紀排隊,學生到達一定人數則由事先安排的老師依次帶回學校,不得讓學生單獨行動。
3、護送學生回校的老師必須事先確定好路線,回校途中時刻注意每一個學生的安全,不允許學生亂奔亂跑或追逐打鬧,也不允許吃任何的東西。
4、過馬路時,托管老師確保沒有危險,再讓學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過馬路。
5、托管老師應清點人數,對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其家長或者班主任聯系,確保事情的真實性,作好記錄,不能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6、學生作業完成后,學生必須打電話給家長,必須確保是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家人來接,并且讓家長在離校簽到表上簽字,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來接而提出讓學生自己回家的,可以與托管老師協商簽訂安全協議書。
二、上課安排。
1、托管老師安排學生進入教室,同時提醒學生把作業本交到講臺上,學生有15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學生可以上廁所、洗手,學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師發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饑的食物。
2、休息15分鐘后,進入第一堂課,學生按照語、數、外的順序依次完成當天的作業。
3、5:10—5:20為課間休息時間。
4、每天托管時間最晚到7:30,盡量不要滯留學生超過晚上8:00。
5、老師應將每一天學生完成作業的情況或建議記錄下來,做到家長接受學生時給予及時的溝通。
三、上課紀律。
1、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更不得影響其他同學完成作業,如有背書或讀書任務,需向老師告知,可根據情況另外安排。
2、學生寫完一項作業后舉手交給老師檢查,學生繼續寫下一門作業,再做需要讀或背誦的作業,讓學生養成抓重點的習慣。老師檢查作業要仔細認真,不得有遺漏,不得有錯誤。
4、老師盡量在講臺位置坐著或游走,做到給學生講題的同時兼顧班級紀律。
5、學生所有作業完成后,托管老師可以安排學生寫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課外書(如果是學校的書籍,一定記得還回原位),若同一時間完成作業的同學比較多,則令其做本校試卷,沒有完成學校作業的同學繼續做作業。
四、溝通。
1、與家長的溝通。
每天家長來本校接送學生時,托管老師應立即跟家長溝通(如該生在學校及托管班的課堂表現情況、作業完成狀況、以及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薄弱學科等)。
2、老師之間的溝通。
每天上完課,老師之間相互溝通(如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家長溝通遇到的各種問題等等),互相分析、討論解決方法。上課遇到的各種問題應及時解決。
3、與孩子之間的溝通。
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性格特點進行適當的激勵,出現問題也要適當的批評。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九
為保證托管中心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托管中心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托管中心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托管中心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托管中心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托管中心。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托管中心還要教育學生遵守托管中心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托管中心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促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規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以外、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第三條代理機構的名錄登記、從業管理、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對代理機構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代理機構專業化水平。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培訓,增強代理機構業務能力。
第六條代理機構實行名錄登記管理。省級財政部門依托中國政府采購網省級分網(以下簡稱省級分網)建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名錄信息全國共享并向社會公開。
第七條代理機構應當通過工商登記注冊地(以下簡稱注冊地)省級分網填報以下信息申請進入名錄,并承諾對信息真實性負責:
(一)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場所地址、聯系電話等機構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專職從業人員有效身份證明等個人信息;
(三)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提供評審場所地址、監控設備設施情況;
(五)省級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代理機構應當在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新。
第八條代理機構登記信息不完整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告知其完善登記資料;代理機構登記信息完整清晰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為其開通相關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信息發布、專家抽取等操作權限。
第九條代理機構在其注冊地省級行政區劃以外從業的,應當向從業地財政部門申請開通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相關操作權限,從業地財政部門不得要求其重復提交登記材料,不得強制要求其在從業地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條代理機構注銷時,應當向相關采購人移交檔案,并及時向注冊地所在省級財政部門辦理名錄注銷手續。
第十一條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四)具備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五)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的,應當具備必要的評審場地和錄音錄像等監控設備設施并符合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十二條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從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搖號、抽簽、遴選等方式干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辦理采購事宜,應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采購代理范圍、權限、期限、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協議解除及終止、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四條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相關開標及評審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十五條代理費用可以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也可由采購人支付。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的,供應商報價應當包含代理費用。代理費用超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原則上由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
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
第十六條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委托代理協議中約定由代理機構負責保存采購文件的,代理機構應當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購文件可以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采購文件的,相關電子檔案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工作。采購人、供應商和評審專家根據代理機構的從業情況對代理機構的代理活動進行綜合信用評價。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應當全國共享。
第十八條采購人、評審專家應當在采購活動或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記錄代理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
供應商可以在采購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記錄代理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
代理機構可以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中查詢本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并就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隨機抽查機制。對存在違法違規線索的政府采購項目開展定向檢查;對日常監管事項,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等方式開展不定向檢查。
財政部門可以根據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合理優化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代理機構名錄信息的真實性;
(二)委托代理協議的簽訂和執行情況;
(三)采購文件編制與發售、評審組織、信息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及評價情況;
(四)保證金收取及退還情況,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通知情況;
(五)受托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協助采購人組織驗收情況;
(六)答復供應商質疑、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情況;
(七)檔案管理情況;
(八)其他政府采購從業情況。
第二十一條對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應當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二條受到財政部門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處罰的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停止代理業務,已經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的項目,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尚未開始執行的項目,應當及時終止委托代理協議;
(二)已經開始執行的項目,可以終止的應當及時終止,確因客觀原因無法終止的應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條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代理機構的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代理機構管理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政府采購行業協會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開展活動,加強代理機構行業自律。
第二十六條省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一
規范鑰匙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手管的鑰匙。
適用于物業服務中心來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1、服務中心副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2、服務中心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端的情況。
2、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服務中心管理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管理員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2)管理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管理處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服務中心管理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輸程序為: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管理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3)服務中心主管應安排管理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管理員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服務中心主管;服務中心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抵達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管理員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管理員不得將鑰匙轉交。
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6、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3、《借用鑰匙登記表》。
4、《鑰匙管理備忘錄》。
1、《物業接管驗收標準作業規程》。
2、《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