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行為的準繩,它可以幫助我們建立起一種良好的組織文化。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過程,我們分享一些成功的案例供大家參考。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一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1][2]。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八條附則。
《印章移交表》。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二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三)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注“對內專用”。
(四)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一)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總經理職章。
(二)以公司名義對國營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
(三)以部門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者,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四)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一)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得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二)總經理職銜簽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為監印人員。
(三)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一)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附表),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二)監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信存檔。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三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廣大村民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村委會印章由專人負責保管。
1、村委會公章一般情況下由大村干部負責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2、嚴禁管理員或其他人員私自將公章帶出村委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登記在冊,由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對蓋章內容進行把關。借用人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2、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1、凡涉及村級財務預決算和非性重大開支預算;集體經濟項目規劃和立項方案;村集體項目投資;村集體企業改制方案;村集體資產處置及債權債務處理;村集體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方案;村集體工程項目及集體資產、土地、魚塘等合同;村公益事業立項、經費統籌方案;村計劃生育指標分配方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物資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報酬及享受誤工補貼人數、標準等重大事項需使用公章時,應附帶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由村委會主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村各組織的公章在使用時,須經村主要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方可使用。原則上未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務報表、出具證明等,由保管人審定后蓋章。非公章管理人員不得蓋章。
3、公章使用嚴格登記備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時必須逐項登記用章事由、時間、批準人和經辦人等情況。不符合規定的和未經主管村干部審核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4、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
5、村民辦事要村上蓋章時,必須由本組組長簽字蓋章方可到村上辦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既要嚴格遵守公章管理規定,又要方便群眾生產。在遵守村規民約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辦理參軍、婚姻狀況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等手續時,拒絕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機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負擔。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在公章使用過程中,需嚴格審查需蓋章村民的情況和計劃生育情況,如出現該農戶環境衛生情況或計劃生育情況不好的現象,應督促農戶搞好環境衛生或落實好計劃生育相關事項,相關事項予以整改后給予蓋章。
8、因公章管理,審批使用不當造成集體重大損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蓋章審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員的責任。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四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xx縣招商局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準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準、后用章”的原則。批準人應當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簽字。特急而批準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準人同意后,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后的`材料復印備存,并注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后補辦簽字手續。
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印鑒使用登記表》,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數量、批準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五
1、本制度所指公章包括由上級部門統一制發或核準自行刻制的印章。包括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及其下設機構的各類印章。
2、公章刻制。村委會印章由鎮人民政府統一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村委會撤銷或合并,應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并申請補發。使用已兒廢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3、公章管理。公章要由專人保管,村黨組織的印章由組織委員管理(只設書記不設支委會的由書記保管),村委會和村經濟合作社印章由村文書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委會印章保管人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提名,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后決定。印章使用的'審批人與印章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關負責人管理。
4、公章使用。村黨組織、村委會和村經濟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要嚴格執行公章審批、登記、備案制度,逐項登記用印事由、次數、批準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凡涉及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要使用村委會印章時,村委會應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會議討論同意并經村委會主任簽字后方可使用。
5、公章移交。換屆選舉后,上一屆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要在10天內將公章移交新一屆組織。拒不移交的,由鎮黨委政府負責追繳。村委會全體成員被集體罷免的,印章由鎮人民政府暫時代管。
6、對違反印章使用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六
一、公司公章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蓋章文件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合同(協議)法人授權書等重要文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方可蓋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認真填寫《用章使用登記表》。
四、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由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蓋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五、對加蓋公章的材料,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六、嚴禁將公章帶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九、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十、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十一、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嚴重者立即辭退。
3.11個發票使用規定。
4.新交規駕照使用規定。
9.美容院員工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七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設計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項目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流程圖。
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八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一)公司總經理。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九
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條本辦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簽字章。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文、便函、介紹信、證件、證書、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等。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一)以名義發出的公文,須經領導簽發批準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發文的附件(如各類業務報表等)憑發文并按該文中限定發給附件的單位、數量用印。
(三)各部門用印,應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各國內企業用印,需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原則上不準外單位人員到總經理辦公室直辦用印。
(四)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見附件),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及印別等,審批單經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間,原則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所需簽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簽字。
若確需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的,應經法定代表人批準。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間,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請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領導在《用印審批單》上簽字批準后方可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
(六)經辦人用印時須將《用印審批單》一聯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收存,并在用印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七)印章應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直接用印。
(八)各部門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時,必須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隨同監印,并于當天下午4:30以前將印章歸還。
若不能按時歸還,經辦人員須向主辦部門領導報告,并同印章專管人員一起向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寫出簡要書面說明,按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批示辦理。
(九)鋼印主要用于加蓋工作證、退休證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印發的其它證件。
(十)印別及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
(十一)介紹信、證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間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況用印,須經領導批準。
(一)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掌管,其它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掌管,并實行用印登記制度。
(二)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進鐵柜內,妥為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
第二天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鐵柜有無異樣,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和部門。
工作時間印章掌管人員因外出不在崗位時,應將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
交接人員簽字,總經理辦公室領導簽字認可后備存。
(四)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
(五)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須憑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成立新機構的文件;更換舊印章須憑舊印章原樣,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經領導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到公安局辦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門在領取新印章時,要認真進行登記,注明簽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啟用新印章、作廢舊印章的年月日,并將舊印章一并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登記造冊,統一交歸檔案資料室,按規定妥善保管。
第七條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八條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唤涋k人拒絕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九條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應當參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保管、發放、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安全性,杜絕違法行為,防范公司運營風險,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發票專用章、財務章、各部門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適用于公司的公文發布、人事調動、任免、信函、證明、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證件、證書、先進集體、個人榮譽、財務報表、財務報告及公司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承諾書等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資料等。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類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公司人事行政部備案,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2、公司印章保管員若發生變更時,應填寫《印章交接表》,并有第三方鑒證人,辦好印章移交手續后報備人事行政部存檔。
3、印章保管人員因事離崗時,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1、原則上不允許將印章帶出公司,卻因工作需要部門或個人出現用印需求時,須提前通過集團oa系統向董辦提交印章借用申請或印章使用印申請(按印章和財務章流程分別提交),同時上傳用印資料文件,說明用印原因、用印份數,進行流程審批。
2、用印部門或個人攜帶借印或用印審批通過的流程和需要用印的文件資料至印章保管部門進行印章借用或蓋章,并登記《印章使用登記表》。
3、印章保管員對文件資料、審批流程單上內容及《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簽署的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后方可予以借用或蓋章,原則上不允許用印人自行操作。
4、用印后《印章使用登記表》或用印資料及時進行留存,定期整理提交至人事行政部進行歸檔。
1、印章外出期間,借用部門或個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2、用印文件資料若涉及法律、法規、經濟賠償等重要事項時,須經集團法務部門審核后,方可予以用印辦理。
3、印章保管人員若發現用印部門或個人利用公司印章從事違法行為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時,應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且終止一切用印手續辦理,否則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后果,印章保管人員受連帶責任,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或賠償損失。
4、任何人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規定,未經本制度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特殊情況除外)。
5、違反本制度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于違紀者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者,移送相應機關處理。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屬總經理辦公室!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一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二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幼兒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濱城區實驗幼兒園。
20xx年11月27日。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三
公章是我所在職權范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請示、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行政介紹信、調查證明材料、規定要蓋章的其他證件以及經所領導批準的需要蓋章的材料。
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蓋章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1、以公司名義發文,必須經公司領導審閱,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2、調查證明材料和其它需蓋公章的,須經領導同意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3、辦理正常人事、勞資關系的材料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對職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也僅限于證明職工身份、勞資、以及政審方面,材料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復印件備案。
5、公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使用后必須立即收回單位。
6、公章加蓋處必須是文件或材料的'適當位置,嚴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紙上加蓋公章。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會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4、專職人員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崗時,行政章、支部章必須上交主管領導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責任心強、辦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公章管理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應嚴格履行職責:
1、負責公章的保管,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2、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蓋章前,必須仔細閱讀該文件或材料,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絕加蓋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四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開具公司介紹信到市公安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勞動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集團領導審批同意,由企業管理總部辦理刻印手續。
(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企業管理總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
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部門總經理核準,集團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核準,集團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董事長辦公室主任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
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職能部門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
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總經理同意,集團分管領導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六)地區子(分)公司公章:
地區子(分)公司公章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專人保管,蓋章前須先到企業管理總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該公司總經理核準,該公司董事長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后方可蓋章。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
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一)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董事長簽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則將董事長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集團公司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
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p>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部門總經理和集團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
8、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
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印章的更換。
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印章停用申請表》,經集團領導核準后,交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1、本制度由集團企業管理總部擬制,執行總經理批準后從20xx年10月日起實施。
2、本制度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五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一)公司總經理。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1、負責印章的保管。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多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六
為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福田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村委會公章一律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并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后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1、凡需加蓋公章的,一般都應事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再蓋公章。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給予辦理。
2、凡涉及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后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可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3、不準非保管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
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村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機吃、拿、卡、要,不得亂蓋公章,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