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內部關系協調的重要手段,它可以解決工作糾紛和提升員工滿意度。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議題和爭議,希望能夠引起大家對規章制度的思考和討論。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一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等。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環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二
(一)大型施工設備的裝拆工作,必須由具備相關裝拆資質的單位來承擔裝拆工作。沒有裝拆資質的單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務,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二)大型施工設備裝拆前應編制裝拆施工方案,并經總工審批簽字后才能實施,并應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三)拆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作業前還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方可進行裝拆作業。
(四)裝拆時對作業場所應做臨欄,并設警示牌。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裝拆時要指配專業安全技術人員在旁監護。
(五)裝拆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六)安裝好的施工設備應進行驗收,能正常運轉、安全靈敏,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三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各專業、科室、單位: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
各專業、科室、單位:。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集團公司要求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組長:礦長。
常務副組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生產礦長、通風礦長、機電礦長、基建礦長。
成員: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及科室和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科。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科科長兼任,主要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
(二)領導組職責。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專業及科室和單位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1、辦公室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檢查、督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
2、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職責分工。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辨識評估工作進行總體牽頭和安排,并按照礦井安全風險評估辨識結果應用于確定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指導和完善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對安全風險評估辨識的危險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進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2、技術負責人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并對評估分級結果和管控措施進行技術審核。
4、各副礦長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5、專業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
7、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具體承辦,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后續落實,進行現場跟進,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實施。
8、安全監察科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具體開展,督促各專業及業務科室,定期對礦井所有范圍內的危險因素進行排查辨識評估分級;及時更新完善礦井安全風險相關內容,對現場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風險分級管控管理檔案。
9、通防科負責全礦范圍內瓦斯、煤塵、通風系統、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統、瓦斯監測系統、防滅火監測系統及主要回風巷等地點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編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0、生產調度指揮中心負責通訊廣播系統、信息傳輸系統、地面機房和信息傳輸設備、電子顯示屏、電磁輻射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1、機電運輸科負責井上下大型機械設備、小巷運輸及地面機電檢修廠區、瓦斯抽放泵站、風機房、井上下配電室、井下變電所、水倉、大巷運輸、排矸線路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2、地質測量科負責地質構造、水災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3、生產技術科負責井下各作業地點頂板、巷壁、支護等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4、總務科負責食堂、澡堂、辦公區域、宿舍樓等地點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5、供應科負責油庫、材料庫等地點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16、保安隊負責人員密集場所、火藥庫、交通路面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工作,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一)綜合辨識程序。
1、年度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礦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區域、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并于當日下午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議,結合本專業各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主要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生產骨干,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嚴格按照《崗前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山西省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和單位,從汲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以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和單位,重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致災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和單位,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礦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其中:。
重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較大風險: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但不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一般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但會降低主要系統性能或損壞的。
低風險:是指不會造成人員傷害和主要系統損壞的。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匯總造冊。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風險檔案管理,并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由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周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檢查分析要有記錄,存在問題要持續管控方法。
5、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科室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礦要在井口電子顯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安監科負責做好日常監督檢查。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培訓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礦所有入井人員進行以年度、綜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和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3、各業務科室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強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由技術部門及時將安全風險區域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置措施,告知受風險危害的相鄰作業區域區隊、班組、崗位。
2、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并匯總造冊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各2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100元。
3、各系統未按規定編寫系統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2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100元。
4、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未編制或弄虛作假的,罰單位主要負責人200元,罰主要責任人100元。
5、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未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或未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的,罰跟班干部、班組長各100元。
6、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罰責任人100元;凡發現安全風險未及時匯報或處理的,罰責任人100元。
7、崗位員工匯報的安全風險值班人員未在崗位工種隱患排查中記錄的罰當班班組長100元。
8、各業務部門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結果未按要求進行跟蹤落實閉合管理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100元。
9、各相關科室未按規定在井口電子顯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100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四
安全生產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和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因此,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意義重大。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因素辨識管控(以下簡稱風險管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以下簡稱隱患治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應當堅持關口前移、源頭管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是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其他負責人、各部門、各崗位及從業人員的責任,并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總監(首席安全官),專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教育培訓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知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的風險因素、風險等級、防范措施、應急方法以及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知識和技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可視、有痕、便捷、實用的原則,科學設計作業審批票(證)、生產作業現場點檢表、告知卡(單)、工作流程圖、公示牌(板)等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工具,用于本單位各層級、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發包或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當在專門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承包、租賃合同中,約定涉及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相關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社會服務機構提供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服務的,安全生產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各類開發(園)區管理機構等應當按照職責做好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相關工作,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履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責任。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新聞媒體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對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以及公眾的安全生產風險與事故隱患防范意識。
第二章風險因素辨識管控。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風險管控職責:
(二)根據生產組織、工藝等行業特點,逐級編制并發布風險分布圖;
(四)建立危險作業、動能隔離上鎖掛牌、風險崗位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安排專門課時對風險辨識方法和風險管控措施進行培訓;
(六)定期評估分析和改進有關管理制度,并告知從業人員;
(七)其他風險管控職責。
第九條風險因素辨識分為全面辨識和專項辨識。
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內,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辨識。本規定施行滿三年后,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每年開展一次全面辨識;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辨識。
在生產經營環節或者生產經營要素發生重大變化,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者推廣應用前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及時開展專項辨識,并根據辨識情況及時調整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分層次逐級劃分和確定風險因素評估單元,并根據評估的目標、范圍、專業技術力量等客觀情況,選擇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風險辨識方法。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下列因素開展全面辨識:
(一)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
(四)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安全防護和安全作業行為;
(六)其他可能產生風險的因素。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綜合考慮職業病危害風險和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將辨識出的風險確定為重大、較大、一般和低四個等級,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
對重大危險源、極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應當確定為重大風險。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風險等級,逐一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明確管控重點、管控部門和管控人員。其中,對較大及以上等級的風險,還應當制定專門管控方案。
在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使用新設備、變更工藝技術過程中,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對相應的風險重新進行辨識、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每季度至少組織檢查一次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班組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或者交接班時,應當進行風險確認和風險管控措施預知、設備設施檢查等安全確認,并及時排除新產生的風險;生產經營活動結束后,應當對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項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風險管控動態評估,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開展評估。評估結果用于指導生產計劃、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控、隱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風險、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風險部位、崗位或者車間進行公示。在有較大及以上等級風險的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應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標識,設立包括疏散路線、危險介質、危害表現和應急措施等內容的公示牌(板)。學校、醫院、車站、碼頭、機場、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以及玻璃棧橋、懸空橋梁、人行隧(廊)道等設施,還應當按照規定的距離、密度、內容設置安全風險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第三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應當對照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檢查風險部位、風險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清單,并編制隱患治理信息臺賬。事故隱患排查清單應當包括排查的風險部位、風險管控措施、風險失控表現、失職部門和人員、排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排查時間等內容;隱患治理信息臺賬應當包括隱患名稱、隱患等級、治理措施、完成時限、復查結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內容。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隱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排查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并參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門每旬至少組織一次,車間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班組每天組織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開展專項排查:
(二)設備設施、工藝、技術、生產經營條件、周邊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停工停產后需要復工復產的;
(四)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險情的;
(六)氣候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的。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下列因素開展隱患排查:
(一)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標準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建立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行業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將隱患等級確定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消除隱患。整改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隱患清單;
(二)治理的標準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工時安排;
(六)治理的時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八)復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實施前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具體負責整改人員進行論證,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參加。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省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制定并發布各自監管、主管行業領域的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手冊或者指引,每兩年修訂一次。
制定指導手冊或者指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的自辨自控、隱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實行分級分類監管,通過強化信息化監管等手段,實現數據共享、動態監管。將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對生產經營單位履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主體責任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時,應當對照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與隱患治理信息臺賬,重點檢查風險的辨識、分級和管控以及隱患的排查、分級和治理等內容。
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其中,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依法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重大隱患督辦制度,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等清單工作機制。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重大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照行政決定進行整改消除隱患的,降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誠信等級或者列入失信名單,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三條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類開發(園)區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通過購買服務、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等方式,廣泛聽取對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隱患治理信息臺賬的;
(二)未按規定開展全面辨識或者專項辨識的;
(三)未按規定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規定開展風險管控動態評估的;
(五)未按規定開展隱患排查、確定隱患等級的;
(六)未按規定制定隱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組織整改的;
(七)未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整改指令、消除隱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未設置警示標志、標識,未設立公示牌(板)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按規定檢查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實情況、組織并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的,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履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領導責任和協助責任的;
(二)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三)未按規定制定、發布和修訂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手冊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微小企業的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按照國家和本省微小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目的。
為加強安全管理,消除或減少危害,增強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門的所有活動,包括生產活動、設備設施、原料產品、安全防護、正常和異常活動、人為因素、違反規程、規章等。
三、定義。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3.2危害識別:認知危害的存在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
3.3安全風險:按照“自主排查、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3.4風險點:風險點是指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1、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2、職責。
1)廠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同時,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2)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1、辨識評估。
由廠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廠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風險評價方法。
(1)、風險等級標準。
由廠長牽頭組織,在安全風險辨識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
(2)、風險評價及方法。
本公司采用風險矩陣法對各系統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價,評價方法的詳細情況參照本《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實施指南》。
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安全員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公司制定的風險等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較大、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要完善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點一檔案”,并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價,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公司、車間、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公司廠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較大、重大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較大、重大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公司廠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價出的較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隱患排查的結果,布置風險管控重點。
4、由安全員牽頭,各崗位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5、公司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6、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存在較大、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7、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七、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重點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布本企業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一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撤離通道等。企業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明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安全科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公司所有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3、各業務部門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八、分級管控的效果。
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企業應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于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項目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九、持續改進。
1、評審。
企業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企業應當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2、更新。
企業應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范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后,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風險程度變化后,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5)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以及其他變更情況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十、考核辦法。
針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的,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
3、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分析記錄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
4、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要求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
5、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的。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綜合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3.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
4.工作原則。
5.組織機構及職責。
5.1組織機構。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5.2職責。
5.2.1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組長職責。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副組長職責。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4部門職責。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5.2.4.2采購部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3財務部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4質量部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5技術部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6辦公室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7設能部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8制芯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9鑄一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10鑄二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11清理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12維修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13設計制作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4.14模具加工工段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5物資庫房職責。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6班組職責。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5.2.7崗位職責。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班組簽訂并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狀。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管理要求。
6.1制定或修訂規章制度。
6.1.1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2風險評估。
6.1.1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6.4風險分級管控要求。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風險報告和公告。
6.5.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6.6風險評估報告。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6.7教育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6.8上報歸檔。
7.績效考核。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五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一)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二)常規和異常活動;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六
為加強風險管理和崗位風險控制,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現場安全管理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險源的風險管理。
二、職責。
1、安質部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確定內部風險評價準則,考核、驗收各單位風險評價、控制效果。
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風險評價工作,負責建立、更新重大危險源檔案,負責各級風險的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并定期進行風險評價更新。
3、各級崗位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三、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1、收集識別國家、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的有關規定,組織員工學習與之相關的內容。
2、以班組為單位對作業活動進行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
3、以崗位為單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結果及控制措施,逐級進行審核簽字后,提交本單位評價組織。
4、評價組織成員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5、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評價組織成員必須實施現場檢查,明確危險有害因素。
6、評價組織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風險控制措施。
7、各單位根據評價結果,分析風險控制管理等級,分級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實施和管理。
四、風險控制措施的選擇。
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2、控制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采取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裝備,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學習吸取先進的管理經驗,規范安全管理;。
(4)個體防護措施,根據崗位職業衛生需要配備防護用品,保證防護用品質量,減少職業傷害和職業危害。
1、確定為巨大風險、重大風險等級的,由公司進行管理。各單位逐級審核風險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領導最終簽字確認。生產部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督檢查,確保巨大風險、重大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2、確定為中等風險等級的,由各單位進行管理。各單位逐級審核風險控制措施,由各單位領導最終簽字確認。各單位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督檢查,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3、確定為可接受風險等級的,由工段、班組進行管理。工段、班組監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督檢查,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七
副組長:
成員:
成立應急領導指揮中心,辦公地點設置在司法警察辦公室。
指揮長:庭長擔任,副指揮長:副庭長擔任,指揮長不在庭時,由庭長指定一名指揮員指揮。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堅決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做到嚴密部署,統一指揮,依法果斷處置法庭開庭中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法庭民事審判活動和案件執行順利進行。
工作目標:確保法庭民事案件開庭的順利進行;確保看管、值庭過程中不發生人犯脫逃事故;確保安全檢查和庭審過程中不發生爆炸、騷亂等事件;圓滿完成警務保障任務。
(二)啟動方案要件。
1、接到法庭領導指令時;
3、執行途中發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遇暴力、武裝劫持時;
4、庭審中旁聽人員哄鬧、沖擊法庭時;
5、暴力抗拒、阻礙安全檢查時。
(三)處置要求。
1、要做到預有準備,快速反應。事先向審判長了解被告人人數、可能判決等基本情況,據此制定警力部署表。一旦由突發事件發生,現場指揮員要沉著冷靜,迅速判明情況,依法快速反應處置,迅速控制事態局勢,同時逐級上報情況。
2、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要講究策略,慎用武力和強制措施,防止處置不當導致矛盾激化。
3、要及時使用錄音、錄像、攝像等方法,依法取證,為保護干警和依法處理不法分子保留證據。
(四)實施細則。
1、執行各項任務過程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機制靈活,堅決完成任務,注意自身安全。
2、突發性事件處置完畢后,召開庭務會進行總結,寫出調查報告并逐級上報。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八
本合同段內橋梁下部和上部構造工程為高空作業主要項目。其中磬子灣大橋最高墩柱達到48米,為防止高空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辦理辦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規定進行。
工程施工完全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辦理辦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規定進行。
1、杜絕因工死亡。
2、不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故。
3、不發生施工人員高空墜落、腳手架攀爬失手事故。
4、杜絕因施工造成的門路交通間斷,管道、通信、電力管線損壞等施工責任事故。
(一)組織機構設置。
針對我標段施工時間短、施工任務重的特點,我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專項領導小組,確保對各種工序施工安全進行有效地節制。項目部和各作業班組均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有針對性的安保全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罰辦法。建立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大家員安全生產查核制度,查核均用書面記錄,定期進行評議。施工現場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工程師,負責辦理安全生產事情。項目部技術人員、檢測人員、各施工隊隊長、工班長為兼職安全員,協助安全工程師做好安全生產事情。
(二)主要職責。
1、項目經理。
全權負責本標工程的生產、安全、質量、經營合同辦理,具有人、財、物的獨立調配、使用、獎勵權及對職工的處罰辭退權。
項目經理是本合同工程安保全證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指導和督促參閱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與措施,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活動的正常開展。
2、項目副經理。
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安全及保鏢等事情辦理,對本合同工程生產安全承擔肯定是義務。
主要負責現場安全生產辦理,施工中,抓好施工生產計劃落實,處理施工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嚴把安全、質量生產關,抓好安全、質量事情,把安全質量生產責任制落實下去。
3、安全工程師。
制定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辦理事情規劃;負責安全綜合辦理,編制和呈報安全計劃、安全技術方案和具體安全措施;組織每一周、每一月安全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負責安檢、督促,對危險源點提出預防措施,定期對施工隊進行安全教育;關鍵工序及有線附近施工提出安全施工防護的技術交底。以及檢查、督促落實。
負責工程施工過程所需安全材料的采購、保管、發放、調配及使用、回收和人員的培訓、日常安全事務處理、對外聯結及后勤辦理、宣教事情。負責整個工程的保鏢事情,制定工地保鏢值勤制度,維護工地正常的保鏢循序。
4、安全員。
負責現場的安全綜合辦理,呈報具體的安全計劃和具體的安全措施;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危險源點提出預防措施,對員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
五、高空作業危險源的闡發。
(一)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有二種方式:一種是導致傷者高空墜落原因不是因為物質不定而引起,而是傷者本人身板失穩造成墜落稱為直接高空墜落,另一種是因為物質變型、移位、打擊使身板失穩而導致墜落。
1、直接高空墜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礙物所絆而失足。
(2)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墜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運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板失控墜落。
2、直接高空墜落原因有:
(1)高空作業思惟不集中或開玩笑、追逐、嬉鬧。
(2)酒后進行登高作業。
(3)因深度睡眠、蘇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現場孔洞及高處邊緣缺乏欄桿或蓋板。
(5)高空作業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墜落。
(6)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間接高空墜落表現方式:
(1)踩中易骨碌或不定物件而墜落。
(2)操作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架子管因變型、斷裂而失穩導致人員墜落。
(4)事情中梯子攀折或全部倒出下導致人員墜落。
(5)觸電、物件打擊或其它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4、間接高空墜落原因:
(1)高空作業地點無欄桿。
(2)通道上擺放過多物品。
(3)操作人員操作不妥。
(4)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
(二)高空落物傷人事故。
高空落物原因闡發。
1、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高空維修造成機械損壞、全部倒出、吊件墜落。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攀折導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4、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扎或清理而墜落。
5、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運將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在高處割切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向下拋擲物件。
1、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板康健。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事戀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立柱、蓋梁、箱梁以及其它危險的邊沿進行事情,臨空一壁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事戀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在沒有腳手架或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事情,高度跨越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靠得住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健壯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廉政風險防控預警工作,有效遏制易誘發腐-敗風險,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廉政風險點及涉及處室。
(一)學校收費。
1、巧立名目亂收費:如向學生收取資料費、考試費、飲水費、早餐費、補課費等。
2、以學生自愿項目為借口的變相收費:如校服費、作業本費、保險費、防疫費等。
風險涉及單位:主管領導、學生管理中心、后勤管理中心、班主任。
(二)干部人事任免。
1、違反干部任免規定,不按程序和要求推薦后備干部,提名人選未經單位集體推薦。
2、不按組織程序進行考察、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
3、不召開黨委會,或不按程序對擬任免人員進行考察,不經過黨委成員三分之二同意形成人事任免決定。
4、未按組織程序和規定的時間進行公示。
5、實行競爭上崗的未按綜合得分名次實行擇優錄取。
6、不按規定辦理聘任手續。
風險涉及單位:學校黨委、學校行政。
(三)大宗物資采購及學校基建項目。
1、利用采購教學、辦公、設備用品,為學生購買保險、訂購報刊書籍及其它學習資料、校服等機會收受有關業務單位的回扣,或者與這些單位的人員勾結、虛增購貨款進行虛報冒領,或將公-款轉到購貨單位,虛開發票報帳,然后提取現金進行獨吞或私分。
2、利用負責教學輔導資料發行的機會,收受出版、印制單位的“勞務費”、“感謝費”、“獎金”等。
3、在基建工程招投標、質量檢查驗收以及經費結算等環節,收受承建單位或個人的賄賂。
風險點涉及單位:主管領導、后勤管理中心、教學管理中心。
(四)資產及財務管理。
1、本單位出納、會計由領導親友擔任,致使領導及領導親友侵吞、挪用公-款。
2、總帳、現金不分,財務印鑒、印章及票據一人保管,致使一些財務人員侵吞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一把手直接管財務。
3、領導把關不嚴,甚至與財會人員勾結,進行虛報冒領或虛擬各種支出、套取公-款進行侵吞或私分。
4、將一些收費、創收款等轉入“小金庫”,搞暗箱操作。
5、在教育經費預決算及撥付上,搞暗箱操作。
6、學校及單位的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在租賃、承包、拍賣過程中,不陽光操作。
風險涉及單位:主管領導、學校行政、財務處、后勤管理中心。
(五)教師人事調動及教師招聘。
1、學校私自錄用(借用)或外流(外借)人員。
2、不經學校支部、教代會討論研究私自調動(借用)人員。
3、學校沒有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對口專業教師任課。風險涉及單位:主管領導、學校行政。
(六)教師職稱評定。
1、學校對職評精神不宣傳貫徹。
2、學校對職評對象不公示。
3、滯留職評指標。
4、不嚴格執行職評標準,不嚴格審驗相關證件。風險涉及單位:主管領導、教學管理中心。
(七)學生學籍管理。
1、不按規定審查、辦理學籍。
2、不按規定轉出、轉入學生。
3、對轉學證、戶口遷移證、休學醫療診斷證明審查把關不嚴。
風險涉及人員:主管領導、教學管理中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
1、宣傳部要按要求下載省司法廳制作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畫冊,并通過新媒體開展宣傳教育。
2、各單位要在4月xx日前到保衛處xx辦公室領取“xxxx”宣傳小冊子,組織師生學習由xx市國家安全局提供的宣傳教育圖片展。并通過班會課、國旗下的講話、新媒體平臺、分享師生的觀后感和心得體會。
3、各二級學院要通過公開課、研討會和學生社團活動,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可邀請專家學者、地方黨政領導同志舉辦專題報告會、座談會和講座等形式,增強宣傳活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積極營造宣傳教育活動的良好輿論環境和氛圍。
通過校園廣播電視、校報校刊、校園網絡、新媒體、櫥窗板報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和總體國家安全觀;要組織力量撰寫相關宣傳教育、理論研究文章,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要加強與新聞媒體聯系溝通,積極邀請主流媒體、宣傳報道學校國家安全教育教學活動情況;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教育媒體,集中宣傳報道國家安全教育活動開展情況,增強宣傳報道針對性和實效性。
各系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廣泛動員,精心組織實施“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動,要緊緊圍繞主題,結合實際,周密制定實施方案,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把課堂教學與實踐教育活動、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活動相結合,不斷充實教育內容,完善教學體系,建立國家安全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夯實學校國家安全的思想基礎。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準確把握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企業的生產安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要求,全面推行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風險是指生產安全事故或職業健康損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是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
第三條本制度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提出了要求,適用于***總部、各直屬單位。全資及控股權屬企業,應根據本制度和國務院安委辦《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實現本制度的轉化、對接和落實。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的規定,充分考慮危害的根源和性質,對本單位潛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產危害因素進行辨識。
第五條各單位應當結合實際,選擇有效、可行的安全風險評估方法進行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選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采取安全績效獎懲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安全生產風險評估過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關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險源、勞動密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的人群規模。
(一)生產工藝固有風險重點評估內容。
1.設計施工情況、邊坡高度、邊坡角、水文地質條件、工程地質條件、封閉圈以下深度、排土場情況和周邊環境等。
2.設計施工情況、庫容、壩高、匯水面積、筑壩方式、浸潤線控制情況、庫址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等。
(二)設備設施重點評估內容。
1.生產設備設施系統的機械化程度和自動化水平。
2.生產、調度、管理、監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設備設施的技術水平,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應用情況。
4.設備設施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情況。
5.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檢驗執行情況。xx全生產監管指令落實情況。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對辨識出的安全生產風險進行分類梳理,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確安.定全風險類別,對不同類別的安全風險,采用相應的風險評估方法確安.定全風險等級。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d級\1級(重大風險)、c級\2級(較大風險)、b級\3級(一般風險)和a級\4級(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各單位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在安全生產風險分級時,對每一級可考慮再細分亞類管控,例如:對a級風險,根據其風險程度等再劃分為a+、a、a-亞類。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分級的結果,通過采取隔離危險源、實施個體防護、設置監測監控設施等措施,達到回避、降低和監測安全生產風險的目的,同時針對安全生產風險特點,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有效管控。各單位各級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遵循以下原則:
(一)a級\4級:藍色風險(低風險),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許的)。各企業員工應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組負責a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據生產場所或實際需要來確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記錄。
(二)b級\3級:黃色風險(一般風險),需要控制整改。各企業車間、科室應引起關注,負責b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屬工段、班組具體落實;應考慮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或改進措施,需要監視來確保控制措施得以實施,保留記錄。
(三)c級\2級:橙色風險(較大風險),必須制定措施進行控制管理。各企業、職能部門應引起關注,負責c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屬車間、科室具體落實;應制定管理制度、規定進行控制,努力降低風險,應在規定期限內實施降低風險措施。在嚴重傷害后果相關的場合,必須進一步進行評價,確定傷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進的控制措施。(四)d級\1級:紅色風險(重大風險),各企業應對d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體由各分廠或職能部門根據職責范圍具體落實。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時,應停止風險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應急措施,并根據需求為降低風險制定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或配給資源、限期治理,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分層、分類、分專業進行管理,逐一落實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的管控責任,尤其要強化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安.大全風險的生產經營系統、生產區域、崗位的重點管控。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制度,并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管理層和每名員工都掌握安全生產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第十三條各單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生產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對存在重安.大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根據生產過程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動態評估、調整安全生產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第四章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結合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從企業、工程部、班組和崗位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實施方案,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制,逐步構安.建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的;(二)未制定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并有效實施的;(三)未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四)未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臺賬的;(五)未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告知的。
第十七條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不力、構安.建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工作不力,導致形成隱患,并引發事故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_*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為指導,以“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為主題,以落實安全責任、傳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識、曝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為重點,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特點,強化問題導向,強化改革創新,強化輿論引導,以豐富多彩的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安全生產月”活動取得實效。
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
6月1日至30日。
(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積極開展以“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宣傳工作,以專題講座、知識競賽、門戶網站、宣傳專欄、內部刊物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重要文件和技術標準規范、安全生產知識,要充分借助本地區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大力營造關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會氛圍,使安全生產理念深入人心。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本部門負責施工安全工作的機關工作人員、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重點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近年出臺的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年出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服務咨詢日”活動。6月16日(星期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將在在蓬江區白沙工業大道人才智力市場(即蓬江區消防大隊旁邊)舉行“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根據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按要求開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知識宣傳”為主題的咨詢活動,向社會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解答群眾關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問題。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參加當地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在6月16日組織的本地區安全生產宣傳服務咨詢活動,向社會廣泛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三)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安全生產月”期間,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我局《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江建函〔20xx〕430號)、《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江建函〔20xx〕494號)等文件要求,以防范較大及以上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為中心,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依法監管為手段,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隱患,重點防范建筑起重機械、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坍塌和高處墜落及火災事故。
(四)積極參加新《安生產法》宣貫培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安全生月活動”期間將組織三期新《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專題宣貫班,各相關單位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以增強安全生產法律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五)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現場觀摩活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定于6月1日至3日在廣州市舉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啟動儀式并開展文明施工現場觀摩活動,推廣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先進經驗。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施工、監理企業及有關人員參觀學習,推進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上臺階。
(六)各施工企業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全市建筑施工企業要根據實際,在“安全生產月”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產月”活動要求和企業實際,認真制定“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2、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組織并帶頭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術標準規范。通過開展各種學習培訓活動,將學法學規范活動延伸到企業管理層,延伸到施工項目管理班子、一線班組。
3、要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的要求組織開展好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施工安全整治的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選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開展預防施工坍塌、高處墜落、消防火災、汛期應急處置的應急演練。
5、積極開展各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文化宣傳、文體活動,廣泛調動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積極主動參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舉辦的“質安杯”征文活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安監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組織和指導本地區“安全生產月”相關活動的開展。此外,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主動參加“安全生產月”的活動,主要領導至少要參加一項主題活動,分管領導要帶隊檢查和到基層開展施工安全宣傳教育。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工作部署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精心組織實施本地區“安全生產月”活動。要重視發揮相關協會的作用,充分調動建筑施工、監理等企業的積極性,做到活動內容豐富多彩,宣傳教育富有成效。
(三)認真總結通報。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進行總結,于6月23日前將總結材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形式,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匯總上報省廳,省廳將對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消除或減少危害,增強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學校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二、試用范圍。
試用于學校的所有部門的活動場所,包括設備設施、物品、安全防護、正常和異常活動、人為因素、違反規程、規章等。
1、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2、危害識別:認知危害的存在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
3、安全風險:按照“自主排查、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三、管控職責。
1、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
學校“雙控”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安全教育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明確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
2、應將風險分級管控的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分層次、分階段組織教職員工進行培訓,使其掌握學校風險類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方法、風險評價結果、風險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訓記錄。
四、安全風險等級評價程序。
1、成立評價組。
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以學校校長為組長、德育處、總務處、教務處、辦公室等各部門管理人員參加,編制本學校的安全教育風險分級管控表格,全面開展安全教育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指導、審查、批準學校的安全教育危害辨識、風險評價文件。
2、評價依據《學校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學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相關安全教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確定安全風險類別、采用相應風險評估方法確定安全風險等級。
3、風險評價等級。
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
——重大\i級紅色極其危險:屬于重大風險,學校大門口、樓道、廁所區域崗位管控,應立即整改,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整改,只有當風險降至可接受后,才能開始或繼續使用。
——較大\ii級橙色高度危險:屬于較大風險,學校各辦公室、播音室、微機室、升旗臺、實驗室、多媒體區域崗位管控,應制定建議改進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一般\iii級黃色顯著危險:屬于一般風險,會議室、會計室、水房、圖書室區域崗位管控,需要控制整改。
——低\iv級藍色輕度(可接受)危險:屬于低風險,各教室、操場。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
4、安全風險評估。
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和公布。根據安全風險評價依據,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安全風險清單進行評價。
5、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建立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實行“一風險一檔案”。
6、風險控制。
學校依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學校安全風險數據庫。針對安全風險特點應從設備設施、管理、培訓教育、個體防護、應急處置措施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五、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學校、年級組、班主任、教師”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人員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分管安全副校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
險,安全屏護、報警設備本身固有的控制措施和檢查、檢測、維保等常規的管理措施,人員、資金要有保障。
3、由分管安全副校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要點.
4、法安辦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六、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學校在重大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每年對學校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教師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七、應完整保存體現風險風級管控過程的記錄資料,并分類建檔管理。
八安全領導小組對評估后的安全風險歸類建檔并指導、監督相關部門、體衛組管理人員貫徹執行。
九、按時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安全風險管控信息。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上海市包頭中學。
2020、2。
上海市楊浦區建設小學安全風險研判承諾制度。
一、目的。
為確定安全生產中風險的大小或者發生事故概率的大小及其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從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改進,以降低風險,提高安全生產可靠性。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制度的通知》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包頭中學危險化學品存儲、使用部門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
三、職責。
成立安全風險研判小組,成員由各個部門負責人員負責組成。各部門配合完成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并將安全風險研判的相關文件、臺賬整理存檔。
1、校長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負責全公司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的組織實施。
(2)完善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管理配套實施辦法及制度。
(3)組織召開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會議,梳理公司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控制措施,總結分析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
2、安全分管責任人工作職責。
(1)負責本校的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
(2)根據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實施情況,及時指導、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或修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措施辦法及作業指導書,對風險進行控制。
(3)組織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會議,分析總結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工作。
(4)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風險研判知識學習。
4.管理方法及工作要求。
1、成立校級安全風險研判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研判組成員由各個部門主任組成;。
2、建立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研判工作流程,研判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為貫徹落實《蒼溪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全面構建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的實施意見》(蒼安委〔2018〕19號)文件要求,落實學校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全面排查、識別、評估安全風險,落實風險管控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風險,對學校風險點實施標準化管控,提升學校安全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是指按照安全風險點的不同風險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
通過建立起完善、有效運行的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全面推進落實學校主體責任,有效促進校園安全科學管控,在全校范圍內構建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安全風險防控,實現標準化、信息化的校園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體系,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
學校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按照工作原則,對分析預判存在的安全風險實施定人定責管控,定期組織評估,確保風險在控可控,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針對風險類別和等級,將風險點逐一明確學校的管控層級(處室、年級、班級、崗位),落實具體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校一冊”學校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公布學校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位教職員工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撤離通道等。同時,將風險點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置措施告知相關單位。
學校針對各個風險點制訂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標準和清單,明確學校內部各部門、各崗位、各設備設施排查范圍和要求,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風險排查治理機制,形成閉環管理,實現學校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自報常態化。
學校根據風險預判評估情況,科學編制應急預案,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應急預案相銜接。學校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在安全風險、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師生,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重點崗位要制定應急處置卡,每月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經常性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
本制度蒼溪縣陵江鎮第三小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并解釋,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2000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