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匯聚智慧和才華的地方,每個人都有機會展示自己的才能和領導能力。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了解到寫學校總結時的語言表達和寫作技巧。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一
1.就寢后,不準接電話,聽音樂,不準逗留在外,不準在寢室內外吵鬧,看小說,鍛煉身體,聊天等打擾他人就寢的活動,違者扣1分一人,或者運動影響其他寢室休息,給予警告,提醒無效者扣1-3分一次。
2.熄燈鎖門后晚歸者必須登記,晚歸原因,班級姓名,如有請假或有事者,請出示有關證明,拒簽或冒假名字假班級走街串巷扣該班1-2分一次,晚歸者扣1分一次,若有人爬鐵門、搖鐵門以及一切就寢次序的行為者,視情節嚴重給予扣分,并交于學生科處理。
3.就寢后,如該班之間或寢室之間相互打鬧,影響休息各扣2分一次,情節嚴重者通報批評并交于學生科處理。
4.講話嚴重扣2分,不服從管理、故意刁難和頂撞檢查干部扣3-5分一人,一星期內連續三天以上敲門扣1分,如有連續五天敲門扣3分,態度惡劣者交于學生科處理。
5.班級組織活動時,在就寢前通知生活部,違者扣該班2分一次,如寢室有過生日,搞聚會的同學必須向生活部提前說明情況,違者按平時扣分制度給予扣分,責令立即取消聚會。
6.就寢后,任何人不得在寢室打牌,打麻將一切不允許的活動(絕對禁止賭博),發現一律沒收,違者每人扣5-8分,并交于學生科處理。
7.女生不得帶男生進入宿舍樓,否則扣3分一人,并交學生科處理。
8.扣分以敲門為標準,第一次為警告,登記;第二次查到扣分;再次查到加倍處理。情況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
9.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寢室酗酒,吸煙,發現者一律沒收。屢教不改者交于班主任或學科處理。
10.就寢后,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外出,被學生會干部或值班老師抓到,情節嚴重扣1-3分。
11.生活部對每晚就寢情況進行評比,并將結果公開,對表現好的班級給予表揚,表現差的班級給予通報批評并扣分。
12.一周內違紀嚴重超過8-10次,該寢室給予通報批評,一周之內無任何違紀現象,該寢室可加3分,如有一月之內無違紀現象,該寢室可加5分獎勵。
注:晚就寢時間為9點50分。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
1、學生憑學生證到宿舍樓就寢,沒有學生證不準進入宿舍樓。
2、學生到宿舍后,應該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時應排隊,有序進行,不準擁擠哄搶。
3、在寢室內不準瘋狂、打罵,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管理。
4、上下床鋪時,必須依靠扶梯及腳踏處,動作穩健,不得快速翻越或從床上跳下。
5、熄燈鈴響后,應迅速關燈并反鎖好門,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廁所,開門、上廁所的聲音要輕,不得在樓道內奔跑,上完廁所需關門并反鎖。
7、晚間同寢室學生身體有異常,應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寢室長和同寢室學生不得不管不問。
8、晚間發現有異常現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隱患)應及時喚醒伙伴,保證秩序并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警。
9、寢室內的電燈或窗戶等損毀,不能使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不得私自動手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10、午休時間學生必須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進行午休,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習后,熄燈鈴前,班主任必須到寢室查寢,檢查寢室有沒有安全隱患、寢室衛生是否干凈及清點人數、查看學生健康狀況。
12、每天學生就寢后,男、女寢室各有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值班,負責維持學生就寢制度、保護學生安全、并處理學生的突發事件。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三
3.實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1.請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須履行相關手續并填寫請假條,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3.晚自習制度: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到班級參加晚自習,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2.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各宿舍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責任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天一次保潔,及時傾倒當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5.應養成及時鎖門的習慣,無人在宿舍時,要及時鎖門,平時要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包,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凡違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停宿直至校紀處分。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四
為整頓寢室紀律,加強寄宿生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寢室制度。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長負責制,每人服從宿舍長管理;
2、不準在宿舍里的'打架、罵人、抽煙、打牌,與校外人員串連打架,肇事者從嚴處理;
3、按時起床、睡覺,切實保證午間休息;
4、節約用電、用水,人睡燈熄;
5、不準在宿舍里點蠟燭。
1、上課期間不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宿舍;
2、不隨意破環別人東西,非經本人許可,不得隨意挪用別人東西,更不能占為已有;
3、自己的學習、生活用品應妥善保管;
4、不得隨意留宿非宿舍人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師同意。
5、按時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師請假。
1、天早晨內務整理,疊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臉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堅持輪流打掃宿舍,宿舍內無果皮、紙屑、飯渣、剩菜、米粒。
3、晚間起床、進廁所,不得隨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換衣服,不得亂潑臟水。
1、愛護學校公共財產,如有損環照價賠償。
1、每周評一次文明宿舍。
2、違犯以上規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評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學習積極分子等。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五
1.請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須履行相關手續并填寫請假條,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3.晚自習制度: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到班級參加晚自習,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2.宿舍、衛生職責區衛生:各宿舍每一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職責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一天一次保潔,及時傾倒當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5.應養成及時鎖門的習慣,無人在宿舍時,要及時鎖門,平時要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和錢包,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凡違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停宿直至校紀處分。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六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周五放學后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
2、一周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后將準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并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并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七
為加強寄宿生安全管理,確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周五放學后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后將準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并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并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八
本制度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制定,并根據金橋學校實際補充部分條款,旨在通過規范有序的管理,增強廣大寄宿生的守紀守法意識,提升管理質量,為全面實施我校學生封閉式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通過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尋求一條適合我校實際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確保寄宿生的規范與安全。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2.異性親屬不得進入子女住宿處;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3.寄宿生須在學校德育處的統一管理下入宿;
5.晚自習制度:
(1)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晚自習,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4)晚自習學生須遵守上課紀律,有相關違紀行為者按規定懲處;
(5)晚自習時間嚴禁外人來訪;
6.請假制度:
(1)寄宿生請假須履行相關手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7.點名制度:
8.個人衛生:
(3)寄宿生應認真履行值日生職責,不得因個人原因導致宿舍衛生工作受損;
9.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
(3)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0.飲食衛生:
(1)寄宿生必須在學校食堂用餐,反對到校外用餐;
11.公物保護:凡損壞宿舍器物的,按學校有關賠償制度賠償;個人損壞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相關賠償處理;如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擔責任。
12.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3.寄宿生不得攀越學校圍墻、各種防護欄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14.寄宿生不得在宿舍接待來訪客人,有客人來訪應按有關規定接待;
15.男女生宿舍要保持正常的關系;
17.晚20:00起,寄宿生只入不出;對夜不歸宿者給予退宿及紀律處分;
18.寄宿生在宿舍內不得打撲克、賭博;不得帶各種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入宿舍;寄宿生在校內外喝酒,一經發現,即予處分。
19.往返學校與宿舍,寄宿生必須統一在生管老師的'帶領下有序的來回。
20.不在校園拉幫結伙,更不得加入社會黑惡勢力團伙,一經發現將給予紀律處分,嚴重的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九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應由學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寫出請假條,經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師批準后,辦理請假手續,并由生活教師開出“住校生離校單”,交門衛后方可離校。
二、歸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時到校的寄宿生,家長或臨時監護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師電話請假,事后補上由家長簽字的請假條。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課期間因身體不適,需休息者,由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批準簽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師后,方可進入宿舍休息。
寄宿學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按時起床、就寢、做操、滅燈息談,遵守住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在校學習、生活、活動必須聽從生活管理教師的指揮安排,遵守紀律和規定,用餐上活動課等要統一行動。
三、同學之間要相互關心,團結互助,相互謙讓,不準打架罵人,不準以大欺小。同學之間發生糾紛,及時報告,由教師解決。
四、愛護學校公物,愛護花草,不準任意損壞踐踏花草,開、關房門要輕,不得踢、撞、撬門,不準在墻壁上亂刻亂畫。
五、住校期間不準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須經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及值周領導審批同意交由監護人領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險的游戲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欄桿,寢室區內嚴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隨意翻越。
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寢室內毛巾、臉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單、枕頭均要擺放整齊。
八、不準帶非住校生到寢室玩耍,平時未到開寢室時間,不得隨意進出,未經別人同意不準隨意翻拿東西。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勤儉節約,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費糧食。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 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一
1、嚴格把好入門關。非本校人員進入宿舍,門衛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
2、堅持24小時值班制,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禁擅離職守。
3、不準客人(含學生家長)在學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燙傷、防自傷等工作,做到12個不準:
(1)不準學生在上課和夜自修時間進入宿舍(特殊情況須有班主任批條、醫生證明)。
(2)不準攜帶刀、剪刀、鉗、錘、鋸等工具到宿舍。
(3)不準帶貴重物品、不健康的書籍到宿舍。
(4)不準帶打火機、火柴到宿舍。
(5)不準玩弄消防器材。
(6)不準私接電源,使用各種電器、吹筒、充電器。
(7)不準站在水槽上晾掛衣服。
(8)不準爬樓梯扶手。
(9)不準跳躍樓梯臺階。
(10)不準用力碰撞玻璃。
(11)不準打鬧或開不正當的'玩笑。
(12)不準損壞公物。
5、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匯報。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二
為了增強午休值日老師的責任意識,確保午托學生午休時間段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就寢管理責任制度:
本學期繼續采用值日行政、值日老師和生活老師巡視管理的模式。生活樓共有兩層寢室,每層各有一個大寢室區和一個小寢室區,小寢室區為女生寢室,大寢室區為男生寢室。寢室區每天安排一名行政上下樓巡視管理,負責檢查記錄各樓層值寢老師的到崗值寢情況及學生就寢情況,并負責協調處理當天生活區所發生的偶發事件和安全問題。
女生寢室每個寢室每天安排一名寢室長,負責檢查記錄各寢室學生的出勤、紀律和衛生,每層樓每天由一名生活老師巡視管理,負責本寢室區學生的安全、紀律和衛生的管理及生活自理培訓。
男生寢室每個寢室每天安排二名寢室長,負責檢查記錄各寢室學生的出勤、紀律和衛生,每層樓每天由一名值日老師和一名生活老師巡視管理,負責本寢室區學生的安全、紀律和衛生的管理及生活自理培訓。
本學期由于午托人數進一步增加,在新教學樓三樓(男生寢室)和老教學樓四樓(女生寢室)分別增加了一間大寢室,每天每間大寢室安排一名生活老師和一名教學老師負責管理(因此增加了兩名生活老師),并由生活老師負責本寢室的衛生打掃及學生生活自理培訓。
本學期學校繼續聘請鄧冬蘭為生活班長,總負責生活樓午托學生就寢管理,并負責巡視記錄教學樓生活樓所有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師到崗值日情況。
1、因學校床位有限,本學期中高年級學生繼續在教室午休。
2、結合學生年級和班級人數情況,安排了八個休息教室,每間教室每天安排一名值日老師坐班管理,負責學生簽到和教室紀律、衛生,以及午休期間本教室內學生學習用品的保管,認真填好教室午休情況登記表,并有針對性地輔導學生,幫助他們解答學習上的疑難問題。
3、由于在教室午休的人數不斷增加,教學樓區域午托管理難度不斷加大,因此,本學期每天繼續安排一名值日行政專門巡視管理教學樓學生午休情況和值日老師的值日情況,并認真填寫行政值日登記表。
4、結合學校電影特色課程的設置,每周將利用一天的午休時間組織午托學生觀看一部有教育意義的電影。
1、就寢零響后,由正副班主任輪流組織學生排隊、清點人數,進行就寢禮儀培訓,并護送學生進寢室就寢。(由于一二年級的學生年齡小,生活自理能力欠缺,很多生活習慣尚未養成,請當天送學生入寢的老師等學生安靜入睡以后再離開)如有請假的學生,一定要向值日老師或值日行政說明請假原因和去向。
2、負責培訓班級就寢管理員(男女生各若干名),協助值日老師和生活老師做好寢室的管理工作。
1、每星期評一次優秀寢室,只要學生按時就寢,寢室紀律、衛生好,學生愛護公物、沒有違紀現象、不出安全事故,都能評為優秀寢室(以每天的檢查記錄為準,每星期一次小結、評比、獎勵)。
2、每月開展一次“我是自理小能手”或“寢室之星”的競賽活動,并在周會上表揚獎勵。
3、期末總結評出全期的“文明就寢小標兵”、“優秀寢室長”。
4、學生就寢或教室午休時有如下現象,值日老師將要承擔管理責任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費:
(1)、不關風扇、電燈、空調等電器(包括教室的風扇、日光燈、空調)每次扣10元;
(3)、學生如有損壞公物現象,值日老師有責任要求學生照價賠償,并追回物品或賠款。
5、各班學生在生活區的表現將作為期末班級評優和個人評優的參考依據。
6、各值寢老師的值寢表現期末將進行一次綜合等級評定,并發放一定的午托管理獎。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四
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提高經營服務質量,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確保學生身心健康,依照國家《食品衛生法》和國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頒布的《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依據我區小學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學校小賣部經營必須堅持“依法經營,安全第一,服務學生,有利育人”的指導思想。要把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優化育人環境作為經營目的。不得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2、學校小賣部必須根據師生的合理需求而開設。學校開設小賣部主要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學校小賣部提倡以超市經營管理模式有序經營。
3、學校小賣部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持證上崗。學校小賣部接受工商、物價、衛生、教育等部門的檢查。未取得相應證照,不得開設,堅決取締。未取得《健康證》的人員不得上崗從業。
4、學校小賣部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工商、衛生部門有關經營場所的規定,經營房屋質量應符合有關建筑質量要求,水電安裝應規范到位,貨架、食品擺放整齊清潔,食品存放、儲存應符合國家食品存放、儲存的有關規定,室內應通風干燥,室內外環境應整潔衛生。
5、小賣部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學校必須與承包人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向學生禁賣的食品、承包(租賃)費、價格要求、品種要求等列入合同條款,并明確解除合同的具體條件。
6、學校自營或對外承包(租賃)的小賣部必須單獨建賬。學校自營利潤、對外承包(租賃)費應及時入學校行政帳,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或變相設立“小金庫”。
7、學校應明確規定小賣部的營業時間,小賣部的營業時間限于早晨上課前、午飯后、放學后、晚自習后。
8、小賣部商品的價格按國家有關物價法規規定執行,保證物價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須標簽立卡、明碼標價,嚴禁價格欺詐。小賣部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準以學校組織活動等為名向學生硬性攤派、推銷商品。
質量合格證和衛生合格證,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堅決杜絕“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散裝食品,不得向學生銷售學校違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圍經營。學校應向經營者明確出售商品的品種,除必需的生活、學習用品外,凡不利于學生健康、不利于學校日常衛生管理、不利于營造良好育人環境的商品都應嚴格禁止銷售。
10、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小賣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賣部公示上墻。經營者、從業人員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文明服務,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離崗。學校、經營者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工作。
11、小賣部工作人員應配合學校做好小賣部周圍環境衛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售出食品的包裝物,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同時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行為習慣教育,培養學生勤儉節約,不吃零食的好習慣,確保校園整潔。
12、學校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等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發生。
1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學校一把手為學校小賣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加強對本單位小賣部的管理,落實具體監管人員,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做好管理臺帳,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對師生滿意率低或違規經營的小賣部要及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更換經營者或從業人員。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的人員應按規定處罰。
本制度從2008年3月1日起執行。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五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學校招聘的外地教師;本縣或本縣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安排下占好房間,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宿舍鑰匙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下水道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后勤服務中心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9、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政教處、后勤服務中心。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六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15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15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七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寄宿生衛生保健須知
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八
為加強小賣部管理,充分發揮功能,規范工作職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要努力提高素質,樹立安全意識,關心師生的身心健康,熱情服務,禮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三、進貨時必須到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廠家或銷售商處進貨,索取銷售商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質監部門出具的“商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和進貨清單及發票,嚴禁進購“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過期食品,一經發現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四、商品要分架擺放,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嚴禁混放。
五、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商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商品污染。
六、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十九
1、寄宿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許可不擅自調換。
2、寄宿生按規定攜帶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對各類貴重物品及現金要提高防盜竊意識,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因病或準假除外)學生不得留在宿舍內。寄宿學生平時及雙休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假條交宿舍管理員后,方可離校。周日必須回校參加夜自修。
4、雙休日白天要離校的寄宿學生,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登記后,方可離校。當晚9時前必須回校。
5、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
6、按規定要求自覺整理宿舍內務,保持宿舍衛生和清潔,不允許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場所潑水、吐痰、拋棄雜物。不將飯菜帶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絕不能在宿舍內酗酒、吸煙。
7、愛護生活設施,不擅自移動、調換室內家具;節約用電、用水;設備自然損壞時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
8、在宿舍內不私接電源,不使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熱毯、酒精爐等器具。不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或焚燒雜物。
9、保持宿舍區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不允許在宿舍區內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鎖箱柜。隨手關閉門窗。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并登記。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1、為防止廁所下水道堵塞,應使用軟手紙,不允許隨地大小便和將雜物丟入大小便池內。
1、每個宿舍推選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內務衛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監督,并定期組織本舍同學進行衛生大掃除。
2、宿舍內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職責為打掃宿舍地面衛生及門窗玻璃衛生,將垃圾倒入指定地點,督促本舍同學按時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規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負責本舍當日的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地按衛生標準檢查、評定成績。
4、學生違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檢查不衛生(低于60分),由校區分管主任向班主任發“協助教育通知書”,班主任接通知后,須盡快處理并將結果填好“回復單”上,報校區主任室。
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向班主任簽發“協助教育通知書”后即取消其本學期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資格。若對該同學發出三次“協助教育通知書”,則將給予紀律處分。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一
為了加強寄宿生的管理,培養學生良好作風,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精神,結合我校寄宿生具體情況,學校寢室現狀,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2,寄宿生應愛護學校一切公共財務,樹立以校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學校作好防盜,防火,防破壞,對壞人壞事敢于揭露和斗爭。
3,寄宿生必須服從教師和行政執周人員管理。
4,寄宿生必須按時起床,早操,上課,晚自習就寢,晚上不準無故外出,有特殊情況必須到政工處請假登記,女寢室必須栓好三把門栓和門內反鎖至到天亮才能出寢室以保安全(寢室內有方便桶)。
5,寄宿生不準帶外人在寢室留宿。
6,寄宿生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保持寢室衛生清潔,內務整潔,擺放有序成一線,同一個方向。
7,寄宿生課間不得入寢室。
8,同學之間互相關心,幫助。講究文明禮貌。
9,睡覺前學生不準在寢室內追趕打鬧。
10,寄宿生不得將火帶入寢室,男生不得在寢室內抽煙。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二
為了進一步推進宿舍文明建設,維持宿舍整潔,經濟學院xx級團總支學生會現決定規范衛生檢查制度,以保證衛生評比工作有效進行。具體制度如下:
1.衛生評比工作作為年級生勞部常規工作,必須每周進行,不可疏漏;
4.衛生評比時每間需至少有一名同學在宿舍,方便檢查人員進行衛生檢查;
6.每月評選出男女生宿舍各一個冠軍,經主席團審核,獎勵十元以內的物品。
7.年級生勞部進行衛生檢查,接受主席團和同學們的監督,完善衛生檢查制度。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三
1、建立和完善寄宿學生花名冊,詳細登記學生家庭住址、家長或臨時監護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生活教師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況,以便及時聯系與交流。
2、做好家訪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訪,平時重點家訪,發現問題及時電訪或家訪。著重要利用放歸宿假家長接送時間做好家訪工作。
3、設立“家長開放日”,定期邀請家長到校與學生一起上課、學習、生活等,讓家長了解學校、學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家長會,討論學校教書育人的工作,交流學生情況,研究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等。
5、通過“家長學校”向家長宣講有關教育學、心理學,兒童衛生保健、學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
1、遵守紀律,嚴于律己,自律能力強。
2、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團結友愛好。
3、窗明幾凈,床鋪整潔,環境衛生好。
4、洗衣疊被,洗澡理發,個人自理好。
5、管好物品,防火防電,安全工作好。
6、衣著整潔,生活儉樸,艱苦奮斗好。
7、按時就餐,互相謙讓,用餐紀律好。
8、珍惜糧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好。
9、潔身自愛,學習勤奮,自主能力強。
10、堅持做操,增強體質,鍛煉身體好。
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優質24篇)篇二十四
為了充分發揮村民學校的陣地作用,使村民學校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校委會工作制度:
1、校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委會會議由校長負責召集,每季召開一至二次會議,主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況,安排教學計劃,處理學校工作中的問題。
二、教學計劃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學校制訂相應工作安排。
2、每期辦班前,針對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教學內容。
三、教師備課制度:
1、教學前講課老師要深入調查,掌握學員的思想認識情況,使教學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確教學指導思想、目的要求、重點、難點的基礎上,認真備課,寫出講課提綱,力求講課生動、全面、準確、易懂。
四、教學效果反饋制度:
1、每期教學后,校委會要及時檢查了解教學成果,予以總結。
2、認真聽取學員對講課反映和意見,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五、學員守則:
1、服從學校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
3、愛護公物,講究衛生。
六、教育檔案制度:
1、建立學校資料柜,將學校教學計劃及實施情況、教師講課提綱、教學工作總結等資料列入檔案。
2、建立學習檔案,記錄學員的學習態度、考勤成績以及獎懲情況,作為有關評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