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關系的法定約束和制約。接下來是一些勞動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參考,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一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并沒有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用人單位為了使自己在勞動者維權時處于主動地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維權時無法證明雙方約定合同內容,甚至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使維權處于被動地位。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遲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后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在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了如下的法律責任。
(1)支付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超過1個月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部分用人單位的管理者對此沒有用引起重視,認為已經與勞動者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認為與員工彼此之間已經比較熟悉,為了省事,只與員工有個口頭協議。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是存在風險的,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這時用人單位必須按照雙倍的標準支付工資。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防范用工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未出現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單位無權解除勞動關系。一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權限即受到限制。另外,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后,部分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用人單位的生產效率,這也變相地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
(3)不將勞動合同交付勞動者將面臨賠償損失之責任。勞動合同作為勞資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憑證,應由勞資雙方分別持有,這樣有利于勞資雙方互相監督以確保勞動合同嚴格執行。因此《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p>
另外,一些用人單位打著試用的旗號,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支付較低的工資,而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就將試用者趕走,以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組成部分,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用工關系成立,則勞動關系便建立,則應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用人單位便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如果有關用人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且雙方沒有約定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沒有集體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標準要求;如果雖有約定的,但約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低于約定工資的80%的.,低于最低工資的),可以視為沒有約定,勞動者可以按照前述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用工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則可按照前面兩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為了防范用工的風險,節約用工成本,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二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謝您加入本公司,根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和《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現請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攜帶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并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如逾期不簽勞動勞動合同范本,公司將依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終止勞動關系。
1. 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關系的證明文件正本;
2. 入職體檢報告;
3.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 學歷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 職稱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
6. 實名制銀行賬戶復印件;
7. 二寸證件照2張;
8. 其它 ,勞動合同范本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書下載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發出的《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四
沒有長期勞動合同的說法,只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注意搜集并保存雙方成立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據,比如:
1、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勞動者填寫的“報名表”、“登記表”等招用記錄。
2、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或扣押勞動者工資而出具的“押金條”、“扣押條”等各種票據。
3、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門卡”等各種工作證件。
4、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
5、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服”、“飯卡”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東西。
6、職工的工資表、考勤記錄、值班表、任命書、解除合同通知書、辭退通知書等各種加蓋有用人單位公章的文件。
1、口頭合同。有的企業不以書面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工資、工時等,一旦發生糾紛,雙方各執一詞,由于缺乏書面文字證據,農民工往往有口難辯。
2、生死合同。一些危險性行業企業不按的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衛生義務,在簽訂合同時要求與勞動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來逃避責任。對這種情況,農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取消這些條款;如果協商不成,一旦發生事故,農民工可以申請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這些條款無效。
3、“兩張皮”合同。有的用人單位害怕勞動保障主管部門監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用來應付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4、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利用農民工求職心切的心理,在簽訂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名目眾多的費用,農民工稍有違反管理的行為,用人單位即“合法”扣留這部分押金。這類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農民工可以拒絕;實在無法拒絕,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據,以備將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作為證據。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五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謝您加入本公司,根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和《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現請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攜帶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并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如逾期不簽勞動勞動合同范本,公司將依據勞動勞動合同范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終止勞動關系。
1.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關系的證明文件正本;。
2.入職體檢報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職稱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
6.實名制銀行賬戶復印件;。
7.二寸證件照2張;。
8.其它,勞動合同范本范本《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出的《簽訂勞動勞動合同范本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六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勞動合同在簽訂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用人單位如果存在上述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勞動者不能因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經過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認定的情況下,自己單方面認定勞動合同無效而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必備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以上條款在勞動合同中都應當包括。
一旦員工的崗位、報酬等內容發生變化,或者企業發生合并分立的情況,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勞動糾紛中陷于被動。
四、試用期的長短有規定。
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因此,在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試用期的期限如下:
試用期(不超過)。
三個月---一年。
一年---三年。
三年以上。
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五、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于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六、勞動者應當了解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何認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均未作出具體規定,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規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偛谜J為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往往對內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或企業要求。因此,勞動者在準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時,應當認真閱讀,知曉內容后再簽字。否則,容易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設立押金條款;扣押勞動者的證件;采用格式合同,不與勞動者協商;在合同中規定逃避責任的條款,對于勞動者工作中的傷亡不負責任;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內容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對外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偛媒ㄗh大家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為大意簽下了陷阱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10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八
甲方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聘請乙方為我校教師。現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聘用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的場地和必要的教學設備。
(2)制定各學科的教育教學的目標和任務,并提出要求。
(3)安排授課時間和教學時數。
(4)隨時對乙方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5)負責對乙方的出勤情況作好記錄。
(6)每個月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結合出勤記錄支付給乙方課時費。
(7)對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因工作不利,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解聘,并追究其責任。
3、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愛學校愛崗位愛學生。對學生要愛心+耐心,贏得學生的尊重與喜愛。任何情況下不得打罵學生,學會多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信任與支持。
(2)堅持先備課再上課的原則,每周提前擬定上課計劃與內容。做到因材施教,把教學質量置于首位。
(3)教室安全責任到位,確保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做好學生簽課記錄。
(4)在聘期間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教學工作后獲得協議規定課時費。
(5)乙方教學成績優異,家長滿意度高,生員多且穩定。工作滿_______年以上,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獲得更優厚的工資待遇或獎金。
(6)教學中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可向甲方提出,經商定有利學校的發展,甲方將以獎金的形式發放給乙方,以示感謝并激勵雙方共同進步。
4、工作紀律。
按照學校規定,乙方在聘期間不得私下向學生及家長出售樂器及書籍等,更不可將本校學生勸退后帶到自己家中教學,此類有損學校聲譽和利益的行為與舉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5、工資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學科_________學費/課時_________分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課時費在試用期后的每月_______號發放。續聘時,學校將根據教師教學考核及家長的滿意度調查給予乙方新的工資待遇。
6、其他。
初聘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合格繼續履行合同,相反則取消合同。
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如雙方愿意,可續聘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甲乙雙方不可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不能完成教學工作或違反學校規定造成不良后果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如想中途辭職,需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辭職,如能提供可以勝任的代課教師,乙方經甲方同意可提前離崗。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九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范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簽(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
根據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和相關立法精神、《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就職之前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上合法訂立的,是彼此確認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書面證明。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在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強迫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
第二 勞動合必須充分體現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鑒于目前實踐中,多是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勞動者解釋說明合同內容,合同中關于權利義務的敘述要求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勞動者應當仔細而慎重的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是一份無效合同。
第三 法定條款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勞動合同應當約定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包括勞動者工作的時間,勞動者的工種或職務,以及在生產上應達到的質量指標和數量指標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工作中所處的客觀環境和勞動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勞動保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工作時間和休息體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支付時間等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資標準或工資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內容及其執行程序等。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其內容不得違背法律規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違約金、賠償損失、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等。
第四 意定條款
在勞動合同中,除了法定條款之外還有意訂條款。在勞動合同中是否需要對法定條款之外的事項進行約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決定。包括但不限于試用期、商業保密的保護條款、服務期條款、特殊待遇條款等。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關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是糾紛產生的多發地帶。在此,筆者簡要予以說明。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即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根據勞動部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條款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以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边@個通知是我國目前規范“守密期限”這一爭議問題的較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一言以蔽之,無論是法定條款還是意定其他條款,都必須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筆者誠望廣大求職者能夠在求職過程中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求職指導:終止事實勞動關系也得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員工改為“派遣”身份遭到拒絕,遂在一個月后辭退職工。近日,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裁決,要求被訴公司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4500元。
20xx年10月,司機楊某到一家公司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9月30日合同到期,該公司要求楊某與一家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再由該中心“派遣”至公司工作,楊某不同意,但仍在該公司工作。公司遂于11月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并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楊某不服,便提起勞動仲裁。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仲裁處負責人解釋,根據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由于該公司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樣受勞動法調整。
根據勞動保障部去年下發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規定。協商不一致,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據此,該公司終止與楊某的勞動關系,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仲裁部門表示,許多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就能在解除勞動關系時“規避”經濟補償金,實際上是徒勞的。
求職指導:勞動者一年最多時簽四次勞動合同!
近日哈市公布了統計部門與勞動部門對道外區、阿城區和賓縣等區(縣)企業開展的勞動保障狀況調查情況。結果顯示,哈市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青春期的現象比較突出,大多都是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短期勞動合同最嚴重的甚至一年要簽四次。
據介紹,本次共調查了2732戶企業,從業人員18.1萬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17.2萬人,簽訂率74%%。從簽訂期限看,簽訂1年以下期限人數為2.2萬人;簽訂1~5年期限的人數最多,為7萬人。調查數字顯示,哈市簽訂勞動合同短期化趨勢明顯,簽訂5年以下期限人數為9.2萬人,勞動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為主。許多企業只與職工簽訂三個月、一年的短期勞動合同,用完職工年輕時的黃金年齡段,即行辭退。
對于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原因,數據分析顯示,按照現有的勞動法規,單位在合同期限內辭退員工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而除了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簽合同時有具體規定外,法規并沒有對簽訂合同的期限做出具體規定。因此,不少單位為了既方便用人,又不用承擔補償責任,采取了這種“靈活”的辦法。
對此,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法制監察處相關人士介紹,哈市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工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影響了其為企業長期服務的工作熱情和職業規劃。此外,勞動力流動性較強,勞動者沒有長期的職業發展規劃,無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不愿在人才培訓上進行過多的投資,不能形成一批具有專門職業技能的人才,造成了對勞動力的掠奪性使用。而且,勞動者過了“黃金年齡”無保障,必將加劇勞動力市場的失衡,導致“4050”就業人員的增多。
求職指導:簽勞動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8.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注事宜錄
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常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過了期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違約費是多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p>
未獲得相應報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約?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求職指導:簽勞動合同“不得結婚”約定無效
律師同志:
讀者:林女士
林女士:
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看,某賓館的做法是錯誤的。
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出于自愿,就有權結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我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币虼?,你與某賓館約定合同期內不得結婚的條款因違反《憲法》和《婚姻法》的規定而無效,對合同雙方均沒有法律約束力,某賓館也自然不能以你違反此條約定為由,解除與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
求職指導: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細微區別分析
一、勞務合同中勞動者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北京青年報: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經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銷售員。公司和她簽訂勞動合同時說,由于她沒有北京戶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醫藥費用去了幾萬元。這時她才想到自己還沒有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她找公司要求按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報銷醫藥費,公司卻回答說,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公司不承擔醫藥費。
點評:
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看清與單位建立的是什么關系,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質上卻是相差很大的。勞動合同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才能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的,勞動者是不能享受勞保待遇的。
二、國外公司辦事處與中籍職工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案例:劉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駐京辦事處員工,月薪四千元。當時劉小姐進公司時,是看到該公司在網上公布的招聘廣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辦事處又招進了一批年輕的員工,這些員工的月薪只有兩千多元。為了減少開支,公司解聘了劉小姐。劉小姐不服,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結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點評:
國外公司辦事處在國內沒有用人權利,不能與中籍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辦事處想招聘職工,必須通過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關系中,職工必須先與外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外服公司與國外公司辦事處簽訂勞務輸出合同。如果職工沒有通過外服公司而是直接與國外公司辦事處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在實踐中勞動仲裁機關不受理此類糾紛,在法院訴訟階段,法院把這種關系認定為一種勞務關系,而勞務關系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勞務關系
案例:
李師傅退休后又被單位返聘,但是他發現這一次單位不再給他上各種勞動保險了,對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認為李與單位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一種勞務關系,于是駁回了李師傅的仲裁請求;他不服,開始起訴,一審二審都被駁回。此案被中央電視臺報道。
同時,也發生相似的一個案例:王師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當時約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這五個月的工資報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給。于是王師傅就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公司與王師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動關系,應該先經仲裁才能訴訟,所以請求法院駁回王師傅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師傅已經退休,退休后與單位就不能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應是一種勞務關系。所以法院駁回了單位的管轄權異議,依法進行了案件的審理。
點評:
在我國現行實踐中,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雖然這一點在理論上還有爭議,但是目前仍然是實踐中的慣常做法。
四、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轉化為勞務關系
案例:
李先生與北京某有限公司維持了三年的勞動關系,但是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此期間,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發百分之二十作為風險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返還風險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李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雙方所產生的糾紛是勞動糾紛,應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所以請求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轉由勞動部門仲裁解決。海淀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沒有提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主要條款的存在,所以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據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號民事裁定書駁回了被告的管轄異議。
點評:
事實勞動關系本來是一種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它沒有書面合同,所以勞動關系中的很多權利義務無法確定,這固然對單位有很多好處,可同時對單位也有很多弊端。對此種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同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單位同時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的具體的關系性質。如果勞動者要求以勞務關系的性質來對待的話,用人單位將會很被動的。
以上四點,僅僅是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在實踐中的一點點比較典型突出的區別。其實兩者之間還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轉化的關系。這些以后有機會再來談。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一
律師建議: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以下證據可以證明你與公司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7、其它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
(1)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
用人單位下發的各種文件,類似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勞動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但是,此類證據必須上有用人單位的.公章才有證明證明效力。
(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
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合同特別是經濟事務的合同時,一般都會有“簽約代表”或“代表人”一欄,此時,如果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簽字,該合同又有用人單位所蓋公章的話,那么可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3)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它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
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它單位若能出具有關勞動者曾代表用人單位洽談業務方面的證明,也可以證明勞動者曾為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動。因為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第三方接觸時,有時會在辦理某些事務時向第三方提供有單位蓋章和本人簽名的資料:比如說作為用人單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單位向有關單位或機關提交申報材料、代表用人單位到第三方處領取票據時在各種存根處代表用人單位簽名等。勞動者如能取得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開具有關的證明,也可以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4)、錄音、錄像、照片。
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事宜時的錄音,只要錄音能夠清楚反映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承認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動,就可以基本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可拍攝其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或者其它關于工作方面的錄像也可作為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證據。
律師提醒: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主動要求,并且妥善保管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二
為規范本公司人員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明確與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結合公司實際,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規范簽訂行為,現制定如下勞動合同簽訂方案:
(一)依法簽訂原則
(二)切合實際原則
(三)平等協商原則
(一)確定勞動合同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崗位工作特點,公司與員工所簽訂的期限可分為三類: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3-5年。
2、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截止目前,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依法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
對于因其流動性較強,為了便于管理,與其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確定勞動合同內容。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勞動合同為范本,針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等,在與錄用人員平等協商的前提下確定勞動合同專項條款內容。
(三)確定簽訂時間與錄用單位。凡是此次簽訂的合同,簽訂的起始時間統一為:20xx年5月10日,由錄用人員與公司統一簽訂,察右后旗勞動人事局鑒證。
(一)調查摸底階段(時間月日——月日)。 對各部(室)、車間所有錄用人員的個人基本情況及現在工作情況、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象范圍。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每位錄用人員所在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個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確定與其所簽訂勞動合同形式。
本,根據各部(室)、車間的實際情況組織簽訂。
(三)備案登記階段(時間為月日——月日)。 公司在勞動合同簽訂和實施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礎是,與錄用人員進行溝通協商,確定好雙方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確保合同簽訂率達100%,并做好備案登記手續。
錄用人員在簽訂書面合同時,必須是本人簽字蓋章,其他人不得代替。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對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簽訂書面合同的員工,公司與其確定事實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向其本人送達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
(二)年 月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員工此次簽訂勞動合同無試用期約定,年 月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員工,大學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本科畢業生試用期為 個月。對于臨時用工,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將不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三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叫宋博涵,男,20歲,高中文化(大學本科成人教育在讀)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將近4個月的實習工作中,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幫助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做好本職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我的工作地點是全國人大的領導機構,以及全國人大領導們辦公的地方,在樓中辦公的領導也都是對中國發展起著重大作用的人,大樓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無論是從重要性還是地理位置都對中國起著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在這么一個處于中國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無比的自豪與驕傲,同時也深知自己所肩負的責任與使命,我的崗位又是肩負著保衛領導和大樓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嚴格遵守“員工守則”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早上班,遲下班,努力鉆研和掌握各項工作技能,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我現在除了學習電工,消防等知識外,還利用業余時間在讀中國地質大學本科成人教育,今后我一定發奮努力的工作,以優良的工作作風和最佳的工作狀態去干好本職工作,我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申請,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狀態樹立良好的對外形象。
申請人:xxx。
20xx年2月25日。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四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五
簽訂勞動合同要避免麻煩,至少有以下10個方面要注意。
無論什么專業畢業,掌握《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規定,既可及時要求用人單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報酬等情況;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簽約前既要充分了解單位,也要如實提供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合同類型直接影響合法權益,不能不分性質一簽了之。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不少單位試圖不簽書面合同而規避法律規定。也有應屆生礙于情面只簡單地口頭協議。這樣,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解決起來就會很困難。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蛞云渌x收取財物。所以,應注意拒絕交保證金或身份證等習慣做法。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審查9項必備條款:即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的其他事項。上述條款一項都不能少。否則,如有缺漏,就埋下勞動爭議隱患。
要注意《勞動合同法》第19條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的規定。同時要注意,根據第20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簽字時,不僅要對文本仔細推敲,還要仔細閱讀崗位說明書、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考核等規章制度,這些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發現表述不清時,要及時要求說明和修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第22條規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第23條規定的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要注意合同簽訂后,雙方各執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則,合法權益被侵害或發生勞動爭議就沒有了重要證據。
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講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顧自己的權益,隨便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六
現實中,可能出現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也可能存在勞動者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而一般我們說的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都是指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而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就要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他們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來講,要是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對勞動者的權益可能就無法進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編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七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余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個月未簽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訴。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八
1、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約定培訓期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培訓期限。勞動者離職,只有勞動者違反培訓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才會要求支付相應培訓費用的。
2、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并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并且支付了培訓期間的費用以及能提供培訓費用期間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如果單位沒有出過一筆專項培訓費用為員工做了專業技術培訓并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那么員工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中的"專項培訓費用"是指用人單位一次性或一年內累計為勞動者提供了超出企業年平均工資50%的費用的經費, "專業技術培訓"是指為提高勞動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訓,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業務培訓不屬于專業技術培訓。培訓費認定依據為有貨幣支付憑證的培訓單據,以及脫產培訓期支付的工資和差旅費等。
公司培訓的員工簽訂協議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十九
本人,因本人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特此申明。
本人明確:
一、本公司在已告知本人是雙方經過一致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內容,并知曉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期限)、工作崗位及職責、勞動報酬及發放的條件和方式、工作地點、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等。
二、本人確認在沒有簽署此申明之前,公司已經向本人發出告催簽訂勞動合同書。在公司告催無效的情況下(口頭),公司方才要求本人簽訂一份《放棄簽訂勞動合同聲明》的,不簽勞動合同完全是本人自己的意愿,本人同時自愿要求放棄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的事件提起訴訟及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的權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
申明人:證明人:
時間: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大全(20篇)篇二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作。(如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第四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依法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______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每______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_____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______年增長率不低于國家統計局上______年社會公布數字。
第十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______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其他福利參照集團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年的;。
6、建設征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年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______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