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報告是一個機會,讓我們反思自己的過去,以便更好地迎接未來的挑戰。最后,希望這些自查報告范文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期待你們在寫作中取得好的成果。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一
**市根據《**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2013〕18號)和《**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實施辦法(試行)》(**民政規〔2013〕1號)文件精神,制定并實施了《**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扎實開展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思考。
一、基本情況。
從2015年1月至9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和城鄉專項整治工作,對低保人員家庭的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實際財產及低保金發放情況進行全面復核,截止9月底,核查農村低保25113戶29843人,動態凈退出17200戶20755人。對于應保未保新增戶一一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層層審核,嚴格依照五個必須、九個不準甄別對象,按程序辦理。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市委政府對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非常重視,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分別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研究,以兩辦的文件下發,成立了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政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要求由鎮(辦、處、區)黨委書記任組長,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完成。二是積極組織動員。5月4召開了全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動員會,7月7日召開城鄉低保等惠民政策專項整治動員會,全市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20個鎮(辦、處、區)黨委書記、分管領導及民政辦主任參加,積極配合支持共同參與。三是加強督辦檢查。成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紀檢、財政、民政等組成的督辦檢查工作小組,并在5月-9月對全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進行督辦檢查,對督辦期間發現問題,及時與鎮(辦、處、區)主要領導、民政分管領導及民政辦主任進行溝通、整改,上下一體,合力做好低保專項整治工作。市民政局組建10個工作專班定期對聯系鎮(辦、處、區)檢查指導,積極幫助召開啟動會,協助基層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四是組織保障得力。20個鎮(辦、處、區)制定了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政一把手為組長的工作小組,建立駐點干部包干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運作機制,從組織上保證按標施保工作的實施。
(二)嚴格政策,強化宣傳。針對農村低保難以甄別,我們印制發放了3萬份《致農村低保對象的一封信》給低保對象,對于應該納入的和退出的對象做了詳細分類,讓低保對象對照五個必須、九個不準衡量自身是否保障對象或清退對象,且在主要街道、村(社區)張貼農村低保按標施保政策標語,以鎮(辦、處、區)為單位舉辦現場會與培訓班,廣泛宣傳低保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基層政府利用媒體、報刊、網站、標語宣傳低保動態管理做法,加強低保信息平臺建設,力求政策執行與操作公開化、透明化、規范化。
(三)查找原因,突出重點。對按標施保工作中發現的各類情況和突出問題,按照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家庭擁有汽車、非移民搬遷擁有兩套(含兩套)以上房產的、有退休金等家庭,死亡和外遷注銷等類別,進行認真梳理和分類,在摸準底數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全面進行清理,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同時,認真分析查找問題的根源,總結經驗教訓,增強整改落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加強監督,嚴格把關。20個鎮(辦、處、區)及時做好整治工作基礎信息采集、錄入,認真整理匯總,實行村、鎮、市三級核定,并在按標施保和專項整治過程中指定專人負責信訪、設置舉報電話,及時解決按標施保實施過程中糾紛和矛盾,確保無漏報與錯報現象,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低保救助資金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做到一戶一卡,每月資金按時到賬,確保符合條件低保對象基本生活保障。
(五)完善政策,確保成效。對于群眾爭著吃低保、要低保現象的原因是想享受醫療救助等優惠政策的根源后,我們積極完善社會救助相關政策。一是積極探索做好救急難的試點工作,加大臨時救助資金投入力度。2015年從以前30萬元臨時救助款增加到100萬元下撥到鎮(辦、處、區)用作臨時救助、救急難,對于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解決群眾特殊困難,減輕專項整治的工作壓力。二是加快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將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解決群眾只有吃低保才能解決困難的思想偏差問題,轉變基層對低保指標的錯誤認識。
(六)堅持標準,抓常管長。城鄉低保涉及面廣、任務重、群眾期盼性高、風險大,層層把好程序關、理順低保管理環節,是保證國家惠農濟困政策落實的關鍵。一是按政策施保。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以戶籍、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確定對象。只要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申請低保,不能以某一群體來劃線劃檔,不能將低保政策與其他政策捆綁執行。二是按標準施保。7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城鄉低保保障標準,要按照標準把對象審批準。通過開展低保專項整治,要做到讓低保制度正本清源,把該保障的對象搞準。三是按收入施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我們研究制定了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的評估標準,收入核算評估標準確定了,按家庭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核定低保對象及保障補助。四是按程序施保。嚴格規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入戶調查核實收入、民主評議公平公正、公開公示高度透明,審核審批程序到位。
三、存在的問題。
**市屬于**山區貧困縣市,由于南水北調移民面大,群眾收入來源少、不穩定、變數大等原因,存在信息平臺未互通收入核定不準確、基層力量薄弱動態管理不及時、政策宣傳不夠群眾認識有偏差和管理手段落后低保對象核定不準確等問題。
(一)農村低保對象的界定仍然難以規范。一是家庭收入難以核實。農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點,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難,對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農村居民收入中農作物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在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造成對隱性就業、隱性收入難以核實。二是家庭成員難以界定。特別是農村,往往只把兒子作為贍養義務人,把有贍養能力的女兒(特別是出嫁)、(外)孫子女這類人員不計算為贍養義務人,采取人戶分離的辦法,把有贍養義務的`子女有意分開來申請低保,把法律規定應該承擔的贍養義務推向政府。
(二)基層工作人員力量薄弱,核查工作難度大。在工作中,農村低保對象則由于人數多,地點分散,且交通不便,僅新增對象入戶調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作保證,更談不上每半年還進行一次的低保對象復查,這樣的工作量已經是超負荷運轉。同時,隨著國家越來越關注民生,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會救助等工作在數量和難度繼續增加。原有力量顯然不能適應現有工作需要,造成了不能及時掌握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就業、收入變化情況,形成低保待遇的常規化、工資化、終身化的現象。在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和專項整治過程中,因工作力量薄弱,大批低保對象取消,存在一刀切現象。
(三)群眾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偏差。一是群眾對低保政策依然認識不夠。很多群眾仍然會因病、因殘和年齡大等原因要求低保,而不考慮低保條件,形成上訪和纏訪現象。二是仍然存在攀比現象。有些人沒有吃透低保政策,對自己家庭生活狀況缺乏正確估價,盲目的認為別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要求納入低保或者要求提高標準,若沒達到目的,則認為不公平,進而到上級部門上訪。三是農村居民文化素質不高,道德修養低下,相互嫉妒、嫉恨思想較嚴重。按標施保工作評議過程中存在越貧越評不上、家族式拉票、相互選,把公平公正民主評議活動變成村民間拉關系評選活動,存在被評議通過的對象不一定完全符合低保條件。四是群眾對低保判定標準有個體化差異化。評議中出現分歧,意見不一致。有很多人評議時認為自己或家族沒享受低保,其他家庭也不能享受,非心目中對象評議上低保,有人舉報上訪吵鬧指責某某不該享受低保,惡意蓄勢帶來不穩定,影響低保政策執行。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手段落后。我市雖然成立了居民家庭信息核對中心,制定了《**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暫行辦法》,工作人員也已到位,信息核對運行不暢,社會救助與公安、人社、工商、衛生、住建等部門網絡共享信息平臺還未互通,對低保對象的家庭變動狀況不能準確掌握,形成城鄉低保核定存在三難。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難、家庭情況調查難、低保對象清退難。
四、建議。
農村低保重點在強化日常監督核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實現應保盡保、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建議強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實,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切身利益。
(一)加大農村低保制度宣傳力度。一是不斷加大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引導。采取會議、廣播、村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靈活有效的宣傳,將農村低保制度本質及內涵層層宣傳落實到鄉鎮村組、社區,確保低保政策宣傳面達100%,切實把黨和政府對農村困難群眾的關懷宣傳到位,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認識農村低保救助意義,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推進各項工作營造良好氛圍。二是大力弘揚百善孝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贍養老人看作每個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實踐。三是加強低保公示制。加強公示制,低保對象實行常年公示,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議。定期清查低保中的邊緣戶,隨時減退條件好轉家庭人員,加大社會各界對農村低保工作的監督力度。
(二)理性甄別農村低保對象。甄別農村低保對象不限于其表面現象。實事求是調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財產情況,衡量是否屬于保障對象。部分農村居民房屋陳舊,家徒四壁,表面現象符合低保條件,實際子女在城區買房買車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習慣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農村,這種叫隱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體實際情況,子女有贍養能力,有責任有義務照顧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條件。
(三)聘請低保監督員,多方參與監督農村低保政策實施。一是鄉鎮聘請低保監督員。鄉鎮、村(社區)民政工作人員少事情多,一人多崗,無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對詳實做好新申請家庭入戶調查和老戶核查有一定困難。以錢養事聘請民政工作人員,無資金渠道。建議聘請有責任人心、正義感的群眾或鄉鎮干部職工為低保監督員,參加低保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在開會發言上對低保家庭收入、財產情況是否納入保障范圍提出意見。二是市縣級民政部門聘請低保監督員。近年來,多部門關注低保政策實施,建議聘請人大、政協、紀委、審計、財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為低保監督員,參與低保審批會議,多方參與監督低保政策實施,彰顯社會救助公平性。
(四)規范農村低保辦理程序,做到應保盡保。規范農村低保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查、公示環節,農村低保填寫規范格式申請,寫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做好申請家庭入戶調查,實事求是填報入戶調查表;組織好民主評議會,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講政策,一一介紹申請家庭情況,確保低保對象準確,擬納入低保對象必須村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上報鄉鎮審查,審查通過后上報民政部門審批。民政部門按30%入戶抽查,將符合條件按程序納入,對于享受低保家庭進行長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對平臺。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通過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管理平臺,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和單位數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自動比對,確保數據信息科學準確。該機制核對的主要內容包括核對申請社會救助對象的家庭人口、戶籍情況和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與救助工作相關的信息。準確核準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準確甄別農村低保對象,杜絕騙保人情保關系保等農村低保問題發生。從而提升城鄉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對象的精準率。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二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xx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xx戶xx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xx人,因殘致貧xx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xx人,因其他原因致貧xx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xx元。
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xx萬元,市級財政安排xx萬元,本縣財政安排xx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xx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xx萬元,市級財政安排xx萬元,本縣財政安排xx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xx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xx萬元,市級財政安排xx萬元,本縣財政安排xx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xx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xx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xx萬元,本縣財政累積安排xx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xx萬元。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xx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0xx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xx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xx人增加到了xx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三
學校認真組織干部、教師學習、傳達《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明確要求。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重要內容,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是從源頭預防財經犯罪,避免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作為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學校根據財務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對本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具體匯報如下:
經過自查,學校目前不存在《意見》中列舉的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在日常財務、財產管理中也能做到責任明確,制度嚴格,注意提高公用經費和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學校素質教育活動的開展。
學校所有收入全額繳入學校基本帳戶內,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學校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一費制”及《明白收費卡》執行,沒有任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的做法。按規定規范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開據票據規范。代辦費和服務性項目在收費中嚴格按照學生、家長自愿原則,保留原始回執。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按實列支,不虛列虛報,決不允許以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設備、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全部實施政府采購。不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也能做到貨比三家,堅持到正規商戶實施采購。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部門提出申請,校長統一審批,各負其責。重大經費開支項目,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每月定期通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教工公布學校重大事項和經費使用情況。學校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質,人員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各類代辦費用按實際價格收取,如有結余及時清退,退費清單全部由家長統一簽收。
學校重視財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每學期末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學校的國有資產報廢、報損等,經過學校集體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序審批入帳。學校不從事任何風險性投資活動,避免國有資產的損失。今后,學校還將調整充實財產管理人員,使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以上,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提請教育局計財科審核。謝謝!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元。
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0xx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并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四
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愛民生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會派出了調查組,在黃志勇副主任的帶領下,到了縣民政局,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及有關股室的工作匯報,還分別在太保鎮、禾洞鎮、永和鎮、小三江鎮、福堂鎮、吉田鎮召開了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民政辦和部分村委會干部、縣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匯報和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1、領導重視,措施到位,成效明顯。近年來,縣政府對農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視,自始至終把此項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民心工程來抓。一是成立機構。縣、鎮分別成立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做到“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設實施方法》,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確定我縣農村低保標準,對一些特困戶還給予適當的傾斜,保障了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強化管理。我縣農村低保4月正式實施,經過的不斷完善,農村低保總數達到3892戶10296人,基本達到了應補盡補的工作要求;四是確保資金投入。為著力解決低保對象關注的實際問題,今年低保對象比去年2081戶8330人增加了1811戶1966人,人數增幅大,縣政府在自有財力困難的情況下,想方設法,解決了按縣級30%配套資金240多萬元,確保低保金按時發放給低保對象。大大加快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進展。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具體負責農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民政部門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營造良好的工作平臺。在抓好低保工作規范,業務指導,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責任,抓好政策宣傳;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調查摸底審報、低保金發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會干部也積極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由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確保了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存在問題。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存在的差距和問題。
1、宣傳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到位。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對農村低保工作極為重視,但仍有少數干部群眾對農村低保工作認識不足,認為農村低保是縣政府的事,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對政策宣傳,正面引導不夠到位,部分處于低保邊緣的群眾爭著要低保,特別是在每年9月份調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對象怨氣連天,不愿脫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鎮、縣部門上訪,給低保工作帶來不小壓力。
2、收入核定難,動態管理難以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做到嚴格把握政策,規范審批程序,使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低保對象得到了實惠。但由于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性收入難以確定,增加收入不穩定,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加上許多群眾不積極配合,高收低報,造成調查情況有些失真,核實收入失準;二是低保成份復雜,人戶分離情況較多。家庭隱性收入難以調查和掌握,加上又沒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給家庭經濟收入測算帶來困難,低保對象難確定。三是邊緣人群難以區分。對于家庭人均純收入的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往往把握不準,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低保工作有效開展。
3、低保農戶收入渠道不寬,農戶返貧現象突出。實行農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傳統的社會制度,保障貧困農民基本生活,減輕貧困農民的生活危機,從而使他們能夠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保障水平比較低,農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夠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夠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當一部分農村低保戶雖然一時基本解決生活困難,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學或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貧,加上我縣屬少數民族貧困縣,農村低保對象覆蓋面也越來越廣,進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戶也越來越多,我縣財力有困難,所需配套資金增幅大,明顯產生資金保障與人數增加失衡情況,無法達到應補盡補。
三、幾點建議。
通過調查,我們認為,做好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重視是前提,資金落實是關鍵,完善制度是保障,規范管理是根本,為此,我們提出以下下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和監督。因此,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農村群眾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同時,積極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讓更多的群眾積極走出低保,切實把黨對弱勢群體的政策關懷落到實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措施。農村低保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鎮、村各級的共同努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努力把這項德政善舉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準確界定家庭收入,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確定對象;三是認真落實政策,嚴格把關,全程接受群眾監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問題的發生。
3、加大資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擴面力度。一是縣政府要加大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二是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補助標準;三是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貧開發和優惠政策,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扶貧開發,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讓更多貧困家庭脫離低保救助,脫貧致富。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五
(一)起步探索階段。xx年,xx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縣實施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縣農村特困救助對象為2214戶、5131人,占農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標準120元。這一階段由于救助標準偏低,救助面過窄,致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會效果不太明顯。
(二)過渡階段。xx年,省政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構建和諧湖北,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縣政府出臺了《xx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將原農村特困救助對象重新分類評定審批過渡為農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評定審批農村低保對象2392戶、5860人,占農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0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74元。其中:一類對象283戶、31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類對象1041戶、2613人,占保障人數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類對象1068戶、2928人,占保障人數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這一階段由于保障標準提高,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層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社會效果逐漸顯現。
(三)規范提高階段。xx年,xx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開展年度核查和適當擴面提標工作,加強了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程序,進一步規范了xx縣農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累計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類別調整565人。實際在冊保障人數為3286戶、8176人,占農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為45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112.6元。其中:一類對象282戶、325人,占保障人數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80元;二類對象1419戶、3462人,占保障人數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為55元;三類對象1585戶、438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5元。這一階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動態管理力度,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對特殊困難群眾進行了特殊保障,進行了適度擴面和提標,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由政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它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對傳統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從全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看,這項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一)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農村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由傳統的社會救助過渡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濟覆蓋面擴大到全部農村困難居民,解決了他們特別是農村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加快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小康的步伐,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從民政分管的這一塊看,主要由救災救濟、臨時救濟等所組成。社會救濟主要是解決資金保障,只有與資金保障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整的生活保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確立,解決了資金保障,從社會救濟工作內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正因如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從一開始就進展順利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傳統社會救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過去,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主要靠救濟生活款進行安排,“零打碎敲”,隨意性較大,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對象、保障標準、資金來源、審核審批、管理監督都規范化,使社會救濟工作更加科學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加快了脫貧奔小康的步伐,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通過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所帶來的豐碩成果,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改善了社會風氣,使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
xx縣自xx年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以來,這項工作從去年進展明顯加快,納入農村低保的人數和低保資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經過兩次提標以后有明顯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進。但是,農村低保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監督機制和操作程序還不健全。一是民主評議機制不健全,評議依據不足。民主評議的`基礎是入戶核查。從以前組織評議的情況來看,部分鄉村沒有堅持入戶核查,就是將指標一分解,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沒有任何調查核算評議依據,完全由評議人員憑印象、憑感覺選擇、其評議結果隨意性很強,不公平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入戶核查機制不健全,輪流坐莊的現象較為嚴重。低保對象準不準,入戶核查是關鍵。由于有的鄉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對入戶核查認識不高,怕得罪人,簡單地召開一個評議會,把所分指標一評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說了算,造成對象不準確,輪換坐莊的現象無法有效解決,給農村低保工作帶來了一定損害。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存在著“人情保,關系保”的現象。由于部分鄉村干部受利益驅動,放寬低保條件,搞唯指標論,硬是將自己的關系戶納入農村低保,造成了群眾的不滿情緒,損壞了群眾利益,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機構不健全、人員少、工作壓力大。一是縣級低保機構與日益增長的保障對象不相適應。目前,**縣民政局低保股編制只有1人,無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二是鄉鎮民政辦沒有配備專門的低保工作專干,與日益繁雜的各項民政工作任務不相適應。日前,鄉鎮只有1名民政員、無法應付縣直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而且民政員還要包村,根本就談不上城鄉保障對象的規范化管理。三是村支兩委干部素質不高,變動較為頻繁,對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縣鄉兩級低保工作人員偏少,致使城鄉低保管理工作難度增大,導致基層操作不規范,入戶核查和民主評議把關不嚴,造成該保的沒保,不該保的保了,傷害群眾感情,敗壞社會風氣,違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制約監管工作無法到位。隨著**縣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數逐年增加,工作難度大,要求高,沒有必需的工作經費、人員和設備作保障,很難完成管理監督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從xx年開始,每年6月底之前,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一年進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點對象跟蹤管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是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家庭,重點是第三類對象。要根據勞動力變化情況、就業情況,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又可適時新增符合條件的對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真正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四是要建立相關政策銜接機制,要與扶貧開發、合作醫療、臨時救助、計劃生育、優撫安置、入學救助等有關政策相互銜接,充分發揮政策的整體效益,避免“低保養懶漢”的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爭取加強城鄉低保機構建設。一是要加強縣民政局低保工作機構。今年**縣將按州民政局的統一要求,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爭取下半年成立縣社會救助局,編制人員爭取5-7人。二是爭取鄉鎮組建城鄉低保工作站,聘請低保工作員2-3人。三是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給每個鄉鎮解決1-2個公益服務崗位,用于緩解低保工作人員不足的矛盾。
(三)進一步加大爭取城鄉低保工作經費預算力度。按照“農村低保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爭取縣政府將工作經費按不低于農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3%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聘用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及調查核實,制證建檔,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費用支出。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六
針對低保認定中存在的種種不合理現象,各地積極探索,以求應保盡保。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精準識別貧困戶收入的諸多做法,比如駐村干部核實、甄別比對、民主評議、數據動態管理等,事實上對低保認定的工作都有借鑒作用。本報記者就此到國家級貧困縣四川巴中市通江縣進行調研,為低保認定引介經驗。
挨家挨戶調查收入,仔細比對進行甄別。
楊柏鄉雙鳳埡村第一書記楊永和回憶道:“去年精準識別貧困戶,走得我一雙腳板全是血泡。”
精準識別是精準扶貧的前提,沒有甄別出真正的貧困戶,就無法使扶貧從大水漫灌轉為精準滴灌。去年,通江縣開展3次扶貧對象甄別,要求所有駐村第一書記完成逐戶核查。“每戶的收入、產業發展情況等,都是核查重點。”楊永和回憶,在精準識別過程中,駐村工作人員每天都要走上幾十里地,而且要反復和村民做溝通。
“國家多年的扶貧工作已經深入人心,有的村民對扶貧政策甚至了如指掌。”新場鄉巴州溝村第一書記郭雄表示,貧困戶能享受到真金白銀的幫扶,因此工作人員在走村入戶過程中,也遇到過有村民不愿冒頭露尖說實話的,“農村群眾普遍不愿意對外人露富,就算家底殷實,有的也是瞞二說一。”
不吃準情況,就無法完成對貧困戶的建檔立卡。“國家的扶貧資源有限,好鋼要用在刀刃上,不下功夫不行。”通江縣扶貧局精準扶貧中心副主任伍川介紹,全縣的駐村第一書記在逐戶甄別時,會依據縣里的“八個比對”標準進行情況核實:與房管部門比對是否購買住房和門面房;與財政部門比對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與交管部門比對是否購買小車、貨車、工程作業車等,所有比對結果一律記錄在冊。
走村入戶將心比心,才能換來對村民的.知根知底。“走訪時遇到一戶人家,不知有什么顧慮,就是不肯回答收入情況。”楊永和回憶,自己和村干部們反復給這戶人家做工作拉家常,從國家的扶貧方針,到精準扶貧的意義,“不把你的情況記錄清楚,我們就沒法完成精準扶貧的軍令狀。”話說到這個份上后,楊永和終于取得了這戶人家的信任,如實登記下家庭收入情況。
群眾評議敞開談,誰家貧困大家說。
逐戶甄別,登記信息,只是完成了精準識別的第一步。“誰是貧困戶,群眾自己說了才算。”煙溪鄉羅張窩村第一書記文瓊年紀不大,嗓門卻很大。“大嗓門都是開會開出來的。”文瓊說,要確定誰是貧困戶,需要開社員大會,同社村民家家派代表到場,誰家真困難、誰家底子好,大家都敞開了說,嗓門小了還真不行。
“別以為只開一次會就能解決問題。”對文勝鄉大井壩村第一書記趙海冰來說,和村民們開會雖然耗時長,但很有必要。“往往討論幾戶村民的貧困戶資格就要耗上大半天,要完成全村的精準識別起碼要開三四次會。”趙海冰說,村民們在會議上容易“超時發言”,但他們介紹的細節情況又非常有助于精準識別,“誰家的二娃子跑運輸掙了錢,誰家的老人分家后沒人管,這些情況都很重要。”
精準識別的結果,是將群眾評議情況張榜公示。“誰是貧困戶,大家一起看,杜絕組織點、干部定的情況。”文瓊表示,為杜絕渾水摸魚,縣里確定了“六個不納入”的要求,即有轎車的、有房生活好的、有產業支撐的等六種情況不能納入貧困戶,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
通過去年的精準識別,通江縣清理出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8600多戶共3.3萬人,新納入8400多戶共3.2萬人。同時對新進入的建卡貧困戶明確了脫貧路線圖,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鄉有簿、縣有檔。
家貧人緣差,駐村干部來協調。
民主評議的方式,讓村民們對貧困戶的認定都能心服口服。但會不會有家里確實困難,卻因為和同村人不和,村民大會無法通過的情況?“這種情況是有的,所以要靠駐村干部來協調。”板凳鄉范家壩村第一書記韓鵬遇到過這種情況:有戶家庭困難的村民,由于平時在村里人緣不好,村民大會時大家都不愿投他的票。
“縣里要求我們會反向使用‘六個不納入’,來確保沒有漏掉真正的貧困戶。”在反復回訪的基礎上,韓鵬確認這戶人家屬于“沒有房、沒有車、也沒有產業支撐和穩定收入”的情況,并跟同村人做工作,告訴大家“只要有一戶人沒脫貧,整個村就脫不了貧。”這才讓村民們同意該戶人家成為貧困戶。
成為貧困戶,并非意味著只能“等靠要”。“國家來扶你,你自己也努力站起來,這才叫扶貧。”伍川表示,根據規定,對新進入的建卡貧困戶,各村都要逐戶分析貧困原因,并落實幫扶責任人,明確脫貧時間表,“各方一起努力,才能真正脫貧。”
建檔立卡后,對貧困戶的幫扶就開始實行動態管理。“還是要定期逐戶甄別,比如一些天災人禍造成的新的貧困戶,要及時記錄歸檔。”趙海冰說,如果駐村干部稍有放松,沒有掌握村里的扶貧動向,就會耽誤扶貧整體進度。
“我們之前到沙坪鄉劉家營村督查,根據會議記錄和工作臺賬發現候選貧困戶不是群眾申請推選的,而是村社干部提名的,就要求他們從頭來過。”縣扶貧局項目指導股股長謝樹明告訴記者,通江縣成立了10個專項督查組,要求縣對鄉鎮的督查面達到100%,鄉鎮對村的督查面達到100%,并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責任人一律就地免職。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七
學校認真組織干部、教師學習、傳達《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明確要求。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重要內容,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是從源頭預防經濟犯罪,避免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作為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學校根據財務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對本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具體匯報如下:
經過自查,學校目前不存在《意見》中列舉的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在日常財務、財產管理中也能做到責任明確,制度嚴格,注意提高公用經費和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學校素質教育活動的開展。
一、嚴格收入管理。
學校所有收入全額繳入學校基本帳戶內,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學校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一費制”及《明白收費卡》執行,沒有任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的做法。按規定規范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開據票據規范。代辦費和服務性項目在收費中嚴格按照學生、家長自愿原則,保留原始回執。
二、嚴格支出管理。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按實列支,不虛列虛報,決不允許以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設備、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全部實施政府采購。不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也能做到貨比三家,堅持到正規商戶實施采購。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部門提出申請,校長統一審批,各負其責。重大經費開支項目,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每月定期通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教工公布學校重大事項和經費使用情況。學校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質,人員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各類代辦費用按實際價格收取,如有結余及時清退,退費清單全部由家長統一簽收。
三、加強資產管理。
學校重視財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每學期末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學校的國有資產報廢、報損等,經過學校集體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序審批入帳。學校不從事任何風險性投資活動,避免國有資產的損失。今后,學校還將調整充實財產管理人員,使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以上,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提請教育局計財科審核。謝謝!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八
20xx年以來,火車站街道辦事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的領導下,在市民政部門的關心指導下,街道勞動保障所在低保工作中不斷轉變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務意識,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做好低保工作,全方面,高效率做到了應保盡保,目前轄區享受低保人員45戶,共80人,1-6月共發放低保金140313元,為1人申請臨時救助。現將20xx年上半年開展低保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精心組織,全方位宣傳低保政策。
今年4月,火車站低保工作在火車站廣場開展了大型宣傳活動,本次活動以“認真執行新政策,做到應保盡保工作,進一步擴大保障覆蓋面”為主題,設立了咨詢服務臺,開展了低保政策和臨時救助工作的咨詢服務,本次共接待轄區居民30余人次。
此次活動領導重視,準備充分,得到了社區居民的熱心支持,我們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的形式讓廣大的居民了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條件、低保戶如何享受醫療救助和轄區居民因病、因災等特殊原因如何享受臨時救助等政策,本著“應保盡保的原則”,切實解決好民生問題。困難群眾是弱勢群體,他們需要政府的關心,社會的救助,我們按照“政策公平、程序規范、結果透明”的要求,從根本上緩解轄區低收入群眾的實際生活困難問題。
二、強化服務,盡全力做好低保工作。
低保工作是黨和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下,解決城市貧困人口生活困難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關系到社區和諧發展基礎工程,也關系到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此,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十分重視低保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辦事處全年度的重要工作來抓,成立了領導小組,年初與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同講評,并指定一名副職負責該項工作,認真安排、精心部署,每次都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仔細研究,經常對負責社區低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指導,同時還配備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在工作中我們的具體做法是:始終堅持把握“三條基本原則、”抓好“五個工作環節”、全面落實“三公開制度”,確保了低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是始終堅持把握三條基本原則。一是以人為本,求真務實的原則。在堅持政策的基礎上,還要根據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確保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能及時得到求助;二是逶明公開,接受監督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盡量減少和避免失誤;三是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相結合評估的原則。在評估過程中,不能單純看目前的收入情況,還要結合過去的收入以及家庭財產和實際消費水平綜合評估。
二是抓好五個工作環節。一看、二訪、三核、四評、五定。看:就必須親自到申請人家中實地察看,觀察其人居環境、條件、財產狀況,消費水平,用我們直觀感覺看看這個家庭生活水平在當地處于一個什么樣的狀態。訪:就是到申請對象的鄰居、居民代表和工作單位進行走訪,通過走訪,了解家庭成員的工作和收入情況。核:就是取證核實,通過工作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商、稅務及市場管理等部門進一步核實其收入情況,包括一些隱性收入。評:就是對申請對象進行評細的評估,主要是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同時我們要求社區也可邀請社區中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會議。每個季度都要定期對申報的每份申請材料及調查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評估,形成會議紀要。定:就是最終確定申請人是否作為低保對象,并確定低保對象應享受多少差額補助,形成文字材料,上報至街道。街道再次核實后上報民政局。今年街道低保戶增至45戶,雖然數量不大,要想準確核對也并非易事,因此我們把低保戶分成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孤寡老人,“三無”人員,家庭收入固定不變的;第二種是家庭收入變化很小的;第三種是家庭收入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比較大變化的(孩子大中專畢業找到工作,下崗失業人員找到新的`工作崗位,到了退休年齡,已領取退休金)。第三種類型是我們再次核實的重點,力求做到了準確,高效界定家庭收入。
三是全面落實三公開制度。一是公開低保內容、標準、申請條件、工作程序、工作人員姓名、咨詢電話、服務承諾;二是公開低保申請人姓名、住址、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享受低保金額以及在動態中的變動情況;三是公開設立舉報電話,舉報箱、建立“低保信訪薄”,專人負責,記錄反映的問題以及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由于嚴格程序,認真核實,準確上報,保證了街道低保做到公開、公平、公證,做到有進有出,補助金有增有減的動態管理,做到該享受的一個不漏,不該享受的一個也不能享受。幾年來,街道低保工作沒有因工作不到位或處理不公而受到舉報。
三、嚴格把關,高效率確定低保人員。
在做好低保工作中,我們重點嚴把“四關”,確保了高效率薦定低保人員。
第一嚴把政策關。以社區專干為政策宣傳員,廣泛宣傳低保條例,負責傳達并解釋有關政策,為群眾排疑解惑,提供咨詢服務,使每個居民對低保政策有個正確認識,明白“低保”審批程序;第二嚴把審核關。街道以社區低保工作人員為主,進入社區入戶,深入摸底、了解周圍群眾對申請人的意見、看法,實地核實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并組織有居民代表參加的評審小組召開“低保”評議會,無異議后上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再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無異議后正式上報市民政局;第三嚴把監督關。公示擬享受低保人員名單,公示期內居民無異議的方可成為下月“低保”對象;并建立舉報制度,凡居民舉報不符合低保范圍的人員,堅決予以取締,接受群眾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第四嚴把責任關。一是實行責任追究制,狠殺低保工作不正之風,杜絕人情“保”,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二是堅持低保動態管理制,要求街道社區的低保工作人員勤入戶、勤跑腿,及時掌握低保家庭的現狀,同時還要求具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每月到社區居委會參加兩次義務勞動,并且堅持每月兩次簽到,進行相關的政策學習和談心,了解他們的實際情況,了解他們的隱性收入,全面地掌握了他們的動態;三是堅持核查制度,確保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實現了低保“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動態管理,確保了低保工作無漏保、無錯保現象發生。
四、存在的問題。
二是個別低保工作人員吃苦意識還不夠強。當前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大多是剛畢業的大中專生,他們生活在當前優越的工作環境中,對工作還是基本滿意,但對吃苦的意識還不夠,特別是深入居民一線調查了解情況中時常有畏難情緒等現象。
三是各級對低保工作的認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目前,雖然低保人員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靠國家政策以享受補助金生活,這部分人員雖然不多,但對社會的影響還是較大,如不能及時幫助解決就業渠道,同樣會對社會穩定帶來一定影響,為此,各級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看待這個社會群體,要從源頭上解決這部分人員的現實問題,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火車站街道辦事處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業務部門和上級領導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將以這次檢查作為新的起點,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強服務,提升效率,改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把民生工作做好做實,為我市低保事業的發展社會穩定貢獻一份力量。
按照醫院進行的自查自糾活動要求,結合學習和個人平時工作情況,對個人在工作、學習中是否存在一系列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查找、剖析問題存在的思想根源。我作為婦幼保健院的一名中層干部更應該認真參加該項活動,全面剖析優缺點,找準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效能的切入點。
查找個人存在的不足。對照院領導提出的要求,檢查剖析自己工作、學習情況和思想狀況,自己所查擺出的主要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日常學習不夠,不能堅持經常性的理論、業務知識的學習,理論水平、素質能力還不能較好地適應水利新形勢發展的需要。首先是學習政治理論知識不夠,沒有堅持嚴格要求自己加強政治理論的學習。其次是業務知識學習不夠,有時總是以任務繁重、工作繁忙為理由,放松對業務知識的學習,有時學習只停留在學過、看過這一層面,不能深入透徹理解。
二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發揮中層領導的先鋒模范作用方面做得不夠,時時處處保持領導干部的先進性這根“弦”繃得不夠緊。有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員工,降低了對自己的要求和標準,滿足于過得去、差不多。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就是自己逐漸放松了高標準、高要求,沒有時刻保持一名中層干部的先進性。通過自查自糾學習階段的活動,進行分析查找,使自己及時認識了自身存在的問題,找到了差距和不足,通過事實求實地查擺問題、認真的整改、批評和自我批評,將會進一步改進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風,明確努力的方向。進一步加強政治思想觀念,增強領導意識。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正確地對待領導與同事提出的各種意見,從同事的意見中看清自己平常沒有察覺或沒有引起重視的缺點和不足,虛心接受領導與同事的意見和建議,切實解決問題。立足本職,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積極性,發揮科室中心和領頭人作用,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考勤等日常管理;同時嚴格上班紀律,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要完成工作任務,自己要率先完成。認真聽取科室同事們的意見建議,在工作生活上主動關心、幫助,發揮每名科室同志的長處,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團結帶領科室全體工作人員,完成每項收費工作業務,服務院中心工作,在收費工作崗位上創先爭優,爭當年終先進科室。加強自我改造,提高綜合素質,自覺、刻苦地鉆研業務,夯實基礎,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熱愛本職工作,干一行愛一行,虛心好學,遇到問題多看多問多想,多向周圍的領導與同同事請教。時時刻刻牢記一名中層干部的職責,用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注重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并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核查清理,推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地查找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確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都事實清楚。
(二)堅持收入標準。必須將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標準作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對高于低保標準的堅決予以清退,對低于標準的及時納入低保。
(三)堅持應保盡保。正確理解“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不能盲目的為了降低保障人數而下指標、定比例、設門檻,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拒之門外。
(四)堅持維護穩定。加強信訪工作力量,做好風險評估和應對預案,切實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責任主體。
各鎮街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行政區域內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區民政局要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對鎮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核查清理范圍及重點。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圍是所有在冊城鄉低保對象,做到“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重點對不按程序審批、不按動態管理要求、不經聽證評議公示納入、村(居)委會干部“優親厚友”、輪保騙保、平分低保金等進行清理整頓,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條件的對象:
(一)家庭成員因死亡等原因發生變化的;
(二)在我區享受低保的勞動年齡段的人員;
(三)在我區享受低保且同時已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員;
(五)享受低保人員的家庭成員中有開商店、辦公司、工廠、從事客車、貨車營運的;
(六)享受低保人員因年幼、年邁無勞動能力,但其法定贍養、撫養人、扶養人具備明顯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發各鎮街,各鎮街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2.召開會議。召開區、鎮街兩級城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開展對鎮街、村(居)委會參與核查清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
(二)申報階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區所有享受城鄉低保的居民,以戶為單位,填寫《市區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續保申請書》,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進行申報。
(三)核查清理階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戶調查。按照“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的要求開展入戶調查工作。通過聽、查、看、訪對其家庭情況、家庭人口及收入、就業情況、水電氣支出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填寫《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鎮街和村(居)委會調查人員要對調查結果簽字負責。
2.民主評議。組織由所在村(居)委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職工代表、村(居)委會干部召開評議會議,對申報對象是否符合城鄉低保享受條件進行民主評議。
3.鎮街初審。鎮街對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報送《城市(農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無變化家庭名冊》,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和家庭收入有變化的報送《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調增、調減家庭名冊》、《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家庭名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審批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及低保金調整審批表》。
4.兩榜公示。一是村(居)委會對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一次張榜公示;二是鎮街對初審結果進行二次張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將《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各類審批表報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報核查清理工作總結。
(四)審批階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區民政局根據《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對初審通過的城鄉低保對象作進一步審核,對各鎮街報送的低保審批表進行審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對各鎮街核查清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各鎮街要組織人員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結束后,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總結并向區政府報送專題報告,區政府對此項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低保政策的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彭洪森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民政局,具體負責本次核查清理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此項工作及政策的宣傳報道;區財政局負責加強低保資金的管理和落實清理核查工作經費;區公安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國土房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數據比對及低保的聯動機制等工作;區公安局、區信訪辦負責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對擾亂清理工作正常開展的要依法予以處置;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各鎮街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
各鎮街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屬于低保制度解決的對象納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難群眾于不顧,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簡單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確保社會穩定。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
各鎮街要以此次核查清理為契機,認真總結低保管理的經驗,嚴格執行低保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各項低保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再上新臺階。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九
為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著力解決我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機制,根據《xx縣關于對20xx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我鄉組織干部對本鄉低保工作開展檢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我鄉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戶20xx人享受低保,其中雙蘇村105戶360人,板蘭村116戶440人,三合村xx9戶484人,全洞村119戶368人,深洞村xx3戶415人。檢查組檢查的內容包括家庭人口與實際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無低保證、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等情況,追回私家車主及死亡人員領取的低保資金。
1.檢查組抽檢了雙蘇村拉牙、拉仇、六干、蘇幫、蘇祥、弄合六個村民小組54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低保戶家庭人口與上報的'低保花名冊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現象,其中蘇幫隊的覃大樂戶將低保金分給覃定豪1人,六干隊的何遠標戶將低保金分給何厚兵2人,弄合隊的劉美新戶將低保金分給劉乜波1人。低保農戶反映,他們了解低保金不允許平分的政策,現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是因為村里或者小隊安排,不得已而為之。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2.檢查組抽檢板蘭村當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懷、六上、六下九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戶現象,即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當馬隊鄧明科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3人;孔慶高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鄧民敬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牙一隊韋紅克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5人。另外,板蘭村牙一、牙二、牙三三個村民小組低保戶由隊長自定,沒有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評議,導致個別生活較寬裕農戶享受低保,群眾意見較大。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3.檢查組抽檢三合村戈牙、戈立、戈慶、下寧、紅衛、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個村民小組62戶低保戶,檢查發現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如戈牙隊廖克雄戶將低保金分給覃森慶2人,上戈六韋廷雄將低保金分給韋乜虎1人、韋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4.檢查組抽檢全洞村達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達面隊蘭秀山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2人;羅必發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2人;羅必豐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羅海烈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3人;可雄隊蘭戰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5.檢查組抽檢深洞村板槐、表幫、弄結3個村民小組26戶低保戶,除開個別低保戶無低保證,未發現其他問題,但是檢查范圍未達到自糾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檢查表格未填寫。
我鄉20xx年至20xx年私家車主領取低保的有3戶,涉及金額xx084元,追回0元。3戶戶主營運的柳微車是與親戚借款或由親戚擔保向銀行貸款所購買,且家庭比較困難,非富裕戶享受低保,無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有18戶,涉及金額4864元,追回150元,多戶家庭雖承認應該退回多領取的低保金,但因實際經濟困難無力退回。
針對低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工作領導小組商議,對“掛戶保”低保戶給予警告教育,責令停止一戶上報多戶享受低保金行為,同時對該隊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給予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屬于“保人不保戶”的低保戶執戶口薄到民政辦辦理添加家庭成員手續,實現“全戶保”;對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情保”、“關系保”堅決停保;同時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利益。
文檔為doc格式。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在縣紀委和民政部門的配合指導下,就我區低保工作進行了嚴格細致的自檢自查,收到了成效,找到了問題和不足,為今后我區農村低保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下面就我區農村低保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表現,是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農村弱勢群體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徑。我區共有3個行政村,有367戶,共1509口人。自實施農村低保制度以來,按照“應保盡保”的工作要求,我們嚴格執行“戶報、村評、區審、縣定”的工作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辦事原則,在全區認真推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在接到上級有關精神之后,我區專門成立了農村低保自查領導組,由紀檢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深入我區所在3個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進村入戶,嚴格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實,取消了一些因生活條件改善、年收入已超過低保標準的對象和一些不符合條件的關系保、人情保,及時將那些最需要救助的困難群體納入低保對象。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方法,經過嚴格審查,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目標。
(二)嚴格把關,規范程序。我區成立了農村低保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區農村低保日常業務,嚴格按照“戶報、村評、區審、縣定”的工作程序,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辦事原則,防止了一人說了算,杜絕了人情保、關系保和權力保等不正常現象,保證了全區農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三)措施有效,操作規范。設立了農村低保資金專戶,農村低保對象專戶,將低保資金直接打入低保對象信用卡,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存在沒人參加的現象,加上文化素質偏低,不能很好的理解評議的性質,甚至會出現家族觀念,人情親情影響評議的現象,評議結果有時不盡人意;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要求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誤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雙方矛盾時有發生,給全區和諧建設帶來工作上的壓力。
(三)基層工作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人員少、力量薄弱,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一)要出臺和操作性強的農村低保政策。
(二)配齊配強農村低保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素質,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一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著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為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通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為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為單位的銀行存折“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我鄉計劃于6月中旬對2019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二
據國務院令第649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沈河民發[20xx]4號《沈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政辦發[20xx]57號《沈河區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民發[20xx]9號《沈河區“救急難”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低保、救助相關政策文件,切實落實各項救助政策,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的救助;切實實行低保的動態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低保申請、協查、審核工作,使符合條件的困難居民及時納入了保障范圍,不符合的低保戶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1、20xx年低保及邊緣情況。
特殊情況調整:9戶9人。
1.艾英奇,男,65歲,離婚,沒有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該人為刑滿釋放人員,xx92年6月因慣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于20xx年8月出獄,本人無家人,父母去世,經派出所協助查詢其孩子去向未果,本人無固定住所,經社區介紹在一門臉兒暫住,包吃住,無工資,因本人長期在獄中,身體差況很差,又因年齡較大,無法適應社區,無工作。現于20xx年6月,根據低保最新文件,艾英奇已過60歲,沒有退休金,而且因本人目前居無定所,孩子失聯證明無法找鄰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艾英奇,超60歲無退休金,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2.王穎,女,56歲,本人離婚,無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本人有一婚生子楊寬因父母離異時,判給男方,與王穎失聯多年。因當時王穎本人在外地看病,(本人患有嚴重的肝硬化)無法提供失聯證明,現因王穎目前在本地,已提供出本人與婚生子失聯證明,且有三個鄰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以王穎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3、劉恭忱,51歲,離婚,精神殘二級,戶籍地址:沈河區熱鬧路114-2號223,現住址:居無定所。本人有一婚生子歸女方撫養,婚生子,劉偉豪,16歲,在校學生,本人按低保文件居無定所,應該歸圣天社區管理低保,但勒石社區以前與圣天社區進行溝通,圣天社區拒絕接收,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父母與20xx年4月做經濟核查,核查出共有二套房產,(父親劉肅勇名下一套,母親蘭玉新名下一套)現因劉恭忱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緒不穩,且有暴力傾向,無法言語溝通,社區與劉恭忱父母嘗試溝通,但父母因經濟核查事宜,已找到民政局,并且已經配合提供出收入證明,進行正常收入核算,但提供收入后聲稱以后不要再找他們了,劉恭忱本人已成年,與他們財產已獨立了,希望可以找劉恭忱,但鑒于劉恭忱本人實在無法溝通,父母現聯系不上,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劉恭忱父母退休金收入核算在劉恭忱家庭收入里,房產不核算收入,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4.、高淑珍,女,79歲,患有嚴重精神病,喪偶,本人有遺囑費,本人現有遺囑費440元,根據低保文件,遺囑費70%核算在收入里,為440*70%=308元,本人有三個子女,大兒子失聯,小兒子剛從監獄釋放,沒有能力贍養老人,女兒同樣患有精神病,與母親沒有聯系,因高淑珍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緒不穩,在20xx年精神失常時,因意外差點放火自焚,本人與三個子女都不往來,有領居證實。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以高淑珍遺囑費收入308元正常核算,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5.丁竟,男,36歲,未婚,無業,精神異常,但沒有病歷,無法辦理殘疾證,其母親與丁竟共同居住,為監護人,身體狀況一般,退休金低,父親死亡,保障人口為1人。本人于20xx年12月因特殊情況申請辦理,現于20xx年6月,經過社區黨委會議論,按0計算其家庭收入,建議按現有材料,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6,吳玉庫,男,54歲,已婚,無業,因精神抑郁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為0,本人于20xx年6月因特殊情況申請辦理低保,當時上會內容:本人已婚,于20xx年1月出獄后,無工作,患有重度抑郁癥(本人家庭存在精神病史)經區勞動能力認定小組認定為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為0元,但由于吳玉庫經常無故打罵愛人,孩子,現愛人和孩子與本人均不來往,故贍養費為0,故吳玉庫單獨申請低保。現因上會時間過于久遠,于20xx年6月,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吳玉庫單獨申請低保,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繼續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7、王俊,男,50歲,再婚,離異,精神殘二級,收入為81元,愛人蘭英燕,42歲,已婚,無業,因愛人蘭英燕外地城市戶口,根據當時低保文件,戶口是外地戶口,可算錢不算人,但因為王俊重度精神病,情緒十分不穩定,且有抑郁自殺現象,王俊愛人不能上班,只能全天照顧王俊,家屬因要照顧重病病人,可以按實際情況計算收入,按當時最低生活標準的10%計算王俊愛人收入(王俊重殘收入減半)現根據低保文件,王俊愛人收入為最低生活標準的50%計算,但因王俊屬實病情嚴重,愛人屬實無法正常工作,且愛人核查名下無任何超標問題,且本人在外地戶口地已開來無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本人證明材料齊全,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還按最低生活標準的10%計算王俊愛人收入,王俊收入為1620*10%÷2=81元,按特殊情況調整其低保待遇。
8、曲哲,女,32歲,離婚,肢殘二級,保障人口1人,現根據低保最新文件,要對曲哲的父母(撫養人)進行經濟核查,但曲哲父母因曲哲與愛人離婚一事,非常生氣,不與曲哲本人說話,曲哲也無法與父母溝通,曲哲父母聲稱,他們都已年過半百,與曲哲本人無關系,拒絕進行經濟核查,目前曲哲家庭因為此事,已經出現離婚現象,社區經與曲哲父母多次溝通,曲哲父母表態幫著曲哲與曲哲愛人復婚,對曲哲愛人進行經濟核查,但目前趕上低保調標期,曲哲愛人現在外地,趕不上回來復婚和經濟核查,經社區黨委會建議按現有材料,按曲哲保障人口1人,進行特殊情況保留及調整。等曲哲愛人復婚,經濟核查出結果,再一起重新調整。
針對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低收入家庭,若患上31類大病,當年住院,在享受各類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后,家庭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基本生活無法維持。我社區根據申請人當年提供的票據,及時上會評議公示,幫助申報臨時救助。20xx年我社區為5戶低保戶申請了臨時救助,金額16208元。
1、現因社區查出低保戶曲哲本人目前已有子女,但曲哲前夫拒絕與曲哲復婚,并且在離婚協議上表示孩子歸曲哲所撫養,曲哲前夫每月給曲哲撫養費為1000元,目前曲哲前夫與曲哲已無聯系,根據目前社區了解情況,對曲哲下一步要進行調整低保。
大南街道勒石社區。
20xx年2月3日。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三
xx鎮有xx個行政村,總戶數xx戶,總人口xx人,耕地面積xx畝,20××年全鎮財政收入xx萬元,農民人均收入xx元。在這次對農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戶排查,逐人落實,全面開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糾活動,做到了嚴字當頭,陽光透明,程序規范。經全面核查、調整,我鎮現有農村低保戶xx戶,xx人,其中一類人員xx人,二類人員xx人,三類人員xx人。向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在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達到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為自查自糾務求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建”,即:
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和主抓副職任副組長,五個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區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包村干部是具體責任人。做到各層面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具體協調,統一發揮職責,合力推進工作。
二是建立指導組。全鎮23個村分5個管理區,組成5個指導組,由書記帶隊,逐村逐戶開展督查,采取“日報告”制度,每天逐村匯報低保自查自糾開展情況。
三是建立自查組。23個行政村,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全體村干部參與成立自查自糾組,對村里每個低保戶,每個享受低保人員,逐戶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戶目前現狀(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戶目前經濟收入狀況(是否脫離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堅決去掉,對應保而未保的戶及時調整加入低保,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
四是建立督查組,由鎮紀檢書記牽頭,抽調民政所、財政所、司法所、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饋的形式,直接入戶明查暗訪,實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報”,對組織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報,發現嚴重問題,又不自查自糾,對支部書記就地免職。
“三包”,即:
一是書記包區,對分包區所有低保戶自查自糾工作負總責。
二是機關干部包村,機關干部對所包村的低保戶情況負全責。
三是村干部包戶,每個村干部對所分包的低保戶負直接責任。在復查中,發現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級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健全組織、實施三包措施,進行自查互查,對核查的結果采取“誰調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從支部書記到包村干部,到區書記,最后鎮長簽字,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了從嚴把關,真實準確。
2、利用三種途徑宣傳,兩條渠道監督,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意識。農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糾,單靠各管理區、各村自己去落實還遠遠不夠,還必須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去參與,去監督,共同去落實。因此,在激發干群共同參與中,我們開展了三種途徑做好宣傳,兩條渠道做好監督。
“三個宣傳途徑”,即:
一是召開會議宣傳。我們在農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著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開全鎮范圍內的村干部、機關干部會,隨后各管理區到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村黨員會,一級一級安排工作,下發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讓鎮村黨員干部吃透政策精神,達到目的明確,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盲目性,消除應付心理。
二是采取宣傳車、橫幅、標語、村廣播宣傳。要求宣傳車深入每個村、每個街道巡回宣傳,每村橫幅不少于10幅,標語不少于300條,村廣播利用早、中、晚開通,利用面上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核查工作。
三是入戶宣傳。鎮村兩級干部在入戶核查低保戶的同時,廣泛宣傳低保政策,讓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成為低保政策專家,個個都是低保戶的評判員。
“兩條監督渠道”,即:
一是張榜公示進行監督。對核實后的低保戶、低保人員,建立詳細的低保人員情況臺帳,認真填寫《漯河市農村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在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做到公開透明、置于廣大群眾監督之下。
二是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進行監督。在各村及鎮政府都設立了舉報箱,張貼了舉報電話,群眾對公示后的低保人員如有異議,或有應保未保戶,可直接通過來信來電話進行舉報,做到即訪必查、查實必究,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3、開展“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確保全部保“低”。
我鎮五個督查組帶領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開展了對農村低保戶“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工作。
“三查”:
一是檢查低保對象是否真實,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實,分類施保是否準確。
二是檢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情況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
三是檢查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發放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現象。
“五見”:檢查人員到每一戶要見低保戶,見低保證,見低保金存折,見戶口本或身份證,見低保戶居住環境。
“一規范”: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違規享受低保戶的進行調整。
鎮村兩級干部通過半個多月逐戶上門、逐人見面、自查自糾,在廣大群眾的支持監督下,對檢查出的少數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戶進行了及時調整,其中低保一類人員轉二類人員xx人,二類人員轉三類人員xx人,病故停發xx人,出嫁停發xx人,生活好轉調減xx人,去掉合戶xx人,新增農村低保xx人,低保人員轉五保人員xx人。經重新清理規范,目前全鎮核實低保戶xx戶,xx人。
1、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
一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詳細的計算方法。
二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三是主觀因素影響低保評定結果。經過幾年的擴面,特別困難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隨著低保擴面的進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請人的生活狀況都大致相當,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誰能納入,誰不能納入就存在不確定性。這樣在村里人緣好的就有機會進入,人緣差的就會落選。為了全村的穩定和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觀因素。
2、低保工作動態管理難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員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對低保對象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做不到全面核查,導致對低保對象變動情況掌握了解不夠準確,該退的沒有及時清退,該進的沒有及時納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層把關不嚴,有的村評審不嚴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進不能出或進多出少現象,也有些收入已經超過最低保障線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戶,抱著“要一點是一點,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沒有及時退保。
3、存在合戶現象。在申請低保對象生活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低保落戶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見,有些會為此耿耿于懷,阻撓村里正常工作開展,或借此機會上訪,村里為了平衡關系,采取多戶人集中一個戶頭,每戶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辦法,擴大保障人數。
4、低保對象配套優惠政策引發爭端多。低保戶除低保金外,還有對低保對象的學生入學、受災救助、大病救助、合作醫療參保、春節慰問等一系列照顧措施,而這些優惠政策更是讓人羨慕。因此,這些人“爭低保”爭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實質就是依附在低保對象上的各項優惠政策。在這種心態下,就容易產生上訪,甚至極少數素質低的不良分子發動群眾上訪。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于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眾的生活,必須規范政策,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發揮好“低保”應有的作用。
一是政府部門結合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標準界定,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是采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監督,推進低保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轉變群眾觀念,實現群眾增收。對老百姓加強政策宣傳,倡導“要低保”為恥,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光榮的大環境,轉變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幫助低保戶尋找致富路子,實現群眾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四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19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1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2019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并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五
為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著力解決我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機制,根據《xx縣關于對20xx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我鄉組織干部對本鄉低保工作開展檢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我鄉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戶20xx人享受低保,其中雙蘇村105戶360人,板蘭村116戶440人,三合村129戶484人,全洞村119戶368人,深洞村123戶415人。檢查組檢查的內容包括家庭人口與實際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無低保證、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等情況,追回私家車主及死亡人員領取的低保資金。
中蘇幫隊的覃大樂戶將低保金分給覃定豪1人,六干隊的何遠標戶將低保金分給何厚兵2人,弄合隊的劉美新戶將低保金分給劉乜波1人。低保農戶反映,他們了解低保金不允許平分的政策,現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是因為村里或者小隊安排,不得已而為之。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2.檢查組抽檢板蘭村當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懷、六上、六下九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戶現象,即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當馬隊鄧明科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3人;孔慶高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鄧民敬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牙一隊韋紅克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5人。另外,板蘭村牙一、牙二、牙三三個村民小組低保戶由隊長自定,沒有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評議,導致個別生活較寬裕農戶享受低保,群眾意見較大。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4.檢查組抽檢全洞村達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達面隊蘭秀山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2人;羅必發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2人;羅必豐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羅海烈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3人;可雄隊蘭戰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5.檢查組抽檢深洞村板槐、表幫、弄結3個村民小組26戶低保戶,除開個別低保戶無低保證,未發現其他問題,但是檢查范圍未達到自糾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檢查表格未填寫。
我鄉20xx年至20xx年私家車主領取低保的有3戶,涉及金額12084元,追回0元。3戶戶主營運的柳微車是與親戚借款或由親戚擔保向銀行貸款所購買,且家庭比較困難,非富裕戶享受低保,無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有18戶,涉及金額4864元,追回150元,多戶家庭雖承認應該退回多領取的低保金,但因實際經濟困難無力退回。
行為,同時對該隊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給予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屬于“保人不保戶”的低保戶執戶口薄到民政辦辦理添加家庭成員手續,實現“全戶保”;對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情保”、“關系保”堅決停保;同時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利益。
xx縣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六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低保。
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著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為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通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為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為單位的銀行存折“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我鄉計劃于6月中旬對2019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鎮有**個行政村,總戶數**戶,總人口**人,耕地面積**畝,2019年全鎮財政收入**萬元,農民人均收入**元。在這次對農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戶排查,逐人落實,全面開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糾活動,做到了嚴字當頭,陽光透明,程序規范。經全面核查、調整,我鎮現有農村低保戶戶,人,其中一類人員人,二類人員人,三類人員人。向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在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達到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為自查自糾務求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建”,即: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和主抓副職任副組長,五個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區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包村干部是具體責任人。做到各層面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具體協調,統一發揮職責,合力推進工作。二是建立指導組。全鎮23個村分5個管理區,組成5個指導組,由書記帶隊,逐村逐戶開展督查,采取“日報告”制度,每天逐村匯報低保自查自糾開展情況。三是建立自查組。23個行政村,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全體村干部參與成立自查自糾組,對村里每個低保戶,每個享受低保人員,逐戶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戶目前現狀(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戶目前經濟收入狀況(是否脫離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堅決去掉,對應保而未保的戶及時調整加入低保,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四是建立督查組,由鎮紀檢書記牽頭,抽調民政所、財政所、司法所、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饋的形式,直接入戶明查暗訪,實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報”,對組織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報,發現嚴重問題,又不自查自糾,對支部書記就地免職。
“三包”,即:一是書記包區,對分包區所有低保戶自查自糾工作負總責。二是機關干部包村,機關干部對所包村的低保戶情況負全責。三是村干部包戶,每個村干部對所分包的低保戶負直接責任。在復查中,發現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級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健全組織、實施三包措施,進行自查互查,對核查的結果采取“誰調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從支部書記到包村干部,到區書記,最后鎮長簽字,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了從嚴把關,真實準確。
2、利用三種途徑宣傳,兩條渠道監督,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意識。農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糾,單靠各管理區、各村自己去落實還遠遠不夠,還必須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去參與,去監督,共同去落實。因此,在激發干群共同參與中,我們開展了三種途徑做好宣傳,兩條渠道做好監督。
“三個宣傳途徑”,即:一是召開會議宣傳。我們在農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著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開全鎮范圍內的村干部、機關干部會,隨后各管理區到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村黨員會,一級一級安排工作,下發。
工作方案。
等文件,首先讓鎮村黨員干部吃透政策精神,達到目的明確,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盲目性,消除應付心理。二是采取宣傳車、橫幅、標語、村廣播宣傳。要求宣傳車深入每個村、每個街道巡回宣傳,每村橫幅不少于10幅,標語不少于300條,村廣播利用早、中、晚開通,利用面上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戶宣傳。鎮村兩級干部在入戶核查低保戶的同時,廣泛宣傳低保政策,讓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成為低保政策專家,個個都是低保戶的評判員。
“兩條監督渠道”,即:一是張榜公示進行監督。對核實后的低保戶、低保人員,建立詳細的低保人員情況臺帳,認真填寫《漯河市農村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在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做到公開透明、置于廣大群眾監督之下。二是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進行監督。在各村及鎮政府都設立了舉報箱,張貼了舉報電話,群眾對公示后的低保人員如有異議,或有應保未保戶,可直接通過來信來電話進行舉報,做到即訪必查、查實必究,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3、開展“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確保全部保“低”。
我鎮五個督查組帶領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開展了對農村低保戶“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工作。
“三查”:一是檢查低保對象是否真實,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實,分類施保是否準確。二是檢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情況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三是檢查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發放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現象。
“五見”:檢查人員到每一戶要見低保戶,見低保證,見低保金存折,見戶口本或身份證,見低保戶居住環境。
“一規范”: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違規享受低保戶的進行調整。
鎮村兩級干部通過半個多月逐戶上門、逐人見面、自查自糾,在廣大群眾的支持監督下,對檢查出的少數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戶進行了及時調整,其中低保一類人員轉二類人員人,二類人員轉三類人員人,病故停發人,出嫁停發人,生活好轉調減人,去掉合戶人,新增農村低保人,低保人員轉五保人員人。經重新清理規范,目前全鎮核實低保戶戶,人。
1、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
一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詳細的計算方法。
二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三是主觀因素影響低保評定結果。經過幾年的擴面,特別困難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隨著低保擴面的進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請人的生活狀況都大致相當,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誰能納入,誰不能納入就存在不確定性。這樣在村里人緣好的就有機會進入,人緣差的就會落選。為了全村的穩定和-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觀因素。
2、低保工作動態管理難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員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對低保對象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做不到全面核查,導致對低保對象變動情況掌握了解不夠準確,該退的沒有及時清退,該進的沒有及時納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層把關不嚴,有的村評審不嚴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進不能出或進多出少現象,也有些收入已經超過最低保障線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戶,抱著“要一點是一點,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沒有及時退保。
3、存在合戶現象。在申請低保對象生活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低保落戶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見,有些會為此耿耿于懷,阻撓村里正常工作開展,或借此機會上訪,村里為了平衡關系,采取多戶人集中一個戶頭,每戶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辦法,擴大保障人數。
4、低保對象配套優惠政策引發爭端多。低保戶除低保金外,還有對低保對象的學生入學、受災救助、大病救助、合作醫療參保、春節慰問等一系列照顧措施,而這些優惠政策更是讓人羨慕。因此,這些人“爭低保”爭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實質就是依附在低保對象上的各項優惠政策。在這種心態下,就容易產生上訪,甚至極少數素質低的不良分子發動群眾上訪。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于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眾的生活,必須規范政策,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發揮好“低保”應有的作用。
一是政府部門結合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標準界定,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是采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監督,推進低保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轉變群眾觀念,實現群眾增收。對老百姓加強政策宣傳,倡導“要低保”為恥,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光榮的大環境,轉變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幫助低保戶尋找致富路子,實現群眾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19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1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2019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并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七
城鎮人口7602人,現有享受城市低保131戶,146人。其中:殘疾人16人,占11%,因病86人,占58.9%,無勞動力44人,占30.1%。
經查:
1、現有享受低保人員中,已經死亡沒有及時取消的有8人;
2、已經退休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12人。
鎮黨委、政府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對城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進行了研究,成立由鎮紀委書記為組長,紀委、財政、民政、審計、勞動為成員單位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城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組織召開了街道、供銷、糧食、食品、衛生、農業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具體進行安排部署。街道居委會通過群眾代表會確定了民主評議小組成員、監督委員會成員。通過召開各種會議、懸掛標語、張貼宣傳提綱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檢查家喻戶曉,低保政策入腦入心”。
鎮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組成調查小組,抽調人員,集中時間,深入街道、單位、走訪群眾,入戶調查,逐人登記。采取:一問(問本人情況),二看(看家庭條件),三訪(訪問群眾),四核(核查退休檔案),五查(查審批手續),五種方式,逐人逐戶進行核查。認真對照方案,切實做到:個人有申請,群眾有推薦,家庭收入有核算,調查有材料,群眾代表評議有記錄。申報有審批表,三榜公示有材料,有公開欄,有城市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有個人檔案資料,有舉報電話,有舉報箱。
此次專項檢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鎮成立了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政治性強、業務精通的人員組成督查組,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全面督查,督查面100%。城市低保自查自糾工作由鎮黨委統一組織,“一把手”負總責,鎮紀委具體實施,自查自糾面100%。鎮抽調紀檢、審計、民政、勞動等部門人員組成檢查小組,深入基層,走訪群眾,對低保對象逐人逐戶進行核查。通過檢查。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進行了登記,并上報縣低保辦給予取消。城市低保專項檢查工作開展以來,通過認真組織,大力宣傳,自查自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問題,一是公示及動態管理不規范,二是申報程序不到位。下一步,認真對照方案,不斷完善低保工作評議制度、公示制度、復查復核制度,逐步實現科學管理,使低保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匯總18篇)篇十八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財政投入越來越大,低保標準和低保對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這對于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最近的檢查以及國家審計署對部分地區低保工作審計反饋的情況看,還存在低保對象認定不夠準確問題,個別地方還相當突出。為進一步規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實好“全國社會救助規范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低保對象認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環節。只有準確認定低保對象,才能確保這項民生實事真正落到實處,才能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確保“應保盡保”的制度目標順利實現。針對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對象認定不準問題,各地要嚴肅查處,并舉一反三,認真經驗教訓,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從根本上杜絕低保對象認定工作中的各種漏洞。
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新要求,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形勢的新變化,及時修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實施城市低保操作規程,從資格條件、申請審批、收入核定、分類施保、動態管理、退出機制等各方面作出規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規定明確、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一)規范戶籍認定條件。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須是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原則上可將戶籍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域且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請城市低保的戶籍條件。對于戶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應首先將戶口遷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請低保。因特殊原因無法將戶口遷移到一起的,應由戶主在其戶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請,其他家庭成員分別提供收入證明。原則上,戶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員應申請享受其戶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況也可隨戶主一起申請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請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應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證明。家庭生活確有困難,且已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重度殘疾人,應在單獨立戶后申請低保。
(二)規范家庭財產的類別和條件。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各地應將家庭財產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對于擁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房產、機動車、經營性資產等財產的家庭,各地應根據財產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并依據這些條件來認定低保對象。
(三)規范家庭收入的類別和計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當地低保標準,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條件。
(四)規范家庭收入的減免類型和金額。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減免的類型如獨生子女費、孤殘兒童基本生活費等,應由當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確規定。各地在認定城市低保對象時,要按照戶籍條件、家庭財產條件、家庭收入條件,認真操作,嚴格把關。對破產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城鎮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以及失地農民等家庭申請低保的,應及時受理申請,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圍;不符合低保救助條件,但生活確有困難的,應通過臨時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由街道、鄉鎮低保經辦機構直接受理低保申請。受街道或鄉鎮低保經辦機構委托受理低保申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將申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鄉鎮低保經辦機構,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決定。
(二)入戶調查應存錄原始資料。入戶調查和鄰里走訪應由兩人以上同行,并詳細、真實記錄低保申請人家庭生活情況,以備街道和區(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審批時查驗。
(三)民主評議應規范、簡便,講求實效。民主評議的參加人員應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街道及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居民代表以及駐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總人數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輪換。評議時,應充分了解低保申請家庭的情況,必要時,可向低保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詢問。民主評議應采取無記名的方式使與會人員充分表達意見,并當場公布評議結果。評議結果無論同意與否,都應上報街道、鄉鎮低保經辦機構。
(四)張榜公示應限定范圍和時間。一般情況下,公示的范圍應限于低保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居委會,不提倡在互聯網站上公示;公示的內容應僅限于擬批準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家庭人口數及享受金額,應注意保護其家庭特別是兒童的隱私;對于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不宜實行常年公示。
(五)縣級民政部門應建立隨機抽查制度。要對低保家庭實行分類管理,對于家庭收入無變化或者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復核一次;對于家庭收入處于經常變動狀態的,至少每半年復核一次。縣級民政部門要加強隨機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數量應分別不少于新申請低保家庭總數和已有低保家庭總數的20%。
(六)加快推進居民家庭收入核對機制建設。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xx〕156號)的有關要求,認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對涉及的部門和機構,精心研究各類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辦法和措施,根據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類型,盡快與稅務、房地產、社會保險、公積金、車輛、工商、金融等部門協商收入核對的具體程序和辦法,建立分層次、多類別、高效率、運轉靈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對運行機制。
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針對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規定。確保與低保對象認定有關的各項制度健全、翔實,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二是查制度落實。通過排查,準確掌握低保對象的基本信息,進一步摸清他們的實際生活狀況,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實現“應保盡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應退盡退”。三是查問題糾正。對有關部門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群眾舉報、信訪等個案,要認真核查,及時糾正。排查的具體形式由當地民政部門決定,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