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活動中,合同協議是保護各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具有約束力和法律效應。合同協議是通過雙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確定各方權益和責任的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那么在簽訂合同協議時,我們應該注意哪些要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那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一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則可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選擇定金罰則,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也可選擇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按房屋上漲的差額賠償你的損失。不過,大多數《購房意向書》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只能通過定金罰則來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賣家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屋上漲的損失,還可以主張賠償。
買家向銀行申請貸款未獲批準的,原因一般有兩個:一是由于個人資信等問題,銀行不愿貸款;二是由于信貸政策等原因,貸款不足。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造成買家沒有足夠的資金按時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銀行不貸款或不足額貸款,買家要用自有資金來付房款,否則可能構成違約。因為,幾乎所有的買賣合同中都約定,如買家貸款不足,則應在交易過戶時補足不足部分,所以貸款的風險要由買家來承擔。
為避免這類糾紛,買家應該盡早向銀行咨詢貸款事宜,問清楚是否能申請貸款,可以貸多少,不能只聽信中介對貸款情況的估計,最好直接向銀行咨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約定:若因貸款未獲批或未足額獲批造成買家付款能力出現嚴重問題的,任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買家應返還已收房款,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交易稅費受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影響較大,變動性很大。這些稅收主要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現在二手房稅費政策性強,繳納標準經常會發生變化,所以一定要及時了解繳納標準。
關于稅收由誰繳納通常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雙方未約定,那么應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應付的稅費。
二是約定由買家來承擔所有稅費,賣家只管“實收價”。這種約定對買家有一定的風險,因為如果簽約后到交易期間,稅收發生變化,那么增加的稅收只能由買家承擔了。尤其是一些商業地產,因歷史遺留問題,可能欠繳稅費,更應注意此類風險。
三是做低房價,即“陰陽合同”,“黑白合同”。雙方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繳稅,通常會將正式買賣合同中的房價做低,再以“裝修款”或“房屋補償款”的名義支付差額部分。此種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是逃稅行為。而且,做低的合同價經常在繳稅的時候遇到障礙,被稅務部門認為合同價過低而要求按評估價繳稅,這樣一來,買賣雙方常常會為了增加的稅收由誰承擔而產生糾紛,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價為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
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買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為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關于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買家違約的話,賣家可以沒收定金;賣家違約的話,買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系,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一、由第一家中介帶看房并簽了《看樓確認書》,但價格沒有談下來,后來看到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掛牌,而且價格也能談下來,這樣通過其他中介成交。此時,第一家中介如果說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傭金。實踐中,第一家中介主張傭金,鮮有法院、仲裁機構獲得支持的。
二、私自成交。買賣雙方為了節省交易成本,在通過中介促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后,避開中介,私下成交過戶。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誠信原則,損害了中介作為居間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三、“飛單”,為了節省中介費用,中介業務員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不通過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傭金,或者在第一間中介行簽了《居間協議》后,又跑到另一間中介行成交,這就是“飛單”。表面上看,客戶付出的費用減少了,但實際上風險很大。
賣家賣房應當將戶口遷出,買賣合同中一般也會約定賣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后一段時間遷出戶口。戶口雖然不影響房產交易,但會影響買家落戶,如果買家買的是“學位房”,或者買房就是為了落戶,那么對房屋內的戶口情況一定要有詳細的了解,對賣家戶口遷出時間一定要有明確的約定,否則不能達到買房的初衷。
買家在戶口問題上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予以充分重視。建議考慮以下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是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戶口的違約金。按照逾期遷出的時間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數額。但這種辦法的缺點是如果賣家拖延的時間較長,計算出來的違約金會較高,法院可能只會支持其中一部分,所以對賣方的制約力不強。
第二個辦法可將遷出戶口作為支付尾款的前提條件。即約定付尾款前,賣家應將戶口遷出,否則可以不付尾款,還可以追究賣家違約責任。買家可將尾款留得適當多一些,這樣對賣家的制約會更大。
第三個辦法是約定如果賣家逾期不遷戶口并且超過一定期限還不遷,買家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并追究場賣家違約責任。這對賣家的約束會更大,如果買家買房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落戶,采取這個辦法能有效制約賣家拖延時間拒不遷出。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二
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三
王力和張園是對門鄰居,王力開辦有一個公司,生意大,經濟條件好;張園是一名教師,教書育人,家庭收入一般。由于是鄰居關系,在張園的精心輔導下,王力的兒子學習成績很好。由于雙方所在的z市交通日益擁堵,市民對機動車限購要求很高。張園為了在限購車輛政策出臺之前也能夠擁有一輛私家愛車,就向王力提出借款購車,王力因張園照顧其子的學習,就大方的表示可以把自己不常用的一部七成新小轎車贈與張園。王力和張園為慎重此事,特簽訂贈與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王力無償贈與張園一輛小轎車,定于20xx年8月30日前交付車輛和進行過戶。
一、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二、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三、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有什么權利可以要求救濟嗎
正確回答上述問題,必須解決贈與合同是什么類型的合同。確定了合同是什么性質,對于確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時間和條件、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權利義務的實現均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發生爭議的時候,司法機關、仲裁機關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合同的類型歸屬,然后確定爭點,確定適用的法律規范,進而用合同性質之鑰,去打開定紛止爭之門。
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理論分類。例如:1、根據法律是否對合同賦予特定的名稱,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2、根據當事人是否因給付而取得利益,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3、根據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可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根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以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5、根據合同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6、從合同成立條件的角度進行分類,可以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普通贈與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與張園之間簽訂的贈與合同;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例如企業、個人在抗震救災過程中做出的捐贈;三、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他們認為:
諾成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系。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于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贈與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樣,經過要約與承諾,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故為諾成性合同。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為什么會存在爭議呢,原因在于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于“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于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于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便很明確了: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撤銷了贈與,張園則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
下面回答第二個問題。車輛(贈與物)沒有交付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那么車輛(贈與物)交付后,贈與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呢。
贈與物的交付標志著贈與合同予以履行,贈與物交付后,即表明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受贈人受領了贈與物,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雙方之間的贈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根據誠信原則和維護社會生活的穩定性的要求,贈與人不能反悔,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但由于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財物無償贈與他人,贈與人具有善意性,為保護該善意性和防止受贈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對贈與人的有關利益實施惡意的侵害。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受贈人具有以上規定的不法情形,則其行為與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倫理觀念,如“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等顯系嚴重背離,屬于人人忿恨的“恩將仇報”行為,因此,法律特意賦予贈與人、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原狀。該情形下撤銷權與贈與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銷權明顯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僅在出現法定情形時,贈與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因此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車輛交付后,由于合同履行完畢,正常情況下,即便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依然可以得到約定的小轎車,除非張園作為受贈人,違反法律規定,實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不法情形。
因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撤銷了贈與,而是張園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張園如果受到損失,是否可以尋求權利救濟呢。由于贈與人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性撤銷權和限制性撤銷權,因此,張園因贈與合同撤銷所受的損失,也應當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贈與合同系諾成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合意,則贈與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雖然贈與人具有法定的撤銷權,但如果張園為簽訂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費用,如交通花費、或者為接受贈與物而實施了準備工作,如修建停車場所、預交有關費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則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該撤銷的發生前提條件須是張園具有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贈與人或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撤銷贈與得到法律支持,則張園應當返還車輛張園返還車輛所受的損失,按照“不能因違法行為而獲利”的原則,由張園方自行負擔,無權主張相應權利救濟。
因此第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的權利救濟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二、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因該撤銷贈與的前提是張園實施了法定的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張園無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四
為搞活經濟,田林縣平塘鄉同祥村同塘屯馬廠坡的泰順石場的承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石場的生產機械設備組織人員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安全許可等一切生產有關的證照,費用由甲方負擔,由甲方實報實支,營業執照等證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以泰順石場的名號對外經營,乙方不得干擾甲方的承包經營。
3、承包期限:從即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_____元承包金給乙方,以后每年承包金為______元,甲方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支付當年的承包金,如拖延支付,乙方有權阻止乙方繼續承包,并扣押甲方的機械。
5、甲方做到安全生產,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不負責。
6、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必須交清全部三年的承包金后,方可拉走機械,否則乙方有權扣押甲方的機械充抵承包金。
7、甲方生產出來的石塊、碎石由甲方自行銷售。
8、石場的.一切財產(包括生產出來的石塊、碎石)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甲方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和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五
簽訂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一、主體要適格 (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
當事人是單位的,一般要求有效的營業執照、交易對象屬于其經營范圍、法律法規要求有特別資質的,一定要具備相應資質證書;當事人是個人的,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代理人的,應當持有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二、內容要合法
這主要是指交易標的不能是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者對合同交易的內容有特別要求。比如:房屋買賣要具備產權證、土地證。拆遷房屋上市交易需要經過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同時被安置的家庭成員要全部同意;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無效、個人借款約定利率不得超過貸款利率的四倍等。
三、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保障合同全面履行的有效保障,當事人往往因為雙方關系融洽,忽視約定違約責任,而一旦一方出現違約情形,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也就無法保障合同全面履行。比如二手房買賣,最易忽視戶口遷移問題,往往導致買方拿到房屋后卻無法將戶籍入戶,如果約定違約責任,就對賣方產生有效的約束力,可以有效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四、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
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比較復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況等。主體資格方面應當查看一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
五、合同條款的對等性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規定我方違約要如何處理而無對方違約如何處理的內容。
六、合同條款的明確性
合同是當事人的交易準則,其根本要求是實用,合同的用詞用語不需要華麗、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確,簡單明了,避免毫無意義的空話,同時合同條款之間不能出現矛盾。合同條款的明確性是指用詞用語要到達當事人無需再進一步協商的程度。
七、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
八、項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攬的有些項目是從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來的,此類合同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發包方是否允許承包商對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通常的情況是發包方禁止項目轉包和分包或者規定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包、分包都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否則轉包或發包行為無效。對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對分包方隱瞞了原合同的規定,對此應當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問題并要求其征得發包方同意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我方。
九、仲裁機構名稱要寫具體
大多數合同在約定仲裁事項時,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這樣的仲裁條款只是約定了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實際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仲裁協議或約定仲裁條款時,應當選定仲裁委員會,所以對仲裁機構必須寫具體的名稱。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后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
十、簽字蓋章應同時具備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采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蓋章對合同具有重要意義,企業之間簽合同時,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經辦人)完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經辦人的簽字和單位的印章,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如有的單位以合同未加蓋本單位公章為由,否認經辦人簽名的效力;有的則以單位印章丟失、被盜等理由依靠地方保護主義通過立刑事案件來擺脫責任。為了不給這些人以可乘之機,訂立合同時應當經辦人簽名和單位印章同時具備。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六
用人單位需充分理解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避免在實踐中違法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比如:小張與公司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500元。這就是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的案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按照法律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因此,小張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假如該試用期已經履行了5個月,則用人單位應當從第3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0,500元(3500元×3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5,000元(3000元×5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的,視為違法約定試用期,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3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應當承擔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與約定的試用期相同的,均為違法約定試用期。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七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年月_日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在(什么地方)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
五、抵押條款。
六、保證條款。
七、違約責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八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有效期: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為cad繪圖員,乙方按時處理甲方公司及領導所授任務。上班時間采用彈性方式,每周日休息一天。
第三條:工資標準、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1800元人民幣。工資滿一個月結算一次,其他按合同到期一起結算。如有違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并給予賠償。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任務布置,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2、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工資與提成,保證乙方在職期間的人身安全,乙方如因工意外損傷,甲方因按國家勞動法條列支付相應醫療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提起請假,休假等相關事宜。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按國家法律法規賠償對方。
3、甲乙雙方因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升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積極探索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增強學生的專業技能,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赴_____幼兒園頂崗實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實踐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士的工作環境,保證其人身安全,明確其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踐進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踐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兒園內骨干員工對頂崗實踐的學生進行實踐指導。
4、實踐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實踐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6、頂崗實踐結束后,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定,并簽署鑒定意見,以作為考核乙方實踐效果的依據。
五、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頂崗實踐。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踐單位的考核,尊重實踐單位的各級領導、實踐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3、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不服從實踐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匯報自己的情況,及時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頂崗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如因病或事確需離開的必須向甲方領導及校內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待指導教師同一頭方可離開。
六、丙方職責和義務。
1、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為了保障實踐期間的安全,丙方應組織乙方學習有關人身、生產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實踐期間若因不服從甲方管理而發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協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內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乙方的頂崗實踐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對乙方的頂崗實踐考核鑒定工作,對其實踐期間的表現做出實踐鑒定。
5、對在頂崗實踐過程中違反《頂崗實踐協議書》、擅自離開實踐單位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實踐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范、行為規范、考勤管理的規定,不能做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
2、實踐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實踐生的每月實踐津貼標準為_________元;。
八、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無特殊情況,協議期慢協議自然解除。
2、乙方實踐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如若不按協議約定執行,乙方與丙方協商后,有權解除本協議。
九、附則。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實踐生):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所在學校: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本著提高自身專業知識與工作實踐相結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單位實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實踐要求。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實際情況,并根據甲方要求出具相應有效證明(如身份證、就業推薦表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證等資料有弄虛作假或欺騙甲方之事實,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二、實踐期限。
1、實踐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試用期。
2、如實踐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實踐期內工作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其為正式員工。如實踐結束,經雙方協商愿意建立勞動關系的,則甲方將優先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
三、實踐崗位及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客觀情況并結合乙方的專業知識和個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實踐部門進行實踐,其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實踐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實踐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或根據其工作表現和能力,變動乙方的實踐崗位。
3、乙方承諾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同意認真、主動、及時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內容和任務。
4、乙方工作時間按實踐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實踐管理。
1、實踐期間甲方指定部門主管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踐期滿以后,應對乙方的實踐表現做出客觀評價。
2、如果實踐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3、在實踐期間,若乙方未按規定作業、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傷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糾紛或賠償發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協議;。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等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乙方同意并承諾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地或因非。
工作原因所產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傷害或其他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實踐報酬。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實踐工資為人民幣____元/月。如實踐部門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按換崗后的工資標準執行。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實踐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七、保密約定。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國家秘密和保守甲方的經營技術、生產、財物、人事、業務等商業秘密。
八、知識產權。
在實踐期間,乙方利用甲方生產設備或物質條件所開發的項目成果所有權屬于甲方。
九、協議終止與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可提前終止。
2、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3、實踐期間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四款約定情形的,除甲方選擇解除本協議外,甲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等處理。
4、實踐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調整或變更乙方的實踐崗位。
1、因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
2、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不適宜在原實踐崗位繼續工作。
3、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客觀情況變化,導致乙方不能繼續在原實踐崗位工作的。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員工手冊等相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規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不可分割、不可分開解釋、并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2、乙方若為在校生,承諾其已告知所在學校并已征得學校同意。如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給所在學校或乙方本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實踐協議書。
一、實踐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實踐崗位:配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實踐崗位,保證實踐人員開展工作的秩序和環境。
2、免費提供食宿。
3、配合第三方加強對實踐人員的管理,完成實踐任務,達到實踐效果;第三方實踐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處理。
4、為實踐人員提供生活補助,45天補助800元,實踐結束時,據實一次結清。
5、為實踐人員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發生與實踐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崗位進行實踐,不能擅自調整。
2、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年輕人優勢,為甲方發展壯大獻計獻策。
3、實踐人員在實踐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發生異議,須通過溝通協商解決,不能采用任何過激行為,如果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5、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當事人負全責。
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務必提出申請并經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實踐人員。
2、協調督促甲乙雙方按協議進行合作事宜。
六、實踐結束后,經過甲乙雙方雙向選擇,簽訂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資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獎金另計。
七、其他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九
當代企業間業務往來與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它不僅是企業間誠信合作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濟活動實現目的和各種權益的保證。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不過仍然存在著一定問題,給我國企業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有時甚至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所以加強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進行風險控制是當下企業發展重要任務之一。
合同管理;實踐;探索;制度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經營與貿易模式層出不窮,合同變成企業與個人,企業和企業之間經濟合作的主要樞紐,它也成為企業管理內部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之一。只有企業能夠對經濟合同進行科學的管理,才可以有效控制與規避經濟活動過程中的風險,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與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發展的不可忽視的問題。本文針對目前經濟活動中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剖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從而幫助企業提高其管理水平。
自從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隨著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已成為企業進行依法管理、經營的重要保障,其不僅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同時也防止企業陷入各類糾紛,它有效的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所以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發展不斷進步,同時經濟合同管理也不斷加強,但是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著一定問題,它不僅阻礙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同時甚至可能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往年有代表性的經濟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實際工作經驗,國內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對經濟合同當事人情況了解不詳實。主要指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資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譽了解不徹底,即對經濟合同當事人的資信情況沒有進行充分了解。或者在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出現簽訂經濟合同的主體無法人資格或不具備法人資格,或者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以獨立法人的資格簽訂合同,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2.對經濟合同文本內容審查不嚴格。一是對經濟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審核不嚴格;二是對經濟合同簽訂目的有錯誤認識,未引起足夠重視。為實現收益,搶工期,認為先開工,再簽訂合同,出現不簽或事后補簽合同的情況;三是對經濟合同嚴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審核不嚴格。
3.用章管理不規范,很多企業用章審批手續不規范,常以內部行政章替代合同專用章。例如,有些單位個別工作人員沒有經過集體討論研究,對私自用印給予方便,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4.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進一步健全。工作流程不明確導致管理措施無法執行到位。如多個高層領導管理,內部審批權限不明確,導致工作職責模糊不清,在實際管理和執行過程中出現推卸責任。
5.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都處在相對封閉狀態,各管理部門相對獨立,其執行情況無后續跟蹤記錄。企業有的經濟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結束,企業其它管理部門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門銜接的不好,管理也十分凌亂,審計過程中缺少經濟合同簽訂、履行的一些文檔資料,最終只能到相關部門那里尋找合同和相關附件,很容易出現錯誤或漏缺,還缺乏總體控制。
為了保障企業經濟往來,保障其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使企業長足發展,就必須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
首先要健全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務機構,同時強化風險意識。企業應該按照其自身的條件來設置法律機構或部門,安排專門的法律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法律顧問,同時與專業科室保持合作關系,在各項經濟活動與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充分與其溝通咨詢,從而避免出現失誤,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加強經濟合同基礎知識的學習,定期進行培訓。企業法律部門專業人員應及時關注法律法規新動態,充分了解與掌握最新的法律規定,同時企業還應該定期安排法律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及時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為其提供有效和切實的法律意見。
第三,加強與規范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強化與實施監管制度。經濟合同檔案管理過程中,應該做好基本的資料登記、搜集管理工作,切實對每個環節的檔案資料進行及時的整理與歸檔,同時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商洽信函資料及附件與合同文本一起進行統一保管,必要時進行掃描或者復印,如此一來在合同發生經濟糾紛的時候,企業就能夠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企業還應該嚴格經濟合同印章的審批使用流程和登記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用章制度,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查找用章登記信息表,避免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以及經濟損失。此外,加強企業內部檢查與考核制度,及時對經濟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和總結。企業應不定期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環節的履約情況進行核查,上級主管部門重點檢查經濟合同簽訂與執行環節,發現有不依據條約履行的,應及時有效糾正,并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從而維護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權威性。
經濟合同是目前企業與企業間之間經濟往來與合作的紐帶,經濟合同管理也成為了企業管理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系統的經濟合同管理是目前企業達到經濟效益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服務機構,明確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職責與工作,不斷改進與優化經濟合同管理步驟,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度,是保證當代企業長足發展的有效途徑。
[1]張國新.論經濟合同在外資企業管理中的作用[j].中國外資,20xx(23).
[2]張海波,陳凡,陳玉平.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實踐與探索[j].醫院管理論壇,20xx(09).
[3]程濤.淺談全面風險管理之法律風險防范[j].河北企業,20xx(06).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的消費者滿意度進行調查。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誠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項目名稱: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調查。
2、甲方委托乙方調查上海市大潤發超市消費者滿意程度進行調查,乙方按要求設計問卷,實施調查,處理數據,生成數據資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調查費用,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調查時間:簽訂委托合同后一個月內。
2、調查對象:年齡在18至69周歲之間,在調查地居住滿6個月的公民(不含外籍人員)。
3、調查樣本量:100個(指成功樣本,下同)。
4、調查資料最遲交付時間:20__年8月底前。(包括原始數據、分組數據資料)。
5、調查費用:經與上海市大潤發超市集團有限公司協商,每個成功樣本平均費用為30元人民幣(下同)。本次調查總費用為叁仟元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應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關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絕提供,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或延期向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獨立調查有困難的,經甲方同意,可請甲方提供協助。
1、乙方承諾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書面資料(但提供給乙方以前已經公開的除外)和乙方通過調查取得的全部資料及調查等(以下統稱商業秘密)進行保密。
3、保密:乙方在甲方未公開披露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業秘密;對于一項完整的商業秘密,如果甲方僅公開披露部分內容,對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擔保密義務。
4、涉密人員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項目工作組成員及乙方其他全體員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起至甲方向社會公眾披露該信息時止,在此期間無論甲、乙雙方合同關系是否存在,乙方都應無條件的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泄密責任:乙方承擔因泄漏甲方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應當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的十倍。
調查開始后10日內即20__年1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調查項目費用叁仟元整。收款人名稱:上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開戶行:工商銀行上海支行。賬號:。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與其他單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其他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咨詢費,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對于甲方已付的款項乙方不予退還,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補償、賠償等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非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如有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調查報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咨詢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一
甲方在北大光華管理學院西安分院雅致東方大酒店及室外附屬工程建設中,委托乙方對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試驗檢驗工作。為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試驗,由甲方填寫委托單,并經監理單位見證后進行取樣,交乙方簽認后委托試驗開始,乙方須按甲方委托的試驗項目進行試驗。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試驗報告,紙張規格為a4,共4份,(打印格式必須符合資料歸檔要求)。
三、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見證對抽取的砼(砂漿)樣品進行成型,砼、砂漿試件拆模后應及時養護,同條件試件應與結構實體養護條件相同,并做好測溫記錄。標養砼(砂漿)試件由甲方制作交乙方養護,養護條件要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四、試驗范圍: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的力學性能檢驗;砂石常規檢驗;混凝土、砂漿強度檢驗;抗滲混凝土檢驗;簡易土工試驗;普通混凝土、砂漿配合比;防水卷材、涂料檢驗;混凝土強度現場回彈檢驗;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混凝土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后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建筑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錨桿錨固承載力檢驗等。
1、甲方:(1)負責對試件取樣及送樣;(2)對抽取樣品的代表性負責;(3)甲方有權利對乙方試驗人員的資格及試驗程序進行抽檢。
2、乙方:(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試驗,乙方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試驗人員,嚴格按規范及操作規程進行試驗操作、對試驗及評定所采用的標準,必須是現行使用的國家標準;(2)乙方為甲方出具的試驗報告要數據準確,結論明確。需要在現場進行的試驗,乙方應及時組織試驗人員到現場配合,以便保證下步工序的順利進行。
五、費用結算方法:
費用:按本工程建筑面積全包價每平米元。
付款:基礎完工后支付結算價款的30%,主體結構封頂、原位檢測完成并出具檢測報告后支付結算價款的60%,剩余10%待整體工程竣工及所有試驗資料全部交付檔案館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采取協議書補充條款的形式執行。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協議書簽訂日期:20xx年12月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二
違法理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給員工調整崗位是需要滿足以下任一前提條件的:1、雙方合意;2、員工不勝任工作;3、員工醫療期滿后無法再繼續在原崗位工作;4、企業發生客觀重大變化,導致員工的崗位或工作無法繼續。
企業在勞動合同中要求員工必須無條件接受崗位/薪酬/地點變更的條款,即便員工在合同上簽字了,但因這種條款免除企業責任、加重員工責任、排除員工主要權利,故而條款是無效的。
因此,企業給員工調崗要具備合法性,就需要定制明確的崗位職責和可量化的考核體系、標準以及與崗位級別所匹配的薪酬制度。
霸王條款二:員工在合同期滿前離職的,應向企業支付違約金
違法理由: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只能在兩種情形下為員工設定違約金情形:
2、員工負有競業限制義務,違反該義務的,企業也可以要求違約金。
除此之外,企業為員工設定的其他形式的違約金,都是無效的。
雖說企業在法律之外給員工設定的違約金無效,但此類違約金義務若是給企業設定的,比如勞動合同中約定:“企業在合同期滿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要向員工額外支付6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是認可企業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霸王條款三:員工未提前30天通知離職的,離職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違法理由:工資是基于員工提供勞動所獲得的對價,只要離職前員工實際工作了,企業就應當支付工資。如果員工出現急辭的行為,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比如工作沒有交接導致損失的,可以向員工索償。
霸王條款四:員工在工作中因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由員工承擔,與企業無關
違法理由:鑒于企業負有對員工的勞動保護、執業培訓等相關責任,同時勞動生產過程中本身就存在不確定的風險,故而法律在認定工傷時采取“無過錯責任”的原則,即無論員工在工作中是否有違規操作的行為,只要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這三個條件,都屬于工傷,因此企業一樣需要承擔工傷責任。
霸王條款五:試用期間員工表現未達到企業要求的,企業可單方延長試用期
違法理由: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而這種規定實質上是剝奪了員工協商的法定權利,自然是無效的。
通常企業在對試用期員工考核后,結果員工不符合錄用標準的,企業就具備了合法的解除條件,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與員工溝通,告知目前的一個實際情況,如果員工有意愿想繼續工作,可以給其一個延長試用期的選擇,若員工同意的,雙方再簽訂同意延長試用期的文件。若您有勞動合同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找大狀律師。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三
由于勞動合同可由用工雙方協商制訂,大部分情況下單位與員工的主動權不對稱,往往是單位準備好合同,員工只有選擇簽字或者走人,由此,出現了諸多“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一:企業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及勞動報酬,員工不得拒絕
以下有五種常見的條款:
(1)企業有權根據員工能力、表現及工作需要,將員工調整到任何崗位。
(2)每位員工對組織分配的和調整的工作必須服從,并可根據工作需要派員工到全國任何地區工作。
(3)企業基于工作需要,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地點,不服從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甚至解除勞動合同。
(4)企業可以隨時調整員工工作,不服從者每天扣10%工資并處以警告。
(5)企業可隨時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及勞動報酬,員工不得拒絕。
按照法律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霸王條款”,違反了勞動合同變更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實際上,剝奪了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權利,免除了用人單位的協商義務。在實務中需注意,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四》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采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可述,調崗情形主要由雙方協商調崗、員工不勝任工作的調崗、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以及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調崗。
霸王條款二:員工違規操作傷亡自負
工傷認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依照法律規定不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的歸責原則,即不論當事人在主觀上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事故傷害,勞動者被勞動保險部門確認為工傷的,就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論勞動者是否有過錯,都不減輕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簡而言之,員工違規操作傷亡仍可認定為工傷,除非能夠證明系自殘、自殺,以及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醉酒、吸毒導致傷亡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也就是說,即使在操作機械過程中,由于自己一時失誤造成人身傷害的,仍舊可以申報工傷,報銷醫藥費。
霸王條款三:員工試用期離職的不結算工資
有些用人單位規定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不予結算工資。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即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眾所周知,勞動者付出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勞動報酬,這不僅是一個基本的生活常識,也是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其中,《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霸王條款四:試用期任意辭退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在本案中,將“不符合錄用條件”擴大解釋為“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對的。
在現實中,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將針對與本崗位有關的錄用條件向勞動者進行明示,在勞動簽字確認后,才能將其作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進行考核的標準,以確定其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如果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時,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僅僅認為勞動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單位仍需要對勞動者經過培訓、調崗,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用人單位在決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要慎之又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用人單位的規范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要規范自身的用工行為,健全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將用工風險降到最低。
霸王條款五:員工(女職工)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生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我國鼓勵夫妻實行計劃生育,并非要求不生育。生育是婦女的權利,用人單位負有對女職工生育保護的義務。女職工行使生育權,必然引起自身生理功能發生一系列變化,經過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對所從事的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女職工依法行使自主生育權,保護女職工懷孕、產假、哺乳期的合法權益,絕不能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理由辭退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勞動合同中有類似約定,亦屬無效,女職工結婚生子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
很顯然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中規定“女職工不能結婚或者生育”的內容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任何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違法解除的賠償責任。
霸王條款六:員工須無條件服從企業的加班安排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從法律法規來看,加班需取得勞動者的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行安排加班,除非是有緊急情況出現,比如,(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除了法律規定的必須加班的幾種特殊情況外,勞動者對于加班與否有自主選擇權。
霸王條款七:工資中已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員工離職后不再支付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每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對該約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爭議,對此類案件的裁判結果也不同。
勞動者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屬于勞動報酬的范疇,是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期間的應得報酬,是勞動者參加勞動的分配所得。競業限制補償是對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業或限制從業期間的補償,系員工離職后,方產生的補償費用,其屬于補償金性質,其與勞動報酬二者性質完全不同,支付依據也不同。
《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必須是在員工離職之后按月給付。用人單位違反經濟補償支付常規,約定每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其操作方式基本上是將勞動者合法工資收入的一部分劃為競業限制補償金,其目的顯然是為了規避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工資報酬之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這樣的約定將面臨很大的無效風險,勞動者離職后無需遵守競業限制的義務。
霸王條款八:合同中私設違約金
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無論何種原因,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來限制勞動者,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可以與該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從此規定看,假如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其實,用人單位即使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屬無效條款,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另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總之,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忽視對勞動合同的審查,或者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己方有利的條款,殊不知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可能會成為產生勞動爭議的導火索。為此,如果用人單位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存在一定誤區,建議通過勞動專向律師為其針對性的進行勞動合同的審查。這將有助于企業排除誤區,避免因勞動合同存在霸王條款造成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合作社采購花卉,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意向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甲方與乙方按實際采購花卉數量,按實結算。
乙方負責將花卉保質保量準時送達甲方裝車地點并送裝上車。
甲方在花卉驗收裝車后即與乙方結算支付花卉款。
乙方保證所供花卉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花卉,甲方立即退貨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1、乙方若所供花卉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余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花卉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有效期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認真協商,就甲乙雙方共建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達成如下共識,并簽定協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掛牌新鄉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
2、負責安排實踐學生的食宿和實踐場所,保證師生的安全;
3、甲方為乙方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幫助和指導,盡可能按乙方的需要給予支持配合。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發揮人才資源的優勢,盡可能為甲方提供有關文化、教育、科技等服務;
二、甲乙雙方可進一步開展其他方面的協作和交流,相互提供便利和條件;
三、雙方簽定協議后,由乙方統一制作社會實踐基地銅牌;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五、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到期可以經雙方協商另簽或續簽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六
贈與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甲方會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但,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畝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__________________畝
二樓__________________畝
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受贈人(乙方)______
住址:______住址: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
最常見的實踐合同(優秀17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信用的基礎上,就工程制作和安裝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4、工程總造價:(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
乙方按國家技術質量局有關質量條款進行安裝,甲方按國家技術質量管理條款進行驗收。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親自或指派人員對乙方的施工進行質量監督。
(2)甲方箱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場地和水電。
(3)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2)管好施工人員,安全規范進行施工,確保現場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負責現場施工的成品保護工作。
(3)施工完成后,負責現場材料及垃圾的清運。
施工人員、材料進場付工程預算的%計元,施工進度款%元,施工完畢付工程結算的%元,質保維修月%元。
備注說明:
1、乙方對原設計的變更需經甲方的書面批準。擅自變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甲方對原設計的變更應向乙方說明緣由進行變更,因甲方要求變更導致的費用增加和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需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