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工作心得的總結,我們可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果和進步。接下來是一些寫工作心得的案例和范文,希望對大家寫作有所啟發和指導。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一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從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等方面對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為我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強大信心和動力。我將努力學習貫徹好《規則》要求,履行好監督責任。一是加強政治建設,支持和督促全市公安機關各級黨組織擔負起管黨治警的主體責任,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警,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公安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二是堅持全面從嚴,緊盯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監督推進交警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監督推進巡視巡察整改,堅決整治違規吃喝送禮歪風,嚴肅查處酒駕醉駕背后的“四風”問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推動公安隊伍教育整頓走深走實,為凈化公安隊伍發揮有力的紀律保障,使全體民輔警養成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線的高度自覺。三是強化自身建設,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帶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主動自覺接受監督,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二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的頒布施行,彰顯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為派駐機構充分履行監督職責提供了有力保證。作為派駐機構負責人,我將把學習貫徹《規則》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做到深學細照篤行。一是以學為先,把《規則》作為工具書、案頭卷,與紀檢監察組全體成員一起精讀、研讀、解讀,吃透精神、領會作用、把握精髓。二是認真查擺,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對照《規則》,查擺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工作流程、改進工作方法、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三是狠抓落實,全面、完整、準確落實《規則》要求,聚焦選人用人、勞動領域安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評優評先等工作深化監督;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不斷強化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以派駐監督高質量,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三
反腐敗斗爭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要全面打贏還需要不懈的堅持和努力。一方面,面對已經取得的成績,不能驕傲自滿、固步自封,要充分做好應對風險和挑戰的心理準備,要長期堅持到底,不能有松懈的想法。對社會上一些反腐敗工作的負面信息和輿論,要主動思考和甄別,堅定反腐敗的信心和決心。另一方面,要注重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適應工作崗位各項要求,在各項工作實踐中不斷磨煉自己,積極總結提升。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以及管理監督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我們開展派駐監督工作能夠起到極大的指導和促進作用,我們要認真學習規則內容,在工作中運用規則有關規定解決實際問題,更加有力的對派駐聯系單位進行監督。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四
反腐是民心所向,需要做到長抓不懈。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打擊什么。腐敗問題損害社會公平正義、侵害群眾切身利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我們必須把正風反腐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期盼。
忠誠是政治底色,需要強化理論武裝。做到對黨忠誠,最基本的就是堅定理想信念,這就要求我們要堅持思想引領導,強化理論武裝。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把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忠誠履職的底氣。
“三不”是有機整體,需要堅持一體推進。腐敗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三不腐”三者沒有先后順序,它們是相輔相成、互為支撐的。要堅持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把不敢腐的強大震懾效能、不能腐的剛性制度約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優勢融為一體,形成強大的合力。同時,還體現在既要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強化權力制約,又要著眼常態化、長效化的防范和治理,把嚴的主基調貫穿全過程。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五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堅持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黨中央的一項重要部署。作為一名派駐紀檢監察組長,我要更加深刻理解,更加堅定貫徹執行,發揚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體現在派駐工作履行初心使命的成效上,既要立足自身職責定位,也要下大功夫、有所作為,通過監督來推動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發揮監督作用,堅持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六
在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規則》明確了工作職責,細化了履職程序,是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武功山紀檢監察工委將認真抓好學習貫徹落實: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提高“政治三力”,將踐行“兩個維護”貫穿于工作始終,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二是提高監督實效,以貫徹落實《規則》為契機,立足主責主業,不斷健全完善“清單式”管理、廉政談話制度、廉政風險預警辦法、問題線索互通共享等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提質創優監督體系、“一把手”監督制度等,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三是加強自身建設,通過學習培訓、實戰練兵等方式,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干部斗爭意識和本領,嚴格內部管理,引導紀檢監察干部樹牢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堅決防治“燈下黑”。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七
按照內蒙古分公司關于認真學習貫徹《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通知要求,我進一步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了《規則》,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制定《規則》的重大意義,準確掌握《規則》的具體內容,進一步加深了對《規則》出臺的重大意義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打牢了運用《規則》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通過學習,主要有以下學習收獲和體會:
一、聚焦主題,做好“宣傳員”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群眾監督制度,保障黨員監督權利。新出臺制定的規則對黨員、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檢舉控告作出規范,必將有利于進一步暢通檢舉控告渠道,完善激勵保障機制,調動黨員、干部和廣大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和信心,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規則》一共十章五十八條,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定制度、立規矩,《規則》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檢舉控告工作流程,對實名檢舉控告處理、誣告陷害行為查處以及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要求和責任作了詳細規定,同時明確了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在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中的分工,為我們開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為一名監督執紀員,要積極做好“宣傳員”。一方面要把學習《規則》作為首要任務,原原本本、逐條逐句學習《規則》,深入學習討論,交流體會,掌握其深刻內涵和要義,真正做到學深悟透、學以致用,進一步提升制度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領會實質、精準運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媒介,及時推送《規則》原文和釋義,提高廣大黨員群眾的知曉度。
二、以上率下,做好“戰斗員”
《規則》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需要每一個紀檢監察人員積極做好“戰斗員”,對檢舉控告做到及時辦理、及時溝通、妥善處置。處理好檢舉控告工作,需要黨委(黨組)高度重視,全力支持;需要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高度自覺,全力執行。一是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確保暢通檢舉控告渠道,營造黨員、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充分發揮處理檢舉控告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基礎性作用。二是各級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要增強制度意識,嚴格執行《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對違規違紀違法處理檢舉控告行為“零容忍”,堅決防止“燈下黑”;加強對《規則》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納入巡視巡察和日常監督重點,推動《規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三、守住初心,做好“勤務員”
《規則》的制定將監督觸角延伸至每個群眾身邊。每一位紀檢監察人員,要時刻記住自己肩上的責任和國家依法治理的擔當,確保處理檢舉控告不違規、不違紀、不違法,使自己永遠心懷坦蕩、無怨無悔、問心無愧,使當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這樣,才能讓紀檢監察工作得到組織和人民的認可和點贊;只有這樣,我們的黨才能在帶領全國人民奔小康、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新征程中走得堅實穩健、鏗鏘有力、戰無不勝。
下一步,我將堅持先學一步,學深學透,對標對表,用于實踐,指導工作,嚴格按照《規則》要求,及時規范處理檢舉控告接收、受理、辦理、處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紀做好檢舉控告處理工作,切實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扎實維護好黨員、干部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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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八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市紀委監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規則》的通知要求,通過參加集中培訓和個人自學,我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了《規則》,結合個人學習情況,我談一下自己的學習收獲和體會:
一、齊抓共管,確保處理檢舉控告達到依規依紀依法。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營造黨員、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充分發揮處理檢舉控告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基礎性作用。嚴格執行《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加強對《規則》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推動《規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分清主次,確保不因誣告陷害挫傷干事積極性。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誣告陷害他人,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也因為如此,中共中央為規范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維護黨員、干部合法權益,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制定頒發了《規則》。為嚴懲誣告陷害行為,《規則》明確了完備的制度要求,既對誣告陷害行為作出明確界定,又明確對誣告陷害的嚴肅處理,同時為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機制。
三、搞清界限,舉起檢舉控告這把懲治貪腐的利劍。我們處于處理檢舉控告的第一層級,需充分掌握界限。只有區分清楚,才能正確界定并及時處理。《規則》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都有權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檢舉控告。對于“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
按照要求通過自學的方式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了《規則》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能夠深刻認識到制定《規則》的重大意義,準確掌握《規則》的具體內容,打牢了運用《規則》開展檢舉控告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結合個人學習情況,我談一下自己的學習收獲和體會:
聚焦主題,做好“宣傳員”
《規則》的出臺,明確了很多黨員和群眾關心的問題,如:哪些問題可以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通過哪些方式進行檢舉控告、檢舉控告人有哪些權利義務等。紀檢監察干部要積極做好“宣傳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媒介,及時推送《規則》原文和釋義,提高廣大黨員群眾的知曉度;另一方面,在接待來訪人員時,根據《規則》第四條中予以受理的信訪內容,有針對性地先行告知當事人處理原則和程序,對于不屬于受理范圍且已有明確政策規定的,當面予以答復。
以上率下,做好“戰斗員”
《規則》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需要每一個紀檢監察干部積極做好“戰斗員”,對檢舉控告做到及時辦理、及時溝通、妥善處置。《規則》第二十六條中明確規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部門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實名檢舉控告,應當在收到檢舉控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告知實名檢舉控告人受理情況。對于來訪人反映的問題,信訪接待工作人員要采取換位思考的方式,樹立“馬上就辦”的理念,真心實意的為群眾解決問題。同時,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系,及時與來訪人溝通,確保來訪人對來訪事項辦理的知情權,減少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的發生。
守住初心,做好“勤務員”
《規則》的制定將監督觸角延伸至每個群眾身邊。作為信訪接待工作人員,對來訪人反映的問題,提出的申訴、批評或建議,不論正確與否、能否解決,都應當細心傾聽來訪者的陳述,把其反映的問題、重要情節和要求,如實地記錄清楚。來訪人中既有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也有思想認識問題,或者兩者兼而有之。接待的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既要按政策規定解決實際問題,又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宣傳政策、釋疑解惑、教育疏導,使來訪人自覺地遵照《規則》規范自己的信訪活動。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市紀委監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規則》的通知要求,通過參加集中培訓和個人自學,我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了《規則》,結合個人學習情況,我談一下自己的學習收獲和體會:
一、齊抓共管,確保處理檢舉控告達到依規依紀依法。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營造黨員、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充分發揮處理檢舉控告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基礎性作用。嚴格執行《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加強對《規則》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推動《規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分清主次,確保不因誣告陷害挫傷干事積極性。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誣告陷害他人,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也因為如此,中共中央為規范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維護黨員、干部合法權益,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制定頒發了《規則》。為嚴懲誣告陷害行為,《規則》明確了完備的制度要求,既對誣告陷害行為作出明確界定,又明確對誣告陷害的嚴肅處理,同時為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機制。
三、搞清界限,舉起檢舉控告這把懲治貪腐的利劍。我們處于處理檢舉控告的第一層級,需充分掌握界限。只有區分清楚,才能正確界定并及時處理。《規則》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都有權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檢舉控告。對于“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
今天我對縣委書記-同志在縣紀委機關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進行了通篇研讀,深受感動。李書記對縣紀委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對我們紀檢干部工作的肯定,也是對我們紀檢干部的鞭策。作為一名從事多年紀檢工作的紀檢干部,將繼續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提高業務水平,做一名合格的紀檢干部。
一、提高修養、堅定信念,加強理論業務學習。堅持把學習作為解決自身存在問題的重要方式,重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素養,把學習黨的理論、堅定理想信念作為根本任務,進一步堅定“四個自信”,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切實做到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擔責、為黨盡責。加強對黨章黨規、《準則》《條例》、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現代科技、金融等方面知識的學習,不斷提升學習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提高審查調查水平。
二、改進作風,牢記使命。我將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樹立無私奉獻和艱苦奮斗的精神,率先垂范,堅持從本職工作做起,從日常生活嚴起,從存在問題改起,把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落實到加強自身修養、謀劃指導工作等各個方面,突出以務實抓落實、以深入抓落實、以具體抓落實的優良作風,努力當好表率。
三、強化擔當意識,務實創新,增強實效,提高執紀水平。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堅決摒棄等靠要不良思想傾向,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做到干好事,干成事。在工作中,還要克服消極懶怠思想和急躁畏難情緒,擺脫束縛,迎難而上,以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改進工作作風、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為落腳點,在理論聯系實際、指導實踐上下真功夫,開創工作新局面,實現工作理念、工作機制和工作方式的創新,最終達到工作成效的不斷提高。
四、廉潔自律、守住底線。我將切實加強道德修養,樹立正確的利益觀、榮辱觀和人生觀,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帶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堅決抵制歪風邪氣,自覺與腐敗現象作斗爭,面對誘惑和考驗,堅決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勵。作為一名部門負責人,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頭腦,堅守政治底線;帶頭遵守黨的各項紀律,堅守紀律底線;對黨和組織忠誠、對同志坦誠,堅守誠信底線;以身作則,以德服人,堅守做人底線。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九
反腐是民心所向,需要做到長抓不懈。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打擊什么。腐敗問題損害社會公平正義、侵害群眾切身利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我們必須把正風反腐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期盼。
忠誠是政治底色,需要強化理論武裝。做到對黨忠誠,最基本的就是堅定理想信念,這就要求我們要堅持思想引領導,強化理論武裝。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把學懂弄通做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忠誠履職的底氣。
“三不”是有機整體,需要堅持一體推進。腐敗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三不腐”三者沒有先后順序,它們是相輔相成、互為支撐的。要堅持同時發力、同向發力、綜合發力,把不敢腐的強大震懾效能、不能腐的剛性制度約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優勢融為一體,形成強大的合力。同時,還體現在既要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強化權力制約,又要著眼常態化、長效化的防范和治理,把嚴的主基調貫穿全過程。
反腐敗斗爭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要全面打贏還需要不懈的堅持和努力。一方面,面對已經取得的成績,不能驕傲自滿、固步自封,要充分做好應對風險和挑戰的心理準備,要長期堅持到底,不能有松懈的想法。對社會上一些反腐敗工作的負面信息和輿論,要主動思考和甄別,堅定反腐敗的信心和決心。另一方面,要注重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適應工作崗位各項要求,在各項工作實踐中不斷磨煉自己,積極總結提升。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以及管理監督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我們開展派駐監督工作能夠起到極大的指導和促進作用,我們要認真學習規則內容,在工作中運用規則有關規定解決實際問題,更加有力的對派駐聯系單位進行監督。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十
按照內蒙古分公司關于認真學習貫徹《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通知要求,我進一步認認真真、原原本本地學習了《規則》,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制定《規則》的重大意義,準確掌握《規則》的具體內容,進一步加深了對《規則》出臺的重大意義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打牢了運用《規則》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通過學習,主要有以下學習收獲和體會: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群眾監督制度,保障黨員監督權利。新出臺制定的規則對黨員、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檢舉控告作出規范,必將有利于進一步暢通檢舉控告渠道,完善激勵保障機制,調動黨員、干部和廣大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和信心,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規則》一共十章五十八條,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定制度、立規矩,《規則》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檢舉控告工作流程,對實名檢舉控告處理、誣告陷害行為查處以及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要求和責任作了詳細規定,同時明確了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在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中的分工,為我們開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為一名監督執紀員,要積極做好“宣傳員”。一方面要把學習《規則》作為首要任務,原原本本、逐條逐句學習《規則》,深入學習討論,交流體會,掌握其深刻內涵和要義,真正做到學深悟透、學以致用,進一步提升制度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領會實質、精準運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媒介,及時推送《規則》原文和釋義,提高廣大黨員群眾的知曉度。
《規則》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需要每一個紀檢監察人員積極做好“戰斗員”,對檢舉控告做到及時辦理、及時溝通、妥善處置。處理好檢舉控告工作,需要黨委(黨組)高度重視,全力支持;需要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高度自覺,全力執行。一是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確保暢通檢舉控告渠道,營造黨員、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充分發揮處理檢舉控告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基礎性作用。二是各級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要增強制度意識,嚴格執行《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對違規違紀違法處理檢舉控告行為“零容忍”,堅決防止“燈下黑”;加強對《規則》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納入巡視巡察和日常監督重點,推動《規則》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規則》的制定將監督觸角延伸至每個群眾身邊。每一位紀檢監察人員,要時刻記住自己肩上的責任和國家依法治理的擔當,確保處理檢舉控告不違規、不違紀、不違法,使自己永遠心懷坦蕩、無怨無悔、問心無愧,使當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這樣,才能讓紀檢監察工作得到組織和人民的認可和點贊;只有這樣,我們的黨才能在帶領全國人民奔小康、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新征程中走得堅實穩健、鏗鏘有力、戰無不勝。
下一步,我將堅持先學一步,學深學透,對標對表,用于實踐,指導工作,嚴格按照《規則》要求,及時規范處理檢舉控告接收、受理、辦理、處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紀做好檢舉控告處理工作,切實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扎實維護好黨員、干部合法權益。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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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駐監督歷史經驗,有效運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一、制定《規則》彰顯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是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力量,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重要隊伍。制定《規則》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和意志。
(一)制定《規則》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自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決定在中央一級政府部門建立黨內派駐監督制度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就承擔著向派出機關報告駐在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執行中央政策、決議情況,強化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緊緊圍繞“兩個維護”強化政治監督,有力保障了黨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規則》牢牢把握派駐監督政治使命,明確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有利于推動駐在單位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十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律檢查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各級紀委監委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改革舉措落實落地,督促派駐機構認真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緊盯駐在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監督,探索形成“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等機制。《規則》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系統集成、總結深化,有利于促進完善常態化工作體制和監督制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三)制定《規則》是充分履行派駐監督職責的有力保證。派駐監督是紀檢監察專責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隨著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派駐監督范圍進一步拓展、方式進一步豐富,對派駐機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實踐中,有的派駐機構還存在擔當精神不強、聚焦主責主業不夠、斗爭本領不高等問題。《規則》明確派駐機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對政治擔當、作風建設、能力素質等方面提出更高標準,在組織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把監督保障執行的成果轉化為促進完善發展的成效。
(四)制定《規則》是推動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重要舉措。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派駐監督是一個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分級分類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在黨和國家機關、國有金融企業、國有企業和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積極探索實踐,形成了具有各自特點的經驗做法。隨著實踐的發展,有必要對中央、省、市、縣四級派駐機構工作一體作出規定。《規則》一體規范派駐機構的工作程序、審批流程和內部管理,進一步明確職權范圍,完善內控機制,強化自身監督,有利于促進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
二、《規則》是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
第三板塊為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有關權限要求、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我們要在全面學習理解《規則》的基礎上,準確把握《規則》的主旨要義。
(一)堅持職責定位,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責任。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各層級各部門各領域得到貫徹落實。《規則》深刻把握黨中央關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的政治要求,堅持派駐機構職責定位,突出“兩個維護”,為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證。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在指導思想中鮮明強調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求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二是堅守政治定位。準確把握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實行派駐制度,派駐機構是紀委監委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要求派駐機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不斷增強“派”的權威。三是突出政治責任。規定派駐機構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要求派駐機構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并將這一要求貫穿《規則》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又區別個性,適應各行業領域的黨建工作體制和各地區實際,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不搞“一刀切”,明確可以按照規定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駐在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二是強化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監督專責。明確其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這樣規定,既有利于派駐機構貼近監督,及時掌握駐在單位的相關情況,又可以確保派駐機構一心一意開展監督,防止因利益羈絆而不敢、不愿監督。三是完善議事決策機制。規定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明確組務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任務。這是對《規則》第四條派駐機構“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工作原則的具體落實,對于提高派駐機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領導體制,不斷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體制機制,是實現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關鍵所在。《規則》深入總結派駐監督實踐做法,對各級黨委、駐在單位、派出機關、駐在單位紀檢機構、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等主體與派駐機構的關系作出具體規范,推動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監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強調黨委的領導和駐在單位的支持配合。立足中央黨內法規定位,對各級黨委健全派駐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聽取紀委監委關于派駐監督工作匯報等作出規定,要求駐在單位主動向派駐機構通報重要情況和問題,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二是明確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規定紀委常委會和派出機關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對派駐機構進行領導指導的職責任務,具體規定監督檢查部門日常聯系的6項內容、“室組”聯動監督的6個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的5個事項以及“組組”協作的6項工作,強化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集成聯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系統優勢和作用。三是明確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進行指導檢查。規定派駐機構督促、支持內設紀檢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推動內設紀檢機構監督實起來、執紀硬起來、作用發揮強起來。特別是充分發揮垂直管理單位組織制度優勢,專門規定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各級紀檢機構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監督責任。四是發揮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的協助職能。規定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明確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組加強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推動派駐機構提高辦案質量,形成監督合力。
第五章進一步對派駐機構的監督方式、執紀執法流程和審批權限、處理處分程序等作出系統規范。一是聚焦主責主業,明確監督重點。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規定派駐機構重點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對黨忠誠,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依規依法履職用權等情況。這些內容是對紀委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有關要求的重申和強調。突出“關鍵少數”,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等作為重點監督對象,通過管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二是細化監督方式,強化報告制度。規定派駐機構應當深入實際、深入群眾,通過參加會議、談心談話、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溝通情況、分析研判、廉政把關、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日常監督,發揮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明確把報告作為強有力的監督抓手,要求派駐機構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重要問題、重要事項。三是支持推動駐在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會商溝通制度、通報情況制度作出規范,細化規定了派駐機構協助駐在單位開展巡視巡察的4項工作,推動壓緊壓實駐在單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更好實現對所有監督對象的監督全覆蓋。四是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審批權限。對派駐機構線索處置、立案審批、措施使用、審理、黨紀政務處分、問責、移送起訴等執紀執法流程作出具體規定,明確7個報派出機關審批或備案、3個報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審批的事項,體現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履行職責。
(五)強化管理監督,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打鐵必須自身硬。建設高質量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是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規則》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統一,針對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和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創新制度安排,對派駐機構自身建設提出嚴的措施和要求。一是強調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要求派駐機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黨的各項建設。注重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素質,提升專業能力,增強斗爭本領。二是加強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要求派出機關嚴把派駐機構干部入口關,加強對派駐機構干部的選拔任用、人員交流、考核培訓,不斷提升派駐機構干部能力素質。健全派駐機構內控機制,規定完善回避、保密、過問干預案件登記備案、辦案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三是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管理約束。要求派駐機構樹牢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和派出機關的管理監督,主動接受駐在單位監督,強化派駐機構自我監督,對存在違規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行為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切實抓好《規則》的貫徹執行。
《規則》是各級紀委監委領導指導派駐監督工作的基本依據,是派駐機構履職盡責的重要制度支撐。做好《規則》的貫徹實施,是當前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深刻領會制定《規則》的重要意義,全面準確理解豐富內涵,切實把《規則》落到實處。一是認真抓好學習宣傳。要把學習宣傳《規則》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踐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認識黨中央制定《規則》的政治考量,從政治上看派駐監督的初心使命、職責任務、工作要求,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派駐監督就跟進到哪里。要結合不同層級不同領域派駐機構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派駐機構堅守職責定位,準確把握與駐在單位的關系,切實履行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二是著力提高監督實效。要逐條逐項對照《規則》貫徹落實,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切實找差距、補短板,以貫徹落實《規則》為契機,不斷深化對紀檢監察派駐監督工作的規律性認識,開展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將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強化政治監督職能,緊盯“關鍵少數”,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駐在單位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要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機制,推動派駐監督與其他監督統籌銜接、有機統一,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三是切實加強自身建設。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的理念貫穿派駐機構自身建設,增強派駐機構干部斗爭意識和本領,強化全員培訓、實戰練兵,提高以黨性立身做事的政治覺悟,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敢于善于斗爭的干部隊伍。要加強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嚴格內控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和審批權限,推動派駐機構工作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要堅持嚴的要求,勇于刀刃向內,加強自我管理和約束,正確處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嚴查派駐機構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防治“燈下黑”。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十二
《規則》有助于打破一地一域的局限,促成同向發力、協助互動、監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勇氣,《規則》細化了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等各個方面,深化了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賦予我們堅持斗爭、敢于斗爭的勇氣。
《規則》對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彰顯了黨中央對派駐機構的嚴管厚愛和殷切期望。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將準確把握“兩個確立”和“兩個維護”的辯證統一關系,逐條逐項對照《規則》貫徹落實,切實找差距、補短板。以貫徹落實《規則》為契機,開展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將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高度重視“研判駐在單位政治生態,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緊盯“關鍵少數”,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綜合監督單位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范文(13篇)篇十三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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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剛才,**同志帶領我們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進行了專題學習。按照**書記指示,下面,我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談談我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的理解和體會,不當之處請各位同志們批評指正。
2022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駐監督歷史經驗,有效運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一、制定《規則》彰顯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是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力量,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重要隊伍。制定《規則》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和意志。
(一)制定《規則》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自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決定在中央一級政府部門建立黨內派駐監督制度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就承擔著向派出機關報告駐在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執行中央政策、決議情況,強化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緊緊圍繞“兩個維護”強化政治監督,有力保障了黨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規則》牢牢把握派駐監督政治使命,明確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有利于推動駐在單位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十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律檢查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各級紀委監委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改革舉措落實落地,督促派駐機構認真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緊盯駐在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監督,探索形成“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等機制。《規則》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系統集成、總結深化,有利于促進完善常態化工作體制和監督制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三)制定《規則》是充分履行派駐監督職責的有力保證。派駐監督是紀檢監察專責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隨著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派駐監督范圍進一步拓展、方式進一步豐富,對派駐機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實踐中,有的派駐機構還存在擔當精神不強、聚焦主責主業不夠、斗爭本領不高等問題。《規則》明確派駐機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對政治擔當、作風建設、能力素質等方面提出更高標準,在組織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把監督保障執行的成果轉化為促進完善發展的成效。
(四)制定《規則》是推動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重要舉措。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派駐監督是一個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分級分類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在黨和國家機關、國有金融企業、國有企業和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積極探索實踐,形成了具有各自特點的經驗做法。隨著實踐的發展,有必要對中央、省、市、縣四級派駐機構工作一體作出規定。《規則》一體規范派駐機構的工作程序、審批流程和內部管理,進一步明確職權范圍,完善內控機制,強化自身監督,有利于促進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
二、《規則》是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
第三板塊為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有關權限要求、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我們要在全面學習理解《規則》的基礎上,準確把握《規則》的主旨要義。
(一)堅持職責定位,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責任。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各層級各部門各領域得到貫徹落實。《規則》深刻把握黨中央關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的政治要求,堅持派駐機構職責定位,突出“兩個維護”,為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證。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在指導思想中鮮明強調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求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二是堅守政治定位。準確把握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實行派駐制度,派駐機構是紀委監委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要求派駐機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不斷增強“派”的權威。三是突出政治責任。規定派駐機構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要求派駐機構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并將這一要求貫穿《規則》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又區別個性,適應各行業領域的黨建工作體制和各地區實際,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不搞“一刀切”,明確可以按照規定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駐在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二是強化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監督專責。明確其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這樣規定,既有利于派駐機構貼近監督,及時掌握駐在單位的相關情況,又可以確保派駐機構一心一意開展監督,防止因利益羈絆而不敢、不愿監督。三是完善議事決策機制。規定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明確組務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任務。這是對《規則》第四條派駐機構“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工作原則的具體落實,對于提高派駐機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領導體制,不斷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體制機制,是實現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關鍵所在。《規則》深入總結派駐監督實踐做法,對各級黨委、駐在單位、派出機關、駐在單位紀檢機構、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等主體與派駐機構的關系作出具體規范,推動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監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強調黨委的領導和駐在單位的支持配合。立足中央黨內法規定位,對各級黨委健全派駐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聽取紀委監委關于派駐監督工作匯報等作出規定,要求駐在單位主動向派駐機構通報重要情況和問題,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二是明確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規定紀委常委會和派出機關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對派駐機構進行領導指導的職責任務,具體規定監督檢查部門日常聯系的6項內容、“室組”聯動監督的6個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的5個事項以及“組組”協作的6項工作,強化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集成聯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系統優勢和作用。三是明確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進行指導檢查。規定派駐機構督促、支持內設紀檢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公.文思.享.文.庫出.品,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推動內設紀檢機構監督實起來、執紀硬起來、作用發揮強起來。特別是充分發揮垂直管理單位組織制度優勢,專門規定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各級紀檢機構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監督責任。四是發揮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的協助職能。規定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明確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組加強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推動派駐機構提高辦案質量,形成監督合力。
第五章進一步對派駐機構的監督方式、執紀執法流程和審批權限、處理處分程序等作出系統規范。一是聚焦主責主業,明確監督重點。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規定派駐機構重點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對黨忠誠,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依規依法履職用權等情況。這些內容是對紀委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有關要求的重申和強調。突出“關鍵少數”,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等作為重點監督對象,通過管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二是細化監督方式,強化報告制度。規定派駐機構應當深入實際、深入群眾,通過參加會議、談心談話、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溝通情況、分析研判、廉政把關、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日常監督,發揮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明確把報告作為強有力的監督抓手,要求派駐機構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重要問題、重要事項。三是支持推動駐在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會商溝通制度、通報情況制度作出規范,細化規定了派駐機構協助駐在單位開展巡視巡察的4項工作,推動壓緊壓實駐在單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更好實現對所有監督對象的監督全覆蓋。四是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審批權限。對派駐機構線索處置、立案審批、措施使用、審理、黨紀政務處分、問責、移送起訴等執紀執法流程作出具體規定,明確7個報派出機關審批或備案、3個報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審批的事項,體現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履行職責。
(五)強化管理監督,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打鐵必須自身硬。建設高質量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是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規則》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統一,針對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和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創新制度安排,對派駐機構自身建設提出嚴的措施和要求。一是強調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要求派駐機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黨的各項建設。注重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素質,提升專業能力,增強斗爭本領。二是加強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要求派出機關嚴把派駐機構干部入口關,加強對派駐機構干部的選拔任用、人員交流、考核培訓,不斷提升派駐機構干部能力素質。健全派駐機構內控機制,規定完善回避、保密、過問干預案件登記備案、辦案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三是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管理約束。要求派駐機構樹牢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和派出機關的管理監督,主動接受駐在單位監督,強化派駐機構自我監督,對存在違規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行為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切實抓好《規則》的貫徹執行。
《規則》是各級紀委監委領導指導派駐監督工作的基本依據,是派駐機構履職盡責的重要制度支撐。做好《規則》的貫徹實施,是當前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深刻領會制定《規則》的重要意義,全面準確理解豐富內涵,切實把《規則》落到實處。一是認真抓好學習宣傳。要把學習宣傳《規則》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踐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認識黨中央制定《規則》的政治考量,從政治上看派駐監督的初心使命、職責任務、工作要求,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派駐監督就跟進到哪里。要結合不同層級不同領域派駐機構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派駐機構堅守職責定位,準確把握與駐在單位的關系,切實履行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二是著力提高監督實效。要逐條逐項對照《規則》貫徹落實,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切實找差距、補短板,以貫徹落實《規則》為契機,不斷深化對紀檢監察派駐監督工作的規律性認識,開展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將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強化政治監督職能,緊盯“關鍵少數”,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駐在單位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要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機制,推動派駐監督與其他監督統籌銜接、有機統一,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三是切實加強自身建設。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的理念貫穿派駐機構自身建設,增強派駐機構干部斗爭意識和本領,強化全員培訓、實戰練兵,提高以黨性立身做事的政治覺悟,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敢于善于斗爭的干部隊伍。要加強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嚴格內控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和審批權限,推動派駐機構工作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要堅持嚴的要求,勇于刀刃向內,加強自我管理和約束,正確處理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嚴查派駐機構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防治“燈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