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規章制度可以幫助組織實現既定目標,提高整體績效和效益。5.以下是一些有關規章制度執行和遵守的要點和建議,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應用規章制度。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一
為了規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無
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責任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責任。
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臺賬》。
《鴻飛藥業有限公司隱患整改通知書》。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日起施行。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三
為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
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
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
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二)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
一查學校商店是否存在銷售“三無”食品;
二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三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
四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五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
六查學校生活鍋爐管理使用情況;
七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
八查學校住宿生寢室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
(三)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六查學校各口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八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四)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
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
二查學校各級部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教委和交管部門批準。
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記載,建立檢查整改專卷,以備上級檢查。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四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的管理。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
3.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4.3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4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單位安全管理部報告。
5.1事故隱患分類。
5.1.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1.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2.1各部門、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8鞑块T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5.2.2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由公司經營班子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做到不留空當,不留死角。
5.2.3排查隱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記錄、持證上崗、現場標識、交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情況。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長度計量器具進行實測實量,如對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距離、電箱的安裝高度等進行測量。
3)測:用儀器、儀表、水準、全站儀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實地測量。
4)現場操作:司機檢驗其使用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的動作靈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糾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處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的,要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隱患排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隱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等。
5.3.1經常性檢查。
1)經常性檢查包括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同時也進行的安全巡查,班組長和班組兼(專)職安全員進行的班前、班中安全與班后安全檢查,每個作業崗位人員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檢查。
2)公司安全管理門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所掌握的安全知識、經驗,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各作業點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險情。
3)班組長每天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檢查安全設施和使用設備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員工是否遵章守紀情況、設備與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各種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穩定等。
5.3.2定期檢查。
項目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檢查應由項目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施工隊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定期安全檢查是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須詳細地檢查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內容。
5.3.3專業性排查檢查。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公司或項目部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專業性排查;專業性排查是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大型機械設備、消防安全等專業安全問題進行檢查。
5.3.4季節性檢查。
根據季節的特點,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開展專門的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火、防寒、防凍、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汛、防暑、防臺風、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
5.3.5節假日檢查。
應根據節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等特點,在每年的節假日開展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三違”現象,有無重大事故隱患等。
5.3.6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是指項目部開展的設備、裝置試運行、生產過程的檢查、設備開工前和停工前的檢查、設備設施檢修檢查,臨時用電等使用的檢查等。
5.3.7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4隱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
隱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兩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查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5.4.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政策的執行情況。
4)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5)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6)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4.2危險較大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1)高邊坡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2)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3)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4)施工作業場所選擇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5)施工階段發生的觸電、物體打擊與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隱患。
6)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包括:使用非法生產、安裝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靈;特種設備超期、超參數使用;特種設備超期不檢驗;特種設備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或責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未報告而繼續使用。
7)四新技術和工藝在使用中的隱患防范情況。
5.5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單位應該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進行隱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5.5.3公司各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注等項目內容,并在備注項目中注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5.4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安全科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5.6.1各部門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并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相應報告。
5.6.2對排查出的隱患分級后再按照不同隱患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排查治理臺賬,進行動態治理。一般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時仍可進行正常的施工生產,對一般隱患可以不制定書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門備案,項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關檔案資料即可。
重大隱患應建立重大隱患檔案,并根據書面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隱患報告及隱患治理方案兩個方面。
1)隱患報告。
各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擬采取的隱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d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e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h其他有關事項。
5.6.5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匯報,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5.6.6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7各部門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職責以及整改資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項,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6.8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事故隱患的預防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并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5.6.9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隱患的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5.6.10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門、項目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5.7獎懲。
5.7.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應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5.7.2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5.7.3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3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6.4安全自查自糾記錄。
6.7安全隱患調查原因分析及對策。
6.8重大隱患等級劃分。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五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總則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著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1、隱患的檢查。
(1)公司每月、樓層每周、柜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在登記臺賬上注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柜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柜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1、隱患的分級:。
柜組級隱患由柜組管理,柜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柜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柜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設備、電器特種設備、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1)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柜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柜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后,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并監督其正確作用。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并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茖﹄[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減少違章和違規作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切實消除我司事故隱患,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推動我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經?;⒁幏痘?、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圍內作業的施工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小組成員包括由安全的副總經理、企管部部長以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企管部,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各部門必須按照“統一監管、逐級監管”的原則,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第三章隱患排查。
排查,企管部協同生產部每周組織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每月組織集中排查治理一次。
第六條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對各部門、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四章隱患報告。
第七條各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八條各部門在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發現本轄區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超出其職責范圍的,應當立即向企管部或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報告。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每月要對公司的隱患排查治理結果進行匯總。
第十條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參加對全公司的在職員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施工現場、人員操作、機械設備運轉、安全防護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全部登記建檔,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要求,能整改的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人、定期、定措施”落實責任人和整改資金,限期整改。
第五章隱患整改。
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10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督促隱患所在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專人24小時進行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二條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對安全生產隱患所在部門實施重點監管,加大巡回檢查的頻率和力度,督促其盡快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間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對部門第一責任人予以經濟或行政處罰。第十三條公司企管部確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報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限期相關部門解決問題,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除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隱患整改督查過程中,對事故隱患頂著不整、拖著不辦或不能限期整改的,要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該撤的撤,該罰的罰,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第六章隱患消號。
第十五條公司范圍內對重大安全隱患予以掛牌編號,安全生產隱患所在部門隱患整改完畢后,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方可銷號。對未按時整改的隱患,相關部門應重新登記,重新明確責任單位、責任監管單位、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采取相應處罰措施。
第十六條企管部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隱患銷號情況進行匯總。
第七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和責任追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要以對公司和員工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檢查。對因排查事故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使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對部門負責人進行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如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不相符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七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1 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 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梢詴和J褂孟鄳脑O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八
為落實學校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號召全體教職工查尋學校周邊地區及校內學生安全工作隱患,組織動員全校學生干部及護校隊員,深入學生內部發現安全隱患,爭取人人參與,個個排查做到有情必報,有險必查,有難必救,確保安全隱患消失在萌芽狀態。
1、分級排查。
學校綜治辦將學生安全管理分四級排查,即包保教師排查,班級排查,年級排查,學校排查,包保教師務必從包保學生選出安全聯系員,每一周要座談一次,并要有詳實記載,一經發現安全隱患要逐級上報,不留后患,班級排查實行日查制,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寫好記錄,及時發現學生動態,化解矛盾,消滅安全隱患,年級班級安全工作匯報制度,及時處理有關事宜,學校由行政值日負責,從早晨6:00到晚上9:00,全天候對學校內及周邊地區實行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以上若有空檔,學校一律追究其管理責任。
2、分項排查。
學校將學生安全工作分四大項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飲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期初、期中、期末組織學生召開三次法紀教育會,宣傳安全工作,班級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主題班會,宣講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學校綜治辦法嚴禁學生騎三無自行車來校,學校發布告家長明令禁止學生騎機動車輛,并設立舉報學校電話,及時查處教育到位。
(3)食品衛生安全:食堂、小賣部進貨監管會務必保證工勤人員持主上崗,小賣部進貨保證有“三期”記載,確保學生食品衛生安全,落實相關責任(具體以招聘合同為準)。
(4)校外活動安全:任何個人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離校,嚴禁擅自組織學生離校,特別禁止組織學生游泳及郊游,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3、跟蹤重點學生。學校綜治辦建立重點學生違紀檔案,派學生跟蹤重點學生,及時反饋,落實管理,確保整治到位。
4、巡查重點地段。重點地域要定期檢查,如住宿樓地下室、教委宿舍區及校門圍墻外,確保重點防護地域排查到位。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九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落實環保各項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減少突發性事件造成環境風險,防范各類環境事故的發生,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制度。
1.2通過環境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訂整改措施并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清除各種環境安全隱患,保障環境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1.3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項目環境保護技術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安全狀況明顯好轉。
1.4環境風險是指人們在建設、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所遭遇的突發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災害和不測事件)對環境(或健康乃至經濟)的危害程度。環境的隱患,包括自然環境、生產環境、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2.1為加強環境管理工作,從源頭有效防范環境風險,確保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到位,公司成立環境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2.2領導小組人員由項目安全環保管理委員會人員及專兼職安全員、環保管理員、技術員組成。
3.1排查檢查范圍。公司各車間、各部門的各個工段等。
3.4排查檢查方式。采取公司月檢查、車間周檢查,現場排查檢查與不定期的巡回排查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部門、各車間進行全面的環境安全排查檢查。
4.1建立、完善完善環保監督檢查、環境風險排查、環境安全大檢查及環境事故隱患整改制度、機制,保證車間、部室環保檢查、環境風險排查常態化、機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自檢自查。
4.2在重大節假日、國家重要活動前夕,由公司領導帶隊組織進行的環保大檢查、環境風險排查。
4.3對排查檢查出的環境風險隱患或事故隱患由安環科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按“三定、四不推”(即: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員,個人不推給班組、班組不推給工段、工段不推給車間、車間不推給公司)的原則積極進行整改,確保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設立醒目標志,并按規定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
此次活動以落實長效機制、提升城市形象為著力點,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依據,著重解決店外經營、占道經營、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經過整治,實現中、高考期間市容環境整潔和長效管理規范有序的總體目標。
二、活動組織及職責分工。
此次整治活動由楊宏偉局長負總責,鄧學英副局長牽頭協調,王來東大隊長現場指揮調度,抽調30人組成三個集中整治小組,“拆違辦”六個中隊長為現場具體負責人。
三、整治范圍。
先從縣城三條主要干道開始;具體職責區分割點劃分由各中隊自行確定。
四、時間安排。
此次整治活動從6月4日開始至6月20日結束,歷時16天,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從6月4日至6日,為宣傳勸導階段,主要傳達部署整治任務,做好人員編組,開展巡查和沿街出店戶宣傳工作,督促入店經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下達整改通知;第二階段從6月7日至15日,為突擊整治階段,對一些難點問題,集中整治,對違規行為,依法采取措施;第三階段從6月16日至20日(每周2次巡查),為鞏固提高階段,建立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突出對反彈問題的查處整治,切實提高管理標準。整治時間為上午10:00-12:00,由三個組負責,機關人員及升陽升公司協助配合,遇有重點、難點問題需集中整治時,由局辦公會議研究后進行突擊整治。
五、整治工作任務及標準。
4、清理整治非法占道促銷等戶外商業宣傳(咨詢)活動;
5、清理整頓非法占道堆放物品、擺放機具及柜具、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環境和交通的行為,確保人行道通暢。
經過整治,基本實現無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亂停亂放等影響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現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準備。局屬各部門及升陽升公司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傳達部署,嚴格按要求成立整治隊伍,配備相關執法工具,并明確分工,強化職責,確保人員、時間、資料、效果的落實。
(二)注重方法,提高效率。整治活動采取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統一組織的方法,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規定的時間、任務和標準集中開展整治。整治過程中要以宣傳為先導,營造良好的氛圍,爭取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禮貌執法,保證活動的有效開展;對不貼合規定又不聽勸說的經營戶要做到耐心細致、有禮有節,不得遷就照顧、不徇私情,對確實不聽勸說的,要依法取證、依法暫扣、依法取締,堅決保證整治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三)明確職責,嚴肅紀律。在整治活動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批準和默許各類非法占道經營,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各種費用,不得以罰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一經發現查實,將依法、依紀予以嚴肅處理。對整治過程中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標準不高、效果不好的有關職責人,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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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一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學生活動場地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二
1、為了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懲辦法。
項目部全體員工。
1、項目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職責,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一把手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職責。各工區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項目部領導報告。
3、安環部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4、各職能部門及工區負責人按照只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5、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3、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重大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項目部城里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及副經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窒設在安環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及工區負責應按照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資料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進取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工區負責人或安全員,各部門報安環部,安環部對各類隱患進行分類。
3、報告形式。
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景可采用口頭報告。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資料、擬采取措施提議、報告人姓名、報告理解人姓名、報告事件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環部,一份部門自我留底備查。
4、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1)安環部在理解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項目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提出整改意見。各部門自我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我聯系解決的自我聯系解決,不能自我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環部,安環部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只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噶并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最終由安環部復查落實結果。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環部提交項目部,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環部應進行監控。
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100—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環部申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性對部門和相關職責人罰款200—1000元。
4、對報告人異常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項目經理處理。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三
為使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落實重大隱患排查整改職責,建立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事故隱患,提高其本質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崗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隱患的定義。
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發生(人身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1、管理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實行“分級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
2、管理組織。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由安全科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專業職能科室負責組織實施。各二級單位分級成立隱患治理組織機構。
3.1安委會研究和審查有關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督促落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措施,保證整改資金到位。
3.2安全科審查較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措施。負責各類事故隱患的匯總、復查工作;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上報。并負責對安全裝置、安全設施、消防應急設施及器材、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
3.3技術科負責審查較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措施及復查工作。并負責對生產工藝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3.4設備科負責審查較大設備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設備事故隱患的措施及復查工作。并負責對生產裝置運行狀況及備用設備進行隱患排查治理。
3.5辦公室負責勞動組織及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隱患排查工作。
3.6保衛科負責勞動紀律的隱患排查工作。
3.7各車間主任為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職責人。二級單位隱患治理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對車間各工藝崗位安全、生產工藝、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并落實一般事故隱患的治理及所有隱患匯總、上報工作。
3.8工段(班組)負責人對其負責的各崗位進行生產工藝、安全、設備檢查,并對查出的隱患負責組織立即整改、作好匯總記錄。整改不了的隱患上報車間隱患治理組織,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9各崗位人員負責對本崗位生產工藝裝置、安全、設備進行隱患排查。對查出但不能整改隱患上報工段(班組)隱患治理負責人。
1.1公司安委會組織各職能單位每月進行一次綜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1.2車間級隱患治理組織每周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1.3工段(班組)級安全管理人員每一天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1.4各崗位人員當班期間內隨時進行巡檢并排查各類安全生產隱患。
2.1公司級隱患治理組織由安委會各職能部門參加。由生產技術科、設備科、安全科、質檢科、保衛科組成。
2.2車間隱患治理組織機構由車間主任、生產、設備、安全主管副主任和本車間各工段段長組成。
2.3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由工段長及兼職安全員組成。
2.4各崗位隱患排查由崗位操作人員組成。
3.1公司級隱患排查資料見公司隱患排查表;
3.2車間級隱患排查資料見各車間隱患排查表;
3.3工段(班組)級隱患排查資料見各工段隱患排查表。
4.1各崗位人員將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報工段長。
4.2各工段(班組)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采取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報本車間隱患排查小組負責人。
4.3車間隱患治理小組將各工段(班組)匯總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審查,并進取落實隱患治理措施,并上報各職能部門備案。
4.4對車間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及上級部門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委會審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在各職能部門備案。
5、建立臺賬。
5.1各工段(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在本工段(班組)建立安全隱患治理檔案。臺賬資料包括職責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資金。
5.2各工段(班組)上報到車間的安全隱患,由車間隱患治理小組建立隱患治理檔案。臺賬資料包括職責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及安全投入資金。并上報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備案。
5.3由安委會審批的重大安全隱患,除各相關單位建立檔案外,并在各職能部門建立檔案。
1、分級依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規程》相關條款,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影響的后果、嚴重程度、整改時間、投入資金進行定性或定量評估,將安全隱患分為三級。
2.1隱患級別以判定它的三種要素條件(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社會影響)進行判定,到達其中任意一種最嚴重的要素條件且整改時間、投入資金到達相應數量的即判定為相應隱患級別。
2.2分級。
(1)重大隱患(一級):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5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市區范圍內的重大社會影響,且整改時間10天以上半年以內,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下的。
(2)較大隱患(二級):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統停車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時間10天以內,投入資金在10萬元以下。
(3)一般隱患(三級):可能造成生產系統降負荷或造成人員輕傷事故,或者1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時間3天以下,投入資金在1萬元以下的。
1、隱患的確認。
1.1工段(班組)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編制事故隱患報告書報車間備案,由車間隱患治理組織機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確認和分級。
1.2屬于一般隱患,由車間制定落實整改措施方案,明確職責人,編制資金投入計劃。
1.3屬于較大、重大隱患,由車間編制隱患報告書,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設備科、安全科)備案。
1.4事故隱患報告書資料:
(2)隱患的主要危害。
(3)事故隱患現狀。
(4)現采取的防范監控措施及應急方案。
(5)有關隱患的檢查、檢測、佐證材料。
(6)消除隱患的辦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7)現隱患監控的職責單位和職責人。
1、一般事故隱患,由職責單位立即整改,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天。
2、較大事故隱患,經職能部門確認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天)要按時完成。
3、重大事故隱患,隱患職責單位上報到安全技術科和相關職能單位,經安委會研究確認后,寫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確定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并由職責單位采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應急預案。明確隱患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間、完成隱患整改。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進行復查。
4、隱患整改單位建立健全整改檔案,公司主管部門根據整改時限進行復查,并建好檔案。
1、一般事故隱患,由車間隱患治理組織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復查。
2、較大事故隱患,由職能部門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復查。
3、重大隱患,由公司隱患治理組織機構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情景由相關職能部門(設備科、安全科)備案。
4、對未按時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職責單位及職能部門重新登記,重新明確職責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
5、各單位每月25日前將隱患(分級)排除銷賬情景匯總后上報各職能部門。
1、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和考核。
2、實行公司對車間、車間對工段(班組)、工段(班組)對個人的分級考核機制。
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職責制不落實致使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關法規定嚴肅處理。
4、任何個人對整改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公司安委會報告或舉報。對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對舉報事故隱患查處核實的,根據相關文件給予表彰。
附則。
本制度由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四
1.1、為了防患于未然,經過各級檢查行為,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發現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整改,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規范了公司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
3管理資料與要求。
3.1.1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進行危害識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糾正不安全行為的措施,確保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得到落實和執行。
3.1.2安全檢查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還應開展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3.1.3安全檢查活動要有明確的檢查目的、要求、資料和計劃,以及檢查路線。
3.1.4公司級檢查由主管生產的副總帶隊,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部門檢查由部門領導帶隊,組織本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班組檢查以班組長帶隊,組織班組成員進行檢查。各級檢查要做到邊檢查邊整改。
3.1.5職責。
3.1.5.1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和安全臺賬、記錄;負責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狀況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景。
3.1.5.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檢查。
3.1.5.3各崗位員工負責本崗位的日常交接班和上班時的巡回檢查。
3.2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資料。
3.2.1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為重點,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公司級檢查每月組織兩次,部門檢查每周組織一次,班組檢查每一天班前班后組織一次。
3.2.1.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資料:
(1)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安全工作情景的記錄,工作會議記錄等;
(2)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景,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景等;
(3)檢查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是否到達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是否達標。
3.2.1.2現場安全檢查主要資料:
3.2.2節假日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消防、生產設施等進行檢查,異常是對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檢查。
3.2.3季節性檢查。
主要是根據氣候變化的特點,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對防火防爆、防暑降溫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3.2.4日常檢查。
分崗位檢查和管理人員的巡回檢查。各崗位的員工上崗時,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本公司的安全狀況和設備運行情景進行巡檢,及時了解情景和處理問題;各車間和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要對其工作范圍內進行檢查。
3.2.5各類檢查要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3.3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3.3.1各級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研究分析,并落實整改措施。
做到“四定”、“三不推”(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落實、定完成期限和凡是員工自我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
3.3.2對較嚴重威脅安全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在期限內整改后,上報生產安全部由其組織驗收。
3.3.3對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應進取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
3.3.4對無本事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并書面報告松滋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3.5各項安全檢查,將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景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班組檢查每周向車間報告一次,部門檢查每月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存檔,公司檢查由安全生產部存檔備查。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五
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鄉關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和檢查職責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和檢查職責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
二、隱患排查的資料:一是道路交通隱患的排查。二建設施工安全隱患的排查。三是用電線路的安全隱患排查。四是火源隱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隱患排查。六是食品衛生安全的隱患排查。七是農機具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八是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提高結合起來,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道路交通、建設施工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隱患。
五、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并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報告。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職責單位及職責人的職責,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六、建立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制度,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在節假日確定值班人員,對舉報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安排監管人員立即查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七、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本事。
八、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職責。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資料,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六
為了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特制定事故整改排查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的隱患,做到定時間、定經費,保落實,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并建議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凡不按規定及時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釀成不良后果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其處罰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七
為了防患于未然,經過各級檢查行為,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發現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整改,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范了公司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
3、管理資料與要求。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進行危害識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糾正不安全行為的措施,確保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得到落實和執行。
安全檢查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還應開展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
安全檢查活動要有明確的檢查目的、要求、資料和計劃,以及檢查路線。
公司級檢查由主管生產的副總帶隊,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部門檢查由部門領導帶隊,組織本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班組檢查以班組長帶隊,組織班組成員進行檢查。各級檢查要做到邊檢查邊整改。
職責。
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和安全臺賬、記錄;負責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狀況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景。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檢查。
各崗位員工負責本崗位的日常交接班和上班時的.巡回檢查。
綜合性安全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為重點,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公司級檢查每月組織兩次,部門檢查每周組織一次,班組檢查每一天班前班后組織一次。
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資料:
(1)檢查各級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和安全工作情景的記錄,工作會議記錄等;
(2)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景,安全基礎工作的落實情景等;
(3)檢查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是否到達要求,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是否達標。
現場安全檢查主要資料:
節假日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消防、生產設施等進行檢查,異常是對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檢查。
季節性檢查。
主要是根據氣候變化的特點,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對防火防爆、防暑降溫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日常檢查。
分崗位檢查和管理人員的巡回檢查。各崗位的員工上崗時,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本公司的安全狀況和設備運行情景進行巡檢,及時了解情景和處理問題;各車間和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要對其工作范圍內進行檢查。
各類檢查要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各級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研究分析,并落實整改措施。
做到“四定”、“三不推”(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落實、定完成期限和凡是員工自我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
對較嚴重威脅安全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在期限內整改后,上報生產安全部由其組織驗收。
對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應進取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
對無本事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并書面報告松滋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各項安全檢查,將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景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班組檢查每周向車間報告一次,部門檢查每月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存檔,公司檢查由安全生產部存檔備查。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八
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2)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部門和所在車間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暫定每月進行一次排查。對各車間及部門進行排查時車間負責人必須參加。
4)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分為一般事故隱患與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5)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6)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之間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負責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7)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8)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車間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10)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跟蹤檢查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實整改工作。對無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部門及人員,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11)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2)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
13)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1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估。
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九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凈化通風實現自動化,采區進、回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裝凈化水幕,并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后必須沖洗煤幫。
為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情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