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通常由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共同追求一定的目標,形成某種組織形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三
乙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二、__方支付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
文檔為doc格式。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四
20xx年2月,江某(女)應聘某外貿公司的財務崗位,其在應聘表婚姻狀況一欄填寫的是“未婚”。隨后,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幾個月后,外貿公司發現江某在應聘時已經結婚。20xx年9月,外貿公司以江某隱瞞婚姻狀況構成欺詐為由解除了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江某不服,向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第一種意見認為,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地位,且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完全出于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愿。勞動合同在訂立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誠實、善意地行使權利,不詐不欺,誠實守信。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種意見認為,即使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什么是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和條件,具體一點就是學歷、技能、身體狀況等,當然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就本案而言,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對于財務崗位,勞動者是否結婚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其不屬于履行勞動合同能力和條件的范疇。因此,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是用人單位必須了解的內容,勞動者沒有告知的義務,不必如實回答。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何謂欺詐?一般來說是指行為人故意制造假相、隱瞞事實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誤解上當的行為。其具體又可分為兩種行為,即故意制造假相和隱瞞事實真相。通俗來說,前者指把沒有的東西弄出來制造有的假相,后者指把有的東西弄沒制造沒有的假相。“隱瞞事實真相”
有一個前提,就是行為人必須有告知的`義務,否則也不存在“隱瞞事實真相”。因此,對于沒有告知義務的隱瞞,不構成“隱瞞事實真相”,也不屬于“欺詐”。就本案而言,隱瞞婚姻狀況不構成欺詐。
退一步講,即使隱瞞婚姻狀況屬于欺詐,違背了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但是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無效。《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不能就勞動者是否已婚而作出就業歧視的行為。在本案中,外貿公司的“真實意思”可能是“要求江某未婚”,但是外貿公司的這種要求既沒有在招聘時聲明也不符合法律關于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其是無效的。因此,本案中不存在違背外貿公司“真實意思”的情形,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
綜上所述,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外貿公司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解除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所以,江某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的請求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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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五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或者中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需要裁減人員5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向本單位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較長、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依照前款規定裁減人員后,應當將被裁減人員的數量、名單通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主管部門。
用人單位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四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正在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六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產條件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解散的;
(五)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責令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勞動者重新出現,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應當繼續履行;因情況變化確實無法履行的,勞動合同解除。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已經出現,但是有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延緩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6個月計算:
(二)在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續簽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終止計算經濟補償時,勞動合同每存續5年,經濟補償減少10%。
本條第一款所稱工資的計算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條勞動者被派遣到接受單位工作滿1年,接受單位繼續使用該勞動者的,勞動力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接受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接受單位不再使用該勞動者的,該勞動者所在崗位不得以勞動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勞動者。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競業限制條款仍然有效。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六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原因外,還必須依照程序進行,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合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解除勞動合同須經以下三個環節:
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以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節。其中主要有:
(1)用人單位對于因違紀、違法應予開除、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必須針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經此仍然無效的',才可進行。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對方。在裁員時,這種通知的形式為正式公布裁員方案。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簽訂書面協議。本文后錄幾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協議的范本,供參考。
(3)用人單位在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先后順序: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進行通知。只有當前一種無法通知時方可用下一種通知方式進行。
(4)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文已有介紹,不再贅述。
(1)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凡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負責全部繳足。勞動者應持有的各類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交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
(3)失業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還應將勞動者本人檔案轉移至地方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流市場。
(4)如屬裁減人員,還應提供自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優先錄用的就業保障。
(5)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當報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鑒證部門)備案。
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環節還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對意見應認真研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勞動合同解除發生爭議的,還要依法遵循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處理等等。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七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年月日。
(簽字或簽章)。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八
我國法律規定了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畢竟剝奪了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時應該享有的權益,此時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那么解除勞動合同怎么支付補償金呢,這些問題您讀讀下文就會清楚了。
(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現金方式,也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對改制分流中不愿進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會自謀職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應以現金方式補償;對進入非國有法人控股改制企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并可以在職工自愿的基礎上轉為改制后企業的股權或債權。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3倍標準計發。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九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
引導語: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一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與甲方不再具有任何勞動關系以及實際用工關系。
二、乙方自簽署本協議起三個工作日內,應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完畢所有工作交接手續。
三、乙方工作交接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xx元,依法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甲方根據法律規定從中進行代扣代繳。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中約定的各項保密義務。
五、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乙雙方所有勞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年休假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等)都已全部結清,并且甲方無需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任何勞動報酬,乙方也無權再向甲方索取任何勞動報酬。
六、甲乙雙方在此確認,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或糾紛。本協議約定內容具有法定拘束力,若任何一方反悔或者向對方提出約定之外的額外主張的,對方有權要求該方返還根據本協議取得的全部款項。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原件。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二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或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四
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來看,若懷孕期間的員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不論員工是否懷孕,不用支付任何賠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若員工沒有上述情形,用人單位則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如產假期間的女職工有勞動法規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能與產假期間的女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決您的問題,您可向專業的律師做進一步咨詢。
根據《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法律咨詢勞動保險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根據《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小編整理了下面的文章為大家解答,請閱讀了解。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的相關醫療費用。從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后可以繼續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xx】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而引發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現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
(1)概要。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六
首先,用人單位有無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條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須提前1個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現第40條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額外一個月的工資,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單位符合39-41條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計算方法: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再次,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這里“經濟補償金標準”既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您可以先于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需注意,申請仲裁時間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七
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4.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十九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勞動解除合同(實用20篇)篇二十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現甲乙雙方同意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4、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x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