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組織可以更好地管理成員的行為,確保規則得到遵守。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實用的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一
一、做到每天早晚對藥房各做一次清潔,保持藥房的環境整潔、衛生,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貨架(柜)擺放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染、藥品擺放規范有序。
三、在崗時應著裝整潔,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四、應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五、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應存檔備查。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二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定期對全校學生進行健康教育,按上級要求做好每年的學生體檢工作。
2、通過體檢、收集學生的健康資料,對患病的學生督促復檢確診,矯治及轉診治療。對體弱學生進行登記落實衛生保健措施。
3、每年把體檢情況整理歸納,統計分析及時上報有關教育行政、衛生部門和學校領導,并將存檔。
4、做好學生“九病”及傳染病、腸道病、肝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慢性病的預防工作。
教室衛生制度:
1、教室布置要美觀大方,保持桌椅無涂污痕跡,地面清潔,門窗明亮干凈,墻壁無涂污痕跡。
2、教室包干區要保持清潔,每天二掃,做好課室門前三包,值周衛生包干區花圃內,溝渠雜物、枯樹葉、紙屑要清掃干凈,每周星期五第八節為全校大掃除時間。
3、講臺常抹門窗、光管、風扇,經常打掃走廊及天花板衛生。
4、教壇下要整齊清潔,無雜物。天花板無蜘蛛網,風扇和光管無塵埃。
5、上課、自習不吃零食,課室保持安靜、禁止起哄,喧嘩、追逐,遵守教學秩序。
6、人人講衛生,個個有保潔不得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遵守各項衛生制度。
7、每天下午放學后,值日生要及時擦干凈黑板,全班同學都離開課室時,要關好門窗、電源,才能離開課室。
環境衛生制度;
1、公共場地按班級劃分,分片包干打掃。
2、堅持做好每天一小掃,每周一中掃,每月一大掃,見臟隨地掃,節日突擊掃。
3、各班必須保持環境清潔,每天上午下午由校保潔隊檢查教室地面,并及時公布保潔情況。
4、每天放學各班清潔打掃后,校衛生室值日員進行記分(共六項,每項滿分為10分)。
5、把“清潔衛生好”列入學校“四項競賽”之一,并列為每學期期終評先進班級和三好生條件之一。
傳染病管理制度:
1、定期進行傳染病知識的'宣傳。
2、建立傳染病登記冊,按發病日期、班別、年齡、病名、處理意見等項進行登記。
3、對確診的傳染病者,及時上報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并書寫報告,每學年統計。
4、每年按上級要求,普及肝炎、肺結核病,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隔離,及時轉診,及時做好防治措施。
個人衛生制度:
一、個人要養成“四勤五不”的良好衛生習慣。
四勤:(1)勤剪指甲;(2)勤洗澡勤換衣;(3)勤理發、洗頭;(4)勤洗手。
五不:(1)不亂丟果殼紙屑;(2)不隨地吐痰;(3)不亂涂墻壁;(4)不亂倒臟物污水;(5)不喝生水。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三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四
1、目的:為了保障在崗人員身體健康,杜絕傳染病人感染藥品,確保藥品質量。
3、責任部門:門店企業負責人負責實施本制度。
4、內容:。
4.4、在崗人員均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每年員工的健康體檢情況如實登記在“員工個人健康檔案表”上并附原始體檢表留存備查。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五
為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鑒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鑒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后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必須委托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托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六
1、放射防護管理小組在科主任領導下,實行主任負責制。實施科主任對小組成員的統一領導和管理。
2、員工體檢制度:輻射工作人員每年進行體檢,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的'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員工保健制度:輻射工作人員的保健休假,根據照射劑量大小與工齡長短,每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療養待遇。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七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培訓對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門店及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關人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現場培訓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訓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八
一、門店店堂前的招牌應完好、整潔。店堂內地面、墻壁、頂棚無積塵,無污染物,無蜘蛛網,無碎屑剝落。店堂內的清潔應按時打掃,并隨時保持貨柜、貨架、各類商品和各種用具的清潔和衛生。
二、藥品貨柜上安裝的柜門應完好,取用商品后應及時關好,以防止異物、灰塵、老鼠或其它動物進入造成藥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門店所有人員要注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應勤洗勤換,保持整潔。
四、門店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要保管兩年以上,留存備查。
五、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應及時調離接觸藥品的崗位。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九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營業場所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庫區要定期打掃,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無環境污染物,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
(4)倉庫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5)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帶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企業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體檢每年組織―次。企業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8)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9)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他離職手續。
(10)要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
放射工作人員是指從事放射職業活動中受到電離輻射照射的人員。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2.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1.放射人員在上崗前,預防保健科負責向市衛生監督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2.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均需參加放射防護條例上崗培訓,并進行相關考核,取得培訓合格證。
3.放射設備安裝后,由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責的機構對機器和機房設施進行測試,做出評價報告證實符合防護要求,取得機器使用合格證之后,方可使用。
1.放射工作人員均需佩戴熱釋光個人測量儀,并按規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領口。
2.個人劑量監測同期一般為90天;內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按照有關標準執行,每兩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監測,并將監測結果通知個人。
3.醫院終生保存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4.放射人員可查閱,復印本人的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5.醫院將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及時記錄在《放射人員工作證》中。
1.放射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方可參加相應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員定期參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職業健康檢查,兩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2年,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可增加臨時性檢查。如有異常按有關條例及時處理。
3.放射工作人員脫離放射工作崗位時,醫院應當對其行離前的職業健康檢查。
4.對參加應急處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醫院及時組織健康檢查或者醫療救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5.醫院在收到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7日內,如實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檢查中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隨訪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及時予以安排。
6.醫院不得安排懷孕的婦女參與應急處理和有可能造成職業性內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婦女在其哺乳期間應避免接受職業性內照射。
7.醫院為放射工作人員建立并終生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放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復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醫院承擔本院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鑒定、醫療救治和醫學隨訪觀察的費用。
10.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放射工作人員每月給予一定的營養補貼,并普及營養知識,增強機體免疫力。
11.在國有統一的規定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以享有保健休假2-4周。放射科要安排保證休息。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一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藥房、庫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藥房、庫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貨架。
4、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戴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6、健康體檢每年組織一次。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7、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8、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9、建立員工的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二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范、有序,確保藥品經營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店負責人對營業場所衛生和員工個人衛生負全面責任,并明確各崗位的衛生管理責任。
3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衛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4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柜臺潔凈明亮,藥品陳列規范有序。
5營業場所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嚴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于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柜臺中。
7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腳卡上崗,勤洗澡、勤理發,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全員健康體檢,凡直接接觸藥品的員工必須依法進行健康體檢,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項目,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9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驗的項目內容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10嚴格按照規定的體驗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替檢行為。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三
1、醫院藥房每年應依據上級有關要求及醫院藥房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培訓計劃。
2、質量管理人員負責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監督與考核。
3、質量管理人員每年對全員進行藥品法規、質量規章制度及專業知識、執業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訓考核工作。培訓人員覆蓋面應達到100%。
4、醫院藥房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醫院藥房中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購進、調劑等崗位的人員必須按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崗位工作的`人員,應經職工技能培訓,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7、質量管理人員應建立個人培訓教育檔案,內容包括:姓名、職位、職稱、培訓時間、培訓題目、培訓地點及培訓師、課時、考核結果等。
8、質量管理人員每年應做好全年教育培訓,內容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對象、授課者等。
9、每次培訓后應做好考核工作,驗證培訓的效果。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四
新從事放射工作、已經從事放射工作和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員。
健康檢查機構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承擔。
檢查項目按國家《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辦法》規定的《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項目》進行。復查時根據需要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執行。
(一)就業前健康檢查。
就業前查體是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重要部分,是全部醫學檢查的基礎資料,其檢查結果可為后期檢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對比和參考。
對新參加放射工作的人員,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書面培訓、從業申請,送至設備處,由設備處統一安排、及時組織新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沒有接受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人員,暫不能從事與放射有關的工作;經檢查,對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要求的人員,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崗后健康檢查。
1對上崗后的放射工作人員,當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過10%(乙種工作條件)時,每1~2年組織一次職業健康檢查。當工作人員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甲種工作條件)時,每年應進行全面醫學檢查一次。
2查體中發現結果異常者,及時安排復查。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3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狀況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放射工作人員,及時調離原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對具有專門技術、經驗豐富的'放射學專家或技術人員,其健康情況有不符合健康標準者,應慎重、仔細的權對社會和個人的利弊決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離崗前健康檢查。
對調離放射工作崗位的放射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組織其職業健康檢查。
(四)應急和事故照射人員的健康檢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現卡源、射線裝置失靈等事故照射時,對參加應急處理的人員或事故照射的人員,應及時組織搶救和進行健康檢查,對需要進行醫學觀察的,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檢查項目和頻度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五)健康檢查結果處理。
健康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中,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終生保存。
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不應再接受事先計劃的特殊照射。
2身患嚴重的呼吸、循環、消化、造血、神經和精神、內分泌、免疫系統疾患者;身患嚴重皮膚病、視聽障礙者;身患惡性腫瘤和妨礙工作的復發性良性腫瘤;手術后不能恢復正常功能者;未完全恢復的放射性或其他職業疾病者,應由授權的醫療機構和醫師根據疾病的過程、性質,確定該工作人員是否適合繼續從事放射工作。(具體疾病以gbz98一20xx為準)。
3對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應及時安排其進行職業性放射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院方承擔。
(一)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補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臨時調離放射作業崗位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正式調離放射作業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一個月。
(二)根據工作場所類別和從事放射工作時間長短,在國家規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對從事放射作業滿20年的在崗人員、依據劑量監測記錄及健康查體結果需要休假、療養者,可利用休假時間安排2~4周的健康療養。由健康查體單位提出建議,設備處書面通知人事處、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休假時間、薪酬等按國家相關法令執行。
(三)放射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xxx醫院。
20xx年08月25日。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五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1.3??凡在公司區域內的部門以及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適用于中聯萬基水泥有限公司。
三、術語及定義
3.1??職業健康:是預防因工作導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惡化。主要表現為工作中因環境及接觸有害因素引起人體生理機能的變化。
3.2??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屬于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四、職責和管理要求
4.1?職業病防治委員會
公司成立職業病防治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公司常務副總為副主任,各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健康的日常管理機構。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4.1.2審定職業健康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4.2??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
4.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4.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4.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部門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4.2.5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
4.2.6會同行政人事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期間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并負責對其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告知本人。
4.2.8開展職業病防治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其正確使用。
4.2.9負責對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員工,員工崗位變動時,及時向員工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4.2.10對有害作業場所應采取隔離等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設施。
4.2.12被診斷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積極與行政人事部協調,按規定安排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職業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3??各職能部室職責
4.3.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衛生標準,并認真執行。
4.3.2監督有害作業并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部門目標管理。
4.3.3參與本公司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4.3.4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按規定進行監測。
4.3.5組織員工對職業病防治情況實施監督。
4.3.6教育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3.7對有害作業場所進行監督,并向公司提出職業病防治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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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六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七
1、搞好衛生環境。
(1)辦公室、環境包干區、廁所堅持每天一小掃,每月一大掃,逢節加一掃,每周一評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潔,桌登整齊,門窗、黑板干凈,溝渠無污水,頂上無蜘蛛網,室內無雜物。
(2)教室內設有衛生角,備有掃帚、撮抖、紙簍等衛生設施, 做到放置有序。
(3)講究公共衛生,保持環境清潔,不亂丟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臟物,不隨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亂刻亂畫、亂涂桌凳、墻壁、板報。
(4)教室、辦公室開窗通風,經常保持空氣新鮮。
2、講究個人衛生。
(1)做到天天刷牙,講究飲食衛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飯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勤剪指甲,勤理發。
(2)每班每周進行個人衛生檢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記錄。
(3)按時睡覺,按時起床,按時到校,吃飯要定時定量,堅持天天早鍛煉,認真做廣播操,積極參加課外活動。
(4)定期進行體檢,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治療。
(5)立如松、坐如鐘(銅鐘)、行如風,臥如弓。
3、注意用眼衛生。
(1)要認真作準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衛生,看書寫字時眼離書本或本子一尺,胸離桌邊一拳,手指離筆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陽光下、黑暗處看書或寫字,看書看電視有所節制,預防眼睛近視。
(2)每班每學期調換桌位為四次。
(3)全校每學年根據年級高低,課桌凳調換配套一次。
4、做好教學衛生。
(1)教師板書字跡工整、清楚,講課聲音要符合要求,讓全班學生看得見,聽得清。
(2)下課不拖堂,堅持靜校制度。
5、建立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每天由值日崗隊員、值周導師認真檢查環境衛生,并在日況牌上記分,每周由值周老師匯總成績,表揚先進。
6、健全學習評比制度。
認真學習、宣傳衛生知識,定時刊出衛生專欄,積極參加消滅四害活動,積極做好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每學期要進行一次個人、集體單項的衛生評比工作。
7、加強飲食衛生管理,防止病從口入。
(1)食堂要嚴格遵守制度,嚴格實行食具清洗、消毒、嚴禁出售腐爛霉爛食物。
(2)食堂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無傳染病發生。
(3)生食、熟食分開,嚴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蠅、防鼠工作。
8、確保安全衛生。
(1)上學和放學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嚴禁橫穿公路,12周歲以下學生嚴禁騎自行車到校。
(2)嚴禁擅自外出游泳玩水,特別是午睡時間,嚴防溺水。
(3)在惡劣天氣里,不能隨便出去。
(4)不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變質食物,不喝生水,注意飲食衛生,防止“病從口入”。
(5)要小心用電,不玩火,不爬高,不打架,不追逐,不做危險性游戲,謹防煤氣中毒。
(6)嚴格注意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材的安全,講究運動衛生。
(7)注意勞動強度,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勞動操作規程。
(8)做好預防接種,勤洗澡、講清潔,防止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發生。
(9)嚴禁進入基建場地等危險性地帶做游戲搞活動,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10)要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關好門、管好人、機智勇敢地與壞人作斗爭。
9、廁所衛生制度。
(1)廁所堅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掃,逢節加倍掃,每周一次評比制度。
(2)廁所管理實行包干到班,責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個個相互監督。
(3)廁所里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畫墻壁,不得破壞公共設施。
(4)不得將硬紙和雜物丟入便坑內,不得將污水、泥沙倒入便池內以免堵塞。
(5)宿舍放大便衛生紙簍,每天要傾倒一次,講究清潔。
(6)大小便后要用水把便坑沖洗干凈,養成便后洗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