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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一
“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位于________,總部設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郵政編碼為_________。“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位于_______,總部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郵政編碼為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萬能”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1 “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1-2 “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1-3 “計算機程序”是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裝于賓西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用戶街1號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計算機”(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級機。
1-5 “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萬能”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i,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i。
1-6 “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1-7 “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1-8 “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1-9 “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條 授予使用許可權。
2-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2 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2-3 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2-4 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第三條 許可方提供的服務。
3-1 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許可方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形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各一份許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許可資料。
3-2 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果需要的話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3 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3-4 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5 其他顧問性服務。
3-5-1 除了根據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3-5-2 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3-5-3 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3-5-4 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3-5-5 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3-6 維護。
3-6-1 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護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東部標準時間或夏令時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3-6-2 在上述6個月時間之后,許可方還將繼續向被許可方提供同樣水準的維護許可軟件的服務,但被許可人必須按第5-2款的規定支付服務費。在3-6-1項規定的初始期屆滿前,被許可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許可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需要許可方的上述維護服務。在初始期之后,被許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許可方,終止許可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在上述情況下,被許可方預先付給許可方的維護費,因終止服務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務,許可方將不再返還其剩余的費用。
3-6-3 任何時候,當被許可方拖欠許可方的維護費時,許可方將停止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維護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而中止維護服務,均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其他部分。
第四條 期限;試用期;終止;終止前的權利及義務。
4-1 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規定而發生終止。
4-2 從許可程序最后安裝完備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將決定是否終止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同時還相應地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終止本協議書。如果沒有發生上述終止,則在此后的任何時間,在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60天,被許可方將有權終止本協議和由此發放給被許可方的使用許可。
4-2-1 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如果決定終止本協議書和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盡于試用期的最后一天。
4-2-2 對上述的終止,除了被許可方必須返還該許可軟件并根據本協議書第6條對該軟件不加泄漏外,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3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補救措施之外,如果認為有必要,它還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只要它以書面形式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說明其違反的有關規定。除非在此通知規定的期間同被許可方就上述違約行為提供了許可方認為是滿意的補救,如果補救期限要求多于2個月,則被許可方必須在此期間開始并不斷努力改正其違約行為。
4-4 本款受約于4-5款。本協議發生上述終止后,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返還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所支付的費用。被許可方該支付的款項應立即支付,并且,在終止之后30天內,被許可方應將提供給它或由它改作的與許可軟件有關的所有文件交給許可方,同時,被許可方應列出置于任何存儲器和記入任何介質中的所有未用的許可軟件。被許可方可以保留一份許可軟件拷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檔的目的。在正常的時間,許可方應獲得合理的機會來了解該軟件的情況,以征實被許可方是否遵守上述義務。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二
鑒于:甲方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
甲方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計算機軟件,并愿意將該等計算機軟件許可給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該計算機軟件。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1.1本合同許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2.1本合同項下的計算機軟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2)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注冊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或未注冊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經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
3.3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計算機軟件。
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計算機軟件,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
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被許可人對計算機軟件改進部分,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4條期限。
4.1本合同項下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為期_________年。
4.2上述期限屆滿,如果被許可人決定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則許可人同意依被許可人之決定并按其所要求延長的期限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
4.3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直至許可計算機軟件法定保護期屆滿或變成公開信息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4上述4.3條所述之保護期滿或終止,不影響被許可人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其他未期滿或未終止使用的計算機軟件。
第5條費用。
5.1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條規定有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但該等使用的費用應符合雙方另行簽訂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
5.2對于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
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5.3對于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應支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費用。
第6條雙方的義務。
6.1許可人的義務:
(1)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計算機軟件,應遵守本合同3.3、3.4條的規定。
(2)須向被許可人提供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4)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計算機軟件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已注冊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注冊狀況,不放棄續展注冊,不申請注銷。
許可人同時承諾將依據被許可人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注冊登記許可計算機軟件。
6.2被許可人義務:
(1)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計算機軟件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提前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
(2)如發生許可計算機軟件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3)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計算機軟件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4)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5)如果因被許可人對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改進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被許可人保證使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許可人進行賠償。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7.1合同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2)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4)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
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計算機軟件,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計算機軟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9.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1)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3)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4)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1)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3)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4)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3)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13.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三
鑒于:甲方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年___月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甲方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計算機軟件,并愿意將該等計算機軟件許可給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該計算機軟件。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本合同項下的計算機軟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注冊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已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或未注冊但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已經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
3.3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計算機軟件,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被許可人對計算機軟件改進部分,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4條期限。
4.1本合同項下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為期_________年。
4.2上述期限屆滿,如果被許可人決定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則許可人同意依被許可人之決定并按其所要求延長的期限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
4.3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直至許可計算機軟件法定保護期屆滿或變成公開信息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第5條費用。
5.1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條規定有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但該等使用的費用應符合雙方另行簽訂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
5.2對于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5.3對于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應支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費用。
第6條雙方的義務。
6.1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計算機軟件,應遵守本合同3.3、3.4條的規定。
(b)須向被許可人提供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d)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計算機軟件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已注冊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注冊狀況,不放棄續展注冊,不申請注銷。許可人同時承諾將依據被許可人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注冊登記許可計算機軟件。
6.2被許可人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計算機軟件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提前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
(b)如發生許可計算機軟件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計算機軟件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e)如果因被許可人對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改進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被許可人保證使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許可人進行賠償。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合同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計算機軟件,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計算機軟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四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中國____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____國______公司(簡稱“賣方”)。
鑒于買方愿意建立一個______系統;。
鑒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愿成為____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愿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____系統:(略)。
(b)用戶____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于____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統組成部分。
(d)______(注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注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____(注冊商標):指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__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2.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說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系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__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
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系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并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__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____系統。
3.系統保證。
(a)賣方聲明并保證,賣方是本合同中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許可人,并且賣方有權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前述知識產權。賣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提供的系統和一切設備及有關軟件(除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自驗收日期后的一年內沒有品質及工藝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戶______系統除外,兩者的保證期應自裝運日期后為期一年。賣方在該期間內應免費在買方場地修理、更換并重新安裝______系統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賣方保證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但賣方應(在可轉讓的范圍內)向買方轉讓任何著名生產廠商對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的保證。如果不存在驗收日期后為期一年的該等轉讓保證,賣方應為買方利益并作為購買價款的一部分,為該等控制用計算機及操作系統軟件購買硬件和軟件維修續期合同,以取代保證,該維修續期合同應自驗收日期后為期一年。如果由于保證范圍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規安裝外的原因導致修理和更換,買方應對賣方為糾正該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勞務和物資(包括差旅費)向賣方付款。
(b)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僅適用于常規安裝、正常使用并在保證期內發現瑕疵的物品。該等保證不應適用于未經賣方書面同意而修改、改動或者被濫用、發生事故、過失或不當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取代對系統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于關于適銷性或適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買方就賣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保證享有的唯一救濟應是賣方為履行該等保證而進行的修理和(或)更換。
賣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視聽或數據信號的任何損失、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或性質的特殊、間接或結果性損害負責。賣方不對買方過失或過錯所導致的履行本條項下義務的延遲負責。
4.系統許可。
(a)控制用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軟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的操作系統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條件和條款向買方提供。
(b)系統操作所需的一切賣方軟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許可向買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賣方所有的任何產品、系統或者賣方擁有的或由賣方許可的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技術轉讓或轉移。在本合同項下,也未給予授予分許可的權利,亦不能從中推斷出或暗示有分許可權。
5.______系統的安全要求。
雙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統的安全計劃,為防止系統在裝運、儲存、操作或雙方進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活動期間(包括保證期和保證期后)被盜竊或有其他泄露,該計劃規定將要建立并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統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給買方。買方同意采用和遵守并(或)促使其代理人采用和遵守賣方不時建議的替代和補充安全要求。
6.相互聲明。
各方聲明并保證:
(a)它是在其州內或國內正式成立和注冊的,符合各項規定,它有權力和授權簽訂并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簽署并遞交的、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統稱“文件”)。
(b)其簽署、遞交和履行文件已經通過一切必要的行為獲得正式授權。
7.保密。
(b)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資料和信息,除該方作出相反的書面說明外,均應視為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在保密期限內持續有效,保密期限為終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d)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每次書面明示同意(該等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廣告、公關活動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者任何商標或商號(或象征)。
8.補償。
(a)每方應就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支出、費用、索賠、訴訟、要求、訴訟行為、訴因、程序、判決、估定稅額、欠額以及收費(合稱“損害”)補償另一方、另一方的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雇員、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讓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損害,并且在不對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條件下,買方還應就下述各項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上述任何事項補償賣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有權獲得補償的索賠請求,一方(“受補償方”)應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盡早通知另一方(“補償方”),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在收到該等請求后的第______日。受補償方未給予該通知并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規定尋求補償,除非未給予該通知使補償方抗辯該索賠請求的能力受到實質影響。補償方(與其自行選擇的律師一起)應及時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而受補償方應在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時與補償方合作,包括按照補償方規定的原則就該事項達成和解(補償方承擔該和解的一切費用與支出)。如果補償方收到索賠通知后未為受補償方辯護,則受補償方應有權對該索賠進行抗辯、妥協或和解,費用由補償方承擔。在承擔對該等索賠請求的辯護后,補償方可進行和解、妥協或抗辯,由其酌處。
無論本條有何相反的規定,如果發生對買方的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是基于以下主張,即賣方制造并銷售給買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國專利、版權、掩模、商標、商業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則賣方將就該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為買方辯護,并將支付終局判決(不能再上訴的)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害賠償與費用,以及買方實際的支出與費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
(2)得到該辯護的獨家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以及就該訴訟或程序進行妥協或者和解的獨家權利;但是,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并且僅僅限于賣方因買方銷售侵權物品而應從買方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如果侵權是由買方交貨后有人將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實施某一方法時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則賣方無義務進行辯護,亦無承擔費用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果賣方制造并向買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國專利,且賣方被禁止使用該專利,或者如果賣方相信很可能發生侵權,賣方將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費從以下措施中作出選擇:(1)為買方取得使用該等物品而不產生侵權責任的權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實質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規定的非侵權替代品來代替或改造該等物品,或(3)在該等物品被返還后,退還該等物品的購買價以及運費(扣除向買方交貨至退還期間使用該等物品并從中獲得利益的折扣金額,該折扣金額按從賣方裝運之日起______年直線式折舊來計算)。如果交貨完成前發生侵權指控,賣方有權拒絕進一步裝運,而不構成違約。如果賣方還沒有被禁止向買方銷售該等物品,應買方請求,賣方可以(僅由賣方酌定)向買方供應該等物品,在此情況下,買方應被視為向賣方作出與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專利補償保證。
如果有人指稱賣方按照買方規格制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_國專利,并以此為根據向賣方提起訴訟或程序,則買方應被視為已向賣方做出同樣的專利補償保證。
買方應將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項下許可給買方的知識產權及時通知賣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該等知識產權,雙方應互相合作,采取適當的行動制止該侵權行為。上文規定了本合同雙方就專利、版權、掩模、商業秘密、商標以及其他專有權利的侵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協從的)所承擔的唯一責任,并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證(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中規定的不侵權保證。
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現象、火災、意外事故、火災、地震、罷工或工廠關閉、騷亂、暴動或動亂、禁運、戰爭,任何將來的法律、命令、法規或其他政府行為,運輸遲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賣方合理控制之外的賣方供應商延遲交貨。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賣方履行本合同,則應免除賣方對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賣方應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賣方應繼續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響的條款。
10.終止。
(a)如果發生下列情況,買方或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另一方為債權人利益轉讓其權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產托管人或類似官員被指定管理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或業務,或者該方被宣告破產。
(b)如果買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條款付款,而且該情形在書面通知買方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未獲補救,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可以(由其酌定)將買方補救的時間期限延長。
11.不放棄權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執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特權,均不得被解釋為對任何隨后的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對本合同項下任何該等條款、權利或特權的放棄。
12.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做出,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略)。
13.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于生效日起______起期滿。
雙方于首頁載明的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賣方買方。
簽字:______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職務: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附件(略)。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五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簽訂的:
中國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國__公司(簡稱“賣方”)。
鑒于買方愿意建立一個__系統;。
鑒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愿成為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愿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協議(簡稱“合同”)由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構成:
附件一系統組件。
附件二交貨和安裝時間表。
附件三價格和支付條件。
附件四產品說明和規格。
附件七租賃合同。
2.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系統:(略)。
(b)用戶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于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系統組成部分。
(d)__(注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注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注冊商標)__:指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3.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說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系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系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并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系統。
4.交貨和安裝。
(a)系統按附件二規定的交貨時間表交付。運費將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有權指定承運人,并以書面形式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如果買方未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賣方將挑選承運人。但是,賣方不應因此承擔有關運輸的任何責任,并且也不應將承運人視為賣方的代理人。除非買方要求,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取得保險。
(b)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買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買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買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買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衛星設施等)。買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準,并支付其費用。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準。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準,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方免除履行,并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出口法律及法規,并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政府批準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ii)向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準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于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轉給買方后,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并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并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說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并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并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六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書所有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2.“cpu”是指某臺_____處理機。
3.“計算機程序”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裝于(地址)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型號品牌)計算機及其升級機。
5.“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____?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一,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一。
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條?授予使用許可權。
2.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3.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4.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_____。
第三條?許可方提供的服務。
1.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2.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需要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七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獲_____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甲方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計算機軟件,并愿意將該等計算機軟件許可給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該計算機軟件。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1.1?本合同許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2.1?本合同項下的計算機軟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注冊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或未注冊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經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被許可人對計算機軟件改進部分,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4條?期限。
4.1?本合同項下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為期_________年。
4.3?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直至許可計算機軟件法定保護期屆滿或變成公開信息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第5條?費用。
5.1?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條規定有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但該等使用的費用應符合雙方另行簽訂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
5.2?對于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5.3?對于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應支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費用。
第6條?雙方的義務。
6.1?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計算機軟件,應遵守本合同3.3、3.4條的規定。
(b)須向被許可人提供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d)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計算機軟件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已注冊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注冊狀況,不放棄續展注冊,不申請注銷。許可人同時承諾將依據被許可人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注冊登記許可計算機軟件。
6.2?被許可人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計算機軟件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提前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
(b)如發生許可計算機軟件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計算機軟件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系費用。
(e)如果因被許可人對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改進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被許可人保證使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許可人進行賠償。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7.1?合同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_____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計算機軟件,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計算機軟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9.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_____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_____)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_____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_____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_____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13.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無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清單(略)。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__________?”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書所有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2.“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3.“計算機程序”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裝于(地址)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型號品牌)計算機及其升級機。
5.“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____________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一,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一。
6.“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一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條??授予使用許可權。
1.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3.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4.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第三條??許可方提供的服務。
1.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2.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需要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4.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5.其他顧問性服務。
a.除了根據上述第3第2款,第3條第3款和附件二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b.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c.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d.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e.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6.維護。
a.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持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__標準時間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b.在上述6個月時間之后,許可方還將繼續向被許可方提供同樣水準的維護許可軟件的服務,但被許可人必須按第5條第2款的規定支付服務費。在第3條第6款a項規定的初始期屆滿前,被許可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許可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需要許可方的上述維護服務。在初始期之后,被許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許可方,終止許可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在上述情況下,被許可方預先付給許可方的維護費,因終止服務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務,許可方將不再返還其剩余的費用。
c.任何時候,當被許可方拖欠許可方的維護費時,許可方將停止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維護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而中止維護服務,均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其他部分。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說明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第五條?未得到許可方明確準許,被許可方同意不實施以下行為:
a.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第六條?由被許可方復制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權所有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未經許可對本系統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注明其內容。
第七條?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范圍內,許可方在任何情況下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間接的或附帶性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信息、數據的丟失或任何其它經濟上的損失)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許可方事先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
第八條?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書面形式,采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
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營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_________萬美元(或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_________占有股份--%,__________占有股份__________%。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2、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__________(甲方)同意將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___%股權價值______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__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準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______(形式)______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一
,郵政編碼為 。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位于 ,總部設在 ,郵政編碼為 。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萬能”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本協議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1 “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1-2 “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1-3 “計算機程序”是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裝于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計算機”(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級機。
1-5 “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萬能”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i,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i。
1-6 “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1-7 “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1-8 “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1-9 “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2-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2 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2-3 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2-4 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3-1 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許可方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形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各一份許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許可資料。
3-2 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果需要的話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3 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3-4 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5 其他顧問性服務
3-5-1 除了根據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3-5-2 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3-5-3 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3-5-4 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3-5-5 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3-6 維護
3-6-1 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護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但國家節日除外。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二
“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位于紐約州,總部設在紐約州紐約市發展大道第0號,郵政編碼為11111。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位于特拉華州,總部設在賓西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用戶街1號,郵政編碼為22222。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萬能”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1 “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1-2 “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1-3 “計算機程序”是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裝于賓西法尼亞州匹茲堡市用戶街1號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計算機”(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級機。
1-5 “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萬能”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i,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i。
1-6 “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1-7 “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1-8 “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fontpstyle="word-spacing:2px;line-height:200%"fontstyle="font-size:9pt"color=#0000ff1-9 “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條 授予使用許可權。
2-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2 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2-3 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2-4 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第三條 許可方提供的服務。
3-1 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許可方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形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各一份許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許可資料。
3-2 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果需要的話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3 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3-4 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5 其他顧問性服務。
3-5-1 除了根據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3-5-2 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3-5-3 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3-5-4 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3-5-5 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3-6 維護。
3-6-1 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護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東部標準時間或夏令時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3-6-2 在上述6個月時間之后,許可方還將繼續向被許可方提供同樣水準的維護許可軟件的服務,但被許可人必須按第5-2款的規定支付服務費。在3-6-1項規定的初始期屆滿前,被許可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許可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需要許可方的上述維護服務。在初始期之后,被許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許可方,終止許可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在上述情況下,被許可方預先付給許可方的維護費,因終止服務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務,許可方將不再返還其剩余的費用。
3-6-3 任何時候,當被許可方拖欠許可方的維護費時,許可方將停止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維護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而中止維護服務,均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其他部分。
第四條 期限;試用期;終止;終止前的權利及義務。
4-1 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規定而發生終止。
4-2 從許可程序最后安裝完備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將決定是否終止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同時還相應地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終止本協議書。如果沒有發生上述終止,則在此后的任何時間,在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60天,被許可方將有權終止本協議和由此發放給被許可方的使用許可。
4-2-1 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如果決定終止本協議書和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盡于試用期的最后一天。
4-2-2 對上述的終止,除了被許可方必須返還該許可軟件并根據本協議書第6條對該軟件不加泄漏外,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3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補救措施之外,如果認為有必要,它還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只要它以書面形式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說明其違反的有關規定。
除非在此通知規定的期間同被許可方就上述違約行為提供了許可方認為是滿意的補救,如果補救期限要求多于2個月,則被許可方必須在此期間開始并不斷努力改正其違約行為。
4-4 本款受約于4-5款。本協議發生上述終止后,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返還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所支付的費用。被許可方該支付的款項應立即支付,并且,在終止之后30天內,被許可方應將提供給它或由它改作的與許可軟件有關的所有文件交給許可方,同時,被許可方應列出置于任何存儲器和記入任何介質中的所有未用的許可軟件。被許可方可以保留一份許可軟件拷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檔的目的。在正常的時間,許可方應獲得合理的機會來了解該軟件的情況,以征實被許可方是否遵守上述義務。
4-5 一旦當事人就被許可方實際是否違反本協議產生爭議,在該爭議獲得最后的司法決定而不再提出上訴之前,將不應要求被許可方放棄對該軟件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控制權。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5-1 由于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授予使用許可,提供該許可軟件,以及根據上述第3-2款和3-3款提供有關的服務,作為報酬,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如下費用:
5-1-1 一次總付費為若干美元;。
5-1-3 對于許可方依上述3-5款提供的附加咨詢服務,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的小時費計算。
pstyle="word-spacing:2px;line-height:200%"fontstyle="font-size:9pt"color=#0000ff5-2 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安裝后第7個月開始,被許可方還應向許可方支付每月為上述第5-1-1項所述許可費的一定百分比的維護費。
5-2-1 若被許可方終止方的某些維護服務,則月維護費也應相應降低。
5-2-2 當被許可方依第3-6款規定終止所有維護服務,則不再支付終止后的維護費。
5-3 上述第5-1-1項所規定的費用按下列期限支付:
(a)在許可軟件按要求安裝完備后20天內,應向許可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美元。
(b)在試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向許可方支付剩余部分的美元。
如果在試用期結束之前,被許可方依上述第4-2款規定通知許可方,它決定終止本協議,則許可方應按比例返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部分費用,返還比例按該通知發出后試用期所剩天數計算。
5-4 對于依5-1-2項和5-1-3項所規定的人時費和依5-1-4項所規定的差旅費,當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的清單后30天內應立即支付,清單要附上人時費恰當的時間表和差旅費開支證明文件。
5-5 如果在最初6個月期限結束后,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維護服務,則在第7個月的頭20天內,被許可方應提前向許可方支付半年的月維護費,此后,只要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該維護服務,則每6個月就要付費一次。
5-6 如果被許可方依第2-3款規定準備獲得一個或多個補充許可,以便將該許可軟件用于另外的cpu,則有關的許可費和維護費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將另行商定,但無論如何,上述許可費將不會超過原來將該許可軟件用于指定cpu上的許可費,維護費也不會超過用于原指定cpu上的維護費。
5-7 該付而又未按期支付的費用應按一般作法支付1%自然增長率的利息,其為紐約州紐約市citibank n.a.銀行公布的基本利率,日期計算從應付之日起或從在此之前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起。
5-8 被許可方將補償許可方的所有稅收,其中包括個人財產稅(但不包括基于許可方純收入或總收入的專營稅或者是州和地方特許權稅)和由于許可方的疏忽或未能設法減稅而遭致的各種收費,同時也包括任何政府機關由于本協議書而征收的各種費用。依該許可軟件所在州或執行報務所在州的不同,銷售及使用稅將按州分開提供有關文件或列表。被許可方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稅收及各種收費有權提出異議。
第六條 保護與保密。
6-1 許可方在此申明,該許可軟件是許可方投入大量資金開發的,它包含了若干專有的公式、計算及商業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為許可方的專有產品。相應地,被許可方同意,沒有得到許可方書面明確準許,將不實施以下行為:
(c)除準于使用該軟件而需向其揭示的被授權人員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許這種泄漏。
上述這些限制將適用于包含有許可軟件的任何軟件系統,盡管這樣的系統可能包含有屬于被許可方產權的軟件。
6-2 如果被許可方決定終止本協議有其許可軟件的使用權,則被許可方應將該許可程序從指定cpu中卸出,并隨同提供給被許可方的或由被許可方復制的所有拷貝原原本本返還許可方。
6-3 第6條中各款的規定不適用于公有領域中的信息、當許可方向被許可方進行揭示時被許可方通過正常方式已經掌握的信息、或者被許可方以正當的方式,從第三方直接或間接獲得信息,該信息是由第三方獨立開發并有權向被許可方揭示,此種揭示并不直接或間接違反向許可方承擔的保密義務,同樣,第6條各款的規定也不適用于這樣的信息,即由被許可方接受了該信息之后,該信息成為公有領域中的信息,但不是因為被許可方的過失所致。
6-4 由被許可方復制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按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注明其內容。
“版權所有1987,‘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美國版權法,本資料為未出版的作品。在本資料中還包含有屬于‘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商業秘密的某些思想和概念。未經許可對本資料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
6-5 第6條的各項規定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終止,當向被許可人發放的使用許可全部或部分終止并依第6-2款規定返還有關資料后6年內,本條的各項規定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 改進的權利。
服從或代表被許可方的利益并由其投資,由被授權的人員單獨進行的或與其他被授權的人員共同進行的任何改進,其成果將屬于被許可方,但是:
(b)如果被許可方所進行的這種改進涉及到許可軟件,則許可方將有對該改進進行再發展的非獨占權,以及將其產品投放市場或許可給第三方的優先取舍權。
第八條 性能保證。
許可方保證該許可軟件安裝到指定cpu上將符合許可方出版的說明書的指標。但是,除許可方的雇用承包人和代理人之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對該軟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包括,但又不限于對該許可軟件進行改制,本性能保證將無效。
第九條 責任限制。
9-1 本協議書上的明示擔保是許可方就該許可軟件所作的唯一擔保,它將取代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其他的擔保包括,但又不限于銷售性及適應特別目的的擔保。
9-2 除本協議第10條所規定者外,被許可方就許可方提供的許可軟件及服務,由于對方違反擔保,疏忽或違背其他責任所造成的損害或損失,其所能獲得的全部而唯一的補償是維修或用一個功能相當的系統取代許可軟件,或者是索回原先被許可方為該許可軟件或服務而支付的而又有問題的那部分費用,上述補償辦法的選擇權在于許可方。如果由于該許可軟件的某部分出錯,許可方決定返還費用,則被許可方在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本協定,并根據第5-1-1項的規定索回原來支付的許可費。
9-3 如果沒有其他原因,只是由于許可方根據協議書在向被許可方提供信息、資料或服務時嚴重的疏忽大意或有意出錯,則許可方將就任何性質的間接的、特別的或后果性的損害向被許可方或其他任何人承擔責任,它包括,但又不限于,良好旨意的喪失、工作中斷、計算機失效、利益喪失、其他人由此向被許可方提出的主張或要求、故障造成的損失、其他方面的所有商業損害或損失。無論在什么情況下,許可方將依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承擔責任,不管它是否超過被許可方向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但違反下面第10條規定的擔保則不在此列。
10-1 許可方擔保,許可軟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或商標權,同時也不違犯任何第三方的信息專有權。
10-2 當有人就被許可方在本協議許可的范圍內使用該許可軟件或是任何一部分向被許可方提起訴訟,指控其侵犯在美國的版權、商業秘密權或專利權,許可方將以自己的費用應訴。
10-3 他人向被許可人提起的訴訟直接歸因于上述權利要求時,許可方將支付被許可方的任何有關的開支、損失和最后判歸被許可方的訴訟處理費及律師費,倘若(a)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迅速地將該權利要求通知許可方;(b)被許可方給予許可方全面完整的授權、信息及幫助以對該權利要求進行應訴;(c)許可方對該權利要求進行應訴以及對此案了結或和解的談判均擁有全面的控制權。
10-4 如果該許可軟件成為或依許可方的判斷很可能要成為侵犯他人在權利要求中所稱的版權、商業秘密權或專利權時,許可方有權采取措施以使被許可方得以繼續使用該許可軟件或者其替代或修改軟件,在使用替代或修改軟件時,許可方保證其功能相等且不侵權。
10-5 不論本協議書有什么樣的條款,許可方對下列情況所提出的侵犯版權、商業秘密權及專利權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c)在指定cpu操作系統之外使用許可軟件。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11-2 本協議書的標題僅作為參考,它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含義及其解釋。
11-3 本協議書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或其他方面的通訊均要求以書面形式,如果是當面遞交,則實際收到時才視為交付。通知書采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但任何一方只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它可隨時修改其通訊地址。
11-4 本協議書沒有任何條款或表述可被視為放棄權利,也沒有任何違約被同意可免除責任,除非有上述權利的一方以書面的形式簽字確認這種放棄或同意。
任何一方不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同意或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決不意味同意、放棄或免除對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續的違約責任。
11-5 在本協議書生效后3年之內,任何一方在提前征得受影響的對方的書面同意之前,都不得雇用或企圖雇用另一方的雇員,也不得裁減或企圖裁減其雇員到其他單位去。
11-6 經雙方簽字的本協議書及其附件構成所涉及事項的一個完整協議,它將取代以前雙方就所涉及事項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許諾。本協議書的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本協議書受紐約州法律管轄。如果本協議書的任何條款被主管法院的法官判為違法,則該條款應被刪除或修改成有效的,只要這種刪除或修改與雙方在本協議中的一般目的明顯地是一致的話,上述不論哪種情況,本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
簽字:____。
姓名:____。
職務:____。
地點:____。
日期:____
“需要”制造公司。
簽字:____。
姓名:____。
職務:____。
地點:____。
日期:____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三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____”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除了附件二。
1.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規定而發生終止。
2.從許可程序最后安裝完備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將決定是否終止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同時還相應地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終止本協議書。如果沒有發生上述終止,則在此后的任何時間,在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60天,被許可方將有權終止本協議和由此發放給被許可方的使用許可。
a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如果決定終止本協議書和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遲于試用期的最后一天。
b對上述的終止,除了被許可方必須返還該許可軟件并根據本協議書。
c對于許可方依上述。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四
“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位于,總部設在,郵政編碼為.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位于,總部設在,郵政編碼為.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萬能”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本協議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1“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1-2“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1-3“計算機程序”是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1-4“指定cpu”是指安裝于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計算機”(superunbelivablecomputermodel10的6次方)及其升級機。
1-5“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萬能”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i,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i.
1-6“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1-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1-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1-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2-1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2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2-3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2-4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3-1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許可方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形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各一份許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許可資料。
3-2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果需要的話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3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3-4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5其他顧問性服務。
3-5-1除了根據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3-5-2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3-5-3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3-5-4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3-5-5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
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3-6維護。
3-6-1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護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東部標準時間或夏令時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3-6-2在上述6個月時間之后,許可方還將繼續向被許可方提供同樣水準的維護許可軟件的服務,但被許可人必須按第5-2款的規定支付服務費。在3-6-1項規定的初始期屆滿前,被許可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許可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需要許可方的上述維護服務。在初始期之后,被許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許可方,終止許可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在上述情況下,被許可方預先付給許可方的維護費,因終止服務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務,許可方將不再返還其剩余的費用。
3-6-3任何時候,當被許可方拖欠許可方的維護費時,許可方將停止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維護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而中止維護服務,均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其他部分。
4-1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規定而發生終止。
4-2從許可程序最后安裝完備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將決定是否終止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同時還相應地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終止本協議書。如果沒有發生上述終止,則在此后的任何時間,在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60天,被許可方將有權終止本協議和由此發放給被許可方的使用許可。
4-2-1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如果決定終止本協議書和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盡于試用期的最后一天。
4-2-2對上述的終止,除了被許可方必須返還該許可軟件并根據本協議書第6條對該軟件不加泄漏外,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補救措施之外,如果認為有必要,它還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只要它以書面形式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說明其違反的有關規定。除非在此通知規定的期間同被許可方就上述違約行為提供了許可方認為是滿意的補救,如果補救期限要求多于2個月,則被許可方必須在此期間開始并不斷努力改正其違約行為。
4-4本款受約于4-5款。本協議發生上述終止后,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返還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所支付的費用。被許可方該支付的款項應立即支付,并且,在終止之后30天內,被許可方應將提供給它或由它改作的與許可軟件有關的所有文件交給許可方,同時,被許可方應列出置于任何存儲器和記入任何介質中的所有未用的許可軟件。被許可方可以保留一份許可軟件拷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檔的目的。在正常的時間,許可方應獲得合理的機會來了解該軟件的情況,以征實被許可方是否遵守上述義務。
4-5一旦當事人就被許可方實際是否違反本協議產生爭議,在該爭議獲得最后的司法決定而不再提出上訴之前,將不應要求被許可方放棄對該軟件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控制權。
5-1由于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授予使用許可,提供該許可軟件,以及根據上述第3-2款和3-3款提供有關的服務,作為報酬,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如下費用:
5-1-1一次總付費為若干美元;
5-1-3對于許可方依上述3-5款提供的附加咨詢服務,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的'小時費計算。
5-1-4對于許可方依本協議第3條提供的服務,被許可方要合理地負擔許可方人員除零花錢外的其他實際費用,其中包括服務人員從原工作地到被許可方工作所在地的機票(二等票)、食宿及地方交通費,同時,被許可方還應負責預定必要的機票及旅館客房。
5-2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安裝后第7個月開始,被許可方還應向許可方支付每月為上述第5-1-1項所述許可費的一定百分比的維護費。
5-2-1若被許可方終止方的某些維護服務,則月維護費也應相應降低。
5-2-2當被許可方依第3-6款規定終止所有維護服務,則不再支付終止后的維護費。
5-3上述第5-1-1項所規定的費用按下列期限支付:
(a)在許可軟件按要求安裝完備后20天內,應向許可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美元。
(b)在試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向許可方支付剩余部分的美元。如果在試用期結束之前,被許可方依上述第4-2款規定通知許可方,它決定終止本協議,則許可方應按比例返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部分費用,返還比例按該通知發出后試用期所剩天數計算。
5-4對于依5-1-2項和5-1-3項所規定的人時費和依5-1-4項所規定的差旅費,當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的清單后30天內應立即支付,清單要附上人時費恰當的時間表和差旅費開支證明文件。
5-5如果在最初6個月期限結束后,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維護服務,則在第7個月的頭20天內,被許可方應提前向許可方支付半年的月維護費,此后,只要被許可方不提出終止該維護服務,則每6個月就要付費一次。
5-6如果被許可方依第2-3款規定準備獲得一個或多個補充許可,以便將該許可軟件用于另外的cpu,則有關的許可費和維護費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將另行商定,但無論如何,上述許可費將不會超過原來將該許可軟件用于指pu上的許可費,維護費也不會超過用于原指定cpu上的維護費。
5-7該付而又未按期支付的費用應按一般作法支付1%自然增長率的利息,其為紐約州紐約市citibankn.a.銀行公布的基本利率,日期計算從應付之日起或從在此之前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起。
5-8被許可方將補償許可方的所有稅收,其中包括個人財產稅(但不包括基于許可方純收入或總收入的專營稅或者是州和地方特許權稅)和由于許可方的疏忽或未能設法減稅而遭致的各種收費,同時也包括任何政府機關由于本協議書而征收的各種費用。依該許可軟件所在州或執行報務所在州的不同,銷售及使用稅將按州分開提供有關文件或列表。被許可方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稅收及各種收費有權提出異議。
6-1許可方在此申明,該許可軟件是許可方投入大量資金開發的,它包含了若干專有的公式、計算及商業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為許可方的專有產品。相應地,被許可方同意,沒有得到許可方書面明確準許,將不實施以下行為:
(a)除被授權人員外,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c)除準于使用該軟件而需向其揭示的被授權人員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許這種泄漏。上述這些限制將適用于包含有許可軟件的任何軟件系統,盡管這樣的系統可能包含有屬于被許可方產權的軟件。
6-2如果被許可方決定終止本協議有其許可軟件的使用權,則被許可方應將該許可程序從指定cpu中卸出,并隨同提供給被許可方的或由被許可方復制的所有拷貝原原本本返還許可方。
6-3第6條中各款的規定不適用于公有領域中的信息、當許可方向被許可方進行揭示時被許可方通過正常方式已經掌握的信息、或者被許可方以正當的方式,從第三方直接或間接獲得信息,該信息是由第三方獨立開發并有權向被許可方揭示,此種揭示并不直接或間接違反向許可方承擔的保密義務,同樣,第6條各款的規定也不適用于這樣的信息,即由被許可方接受了該信息之后,該信息成為公有領域中的信息,但不是因為被許可方的過失所致。
6-4由被許可方復制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按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注明其內容。“1987,‘擁有’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美國商業損害或損失。無論在什么情況下,許可方將依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承擔責任,不管它是否超過被許可方向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但違反下面第10條規定的擔保則不在此列。
9-4如果沒有其他原因,只是由于被許可方嚴重的疏忽大意或有意出錯而造成許可軟件的揭示或未經授權的利用,而它又不屬于被許可方依本協議第6-1款所承擔的不揭示義務的例外,則被許可方將承擔許可方任何性質的間接的、特別的或后果性的損害。無論在什么情況下,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承擔由于許可軟件的上述揭示和未經授權而使用所產生的責任,而不管其是否超過第5-1-1項所規定的該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費。
10-1許可方擔保,許可軟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11-2本協議書的標題僅作為參考,它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含義及其解釋。
11-3本協議書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或其他方面的通訊均要求以書面形式,如果是當面遞交,則實際收到時才視為交付。通知書采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但任何一方只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它可隨時修改其通訊地址。
11-4本協議書沒有任何條款或表述可被視為放棄權利,也沒有任何違約被同意可免除責任,除非有上述權利的一方以書面的形式簽字確認這種放棄或同意。任何一方不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同意或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決不意味同意、放棄或免除對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續的違約責任。
11-5在本協議書生效后3年之內,任何一方在提前征得受影響的對方的書面同意之前,都不得雇用或企圖雇用另一方的雇員,也不得裁減或企圖裁減其雇員到其他單位去。
11-6經雙方簽字的本協議書及其附件構成所涉及事項的一個完整協議,它將取代以前雙方就所涉及事項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許諾。本協議書的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本協議書受紐約州法律管轄。如果本協議書的任何條款被主管法院的法官判為違法,則該條款應被刪除或修改成有效的,只要這種刪除或修改與雙方在本協議中的一般目的明顯地是一致的話,上述不論哪種情況,本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簽字:____。
姓名:____。
職務:____。
地點:____。
日期:____
“需要”制造公司。
簽字:____。
姓名:____。
職務:____。
地點:____。
日期:____
許可軟件的描述及說明。
“許可軟件”一詞進一步定義如下:
“萬能”系統是一個全集成化的系統,它包括交互文字系統,信息存儲與檢索系統和數據管理系統,它幾乎可以滿足任何信息管理的要求。它允許用戶在自己特殊系統中對數據進行采集、維持及處理報表。它提供聯機“幫助”指令和使用超不可想象計算機關鍵字規范。
“萬能”系統允許全文本檢索并提供將文字處理文件和數據處理文件裝入“萬能”數據庫的能力。在進入數據庫之前,所有的數據都自動進行有效性檢驗。“萬能”系統還包括報表格式化的能力和在應用實現后擴大數據場的能力。由許可方提供的許可軟件包括下列文件與許可程序:
2.操作手冊。
3.用戶指南及有關文檔。
4.系統文檔。
同時還包括以下“萬能”計算機程序模塊:
a辦公室管理模塊。
文件維護。
材料維護。
文字處理。
人事記錄。
圖書及檔案支付。
專利、商標及輸入的指令,并依相應順序指揮硬件操作。“程序設計”是程序開發的一種過程,它要寫出每條指令的類型及其執行次序。這樣,當計算機系統按照程序所規定的順序執行這些指令時,它就會產生所要的結果。程序的編寫(編碼)是由經過訓練從事這種智力勞動的“程序員”來完成。原始書寫的程序叫“源碼”。源碼必須轉換(編譯)成“機器可讀”的形式,即計算機能夠認識的并能夠執行的形式,這后一種形式叫“目標碼”。在cpu中,數據位是以組的形式出現,稱之為“字節”。有關其分組及其“地址”編碼,以及系統中數據傳送的速率的各種標準,都隨不同廠家所制造的不同型號的cpu而出版,這些廠家或cpu的供應商一般都提供控制cpu的操作程序。但是近幾年,大量增加的計算機軟件許可主要是應用軟件許可,硬件廠商雖然也可以供應某些這類程序,但由于可應用領域的廣闊,所以提供這種程序的供應源就大量增加。本協議書實例就是一種應用程序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屬性是它很容易被復制和未經授權的行銷及使用,而價錢又很便宜。因此,從許可方的觀點來看,計算機程序許可的“核心”是保護程序免受這種未經授權行為的侵害。在軟件許可的早期,唯一可用來保護軟件的是保密。而今天,在許多國家,甚至可以說是大多數國家,計算機程序也可以獲得權。獲取這些權利是要與許可方進行一番艱苦地討價還價,它取決于特殊的談判環境。很多的程序許可方都想自己保持有修改其程序的權利,以便更好地對程序加以控制。同時還要注意,對被許可方利用這種改進權利的限制是要遵守許可方關于保密信息的要求。這種限制在大多數軟件許可上都可以見到。
即使被許可方有了源碼,而且通過一次總付的方式也獲得使用許可軟件并對其進行改進的權利,但為穩妥起見,它還是希望能獲得許可方的維護服務,根據被許可方的選擇,這種維護服務是可終止的。
如同大多數應用程序的許可一樣,在本許可中,許可軟件也只限制在一臺指定的cpu上使用。這種限制用于保護該軟件的許可價值。更為重要的,它為許可方保留這樣的機會,即它可以向同一個被許可方再次發放在其他cpu上的使用許可。由于對使用地點及被許可方人員接觸該軟件數量加以限制,這也有利于限制未經授權而拷貝該軟件的機會。
正如其他許可證一樣,價錢總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在合同實例中,提成費采用隨許可證的發放而一次總付方式。這種支付方法幾乎都是用于價錢不太高的程序許可。對于復雜的和價格高的程序,當它作為協議書的標的時,常常是采用提成費的方式。只要許可方使用該許可程序,就必須支付提成費。這種支付方式的時間比較長,但它可能被那些小單位被許可方所接受,它不可能或不愿意隨許可證的發放而一下子支付這么多的錢。采用提成費許可的方式還可以有這樣的做法,當所規定的提成費限額全部支付完時,該使用許可就已付清。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五
許可方: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鑒于許可方開發并擁有一個取名為“____”的計算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管理和財務控制系統的所有權,并且鑒于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使用,許可方愿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并發給使用許可證。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書所有的有關術語,特定義如下:
1.“協議書”是指本協議書及根據本協議書所簽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書。
2.“cpu”是指某臺中央處理機。
3.“計算機程序”指控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裝于(地址)被許可方的辦公室的一臺(型號品牌)計算機及其升級機。
5.“許可程序”是指可執行于指定cpu的許可信息處理程序,它由許可方的____計算機軟件系統中若干模塊組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一,它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所有進一步的說明均定義于附件一。
6.“許可資料”是指與許可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許可方所有并隨同許可程序許可給被許可方使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形式特別說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形式、用戶手冊、接口格式及輸入/輸出格式,上述資料均作為保密內容或許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許可方使用。
7.“許可軟件”是指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許可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許可方訂立合同為被許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僅限于,許可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協議書由被許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許可軟件的cpu賣主。
9.“改進”是指許可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該軟件的使用范圍、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1.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占的使用許可,準許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于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2.本協議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許可軟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另外達成了書面協議。
3.每個將要使用許可軟件的cpu,都要求分別簽訂使用許可,以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許可而授權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則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許可或者根據補充協議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許可均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許可方必須盡最大努力盡可能迅速地克服這種情況。
4.被許可方可以預先征得許可方的書面批準,為該許可軟件重新指定另一臺cpu,對此,許可方不得無故拒絕。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費。
第三條許可方提供的服務。
1.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
2.安裝、初級培訓及調整。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需要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規定的最大培訓時間外,如果被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向許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訓要求,許可方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盡最大努力及時地提供這種培訓服務,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雙方可接受的其他適當地方。
4.交付。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5.其他顧問性服務。
a除了根據上述第3第2款,第3條第3款和附件二所規定的培訓服務外,根據被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許可方還應該向被許可方提供有關許可軟件的顧問性服務。
b在開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務之前,許可方應與被許可方共同制定一個滿足許可軟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務要求的附加的許可軟件調整清單。
c被許可方應指明這些附加服務的優先次序及何時要利用這些服務。
d此后,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報告上述服務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總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間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e在收到被許可方對上述收費及時間安排被接受的書面答復之前,許可方將不著手進行這種服務工作。
6.維護。
a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維持服務的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標準時間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國家節日除外。
b在上述6個月時間之后,許可方還將繼續向被許可方提供同樣水準的維護許可軟件的服務,但被許可人必須按第5條第2款的規定支付服務費。在第3條第6款a項規定的初始期屆滿前,被許可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許可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需要許可方的上述維護服務。在初始期之后,被許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許可方,終止許可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在上述情況下,被許可方預先付給許可方的維護費,因終止服務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務,許可方將不再返還其剩余的費用。
c任何時候,當被許可方拖欠許可方的維護費時,許可方將停止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維護服務。無論因何種原因而中止維護服務,均不影響本協議書的其他部分。
第四條期限;試用期;終止;終止前的權利及義務。
計算機軟件許可協議(匯總16篇)篇十六
鑒于允許方開辟并具有一個取名為“全能”的謀劃機系統,一個集成數據庫辦公室辦理和財務把握系統的掃數權,并且鑒于被允許方盼望獲得上述系統并在其總部加以利用,允許方承諾向被允許方供給上述系統并發給利用允許證。是以,兩邊贊成簽訂本和談,和談書條則以下:
本和談書所用的有關術語,特定義以下:
1—1“和談書”是指本和談書及根據本和談書所簽訂的掃數附件和掃數批改書。
1—2“cpu”是指某臺中間處理機。
1—3“謀劃機程序”是控告制cpu運行的任何源碼或目標碼指令。
1—4“指定cpu”是指安置于被允許方的辦公室的一臺“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謀劃機”(superunbelivablecomputermodel10的6次方)及其進級機。
1—5“允許程序”是指可履行于指定cpu的允許信息處理程序,它由允許方的“全能”謀劃機軟件系統中多少模塊構成,該軟件系統列于附件i,它從屬于本和談書并作為其一部分,掃數進一步的闡明均定義于附件i。
1—6“允許資料”是指與允許程序有關的任何資料,它由允許方掃數并伴隨允許程序允許給被允許方利用,該資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書面式樣特別闡明的其他文件——輸入式樣、用戶手冊、接口模樣及輸入/輸特別式,上述資料均作為隱瞞內容大略可方的專屬產權,交付被允許方利用。
1—7“允許軟件”是指允許程序和允許資料。
1—8“被授權人員”是指被允許方的雇員和根據直接或間接與被允許方訂立公約為被允許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員,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但限于,允許方和指定cpu的賣主或根據本和談書由被允許方再指定可利用允許軟件的cpu賣主。
1—9“改革”是指允許軟件的任何修訂、精化或點竄,大略是增加該軟件的利用范疇、效用或其他有效特征所進行的任何工作。
2—1根據本和談的條目及前提,允許方贊成付與,被允許方贊成接納一個不可讓渡的非獨有的利用允許,許可被授權人員在指定cpu上利用該允許軟件,上述利用僅限于被允許方內部利用和為其子公司或從屬公司供給信息辦事。除上述法則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力用該允許軟件或此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允許軟件或此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銷售、出租、讓渡權力大略以其他式樣進行讓渡或供給利用。
2—2本和談書第2條所作的限制適用于將本允許軟件作為此中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系統,除非允許方和被允許方別的達成了書面和談。
2—3每個將要利用允許軟件的cpu,都要求別離簽訂利用允許,以作為本和談書的補充。當指定cpu(或根據補充允許而授權的cpu)不能操縱或因故不能利用,則被允許方根據本和談書而獲得的指定cpu的利用允許大略根據補充和談而獲得的任何一臺cpu的補充允許都可轉移到一臺備份cpu上,但被允許方必須盡最大竭力盡大略敏捷地克服這類環境。
2—4被允許方可以預先征得允許方的書面承諾,為該允許軟件從頭指定另外一臺cpu,對此,允許方不得無端謝絕。從頭指定cpu不別的再收費。
3—1允許程序和允許資料。
允許方將以源碼和目標碼二種式樣向被允許方供給各一份允許程序,并供給很多于二份的允許資料。
3—2安置、初級培訓及調整。
允許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允許方供給安置和初級培訓。如果必要的話還應供給初始調整辦事,附件二從屬于本和談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標,被允許方應在平常上班時候向允許方供給利用指定cpu的公道機時。
3—3附加培訓。
除了附件二第b節法則的最大培訓時候外,如果被允許方以書面式樣向允許方發起附加的培訓要求,允許方應按被允許方的要求盡最大竭力及時地供給這類培訓辦事,培訓地點可設在指定cpu的地點地或兩邊可接納的其他適本處所。
3—4交付。
本和談見效后,兩邊應就上述所法則的供給允許軟件和允許資料以及允許方供給的各種辦事進行會商,并作出兩邊都同等贊成的安排。
3—5其他顧問性辦事。
3—5—1除了根據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法則的培訓辦事外,根據被允許方的書面要求,允許方還應當向被允許方供給有關允許軟件的顧問性辦事。
3—5—2在入手下手供給任何附加辦事之前,允許方應與被允許方互助訂定一個滿足允許軟件要乞降(或)其他特別辦事要求的附加的允許軟件調整清單。
3—5—3被允許方應指明這些附加辦事的優先次第及甚么時候要利用這些辦事。
3—5—4今后,允許方應向被允許方報告上述辦事的各項收費并根據這些收費估算出整體開支,同時,它還必須確認上述時候安排是不是可以接納。
3—5—5在收到被允許方對上述收費及時候安排被接納的書面復興之前,允許方將不脫手進行這類辦事工作。
3—6保護。
3—6—1在可利用的允許軟件安置完好之日起6個月的初始期,允許方將改正允許軟件中的不對和(或)障礙,如果在此期間允許方還開辟出該允許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允許方。保護辦事的時候從禮拜一至禮拜五,但國度節日除外。
3—6—2在上述6個月時候以后,允許方還將連續向被允許方供給一樣水準的保護允許軟件的辦事,但被允許兒必須按第5—2款的法則付出辦事費。在3—6—1項法則的初始期屆滿前,被允許方可以以書面的式樣關照允許方,在初始期屆滿后將不再必要允許方的上述保護辦事。在初始期以后,被允許方可以提早60天以書面式樣關照允許方,停止允許方供給的保護辦事,在上述環境下,被允許方預先付給允許方的保護費,因停止辦事而未能踐諾那部分辦事,允許方將不再返還其殘剩的費用。
3—6—3任甚么時候候,當被允許方拖欠允許方的保護費時,允許方將中斷向被允許方供給上述保護辦事。不管因何種因為而中斷保護辦事,均不感化本和談書的其他部分。
4—1本和談書從最終一個簽字的日期起見效。從允許程序在指定cpu上最終安置完好起,入手下手謀劃本和談書所法則的允許期并長期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的法則而產生停止。
4—2從允許程序最終安置完好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允許方將決議是不是停止允許軟件的利用允許,同時還響應地決議是不是掃數或部分地停止本和談書。如果異國產生上述停止,則在今后的任甚么時候候,在向允許方發出版面關照后的60天,被允許方將有權停止本協講和由此發放給被允許方的利用允許。
4—2—1在試用期內,被允許方如果決議停止本和談書和允許軟件的利用允許,則它應以掛號信的方法向允許方發出版面關照,掛號信上的郵戳日期應不盡于試用期的最終一天。
4—2—2對上述的停止,除了被允許方必須返還該允許軟件并根據本和談書第6條對該軟件不加泄漏外,允許方和被允許方均不再負擔當何責任。
4—3如果被允許方違背了本和談所法則的任何任務,則允許方除了采納任何可采納的補救辦法以外,要是以為有必要,它還可以停止本和談書中允許給被許可方的掃數權力,只要它以書面式樣提早2個月關照對方,闡明其違背的有關法則。
除非在此關照法則的期間同被允許方就上述違約行動供給了允許方覺得是如意的補救,如果補救期限要求多于2個月,則被允許方必須在此期間入手下手并連續竭力改正其違約行動。
4—4本款受約于4—5款。本和談產生上述停止后,允許方不負擔當何任務返還被允許方根據本和談所付出的費用。被允許方該付出的款項應立即付出,并且,在停止以后30天內,被允許方應將提供給它或由它改作的與允許軟件有關的掃數文件交給允許方,同時,被允許方應列出置于任何存儲器和記入任何介質中的掃數未用的允許軟件。被允許方可以保存一份允許軟件拷貝,可是,它只能用于存檔的目標。在平常的時候,允許方應獲得公道的機遇來明白該軟件的環境,以征實被允許方是不是服從上述任務。
4—5一旦當事人就被允許方實際是不是違背本和談產生爭議,在該爭議獲得最終的法律決議而不再發起上訴之前,將不該要求被允許方拋卻對該軟件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把握權。
5—1因為允許方向被允許方付與利用允許,供給該允許軟件,以及根據上述第3—2款和3—3款供給有關的辦事,作為工錢,被允許方應向允許方付出以下費用:
5—1—1一次總付費為多少美元;
5—1—3對付允許方依上述3—5款供給的附加詢問辦事,辦事費用由兩邊另行商定的小時費謀劃。
5—1—4對付允許方依本和談第3條供給的辦事,被允許方要公道地負擔允許方人員除零花錢外的其他實際費用,此中包括辦事人員從原工作地到被允許方工作地點地的機票(二等票)、食宿及處所交通費,同時,被允許方還該當真預定必要的機票及旅店客房。
5—2從允許程序在指定cpu安置后第7個月入手下手,被允許方還應向允許方付出每個月為上述第5—1—1項所述允許費的必定百分比的保護費。
5—2—1若被允許方停止方的某些保護辦事,則月保護費也應響應低落。
5—2—2當被允許方依第3—6款法則停止掃數保護辦事,則不再付出停止后的保護費。
5—3上述第5—1—1項所法則的費用按以下期限付出:
(a)在允許軟件按要求安置完好后20天內,應向允許方付出必定命額的美元。
(b)在試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向允許方付出殘剩部分的美元。如果在試用期結束之前,被允許方依上述第4—2款法則關照允許方,它決議停止本和談,則允許方應按比例返還被允許方已付出的部分費用,返還比例按該關照發出后試用期所剩天數謀劃。
5—4對付依5—1—2項和5—1—3項所法則的人時費和依5—1—4項所法則的差旅費,當被允許方收到允許方的清單后30天內應立即付出,清單要附上人時費得當的時候表和差旅費開支表明文件。
5—5如果在最初6個月期限結束后,被允許方不發起停止保護辦事,則在第7個月的頭20天內,被允許方應提早向允許方付出半年的月保護費,今后,只要被允許方不發起停止該保護辦事,則每6個月就要付費一次。
5—6如果被允許方依第2—3款法則籌辦獲得一個或多個補充允許,以便將該允許軟件用于別的的cpu,則有關的允許費和保護費的數量、付出時候和付方法將另行商定,但不管如何,上述允許費將不會超出本來將該允許軟件用于指定cpu上的允許費,保護費也不會超出用于原指定cpu上的保護費。
5—7該付而又未按期付出的費用應按平常作法付出1%天然增加率的利錢。
5—8被允許方將補償允許方的掃數稅收,此中包括個人財產稅(但不包括基于允許方純收益或總收益的專營稅大略是州和處所特許權稅)和因為允許方的馬虎或未能設法減稅而遭致的各種收費,同時也包括任何當局構造因為本和談書而征收的各種費用。依該允許軟件地點州或履行報務地點州的差別,銷售及利用稅將按州離開供給有關文件或列表。被允許方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稅收及各種收費有權發起貳言。
6—1允許方在此闡明,該允許軟件是允許方投入大量資金開辟的,它包括了多少獨有的公式、謀劃及貿易機密,它平常地也就成為允許方的特有產品。響應地,被允許方贊成,異國獲得允許方書面明了許可,將不履行以下行動:
(a)除被授權人員外,將允許軟件掃數或部分地向他人供給或以其他式樣供他人利用;
(c)除準于利用該軟件而需向其顯現的被授權人員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許這類泄漏。
上述這些限制將適用于包括有允許軟件的任何軟件系統,盡管如許的系統大略包括有屬于被允許方產權的軟件。
6—2如果被允許方決議停止本和談有其允許軟件的利用權,則被允許方應將該允許程序從指定cpu中卸出,并伴隨提供給被允許方的或由被允許方復制的掃數拷貝原本來本返還允許方。
6—3第6條中各款的法則不適用于公有范疇中的信息、當允許方向被允許方進行顯現時被允許方經過議定平常方法已經把握的信息、大略被允許方以合法的方法,從第三方直接或間接獲得信息,該信息是由第三方自力開辟并有權向被允許方揭示,此種顯現其實不直接或間接違背向允許方負擔的隱瞞任務,一樣,第6條各款的法則也不適用于如許的信息,即由被允許方接納了該信息以后,該信息成為公有領域中的信息,但不是因為被允許方的過錯而至。
6—4由被允許方復制的掃數允許軟件的掃數拷貝和其介質包括有允許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掃數拷貝,都應當根據允許方供給的闡明附上以下提醒,在無法登載這類提醒的場地,也應在得當的處所以得當的式樣注明其內容。“版權掃數1987,‘具有’謀劃機股分有限公司根據美國版權法,本資料為未出版的作品。在本資猜中還包括有屬于‘具有’謀劃機股分有限公司貿易機密的某些思維和見解。未經允許對本資料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法加以顯現必將遭到嚴厲懲罰。”
6—5第6條的各項法則不因本和談的停止而停止,當向被允許兒發放的使用允許掃數或部分停止并依第6—2款法則返另有關資料后6年內,本條的各項規定將連續有效。
服從或代表被允許方的長處并由其投資,由被授權的人員零丁進行的或與其他被授權的人員互助進行的任何改革,其結果將屬于被允許方,可是:
(b)如果被允許方所進行的這類改革觸及到允許軟件,則允許方將有對該改革進行再成長的非獨有權,以及將其產品投放市場大略可給第三方的優先棄取權。
允許方包管該允許軟件安置到指定cpu大將符合允許方出版的闡明書的指標。可是,除允許方的雇用承包人和代辦人以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對該軟件作任何方法的點竄,此中包括,但又不限于對該允許軟件進行改制,本機能包管將無效。
9—1本和談書上的明示包管是允許方就該允許軟件所作的獨一包管,它將代替其他明示或表示的包管,其他的包管包括,但又不限于銷售性及適應特別目標的包管。
9—2除本和談第10條所法則者外,被允許方就允許方供給的允許軟件及辦事,因為對方違背包管,馬虎或背離其他責任所釀成的侵害或吃虧,其所能獲得的掃數而獨一的補償是補綴或用一個效用相稱的系統代替允許軟件,大略是索回本來被允許方為該允許軟件或辦事而付出的而又有題目的那部分費用,上述補償方法的選擇權在于允許方。如果因為該允許軟件的某部分出錯,允許方決議返還費用,則被允許方在提早30天以書面式樣關照對方后,有權停止本協議,并根據第5—1—1項的法則索回本來付出的允許費。
9—3如果異國其他因為,只是因為允許方根據和談在向被允許方供給信息、資料或辦事時緊張的馬虎大意或故意出錯,則允許方將就間接的、特別的或結果性的侵害向被允許方或其他任何人負擔責任,它包括,但又不限于,精良旨意的損失、工作停止、謀劃機失效、長處損失、其他人由此向被允許方發起的主張或要求、障礙釀成的吃虧、其他方面的掃數貿易侵害或吃虧。不管在甚么環境下,允許方將依本和談向被允許方負擔責任,不管它是不是超出被允許方向允許方付出的利用費。但違背下面第10條法則的包管則不在此列。
9—4如果異國其他因為,只是因為被允許方緊張的馬虎大意或故意出錯而造成允許軟件的顯現或未經授權的利用,而它又不屬于被允許方依本和談第6—1款所負擔的不顯現任務的例外,則被允許方將負擔允許方任何性質的間接的、特別的或結果性的侵害。不管在甚么環境下,被允許方將向允許方負擔因為允許軟件的上述顯現和未經授權而利用所產生的責任,而不管其是不是超出第5—1—1項所規定的該允許軟件的利用允許費。
10—1允許方包管,允許軟件不侵吞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或商標權,同時也不違犯任何第三方的信息特有權。
10—2當有人就被允許方在本和談允許的范疇內利用該允許軟件或是任何一部分向被允許方提告狀訟,控告其侵吞在美國的版權、貿易機密權或專利權,許可方將以本身的費用應訴。
10—3他人向被允許兒拿起的訴訟直接歸因于上述權力要求時,允許方將付出被允許方的任何有關的開支、吃虧和最終判歸被允許方的訴訟處理費及律師費,假如(a)被允許方以書面式樣敏捷地將該權力要求關照允許方;(b)被允許方賜與允許方周全完好的授權、信息及救助以對該權力要求進行應訴;(c)允許方對該權力要求進行應訴以及對此案告終或和解的會商均具有周全的把握權。
10—4如果該允許軟件成為或依允許方的判別很大略要成為侵吞他人在權利要求中所稱的版權、貿易機密權或專利權時,允許方有權采納辦法以使被允許方得以連續利用該允許軟件大略其更換或點竄軟件,在利用更換或點竄軟件時,允許方包管其效用相等且不侵權。
10—5不論本和談書有甚么樣的條目,允許方對以下環境所發起的侵吞版權、貿易機密權及專利權將不負擔當何責任:
(c)在指定cpu操縱系統以外利用允許軟件。
11—1被允許方贊成在掃數的提到該允許軟件大略可方的筆墨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本允許軟件是允許方獨有的軟件產品。
11—2本和談書的題目僅作為參考,它不感化本和談書的含義及其解釋。
11—3本和談書所要求的掃數關照,付出或其他方面的通信均要求以書面式樣,如果是劈面遞交,則實際收到時才視為交付。關照書采取郵寄時應利用掛號方法或包管遞送的方法,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點按本和談書第一段所寫,但任何一方只要以書面式樣關照對方,它可隨時點竄其通信地點。
11—4本和談書異國任何條目或表述可被視為拋卻權力,也異國任何違約被贊成可免除責任,除非有上述權力的一方以書面的式樣簽字確認這類拋卻或贊成。任何一方不論以明示或表現的方法贊成或拋卻究查對方的違約責任決不料味贊成、拋卻或免除對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續的違約責任。
11—5在本和談書見效后3年以內,任何一方在提早征得受感化的對方的書面贊成之前,都不得雇用或計劃雇用另外一方的雇員,也不得裁減或計劃裁減其雇員到其他單位去。
11—6經兩邊簽字的本和談書及其附件構成所觸及事變的一個完好和談,它將代替過去兩邊就所觸及事變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和談大略諾。本和談書的任何點竄都必須以書面式樣進行,并經本和談書兩邊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華見效。本和談書受紐約州法律管轄。如果本和談書的任何條目被主管法院的法官判為違法,則該條目應被刪除或點竄成有效的,只要這類刪除或點竄與兩邊在本和談中的平常目標明顯地是同等的話,上述不論哪一種環境,本和談書的其他條目仍然有效。
“具有”謀劃機股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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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制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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