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每個人成長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對于我們的成長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以下是學校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來看看其他同學是怎么寫總結的吧。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一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寄宿生衛生保健須知
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二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三
在日常生活中,應該預防的知識:抽煙時,不要在有易燃物品旁邊抽煙;抽煙后,不要把煙蒂丟在易燃的垃圾桶里面。睡覺前,要將電器斷電,關閉燃氣開關。長期不用的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開關或者拔下插銷。在外游玩時,有森林禁止煙火的,就須自覺準守。
在遇到火災時,應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并講明詳細地址、火災情況、留下姓名和電話號碼。在火場逃生時,要保持頭腦冷靜,根據火勢情況,選擇正確的。逃生方式,可以把衣物或者被褥浸濕披在肩上,彎腰逃離火災現場,逃生時不要乘坐電梯,選擇走樓梯。若逃生路線都被大火封鎖,可以在陽臺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和呼叫等方式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若火勢還能掌控,可以選擇消防工具進行滅火。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拿起后先多次搖動滅火器,使瓶內干粉松散,用一只手拔下保險銷,另一只手握住膠管,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再換下一只手按下壓把,干粉就立刻被噴出滅火,在滅火過程中,要保持滅火器一只處于直立狀態,不要橫臥或顛倒使用。
若家中意外起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滅火。在炒菜時,因油溫太高起火,應立即關閉爐灶燃氣閥門,再將濕抹布或者鍋蓋直接蓋上,千萬不要將清水倒入鍋中進行滅火。家中的被褥或家具著火,可以直接用清水進行滅火就可以可以了。如果是家中電器或者線路著火,應立即切段電源,再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千萬不要用清水去滅火,以防觸電傷人。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四
為了充分發揮村民學校的陣地作用,使村民學校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校委會工作制度:
1、校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委會會議由校長負責召集,每季召開一至二次會議,主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況,安排教學計劃,處理學校工作中的問題。
二、教學計劃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學校制訂相應工作安排。
2、每期辦班前,針對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教學內容。
三、教師備課制度:
1、教學前講課老師要深入調查,掌握學員的思想認識情況,使教學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確教學指導思想、目的要求、重點、難點的基礎上,認真備課,寫出講課提綱,力求講課生動、全面、準確、易懂。
四、教學效果反饋制度:
1、每期教學后,校委會要及時檢查了解教學成果,予以總結。
2、認真聽取學員對講課反映和意見,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五、學員守則:
1、服從學校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
3、愛護公物,講究衛生。
六、教育檔案制度:
1、建立學校資料柜,將學校教學計劃及實施情況、教師講課提綱、教學工作總結等資料列入檔案。
2、建立學習檔案,記錄學員的學習態度、考勤成績以及獎懲情況,作為有關評選的重要依據。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五
1、老師在課堂中提問的目的,是想要你針對該問題給出一個答案。如果你沒聽明白問題,應該舉手請老師將問題重復一遍。如果你不知道問題的答案,便可大方告之,這樣老師就會知道你在哪方面還需要加強學習。
2、學生沒有理由不做家庭作業。如果你上課缺席,你應該向老師或同學詢問功課內容。主動獲知所缺席課堂的功課,是你的責任,老師沒有義務提醒你錯過的功課。
3、學生不許缺席考試。如果你病得很嚴重,請聯系你的'老師,并通知他(她)你將缺席考試。如果老師允許補考,你應在返校的一天或是兩天內進行補考。重病是缺席考試的惟一理由。
4、請準時!遲到非常不禮貌。此外,遲到也會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如果你無法避免遲到,謹記保持安靜請在進入教室前,就先將書本從書包中拿出,并安靜入座。在美國,學生并不需要在進入教室前敲門。如果你經常遲到,那么肯定是與高分無緣了。
5、請在上課前準備好課本。老師不會在每天上課前提醒學生拿出課本。請確保你手邊有紙張和鉛筆可用。
6、在美國,你應該用姓氏稱呼老師,而不是用老師一詞。此外,請加上先生、小姐、夫人或是女士等稱呼(例如史密斯女士或是約翰先生),這也被認為是一種禮貌之舉。老師也將會告之學生他(她)喜歡的稱呼。
7、請禮貌對待同學。在其他同學回答問題或是做報告時,你應該集中注意力并保持安靜。如果你期望別人尊重你,那么你應該給予別人同樣的尊重。此外,他們所提問題也是你可能需要知道的。
8、在課堂上吃東西、喝飲料或者嚼口香糖都是不禮貌的行為。這類事情只能留到課間做。此外,在課堂上脫鞋很不禮貌。
9、如果你必須中途離開教室,請悄悄走開,不需要經過老師的允許。盡管如此,一般你不能擅自離開教室,除非有緊急事件發生喝水或是削鉛筆均不被認為是緊急事件。
10、禁止抄襲其他同學的試卷或作業。此舉被稱之為作弊,在美國的大部分學校,作弊的學生往往是要被開除的。
11、海報、布告欄或是其他懸掛在墻上的東西,均是學校的財產,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學生不得亂寫或是擅自拆除。學生僅可在登記表上填寫自己的姓名。
12、未經學校辦公室允許,學生不可以張貼任何通知、廣告或是標志。
13、書籍、背包、午餐等任何屬于他人的物品都是私人的,不得擅自移動或改動。
14、學生需在進入老師辦公室或是其他辦公室前敲門等待,獲得允許之后方可入內。
15、對別人亂吼亂叫以吸引注意是不禮貌的行為。在小組開展討論時,學生不得大聲喧嘩打擾其他人。
16、在課堂上戴帽子被許多老師認為是不禮貌的行為。一些老師可能忽略這個問題,但你應事先獲得老師的允許。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明確學生會干部職責,使學生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切實發揮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校學生會干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學生干事。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該有堅定的正確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和個人品德修養。
分則。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干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干部,規范學生會干部的隊伍建設,制定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原則:勤于工作,樂于奉獻。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態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第四條機構設置。
1、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學生會設學習部、紀律部、生活部、環保部、文藝部、體育部六個部。各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各班班委委員為相應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別協調一個年級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兩個部的工作。
4、每個部3名部長各協調一個年級的相應部的工作。
5、學生會隸屬團委管理。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學生會主席職責。
1、全面主持學生會工作。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干部會議、全校班長會議。
2、全面貫徹執行學校的辦學思想,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辦事效率。
3、做好學生會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干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4、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學期工作計劃,并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作出工作總結。
5、協調學生會各部工作,根據需要列席學校有關會議。
6、了解分析學生動態,調查常規執行、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饋,做好師生溝通。
7、代表學生會進行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8、定期向團委匯報工作情況。
9、籌備下一屆學生會,做好學生會工作的“傳、幫、帶”。
二、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協調一個年級的學生會工作。按校學生會的規劃和工作計劃,協調本年級各部門工作。
3、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匯總,并提交專題會研究。
4、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社會調查。
三、學習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
3、協助教務處開展教學情況調查,及時將學生有關意見反映給教務處。
4、協助教務處進行全校學生學習情況的分析,開展學習經驗的交流。
5、協助教務處組織開展學科興趣小組活動。
6、配合教務處,對各班的“教學日志”進行填寫、收發管理。
7、協助閱覽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紀律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
3、監督學生言行規范并對學生出勤進行檢查。
4、督察值周班級到崗履職。
5、維持集會、大型活動等集體活動的現場秩序。
6、維護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生活委員、寢室室長會議。
3、引導、教育學生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4、了解學生的生活狀況,及時向主席反映學生的一些實際困難,并努力幫助解決。
5、監督學生在指定地點就餐。(杜絕在教室、寢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導教師,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和寢室管理。
六、環保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環保委員會議。
3、協助環保指導教師,對教室、寢室、公區的清潔、內務等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有關班級整改。
4、環保綠化維護與監督。
5、在校園重點地段設環保監督崗,維護環保工作。
七、文藝宣傳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文藝委員會議,布置有關主題活動工作。
3、協助團委策劃、組織大型文娛活動。
4、積極與各類藝術教師聯系,組織有關藝術團體,開展有關文藝活動。
5、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比賽。
八、體育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體育委員會議,討論改善鍛煉情況的方案和辦法。
3、協助體育教師組織好“兩操”,檢查出勤情況。
4、協助體育組搞好運動會,開展好陽光體育活動,組織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
5、配合體育組組織有關球類與棋類比賽。
6、在體育組指導下組建學生專項體育隊伍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7、協調各類運動場地及體育比賽的安排。
1、學生會干部采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干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干事任免及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最終學生會主席團審批。
3、副部長以上干部,因各種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向團委遞交申請。對于申請離職的干部,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后由團委審批,再增補干部。
4、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干部自動免職,并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一條時間:例會每兩周一次,每學期根據需要進行規定,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條參加人員:主席團成員、正副部長。除此之外,根據例會主題,可安排相關部門部分干事參加,重要會議必須請團委、政教處領導,分管德育的校級領導參加。
第三條如有臨時工作任務,學生會主席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各學生會干部必須全部到齊。
第四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并向主席遞交假條,經核實、批準后,方可請假;但同時應安排部門內相關人員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后轉達。
第五條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3、各學生干部要及時、全面地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饋,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干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4、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后要做相關總結,總結經驗,指出不足。
5、各委員遞交活動總結,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于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匯總并向團委報告。
7、主席須將布置的下月活動打印成表格,分發給各部部長。
8、主席每學期期末將例會表格裝訂成冊,上交給團委留檔保存。
第一條每學年開學伊始,學校成立換屆領導小組。
第二條競選學生會干部的基本標準: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責任心強;思想境界高、有膽識、有魄力;組織、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條程序:個人填寫申請表格——參加現場競選——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時間:每學年開學前半期內要完成學生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系,遇事多征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占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進步要快。
第六條學生會干部的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檢討。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開除處理。
第一條對于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干部,由團委、政教處統一評定,于每學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干部”等稱號,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條每學年末進行成績評比,凡是成績優異,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學生會干部,可由團委、政教處推薦,參加“縣市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
第三條如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便不出席會議,則寫一份檢查交學生會主席。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并不再聘用。
第四條受到學校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學生會干部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根據情況,責令其退出學生會。
其他未盡事宜,以團委、政教處決議和解釋為準。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七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 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八
3、實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1、請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須履行相關手續并填寫請假條,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3、晚自習制度: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到班級參加晚自習,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2、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各宿舍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責任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天一次保潔,及時傾倒當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5、應養成及時鎖門的習慣,無人在宿舍時,要及時鎖門,平時要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包,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凡違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停宿直至校紀處分。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九
1、寄宿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許可不擅自調換。
2、寄宿生按規定攜帶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對各類貴重物品及現金要提高防盜竊意識,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因病或準假除外)學生不得留在宿舍內。寄宿學生平時及雙休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假條交宿舍管理員后,方可離校。周日必須回校參加夜自修。
4、雙休日白天要離校的寄宿學生,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登記后,方可離校。當晚9時前必須回校。
5、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
6、按規定要求自覺整理宿舍內務,保持宿舍衛生和清潔,不允許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場所潑水、吐痰、拋棄雜物。不將飯菜帶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絕不能在宿舍內酗酒、吸煙。
7、愛護生活設施,不擅自移動、調換室內家具;節約用電、用水;設備自然損壞時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
8、在宿舍內不私接電源,不使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熱毯、酒精爐等器具。不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或焚燒雜物。
9、保持宿舍區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不允許在宿舍區內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鎖箱柜。隨手關閉門窗。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并登記。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1、為防止廁所下水道堵塞,應使用軟手紙,不允許隨地大小便和將雜物丟入大小便池內。
1、每個宿舍推選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內務衛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監督,并定期組織本舍同學進行衛生大掃除。
2、宿舍內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職責為打掃宿舍地面衛生及門窗玻璃衛生,將垃圾倒入指定地點,督促本舍同學按時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規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負責本舍當日的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地按衛生標準檢查、評定成績。
4、學生違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檢查不衛生(低于60分),由校區分管主任向班主任發“協助教育通知書”,班主任接通知后,須盡快處理并將結果填好“回復單”上,報校區主任室。
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向班主任簽發“協助教育通知書”后即取消其本學期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資格。若對該同學發出三次“協助教育通知書”,則將給予紀律處分。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一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班主任跟班,學校值周老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按學校規定線路行進,由班主任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做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部分: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第三部分: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第四部分: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臺。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嚴禁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第五部分: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第六部分: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首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第七部分: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公寓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第八部分:就餐生管理制度
1、值周老師必須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組織學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隊,有秩序地進入餐廳。
3、進入餐廳后,學生必須要保持安靜,不喧嘩打鬧。
4、分餐時要排隊,嚴禁插隊,做到有秩序,相互禮讓。
5、?就餐時須在指定位置進餐,個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潔。
6、要注意營養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飽為原則,絕不能喜歡吃就吃飽,不喜歡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飯菜(骨頭等)必須倒到指定的餿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廁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時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內以便洗漱。
9、就餐結束后,由值周老師集中組織管理,不能馬上做劇烈運動可以坐下來看看書等。10、其他學生進校時間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級教室。
為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二、護送學生制度:
1、每天中午、下午放學時,值日教師必須護送學生過馬路。
2、班主任和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消毒.?
六、課間管理制度:
1、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2、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
七、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室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十、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二
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提高經營服務質量,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確保學生身心健康,依照國家《食品衛生法》和國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頒布的《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依據我區小學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學校小賣部經營必須堅持“依法經營,安全第一,服務學生,有利育人”的指導思想。要把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優化育人環境作為經營目的。不得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2、學校小賣部必須根據師生的合理需求而開設。學校開設小賣部主要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學校小賣部提倡以超市經營管理模式有序經營。
3、學校小賣部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持證上崗。學校小賣部接受工商、物價、衛生、教育等部門的檢查。未取得相應證照,不得開設,堅決取締。未取得《健康證》的人員不得上崗從業。
4、學校小賣部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工商、衛生部門有關經營場所的規定,經營房屋質量應符合有關建筑質量要求,水電安裝應規范到位,貨架、食品擺放整齊清潔,食品存放、儲存應符合國家食品存放、儲存的有關規定,室內應通風干燥,室內外環境應整潔衛生。
5、小賣部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學校必須與承包人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向學生禁賣的食品、承包(租賃)費、價格要求、品種要求等列入合同條款,并明確解除合同的具體條件。
6、學校自營或對外承包(租賃)的小賣部必須單獨建賬。學校自營利潤、對外承包(租賃)費應及時入學校行政帳,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或變相設立“小金庫”。
7、學校應明確規定小賣部的營業時間,小賣部的營業時間限于早晨上課前、午飯后、放學后、晚自習后。
8、小賣部商品的價格按國家有關物價法規規定執行,保證物價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須標簽立卡、明碼標價,嚴禁價格欺詐。小賣部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準以學校組織活動等為名向學生硬性攤派、推銷商品。
質量合格證和衛生合格證,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堅決杜絕“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散裝食品,不得向學生銷售學校違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圍經營。學校應向經營者明確出售商品的品種,除必需的生活、學習用品外,凡不利于學生健康、不利于學校日常衛生管理、不利于營造良好育人環境的商品都應嚴格禁止銷售。
10、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小賣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賣部公示上墻。經營者、從業人員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文明服務,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離崗。學校、經營者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工作。
11、小賣部工作人員應配合學校做好小賣部周圍環境衛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售出食品的包裝物,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同時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行為習慣教育,培養學生勤儉節約,不吃零食的好習慣,確保校園整潔。
12、學校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等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發生。
1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學校一把手為學校小賣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加強對本單位小賣部的管理,落實具體監管人員,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做好管理臺帳,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對師生滿意率低或違規經營的小賣部要及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更換經營者或從業人員。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的人員應按規定處罰。
本制度從2008年3月1日起執行。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三
為加強小賣部管理,充分發揮功能,規范工作職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要努力提高素質,樹立安全意識,關心師生的身心健康,熱情服務,禮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三、進貨時必須到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廠家或銷售商處進貨,索取銷售商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質監部門出具的“商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和進貨清單及發票,嚴禁進購“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過期食品,一經發現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四、商品要分架擺放,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嚴禁混放。
五、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商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商品污染。
六、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四
1、學生憑學生證到宿舍樓就寢,沒有學生證不準進入宿舍樓。
2、學生到宿舍后,應該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時應排隊,有序進行,不準擁擠哄搶。
3、在寢室內不準瘋狂、打罵,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管理。
4、上下床鋪時,必須依靠扶梯及腳踏處,動作穩健,不得快速翻越或從床上跳下。
5、熄燈鈴響后,應迅速關燈并反鎖好門,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廁所,開門、上廁所的聲音要輕,不得在樓道內奔跑,上完廁所需關門并反鎖。
7、晚間同寢室學生身體有異常,應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寢室長和同寢室學生不得不管不問。
8、晚間發現有異常現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隱患)應及時喚醒伙伴,保證秩序并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警。
9、寢室內的電燈或窗戶等損毀,不能使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不得私自動手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10、午休時間學生必須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進行午休,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習后,熄燈鈴前,班主任必須到寢室查寢,檢查寢室有沒有安全隱患、寢室衛生是否干凈及清點人數、查看學生健康狀況。
12、每天學生就寢后,男、女寢室各有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值班,負責維持學生就寢制度、保護學生安全、并處理學生的突發事件。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五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周五放學后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
2、一周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后將準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并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并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六
的安全尤其重要。在排除一系列大的安全隱患(食物中毒、煤氣中毒、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肋”上加上獎勵力度,以鼓勵更多的老師爭優創先;在團隊建設和教師專業成長上加大引導力度,讓老師知道可以怎么做以及做得好壞的評價要求。
想準備,更要有“如何讓制度真正內化”的不懈思考與實踐。用好制度,踐行制度,完善制度是管理者重點要思考的問題。
問題,深化管理,使學校走上科學的、可持續的發展的道路。
初中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七
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
(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后方可鎖門離開,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4)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