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轉和員工的權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措施,它可以有效地規范行為,確保工作的有序進行。我想我們需要了解一下這些規章制度了吧。我們將建立一個規章制度的反饋渠道,大家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改進。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一
為規范(以下簡稱“公司”)實驗室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管理,確保實驗室實驗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開展實驗研究,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實驗室安全衛生以及廢棄物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實驗人員負責實驗室的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衛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處理工作的監督與考核。
第二章實驗室環境管理要求。
第四條【衛生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不得吸煙,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實驗中應配戴正確的防護用品。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防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他防護用品。
(三)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嚴禁穿著實驗服離開實驗室。
(四)實驗完成后,實驗人員應將容器、玻璃器皿、實驗臺面等及時進行清潔;試劑、儀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處;工作臺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擺放其他物品。
(五)實驗人員應保持個人的清潔衛生,工作服應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測,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證隨時可用。
第五條【實驗廢物管理】。
(一)實驗廢物是指實驗室在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實驗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管理要有專門實驗人員負責,并應當接受相關規章制度、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實驗廢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實驗人員應將實驗廢物放置在雙層黃色垃圾袋中,不得超過垃圾袋容積的3/4,袋口封嚴。銳器應放置在專用的銳器盒中。
(四)實驗人員將實驗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見附件一)。
第六條【廢液管理】。
(一)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二)對低濃度的酸、堿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廢液嚴禁倒入下水道。
(三)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盡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實驗人員將其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辦法的解釋】。
本辦法由公司總辦會授權公司園區發展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的施行】。
本辦法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二
放射工作人員是指從事放射職業活動中受到電離輻射照射的人員。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2.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1.放射人員在上崗前,預防保健科負責向市衛生監督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2.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均需參加放射防護條例上崗培訓,并進行相關考核,取得培訓合格證。
3.放射設備安裝后,由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責的機構對機器和機房設施進行測試,做出評價報告證實符合防護要求,取得機器使用合格證之后,方可使用。
1.放射工作人員均需佩戴熱釋光個人測量儀,并按規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領口。
2.個人劑量監測同期一般為90天;內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按照有關標準執行,每兩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監測,并將監測結果通知個人。
3.醫院終生保存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4.放射人員可查閱,復印本人的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5.醫院將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及時記錄在《放射人員工作證》中。
1.放射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方可參加相應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員定期參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職業健康檢查,兩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2年,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可增加臨時性檢查。如有異常按有關條例及時處理。
3.放射工作人員脫離放射工作崗位時,醫院應當對其行離前的職業健康檢查。
4.對參加應急處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醫院及時組織健康檢查或者醫療救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5.醫院在收到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7日內,如實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檢查中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隨訪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及時予以安排。
6.醫院不得安排懷孕的婦女參與應急處理和有可能造成職業性內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婦女在其哺乳期間應避免接受職業性內照射。
7.醫院為放射工作人員建立并終生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放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復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醫院承擔本院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鑒定、醫療救治和醫學隨訪觀察的費用。
10.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放射工作人員每月給予一定的營養補貼,并普及營養知識,增強機體免疫力。
11.在國有統一的規定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以享有保健休假2-4周。放射科要安排保證休息。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三
為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本單位職工身心健康,使醫務人員更好地發揮積極性,以飽滿的'熱情和精神投入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中,根據《福建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醫務人員健康保健工作的通知》(閩衛醫函【20xx】646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單位《職工醫療保健管理制度》,內容如下:
1、嚴格進行職工上崗前和在崗中體檢。
2、每位職工建立一份職工健康檔案,由保健科負責管理。
3、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體職工體檢,原則上兩年一次;市干部保健對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對符合我省保健條件的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給予適當照顧;對放射科、ct室、供應室、藥劑科等特殊科室人群按有關要求進行額外體檢。
4、每年對在職已婚女職工進行查環、查孕和婦科檢查。
5、保健醫生經常關注本單位職工身體健康狀況,給予相關的疾病預防指導。
6、凡醫院職工(含聘用人員)統一參與三明市醫療保險。職工診治、住院、轉診、病休等由經治醫生根據病情和有關醫保管理規定處理。
7、對身體有恙的職工給予積極關心、幫助和適當的休假,但要辦理請假手續。
8、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院編制標準,盡量配足配齊醫務人員,重點向臨床一線傾斜,充實臨床一線醫護人員數量,合理安排和調配人員,避免醫護人員長期超負荷工作。同時,通過預約診療等辦法,合理安排和分流病人,有效減輕醫護人員的工作壓力。
9、每年安排職工休假,特殊崗位(如放射科、ct室等)人員按要求增加休假。
10、定期組織活動,調整職工心態,增強體質。
11、關心離退休職工,年終進行慰問和召開座談會。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四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五
2、每位職工建立一份職工健康檔案,由保健科負責管理。
4、每年對在職已婚女職工進行查環、查孕和婦科檢查。?
5、保健醫生經常關注本單位職工身體健康狀況,給予相關的疾病預防指導。?
7、對身體有恙的職工給予積極關心、幫助和適當的休假,但要辦理請假手續。?
9、每年安排職工休假,特殊崗位(如放射科、ct室等)人員按要求增加休假。?
10、定期組織活動,調整職工心態,增強體質。?
11、關心離退休職工,年終進行慰問和召開座談會。
?8、對懷孕或在哺乳期間的婦女,不得安排應急處理和職業性內照射工作。 ?
放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復印本人的檔案,醫院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復印件上簽章。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六
二、目的:明確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要求和標準,嚴格健康管理制度,保證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三、責任和職責:員工健康管理由公司行政辦公室和銷售部等
部門共同管理,行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員工健康教育、體檢、健康證辦理等工作;銷售部及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日常衛生管理。
四、 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通過檢查,身體健康且取得健康證的.員工方可繼續上崗,否則,按照相關規定辭工或調整。對新聘用的員工一律要求要通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聘用,否則,不得聘用。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學習保健食品衛生知識和保健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掌握有關保健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定期加強對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肝炎、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有礙保健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和接觸保健食品銷售和管理工作。
4、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建立嚴格完整的員工健康檔案。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七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一、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衛生知識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培訓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三、聘請衛生監督所管理人員,不定期對酒店餐飲、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等衛生知識,提高衛生安全素質。
四、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衛生監督所舉辦的衛生知識培訓班學習,提高衛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1次,對不能達到衛生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六、每年舉辦一次衛生知識的競賽,強化職工的衛生意識。
七、凡參加衛生知識培訓的人員,一律按時參加衛生知識培訓,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飲、食堂工作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詳細記載衛生知識培訓狀況。
一、餐廳、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餐廳、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到南山區衛生防疫站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餐廳、食堂主管每天要對轄區每位工作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主管報告,患者必須由衛生部門對其作檢查治療后再作決定。
1、從業人員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上崗。
2、從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崗位(責任)區內衛生,隨時保持整潔。個人衛生堅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堅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三不”:不準將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個人生活用品帶入操作場所;工作時不準戴戒指、項鏈、手鏈(鐲)、耳環等飾物和涂指甲油;不準在操作場所吸煙、穿工作服進廁所及離開生產加工經營場所。
“三要”:上班時要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必須全部戴于帽內;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間操作時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專用工具拿取。
“四堅持”:堅持衛生操作規程、堅持公用物品消毒、堅持濕式清掃、堅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時間不準吃東西、不準隨地吐痰、不隨便掏耳掏鼻。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八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否則,不得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調離其工作崗位。
四、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九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培訓對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門店及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關人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現場培訓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訓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
1、放射防護管理小組在科主任領導下,實行主任負責制。實施科主任對小組成員的統一領導和管理。
2、員工體檢制度:輻射工作人員每年進行體檢,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的'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員工保健制度:輻射工作人員的保健休假,根據照射劑量大小與工齡長短,每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療養待遇。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一
為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鑒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鑒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后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必須委托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托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二
1、醫院藥房每年應依據上級有關要求及醫院藥房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培訓計劃。
2、質量管理人員負責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監督與考核。
3、質量管理人員每年對全員進行藥品法規、質量規章制度及專業知識、執業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訓考核工作。培訓人員覆蓋面應達到100%。
4、醫院藥房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醫院藥房中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購進、調劑等崗位的人員必須按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崗位工作的`人員,應經職工技能培訓,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7、質量管理人員應建立個人培訓教育檔案,內容包括:姓名、職位、職稱、培訓時間、培訓題目、培訓地點及培訓師、課時、考核結果等。
8、質量管理人員每年應做好全年教育培訓,內容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對象、授課者等。
9、每次培訓后應做好考核工作,驗證培訓的效果。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三
新從事放射工作、已經從事放射工作和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員。
健康檢查機構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承擔。
檢查項目按國家《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辦法》規定的《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項目》進行。復查時根據需要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執行。
(一)就業前健康檢查。
就業前查體是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重要部分,是全部醫學檢查的基礎資料,其檢查結果可為后期檢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對比和參考。
對新參加放射工作的人員,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書面培訓、從業申請,送至設備處,由設備處統一安排、及時組織新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沒有接受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人員,暫不能從事與放射有關的工作;經檢查,對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要求的人員,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崗后健康檢查。
1對上崗后的放射工作人員,當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過10%(乙種工作條件)時,每1~2年組織一次職業健康檢查。當工作人員在相應工作條件下連續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過年劑量當量限值的30%(甲種工作條件)時,每年應進行全面醫學檢查一次。
2查體中發現結果異常者,及時安排復查。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3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狀況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放射工作人員,及時調離原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對具有專門技術、經驗豐富的'放射學專家或技術人員,其健康情況有不符合健康標準者,應慎重、仔細的權對社會和個人的利弊決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離崗前健康檢查。
對調離放射工作崗位的放射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組織其職業健康檢查。
(四)應急和事故照射人員的健康檢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現卡源、射線裝置失靈等事故照射時,對參加應急處理的人員或事故照射的人員,應及時組織搶救和進行健康檢查,對需要進行醫學觀察的,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檢查項目和頻度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五)健康檢查結果處理。
健康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中,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終生保存。
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不應再接受事先計劃的特殊照射。
2身患嚴重的呼吸、循環、消化、造血、神經和精神、內分泌、免疫系統疾患者;身患嚴重皮膚病、視聽障礙者;身患惡性腫瘤和妨礙工作的復發性良性腫瘤;手術后不能恢復正常功能者;未完全恢復的放射性或其他職業疾病者,應由授權的醫療機構和醫師根據疾病的過程、性質,確定該工作人員是否適合繼續從事放射工作。(具體疾病以gbz98一20xx為準)。
3對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應及時安排其進行職業性放射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疑似職業性放射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院方承擔。
(一)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補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臨時調離放射作業崗位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正式調離放射作業者,可繼續享受保健津貼一個月。
(二)根據工作場所類別和從事放射工作時間長短,在國家規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對從事放射作業滿20年的在崗人員、依據劑量監測記錄及健康查體結果需要休假、療養者,可利用休假時間安排2~4周的健康療養。由健康查體單位提出建議,設備處書面通知人事處、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休假時間、薪酬等按國家相關法令執行。
(三)放射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xxx醫院。
20xx年08月25日。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四
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毀。
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毀。
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五
為提高我院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快人才培養,提高整體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完善人才梯隊建設,實施人才興院、科技興院,合理、有序的安排醫務人員外出進修學習,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熱愛醫院和本專業,思想進步,業務素質較高,能安心本專業工作,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科室及醫院的工作,且具備一定的培養潛質。
2、自從事本專業工作以來,未發生過重大醫療事故和過失。在歷次院內醫療文書質量檢查中,無丙級病歷及嚴重違反醫療文書質量標準的情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本學科或專業滿1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本學科或專業滿2年;具有大學本科(學士)學歷,從事本學科或專業滿4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學科或專業滿7年;具有中等專科學歷,從事本學科或專業滿10年。
4、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證書或相關的資格證書。
5、開展新項目、新技術的科室,由科主任書面材料推薦,優先安排進修學習。
6、院部急需培養的.人才,條件可適當放寬。
1、各臨床科室在年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科室情況制定出外出培訓計劃,有計劃、有目的的選送人員進修、學習。
2、符合進修條件者,由申請進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與進修單位聯系相關事宜。
3、申請進修人員在科教科領取進修申請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所在科室主任簽字同意后,上報科教科,由院長辦公會研究審批。
4、醫院審批同意后,由申請進修人員在進修醫院網站上下載該院正式的進修申請表,并完整填寫,按表格上相應程序逐級報批后寄出,科教科進行備案。
5、外出進修人員將行程時間上報科教科、人力資源部,以便安排工作。
1、原則上不允許跨專業、跨學科進修學習。
2、專題進修(通過短期學習掌握新技術,有利于新項目的開展)時間1—3個月;專業進修時間半年至一年。
3、進修費、住宿費由醫院報銷。原則上應由進修單位統一安排住宿。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急需進修而進修單位又不能安排住宿者,自行聯系住宿費用每天不高于30元。
4、由醫院報銷往返車票一次,進修交通工具限乘用汽車(出租車除外)、火車(軟臥除外)。進修期間,無節假日。特殊情況需回本單位,經分管院長批準,由相關單位證明,方可報銷來回車票。
5、進修學習期間,由于不能遵守進修醫院的規章制度及出現重大的醫療事故或醫療行為過失被進修醫院退回醫院者,進修費用由進修者全額承擔,5年內不得提出各種形式的進修、參加學術會議的申請。不能完成進修任務中途自行返院,進修費用按時間比例報銷。
6、進修期滿后三天內,必須回科教科、人事科報到,并在歸院一周內,由科教科組織向本業務單位匯報學習成果。工作中應該積極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匯報學習成果作為報銷學費的依據。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六
醫療機構的藥房和個人衛生應符合規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對藥房各做一次清潔,保持藥房的.環境整潔、衛生,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貨架(柜)擺放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染、藥品擺放規范有序。
三、在崗時應著裝整潔,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四、應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五、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應存檔備查。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七
一、嚴格執行消毒、滅菌、隔離、無菌操作(包括洗手)技術和規程等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掌握抗菌藥物臨床合理運用原則,做到合理、安全、經濟使用。
三、掌握醫院感染診斷標準。
四、發現醫院感染病例,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實驗,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徑,控制蔓延,積極治療病人,并于24小時內填報醫院感染病例登記表,送至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并協助調查。發現法定傳染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報告。
五、參加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
六、掌握自我防護知識,正確進行各項技術操作,預防銳器刺傷。
七、宣傳、教育、指導病人、探視者和其他工作人員運用預防感染傳播的`技術。
八、工作人員自身感染時應接受合適的治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將自身感染傳播給他人。
九、醫療廢物嚴格分類收集,減少污染及損傷。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八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九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全體師生員工服務的所有食堂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錄用并從事餐飲工作。
四、食堂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伙管辦應立即辭退。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七、食堂管理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