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新的挑戰,總結上半年的經驗是必不可少的。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些下半年總結的范文,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靈感和啟發。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一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申請參加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符合上述條件的重慶戶籍人員、在重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就讀的非重慶戶籍學生、以及在重慶務工并在重慶繳納社會保險的其他非重慶戶籍人員均可報考。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并參加考試,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1.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因考試違紀被限制考試的人員,在限制考試期間不得報考。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二
(一)凡符合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財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考試報名”欄目進行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我市任一行政區劃進行報名,網上填寫報名信息,選擇現場確認點(附件1)并預約現場確認日期。根據機位數量、考場配備等情況,每期考試均設有報名名額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區劃報名額滿后該期考試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報考時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證件號不能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將無法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預約日期到現場確認點審核報名資格及繳費。考生集中的學校、單位需集體確認的,代辦人員可與現場確認點聯系預約受理時間。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考生來源為在職人員的,應當在表格“單位信息”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考生來源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應當在表格“學校信息”欄加蓋學校或學院公章;考生來源為待業人員的,表格不需要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若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有效身份證件指在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
(2)軍人考生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3)香港、澳門及臺灣戶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
(4)外國戶籍考生使用護照。
3.非廣州市戶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證或全日制在校學生有效學生證原件。
(三)打印準考證。已繳費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財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打印準考證”欄目打印準考證。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
(四)參加考試。考生考試時間由系統隨機生成,原則上不予調整。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考生進場前須經過身份證讀卡等驗證環節,以確定考生身份。
(五)確認成績。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模式,實行上機答題。考生點擊交卷后,電腦系統將即時自動評分并當場顯示考試成績,考生必須與監考人員雙方簽字確認成績后方可離開考場。成績一經確認不再提供復查服務。
(六)考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25日后登陸廣州財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分數。
(七)考試結果公告及領取證書。考生可于當期考試全部結束25日后,依現場確認點告知的方式查閱考試結果公告。公告考試結果通過的人員可在考試結果公布后6個月內,登錄廣州財政網()“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證書領取”欄目,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按照有關流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三
雙科及三科考試實行同一考試場次連續考試的方式;會計基礎、法規與職業道德、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的考試時間各為70分鐘。
本季度考試從2013年8月20日開始直到報考本季度考試的考生考試結束。每位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場次、座號由考試系統自動生成,不得調整。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考生在電腦上進行答卷)。
五、考試大綱、考試題型。
考試題型: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法規與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初級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四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2.因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3.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對象。
1.符合工作單位(非中央和省屬在穗單位)、戶籍、居住地任一條件在我市的人員。
2.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公告2013年第32號要求,部屬及省屬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在省工商局登記且不在中央在穗單位、省屬在穗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企業)范圍內的單位在職人員。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五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當在報名繳費成功后3天內再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選擇考點及考試時間(報考人員必須一次性選定所有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時間、《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科目聯考時間可以在同一個考點內分別選擇),逾期不選考點和考試時間的,將由報名系統根據應考人員選定的所在縣(市)、區按照就近原則在有空余考位的考點中自動分配。
為了避免應考人員信息輸入錯誤或考試時間考點選擇發生錯誤,在辦理網上報名手續時,要求應考人員本人操作。
報考人員在辦理網上報名時,同一報考人員禁止同時打開2個及以上窗口(或2臺及以上電腦)同時辦理報名手續。為了確保網上繳費成功率,建議應考人員使用ie瀏覽器辦理報名及網上繳費手續。
多人在同一臺電腦辦理報名手續時,每次進入報名系統前都必須刷新電腦系統,消除電腦緩存記錄,以避免顯示錯誤報名信息。同時每位應考人員報名結束并選擇考點考場成功后,必須打印或下載考試通知單,以免因記錯考試時間或考試地點而影響考試。
報考人員在點擊繳費前,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點擊繳費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報名成功后發現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應持報考人員身份證件及時到就近的資格審核點辦理修改信息手續,修改信息手續截止到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考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將于本期考試全部結束10個工作日后(預計。
左右)通過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http://)公布。所有考試科目同時合格人員,應當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證手續,逾期不辦理領證手續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再保留。
報名考務費按寧波市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甬價費[2011]57號)核定的標準收取,160元/人次。需要考試考務費票據的應考人員,可以在本人考試結束后向所在考點考務辦公室申請開具,最遲在全部考試結束一周內申請開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務費票據。
寧波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六
(一)考試通過人員可登陸上述網站填寫《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同時預約現場領證并審核信息表的時間。預約時間應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不領取證書將在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誠信檔案予以記錄。
(二)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市財政局窗口辦理從業資格審核及領取證書手續,資格審核須由本人到現場辦理: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準考證。在職人員準考證上必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本人有效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
4.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內容涉及的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例如學歷/學位證、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在職證明)。
六、注意事項。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七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為,考生可在“吉林省會計網”上查詢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需完整、準確無誤地填寫吉林省會計網上的“合格考生辦證申請”,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基本信息申請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內,到報考所在地財政局領取證書。領取時需攜帶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者,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大學專科和中專學歷者,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代理人還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委托書。
延邊州財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八
考試結果于當批次考試全部結束后20日內,在市財政局網站和本網站公告。考試通過的人員按照以下流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通過人員在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地址:韶關市芙蓉新區芙蓉園(即原東南軸承廠舊廠址),電話:8877831)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領取證書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代理人領證時應當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九
下半年考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對于報考人數較多,在上述時間確實無法安排完成考試的考區,報經財政廳(廣西會計考辦)同意后,考試時間可適當延長。每位考生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打印的時間為準。
(二)考試科目內容。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這兩個科目可任選一門),全部考試科目均采用計算機答題方式考試。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三個科目使用財政部統一建設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珠算無紙化考試實施方案和考試大綱》(桂財會〔2013〕11號)規定要求建設的題庫。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十
(一)大連市各區市縣(不包括軍隊、武警系統)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4、符合《關于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財會[2011]530號)有關規定。戶籍在連人員,須提供由大連市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原件;非大連戶籍人員必須提供以下證件:(1)在大連市就讀的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原件;(2)在大連市工作的外來人員,出具大連市居住證和勞動合同原件;(3)無工作單位的大連市院校畢業生,出具大連市居住證和畢業證書原件。考生在現場報名和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須按以上規定提供相關原件。凡不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非大連戶籍人員一律不得報考。如擅自報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會計人員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程序。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十一
考試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陸原報名系統查詢、打印成績。起,考生可到各區財政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區財政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人員,可以向深圳戶口所在地的區財政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工作單位的暫住人員,攜帶深圳市居住證向居住地所在區財政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可在網站https:///上免費下載,原件1份);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3.有工作單位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特此通告。
2014年4月8日。
佛山市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專業12篇)篇十二
云南省根據財政部2014年4月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基礎,以新編《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教材為考試范圍。由于2015年考試大綱為重新編寫,為方便考生備考,建議考生采用新版考試教材。
(二)考試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初級會計電算化》: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三)考試方式。
全省范圍實行無紙化考試,采取計算機隨機從國家題庫中抽取題目的方式進行。考生連續抽取三個科目的考題完成考試,考試總時間為180分鐘。
五、考務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