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的總結對于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可以幫助我們在同類問題上更加得心應手。通過參與志愿者招募活動,我領悟到了志愿者的精神和意義,心得體會是對這次志愿者活動的感悟和總結。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一
安全培訓心得體會通過這兩天的安全知識學習,讓我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也親眼目睹了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我想,那將是我永遠抹不去的記憶。也就是因為這起安全事故,讓我明白了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強自己的防范意識,提高預防事故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執行力。
這次安全事故的發生對我來說是痛心的教訓,一起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損失是慘重的`,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損失更是無法估量的,說心里話我很歉疚,尤其是對兩位傷者,雖然,我阻止了他們的不安全行為,但事故還是發生了,這說明了我的執行力不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提高自己的能力,吸取這起安全事故的教訓,對安全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認真的重視起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自身安全的同時也要確保身邊同事、公司財產的安全,今后我會重視~!重視~!再重視~!在工作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我們在處理問題時,首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有麻痹大意心理。安全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我們應該牢記先鋒的目標“從零開始,從零發展,以足夠的信心去迎接它,去戰勝它,并且積極參加廠里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學習,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讓安全生產成為我們的一個習慣,讓我們的行為變得更安全。記得鞠工在這次安全培訓中講到,要將“要我安全”概念轉變成為“我要安全”。我覺得,只要密切聯系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
危險辨識培訓是一種相當重要的安全教育,是為了讓員工能夠在工作中更加注意安全問題,進而減少工作中的危險與意外情況的發生。最近,我參加了一次危險辨識培訓,深感受益匪淺,于是我寫下了一篇文來分享一下培訓心得體會。
首先,培訓給我帶來了深刻的注意力體驗。在授課中,培訓師針對各個方面的事例展開演示,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如何從常見事故和安全隱患中查找并防范危險情況。通過培訓,我了解到危險隱患通常存在于一些看似不起眼或者不起眼的細節之中。這就需要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多加留意,從全面的角度來觀察與識別周圍的環境,做好預防措施,避免為工作或者生命帶來威脅。因此,我意識到培訓對于我們察覺危險的意義所在,培訓對于我們的工作意識的提升也是至關重要的。
其次,危險辨識培訓使我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在授課中,培訓師闡述了各種安全衛生措施的具體步驟。從察覺隱患到判斷隱患的危險性,從解決問題到預防將來的問題,培訓師一一列舉了許多實例,為我們提供了行業內部的專業知識。在接受這些知識的過程中,我不僅加深了對企業安全制度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掌握了危險辨識技巧和應急措施,有助于通過聚焦實際情況提高危險判斷能力。
再次,危險辨識培訓讓我開始重視客觀事實。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永遠不可能完全屏蔽危險,在工作中也常會遇到挑戰。而危險辨識培訓就有助于我們了解許多具體事實,比如,主觀臆想與妄想是造成事故的常見原因,正確解讀和判斷環境、場面和操作方式,有助于我們避免或拯救危險的發生。同時,危險辨識培訓還強化了我們透過表面的現象來分析問題的能力,使我們能夠多方考慮,確保自己作出可操作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最后,危險辨識培訓讓我感受到憂患意識的巨大作用。即使在一個安全風險較低的工作中,也經常會出現危險問題,并有可能演變為安全生產事故。此時,有時候隱患已經存在,而工作人員卻沒有及時發現與排除,這可能導致極大的損失。因此,危險辨識培訓不僅提高了我們的安全技能水平,更重要的是灌輸了我們對安全問題的重視態度,讓我們能夠察覺并排除隱患,從而達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總結一下,危險辨識培訓是我們在工作中追求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這次培訓,我加深了對事故、隱患和安全的認知,學會了判斷與檢驗、確定與控制與應急處突的技能和措施,進而提升了我們整體安全意義和技能素質。希望今后大家都能更加注重危險辨識工作,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生產與員工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三
隨著社會發展,我們的生活環境變得越來越復雜,各種潛在危險也增加了許多。在面對這些危險時,我們必須具備正確的危險辨識能力。下面我將談談我在日常生活中對危險辨識的體會和心得。
首先,危險辨識需要我們保持警惕。生活中危險可能來自于各個方面,有時候我們可能并沒有意識到它們的存在。例如,有一次我乘坐公交車回家,突然發現一個拘謹而目光游離的男子正靠近我。我立刻感到一絲不妙,順勢推開他,退出了公交車。回家后我才聽聞有人在公交車上失竊的事情。這次經歷告訴我,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觀察周圍的環境,及時發現可能的危險。
其次,危險辨識需要我們學會分辨危險的信號。有時候,危險并不是明顯可見的,而是通過一些信號暗示給我們的。例如,當我們在某個人際關系中感到不安與壓力時,這可能是一個危險信號,表明這個關系可能存在某種潛在的危險。這就需要我們學會分辨和警惕這些信號,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煩和危險之中。
第三,危險辨識需要我們積極主動地尋找信息。在現代社會,信息是我們認識危險和應對危險的重要工具。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如媒體、互聯網等,獲取各種與危險相關的信息,了解它們的特征和危害,以便在面臨危險時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我們還應該主動參與相關的培訓和學習,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
第四,危險辨識需要我們保持冷靜和理性。面對突發事件或危險情況,我們常常容易陷入恐慌和混亂中,失去理智。然而,這樣只會加大危險的風險。所以,我們需要學會保持冷靜和理性,不被情緒左右,能夠清醒地分析和判斷,找到最佳的解決辦法。只有保持冷靜和理性,我們才能更加準確地辨識并應對危險。
最后,危險辨識需要我們始終保持練達和靈敏。辨識危險是一個復雜而繁瑣的過程,需要我們不斷的實踐和積累經驗。通過持續學習和不斷鍛煉,我們可以提高自己的辨識能力,使它成為我們的第六感。只有保持練達和靈敏,我們才能更好地預測和應對潛在的危險,確保自己和身邊的人的安全。
總之,危險辨識是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項能力,它需要我們時刻保持警惕、學會分辨危險信號、主動尋找信息、保持冷靜和理性以及保持練達和靈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面對危險時做出正確的決策,保護自己和周圍的人的安全。讓我們一起努力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讓生活更加安全、美好。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四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危險隨時可能出現。因此,學會辨識和避免危險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這方面的認知和實踐中,我收獲了許多經驗和體會。從了解危險的本質,到培養預見能力,再到培訓應變能力和尋求幫助,這些都是我在危險辨識過程中所體會和領悟到的。
首先,我認識到了危險是不可忽視的。危險是指具有潛在或實際的傷害或損害性的事物或環境。不管是身處于哪個環境中,我們都有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危險因素。危險不分大小,不分年齡,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只有深入了解危險的本質,我們才能更好地防范和應對危險。
其次,我意識到要培養自己的預見能力。預見能力是避免危險的重要手段。當我們能夠在事情發生之前就預先察覺到潛在的危險時,我們就能夠及時采取措施來保護自己。例如,在行駛中,我們應該時刻關注道路狀況,并提前察覺交通事故的潛在風險;在外出旅游時,我們應該了解當地的安全情況,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只有通過不斷培養預見能力,我們才能增加自己的安全感。
第三,我發現培養應變能力至關重要。不管我們的防范工作做得多么完善,面對危險時,要能夠迅速應對才是最關鍵的。當危險降臨時,我們不能驚慌失措,而應該保持冷靜,并迅速制定有效的對策。例如,在遇到火災時,我們應該知道如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躲避濃煙,按照消防通道撤離;在遭遇搶劫時,我們應該保持冷靜,不要與歹徒對抗,以免加重傷害。只有通過不斷地實踐和訓練,我們才能提高自己的應變能力。
最后,我認識到主動尋求幫助是必要的。有時候,我們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他人的援助。在面對危險時,我們應該勇敢地尋求幫助,不要等到事態惡化再后悔莫及。無論是身處災難中,還是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及時與身邊的人或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記住,尋求幫助并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智慧和勇敢的體現。
總結起來,危險辨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了解危險的本質,培養預見能力,提高應變能力和主動尋求幫助,我們能夠更好地防范和應對各種潛在的危險。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將危險辨識作為一種習慣,時刻保持警覺和敏感,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只有通過不斷的實踐和經驗積累,我們才能更好地做到危險辨識,使我們的生活更加安全和幸福。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五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作為現代人,我們的生活常常充滿了各種危險,這些危險不僅包括自然環境帶來的自然災害,還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隱患。因此,了解并辨識危險成為了我們每個人必須掌握的一項技能。
第二段:具體分析危險的表現形式。
在日常生活中,危險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些危險顯而易見,比如火災、地震等;有些危險則比較隱蔽,難以被察覺的,比如家里的漏電、車輛的故障等。在這些危險中,往往是細節中的小問題,被人們忽視而導致了不必要的財物損失甚至是人員傷亡。
危險辨識是指在危險出現的前一瞬間便能夠識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或消除危險,避免自身和他人受到威脅。因此,危險辨識的能力越強,我們在生活中就越能保證自己的安全,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
危險辨識要想真正做到有效,需要我們掌握一些方法。首先,我們要學會關注和分析身邊的環境和事物,包括家庭、工作場所、路面交通等。其次,我們要掌握一些常識,比如火災中使用滅火器的方法等。最后,要形成好習慣,比如勤檢查,走路小心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第五段:結論。
危險辨識是我們生活中必須掌握的一項技能,具有重要而又廣泛的適用性。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保持敏銳的觀察力,隨時注意身邊的安全,掌握正確的應急措施,積極預防危險的發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出行、健康生活”。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六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危險是難以避免的。因此,我們需要掌握一種關鍵技能,即危險辨識。通過識別可能的危險,我們可以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和預防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本文將從個人經歷出發,分享我在危險辨識方面的心得體會。
危險辨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十分必要。例如,當我們開車上路時,需要識別可能的交通隱患,如路況不佳、周圍車輛行駛不穩定等情況。同樣,當我們進行戶外運動和旅游時,需要注意周圍的自然環境和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隱患。在工作場合,也需要時刻警惕可能的安全隱患,如重物墜落、機器故障等等。
為了更好地進行危險辨識,我們需要掌握一些方法。首先,我們應該提高自我意識,時刻保持警覺,注意身邊發生的事情。其次,我們需要學會觀察和分析周圍環境和情況,緊盯潛在的隱患。最后,我們需要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知識,利用預設情景進行模擬,提前規劃應對策略,以最大限度減輕傷害。
第四段:個人經歷。
我曾經遭遇過危險,這讓我更加珍視危險的辨識和預防。我曾經在自駕游途中,在一個路段發現路況不佳,路面坑洼嚴重,但由于事先沒做好準備,我還是選擇繼續前進。結果不出所料,車輛出現了意外,損失了一定的財產。自此以后,我更加注重在旅行前做好路線規劃和了解路況,做好充分的準備,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段:結論。
危險辨識是一項必備的技能,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們需要時刻警醒自己,通過觀察、分析和模擬等方式,提前識別并規避潛在的安全隱患,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們需要不斷學習和積累經驗,并將這些經驗運用到實踐中,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七
通過9月份全段開展了危險源辨識和風險預控管理的學習,使我認識到了安全的重要性。
了解了危險源的分類,是進行危險源辨識的第一步。如何對作業環境及工作內容進行充分的危險源辨識,是實際工作中經常要面臨的問題,首先我們要做到:
1、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及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規定。
2、對作業環境進行觀察,發揮集體的作用,采用討論的形式確定可能存在的危險源。
3、進行事故的回顧,過去發生的事故都是血的教訓,有些甚至是親身經歷。
4、注重對未遂事故的統計與分析。
5、危險源是一個長期的工作,要不斷的更新與辨識。
我們應根據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采用控制的手段,從而使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度降低到我們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應做到:
1、消除,
2、代替,
3、隔絕。
4、操控,
5、管理,
6、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時刻常記于心中才能使我們平安幸福。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八
在現代社會中,個人的安全意識和危險辨識能力越來越重要。為了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和危險辨識能力,我參加了一次危險辨識培訓。在這次培訓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危險的嚴重性和危險辨識的重要性,對此感悟頗深。
第二段:危險才能確定安全。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培訓中教練指出,只有當我們了解危險的本質,才能更好地確定安全。我們需要學會如何快速地判斷風險,以防止受到傷害。通過培訓,我漸漸地明白了危險是隨時隨地存在的,需要時刻保持警惕。
第三段:觀察與反應的重要性。
在培訓中,許多案例都是基于觀察和反應能力來展開的。我深知,觀察以及反應的速度和選擇都在保護自身安全中占有極大的重要性。只有通過觀察紀律,多加練習,才能在關鍵時刻選擇合適的方案。
第四段:危機公關意識。
通過培訓,我還深刻體驗到了危機公關意識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中,任何一家公司的發展都需要面臨各種風險和挑戰,需要有危機公關意識的人來處理并恢復公司的信譽度。知道如何應對危機,引導輿論的表達方式和及時地處理問題,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結束語。
參加危險辨識培訓,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危險辨識的必要性以及安全意識的重要性。我將會時刻警醒自己,保持警惕并培養自己的觀察與反應能力,以此來保護自身和身邊的人。同時,我也會時刻關注公共安全問題,力爭做到危機公關意識高度重視,更好地應對危機。這次危險辨識培訓讓我受益匪淺,相信也會對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產生重要的指導作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九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社會發展的加速,我們已經越來越依賴各種設備、工具和機械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質量。但是,這些設備的使用也會帶來各種潛在的危險,而我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些危險的存在。因此,學會危險辨識就顯得尤為重要。
第二段:認識危險來源和形式。
危險辨識是指通過事先識別和評估潛在危險,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預防和控制危險的發生。危險的來源和形式有很多,如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高處作業、化學危險品等,危險的性質也各不相同。我們要了解這些危險的來源和形式,并針對具體場景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
第三段:加強對危險的觀察和判斷能力。
要做好危險辨識,我們首先要加強對危險的觀察和判斷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留意周圍的環境和設施,關注周圍人員的行動和狀態,判斷是否存在潛在危險。同時,我們也要學會認識和分析安全標識和警告信號,準確理解其中的風險提示,避免遭遇危險。
第四段:提高危險應對能力和自救能力。
除了加強危險辨識外,我們還要提高危險應對能力和自救能力。具體來說,我們要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和技能,了解公共安全應急預案和逃生路線。在危險情況下,能夠快速冷靜地做出正確反應,防止危險蔓延,保護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五段:落實“安全第一”的理念。
總之,危險辨識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需要我們全面的思考和行動。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要始終牢記“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不斷提高危險辨識的能力和水平,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守護一方平安之地。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
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這樣的幾種情況,一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一一對應,即一名員工只操作一臺設備(單人單機);二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一多對應,即一名員工按照固定的順序操作多臺設備;三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不固定,此類主要是指設備設施的維修人員,他們只需要在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后才對設備進行維修操作。因此,在選擇危險源辨識的切入點上,存在以設備或以崗位為主的辨識方式,以適合具體的情況。如:單人操作的單臺或多臺機床,適合優先選用以設備為主要參考對象、對工作的各個工藝流程進行辨識,其識別的主體在機器設備上;從事設備維修的人員,因其工作都是在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后進行的,因此他們無法與機器設備一一對應,只能以其崗位作為識別的主體,全面分析其在工作中所有可能面臨的危險,其結果將會是多種設備危險源的組合,但不會是多種設備危險源辨識結果的并集,因為設備維修人員在處理完故障后,試車工作只是進行不帶載荷的空運轉、實際操作仍然由操作工來完成,故不會出現所修設備在正常工作中出現的危險。
要辨識危險源,就要找準辨識的著眼點,簡單的說,就是要從哪些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人們通常將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分為六大方面,即:人、機、料、法、環、管等六個要素。在辨識工作過程中,需要全面的進行辨識,不能有遺漏,那么,從人、機、料、法、環、管等六個要素來進行辨識,就能有效防止出現危險源辨識的少辨漏辨,就能全面的識別出危險源。
人的要素主要是辨識其會不會出現違章操作等方面的內容,如不穿戴勞保護具;機的要素包括操作的機器設備及工作中所使用的工裝夾具等,如梯子、鉗子、扳手等;料的要素是指原材料、待加工的零部件及他輔助生產用的物料,如膠帶、包裝帶、紙箱等物品;法的要素是指工藝加工過程、工作開展的方法等,如使用錘子時不能對準有人通過的通道;環的要素包括作業場所的光照、噪聲、溫度、地面狀況、周圍交通狀況等一系列的因素,如夜班時光線不良將加大事故發生的風險、地面有突起物會導致人員絆倒的風險;管的要素是指管理上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有相關的規定不落實、不執行,但此項容易與人的要素相混淆,因為管理制度的落實主體是人,比如起重設備沒有按照規定周期進行年檢,它就是管理的問題,同時也是人的問題,不過不是操作人員的問題,而是管理人員的'問題。
在進行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有一部分人會出現這樣的失誤:只關注工作過程中的正常、異常、緊急情況,而忽視了工作開展前期準備階段及工作結束后收尾性工作的辨識。
比如,需要高處維修的工作,則有較多的前期準備工作,像安全帶的準備檢查、登高梯的準備檢查、有關工具的準備檢查等,如果前期工作不認真開展,則在登高作業的過程中,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因此,需要在辨識中加以重視。又如從事粉塵等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在工作完成后,需要到車間的澡堂進行沖洗,以防止作業人員將有毒有害物質攜帶回家中危害其家人的健康,但沖洗過程中是存在危險的,像地面濕滑可能造成人員摔倒受傷、水溫調整不當燙傷等等危險是存在的,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需要把它們識別出來,以利于后期教育、預防等工作的跟進。
從筆者所在公司開始推進危險源辨識工作時收集上來的初次辨識表來看,很多基層員工辨識出來的危險源只是危險源所導致的“結果”,在辨識表中,沒有描述引發“結果”的因素或過程,此類辨識,往往不具有教育意義,也不利于預防措施的制訂,因而要注重危險源辨識結果的描述,需要完善為“xx原因導致xx結果”的形式。
如:觸電,是大多數危險源辨識中出現的一項,但它只是最后的結果,引發觸電的原因有很多,若不認真加以區分,將不能起到預防的作用。導致觸電的原因可能是存在裸露的導線被人誤碰,也可能是電器線路老化、絕緣失效導致的漏電觸電,還可能是設備故障而接地線不起作用導致的,針對上述三種原因導致的觸電結果,其預防措施存在差異,因此,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一定要進行完整的描述,確保辨識的結果能夠有效利用。
在各類危險源辨識的表格中,都需要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它是防止識別出的危險源演化成為事故的應對手段。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對策措施的經濟性及可操作性,我們制訂對策措施時,需要優先采取技術措施進行防控,其次是警示提示、勞動防護、教育培訓、提升員工個人技能等管理類措施。但同時需要考慮的是,如果技術措施進行防控,要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超過了所在單位的承受能力時,該對策措施只存在理論上的可行性,不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更不具有經濟性,該對策措施就不能作為危險源的防控措施。
因為危險源辨識是一項群眾性、基礎性的工作,主要依賴于基層一線員工的自主行為,員工的安全素質會因為員工自身的文化層次、工作經歷、事故教訓、安全培訓有較大關系,員工間存在安全素質的不同,因而危險源辨識的全面程度及描述的準確性都存在差異,這就需要在全面開展此項工作之前,要做好危險源辨識工作的示范和引導。通過小范圍的組織人員培訓加深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源辨識的了解和掌握,帶動班組、周邊其他人員進行危險源辨識。筆者所在的公司,就利用安全月活動契機,對危險源辨識工作開展得好的班組進行了物質獎勵,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時將辨識全面、描述完整的辨識表分發到各相關崗位,供參考學習,通過此類方法,有效的提高了危險源辨識工作的成效,減少了漏辨的情況。一份完整的危險源辨識表,可作為從事有關工作的新員工崗位安全培訓教材,能夠讓其快速、有效的了解崗位或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風險及其預防措施,可大大減少因對崗位危險因素的無知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實踐證明,體系運行一年多以來,辨識完整、培訓過硬的崗位,沒有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事故的,與危險源辨識的不完善存在一定程度的關聯。
綜上所述,在危險源辨識工作中,不僅要注重評價方法的選用,更需要把危險源描述清楚,同時需要制訂有針對性的經濟可行的預防措施,才能對實際工作中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一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的危險因素也日益增多。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每個人都需要擁有危險防范和辨識的能力。為此,近日我參加了一場危險辨識培訓,深感受益匪淺。在本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第一段:感受到了危險的普遍性。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了解到,危險無處不在,無時不刻。無論是工作場所還是生活中,都存在著各式各樣的危險因素。比如,我們在家中使用電器、開車出行時,都可能會發生危險情況。這使我感受到了危險防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第二段:學習到了危險防范的方法。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學到了不少危險防范的方法。比如,在人行道上行走時,應該保持警覺,避免被車輛撞擊;在家中使用電器時,要校驗插頭是否接好,保證不會發生火災等事故。同時,我還學到了應對危險事件的應急方法,比如火災逃生等。
第三段:加深了對危險事件的認識。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加深了對危險事件的認識。我了解到,危險并不只是發生后帶來的傷害和損失,也包括對心理和精神的影響。因此,在辨識危險時,我們不僅要關注表面的情況,還要考慮情感和心理的變化。
第四段:認識到了個人責任的重要性。
在危險辨識培訓中,我認識到了個人責任的重要性。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工作中,我們都應該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積極參與到危險防范工作中來。只有每個人自覺履行責任,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五段:培訓帶來的啟示和提高。
通過這次危險辨識培訓,我不僅獲得了知識,還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會更加注重危險防范,積極參與到危險防范工作中來,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盡自己最大的努力。
通過這次危險辨識培訓,我深感自己在危險防范方面的不足,也深感到個人責任的重要性。我相信,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二
近年來,危險和風險管理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在生活中,我們面臨各種各樣的隱患和風險,如果我們不能正確辨識和應對這些危險,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后果。作為一個現代人,我們需要具備辨識危險的能力,并且學會保護自己和他人。以下是我對危險辨識的心得體會。
一、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
首先,要正確辨識危險,需要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危險可以分為自然危險和人為危險兩大類。自然危險包括地震、火災、洪水等自然災害,而人為危險則包括惡意襲擊、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了解不同種類的危險,可以幫助我們更準確地辨別危險的信號和預防措施。
其次,每種危險都有其特定的特點,比如火災具有瞬間爆發、迅速蔓延、煙霧濃厚等特點,而交通事故可能發生于任何時間和地點。通過了解危險的特點,我們能夠預判并提前做出正確的應對措施,避免危險的發生。
二、培養觀察和分析的能力。
危險往往并不是以隱形或令人遺憾的方式出現的,它會提前發出一些信號,只是我們沒有及時發現。因此,培養觀察和分析的能力非常重要。在面對陌生環境或不確定的情況時,我們要學會加強觀察,留心周圍的細節和異常之處,通過綜合分析判斷可能產生的危險。例如,在飯店用餐時,如果發現食品質量有問題或服務員態度惡劣,我們要根據這些細節來判斷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危險,從而決定是否選擇就餐。
此外,學會觀察他人的行為和舉止也很重要。有時,我們可以通過他人的眼神、語言和動作來發現他們可能對我們構成威脅或潛在的危險。若我們發現他人的行為和舉止異常,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避開危險區域或請相關人員提供幫助。
三、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
當我們正確辨識危險后,需要有能力應對和處理這些危險。這就需要我們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首先,要有冷靜的頭腦,避免因恐慌而做出錯誤的決策。例如,當遇到火災時,我們不能驚慌失措,而應按照逃生的步驟和原則,在保護自己的同時幫助他人。
其次,要有有效的行動能力。危險往往需要我們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反應,因此我們需要提前規劃應對措施,并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練,以保證在危險來臨時能夠迅速行動。
最后,要學會求助他人。在面對某些特定的危險時,我們可能沒有足夠的能力來應對,這時就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比如,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撥打緊急救援電話或請教專業人士的意見會提供很大的幫助。
四、培養自我保護意識。
危險辨識不僅僅是為了能夠正確識別危險,更重要的是培養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要時刻意識到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比如,在上網時要注意個人隱私的保護和網絡安全的風險;在戶外活動中要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和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避免食品中毒等。
此外,我們也要學會保護身邊的人。做到“小事不出巷,大事不出州”,也就是在能力范圍內盡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例如,當我們看到有人遇到危險時,可以及時提醒他們或報警尋求幫助。
五、持續學習和積累經驗。
危險辨識是一項不斷學習和積累經驗的過程。我們要持續關注各種危險和新型危險的出現,了解最新的防范和應對方法,并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實踐和總結經驗。通過不斷地學習和積累,我們能夠提高自己的危險辨識能力,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總之,危險辨識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能力,它關系到我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通過了解危險的種類和特點,培養觀察和分析能力,提高應對危險的能力,培養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持續學習和積累經驗,我們能夠更好地辨識和應對危險,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與標準規范,提高全體安全意識、安全素質,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強化企業風險管理,使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安排危險源及風險管理培訓。
此次培訓邀請進行授課,時間為x月xx日至xx日,共2個課時,地點在會議室,培訓內容是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方法、風險管理概述和風險管理基礎知識,這次培訓參加人數為xxx人,培訓后經過考試成績都達到了優秀或良好,不及格為0人,培訓率為100%。
通過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了解風險評價方法和危險辨識知識等,讓大家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此次培訓,進一步使職工明確風險源、控制風險源和隱患治理整改,把安全風險責任落實細化到班組和崗位上,逐步提高職工的安全風險意識,形成全員共保安全的良好圍。這次培訓得到了廣大職工的一致好評。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的一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重大危險源出現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員,加強資料歸檔。
第二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二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經過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銷。
申請核銷重大危險源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載明核銷理由的申請書;。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安全評價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第二十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核銷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銷并出具證明文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檢驗以及維護保養情況;。
(五)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修訂和演練情況;。
(六)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七)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八)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情況;。
(九)預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價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測監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未對重大危險源中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
第三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本規定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或者核銷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三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未按照本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危險化學品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危險化學品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依法吊銷其相應資質。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五
危險是我們每個人生活中無法回避的一部分。無論是在家庭、工作還是個人生活中,危險都可能潛伏著。然而,我們有時候可能過于掉以輕心,忽視了危險帶來的潛在威脅。我最近的一次經歷讓我深刻地認識到了危險背后的真實性和可怕性,也使我對如何應對危險有了更進一步的體會。
第二段:學會辨別潛在危險。
在我的經歷中,我遇到了一次意外火災。當時我正在家里享受輕松的休閑時光,突然間,我聞到了濃烈的焦味。我走出房間,卻看到廚房里冒著火焰。我驚慌失措地拿起滅火器,成功將火撲滅。這次經歷讓我認識到,生活中的危險往往來得突然。我們應該學會辨別潛在的危險信號,如焦味、煙霧等,以便及時做出反應。只有當我們對危險信號敏感并且有所準備時,我們才能保護自己免受潛在風險的傷害。
第三段:建立緊急應對機制。
在危險發生時,我發現我完全沒有準備好應對這個情況。我慌亂地尋找滅火器,而且沒有清楚的思路。這給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建立緊急應對機制是非常必要的。我們可以制定急救計劃,并保持每個人都知曉這些計劃。此外,我們還可以參加急救培訓課程,學習基本的急救技能,如如何處理火災、如何進行人工呼吸等。這些措施會讓我們在危險發生時冷靜、果斷地行動,提高我們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段:認識危險帶來的后果。
危險往往伴隨著不可挽回的后果。在火災中,幸好我成功撲滅了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然而,如果事態發展得更糟糕,后果不堪設想。這次經歷讓我更加認識到,忽略危險只會增加我們自己和他人遭受傷害的風險。我們應該時刻警覺,不放松對危險的警惕,以免后悔莫及。
第五段:積極采取預防措施。
通過這次經歷,我意識到積極采取預防措施是最有效的應對危險的方式。無論是生活中的火災、交通事故,還是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我們都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避免或減少危險的發生。比如,我們可以定期檢查家庭電器,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在道路上行車時,我們要注意交通規則,不酒后駕車;在工作中,我們要佩戴安全裝備,并遵循相關安全操作規范。只有積極采取這些預防措施,我們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帶來的風險。
總結:
危險是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一部分,我們應該學會辨別潛在危險,建立緊急應對機制,認識危險帶來的后果,并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通過這樣的努力,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并確保我們的生活更加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提高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經理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準。
二、項目部結合項目施工特點,由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部門、各分部分項主管技術員、安全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對施工生產過程活動及相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并對重大危險源提出預控措施。
三、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本項目部危險源的匯總、建檔、更新,并在本工程開工后一個月內將本項目部第一類或第二類重大危險源上報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1、本項目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2、本項目所使用的產品(機械設備)及施工環境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3、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4、危險源識別方法:采用經驗法。由辨識小組按辯識內容,結合以往經驗和現行法律法規及標準進行辨識,必要時,組織專家審核。
1、當危險源符合下列6項情況可能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可直接確定重大危險源:
(1)不符合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相關技術標準的;
(2)曾發生過死亡的;
(3)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4)會引起停產的;
(5)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
(6)造成社會嚴重不良影響的。
2、項目部辨識小組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訂預控措施。同時符合論證條件的工程必須提前申請專家論證審查。
六、危險源清單、重大危險源及預控措施表建立;
項目部安全部負責建立危險源清單、重大危險源及預控措施表。
1、各施工項目部工程主管技術員負責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2、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在施工現場入口顯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重大危險源公示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涉及的活動過程、危險源具體描述、可能引起的事故、預控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應急救援預案或處置方案,報監理審批。依據應急救援預案要求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救援搶險隊,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4、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并留有監控檢查紀錄并留有檢查紀錄。
5、根據檢查監控情況,針對發現的隱患制訂糾正預防措施并落實整改。
6、當發生下列情況但不限于,及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更新:
(2)外部因素引起的變化時(如法規的修訂、職業健康安全知識與技術的發展)。
(3)距離上次更新時間超過半年時。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七
危險是我們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在面對危險時,我們可以選擇逃避或者勇敢面對。危險意味著可能發生意外和傷害,但它也是我們成長和進步的機會。通過經歷種種危險并從中學習,我們能夠明白生活中的價值和真諦。下面,我將分享我在面對危險時的心得體會。
首先,面對危險我們要保持冷靜。當我們遇到危險時,自己的情緒很容易失控,這會影響我們的判斷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我曾經有一次在登山時遇到了一個惡劣的天氣情況,暴雨和雷電讓整個團隊都感到害怕。但是,我們的領隊冷靜地處理了危險的情況,讓我們知道如何迅速撤離安全地帶。保持冷靜不僅能夠保護自己,還能夠帶領他人度過危險。
其次,面對危險我們要有勇氣。勇氣是戰勝困難和危險的關鍵。勇敢面對危險也是我們實現自身價值的體現。我曾經參加過一個動植物保護項目,其中涉及到了抓捕野生動物的任務。剛開始時,我感到非常害怕和不安,但是我決定要勇往直前。在處理這些野生動物時,我不僅獲得了寶貴的實踐經驗,而且逐漸戰勝了對危險的恐懼。
再次,面對危險我們要學會分析風險。無論是生活中的小事還是重大決定,都需要我們能夠預測可能的風險,并做出相應的應對計劃。我曾經在海上沖浪時遭遇到了巨浪。在沖浪之前,我觀察了一段時間海浪的情況,并且和更有經驗的沖浪者交流了一些技巧。通過這些準備,我能夠準確判斷何時放手沖浪并避開高危險區域。
最后,面對危險我們要從中汲取教訓。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每一次經歷危險都是一次寶貴的經驗,我們應該從中總結教訓,以免再次犯類似的錯誤。曾經有一次,在駕駛汽車時我發生了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這次事故讓我明白了駕駛的責任和安全意識的重要性。從那以后,我更加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以減少危險和事故的發生。
總結起來,面對危險我們應該保持冷靜并有勇氣,學會分析風險并從中獲得教訓。危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通過面對危險我們能夠學習到很多東西。正是通過這種面對危險的經歷,我們才能夠真正理解生活的價值和真諦。每一次危險都是一次成長和進步的機會。因此,勇敢面對危險,并從中學習,我們將能夠成為更加堅強和成熟的人。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八
6、 簡易通道、人行便橋搭設不符合安規要求,兩側無欄桿;
7、 施工人員移動頻繁處無安全繩,轉移工作地點時不走安全 通道;
8、 攀登爬梯不使用攀登自鎖器,爬梯固定不牢或手拿物件攀登爬梯;
9、 高處作業人員不能正確使用安全帶,沒有做到高掛低用;
12、 夜間施工照明不足。
13、 高處作業無人監護嚴格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操作,把
好腳手架 搭設的12關??锥催厬O置安全警示牌。操作人員必須有
操作證,嚴格操作規程按規定設置安全網,加強現場的安全檢查。按
規定設置安全網,加強現場 的安全檢查。按規定設置防護欄,加強
現場的安全檢查。嚴格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和現場的安全檢查。
2 高空作業易發生高空落物 傷人事故
1、 不規范作業,也沒有采取放墜落措施;
2、 小型工件沒有放在專用箱內,到處亂放;
3、 施工廢料、邊角余料沒有及時清理到廢料箱內;
4、 高處作業人員小型工具沒有放在工具包內,較大工具沒系保險繩;
5、 腳手架及平臺上部堆放材料太多;
6、 利用平臺欄桿或沒有固定的管道起吊、懸掛物件;
3 高空作業時易發生高空落物事故
1、 吊掛設備用鋼絲繩與鋼性梁接觸處沒有采取保護措施。
2、 超負荷使用鏈條葫蘆或開口滑子及鋼絲繩。
3、設備固定不牢固就拆除保護措施。
4、施工人員任意拋擲物件,交叉作業不搭設隔離層。
5、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井架上料口,不搭設隔離層。
6、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起吊設備嚴格操作規程,做好鋼絲繩保護措施。嚴格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使 用機具 作業前應首先檢查設備固定 狀況,保護措施不可隨意拆除。 交叉、高處作業嚴禁任意拋擲 物件,隔離層應完備?!拔蹇凇睉O置防護欄和警示牌。六級以上大風嚴禁作業。
4 施工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
1、非電工從事電工作業,亂拉亂 接電源。
2、 電動工具不經過漏電保護器。
3、 移動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提著電源線或工具的轉動部分。
4、 電源線絕緣老化、電源線裸露、中間接頭沒有采取防護措施。
5、 保護接地和工作接地沒有分開,共用一根接地線。
6、 電源線直接綁扎在金屬架上,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低于3m,或低于3m未加保護罩。
7、 電源線長度超過5m,或未用帶漏電保護器的卷線盤。
8、 漏電保護器放倒使用,或傾斜超過5°。
9、 金屬容器、管道、潮濕場地不 使用安全電壓,或將行燈變壓 器放在容器內。
嚴格“一閘 一機一漏?!?,及時更換,正確使用。一定要使用12v安全電壓照明,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電動機具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
5 設備運輸、倒運過程中發生 設備損壞和傷人事故
1、 運輸道路選擇不當,駕駛失誤
2、 設備放置不平穩,綁扎不牢,沒有封車或封車不嚴。
3、 人與設備混裝。
4、 車速太快,車況不良,路況不好,交通標志不明踏勘路線,謹慎駕駛。遵守操作規程,把好綁扎關。嚴禁人與設備混裝。保持良好車況,謹慎駕駛,注意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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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十九
第一段:引言(約200字)。
危險無處不在,它時刻潛伏在我們的周圍。能夠在生活中學會識別并避免危險,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然而,有些人總是容易陷入危險中,而另一些人卻似乎能夠輕易地避開危險的追逐。我也是在自己的經歷中體會到了這一點,并通過反思總結出一些關于知危險避危險的心得和體會。
第二段:主體段落一(約300字)。
識別危險的能力是一個人形成避免危險的第一道防線。在我看來,最重要的是保持警覺。當我們置身于新的環境或參與新的事物時,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覺,不斷觀察和分析周圍的情況。例如,當我們步入一座陌生的城市,我們應該留意街頭的人流和建筑物的狀況,這樣能夠更好地避免被突然出現的危險所困擾。此外,了解各種潛在的危險源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該更加關注一些社會上一些可能帶來危險的地區和行為,延遲斷直接或間接地與這些地方和行為接觸。
第三段:主體段落二(約300字)。
除了識別危險,避免危險同樣重要。當我們發現潛在的危險時,我們應該學會主動回避。例如,當我們發現一個人看起來可疑或有敵意時,我們應該迅速離開該地區或尋找人群范圍內的安全點。此外,我們還應該避免冒險行為,尤其是那些明顯有悖常理或不符合常識的行為。我們應該遵循交通規則,不超速駕駛或疲勞駕駛,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此外,我們還應該避免參與一些可能導致我們身體受傷的活動,例如攀爬高山或進行危險的極限運動。
第四段:主體段落三(約300字)。
避免危險同樣需要我們學會合理規劃自己的生活和行動。我們應該提前規劃每一天的行程,并預先評估可能出現的危險。例如,我們可以選擇在白天時段外出,以減少晚間犯罪的風險。此外,我們還應該注意個人隱私和安全,在社交媒體上不公開個人信息,避免邀請陌生人進入自己的家。謹慎地選擇和信任他人也是避免危險的重要策略之一。我們應該慎重選擇朋友和伙伴,不與有犯罪、暴力傾向的人交往,以免被他們卷人危險的境地。
第五段:總結(約200字)。
學會識別危險、避免危險和合理規劃生活是我們在面對危險時的有效策略。通過我的個人經歷和反思,我得出了這些心得和體會。然而,我們也應該意識到,無論多么謹慎和警覺,我們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危險。因此,我們應該保持冷靜和理性,學會應對危險,并且在面臨困難時尋求幫助和支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十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害只要分類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害。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并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十二
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這樣的幾種情況,一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一一對應,即一名員工只操作一臺設備(單人單機);二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一多對應,即一名員工按照固定的順序操作多臺設備;三是員工與機器設備不固定,此類主要是指設備設施的維修人員,他們只需要在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后才對設備進行維修操作。因此,在選擇危險源辨識的切入點上,存在以設備或以崗位為主的辨識方式,以適合具體的情況。如:單人操作的單臺或多臺機床,適合優先選用以設備為主要參考對象、對工作的各個工藝流程進行辨識,其識別的主體在機器設備上;從事設備維修的人員,因其工作都是在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后進行的,因此他們無法與機器設備一一對應,只能以其崗位作為識別的主體,全面分析其在工作中所有可能面臨的危險,其結果將會是多種設備危險源的組合,但不會是多種設備危險源辨識結果的并集,因為設備維修人員在處理完故障后,試車工作只是進行不帶載荷的空運轉、實際操作仍然由操作工來完成,故不會出現所修設備在正常工作中出現的危險。
要辨識危險源,就要找準辨識的著眼點,簡單的說,就是要從哪些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人們通常將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分為六大方面,即:人、機、料、法、環、管等六個要素。在辨識工作過程中,需要全面的進行辨識,不能有遺漏,那么,從人、機、料、法、環、管等六個要素來進行辨識,就能有效防止出現危險源辨識的少辨漏辨,就能全面的識別出危險源。
人的要素主要是辨識其會不會出現違章操作等方面的內容,如不穿戴勞保護具;機的要素包括操作的機器設備及工作中所使用的工裝夾具等,如梯子、鉗子、扳手等;料的要素是指原材料、待加工的零部件及他輔助生產用的物料,如膠帶、包裝帶、紙箱等物品;法的要素是指工藝加工過程、工作開展的方法等,如使用錘子時不能對準有人通過的通道;環的要素包括作業場所的光照、噪聲、溫度、地面狀況、周圍交通狀況等一系列的因素,如夜班時光線不良將加大事故發生的風險、地面有突起物會導致人員絆倒的`風險;管的要素是指管理上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有相關的規定不落實、不執行,但此項容易與人的要素相混淆,因為管理制度的落實主體是人,比如起重設備沒有按照規定周期進行年檢,它就是管理的問題,同時也是人的問題,不過不是操作人員的問題,而是管理人員的問題。
在進行危險源辨識過程中,有一部分人會出現這樣的失誤:只關注工作過程中的正常、異常、緊急情況,而忽視了工作開展前期準備階段及工作結束后收尾性工作的辨識。
比如,需要高處維修的工作,則有較多的前期準備工作,像安全帶的準備檢查、登高梯的準備檢查、有關工具的準備檢查等,如果前期工作不認真開展,則在登高作業的過程中,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因此,需要在辨識中加以重視。又如從事粉塵等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在工作完成后,需要到車間的澡堂進行沖洗,以防止作業人員將有毒有害物質攜帶回家中危害其家人的健康,但沖洗過程中是存在危險的,像地面濕滑可能造成人員摔倒受傷、水溫調整不當燙傷等等危險是存在的,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需要把它們識別出來,以利于后期教育、預防等工作的跟進。
從筆者所在公司開始推進危險源辨識工作時收集上來的初次辨識表來看,很多基層員工辨識出來的危險源只是危險源所導致的“結果”,在辨識表中,沒有描述引發“結果”的因素或過程,此類辨識,往往不具有教育意義,也不利于預防措施的制訂,因而要注重危險源辨識結果的描述,需要完善為“xx原因導致xx結果”的形式。
如:觸電,是大多數危險源辨識中出現的一項,但它只是最后的結果,引發觸電的原因有很多,若不認真加以區分,將不能起到預防的作用。導致觸電的原因可能是存在裸露的導線被人誤碰,也可能是電器線路老化、絕緣失效導致的漏電觸電,還可能是設備故障而接地線不起作用導致的,針對上述三種原因導致的觸電結果,其預防措施存在差異,因此,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一定要進行完整的描述,確保辨識的結果能夠有效利用。
5、制訂對策措施需要經濟及具有可操作性。
在各類危險源辨識的表格中,都需要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它是防止識別出的危險源演化成為事故的應對手段。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對策措施的經濟性及可操作性,我們制訂對策措施時,需要優先采取技術措施進行防控,其次是警示提示、勞動防護、教育培訓、提升員工個人技能等管理類措施。但同時需要考慮的是,如果技術措施進行防控,要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超過了所在單位的承受能力時,該對策措施只存在理論上的可行性,不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更不具有經濟性,該對策措施就不能作為危險源的防控措施。
因為危險源辨識是一項群眾性、基礎性的工作,主要依賴于基層一線員工的自主行為,員工的安全素質會因為員工自身的文化層次、工作經歷、事故教訓、安全培訓有較大關系,員工間存在安全素質的不同,因而危險源辨識的全面程度及描述的準確性都存在差異,這就需要在全面開展此項工作之前,要做好危險源辨識工作的示范和引導。通過小范圍的組織人員培訓加深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源辨識的了解和掌握,帶動班組、周邊其他人員進行危險源辨識。筆者所在的公司,就利用安全月活動契機,對危險源辨識工作開展得好的班組進行了物質獎勵,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時將辨識全面、描述完整的辨識表分發到各相關崗位,供參考學習,通過此類方法,有效的提高了危險源辨識工作的成效,減少了漏辨的情況。一份完整的危險源辨識表,可作為從事有關工作的新員工崗位安全培訓教材,能夠讓其快速、有效的了解崗位或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風險及其預防措施,可大大減少因對崗位危險因素的無知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實踐證明,體系運行一年多以來,辨識完整、培訓過硬的崗位,沒有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事故的,與危險源辨識的不完善存在一定程度的關聯。
7、結語。
綜上所述,在危險源辨識工作中,不僅要注重評價方法的選用,更需要把危險源描述清楚,同時需要制訂有針對性的經濟可行的預防措施,才能對實際工作中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十三
9月1日—9月30日全段上下都在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預控管理,爭強活動認識,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知識技能水平。危險源辨識共分六大類:環境條件的危險源,設備類的危險源,工具類的'危險源,識別材料類危險源,識別人的危險,其他。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風險預控,持續改進。嚴明標準,落實責任。同建共享,安全暢通”是這次活動的主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工作中,規范流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改進,做好記錄,及時通知工友共同學習,避免同樣事情的出現,按標準化作業,保證人生安全,設備安全暢通。
危險源辨識心得體會(專業24篇)篇二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的一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重大危險源出現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員,加強資料歸檔。
第二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二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經過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銷。
申請核銷重大危險源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載明核銷理由的申請書;。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安全評價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第二十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核銷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銷并出具證明文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檢驗以及維護保養情況;。
(五)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修訂和演練情況;。
(六)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七)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八)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情況;。
(九)預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價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測監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未對重大危險源中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
第三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本規定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或者核銷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第三十五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單處或者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危險化學品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