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的履行是商業交易順利進行的保障,確保各方的合法權益。以下是一份合同協議的樣本,可根據您的需求進行修改和定制。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8、每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
四、綠化的日常維修與管理。
五、安全防范。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責任。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2、責任。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一、房屋外觀:
二、設備運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四、環境衛生:
五、綠化: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七、安全防范。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一、乙方交納費用起始時間:????????????????????。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業主委員會建立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定的協議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
2、非機動車?????????????????????。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五、?????????????????????????????????????????????????????????????????????????????????。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家庭個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乙方另有協議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揚州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二
3、環境衛生。
4、保安。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7、管家服務。
8、委托經營服務。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2、住宅建筑面積:別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第四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以《xx省物業管理條例》為參照,按出臺的《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4、乙方違反合約,不按本合約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本合約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約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本合約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約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八條本合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黃山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條款外,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第十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公房出售單位(產權單位)。
乙方是指:購房人(產權人)或承租人。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乙方所購買(租賃)物業基本情況: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2、有權將本協議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轉讓給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3、監督所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保證所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按本協議規定實施物業管理,并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承擔責任。
4、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5、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6、負責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在保修期內按規定承擔保修責任,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并承擔相應費用。
8、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9、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11、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
12、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專項工程任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14、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7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出席業主大會或被推選參加、出席業主代表大會,享有相應的權力。
2、監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有關規定并與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條甲方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二)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制止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四)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為業主、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備是指共用給排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設施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箱(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
(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十)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十一)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經營管理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車輛盜搶保險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制止停放。
(十三)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十四)與房屋及附屬建筑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十六)負責向業主和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經有關部門委托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采暖費、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
(十八)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保證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按下述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中,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后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臟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墻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并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共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業企業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四條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一)住宅按套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九)保修期滿后發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務的維修養護更新費用,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套文件執行:
2、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十二)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五條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六條甲方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簽訂利用本物業管理區內房屋、共用設施、共用場地設置的戶外經營性廣告及商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并負責收取有償使用費。
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后結余部分用于。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未達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費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因未按規定交納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未按規定續交維修資金,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導致物業失修失養,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給予經濟賠償。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八)_________。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先行墊付,按相關業主擁有的建筑面積比例分攤,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于工程開工起15日內向乙方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篇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五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聘用乙方為(注:物業名稱)(以下簡稱“物業”或“本物業”或“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公寓、小高層公寓、高層公寓、商業用房、辦公用房、車位(庫)、庫房、儲藏室、地下層。(注:根據物業的實際情況填寫)。
座落位置:
四至東南西北。
建筑面積:萬平方米。
其中:住宅平方米(可細分多層、小高層、排屋、別墅等),辦公用房平方米,商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位個,其他物業平方米。(根據實際填寫)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項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為合同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交付時間:年月日前。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本著對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參與前期介入,熟悉場地,掌握開發地塊的管網、線路布置及設施設備功能,對設計建設方案提出優化修改建議。本物業竣工后,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與甲方進行書面交接。
第四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條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約定,相關業主對物業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專有或獨占使用權的,由相關業主負責該等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及清潔衛生,并承擔費用。
第六條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煙排氣道、公共照明、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乙方不需承擔義務的設施設備或根據合同約定由專業單位維修、養護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除外。
第七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維護與管理等。
第九條附屬配套建筑及其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第十一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三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位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第十四條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接受委托,但收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業主自用部位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條其他委托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甲方要求乙方代為保修的,應另行簽訂委托維修協議,乙方收取相應管理費;3.;(此條如有特殊約定的服務內容的應列明,反之應刪除。)。
第十九條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目標:(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三)。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六
甲方(業主委員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
地址:__。
聯系電話:_______。
企業名稱: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地址: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湖上楓林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在小區設立物業管理服務處。安排管理人員1名(由秩序維護人員兼任),負責小區內所有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負責同小區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收繳物業服務費等事項。
第三條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2.對運出大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待業主確認后方可放行;。
3.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強巡邏;。
5.積極協助機關做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確保小區平安有序。
第四條清潔衛生。
1.人員安排:安排保潔員1名,對小區進行清掃保潔服務;。
2.時間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別對本物業公共區域清潔衛生進行清掃;。
3.每天清掃做到地面無雜物;樓梯間、電梯轎廂每天打掃、拖拭,樓道墻面、電梯轎廂內無蜘蛛網;院壩每天打掃,做到地面無垃圾。
4.欄桿、電梯轎廂內每天擦拭,確保無灰塵;。
5.樓道內、電梯轎廂內做到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條日常維修、運行、管理。
1.加強日常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燈泡若有損壞應及時維護,確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時更換的必須及時更換。
第六條小區上下水管道、外墻滲水、樓頂漏水的維修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裝飾裝修的管理。凡業主進入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完相關裝修手續,同時繳納2000元/每戶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裝修電梯運行費: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戶,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戶后方可入住裝修。在業主裝修完畢入住六個月后,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如數退還裝修保證金。
第八條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定期排查隱患,經常檢查消防設備,保證隨時能用,對消防設施空缺的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并建立消防預案,若有險情即時進行排除。
第九條小區文化建設。在大型節假日制作標語,掛燈籠、彩旗等活動,并開辟宣傳欄,定期宣傳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公示物業管理信息,營造和諧、文明的小區文化氛圍。
第三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制訂物業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的規章制度;。
3.定期聽取乙方對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4.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6.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小區內住用戶資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設施設備必須完好。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
4.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車輛管理服務費;保證收費率達98%。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7.甲方如無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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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七
甲方:
乙方: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建筑面積:12856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約: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8.每叁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合約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5.雨潤、御墅天筑區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業休閑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為甲方單獨投資建設,權屬為甲方所有。
6.別墅內配置的地源熱泵中央空調設備、風管、風機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7.別墅內配置的智能化系統,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系統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設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統一建設部分公共設施,則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1.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約;。
14.乙方自備車輛如需長期進入并停放小區內,必須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明,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車輛行駛及停放規定,如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進入并需臨時停放的車輛,須按物業公司的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交納相關停車費用;非甲方或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如道路、廣場)一律不得停放,否則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小區內。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八
(一)簽訂合同后,管理人員、水電工、保安人員,應提早介入了解圖紙熟悉房屋結構、性能、水電管道布局,智能化安防監控系統等管理中應注意事項,加強培訓,為往后提高、保養、維修、保值、增值打下基礎,為業主解決后顧之憂。
(二)建立整理樓宇的詳細資料,組織整理設備檔案,資料檔案及業主資料,做到檔案齊全,有序管理。
(三)依據相關文件及本小區住宅特點制定《巴黎花園業主公約》,《管理處崗位職責》,以及員工的規章制度。
(四)制訂詳細的設備,設施維修,房屋保養計劃和檢查制度,《水電設施、設備巡檢計劃》,《公共照明維護計劃》,《監控與消防系統維護計劃》等。
(五)規范各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人員調配崗位培訓,一個月內所有員工務必全部到位,并針對項目管理特點現場培訓,提高實用素質。
二、接管后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一)、設接待處,白天有專職人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服務做到“十二字方針”(即禮貌、熱情、友善、樂觀、主動、平等)。
(二)安防工作:
1、保安人員著裝統一、整齊,待人要禮貌禮貌、熱情。
2、保安倒班制:實行24小時值班和巡視。
3、門衛進出管理要嚴格,來訪車輛要登記,搬遷貨物需由業主開具證明條。
4、充分發揮小區24小時電視監控系統、tv分割鏡頭監控系統、入戶梯口電控防盜鎖,搞好社區智能化管理。
5、做好消防工作,建立防火、防盜職責制,定期檢查消防器械。
6、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7、配有消防系統設施設備,能隨時啟用。
8、小區內出入口設有明顯標志,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訂有突發火災應急方案。
9、加強與市保安和臨近派出所聯系,建立聯防,共同維護樓區安全,以創造良好治安環境。
10、車輛收發卡并由保安員指揮進入車庫和停車場,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區,自行車、摩托車和電動車派專人管理。
(三)為了保障小區內公共秩序和全體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公司處罰條例》和《江蘇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7、各業主(住戶)有職責關好自家的門窗,并保障治安報警設施的完好及有效使用;
8、住宅區內嚴禁進行一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角犯法律的活動。
(四)、環衛綠化工作: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九
一、xx項目物業分析:
1、物業地域范圍開闊,封閉性交強。
3、購置物業用途復雜,有居住類要求、有辦公類要求、有會所類要求等;
4、物業管理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戶私有設施及服務的管理。
二、根據以上分析,對xx項目物業推薦如下:
1、推薦在保潔管理方面實行兩個分開,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潔工作與針對業主帶給的保潔工作相分開。因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潔工作是屬于項目區域內具有公共及社會性質的工作,其對具體的環境衛生標準及人員素質與直接為業主帶給保潔服務的要求不同,分開管理有利于降低物業管理成本,必要時能夠透過物業公司將該部分工作對外進行分包處理。
2、突出物業管理的兩個體系,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體系以及針對業主的管家式的服務體系。
2、對市政道路的保潔;
3、對業主庭院環境的保潔(主要集中在季節更替時,如刮風導致的塵土積累或落葉);
4、24小時水電維修;
5、對業主生活垃圾的定時清運;
6、對水、電、燃氣等設備日常的保養與維護;
7、項目范圍內綠化的種植與養護;
8、業主能源費用的代收代繳;
9、定期花木殺蟲及滅鼠;
10、暫住證等社區性證明u》。
11、業主院落檔案的管理。
四、物業特約服務-管家式服務體系:
1、管家的服務,是指由管家負責,帶領包括保安、保潔、廚師、司機等為主人帶給盡可能完善的服務,針對玉河項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務,應理解為透過物業管家的努力為業主帶給盡可能多的服務,隨時解決業主提出的關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務推薦由2至3人24小時專職負責三到四位業主隨時有可能提出的服務要求,業主有需求只針對所負責管家提出,由該管家負責盡可能的解決業主提出的問題;任何針對業主的服務均需由物業管家陪同。這樣,業主提出的要求有專人負責,,避免了處理問題相互推托的狀況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同時對業主的各種服務也同樣由該物業管家帶領陪同,增加了業主對物業人員的認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員帶給業主的不安全因素。
3、管家式服務的資料:
a、業主訂購報刊的派送(報紙需經過熨燙,免費)。
b、帶領工作人員完成業主提出的家政服務要求(付費)。
室內清潔。
搬家、搬物。
地板、地毯的清潔養護。
代收洗、補、燙衣物。
室內插花、裝飾。
代購日常生活用品。
車輛清洗服務。
家庭看護管理。
c、為業主帶給車輛接、送服務(付費并需要提前預約)。
五、xx項目的安全保衛管理:
1、保衛部門日常工作資料:
24小時固定安全崗位的值勤。
24小時流動崗位的安全及消防巡視。
車輛停放的安全管理。
特殊時間段道路車流、人流的疏導管理。
2、保衛部門的設施設備:
中央控制室。
與中控室連接的門禁對講系統。
設像監視系統。
電子巡更系統。
業主院落重點部位(廚房)設置煙感報警系統。
停車管理系統(如有大規模公共停車位需要管理)。
安防器材(對講機、滅火器、警棍等)。
3、保衛部門帶給的委托性特約服務:
禮儀性保衛。
短途護衛(主要為業主攜帶貴重物品外出時對人員安全護衛)。
(以上兩種服務帶給時需要有物業管家陪同并屬付費項目)。
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的建立。
業主物業的安全性是本項目物業管理的關鍵所在,除帶給一般保衛方式外,還應建立聯動體系,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控制事態發展,將業主的損失降低。應急處理體系流程如下:
1、遇有突發事件,業主透過門禁對講系統向中央控制室報警(或直接找物業管家);
3、由物業管家向值班物業經理匯報現場狀況;
4、物業經理根據物業管家對現場狀況的匯報決定是否報警(110、119、120、999等)。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八條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十條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1。
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1。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
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____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
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
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1。
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____區域公共秩序;1。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1。
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1。
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1。
3、乙方的合理利潤;1。
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第二十四條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xx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xx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委托服務期限。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章附則。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濟南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________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托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委托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招標代理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委托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訂立,通用于各類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招
甲方:xx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乙方招標單位向甲方xx市房地局物業科提出在物業管理招投標監督、指導和管理工作范圍內,由甲方提供以下咨詢服務,雙方協商如下:
一、乙方申請"xx"小區前期物業管理進行邀請招標,委托甲方為物業管理招投標咨詢顧問。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咨詢服務:
1、協助乙方制定物業管理邀請招標工作進度計劃;
2、組織召開招標預備會議,協助乙方現場答疑和實地勘察;
3、協助乙方做好標書開標和評委選定工作;
4、組織評委的主標書評審工作;
5、協助乙方公示投標單位管理業績工作;
6、組織召開陳述、答辯評標現場大會,并邀請電視、報紙媒體參加;
7、協助乙方做好決標后的協調工作。
三、甲方的咨詢顧問期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至招標項目決標(確定中標公司)工作結束日止。在咨詢工作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四、協議訂立之日,乙方預付甲方 元招標費用,用以支付招標公告費、招標文件制作費、評委評審費、公證費、開標、評標、決標會場及人工費等,以招標結束后憑有效單據結算。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上海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民法典》),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民法典》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于×年×月×日該《民法典》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民法典》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甲方于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并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并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年月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三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
第八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
第九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五、_________。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物業使用守則》。
2.《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四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3、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享有的權利: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7、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筑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享有的權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后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業主):。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類型:
坐落位置:
單元號:
建筑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為平方米。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擬購買的富雅·國際生活廣場(以下簡稱“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提供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建設單位廣西富雅投資有限公司選聘甲方為富雅·國際生活廣場(即物業管理區域,以下簡稱“本園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乙方同意當所購買的本園區內的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交付后由甲方進行物業服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園區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使用守則;。
3.實施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園區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8.制訂本園區裝飾裝修制度;。
9.不得擅自占用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園區的臨時管理規約及相關的物業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5.非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該物業的使用功能;。
13.若乙方為商鋪業主的,除遵守本條第1至12款的規定外,還需遵守如下規定:
1)必須合法經營,嚴禁從事非法和有害社會治安的活動;。
4)商鋪內不準存放易爆、易燃及有毒物品,同時配足滅火器;。
5)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在外墻布設用電線路;。
7)排煙、排污必須按有關規定排放和處理,不得影響其他住戶和園區環境美觀;。
10)不得占用共用部位進行經營,必須遵守物業公司規定的營業時間;。
12)必須隨時配合甲方協助公安部門戶口清查和登記申請報告工作。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質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本體共用排煙道(管)等。
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等。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
公共場所(地)包括:本園區內道路(市政道路除外)、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
甲方可對公共場所進行經營和管理,所得的收入由本園區的全體業主共有。
3.環境衛生、綠化維護服務。
維護公共場所清潔,做好園區綠化養護。
4.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園區內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根據《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管理。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要求:房屋外觀良好、整潔,無妨礙市容和觀瞻;設備運行:設備運行狀態良好,使用正常,維修及時,做好消防日常宣傳,消防系統設備定期檢查,使用正常。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要求:小區路面整潔、維修及時,標識系統完整規范,配套設施維修及時。
3.環境衛生、綠化維護要求:定期消毒殺菌,垃圾及時清理,保證環境整潔;花草長勢良好,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
4.公共秩序維護要求:本園區內公共秩序良好。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要求:引導車輛停放及秩序管理,但甲方不承擔車輛保管義務,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應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保管費用。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其它要求:
1.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物業建筑面積按月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地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房產證未記載建筑面積或未辦理房產證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2.本園區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擔,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支付,具體標準如下:
公寓:4.0元/平方米/月;。
寫字樓:10.0元/平方米/月;。
商業:13.0元/平方米/月;。
車位管理費:80元/個/月。
注:中央空調費采用分戶計量,加班時段空調另收費。
3.乙方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該物業交付之日起,且不論乙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該物業均應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交費時間為公歷每月10日(因節假日或系統故障順延)。甲方采用銀行代收代繳的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應在扣費時間前保證繳費賬戶存有足夠金額以備扣費。
4.本園區的車位管理服務、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及非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依據市場調節價執行。
5.公用水電費用分攤,不論乙方是否實際入住,均按所在樓宇戶數共同合理分攤。
6.乙方出租該物業時,不論是否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乙方仍應對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的交納承擔最終清償責任。
7.乙方轉讓該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
8.甲方提供乙方自用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規定上浮15%執行。
第六條專項維修資金。
1.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在物業保修期滿后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甲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專項維修資金低于原繳存金額的30%時,業主要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續籌。
第七條保險。
1.甲方為本園區購買公眾責任險,有關費用從物業服務費用中開支;。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不承擔對乙方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保險、財產保管保險義務。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的繳費通知單及其它通知文書,可采取以下方式,均視為有效:
1)業主或住戶簽收;。
2)ems郵遞,自郵遞日生效;。
3)媒體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4)其它依法有效方式。
2.本協議未約定事項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乙方違反協議,不按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所拖欠費用的3‰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達3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公布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房號、欠款數額、欠款時間等信息,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并由乙方承擔為追討該款項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2.乙方裝修時違反《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造成了所有的損失和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功能,占用、損壞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方有權責令整改,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4.雙方一致同意,以下事由所致損害,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8)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害。
第十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及概念釋義,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共10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體業主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甲方: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專業16篇)篇十六
珠江御景嘉園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征求意見稿) 退休的老大爺 珠江御景嘉園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北京珠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珠江御景嘉園住宅區前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所稱前期物業管理期限,是指住宅區交付使用之日起至甲方與開發建設單位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 年 月 日止。但期限未滿,若本物業整體全部交付使用后業主入住率達到50%以上或入住一年以上時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然終止。本協議所稱物業,是指住宅區住宅與非住宅房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配套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場地。
第三條 甲方為住宅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甲方提供管理和服務的受益人為本住宅區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住宅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結合住宅區實際情況,制定住宅區物業管理制度、《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書面告知業主。
(二)建立健全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制止違反住宅區物業管理制度、《業主臨時公約》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四)制止住宅區違章搭建、損害共用設備設施、妨礙物業管理行為或其他侵害業主公共利益的行為,并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可將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六)依據與委托方約定的或住宅區所在地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房屋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費。
(七)依據住宅區有償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特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向委托服務的業主或使用人收取專項配套有償服務項目服務費和特約服務項目服務費。
(八)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執行物業管理行業規范、服務標準。
(二)履行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住宅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維護住宅區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三)對住宅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配套設施、公用設施、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項目進行維修、養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四)接受住宅區業主的監督。
(五)編制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六)每年至少一次向住宅區業主公布使用維修基金收支帳目,接受質詢和審計。
(七)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住宅區業主和使用人,并與業主或使用人協商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做好房屋裝飾裝修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公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住宅區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九)向住宅區業主或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向住宅區業主或使用人提供與日常生活相關的專項配套有償服務項目。
(十一)依法開展多種經營和有償服務以及委托性的特約服務。
(十二)接受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依據與開發建設單位約定的或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時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房屋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費。
(六)依據甲方提供的有償服務、特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向甲方繳納專項配套的有償服務項目服務費和特約服務項目服務費。
(七)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省、市、區和住宅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
(八)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人員違反住宅區業主臨時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八條 甲方對住宅區下列公共性綜合服務項目進行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戶外墻面、承重結構、門廳等。
(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電線路、共用照明、消防設施設備等。
(三)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設備用房、道路路燈、草坪燈、溝、渠、公共停車場地等。
(四)附屬配套設施和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安防弱電系統設施設備、物業管理用房、中心花園(廣場)、水景水系、建筑小品、廊、亭、門崗、圍墻等。
(五)園林綠化的養護與管理,包括:中心花園綠地、道路兩側綠地以及其他公共綠地等。
(六)環境衛生管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公共綠地以及其他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運、樓宇外墻的清潔衛生、化糞池的清理、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七)配合公安部門維護公共秩序、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包括:封閉式全天候晝夜保安技術防范、安全監控、看護守衛、巡邏巡視、門崗執勤以及噪聲污染管理等。
(八)道路、交通、車輛秩序管理,包括:公共停車場地管理、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管理、道路和車輛通行管理等。
(九)房屋裝飾裝修的日常監督管理,包括:裝飾裝修登記、審核、巡查、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管理等。
(十)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等物業檔案、住戶用戶檔案以及物業維護、更新費用的賬務。
(十一)組織開展園區居民精神文明、社區文化建設活動。上述公共性綜合服務項目的管理與服務,其管理與服務質量達到市優小區標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由委托方和甲方約定,實行市場調節價,并報住宅區所在地物價主管部門備案,按備案的收費標準向業主收取。
第九條 甲方向業主或使用人提供下列公共事業性服務項目:
(一)園區內單件物品搬運
(二)電話及訪客留言轉告。
(三)代叫出租車。上述公共事業性服務項目,其服務標準由甲方根據住宅區所在地實際及業主、使用人的需求,另行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公共事業性服務作為公益性服務項目,是公共性綜合服務項目的補充,其服務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標準內,不再另行向業主、使用人收取,但在代辦過程中如有發生的直接費用由委托代辦的業主、使用人按實承擔。
第十條 甲方向業主或使用人提供下列專項配套有償服務項目:
(一)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服務。
(二)提供常規性家政服務。
(三)提供機動車輛停車管理服務。
(四)提供非機動車輛簡易維修、保養服務。
(五)提供臨時照看兒童服務。
(六)提供裝飾裝修建筑垃圾區內清運服務。
(七)提供桶裝飲用水送水服務。
(八)提供代管房屋服務。
(九)其他特約服務。上述專項配套有償服務項目,其服務質量和服務費用由甲方按有償服務、合理收費的原則,確定服務項目的服務內容、質量要求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下列物業管理綜合服務標準,實現管理目標: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外墻墻面無亂貼亂畫現象。 3、室外空調機按規定位置安裝。 4、無擅自改變外墻色彩、亂搭亂建、亂鑿亂敲等現象。 5、外墻無脫無鼓無滲水,表面完好無損壞。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修檢修制度齊備。 2、設備由專人保管,操作人員必須每天2次巡邏檢查設施運行情況,并做好日檢記錄及保養記錄。 3、對不經常使用的設備每半月進行一次操作檢查,觀察運轉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存在不正常現象應及時檢查維修。
(三)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維修、養護制度完備,維修及時,養護完善。 2、路燈、草坪燈每周檢查一次,亮度正常,燈罩完好,完好率和亮燈率保持在95%以上。 3、所有污水雨水井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化糞池每年清理一次,無污水外溢現象。 4、屋面、平臺、天臺每月檢查一次,做到無積水、無滲漏。 5、空置房屋每月檢查一次。 6、道路、公共停車場地每周檢查一次,針對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做到平整、無積水、無破損。 7、公共場所每周檢查一次,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安全整潔,無亂堆亂放現象。 8、公共門窗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表面完好,無變形,無滲水,開啟正常。
(四)公共環境衛生 1、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公共部位、道路保持清潔,無隨意堆放垃圾和雜物。 2、每天對區內道路清掃一次,隨即除去地面積水。 3、清潔工在工作時間內巡回清掃道路,做到人過地凈。 4、公共通道的扶手應每周二次用抹布抹擦干凈。 5、園林綠化帶每天清理,做到帶內無枯枝、雜葉等雜物。 6、園林綠化帶護欄、路燈、草坪燈每周擦拭一次。 7、園林綠化帶內的標牌及其他標識每周擦拭一次。 8、園林綠化帶內的建筑小品和休息設施(如桌、椅)等每天擦拭一次。 9、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10、垃圾箱體每周清洗一次,保持箱體內外無污染、箱內無積水。 12、園區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
(五)園林綠化 1、園林綠地護欄、標牌無破損、無污染。 2、花臺沿邊無破損、無污染。 3、園林綠地無枯枝落葉、無雜草、無黃土裸露、無垃圾雜物、無病蟲害、無鼠害、無死株、無死草、無樹木傾倒。 4、園林綠地草坪純種度達90%,平整美觀。 5、園林綠化帶修剪造型美觀。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交通車輛管理運行有序,無亂停亂放機動車、非機動車現象。 2、業主車輛憑園區專用通行證進入。 3、外來車輛進入園區必須登記。 4、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七)安全保衛 1、實行晝夜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2、門崗必須對外來人員及車輛出入實行登記,必要時查驗有效證件。 3、實行24小時遠紅外線周界監控報警,確保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報警呼叫。 4、定時巡邏巡視,看護守衛。
(八)消防安全 1、每兩個月對園區內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 2、每月對園區內消防栓進行一次檢查,確保園區內消防設施有效率達100%。 3、保安人員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急修10分鐘到現場。
2、一般維修在24小時內完成。?
3、特殊性維修二日內有答復,一周內完成。
4、維修完成后,管-理-員或維修工應在三日內進行回訪,維修回訪率達95%以上。
(十)業主和使用人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第十二條 住宅區物業管理按企業經營、有償服務的原則,根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合理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包括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房屋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費以及專項配套有償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第十四條 甲方為業主、使用人提供公共性綜合服務所收取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委托方和甲方按《北京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結合住宅區實際提供的管理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標準和住宅區規模、管理成本等因素,對照《北京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等級考核評分表》自評等級和標準,由委托方與甲方約定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報住宅區所在地物價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
(一)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80元,每三個月向業主收取一次。業主首次繳納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的計算時間以開發建設單位開具的領房收樓通知書的簽發日期為準。
(二)業主未入住使用的空置房屋(包括裝飾裝修之日前的房屋),應繳納規定標準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3、有健全的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4、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
5、保證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
6、臨時停車在60分鐘以內不收費,超過60分鐘的'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
7、包月停車的,收費標準地面停車場每月每輛元150元,地下停車庫每月每輛360元。
8、在小區內如若發生車輛丟失或損毀,由甲方負責賠償。第十八條 甲方對業主、使用人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提供清運服務所收取的房屋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由甲方按住宅區所在地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第十九條 房屋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收費標準業主或使用人必須用編織袋包裝裝飾裝修建筑垃圾并自行運到園區內指定地點,由甲方清運至住宅區外統一處理,收費標準,每自然間20元。
第二十條 甲方為業主或使用人提供專項配套服務所收取的專項配套有償服務費,由甲方按有償服務、合理收費的原則,確定服務項目的服務內容、質量要求和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受業主或使用人個別委托提供的特約服務所收取的特約服務費,由甲方制訂委托性特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與質量、收費標準,其實際收費標準由甲方與委托的業主或使用人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對業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業主、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三條 住宅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費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按政府部門有關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的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
(一)根據《北京市住宅區公共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住宅區建立物業維修專項資金(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按政府規定的繳交比例,在乙方購買房屋時由開發建設單位代為收取。
(二)公共維修專項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或住宅區業主委員會根據住宅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年度計劃,提出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方案,經業主大會批準向住宅區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出使用申請。
(三)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不敷使用時,經業主大會決定,由珠江御景嘉園公共部位經營收入補充;該項收入不足部分,可以按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的公共維修專項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公共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使用情況應每年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五條 保險
(一)住宅區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根據住宅區業主大會決定或業主委員會委托可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也可委托甲方代行辦理。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物業管理內容和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物業管理內容和管理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的不合理費用,并支付所收的不合理費用二倍的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繳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第二十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房屋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二十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