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文化的一部分,能夠凝聚員工的共同價值觀和行為準則。為了促進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執行,小編整理了一些操作指南和建議,供大家參考。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一
為了配合我院大型醫院巡查活動,根據《大型醫院巡查醫院自查工作方案》,科室高度重視,結合我科實際情況開展自查行動,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業務培訓,夯實基礎質量:
我科室采取課內講課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學習醫學基礎知識,如: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和免疫學等,夯實基礎;學習《三基手冊》,提高專業業務能力;安排課內講課培訓常用項目,掌握常見結果不符情況解決辦法。加強科內輪轉,實行考核制度,做到科室人員人人合格,人人過關。
二、加強室間質評和室內質控,提高報告質量:
通過自查,找到薄弱環節,做好室內質控及與市內醫院之間的比對工作,提高檢驗報告質量,同時,我們進一步完善了sop文件,及時更新了設備手冊,重新修訂程序文件、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記錄表格,檢查各種記錄表格填寫是否完整,確保資料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加強了臨床溝通制度:
人人下臨床,對自己所做項目認真聽取臨床醫生的意見,做到以臨床為中心,提高服務質量,服務于臨床。加強急診綠色通道管理,優化服務系統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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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二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調劑處理:。
1、累計停用一年以上的閑置設備。屬于備用、維修、技術改造、特種儲備和搶險救災的設備除外。
2、因工作變更不再使用的設備:技術指標下降,但未達到報廢標準尚能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重復購置的同種儀器設備,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嚴禁把國家有關部門明文規定不準生產、不許擴散和轉讓、淘汰的醫療設備或待報廢的設備作為裝置設備調劑。
4、調劑設備中可供家用者,審批時應嚴格審批和把關。
5、調劑設備應本著就內就近的原則,盡量避免長途運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所有調劑設備,包括無償轉讓的醫療設備,在估價時,應根據使用期限、技術狀況等合理作價,經雙方協商并簽訂協議,按合同執行。
7、實際辦理后要及時履行財務手續,調劑收入應列入設備更新、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調劑設備,均應按照設備管理部門的規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蝕、損壞、遺失。
9、加強對設備調劑工作的財務管理監督,對利用調劑設備的便利損公肥私的行為應予以追究,嚴肅處理。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三
一、專人專柜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藥品登記部。入庫和發出時對藥品的有效期要進行逐一計算機登記。
二、有效期藥品購入、請做到有計劃,對用量少的品種不宜多存。如發現有效期在6個月內,可盡早拆零促銷。有效期藥品應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學藥品分類,根據其性質和對儲藏條件的要求,分別置于干燥陰涼處(約20℃或冷藏2~10℃)。效期遠的藥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藥劑科調劑員發放藥品時,必須按藥品有效期的長短及入庫的先后,由近及遠、順序發出。
五、執行定期檢查制度,每個月30號清查一次,逐藥按效期整理,對效期在6個有內的藥品及時折價、拆零發放處理(保證商品的拆零質量),促銷不出導致過期的`申請損耗解決。
六、有效期藥品在效期內發生變質(如沉淀、變色、潮解)或因某種原因超過有效期者,應停止發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報。
七、人員變動交接時,要清點有效期藥品,并雙人簽字。
八、藥劑科調劑人員要熟悉效期商品庫存、發放情況,合理做好進貨計劃,避免過多效期藥品進入科室,造成藥品過期變質。
九、發放到患者手中的藥必須估計在藥品用完之前并不超過有效期。
十、效期藥品在每個月1號前要上交。
藥品有效期:是指該藥品被批準的使用期限,表示該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藥品質量的指標之一。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購進藥品應根據市場需求、藥品的有效期限,確定合理的進貨數量,藥劑科采購原則上不得購進效期在六個月以內的藥品。
2、藥品的有效期在六個月以內為近效期,對近效期的藥品,保管員應按月填寫《近效期藥品月報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號前報質量管理負責人、調劑人員各一份,一份存檔。養護員要加強對近效期藥品的養護。
3、藥劑科對近效期藥品應積極與供貨單位聯系退貨并有相應的記錄,調劑員對近效期藥品積極采取催銷措施。
4、藥品調劑員人員應遵照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
5、過效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存放在不合格區,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中的相關條款要求,做銷毀處理。
6、不合格藥品應放入不合格區,并依照相關規定,報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不合格藥品應有相應的記錄,詳細記錄不合格的原因,相關責任人,處理結果等。
7、退貨的藥品等同于進貨。應有記錄,對于退貨藥品,應先放在待驗區,并進行嚴格檢查,對照藥品的批號,規格,生產廠家,批準文號,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裝、藥品的性狀等,確保藥品質量無可疑方可入庫。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四
1、院計量管理小組全權負責本院有關計量工作的制度實施、監督和管理。日常事務由設備科承辦,各科必須協助和配合計量管理小組做好本部門的計量工作。
2、任何部門不準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計量資料不完備及未檢、超檢、檢定不合格的計量設備和器具。
3、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計量設備、器具管理制度》,加強本部門的計量設備、器具的各項管理。
4、醫院工作人員在診斷、配方、報告等醫療文書和醫院其它工作文書中,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廢止其它計量單位。
5、加強計量管理,提高計量意識,認真執行《計量法》,保障和提高醫院工作質量。
1、凡本院購置和使用含計量的設備和器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計量法》,認真執行醫院《計量管理制度》和醫院設備管理的各項要求,做好含計量的設備器具的管理工作。
2、含計量的設備和器具的購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編制計劃,并經審批同意后,統一采購。
3、所購置的計量設備和器具的拆箱、安裝、驗收工作,必須有計量管理人員到場,按照計量管理要求,對照設備所隨資料,認真填報驗收單。
4、計量設備器具的入庫、保管、領發、報廢、更新等工作,須按照醫院設備管理的相應要求執行,以嚴格計量設備的'管理和醫院設備的管理。
5、含計量的設備器具操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該計量設備器具的使用方法,認清其計量等級和范圍,正確操作,不得超值使用和擅自改動計量設備器具,以確保計量正確。
6、嚴格執行《計量設備器具的周期檢定制度》。使用單位按期申報,管理部門認真辦理,并登記造冊,以保證計量設備器具的準確。
7、認真執行檔案管理法規,所有含計量的設備和器具,必須計量資料完備,建檔造冊,以便計量值溯源和計量管理。
1、凡列入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必須實行強制性周期性檢定(本院強檢器具目錄由設備科擬定)。非強制性檢定器具應定期審校。
2、各計量器具使用科室負責人應主動配合設備科做好計量器具的送檢和審校工作,并應確保強檢標記的完整。
3、建立強檢和非強檢器具帳目,使帳、卡、合格證和實物相符。詳細記錄檢定器具名稱、型號、購入日期和強檢審校日期、合格證編號等內容,存檔備查。
4、計量器具嚴格按購買、核定、發放使用、到期檢定審校、再使用、直至報廢的程序流轉。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計量器具不得繼續使用:(1)無檢定印章的;(2)超過檢定有效期的;(3)經檢定不合格或已明顯失準的;(4)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五
藥品質量信息反饋制度。
(一)藥劑科應設專職或兼職信息員,做好藥品質量信息的反饋工作,定期向藥事管理委員會報告。
(二)信息員要深入實際,收集或征詢藥品質量情況,并匯總整理,填寫藥品質量信息反饋報告表,報院藥事管理委員會。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六
2、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做好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定期進行體檢。醫療廢物暫時貯存點禁止吸煙、飲食。
3、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保持整潔,醫療廢物按規范分類,嚴格落實“五防”工作。
4、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做好登記、簽名,醫療廢物暫存不超過2天。
5、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醫療廢物暫存地應定期清潔和消毒并好記錄。
6、接收、送交醫療廢物時,當面過稱,雙方簽字。認真填寫醫療廢物日登記表。
7、病理性等特殊醫療廢物,按規范特殊處理。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七
1、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認識,防止疾病的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2、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按回收流程執行。
3、醫療垃圾應存放于黃色防滲、防銳器穿透的盛裝容器內。
4、暫存地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防止小孩接觸等安全措施。
5、運輸時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醫療垃圾直接接觸身體。
6、每天運送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暫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
8、禁止醫療垃圾轉讓、買賣、郵寄。
1、醫用廢棄物由臨床各科室產生,臨床科室按廢棄物分類分別存放在所規定的所有醫用廢棄物標志的塑料袋內,按標準處理后存放。
2、醫用廢棄物收集時間為每日按時由各科固定的職工收集,并移交至醫院固定收集點,收集點工作人員按分類,存放在貼有標志的存放點內存放。
3、收集人按雙人交接做好簽字移交。
4、收集點工作人員,按時與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做好醫用廢物的及時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數量登記等工作。
5、每月底將月度報表交醫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備檢查。
6、收集點工作人員做好地面、送貨車等工具的消毒常規工作,按上級規定消毒藥物及濃度進行消毒。
7、存放點貼有明顯標志,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8、工作人員規范上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醫用廢棄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轉賣,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法律責任。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處置過程中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2、為有關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3、在工作中發現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報告。
2、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4、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5、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6、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并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并作好登記。
8、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9、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人員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登記本簽字,并對登記本保存三年備查。
10、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八
1、廢棄物應放置于指定地點,污物箱、痰杯等應帶蓋,并經常消毒。處理人員應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種廢棄物應經指定路線送出。膿、血污染的敷料等應集中焚化處理。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經消毒液浸泡后做毀形處理。一般垃圾可倒入帶蓋垃圾箱內,按規定消毒處理。
3、檢驗室的檢驗物的`處理,應嚴格遵守隔離消毒制度。
4、入戶出診和家庭病床的患者使用過的廢棄物,一律集中處理。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九
2、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對全院醫療廢物處置的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和臨床科室負責人積極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圍和環節的醫療廢物處理工作。
3、嚴格按照“誰使用、誰主管、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各醫療廢物產生點必須設兼職管理員進行管理,在醫療廢物產生源頭做好分類工作,嚴禁將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混裝。
4、各科室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暫時儲存、運送與處理符合管理規范。
5、相關職能部門指定專職回收人員按要求做好全院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臨時存放工作。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6、醫院對專職回收人員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和防護知識培訓,對各醫療廢物產生點的分類收集情況進行檢查、統計,將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輸、存放等各項工作的職責細化并落實到人。
7、醫療廢物專職回收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要求采取防護措施,佩戴工作牌。
8、專職回收人員每日收集醫療廢物1~2次,在廢物產生點必須做好雙方交接登記手續,在廢物袋上掛應的標識牌。
9、密閉式(容器、塑料袋均應封口)運送醫療廢物,嚴禁超載運輸,防止有害物質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臨時存放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在處理醫療廢物過程中,不能將醫療廢物和非醫療廢物混合,如有混合,整個混合物按醫療廢物處理。
11、醫院設置西南一排四房為醫療廢物固定臨時存放點,配備暫時存放設施,設備,存放容器必須加蓋,不得露天存放,存放點必須加鎖,設專人管理。醫療廢物暫時存放不得超過2天。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銷售、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按照本規定要求附有說明書和標簽。
第三條醫療器械說明書是指由醫療器械注冊人或者備案人制作,隨產品提供給用戶,涵蓋該產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導正確安裝、調試、操作、使用、維護、保養的技術文件。
醫療器械標簽是指在醫療器械或者其包裝上附有的用于識別產品特征和標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說明及圖形、符號。
第四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科學、真實、完整、準確,并與產品特性相一致。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與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
醫療器械標簽的內容應當與說明書有關內容相符合。
第五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對疾病名稱、專業名詞、診斷治療過程和結果的表述,應當采用國家統一發布或者規范的專用詞匯,度量衡單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
第六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中使用的符號或者識別顏色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無相關標準規定的,該符號及識別顏色應當在說明書中描述。
第七條醫療器械最小銷售單元應當附有說明書。
醫療器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說明書使用醫療器械。
第八條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應當使用通用名稱,通用名稱應當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醫療器械命名規則。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應當與醫療器械注冊證中的產品名稱一致。
產品名稱應當清晰地標明在說明書和標簽的顯著位置。
第九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文字內容應當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規范。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可以附加其他文種,但應當以中文表述為準。
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中的文字、符號、表格、數字、圖形等應當準確、清晰、規范。
第十條醫療器械說明書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四)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
(五)產品技術要求的編號;
(六)產品性能、主要結構組成或者成分、適用范圍;
(七)禁忌癥、注意事項、警示以及提示的內容;
(九)產品維護和保養方法,特殊儲存、運輸條件、方法;
(十)生產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十一)配件清單,包括配件、附屬品、損耗品更換周期以及更換方法的說明等;
(十二)醫療器械標簽所用的.圖形、符號、縮寫等內容的解釋;
(十三)說明書的編制或者修訂日期;
(十四)其他應當標注的內容。
第十一條醫療器械說明書中有關注意事項、警示以及提示性內容主要包括:
(一)產品使用的對象;
(二)潛在的安全危害及使用限制;
(四)必要的監測、評估、控制手段;
(七)在使用過程中,與其他產品可能產生的相互干擾及其可能出現的危害;
(十)根據產品特性,應當提示操作者、使用者注意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在說明書中明確重復使用的處理過程,包括清潔、消毒、包裝及滅菌的方法和重復使用的次數或者其他限制。
第十三條醫療器械標簽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三)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
(五)生產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六)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
(七)根據產品特性應當標注的圖形、符號以及其他相關內容;
(八)必要的警示、注意事項;
(九)特殊儲存、操作條件或者說明;
(十一)帶放射或者輻射的醫療器械,其標簽應當包含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醫療器械標簽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無法全部標明上述內容的,至少應當標注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并在標簽中明確“其他內容詳見說明書”。
第十四條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不得有下列內容:
(二)含有“最高技術”、“最科學”、“最先進”、“最佳”等絕對化語言和表示的;
(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與其他企業產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較的;
(五)含有“保險公司保險”、“無效退款”等承諾性語言的;
(六)利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名義、形象作證明或者推薦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醫療器械說明書應當由注冊申請人或者備案人在醫療器械注冊或者備案時,提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或者備案,提交的說明書內容應當與其他注冊或者備案資料相符合。
第十六條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審查的醫療器械說明書的內容不得擅自更改。
已注冊的醫療器械發生注冊變更的,申請人應當在取得變更文件后,依據變更文件自行修改說明書和標簽。
說明書的其他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醫療器械注冊的審批部門書面告知,并提交說明書更改情況對比說明等相關文件。審批部門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發出不予同意通知件的,說明書更改生效。
第十七條已備案的醫療器械,備案信息表中登載內容、備案產品技術要求以及說明書其他內容發生變化的,備案人自行修改說明書和標簽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說明書和標簽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8日公布的《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同時廢止。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一
1)臨床科室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有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執行醫療廢物管理。
2)護士長負責本科室醫務人員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指導、監督和管理。
3)護士長要加強對本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防止發生醫療廢物泄漏、丟失、買賣事件。
4)在進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中,醫務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防止職業暴露。
5)臨床科室要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防護措施。
6)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顏色為黃色,生活垃圾包裝袋為黑色。
7)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少量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標識。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由臨床科衛生員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進行封口,確保封口的實、嚴密,然后在每個包裝袋(箱)上粘貼有警示標識、不同類別醫療廢物的中文標簽,填寫中文標簽的內容:科室、交接班日期、醫療廢物類別、經手人簽名。
9)包裝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10)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11)科室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點有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12)每天醫療廢物交接完畢后,科室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暫存地進行清潔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與衛生班接收人員履行醫療廢物交接、稱重手續,并登記、簽名。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二
一、注意儀容儀表,上班不配戴手飾、不穿拖鞋、響底鞋、高跟鞋。
二、交接班要準時,并且要交接清楚,點清備用物品。
三、中夜班要打掃治療室、護士站。
四、每周一、四換床單;周一大掃除,治療室內窗子、紫外線燈必須擦干凈。
五、晨間護理、要換床單、消毒靈浸泡桶及操作臺衛生,并隨時保持床鋪整潔。
六、濕化瓶按時消毒保存,餾水每15天更換一次(長期吸氧者每日更換,備用15天換一次)。
七、一次性醫療廢物使用后按規定處理,不能亂扔,必須按要求毀形。
八、注意處方用藥,不能配錯針水或將針水送錯。
九、嚴格執行無菌操作管理規程,在進行護理操作中要戴口罩。
十、不得在護士站及治療室吃零食、大聲喧嘩、嬉戲打鬧。
十一、不得脫崗、串崗,上班時間服從上級領導分配,不得推脫責任。
十二、準時上班,不遲到、早退、曠工。
十三、每周用95%酒精擦紫外線燈管,并做好記錄。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三
一、輸血科(血庫)是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直接實施醫院輸血管理、監督、檢測的臨床科室,全面負責血液質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輸血科(血庫)各項工作制度:
(1)各級各類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2)輸血不良反應登記和報告制度;
(3)樣品登記、各種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
(4)血液儲存、運輸、發放制度;
(5)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職業暴露應急制度;
(6)差錯登記、報告和處理制度;
(7)污物處理制度;
(8)血液報廢制度;
(9)儀器、設備使用、管理、保養制度;
(10)檢驗報告結果保密制度;
(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記、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
(12)工作環節查對、交接班制度;
(13)消毒制度;
(14)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及備案制度等。
三、輸血科(血庫)建立完整的實驗和儀器標準操作規程:
(1)血液入庫、貯存、發放規程;
(2)血樣采集和送檢規程;
(3)臨床輸血檢測操作規程;
(4)儀器使用操作規程;
(5)輸血不良反應處理操作規程;
(6)應急預案;等。
四、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樹立高度的血液質量管理和輸血安全意識,加強業務技能,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醫院制定的《臨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輸血科標準操作程序》開展工作,保證用血安全。
五、輸血科(血庫)有職責和義務向臨床醫師提供輸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詢意見或建議,參與指導和協助臨床輸血和對輸血反應的處理。
六、醫院統一使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血站供應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對血站供應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內容如下:
(1)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號;
(2)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
(3)血液品種;
(4)采血日期及時間;
(5)有效期及時間;
(6)血袋編號(或條形碼);
(7)儲存條件;
(8)血袋是否破損、血液是否存在凝塊、溶血、氣泡等。血液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應拒領拒收。
七、對入庫血液應及時做好登記,登記時必須核對血型、血量、采血時間及血液質量檢查,并按血型、種類、時間有序存放在血液專用冰箱內,所備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檢查儲存血液的質量,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八、發放血液時,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同時檢查血液質量包括外觀及內在的質量,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庫;各科室應由醫護人員取血,并配備專用血液運輸箱貯存、運輸血液,嚴格遵守《寧波市醫療機構血液冷鏈管理技術規范》要求;血液發出后原則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標本時要認真核查、簽字。核查申請單上各項內容是否填寫完整,號碼是否一致。必須保證標本準確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應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樣標本應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備查。
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血時,必須檢測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體篩選試驗;交叉配血除鹽水法外應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膠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種,對可疑結果應重復檢查,并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匯報,與臨床相關科室保持密切聯系。
十一、每日檢查冰箱溫度,同時觀察血液質量,嚴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發現質量可疑時,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理,避免血液過期。
十二、加強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進行生物監測:
(1)血跡、體液及時消毒;
(2)物表、地面、空氣每日消毒;
(4)消毒劑應進行有效濃度監測,消毒容器定期消毒;
(5)消毒工作完整記錄。
十三、患者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相關疾病情況,并作詳細記錄,發現輸血后感染相關疾病及較嚴重的輸血反應要追蹤查因,及時與供血機構聯系,做好協調處理事項。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記錄;每天下班前,檢查室內用電情況,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貯血冰箱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強輸血科(血庫)儀器管理,熟悉各種儀器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每天檢查科內各種儀器設備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記使用記錄;定期檢查及校正各種儀器,做好維護和計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購進的試劑必須進行質量鑒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試驗;將室內質控、室間質評作為科室常規化、制度化的質量保證體制。
十七、主動深入臨床科室,分析臨床各科的用血情況,對臨床用血進行動態觀察,加強輸血質量的管理,保證臨床用血的安全。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社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一、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應設置醫療廢物桶并加蓋分類收集。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
四、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交由本轄區內的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處置。
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六、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醫療機構簽名認可。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院醫療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五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并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科室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并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后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每日收集并存儲在存儲間。
16.醫療廢物每日存儲要有登記,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