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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一
“三證合一”登記模式,是指在不改變工商、質監、稅務審批職能、原有證照管理方式以及原有證號編碼規則的前提下,按照“一口受理、信息共享、聯動審批、三證合一”的模式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發照(證),改為由政務服務中心聯辦窗口集中受理,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聯動審批、限時辦結,統一核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一照三號)。
依法審批,高效便民。
轉變職能,主動服務。
聯動審批,限時辦結。
第一步:申請申請人填寫“三證合一”登記申請表,并準齊相關材料提交“三證合一”登記聯辦窗口。實現“一表申請”、“一門受理”。
第二步:審核聯辦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和材料進行初審,審查合格后,將登記信息錄入“三證合一”網絡審批平臺,掃描紙質檔案,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將有關登記信息和電子檔案信息發送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各部門工作人員分別承擔各自業務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完成后,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有關信息發送相關部門和聯辦窗口。實現“信息共享”、“聯動審批”。
第三步:發證聯辦窗口在收到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核準登記信息后,負責在營業執照上加載組織機構代碼號和稅務登記證號,并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證照。實現“三證合一”
第四步:歸檔檔案原件由工商部門保存,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可以按各自需要保存復印件。
5個工作日(工商部門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質監、國地稅部門在受理后1個工作日內辦結)。
“一口受理、信息共享、聯動審批、三證合一”
“三證合一”提高市場準入效率;“一照一碼”則是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通過“一口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實現由一個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蘇州市將在范圍內全面推行“三證合一”。認為辦執照還要辦三證的人,已經out啦!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二
微山縣工商局:
在辦理營業執照后,至今一直未辦理 、 ,現申請辦理“三證合一”換證(變更)手續,辦理后由此引起的有關問題由我單位承擔。
法定代表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xxxxxx公司鄭重承諾:工商部門已告知相關審批事項和審批部門。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我(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及時到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如有超出登記經營范圍從事后置審批事項經營的需要,也將先行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和相應審批手續,未取得相關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簽名:
20xx年x月x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三
以前在上海注冊公司需要分別準備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申請材料,并按照注冊流程到對應的部門申辦。而現在上海注冊公司只需到工商局填寫一張企業設立登記表,然后將準備好的注冊材料提交給受理窗口即可。注冊流程和注冊時間都減少了很多。
舊三證的企業怎么換成新的營業執照。
已經注冊好的上海公司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需要向工商部門遞交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果企業還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聲明。公司換好新的營業執照后,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就自動失效了。
換新營業執照的期限是多久。
上海公司更換新營業執照的過渡期是兩年,只要企業在兩年內完成更換即可,期間公司的權益不會收到影響。寶園小編建議持有舊三證的公司盡早更換新執照,以免因時間不足而出現不利的結果。
上海注冊新公司哪家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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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四
我公司 ,(注冊號: ),成立于 年xx月 06 日,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萬元;經營范圍: 。
我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以上情況屬實,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問題,由公司自行承擔。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有限公司
(公章)
20xx年 月 日
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xxxxxx公司鄭重承諾:工商部門已告知相關審批事項和審批部門。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我(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及時到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如有超出登記經營范圍從事后置審批事項經營的需要,也將先行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和相應審批手續,未取得相關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簽名:
20xx年x月x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五
我公司 ,(注冊號: ),成立于 年xx月 06 日,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萬元;經營范圍: 。
我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以上情況屬實,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問題,由公司自行承擔。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有限公司
(公章)
20xx年 月 日
本企業在××市承接業務期間,將嚴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筑市場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履行各項應盡的義務。本人以本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作如下鄭重承諾:
三、按“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
五、依法分包建筑勞務,規范勞動用工,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安定;
六、按時參加各建設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議和有關培訓活動,按時報送報表;
七、及時辦理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等變更手續;
八、向各級建設管理部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違規等行為,本企業愿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的查處,并同意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與評價,如有嚴重違法違規及不誠信行為,將自愿退出××市建筑市場。
企 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六
第1步:填表。商事主體申請人填寫“三證”聯合申請書,并準備齊相關材料交商事登記部門,由商事登記部門統一受理。實現“一表申請”、“一門受理”。
第2步:審核。商事登記部門審核“三證”聯合申請材料。“三證”申請經商事登記部門審核后,視為同時經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審核。因審核結果產生異議或有其他問題的,由申請人到所申請證照的對應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業務后再到網上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后,商事登記部門將相關登記信息和辦理結果共享至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實現“一次審核”和“信息互認”。
第3步:領證。經商事登記部門審核通過后,商事主體申請人即可到原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窗口一次領取“三證”,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刻章許可證。實現“三證同發”。
第4步:歸檔。檔案原件由商事登記部門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實現“檔案共享”。
哪些業務可以以“三證合一”申請模式辦理?
1.設立登記業務(包括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各類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不包括企業集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采用“三證合一”登記模式辦理。
2.商事主體的變更(備案)和注銷仍按原來登記模式由四個部門分別辦理。隨著“三證合一”工作的推進,業務范圍將逐步拓展。
辦理“三證”可以通過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理嗎?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據了解:有些業務可以,有些業務類型暫時不可以。
1.可以通過全流程無紙化網上申請辦理“三證”的有:內資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各類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的(不包括企業集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第三方紙質材料的除外)。
2.目前只能選擇傳統窗口模式辦理的有:需要提交第三方紙質材料的。第三方文件是指如前置審批文件、第三方授權書等。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七
微山縣工商局:
在辦理營業執照后,至今一直未辦理 、 ,現申請辦理“三證合一”換證(變更)手續,辦理后由此引起的有關問題由我單位承擔。
法定代表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切實保證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建設“質量強國”,本企業向全社會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不斷增強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產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
二、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不制假、不售假,杜絕虛假宣傳,堅決抵制假冒偽劣、欺詐消費者等失信違法行為,不侵害其它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計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原材料、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和儲運銷售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四、建立質量安全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及時解決消費者的質量投訴,自覺履行產品質量召回、“三包”等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本單位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將失信違法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開。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八
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50號)和國家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121號)精神,我公司已于x年11月16日作了“三證合一”變更(見附圖),我公司稅號變更為“”。
為便于新規定在我公司生產經營中順利對接,經與主管稅務機關協商,我公司將于x年3月1日起啟用新稅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稅號變更流程規定:納稅人稅號變更前,應將所有已取得尚未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在稅號變更后,所取得發票的公司稅務代碼應為新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進項發票不能進行抵扣。
二、已取得的進項發票受理截止日期:x年2月26日。對已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應按公司進項發票管理流程在此之前交給公司財務部,否則,發票過此時點將不能認證。
三、發票更換:在x年2月25日前,客戶有需要更換發票的,務請盡量提前與財務部聯系更改。同時,已開出的發票,要提醒客戶拿到本公司發票后,盡快使用發票。
四、本公司將在x年2月27日到3月1日期間停開發票,請各位同事提前與用戶溝通好。
股份有限公司。
x年一月二十五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九
三證合一方案,"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合并核發一個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于三證合一方案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蘇政辦發〔2014〕102號)要求,現就我市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內容
在我市現有企業注冊登記“證照聯辦”改革基礎上逐步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即在不改變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審批職能,不改變原有證號編碼規則的前提下,依托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平臺,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合一,在5個工作日之內向企業頒發加載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
二、實施范圍
目前,暫定為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內資公司設立登記,待相關條件成熟后,再擴展至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的所有類型登記。
三、實施步驟
2015年4月底前,在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武進區政務服務中心、新北區政務服務中心開展“三證合一”工作;2015年6月底前,金壇市政務服務中心、溧陽市政務服務中心、天寧區政務服務中心、鐘樓區政務服務中心、戚墅堰區政務服務中心開展“三證合一”工作。
有條件的鎮(街道)可根據實際情況,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
四、實施流程
實行三證“一窗辦理、一表填報、一網錄入、一證三號” 的登記新模式。
1.一窗辦理。
申請人在工商部門完成名稱預先核準后,由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根據申請人申請事項,向申請人提供咨詢服務,發放申請文書或表格,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和辦事流程。
同時收取企業的申請材料,及時將申請材料流轉給工商、質監、國稅和地稅部門。
2.一表填報。
整合“三證”申請表格為一種表格(《企業注冊登記“三證合一”申請表》),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時,申請表無需加蓋公章,由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投資人)簽字即可。
3.一網錄入。
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將表格中信息錄入平臺,平臺自動將數據推送至工商、質監、國稅、地稅。
申請人向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提交的申請材料重復的,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
申請材料由綜合窗口復印或掃描成檔案影像,原件由工商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質監、國稅和地稅。
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都需審查的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工商部門已經審查的,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
4.一證三號。
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請及時作出準予許可決定,通過各自系統生成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由綜合窗口頒發加載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加蓋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章)并收取相關費用。
不予許可的,各部門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至綜合窗口。
申請人如另需單獨領取相關證照的,憑“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到各相關部門通過各自系統予以無償補打。
五、實施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實行“三證合一”對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抓緊組織實施。
市政管辦、市工商局作為牽頭單位,要會同市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力推進全市“三證合一”改革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人員、網絡、設備等的經費保障,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各轄市(區)要根據本方案的實施步驟要求,做好本地區“三證合一”的實施推進工作。
2.規范工作制度。
市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要規范開業、變更(包括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經營范圍、營業期限變更)和注銷登記提交材料清單,制定《企業注冊登記“三證合一”申請表》,明確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及辦事指南,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3.積極開展宣傳。
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各種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贛府廳字〔2015〕5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在深入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創業活力,促進我縣經濟發展升級。
二、基本原則
堅持解放思想、求實創新的原則,改革現行市場主體準入機制,營造便捷高效的準入環境;堅持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原則,落實部門責任,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堅持政府統一領導、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行政效能的整體提升。
三、改革內容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指在不改變工商、質監、國稅、地稅行政職能,不改變原有證照號編碼規則的前提下,按照 “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時辦結、統一發照”的模式,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合一,向申請人頒發同時加載企業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的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1.一表申請。
將工商登記申請書、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申報表、稅務登記申請表整合為《企業三證合一登記申請表》,申請人填寫一份表格可以同時申辦三證(照)。
2.一窗受理。
是指縣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三證合一”登記綜合服務窗口。
由綜合服務窗口受理全部的申請材料同步流轉到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窗口。
3.信息共享。
生成的營業執照信息、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統一推送至并聯審批系統,實行信息共享。
4.限時辦結。
工商窗口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質監窗口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國稅、地稅窗口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綜合服務窗口受理申請材料、錄入登記信息及打印文書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5.統一發照。
由綜合服務窗口向申請人頒發加載有企業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的營業執照。
四、實施步驟
1.制定《泰和縣“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成立泰和縣“三證合一”改革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副縣長賀曉明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副縣長繆丹擔任,成員為縣政府辦公室、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縣財政局、縣編辦、縣法制辦等部門有關負責人。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工商局(7月13日前完成);
2.召開泰和縣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會議。
3.在縣行政服務中心開展“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自7月20日起全面實行“一照三碼”(一照三碼”是將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合并為包含“三證”功能信息的營業執照),第二階段自10月1日起全面實行“一照一碼”(將原來的稅務登記號與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合并為編碼位數為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部門協調。
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積極解決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2.明確職責分工。
縣“三證合一”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后臺服務保障工作,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負責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審批工作,縣財政局負責本級“三證合一”工作所需經費保障,縣法制辦負責“三證合一”工作法律指導和監督,縣編辦負責協調“三證合一”工作中涉及的相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
3.積極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多角度地開展“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讓全社會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夯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社會需求基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50號)、《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21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稅務部門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切實落實好“三證合一”有關文件精神
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簡政放權、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途徑。
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稅務總局陸續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對“三證合一”改革有關工作做出了詳細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
各級稅務機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三證合一”改革的重要意義,顧全大局、主動作為,積極采取措施、攻堅克難,認真學習貫徹系列文件精神,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優化各項工作流程,落實崗位工作職責,分解工作任務到人,確保“三證合一”改革順利實施。
二、切實做好“三證合一”工作銜接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2016年10月1日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
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國稅、地稅之間的協作合作,做好各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分工配合,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確保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平穩過渡。
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
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
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三、切實規范“三證合一”有關工作流程
工商登記“一個窗口”統一受理申請后,申請材料和登記信息在部門間共享,各部門數據互換、檔案互認。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與登記機關溝通協調,確保登記信息采集準確、完整。
各省稅務機關在交換平臺獲取“三證合一”企業登記信息后,依據企業住所(以統一代碼為標識)按戶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縣(區)稅務機關確認分配有誤的,將其退回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重新進行分配;省稅務機關無法直接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的,將其分配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向縣(區)稅務機關進行分配。
對于工商登記已采集信息,稅務機關不再重復采集;其他必要涉稅基礎信息,可在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及時采集,陸續補齊。
發生變化的,由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變更,稅務機關及時更新稅務系統中的企業信息。
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附后)。
企業可向國稅、地稅任何一方稅務主管機關提出清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后應將企業清稅申報信息同時傳遞給另一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主管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清稅,限時辦理。
清稅完畢后一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由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向納稅人統一出具《清稅證明》,并將信息共享到交換平臺。
稅務機關應當分類處理納稅人清稅申報,擴大即時辦結范圍。
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稅款征收方式、納稅信用等級指標進行風險分析,對風險等級低的當場辦結清稅手續;對于存在疑點情況的,企業也可以提供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鑒證報告。
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自然中止。
在清稅后,經舉報等線索發現少報、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相關信息傳至登記機關,納入“黑名單”管理。
過渡期間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注銷,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四、切實發揮信息技術的支撐作用
“三證合一”離不開信息技術的支持。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統一規范和標準,改造升級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凡是能夠通過網絡解決的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優勢,實現網絡實時傳輸,提高辦事效率;凡是能利用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都要通過共享平臺交換并應用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
稅務總局將完成統一推廣的綜合征管系統(國稅)、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出口退稅系統、金稅三期核心征管軟件等應用系統的改造工作。
各省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國務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建設方案調整相關信息系統的通知》(稅總辦發〔2016〕160號)要求,落實企業納稅人識別號與統一代碼的銜接方案,配合有關單位,搭建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改造自有稅務應用類系統及網上辦稅等系統,實現與稅務總局統一推廣系統的對接。
五、切實提升納稅服務水平
優化納稅服務,營造良好的稅收工作環境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方面。
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讓廣大納稅人了解“三證合一”改革的內容、意義,知曉“三證合一”改革帶來的便利,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要積極編制“三證合一”辦稅指南、納稅輔導小冊子、辦稅流程圖等宣傳材料,并放置于登記機關服務大廳,或在稅務機關網站顯著位置公布,方便取用和學習。
要加強對稅務干部的培訓,讓廣大干部熟悉新設、變更以及注銷登記等各環節的操作流程,精通改革內容和意義,同時,選派素質高、業務精的工作人員承擔窗口受理工作,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質量。
六、切實狠抓督辦落實
督查督辦是抓落實的重要手段。
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加強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要落實“三證合一”改革的績效考核工作,將“三證合一”改革工作列入2016年第四季度績效考核,按照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考評考核。
稅務總局也將適時組織開展“三證合一”改革專項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及個人尤其是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不折不扣地圓滿完成。
為了各地相互借鑒經驗,共同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稅務總局將編發《稅收征管工作動態(三證合一改革專輯)》,刊載各地改革進展情況。
各地要及時將改革動態報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
同時,自2016年10月起,每月終了后5日內,各地要將“三證合一”改革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具體措施、取得成效、后續監控相關數據及工作中的困難、下一步工作計劃報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
各單位要在報送材料后加注聯系人信息(姓名、聯系方式)。
報送材料請上傳至稅務總局ftp(征管和科技司/制度處/三證合一目錄下)。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
河南三證合一實施方案,河南全面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以下的河南三證合一實施方案相關范文,不妨來看下哦。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商局、編辦、發展改革委、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法制辦: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通知》(豫政辦[2015]80號)和《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等文件精神。
加快推進我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確保“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如期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對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簡政放權、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途徑。
通過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能夠有效推動相關部門工作整合歸并和內部信息共享,進一步優化準入流程、減少重復性審查,加快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突出重點,統一模式
(一)全面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或“一照三號”的登記模式,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二)統一登記條件,規范登記流程。
啟用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文件下發的新版《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實行統一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向工商部門提交“一套材料”,填寫“一表”即可。
工商部門審核后,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未提交“清稅證明”的不予辦理注銷登記。
(三)統一檔案管理,實現信息共享。
“一照一碼”登記申請紙質檔案材料由工商部門負責保管,質監和稅務部門不再保存紙質檔案。
建設完善省級統一的登記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工商部門的企業登記信息和稅務部門的企業清稅信息實時傳輸到共享交換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四)統籌銜接有序,確保平穩過渡。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各地要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盡快完成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
2015年6月12日省工商局等4部門印發的《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一照三號”營業執照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由工商部門統一收回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回其相關證照。
在《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規定的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包括 “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可繼續使用,企業可自行選擇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三、強化措施,確保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強化統籌,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的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培訓宣傳。
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
同時利用好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督促檢查。
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提出的要求,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
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
6月5日,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在河南省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近日將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下發《關于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通知》,標志著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正式啟動。
據悉、2014年6月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明確提出“鼓勵探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登記制度” ,這也是國家層面首次正式提出“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今年3月20日,李克強總理視察國家工商總局時強調,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年內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號”。
4月27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將“三證合一”中的“一照一號”改稱為“一照一碼”,這“一碼”是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具體的編碼規則,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當中。
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政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去年3月1日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認真貫徹國務院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項部署和要求,順利啟動實施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簡化住所登記手續,落實年報公示,實行“先照后證”,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
全省投資創業熱情高漲,市場活力顯著激發,市場主體呈現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實有各類市場主體327.5萬戶,較改革實施前增長21.3%,排名全國第7位,中部六省第2位。
“三證合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
所謂“三證合一”,就是打破工商、質監和稅務部門的辦證界限,簡化手續、優化流程,通過信息化手段,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合并為一個證照。
作為一項跨部門的行政管理事務改革,“三證合一”對整合行政資源,方便群眾辦事,優化審批流程,簡化準入手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會成本和行政成本,進一步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施“三證合一”是創新服務方式、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的重要舉措。
改革前,創辦一家企業,申請人需要到工商局核發營業執照,再到質監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還要到國稅、地稅局核發稅務登記證,一份材料要復制多份,往返多次交給不同的部門,辦理時間長,手續繁瑣。
實施“三證合一”,申請人只用到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辦一份證照即可完成登記任務,可以為申請人贏得時間、節約成本,提高辦事效率,促進生產經營活動的提早開展。
實施“三證合一”是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節省行政成本的重要途徑。
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經營,政府部門的行政成本和監管難度大幅增加,有限的公共服務資源無法滿足群眾投資創業熱情增長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實施“三證合一”可以有效的化解這一矛盾,通過向內挖潛,簡化辦事手續,優化審批流程,達到提高行政效率、節省行政成本的目的,從而更好地為市場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實施“三證合一”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消除監管盲區、促進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
“三證合一”解決了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間數據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通過“三證合一”,稅務部門能夠第一時間掌握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信息,有助于其理清稅源,加強后續監管,防范個別企業故意不進行稅務登記,逃避稅收監管,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危害市場經濟秩序。
實施“三證合一”是加強部門合作、提高管理水平、促進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過去,由于管理體制和信息技術等原因,各單位信息不能共享,阻礙了部門間的業務交流和資源共享,實施“三證合一”可以為政府部門間共享信息、協作共管提供一個成功范例,為今后消除信息隔離,整合行政資源,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前期準備工作
國務院作出“三證合一”改革部署后,全國各地積極探索推進。
目前,已有27個省市區在部分地區開展了“三證合一”試點工作。
河南省的鄭州航空港區、南陽、開封、漯河臨潁、焦作武陟、信陽新縣等地也先后開展了不同形式的“三證合一”試點工作,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反響良好。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已將此項改革列入了全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目標任務。
省政府下發了《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95號),明確要求由省工商局牽頭負責,開展“三證合一”登記制度試點,探索制定實行全省統一的“三證合一”登記制度。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有關部委的部署,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省工商局會同省質監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積極研究推進“三證合一”改革。
省工商局多次組織人員到全國商事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學習考察,在深入學習調研的基礎上,聯合相關部門,多次就我省 “三證合一”改革進行溝通協調,達成改革共識。
今年3月20日李克強總理視察國家工商總局,提出要在2015年內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號”的目標,鑒于國家層面出臺“一照一碼”政策尚需一段時間,我們四部門進一步統一思想,決定先實行“一照三號”登記模式,待國家層面“一照一碼”政策出臺后,再向“一照一碼”過渡。
王艷玲副省長對我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非常重視,十分關心,多次聽取工作匯報,給予具體指導。
5月11日,王艷玲副省長在專門聽取省工商局關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況匯報時明確提出,我省“三證合一”改革要加大力度,加快進度,今年6月份要在全省范圍內正式推開,頒發全省統一的第一張“三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
根據王艷玲副省長的指示精神,我們四部門加快工作步伐,提前著手研究具體實施方案和辦法,從整體上的工作流程、任務分工,到具體環節上的交換數據格式、證照事項名稱等都進行了充分討論,反復磋商,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我們四部門還共同開發完成了業務系統互聯共享平臺,為“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技術支撐和信息化保障。
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我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集中體現在省政府辦公廳的《關于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通知》中。
該《通知》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三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突出強調了通過“三證合一”改革,整合政府行政資源,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簡化市場準入手續,推進政府公共服務效能最大化和商事登記便利化,降低創業成本,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臺。
同時強調了統一規范、便捷高效和分步實施三個原則。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明確了實行一窗受理;實現“三證合一”;搭建共享平臺;簡化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縮短辦事時限;暫停涉企收費等七項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的主要任務。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強調由省工商局牽頭,省質監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配合,建立協調議事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搭建互聯共享平臺,加強對市縣的督促指導,統籌推進全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有關部門、社會組織要積極支持、配合“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在辦理涉及市場主體有關手續時,對“三證合一”的工商營業執照,要予以認可。
河南省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四部門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通知》制定《河南省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指導全省具體工作。
河南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具有三個方面的顯著特點:
一是在全省范圍內統一了登記程序、登記要求和登記事項,規范了登記條件、登記材料,減少了對市場主體自治事項的干預。
《通知》和《實施辦法》對“三證合一”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定義,對登記工作中設立、變更和注銷環節的實施步驟,部門分工及完成時限作了明確規定,對業務互聯共享平臺如何搭建、如何簡化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遇到特殊情況如何處理等都作了明確細致的約定,通過統一規范的要求,使全省“三證合一”真正做到“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聯動辦理,限時辦結,核發一照”。
二是通過信息化手段,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通知》和《實施辦法》整合了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的申請表格和材料,明確提交材料以工商登記材料規范為主,對于各部門要求提交的相同材料,申請人只需向工商部門提交一份,由工商部門制成電子檔案,與其他部門共享使用。
申請表格在工商登記申請表的基礎上,只增加一張《“三證合一”稅務登記申請表》,其它信息由質監、稅務部門在后續環節采集補充。
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中屬于工商、質監、稅務部門共有的信息,經工商部門依法形式審查后,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直接認可。
“三證”的辦結時間由原有的30天左右壓縮到5個工作日內,大幅度提高行政效率。
企業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不用再繳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費,進一步減輕了企業費用成本。
總之,對申請人來說:準備材料簡單了,奔波次數少了,辦理時間短了,辦證費用沒了,辦事更加方便了;對政府部門來說:重復審查不用做了,獲取企業信息更快捷了,行政成本降低了,監管漏洞堵住了,管理水平提升了,工作更加高效了。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現了企業和政府部門的“雙減負”,大大提升了我省營商便利化水平,可謂一舉多得。
三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積極作為,改革創新,確保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今年3月20日李克強總理視察國家工商總局,提出要在2015年內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號”后,鑒于實行“一照一碼”涉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和編碼規則的重新制定,屬中央事權,需要國家層面出臺政策,目前國家有關部門還在研究制定當中,政策出臺尚需一段時間。
《通知》綜合考慮了現實情況和積極推進改革的需求,決定我省的“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分兩步實施,先行實行“一照三號”登記模式,待國家層面“一照一碼”政策出臺后,再向“一照一碼”過渡。
先實行“一照三號”可以實現四部門的聯動審批,信息共享,達到方便企業辦事、簡化登記手續、優化審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同時也為今后平穩過渡到“一照一碼”提供充分的技術支撐,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礎。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一
第1步:填表。商事主體申請人填寫“三證”聯合申請書,并準備齊相關材料交商事登記部門,由商事登記部門統一受理。實現“一表申請”、“一門受理”。
申請“三證合一”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注: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執行董事(董事長和董事)、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住所使用證明。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小型微型企業認定申請表(質監局需要)。
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面簽(憑受理通知書、名稱預核通知書,公安局辦理刻章許可證環節需要)。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需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應提供(國稅部門需要):
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
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第2步:審核。商事登記部門審核“三證”聯合申請材料。“三證”申請經商事登記部門審核后,視為同時經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審核。因審核結果產生異議或有其他問題的,由申請人到所申請證照的對應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業務后再到網上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后,商事登記部門將相關登記信息和辦理結果共享至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實現“一次審核”和“信息互認”。
第3步:領證。經商事登記部門審核通過后,商事主體申請人即可到原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窗口一次領取“三證”,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刻章許可證。實現“三證同發”。
第4步:歸檔。檔案原件由商事登記部門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稅務部門、機構代碼部門及公安部門。實現“檔案共享”。
1.設立登記業務(包括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各類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不包括企業集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采用“三證合一”登記模式辦理。
2.商事主體的變更(備案)和注銷仍按原來登記模式由四個部門分別辦理。隨著“三證合一”工作的推進,業務范圍將逐步拓展。
一、國稅稅務報到。
1、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公司章程1份;。
3、法人身份證1份;。
4、經辦人身份證1份。
二、地稅稅務報到。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
3、公司章程復印件2份;。
4、合同復印件2份;。
5、稅務登記表1份;。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7、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8、公章、法人簽字。
三、銀行開戶。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
2、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4份;。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
5、公財法三章法人簽字;。
6、法人聯系方式。
四、地稅三方及網報。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章法人章;。
3、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五、國稅三方及網報。
1、營業執照副本原;。
2、復印件;。
3、公章法人章。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二
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xxxx]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xxxx]50號)和國家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xxxx〕121號)精神,我公司已于xxxx年11月16日作了“三證合一”變更(見附圖),我公司稅號變更為“******************”。
為便于新規定在我公司生產經營中順利對接,經與主管稅務機關協商,我公司將于xxxx年3月1日起啟用新稅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稅號變更流程規定:納稅人稅號變更前,應將所有已取得尚未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全部認證。在稅號變更后,所取得發票的公司稅務代碼應為新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進項發票不能進行抵扣。
二、已取得的進項發票受理截止日期:xxxx年2月26日。對已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應按公司進項發票管理流程在此之前交給公司財務部,否則,發票過此時點將不能認證。
三、發票更換:在xxxx年2月25日前,客戶有需要更換發票的,務請盡量提前與財務部聯系更改。同時,已開出的發票,要提醒客戶拿到本公司發票后,盡快使用發票。
四、本公司將在xxxx年2月27日到3月1日期間停開發票,請各位同事提前與用戶溝通好。
*******股份有限公司。
xxxx年一月二十五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三
天津市勇闖簡政放權“深水區”,繼去年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市場準入領域又迎來一項重要改革舉措。23日起天津市正式實施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伴隨著首批“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在河東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頒發,“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在天津市范圍內正式啟動。僅一個上午,天津市就頒發“三證合一”營業執照148張。
“去工商部門查名、辦理營業執照,再去質監部門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然后要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最后刻章,本以為這一系列手續辦下來至少要跑5趟,最快也要2周時間。”天津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濤告訴記者,他20日15點提交了全部材料,工作人員通知他23日一早就可以領取營業執照,這讓他感到非常意外。除去周末非工作日,他僅用不到20小時就拿到了天津市首張“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從工作人員手中拿到hd1500001號營業執照,張濤感到十分興奮。
“不僅如此,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大幅減少。”張濤說,“我只帶了身份證和產權證就辦好了新版營業執照。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審批局、稅務局聯合辦公,為我們科技型創新企業提供了非常便利的創業條件。”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審批處負責人表示,“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將現行申請人分別向原工商、質監和國稅、地稅4個部門提交申請材料,改為申請人在同一窗口通過一次申報,一次性領取載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實現“一窗收件、聯合審批、信息共享、頒發一證”的審批模式。只要材料齊全,便可實現一天內辦結“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和公章。不僅大幅提高審批效率,節約行政成本,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委將總結改革經驗,加強數據分析,實施效果評估,進一步研究制定、改進完善政策措施,并適時開展個體工商戶“三證合一”登記準備工作。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四
各尊貴的會員:。
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5日辦理三證合一稅務變更工作,經咨詢稅局預計12月8日辦理完成。12月1日至完成期間不對外開具發票。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鋼鐵交易市場。
x年十二月二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稅務部門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簡政放權、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途徑。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稅務總局陸續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對“三證合一”改革有關工作做出了詳細部署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三證合一”改革的重要意義,顧全大局、主動作為,積極采取措施、攻堅克難,認真學習貫徹系列文件精神,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優化各項工作流程,落實崗位工作職責,分解工作任務到人,確保“三證合一”改革順利實施。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國稅、地稅之間的協作合作,做好各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分工配合,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確保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平穩過渡。
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
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工商登記“一個窗口”統一受理申請后,申請材料和登記信息在部門間共享,各部門數據互換、檔案互認。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與登記機關溝通協調,確保登記信息采集準確、完整。
各省稅務機關在交換平臺獲取“三證合一”企業登記信息后,依據企業住所(以統一代碼為標識)按戶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縣(區)稅務機關確認分配有誤的,將其退回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重新進行分配;省稅務機關無法直接分配至縣(區)稅務機關的,將其分配至市(地)稅務機關,由市(地)稅務機關向縣(區)稅務機關進行分配。
對于工商登記已采集信息,稅務機關不再重復采集;其他必要涉稅基礎信息,可在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及時采集,陸續補齊。發生變化的,由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變更,稅務機關及時更新稅務系統中的企業信息。
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附后)。企業可向國稅、地稅任何一方稅務主管機關提出清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后應將企業清稅申報信息同時傳遞給另一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主管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清稅,限時辦理。清稅完畢后一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由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向納稅人統一出具《清稅證明》,并將信息共享到交換平臺。
稅務機關應當分類處理納稅人清稅申報,擴大即時辦結范圍。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稅款征收方式、納稅信用等級指標進行風險分析,對風險等級低的當場辦結清稅手續;對于存在疑點情況的,企業也可以提供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鑒證報告。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自然中止。在清稅后,經舉報等線索發現少報、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相關信息傳至登記機關,納入“黑名單”管理。
過渡期間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注銷,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三證合一”離不開信息技術的支持。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統一規范和標準,改造升級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凡是能夠通過網絡解決的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優勢,實現網絡實時傳輸,提高辦事效率;凡是能利用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都要通過共享平臺交換并應用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
稅務總局將完成統一推廣的綜合征管系統(國稅)、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出口退稅系統、金稅三期核心征管軟件等應用系統的改造工作。
各省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國務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建設方案調整相關信息系統的通知》(稅總辦發〔2015〕160號)要求,落實企業納稅人識別號與統一代碼的銜接方案,配合有關單位,搭建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改造自有稅務應用類系統及網上辦稅等系統,實現與稅務總局統一推廣系統的對接。
優化納稅服務,營造良好的稅收工作環境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方面。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讓廣大納稅人了解“三證合一”改革的內容、意義,知曉“三證合一”改革帶來的便利,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要積極編制“三證合一”辦稅指南、納稅輔導小冊子、辦稅流程圖等宣傳材料,并放置于登記機關服務大廳,或在稅務機關網站顯著位置公布,方便取用和學習。要加強對稅務干部的培訓,讓廣大干部熟悉新設、變更以及注銷登記等各環節的操作流程,精通改革內容和意義,同時,選派素質高、業務精的工作人員承擔窗口受理工作,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質量。
督查督辦是抓落實的重要手段。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加強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要落實“三證合一”改革的績效考核工作,將“三證合一”改革工作列入2015年第四季度績效考核,按照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考評考核。稅務總局也將適時組織開展“三證合一”改革專項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及個人尤其是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不折不扣地圓滿完成。
為了各地相互借鑒經驗,共同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稅務總局將編發《稅收征管工作動態(三證合一改革專輯)》,刊載各地改革進展情況。各地要及時將改革動態報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同時,自2015年10月起,每月終了后5日內,各地要將“三證合一”改革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具體措施、取得成效、后續監控相關數據及工作中的困難、下一步工作計劃報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各單位要在報送材料后加注聯系人信息(姓名、聯系方式)。報送材料請上傳至稅務總局ftp(征管和科技司/制度處/三證合一目錄下)。
附件:清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9月10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六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xx〕51號),廣東省將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現就改革實施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內容: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企業原需要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辦理。
二、改革實施的時間和適用范圍:自20xx年9月1日起,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個體工商戶、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暫不實施此項改革。
三、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從20xx年9月1日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及換照申請時,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已登記企業(包括已試點“一照三號”登記制度改革的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申明。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企業辦理相關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提交材料規范,可登錄各級登記機關門戶網站下載,也可在各級登記機關窗口免費領取。企業設立和變更換證均無須交費。
企業辦理“一照一碼”登記后,不需再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涉稅事項仍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特此通告。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xx年8月28日。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創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環境,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2、大力開展以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定期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配齊并定期檢驗、維修、檢測消防設施器材,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全體員工會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熟練處置初起火災事故。
3、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使用合格消防產品,不采用防火性能達不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選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
安全。生產、經營過程中,本單位將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加強消防值班執勤,不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不在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內設置居住場所。在經營活動結束后,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電源。
6、嚴格按照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檢測或消防維保企業對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全面檢測、維護保養,并及時登記本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情況。
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8、熟悉運用消防社會公眾服務平臺,及時更新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防火巡查記錄及相關信息。
9、完成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
10、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三證合一承諾書(實用18篇)篇十八
江蘇三證合一實施方案,三證合一能夠減少一些程序,方便老百姓,下面是小編帶來的江蘇三證合一實施方案,歡迎閱讀!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確保“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如期實施,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目標
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以下簡稱“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2015年10月1日)。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各地全面推行企業“一照一碼”登記。
(二)過渡銜接(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開始辦理已登記企業證照換發工作。2017年年底前,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
(三)全面推行(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三、基本要求
(一)統一受理窗口。在省、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窗口。凡企業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一律在綜合窗口辦理“一照一碼”登記。綜合窗口承擔業務咨詢、材料收取、數據錄入、影印件上傳、數據傳輸、證照發放職責。
(二)統一申請材料。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要求,統一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綜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綜合窗口收件后,實時采集“一表”信息,在3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掃描上傳至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平臺;暫不具備條件的,不遲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掃描上傳工作。申請紙質材料由工商部門存檔,質監、稅務等部門可根據需要查詢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現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確需完善的,由省有關部門會商后另行發文調整。
(三)統一登記流程。綜合窗口統一咨詢、統一收取材料。工商部門審核后,全省統一流水、實時賦碼,綜合窗口發放“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并將有關信息數據實時推送至相關部門,同時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四)統一數據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江蘇省數據采集和數據交換等地方標準,建立我省“一照一碼”數據標準體系,確保相關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
(五)統一交換平臺。依托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系統,建設完善統一的全省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交換共享機制。
(六)統一核發一照。企業新設立時,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辦理變更登記時,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相關證照。企業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后,質監、稅務部門不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四、推進措施
(一)加強綜合窗口建設。省、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一照一碼”改革的新要求,綜合考慮業務、服務、管理等確定綜合窗口數量。要充實、配強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可優先聘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人員。要優化窗口布局,配備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等必要設備。綜合窗口人員及設備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解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落實到位。
(二)強化技術平臺支撐。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工商、質監、稅務部門信息技術人員,對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平臺進行升級,完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平臺建設,實現數據實時交換。探索建立新設立企業活躍度指標體系,加強對企業發展狀況的監測分析。工商、質監、稅務部門要適應“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改造升級本部門業務系統,保證各相關系統與平臺無縫對接。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還要加強統一代碼賦碼后的校核,會同登記管理部門建立統一代碼重錯碼核查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賦碼和信息回傳情況。提升平臺的運行保障水平。各級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并聯審批審核平臺本地網絡運行環境、日常運行維護、數據備份及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技術保障工作。落實專人跟蹤平臺運行情況,協助做好平臺業務授權、軟件培訓、問題答疑等工作。
(三)優化登記管理服務。適應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需要,規范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等程序,最大程度地縮短登記審批時限。堅持公開辦理、限時辦理、透明辦理。堅持條件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在綜合窗口統一制作“一照一碼”登記辦事指南,明確企業設立(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各個環節的操作流程,使申請人一目了然,方便辦理。
(四)實現成果廣泛運用。各相關部門應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及時梳理本部門與“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相沖突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夠暢通無阻使用。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要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50號)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方面的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訂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要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督促落實,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省“三證合一”協調推進工作小組將對各地、各部門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
各地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省相關部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9日
江蘇省“三證合一”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就我省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以下簡稱“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指在不改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國稅部門(以下簡稱國稅)、地稅部門(以下簡稱地稅)審批職能,不改變原有證號編碼規則的前提下,依托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合一為加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由工商登記機關打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以下簡稱綜合窗口)頒發的登記制度。
持“三證合一”的企業,在江蘇省行政區域范圍內辦理涉企相關手續時無需另行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第三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和稅務登記,申請“三證合一”登記的,其設立、變更、注銷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在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領導下,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會同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組織推進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第五條 合并申請表格,實行一表申請。將工商登記申請書、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申報表、稅務登記申請表整合為《企業三證合一登記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申請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申請表。
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時,申請表無需加蓋公章,由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字即可。
第六條 簡化申請材料,實行檔案共享。申請人向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提交的申請材料重復的,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
申請材料由綜合窗口復印或掃描成檔案影像,原件由工商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質監、國稅和地稅。質監、國稅、地稅需要查詢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的,工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并免費提供查詢。
按照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要求,不再要求申請人向國稅、地稅提交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第七條 簡化審查環節,實行信息互認。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共同審查的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工商部門已經審查的,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
第八條 優化審批流程,實行“一窗收件、數據共享、并聯審批、核發一照”。
綜合窗口根據公布的收件標準統一收件,并將申請人填報的信息錄入平臺,同時將申請材料傳遞給工商、質監、國稅、地稅(以下簡稱四部門)。
四部門依法審查申請材料,登記核準(或確認)后生成的營業執照信息、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統一推送至平臺。申請人的申請信息與四部門核準信息通過平臺實現共享。
綜合窗口統一向申請人發放加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和有關通知書,完善相關材料簽字確認手續。需要收繳舊照(證)的,由綜合窗口統一收繳后,交回發照(證)部門。
第九條 申請材料的收取。
綜合窗口收到“三證合一”登記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提交的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對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當場向申請人出具收取材料憑據,并視業務辦理情況,審查并退回有關原件。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不能當場告知需要補正全部內容的,應當當場出具收取材料憑據,并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條 設立登記操作流程。
(一)綜合窗口收取“三證合一”登記申請材料、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平臺后,將相關材料進行復印或掃描,按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申請材料要求,將申請材料分別傳遞給四部門登記窗口。
(二)工商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設立申請信息后,對工商登記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準予設立登記的核準意見,將核準信息上傳至平臺。
(三)質監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工商核準登記信息后,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將組織機構代碼發送至平臺。
(四)國稅窗口、地稅窗口收到綜合窗口傳遞的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工商核準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后,辦理稅務登記,將稅務登記證號發送至平臺(對不需要辦理國稅登記的,由國稅將相關意見反饋給綜合窗口)。
(五)綜合窗口通過平臺了解審批辦理的進度,收到四部門核準(或確認)登記信息后,及時通知申請人,向其頒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及有關通知書。
第十一條 變更登記操作流程。
對已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以及符合“三證合一”登記條件、但在本辦法實施前已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企業,有下列變更登記(備案)情形的,適用本條規定。
(一)企業名稱、類型、住所(經營場所、營業場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投資人)、注冊資本(金)、經營范圍、營業期限(經營期限、合伙期限)發生變化的,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應當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和稅務變更(或設立)登記。
1.綜合窗口收取“三證合一”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平臺后,將相關材料進行復印或掃描,按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申請材料要求,將申請材料分別傳遞給四部門窗口。(對未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申請三證合一的,收回原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并分別傳遞給質監、國稅、地稅窗口)。
2.工商窗口收到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變更申請信息后,對提交工商登記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準予變更登記的核準意見,將核準登記信息上傳至平臺。
3.質監窗口收到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工商核準變更登記信息后,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將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核準信息發送至平臺。
4.國稅窗口、地稅窗口收到綜合窗口傳遞的變更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工商核準變更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信息后,對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且不涉及稅務登記機關調整的,以及變更經營范圍不涉及辦理國稅注銷登記手續的,辦理稅務變更登記,將稅務變更登記核準信息發送至平臺(對不需要辦理國稅登記的,由國稅登記窗口將相關意見反饋給平臺)。
5.綜合窗口收到四部門窗口發送的變更登記信息后,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頒發加載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和有關登記通知書,統一收繳舊照(證),交回發照(證)部門。
6.對因住所(經營場所、營業場所)變更涉及稅務登記機關調整的,綜合窗口向企業頒發工商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同時將國稅窗口、地稅窗口發送的要求企業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稅務手續(遷移、注銷)的意見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持工商部門核發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及稅務登記機關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稅務手續(遷移、注銷)手續。
申請人持原稅務登記機關出具的同意遷移或注銷通知書,向國稅窗口、地稅窗口申請設立稅務登記,國稅、地稅作出稅務設立登記并將設立登記核準信息發送至平臺。
綜合窗口收到四部門發送的變更登記信息后,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頒發加載原組織機構代碼、新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和有關登記通知書,統一收繳舊照(證),交回發照(證)部門。
7.對因經營范圍變更涉及辦理國稅注銷登記的,綜合窗口向企業頒發工商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同時將國稅窗口發送的要求企業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國稅注銷登記手續的意見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持工商部門核發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及稅務登記機關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到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國稅注銷登記手續。
綜合窗口收到企業提交的原稅務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后,頒發加載原組織機構代碼、地稅登記號的營業執照和有關登記通知書,統一收繳舊照(證),交回發照(證)部門。
8.對因經營范圍變更、稅收政策調整涉及新辦國稅登記的,需辦理國稅設立登記。
(二)公司股東或股權發生變化的,在辦理工商變更(備案) 登記的同時,應當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1.綜合窗口收取“三證合一”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平臺后,將相關材料進行復印或掃描,按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申請材料要求,將申請材料分別傳遞給工商、國稅、地稅窗口。
2.工商窗口收到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和平臺推送的變更申請信息后,對提交工商登記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準予變更登記的核準意見并將變更登記信息上傳至平臺。
3.國稅窗口、地稅窗口收到綜合窗口傳遞的變更申請材料、工商窗口通過平臺發送的核準變更(備案)登記信息后,辦理稅務變更登記并將變更登記信息上傳至平臺。
4.綜合窗口收到工商、國稅、地稅發送的變更登記信息后,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換發加載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和有關登記通知書,統一收繳舊照(證),交回發照(證)部門。
(三)企業開戶銀行及銀行賬號、財務負責人(會計)、辦稅人、從業人數、電話等發生變化的,仍按原稅務變更登記程序,由企業到中心國稅窗口、地稅窗口辦理。
第十二條 注銷登記操作流程
對已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按原稅務注銷登記程序先行辦理稅務注銷登記手續,由稅務部門在“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上加蓋“國稅已注銷”(地稅已注銷)的印章;然后按原工商注銷登記程序辦理工商注銷登記手續,收繳營業執照;再按原組織機構代碼注銷登記程序辦理組織機構代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設立登記提交的申請材料。
(一)企業三證設立登記申請表;
(二)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三)組織機構代碼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四)稅務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第十四條 變更登記提交的申請材料。
(一)企業三證變更登記申請表;
(二)工商變更登記申請材料;
(三)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申請材料。
(四)稅務變更登記申請材料。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三證合一登記的。四部門對申請材料需要補正內容的,應當自收件之日起2日內及時將需要補正的內容告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對于企業省外經營,確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由質監、國稅、地稅部門根據企業申請,憑其提交的營業執照,予以制發與營業執照記載的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相一致的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第十七條 除本辦法規定事項外,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需辦理的其他涉稅事項,按現行規定到國稅部門、地稅部門辦理。
第十八條 各市應按照本辦法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三證合一”登記辦事指南、工作流程、提交材料清單等。
第十九條 在平臺支持變更登記前,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申請變更時,按“三證合一”的審批流程和提交材料辦理,但證照暫時按“三證聯辦”辦理。
第二十條 未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申請變更時,可選擇按“三證合一”的審批流程和提交材料辦理,也可選擇按原工商變更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變更登記、稅務變更登記的審批流程和提交材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