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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一
申請事項:
本案中因對被傷害人所作傷殘鑒定存有異議,現向公安機關申請對其進行重新鑒定。
申請理由: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以故意傷害被_市公安局南市區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_______對受害人所做傷殘鑒定情況存有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故特申請對其傷殘進行重新鑒定。
此致
______市區分局
申請人: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二
申請人:李某,男,x年xx月xx日生,漢族,xx市xx街道xx小區居民,住該市xx街道號。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張某,李某之母(如果申請人系未成年人,必須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
委托代理人:王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趙某,男,漢族,xx市xx街道xx小區居民,住該市xx街道號。聯系電話:。(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師。則只需列明屬于哪個律師事務所即可,否則應當列明代理人的戶籍所在地。并應當提供委托代理數。委托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
申請事項:請求對申請人李某之父李某某的死因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x年xx月xx日x時,申請人李某之父李某某步行于路上,xx公司雇傭的司機周某駕駛牌照為大貨車失控沖向人行道,將正在行走的李某某撞傷。后李某某被送往xx醫院急救。在急救的中,李某某于x年xx月xx日x時在xx醫院死亡。經公安管理機關委托,鑒定機構進行了尸檢,結論為李某某的直接死因是心臟病突發,與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關系。申請人認為,李某某在事故發生之前從沒有心臟病的歷史,其不存在因心臟病突發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確系心臟病死亡,其心臟病的突發與交通事故存在這直接的關系。因此,申請人對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有異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3條的規定,申請人請求對李某某的死因重新進行鑒定,希望予以準許。
此致
公安交通管理機關。
申請人:
(原告未成年,應注明)法定代理人:
(原告未成年,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附:李某某x年至x年的體檢報告復印件。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三
申請人:杜正武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系盜竊案件汪明(化名)的辯護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對[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的鑒定結論不服,請求對本案涉案物品價值重新組織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查閱案件事實和材料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審查后認為,本案[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存在若干重大違法和錯誤之處,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判決,特申請重新鑒定。《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的主要違法和錯誤之處如下:
一、鑒定人員沒有在鑒定結論書上簽字,該鑒定結論依法不產生法律效力。
《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簽名。”鑒定工作屬于人身信賴性極強的專門工作,委托人是基于對鑒定人員專業知識的信賴,而不僅是對鑒定機構的信賴,對鑒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應由鑒定人負責。為此《刑事訴訟法》才明確規定了必須由鑒定人簽名。本案中鑒定結論只有“遂寧市安居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的蓋章,而無具體的鑒定人員簽名,因此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于鑒定結論生效要件的法律規定。
二、鑒定人員超越鑒定權限出具鑒定結論,屬于違法鑒定,當屬無效。
根據《價格認證中心工作管理辦法》【(20xx)240號】第12條規定“價格鑒證人員暫分為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價格鑒證師、價格鑒證員。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除具有價格鑒證師的上崗資格外,可從事價格鑒證的復核裁定業務,并具有在《價格鑒證復核結論書》上簽名的資格。價格鑒證師除具有價格鑒證員的上崗資格外,還具有主持內部審核、出庭質證、在對外的《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名等的資格。價格鑒證員,具有從事價格鑒證的上崗資格,并具有與價格鑒證師共同在內部的《價格鑒證技術報告書》上簽名的資格。”
根據該規定,價格鑒證人員共分為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價格鑒證師、價格鑒證員三個層次。只有具備價格“鑒證師”以上資質的鑒證人員,才有權在對外的《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名。價格“鑒證員”無權在《價格鑒證結論書》簽字,而本案《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便是由兩名僅取得“鑒證員”資格的人員出具的,因此“鑒證員”超越鑒證權限所出具的鑒定結論應屬于無效鑒定。
三、《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有意對鑒定人員資質進行虛假陳述,以掩蓋其鑒定人員不具有鑒定資格的事實。
遂寧市安居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知曉“價格鑒證員”無權在《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字的規定,故在本案《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第十三項中有意將唐勝恩的執業資格證名稱標識為“價格鑒證師”,而其提供的資質證表明其僅為“價格鑒證員”。同時,鑒定結論書所記錄的資格證書編號與唐勝恩真實的編號也不一致,鑒定結論書記載證書編號為:0010735,而唐勝恩的真實編號為:510838。另一位“鑒證員”楊樺則根本無權在本次鑒定結論書上簽字。
四、鑒定結論沒有考慮折舊因素,與被盜物品真實價值不符。
《鑒定結論書》記載價格鑒定所采用的方法是“市場法”,即以被盜物品成品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格予以估價的,估價過程中沒有考慮折舊因素,對該問題辯護人已向本案鑒定人唐勝恩予以了核實。
據鳳平廠負責人王鳳蘭的《詢問筆錄》(第32頁第5行)記載所盜物品“都是以前老廠搬過來的舊貨都生銹了”。可見該成品已露天堆放多年,并且已經生銹,使用價值已大為降低。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第9項、10項、第11項的規定,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序進行折算。
即使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計算,庫存多年的工業品也應當計算折舊率。關于錳鐵已生銹的事實許勝志、舒萬華的《詢問筆錄》也都有類似陳述。而本次價格評估中卻沒有考慮折舊因素,因此評估價格與其真實價值不符。
五、《鑒定結論書》中關于鑒定結論這一關鍵性數據記錄錯誤,無法采信。
價格鑒定結論的總價這一關鍵性數據,小寫記錄為:55460元,大寫則為:伍仟伍佰肆拾陸元整。辯護人有理由相信大寫金額更為嚴肅和不容易出錯,同時考慮到刑事訴訟以有利于被告人為基本原則,本案在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更應當以大寫的“伍仟伍佰肆拾陸元整”做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六、鑒定結論書記載的物品明細存在錯誤,價格鑒定結論不可信。
200公斤一件的物品被記入本次被盜物品明顯有違常理。根據被告人的陳述,是由“何哥”一人將被盜物品從鐵欄桿里傳出來的,何哥并不是舉證冠軍,他不可能將200公斤重的物品從廠內搬出,并且是從鐵欄桿的縫隙里遞出來的,同時不造成鐵欄桿的損壞。很明顯該200公斤重的物品不可能是本次盜竊所得。鑒定結論明顯是將此前已存放于“廢品收購站”的其他物品計入了被盜物品,整個鑒定結論由此缺乏了可信性基礎。
綜上所述,基于本次鑒定結論存在以上六點嚴重違法和錯誤之處,本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59條“對鑒定結論有疑問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或者鑒定機構,對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對本案涉案財物價值進行重新鑒定。為便于貴院查明案件事實和公正判決本案,懇請貴對本鑒定申請予以批準。
此致
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杜正武
20xx年4月30日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四
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今收到貴院化檢刑委代(20xx)211號告知書,得知周x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正在貴處審查起訴,現我作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請對我的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進行重新鑒定,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
申請事由如下:
一、我已經在偵查階段辦案機關化州市**局東山***將(20xx)化公刑鑒字第153號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結論告知我的當日向其書面提出重新鑒定申請,偵查機關并在我的申請書加注了“同意申請”的意見(見附件)。但是,偵查機關并沒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安排重新鑒定。現在我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八十二條關于審查起訴中的偵查監督的規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條關于審查起訴中對被害人進行醫學鑒定的規定,向貴院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
二、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規定:胸部損傷引起血胸或者氣胸,并發生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我的傷情同時具有氣胸、血胸、肋骨骨折諸要素,屬于胸部損傷嚴重,經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爛。經我今日咨詢我在化州市人民醫院的主治醫生楊水貴主任醫師(其過程附音像資料dvd一張),其最后結論是:根據呼吸指數(r)28-20次/分鐘及肺組織受壓55%兩個指標,醫學專業人士(包括法醫)足以認定“呼吸困難”;呼吸指數低至28次/分即為氣促、呼吸困難,肺組織受壓達到30%以上即表現呼吸困難。而這兩個指數在原鑒定書中都已經錄入(見原鑒定書),原法醫師卻認為沒有呼吸困難的記錄,原鑒定錯誤非常之明顯。申請人復印的病歷也有“氣促”“胸悶及呼吸困難”的記錄(見證據第3頁住院情況、第4頁住院病歷現病史),“病情記錄”也有相關記錄(醫院保存),鑒定材料《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人身傷害鑒定應當根據受傷害時的情況(或者入院時的病情),并非治療后的情況。并且,傷情鑒定最主要應當依據生化指標,而不應當僅限于文字表述。
綜上,請貴單位依法安排重新鑒定。
申請人:
訴訟代理人:徐文勇
重新鑒定、勘驗申請書(辯護律師用)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律師。
申請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特提請對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簽名)
律師事務所: (蓋章)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五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母)
被申請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xxx廠退休工人,
現住xxxx
申請事項: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申請人不服xx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現已提出上訴。在一審審理中被申請人提交法庭xx市法醫鑒定中心()法檢字第號《法醫學鑒定書》,該鑒定依據被申訴人髖關節功能重度障礙這一傷情,比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之規定,將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定為六級。申請人認為,本案被申請人的傷情是由于申請人在道路上行走時與我相撞而造成的,應屬交通事故,其評殘依法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之規定來進行。根據該規定,被申請人的傷情應屬或級傷殘。因此,現申請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法定代理人: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六
申請人:李__,男,漢族,住_縣_村_社,重新鑒定申請書范本。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申請人:胡__,女,漢族,住_縣_鎮_村_社。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務所律師。
楊__訴申請人財產損害糾紛一案,你院委托__市人民法院對楊__房屋損害原因及解決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請重新進行鑒定。
1、依據鑒定書認定的事實,不能得出其鑒定結果,明顯自相矛盾。該鑒定書第二頁上:“楊__房屋為剛性條石基礎,基礎底寬0.8至0.9m,埋深約1.2m(排水溝頂標高為標準);排水溝底為條石,計四層約1.2m(與楊__房基底同一標高)”.接著在分析楊__房屋受原因中稱:“由于申請人xx年建房施工條石排水溝時,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即基底附加壓力)”,鑒定材料《重新鑒定申請書范本》。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申請人修的排水溝的底基和楊__的房屋底基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現“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這種可能性呢?這充分表明了結論和事實不相符。
2.該鑒定書缺乏客觀公正性和完整性。因為房屋發生傾斜、沉降除了與地基有關外,與房屋自身的結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有十分重要的聯系,而該鑒定書,對原告楊__的房屋的建筑質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與其自己的房屋發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關聯性的問題卻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楊__房屋整體剛度較差”,對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一言帶過。而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出具的:《關于楊__房屋的安全鑒定意見》中對原告楊__的房屋所發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確指出:“1.該房屋結構不符合規范要求;2.基礎主體施工質量較差”。由此可見該鑒定書的結論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該鑒定書應當是以“__市人民法院科學技術鑒定所”的名義制發,卻在鑒定書的頭上用:“__市人民法院(法院無法定的鑒定資格)的'名義發出,所以,該鑒定書的制作程序不當,有誤導之嫌。
綜上所述,由于__市人民法院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所出具的《技術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對本案所涉損失的原因重新進行鑒定。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七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司鑒定【20xx】法醫第***號鑒定意見書不服,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提出重新鑒定申請。請求事項:
依法對(20xx)*民初字第***號案件中,**物證司法鑒定中心對被申請人出具的**司鑒定【20xx】法醫第***號鑒定意見書中關于原告***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事項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
一、被申請人鑒定程序嚴重違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6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后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按此規定,鑒定前應征得人民法院同意,并與被告協商。而本案原告方未按規定與被告方協商選定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因此程序違法。
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喪失程度如何,是否達到評殘標準,在整個鑒定報告及附件中,關于原告功能喪失的數據來源無記錄原始文本也無附件照片或錄像作為參照依據。鑒定人并未嚴格按照《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3條的規定: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記錄可以采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保存。因此,鑒定人存在嚴重違規。從而致使在鑒定意見書“四”中分析說明既缺乏原始依據,也缺乏參考的標準角度,因此該結論的依據明顯不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下列規定: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對鑒定人出具的鑒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稱、委托鑒定的內容;。
(二)委托鑒定的材料;。
(三)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
(四)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五)明確的鑒定結論;。
(六)對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
(七)鑒定人員及鑒定機構簽名蓋章。
被申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存在鑒定程序不合法,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問題和錯誤。請求貴院委托法定鑒定機構重新鑒定。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20xx年1月10日。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八
申請人:李某,男,x年xx月xx日生,漢族,xx市xx街道xx小區居民,住該市xx街道號。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張某,李某之母(如果申請人系未成年人,必須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
委托代理人:王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趙某,男,漢族,xx市xx街道xx小區居民,住該市xx街道號。聯系電話:。(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師。則只需列明屬于哪個律師事務所即可,否則應當列明代理人的戶籍所在地。并應當提供委托代理數。委托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
申請事項:請求對申請人李某之父李某某的死因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x年xx月xx日x時,申請人李某之父李某某步行于路上,xx公司雇傭的司機周某駕駛牌照為大貨車失控沖向人行道,將正在行走的李某某撞傷。后李某某被送往xx醫院急救。在急救的中,李某某于x年xx月xx日x時在xx醫院死亡。經公安管理機關委托,鑒定機構進行了尸檢,結論為李某某的直接死因是心臟病突發,與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關系。申請人認為,李某某在事故發生之前從沒有心臟病的歷史,其不存在因心臟病突發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確系心臟病死亡,其心臟病的突發與交通事故存在這直接的關系。因此,申請人對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有異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3條的規定,申請人請求對李某某的死因重新進行鑒定,希望予以準許。
此致
公安交通管理機關。
申請人:
(原告未成年,應注明)法定代理人:
(原告未成年,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附:李某某x年至x年的體檢報告復印件。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貴院依法委托有關部門對字跡“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筆跡鑒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業經貴院立案受理,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對下列字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為被申請人所寫產生異議,而該事實直接影響本案的審理結果。
為了查清案件事實,使本案得以公正審理,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上述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申請事項:對司法鑒定所被申請人的司法精神病鑒定進行重新鑒定,重新認定案發時被申請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事實與理由: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鑒定通則》第二十七條“司法鑒定機構在進行鑒定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鑒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不真實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鑒定材料耗盡、損壞,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絕補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鑒定材料的;”
綜合上述理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司法鑒定通則》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特此申請重新鑒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請人:
時間: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一
申請人:李__,男,漢族,住_縣_村_社,范本。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申請人:胡__,女,漢族,住_縣_鎮_村_社。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務所律師。
楊__訴申請人財產損害糾紛一案,你院委托__市人民法院對楊__房屋損害原因及解決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請重新進行鑒定。
1、依據鑒定書認定的事實,不能得出其鑒定結果,明顯自相矛盾。該鑒定書第二頁上:“楊__房屋為剛性條石基礎,基礎底寬0.8至0.9m,埋深約1.2m(排水溝頂標高為標準);排水溝底為條石,計四層約1.2m(與楊__房基底同一標高)”.接著在分析楊__房屋受原因中稱:“由于申請人xx年建房施工條石排水溝時,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即基底附加壓力)”,鑒定材料《范本》。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申請人修的排水溝的底基和楊__的房屋底基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現“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這種可能性呢?這充分表明了結論和事實不相符。
2.該鑒定書缺乏客觀公正性和完整性。因為房屋發生傾斜、沉降除了與地基有關外,與房屋自身的結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有十分重要的聯系,而該鑒定書,對原告楊__的房屋的建筑質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與其自己的房屋發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關聯性的問題卻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楊__房屋整體剛度較差”,對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一言帶過。而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出具的:《關于楊__房屋的安全鑒定意見》中對原告楊__的房屋所發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確指出:“1.該房屋結構不符合規范要求;2.基礎主體施工質量較差”。由此可見該鑒定書的結論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該鑒定書應當是以“__市人民法院科學技術鑒定所”的名義制發,卻在鑒定書的頭上用:“__市人民法院(法院無法定的鑒定資格)的名義發出,所以,該鑒定書的制作程序不當,有誤導之嫌。
綜上所述,由于__市人民法院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所出具的《技術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對本案所涉損失的原因重新進行鑒定。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二
申請人:xxx,男20xx年10月15日出生,漢族,住蚌埠市xxx。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父親),男,20xx年11月13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母親),女,20xx年5月13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理由: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已分析說明認為:“新生兒期的各種因素中,早產和低出生體重、各種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是引起腦性腦癱的重要原因”。而申請人卻并不存在早產(見病歷)、低出生體重(系巨大兒)、無各種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無相關病歷及檢查證明)。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申請人胎兒期間存在腦癱的隱患,即應認定導致申請人腦癱的原因系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在對申請人母親產前、產中實施的醫療行為及對申請人娩出后的治療搶救措施嚴重不當造成。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分析說明認為:“被鑒定人存在出生時重度窒息,后發生缺血缺氧性腦病,是腦癱的危險因素之一。由于腦癱的危險因素很多,尚有不明原因的腦癱,其他危險因素無法一一排除。因此,醫療過失的參與度難以明確界定,建議為20%-30%。”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導致申請人出生時重度窒息、后發生缺血缺氧性腦病進而直接導致腦癱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對申請人母親產前胎兒體重估計偏差較大,在申請人母親分娩過程中處理不當。
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由于對申請人母親產前宮高腹圍測量不準確,致使對胎兒體重估計偏差較大。產前估計胎兒體重3000g,申請人出生時體重卻重達4000g,屬于巨大兒。巨大兒可造成分娩困難的并發癥,對其分娩期處理,可行剖宮產。但在申請人母親分娩極度痛苦時,強烈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為其實施剖宮產,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助產士卻對產婦的要求舲若茫然,態度十分惡劣,對產婦極度不負責任。
對于巨大兒的分娩,即便選擇陰道試產,也應仔細觀察產程,認真匯至產程圖,防止宮縮乏力、頭盆不稱等產程異常。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理應估計胎兒娩出后可能出現窒息,分娩時應安排兒科醫師在場以便及時搶救,但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卻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
2、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在申請人之母無明確催產指證等情況下,擅自使用靜滴催產素,并且程序不當。
使用催產素時,必需要有明確的引產或催產指征。使用前需做陰道檢查,確認無禁忌證,并作好宮頸評分,選擇給藥方法。應用時必須認真觀察密切監護,滴注過程中應有專宮產。但在申請人母親分娩極度痛苦時,強烈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為其實施剖宮產,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助產士卻對產婦的要求舲若茫然,態度十分惡劣,對產婦極度不負責任。對于巨大兒的分娩,即便選擇陰道試產,也應仔細觀察產程,認真匯至產程圖,防止宮縮乏力、頭盆不稱等產程異常。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理應估計胎兒娩出后可能出現窒息,分娩時應安排兒科醫師在場以便及時搶救,但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卻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
2、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在申請人之母無明確催產指證等情況下,擅自使用靜滴催產素,并且程序不當。
使用催產素時,必需要有明確的引產或催產指征。使用前需做陰道檢查,確認無禁忌證,并作好宮頸評分,選擇給藥方法。應用時必須認真觀察密切監護,滴注過程中應有專人觀察記錄。然而,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助產士在無催產素指征、未能預測系巨大兒、忽視申請人之母系高齡產婦(43歲)等相關禁忌癥且無醫囑的情形下擅自靜滴催產素。并且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在使用催產素時未依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在催產素使用過程中也未按常規進行胎心電子監護。
3、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依據申請人母親于20xx年9月17日在外院做的醫學影像報告單分析說明認為:申請人存在臍帶繞頸。但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未對申請人母親進行醫學影像、電子監護、錄影資料等產前、產中檢查保護措施,進而導致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在對申請人母親分娩時實施方案不當。
4、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對申請人出生后的搶救措施不當。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三
被申請人:略。
二、撤回(2013)法司鑒委字第355號選擇鑒定機構通知書。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由貴院依法受理后,被申請人對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持有異議,并向貴院提交了重新鑒定申請。2013年8月21日,申請人收到貴院郵寄送達的要求配合鑒定機構鑒定和延期審理的通知書及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書。另外,2013年8月26日,申請人收到貴院郵寄送達的選擇鑒定機構通知書。現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申請及貴院批準被申請人的申請持有異議,理由如下:
一、本次鑒定程序合法、鑒定主體合格。申請人傷情穩定后,向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城北中隊申請傷殘鑒定,后該隊委托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時限、護理時限及人數、營養時限作出評定。
申請人認為此次鑒定不是單方委托鑒定,是申請人嚴格依照法律向交警部門申請后由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城北中隊作為委托方,且蘇州大學司法鑒定所是經過行政許可的有相應資質的鑒定執業機構,此種程序下做出的司法鑒定意見在蘇州司法實踐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故本次鑒定程序合法、鑒定主體合格。
二、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
(三)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
結合上述條文和本案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可見能夠與被申請人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相關聯的應該是上述第四項,即“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沒有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
因為該申請書落款之處僅有被申請人處印章,連成文時間都沒有,最關鍵是沒有具備相應資質的'法醫人員出具的專業意見,且沒有法醫及相關機構的簽章。申請人有理由相信該份重新鑒定申請書并非專業人員出具,故被申請人的申請理由不可與具備司法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相抗衡。即被申請人不具備重新鑒定申請的合理理由。
三、被申請人重新鑒定申請是在浪費國家司法資源,違背國家保險立法精神的最大誠信原則,且給申請人帶來諸多不便。
綜上,申請人懇請貴院考慮上述理由,駁回被申請人的重新鑒定申請。
此致
昆山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四
事實與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特提請對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蓋章)。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五
申請事項:對xx右手損傷重新進行傷殘程度鑒定。申請理由:申請人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xxx人民法院已作出(20xx)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不服,已提出上訴。
在一審中,xx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要求申請人賠償其傷殘賠償金xxxxx元,原審判決予以支持。xx要求申請人賠償其傷殘賠償金xxxxx元的主要依據是,xx自行委托xxx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xx司鑒中心[20xx]臨床鑒字第0064號”《司法醫學鑒定書》。申請人有證據和理由足以反駁該鑒定結論,特提出重新鑒定申請:
1、根據xxx醫院病歷,xx右手受傷1小時許查體:右手“活動正常,血循好”;急診行“右腕清創縫合神經、血管探查吻合術,手術過程順利”;“術后予以對抗感染、對癥治療”。可在鑒定時,xx卻自述“右小指不能彎曲”,《司法醫學鑒定書》亦認定其“右手小指活動功能受限”。這顯然與病歷記載是矛盾的,而且《司法醫學鑒定書》也沒有說清楚xx“右手小指活動功能受限”與刀傷有無因果關系,有何因果關系。申請人認為,《司法醫學鑒定書》存在重大矛盾和缺陷。
2、《司法醫學鑒定書》稱xx右手小指“活動功能受限”,主要的依據是xx的“自述”,即xx主觀感受。申請人認為,這不僅非常不科學,缺乏客觀基礎,而且對申請人是極端不公平的。申請人認為,必須以科學的方法,使用科學儀器對xx右手小指是否存在“活動功能受限”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果xx右手小指確實存在“活動功能受限”的情況,那么還要找出xx“右手小指活動功能受限”的原因,是否與刀傷有因果關系;而不能僅憑xx的“自述”及鑒定人的`肉眼觀察,就認定xx“右手小指活動功能受限”。申請人認為,《司法醫學鑒定書》缺乏科學依據,不能采信。
為此,申請人特提出重新鑒定申請,請二審法院予以準許。
此致
x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六
申請人梁曉明,男,漢族,1973年7月16日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桂林市某某商業服務中心職工。
xx年4月25日,申請人接到妹妹梁愛英的求救電話,說妹夫濤海波來威脅妹妹梁愛英要錢用,不給錢就要打人,并揚言殺人也敢殺,(由于濤海波有外遇之后對妻子梁愛英非常的粗暴,多次辱罵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并在今年的3月20日、4月23日兩次毆打傷妻子梁愛英導致入桂林市一八一醫院治療),申請人為此去找濤海波論理,因被其挑釁,輕輕打了他一拳左眼上角的額頭部位,濤海波旋即跑到附近發廊尋找兇器反擊申請人,當申請人看到其拿到一個燃氣灶上面的一個實心的鐵圈準備襲擊申請人,申請人就在其背后抱住,但其左手拿起鐵圈子就往后敲過來,但沒有打到申請人,卻打到了自己。申請人為了防止被他用鐵圈傷害到自己,就趁機敲擊他的左手把鐵圈震在地上,再把他放到在地上,這時申請人的嫂子來勸架拉開了雙方,申請人就到旁邊一個鋪面坐下,等待警-察來處理。后來干警來到現場,主動向干警承認案件經過,貴局事后也查明:xx年4月25日16時許,在七星路新新發廊門前人行道上將濤海波頭部、眼部、腰部打傷。最后以市公(疊)決(xx)第***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申請人治安拘留五日。
xx年5月21日,公安警官告知,濤海波已經申請司法鑒定,鑒定結果出來后是輕傷。5月23日上午,在同盛吉成律師事務所宋正發律師的陪同下,申請人到派出所看了司法鑒定書。該司法鑒定書結論為:顏面部軟組織挫裂傷導致濤海波一顆牙齒缺失,兩顆牙齒三度松動,一顆牙齒二度松動,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用)第12條第(二)項“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鑒定為輕傷。
申請人認為,濤海波的傷情依法不構成輕傷。
首先,根據司法鑒定書對醫院住院疾病診斷書、病歷摘要情況:即濤海波缺失一顆牙,兩顆牙三度松動,一顆牙二度松動。實際上,所缺失的牙齒,是十年前在工廠工作的時候不小心自己被碰掉的,為此還在博愛醫院安裝了假牙,當時幫其治療的醫生姓吳,現還在博愛醫院口腔科工作。
其次,根據公安部發布的(人體輕微傷鑒定標準)第3.16規定“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構成輕微傷。該鑒定標準與(人體輕傷鑒定標準)是相互銜接的,中間沒有空擋,對照上述兩個標準,可以清楚的看到,牙齒松動和牙齒脫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牙齒三度松動1枚以上(包括4枚)構成輕微傷而不構成輕傷,因此本案中濤海波的傷情至多能夠上輕微傷。
再次,牙齒松動、及自行拔除不能構成輕傷或者視同輕傷。牙齒松動、牙齒拔除這兩種情況均和牙齒脫落的概念不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12條第(二)項也沒有提及牙齒拔除和松動構成輕傷或視同輕傷。即使本案中濤海波牙齒先是松動,而后拔除的,只要不是脫落或折斷的,就不能鑒定為輕傷。況且牙齒三度松動也不一定必然要拔除牙齒和視同輕傷,否則(人體輕微傷鑒定標準)3.16中關于“三度松動1枚以上”就沒有任何意義。如果說牙齒松動和牙齒拔除可以認定為輕傷,那么這兩個法醫鑒定標準的銜接性規定就難以成立。因此,濤海波除了“脫落”了的假牙之外,其他牙齒的三度松動和拔除不能等同于牙齒脫落和折斷,也不能認定為輕傷。何況本案中,沒有醫囑牙齒拔除的必要性。
補充說明,濤海波本身牙周有炎癥,其他兩顆牙齒三度松動,并不一定會脫落。
如何寫重新鑒定申請書(優秀17篇)篇十七
因房屋租賃糾紛一案,申請人因不服濟南市某鑒定所的濟市某鑒字(20xx)民事36號涉案物品價格鑒定(認證)結論書的鑒定結論,現提出重新鑒定申請。
申請理由。
一、該鑒定書計算的墻面面積有誤。
首先,該鑒定書計算墻面面積的計算方式沒有科學依據,計算出的面積數額極不準確。該鑒定書用套內建筑面積乘以3得出墻面面積,該計算方式沒有科學依據,且沒有扣除天花板、墻體厚度、門、窗面積,計算極不準確。
其次,該鑒定書計算墻面面積時把所有墻面的面積都計算在內,但本案中,并不是所有的墻面都有污損,也不是整面墻都受到污損,該鑒定書沒有把未受到污損的墻面面積扣除。而且,該污損是正常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并不是故意損害造成的,該鑒定書沒有區分正常使用與故意損害,把所有污損都視為申請人故意造成的,造成鑒定結論不準確。
最后,天花板沒有污損,后陽臺墻面沒有污損,前陽臺的左右兩面的墻面也沒有污損,但該鑒定書沒有扣除該部分面積。
因此,該鑒定書計算的墻面面積與實際受到污損的墻面面積有很大差距,不能以此計算污損墻面的損失價值。
二、該鑒定書計算的前陽臺的損失價值有誤。
該鑒定書第4頁載明,“……,推拉門滑軌損壞,……,里外把手丟失。”根據該損失情況,修理滑軌,安裝把手,就完全可以使推拉門正常使用,有必要更換整個推拉門嗎?該鑒定書卻要更換整個推拉門,并按門的面積計算滑軌和把手的損失,這既有夸大損失的嫌疑,也顯得荒唐可笑。
再者,該鑒定書計算的推拉門面積也與事實嚴重不符。該推拉門為進出前陽臺的門,一共安有兩個門,只有一個門不能關嚴。前陽臺的總寬度為4。56米,那么一個門的寬度(不扣墻體寬度)也僅為2。28米,而不是鑒定書上的4。06米。
因此,該鑒定書計算的推拉門的損失價值存在明顯錯誤。
三、該鑒定書計算的踢腳線的損失價值也存在明顯錯誤。
該鑒定書第4頁載明,“經過咨詢及市場調查,該房屋需要重新更換踢腳線的長度約為60m”,這實在荒唐可笑!損壞的踢腳線的長度應該是實地測量出來的,該鑒定機構不實地測量,而經過咨詢和市場調查得出長度,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四、該鑒定書計算的衛生間、廚房、房間門及門壓條的修復價值,沒有表明損壞物品的數量,也沒有分別計算各個物品的損失,得出的損失價值不能令人信服。
五、該鑒定書鑒定的所有物品的單價,都是通過市場調查得到的,但其沒有出具被調查者的單位名稱、被調查單位出具的價格清單及材質、型號等詳細信息。申請人對該鑒定書所調查的市場價格有異議。
六、本鑒定書的鑒定標的是房屋損失修復價值,結合本案是房屋租賃糾紛的案情,該鑒定書應該鑒定的是,房屋現在的實際損失與房屋經過3年租賃使用后可能造成的合理損害之間的修復價值的多少,而不是使房屋修繕一新的修復價值的多少。該鑒定書做鑒定時的參照標準應該是房屋租賃使用3年后的合理狀態,而不是新房的狀態,該鑒定書把鑒定的參照標準弄錯了,以至于鑒定書的鑒定結論畸高。
七、該鑒定程序上存在瑕疵,鑒定人有過錯。該鑒定書上簽章的鑒定人員孫某,沒有進行現場勘察、測量,鑒定人存在過錯,鑒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該鑒定書不具有合法性。
八、該鑒定書形式上存在瑕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審判人員對鑒定人出具的鑒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稱、委托鑒定的內容;(二)委托鑒定的材料;(三)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四)對鑒定過程的說明;(五)明確的鑒定結論;(六)對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七)鑒定人員及鑒定機構簽名蓋章。”該鑒定書沒有附鑒定人員資格證明,無法證明該鑒定人員的鑒定資質,該鑒定書不具有合法性。
綜上所述,該鑒定書的鑒定方式不科學,鑒定人有過錯,導致鑒定結論不準確,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33條之規定特申請重新鑒定。
此致
濟南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