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一個月的工作中,我們積累了許多經驗和教訓,通過總結能夠更好地吸取教訓,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一
一年來,我鄉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通過抓好源頭、完善設施、廣泛宣傳、落實責任、嚴格執法,扎實推進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確保了一方平安和通暢的道路交通環境。現將全年工作情況、成效、問題總結如下:
一、工作方法及措施。
1、黨政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鄉黨委、政府對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高度重視。年初不但成立了《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還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工作一樣參與年終考核。同時與各村、單位簽定了《道路安全管理責任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大會、小會各種會議上都要將道路交通工作放在首位講,時時警醒廣大干部群眾,增強了工作的壓力感和責任感。
2、摸清家底,從源頭抓起。
年初對轄區域內的所有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摸排登記,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同時與每一位機動車車主及機動車駕駛人員簽訂了《道路交通安全承諾書》,交通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進一步明確,增強了車主及駕駛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減少了事故的發生。
3、祥查道路交通隱患,狠抓整改落實。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出行的方便。車輛激劇增多,農村道路雖然大多是硬化路面,但路窄、彎多、坡陡是無法改變的現狀,大小事故時有發生,要減少事故,只有一方面駕駛員遵章守紀,駕駛技能提高,另一方面,以預防為主,采取措施,增加設施,(設警示標志,安裝防護欄等)。全鄉共排查道路隱患13處,包括,路面沉陷,垮塌,斷裂、坡陡、彎急等。在危險路段及交通干道處設交通勸導點2個,調動勸導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勸導員的勸導作用,通過勸導,消除駕駛人員不遵章守紀、開車麻痹大意的思想,從根本上解決了事故發生的人為因素。
4、廣泛宣傳,增強人民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圍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為主題,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為載體,加強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利用“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創建、培育“文明用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禮讓”的現代交通安全文化;在主要道路沿線懸掛噴涂安全橫幅標語,營造農厚輿論氛圍,播放安全光碟;出動宣傳車6次,當場天宣傳;巡展掛圖、展板8場次,給中學學生上交通安全課4節次,懸掛宣傳橫幅25條,印發各類宣傳資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數達60%;在廣播電視上開展道路交通安全講座4次,通過一系列的宣傳,我鄉人民群眾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力地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5、狠抓執法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駕駛人員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執法檢查也十分關鍵。一年來我鄉交管辦與市交警大隊二中隊,江南執法中隊緊密配合,全力支持,加大上路執法檢查力度,嚴懲不法行為,做到有違必罰,有違必糾。形成強大震懾,讓那些違章人員受到深刻教訓和教育,并引以為戒。
二、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1、道路交通形勢好轉,未出現一例較大安全事故。
2、違章行為明顯減少。
3、道路、場鄉秩序良好,超速、超載、亂停亂放明顯減少。
三、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重視仍不夠,報有僥幸心理。
2、資金投入不足,認為投資無效益,投不投入一個樣。
3、農村道路坡陡、彎急、路窄,無防護設施。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實按照上級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并結合我鄉工作實際,扎實有效地開展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別是在20江東農業園區鄉片區建設緊張施工,園區內進駐施工單位8個,朱洪路鄉道大修工程、7條村道建設、全鄉自來水安裝等重大項目建設同時進行,車輛數倍增加、交通壓力猛增,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極為復雜、嚴峻的情況下,鄉黨委政府沉著應對、細化舉措,確保了我鄉年全年未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了我鄉2015年未發生一起交通擁堵事件,保證了各項建設工程順利實施,有效維護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鄉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現將具體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工作主要開展情況。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月,鄉黨委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鄉安辦、鄉交管辦等工作人員的通知》,重新調整了鄉交管辦工作人員,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部署,制定了交管辦工作制度,明確了黨政主要領導參與道路交通執法檢查工作、分管領導帶隊上路執法檢查、道路管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鄉交管辦定期匯報等工作制度。
二、落實責任、明確工作職責。
2015年2月,鄉黨委政府與各村簽訂了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簽訂了村道管護責任書,與侯志林(朱洪路)、楊正雄(朱南路)、王勇(朱石路)簽訂了鄉道管護協議(責任書),與面包車、客車、貨車等重點車輛車主簽訂了安全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各村勸導員簽訂了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各村及各村勸導員的工作職責、任務、考核等詳細內容,在8月、12月召開了駕駛員、勸導員、村主任培訓會,并要求各村與本村企業、車輛、建設工地等簽訂了安全責任書,勸導員、村主任加強對本村重點車輛、人員的管控力度。
(一)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力度。
一是重點加強了路面糾違工作。鄉交管辦在我鄉金鑲村路口、糧站旁、朱洪路口設立3個道路交通執法檢查點,設立了安全警示教育室,制定了學法律、看事故、談認識、寫檢討“四步”安全警示教育課程。2015年,交管辦上路執法檢查60余次,其中鄉黨政主要領導帶隊上路執法檢查6次,累計罰款3000余元,檢查車輛余臺次,勸導群眾3000余人,交通執法通報14期,違法檢討30余份,上廣播檢討13次,協同洪山農村道路交通執法中隊開展執法檢查11次,移交洪山農村道路交通執法中隊酒駕1起、無證駕駛7起、貨車不加蓋篷布12起等其他違法行為100余起。
二是安全執法檢查突出重點。鄉交管辦除了堅持當場天上路執法檢查外,一是突出了節假日、汛期、雨季、學生上下學等重點時段的交通安全執法檢查;二是突出了客車、貨車、摩托車、農村面包車等重點車輛的管控力度;三是突出了江東農業園區內建設工地、朱洪路建設、村道建設等重點工地道路秩序管理;四是突出了超員、超速、超載、酒駕、不戴頭盔、無牌無證、三輪車載人、農用車載人、貨車不加蓋篷布等嚴重違法行為處理力度。
(三)加強了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大力開展了農村道路排查整治工作。2015年,鄉交管辦對全鄉道路巡查12次,鄉道巡查18次,并詳細記錄了巡查情況,組織各村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12次,截止目前,全鄉累計排查隱患52處,鄉整治隱患18處,各村整治32處,全鄉增設安全警示牌19個,反光鏡1個,道路指示牌9個,整治了因朱洪路建設改道的太華村村道隱患6處,設立警示牌2個,指示牌1個,反光鏡1個。
二是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整治安全隱患。2015年,鄉交管辦協調寶馬道班處理朱南路滑坡、朱洪路路面損毀、朱石路面斷裂等鄉道安全隱患5次,向市交運局、安監局、公路局等相關部門我鄉朱石路、朱洪路路面損毀嚴重、石子亂飛安全隱患3次,報告朱南路路面斷裂、路基掏空等嚴重安全隱患2次,報告我鄉全鄉無一未安裝護欄、無減速帶、無安全警示牌等嚴重安全隱患2次;協同交警隊、運管局等為我鄉客車改道開展了實地調研工作。
(三)加強了農村交通“3本臺賬”建設。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機動車駕駛員登記臺賬、車輛管理臺賬、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2015年,鄉交管辦組織開展了駕駛員、車輛摸底排查3次,新增數據30余條,刪除12條,更新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52條。
二是督促、指導各村建立了“3本臺賬”。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安排,鄉交管辦組織各村村委會建立并完善了各村駕駛員、車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設立了由村主任負責、勸導員具體負責的統計、上報工作。
四、加強安全宣傳、增強安全意識。
(一)宣傳方式多樣化。一是我鄉樹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警示牌8個,宣傳橫幅6幅,向車主、群眾發放宣傳單800余份;二是開會必講安全、檢查必講安全,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始終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三是交通安全進學校,讓娃娃回去教育大人;四是交通安全進村社,讓鄰居來教育身邊人。
(二)宣傳內容更豐富。一是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車常識,讓駕駛員“懂規矩”;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通報,指名道姓,讓違法者“沒面子”;三是嚴重違法者廣播上讀檢討,讓違法者“紅紅臉”;四是在鄉村干部會上點名干部中交通違法人,讓干部“丟臉面”;五是以身邊發生的真實交通事故案例來警示干部群眾;六是制作了宣傳廣播、視頻節目,在鄉村廣播、電視上輪番播放。
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是極少數群眾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認識不到位,對交通執法工作不理解,覺得危險離自己很遠、覺得危險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覺得執法檢查是在故意為難,存在大意、僥幸心理;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與各單位、市上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作戰的工作機制、工作責任分工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完善;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思維和方式有待進一步創新,以適應新形勢下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問題、高要求。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創新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方式,增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鄉干部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二是進一步加強節假日、雨季、汛期、學生上下學、重要活動等重點時段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力度;三是進一步鞏固好今年平安“百日整治”、摩托車頭盔專項整治、面包車專項整治、客貨車專項整治、“百日整治”等重大安全行動的成果;四是進一步發揮好鄉村干部、黨員代表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督和示范作用。
今年我鄉安全生產工作在市委、市府和市安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安監局的'業務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的指導原則,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切實加強“三項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立足事故防范,通過“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宣傳,突出重點,強化監管,著力隱患整改,狠抓打非治違。通過全鄉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鄉的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全年來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黨政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繼續堅持“一把手、抓到底”的安全工作機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一是安全生產工作堅持書記負總責、鄉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配合抓,社會各界共同抓的安全生產格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時對鄉安委會成員進行調整充實。堅持按季度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認真總結上季度工作,安排布置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是調整充實了鄉安辦和交管辦人員。三是鄉黨政主要領導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12次,分管領導24次,親自參與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四是鄉黨委、政府做到逢會必講安全生產工作,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或參加全鄉安全生產會議達10次,分管領導12次。
二、明確工作目標,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安全責任。
印發了《鄉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15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對2015年全鄉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了各安全生產監管單位、部門的職責,落實了具體的措施和考核辦法。
為嚴格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使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各分管領導和部門,責任到人,達到各個安全生產領域有具體部門管,有具體人員抓,形成齊抓共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局面。鄉黨委、政府與相關部門(單位)、村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簽訂各類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12份。其中,村、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18份,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9份。
編制完善《鄉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鄉2015年地質災害防御預案》、《鄉應急工作綜合預案》、《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鄉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森林防火預案》、《消防預案》等系列工作預案、方案。做到事前有準備,遇事不混亂,處置按步驟。同時要求、督促各企業從機構、人員、制度上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強化安全培訓,加大宣傳攻勢。
深化各類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書寫巖報、懸掛布標、板報、召開培訓會、印發宣傳資料、場鄉宣傳、進村入戶、利用廣播電視等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一)安全宣傳進村入戶。印發《鄉安全防范告知書》等宣傳資料1000余份,散發食品安全手冊15份,分發森林防火宣傳資料500余份。督促各村及時制定村居民安全公約,成立村安委會,明確職責,不定期召開村居民安全培訓會。
(二)狠抓各類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一是鄉安辦組織全鄉企業負責人、車主、單位負責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訓。二是組織危化品、煙花爆竹零售點責任人、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市安全培訓。三是督查各企業、單位和學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扎實開展“安全宣傳月”活動。鄉黨委、政府成立了鄉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領導機構,制定了宣傳方案。以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為重點,通過開培訓會、設咨詢點、開展安全知識競賽、散發資料、張貼標語、收看縣電視臺安全教育片等多種形式,在全鄉干部群眾中進行了廣泛宣傳,強化了全民安全生產意識。
四、突出重點,深化整治,加強監管。
根據各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會議精神,結合本鄉實際,著力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狠抓了元旦節、春節、清明節、五一節、國慶節等節前安全大檢查,開展了防汛和地質災害清理排查整治活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動和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活動、職業健康執法檢查,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等活動工作。
(一)強化執法檢查,加強道路交通整治。鄉政府與村簽訂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責任書》。重點查處教育了兩輪、三輪摩托車主非法運營超載學生上、放學行為,清理了車輛的亂停亂放,對重點路段的路況、安全隱患、車輛進行了檢查,共上路執法36次,檢查車輛560輛/次,糾正、處理違章操作車輛325輛,現場受教育612人,受處罰人達231人,共處罰金13000余元。做到有違必罰,有違必糾。形成震懾,有力地打擊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二)深化全鄉消防安全整治。全鄉木質房屋居多,防火等級高,消防壓力大,防火形勢嚴峻。一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使全鄉消防工作深入人心。大力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使消防工作深入各行各業。二是落實措施,群防群治。各學校、醫院、供電所等重點防火單位,各經營戶、居民戶嚴格按要求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三是落實各級各部門職責。建立健全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責任;明確中學、小學、供電、醫院等重點防火單位主體職責;明確場鄉責任制,與居民制定場鄉防火公約。層層落實消防責任,明確職責,形成齊抓共管局面。
(三)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重點檢查了煙花爆竹經營戶。煙花爆竹經營戶的經營資質、倉儲點、警示標志、消防設備、物品擺放等情況,及時糾正了經營戶的不規范行為。
(四)地質災害預防。在汛期來臨及期間,重點排查了各滑坡隱患點和易發點。安排全面排查轄區內災害及隱患情況,落實監測人員及時性整治或上報災害情況,要求對不能及時整治的隱患設立警示標志,發放安全告知書,讓群眾充分知曉,注重防范。
(五)建筑施工安全。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安全責任書。通過簽訂安全責任書,讓施工單位加強監測及時排危,確保了安全渡汛。
(六)森林防火安全。健全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意見。在清明節及防火警戒期間組織林業工作人員對轄區內重點林區展開拉網式隱患排查,在加大森林防火宣傳的基礎上,加強對違規用火現象的處理力度,以增強教育、警示作用。
(七)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培訓,組織安全檢查12次。用“思想認識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管理到位、督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五個到位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八)食品衛生安全。重點加大對學校食堂、農村大型家宴及集體用餐、生豬屠宰場、食品經營場所等關鍵領域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常檢和抽檢力度;實行備案登記制度,并現場指導。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期間,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以確保食品安全,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問題。
(一)全鄉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安全生產壓力非常大,群眾安全生產意識淡薄。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基礎設施薄弱。
(三)企業與部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素質較低,麻痹大意思想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嚴格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檢查和執行力度。
(二)繼續開展安全隱患的排隊查與治理工作。
1、抓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尤其是汛期地質災害工作。
3、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和場鄉消防。
4、抓好節假日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工作。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一)機動車是指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
(二)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
第四條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五條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條例。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第六條駕駛車輛,趕、騎牲畜,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第七條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遇到本條例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第八條本條例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實施。
第二章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九條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第十條指揮燈信號:
(三)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四)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五)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第十一條車道燈信號: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第十二條人行橫道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黃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第十三條交通指揮棒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前平伸,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準車輛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行。
第十四條手勢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第十五條車輛、行人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定。
第十六條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標志或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第三章車輛。
第十七條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
第十八條機動車在沒有領取正式號牌、行駛證以前,需要移動或試車時,必須申領移動證、臨時號牌或試車號牌,按規定行駛。
第十九條機動車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自行車和三輪車及殘疾人專用車的車閘、車鈴、反射器以及畜力車的制動裝置,必須保持有效。
自行車、三輪車不準安裝機械動力裝置。
第二十條機動車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第二十一條汽車、拖拉機拖帶掛車時,只準拖帶一輛。掛車的載質量不準超過汽車的載質量。連接裝置必須牢固,防護網和掛車的制動器、標桿、標桿燈、制動燈、轉向燈、尾燈,必須齊全有效。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的轉向器、燈光裝置失效時,不準被牽引;發生其他故障需要被牽引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由正式駕駛員操作,并不準載人或拖帶掛車;。
(二)寬度不準大于牽引車;。
(三)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與牽引車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四)制動器失效的,須用硬連接牽引裝置。
第二十三條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四章車輛駕駛員。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二)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五)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六)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七)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八)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九)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十)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須戴安全頭盔;。
(十一)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十二)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十三)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除遵守第二十六條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分別持有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學習駕駛證和教練員證;。
(二)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
學習駕駛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員應負一部分或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實習駕駛員可以按考試車型單獨駕駛車輛。但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和帶掛車的汽車時,須有正式駕駛員并坐,以監督指導。
實習駕駛員不準駕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載運危險物品的車輛。
第二十九條駕駛非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醉酒的人不準駕駛;。
(二)喪失正常駕駛能力的殘疾人不準駕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
(三)未滿十六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三
第二十四條推行摩托車或非機動車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緊靠非機動車道右側邊緣或者在人行道內順向推行;。
(二)橫過車行道時,按照行人通行規則推行;。
(三)不得并排推行。
第二十五條乘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不得在機動車道上逗留或者等候車輛和攔乘出租汽車;。
(三)不得招攔道路對側行駛的出租汽車;。
(四)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開關車門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
(五)乘坐機動車時不得妨礙駕駛員駕駛,不得向車外拋擲物品;。
(六)乘坐小型客車時,前排乘員須系安全帶;。
(八)明知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得乘坐;。
(九)乘坐兩輪摩托車時,只能在駕駛員座后與駕駛員順向騎坐并須戴安全頭盔。
第五章機動車噪聲控制。
第二十六條秀川橋以東,大砂坪橋以南,東崗立交橋以西,南山戰備路、楊家橋以北范圍內(含上述各路段)以及西固福利路,禁止機動車鳴號,禁止客運車輛使用高音喇叭喊話或招攬乘客。
市區所有路段禁止機動車使用汽喇叭。禁止機動車用喇叭喚人。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在非禁止鳴號區域內使用喇叭時,音量應當控制在105分貝以內,每次按鳴不得超過半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第二十八條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特種車輛和軍車安裝、使用警燈、警報器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禁止在非執行緊急、特殊任務時使用警報器。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未經公安交警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及其附屬設施上設置妨礙交通安全的設施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禁止損毀、破壞、遮擋或者擅自設置、移動、拆除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電子監控設施和其他道路交通設施。
禁止在道路上打場曬糧、挖溝引水。
第三十條市政、公路管理部門因新建、拓寬改造道路需占用、挖掘道路和其他單位因施工需占用、挖掘道路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施工單位應當服從公安交警部門的監督管理,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夜間應當設置照明設備。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施工。施工結束后,應當及時清理現場,修復路面和道路設施,經相關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及時恢復交通。
第三十一條未經市公安交警部門審核并報經市政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上設置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存車點。
新建、擴建、改建大型建筑物、集貿市場和公共場所時,應當規劃設置相應規模的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存車點;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審批和建設施工審批時,應當就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存車點的規劃設置,事先征得公安交警部門同意。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科學合理地規劃和設置港灣式停車站點;主干道未設計港灣式停車站點的,不得批準建設。
第三十二條市內公共汽、電車線路、站點和通勤車站點的設置調整,應當征得市公安交警部門同意。
第三十三條在未建過街天橋和地下人行通道,且距現有人行橫道較遠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門前,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劃出人行橫道,設置車輛限速和注意兒童的標志。
第三十四條初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學生和幼兒放學需橫過道路的,應當組織列隊通過,小學生和幼兒還應由教師帶領或者由家長接送。
凡遇學生、幼兒列隊橫過道路時,各類車輛應當停車讓行。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的不可解體物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經公安交警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并按批準的時限、時速和路線上路行駛。
第三十六條禁止貨運車、客貨兩用車、農用車、拖拉機和摩托車營運性載客。
已達到報廢標準終止使用的機動車輛,應當在公安交警部門監督下解體。
第三十七條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行至交通事故現場時,應當主動搶救受傷人員或運送物品。
交通警察可以要求行至交通事故現場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協助搶救受傷人員或運送物品;對拒絕協助的,可以強制征用其車輛,但救助任務完成后應當及時發還車輛并向車主書面說明情況。
第三十八條客運汽車上發生設賭、詐騙、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案件時,客車司售人員應當在保障乘客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情況予以制止或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并處以10元罰款:
(一)不按規定和道路交通標志行走的;。
(二)攀爬、跨越道路護欄等交通隔離設施的;。
(三)不遵守人行橫道燈信號的;。
(四)乘坐兩輪摩托車時不在駕駛員座后騎乘或不戴安全頭盔的;。
(五)小型客車前排乘員不系安全帶的;。
(六)在道路上散發廣告宣傳品或者有其他妨礙交通行為的;。
(七)明知駕駛員無證駕車或酒后駕車仍然乘坐其車輛的;。
(八)不在規定停車站點攔乘車輛或者在機動車道上逗留妨礙交通的;。
(九)機動車行駛中,將身體伸出車外或者妨礙駕駛員駕駛以及向車外拋擲物品的;。
(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或者攜帶管制刀具、動物乘坐公共汽、電車和出租汽車的。
第四十條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并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一)在人行道、人行過街天橋、機動車道騎車的;。
(二)扶身、結伴并行或有其它妨礙交通行為的;。
(三)騎自行車帶人的(帶1名學齡前兒童的除外);。
(四)亂停亂放車輛的;。
(五)闖紅燈或越線停車、左道停車等候信號的;。
(六)駕駛無安全制動裝置或制動裝置失靈的車輛的;。
(七)載物超高、超寬、超長的;。
(八)駕駛自行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的;。
(九)駕駛非機動車在禁行時間和禁行區域行駛的;。
(十)醉酒后騎、駕車輛的。
第四十一條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牌證不全上路行駛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向非殘疾人租借、出售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或者非殘疾人駕駛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并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一)駕駛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二)在禁止鳴號區域鳴號或不按規定使用喇叭的;。
(三)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超載、超員或超高、超寬、超長載物的;。
(四)變換車道或停車、起步時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五)駕駛拖拉機、農用車在禁行時間和禁行區域行駛的。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并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或逆向行駛、進入非機動車道行駛的;。
(三)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或隨意變更車道的;。
(五)不靠邊停車或在車輛行駛中上下乘客的;。
(六)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一)在禁行區域、禁行時間通行或者在單行道逆向行駛、強行左轉彎的;。
(二)不按規定超車、會車或強超搶會、隨意掉頭猛拐的;。
(三)駕駛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五)其他機動車輛違反時限規定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或停放的;。
(七)遇有學生、幼兒列隊橫過道路時不停車讓行的;。
(九)駕駛貨運車、客貨兩用車、農用車、拖拉機和摩托車營運性載客的。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責令其改正違章行為,處以警告,并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
(一)闖紅燈或不聽交通警察指揮的;。
(二)發生交通堵塞后不依次等候,強行通過的;。
(三)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輛的;。
(四)將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七)公路長途客運車輛搶拉乘客、亂停亂放、造成交通堵塞的;。
(八)發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時報警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九)駕車穿插、超越或不避讓執行公務的車隊的。
第四十六條公路長途客車上設賭、詐騙、盜竊、搶奪財物或有其它擾亂乘車秩序行為,情節輕微、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公路巡警部門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具結悔過。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對責任人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還應責令其承擔賠償責任:
(三)在道路上打場曬糧、挖溝引水的。
第四十八條未經公安交警部門同意,擅自開挖道路施工作業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對責任人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九條依照本規定進行處罰的機動車駕駛員,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同時按照《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予以記分,并可依法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交警部門在糾正、處罰交通違章時,可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傳喚;。
(二)暫扣機動車、非機動車、違章占道攤點物品;。
(三)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
(四)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
(五)收繳非法裝置或牌證。
公安交警部門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時,應當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
當事人繳納罰款或接受處罰后,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及時發還暫扣的車輛、物品和滯留的證、照。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超過3個月不執行公安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不繳納罰款的;。
(二)不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的;。
(三)不參加交通違章記分考試的;。
(四)經通知仍不領取被滯留的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正證的。
當事人經通知超過6個月不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或領取被暫扣的車輛、物品和被滯留的機動車行駛證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依法吊銷其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車輛和物品上繳財政部門。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中凡須征得公安交警部門同意的事項,法律、法規及規章有相應的程序和時限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相應規定的,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在收到協商通知或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書面答復,對不同意的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對公安交警部門依照本規定做出的交通違章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第五十四條公安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除公安交警部門外,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做出交通違章處罰決定和實施交通違章處罰行為,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或行駛證。
公安交警部門在實施處罰時,不得扣留非公安部門管理的各種證、照。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市公安局可根據重大節會活動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發布通告,實行交通管制和對道路交通流量流向進行調整。
公安交警部門可根據緊急突發情況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值勤交通警察可根據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當場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但事后應當向所在單位做出專題報告。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實施中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規定自1月1日起施行。
本規定發布前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以及市公安交警部門發布的有關規定如與本規定不符的,均以本規定為準。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四
為切實加強城區道路機動車(含摩托車)違法停放的管理工作,確保城區道路暢通、市容整潔有序,為市民營造一個宜居的生活環境。特向社會通告如下:
一、定于2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門與城管執法部門聯合開展城區道路違法停車集中整治行動,包括對違反規定停放的機動車進行勸離、抄牌、查處、以及對嚴重阻礙交通的違法車輛進行強制拖離等工作。
二、整治及管理范圍包括人民路、珠泉路、中華路、禾倉路、金田路、晉屏大道、嘉禾大道、建設路、體育路等路段的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三、通過整治形成常態后,對城區道路違反規定停放的機動車進行勸離、抄牌、查處等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門委托城管執法部門行使。
四、被查處的違法車輛自接到處罰通知七個工作日內到城管執法部門接受處理;七個工作日內未接受處理的,城管執法部門將違法停車案件移送交警部門統一錄入交警處罰平臺,由交警部門負責處理。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違反規定停放車輛處人民幣一百元罰款。強制拖離現場的違法車輛統一停放于城南停車場,不收取拖車和停車產生的費用。
六、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將機動車按規定停放。
嘉禾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嘉禾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5年1月20日。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五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于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于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第八條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第九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因機動車滅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條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
第十一條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
第十二條稅務部門、保險機構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辦公場所集中辦理與機動車有關的稅費繳納、保險合同訂立等事項。
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第十四條用于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交通警察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信息進行檢查。安裝行駛記錄儀可以分步實施,實施步驟由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九條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式樣并監制。
第二十條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對考試不合格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機動車駕駛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駕駛證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補發。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九條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道口信號燈。
第三十條交通標志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第三十一條交通警察的指揮分為:手勢信號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揮信號。
第三十二條道路交*路口和行人橫過道路較為集中的路段應當設置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者過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較為集中的路段,人行橫道信號燈應當設置聲響提示裝置。第三十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并規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
第三十四條開辟或者調整公共汽車、長途汽車的行駛路線或者車站,應當符合交通規劃和安全、暢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條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示警燈,噴涂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及時做好分流、疏導,維護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六條道路或者交通設施養護部門、管理部門應當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準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第三十七條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不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容易發生辨認錯誤的,交通標志、標線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改善。道路照明設施應當符合道路建設技術規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四條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右讓路。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第四十八條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減,速*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四)在狹窄的山路,不*山體的一方先行;。
(五)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六
為了維護城區三環路的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提高城市快速路的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告如下:一、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三環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因工程建設確需臨時、挖掘道路的,必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按規范設置交通安全警示設施后,方可施工。二、機動車輛必須嚴格按照交通信號劃分得車道和規定得速度通行,嚴禁逆行、倒車、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因機動車輛發生故障等原因確實無法移動得,必須立即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報告交通民警,并在距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危險警示標志,駕乘人員應當迅速離開車行道。三、非機動車、行人必須各行其道。橫過車行道應當從人行過街天橋等過街設施通過。四、禁止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載運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拖拉機、三輪摩托車在三環路主道和三環路輔道通行。五、禁止教練車、摩托車在三環路主道上通行;教練車在三環路(含輔道)以內的城區道路上不得從事教練活動。六、遇有霧、雨、雪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駕駛人必須按規定開啟燈光裝置,減速通行,同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提倡機動車駕駛人在三環路上開啟車輛近光燈通行。七、違反交通信號及本通告第一條至第六條第一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糾正,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可給予警告、罰款、吊銷駕駛證處罰,并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阻礙公安交通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八、本通告自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起施行,過去本局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適用本通告。
二00六年七月九日。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七
第一條為維護本市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暢通與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由公安部頒發的《城市交通規則》,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道路必須保持暢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準任意占用、掘動公路、街道、胡同、廣場或進行其它妨礙交通的活動。如需臨時占用、掘動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和公安機關批準。
第三條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必須靠右行駛。
第四條本市及來津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則,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管理,對他人違反本規則的行為有批評、勸阻的權利。
第五條各單位須教育所屬人員、家長須教育子女遵守本規則,維護交通秩序。
第六條遇到本規則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第二章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七條交通信號燈: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繼續行進,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須停在停車線以外。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四)右轉彎的車輛和丁字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黃燈或紅燈亮時,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行駛的條件下,準許通行。
本條亦適用于行進的隊伍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第八條人行橫道信號燈: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第九條交通指揮棒信號:
(一)直行信號: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體側迎向來車,右手持棒向右平伸,繼之向左揮棒,然后將棒下垂。此信號準許民警左右兩方直行車輛通行。路口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行駛的條件下,也可通行。
民警的“稍息”姿勢,表示信號解除。
(二)左轉彎信號: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身體左側迎向來車,右手持棒向前平伸。此信號準許民警左方車輛左轉彎或直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行駛的條件下,也可通行。
民警左臂向右前方擺動時,表示準許車輛小轉彎通行。
民警將棒下垂后的“稍息”姿勢,表示信號解除。
(三)停止信號: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此信號準許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繼續行進,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須停在停車線以外。
民警將棒下垂后的“稍息”姿勢,表示信號解除。
第十條交通民警輔助手勢:
(一)示意車輛直行手勢: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身體右側迎向來車,右臂向右平伸,五指并攏,手掌向前。
(二)示意車輛左轉彎手勢: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身體左側迎向來車,右臂向前平伸,五指并攏,手掌向左。
交通民警左臂向右前方擺動時,表示準許車輛小轉彎通行。
(三)示意車輛停止手勢: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面向來車,左臂向上直伸,五指并攏,手掌向前。
(四)示意車輛靠邊讓車手勢: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面向來車,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左,五指并攏,向左擺動。
第十一條交通標志:
(一)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或停止的標志,其式樣分為圓形和長方形兩種,顏色均為藍地、白邊、白圖案。
(二)警告標志:是警告駕駛人員注意危險、減速慢行的標志,其式樣為等邊三角形,顏色為黃地、黑邊、黑圖案。
(三)禁令標志:是對行駛中的車輛加以限制的標志,其式樣為圓形,顏色為白地、紅邊、黑圖案。
第十二條交通標線:
(一)中心隔離線:黃色實線,用以隔離上、下行車道,禁止車輛軋線、越線或橫穿行駛。
(二)中心線:白色實線,用以區分上、下行車道,在不妨礙對面來車正常行駛的條件下,準許車輛向左轉彎、機動車越線超車。
(三)分道線:白色虛線,用以劃分不同車種應使用的車道,在不妨礙其它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條件下,準許車輛短暫借道行駛。
(四)停車線:白色實線,橫劃在交叉路口以外的車行道右側。
(五)中心圈:白色實線圓圈,用以區分車輛大、小轉彎。車輛左轉彎時,機動車須在圈的左側小轉彎行駛,非機動車須在圈的右側大轉彎行駛。
(六)左轉彎分道線:帶箭頭的白色弧形實線,用以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左轉彎應使用的車道。
(七)導向箭頭:白色箭頭,分直行、左轉彎、右轉彎、直行和左轉彎、直行和右轉彎五種,用以引導行車方向。
(八)導向車道線:黃色實線,劃在交叉路口停車線以外,用以標明導向車道。
(九)導流帶:白色斜條紋線,用以引導車輛分流行駛,劃在畸形路口或路段。不準車輛駛入導流帶。
(十)停車方位線:白色框形實線,用以標明車輛停放的位置,劃在停車場內或準許停放車輛的路段。
(十一)人行道線:白色雙條實線,用于標明行人走路的位置,劃在沒有人行道或人行道過窄的道路。
(十二)人行橫道線:白色條紋線,用于標明行人橫過道路的位置,橫劃在車行道上。
第十三條駕駛車輛的人員和行人,遇有交通信號燈與交通標志不一致時,按交通標志行進。在特殊情況下,遇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與交通民警的指揮不一致時,按交通民警指揮行進。
第十四條根據交通情況的需要,公安機關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新的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車輛、行人必須遵守。
第三章車輛。
第十五條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指定位置安裝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號牌,并保持清晰;隨車攜帶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行駛證;號牌、行駛證不準挪用、涂改或偽造。
(二)貨運機動車、貨運汽車的掛車和拖拉機的掛車,須在車廂后欄扳上按規定噴刷本車牌號。
(三)無號牌、行駛證需在本市移動的,須到公安機關領取移動證,按規定行駛。
(四)無號牌、行駛證需駛出本市的,須懸掛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號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出境。
(五)制動器、轉向器、刮水器、后視鏡、車身鏡、燈光等設備,須保持齊全有效。
(六)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須安裝公安機關規定的專用警報裝置。
(七)噪聲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八)試車時須懸掛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試車號牌,按規定行駛;試驗剎車時須按規定的路線由正式駕駛員駕駛,車上除檢修人員外,不準乘坐其他人員或載運貨物,并不準妨礙其它車輛行駛。
(九)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時間和標準接受檢驗;逾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準行駛。
第十六條在道路上行駛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指定位置安裝核發的號牌,隨車攜帶車證。
(二)自行車、三輪車、畜力車須安裝車閘,并保持齊全有效;自行車、三輪車須安裝車鈴。
(三)自行車、三輪車不準安裝發動機。
(四)母子車須安裝牢固的跨斗及連接裝置。
第十七條汽車和拖拉機牽引掛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只準牽引一輛,連接裝置須牢固。
(二)掛車的制動器、燈光須齊全有效。
(三)汽車掛車的寬度不準超過牽引車;大型平板車的掛車寬度超過牽引車的,須在牽引車的前保險杠兩端安裝與掛車寬度相等的標桿和標燈。
第十八條機動車拖帶損壞的車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只準拖帶一輛。
(二)不準拖帶轉向器失效的車輛。
(三)拖帶制動器失效的車輛,須用三角架或拖杠。
(四)拖帶其它部件損壞的車輛,可以使用繩索,被拖帶的車輛與拖帶車輛須距離四至六米。
(五)被拖帶的車輛須有正式駕駛員操作。
(六)被拖帶車輛的寬度,不準超過拖帶車輛。
(七)帶掛車的貨運汽車、半掛車、帶掛車的客車、鉸接式客車、大型平板車、起重車、電瓶車和汽輪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車輛。
(八)三輪摩托車只準用同類型車拖帶,但制動器失效時,不準拖帶。
(九)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不準拖帶車輛或被其它車輛拖帶。
(十)拖拉機只準拖帶同類車輛,帶掛車的拖拉機不準拖帶車輛。
第四章車輛駕駛員。
第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攜帶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駕駛證。
(二)行車前,須關好車門、車廂。
(三)不準赤足或穿拖鞋駕駛車輛。
(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妨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車輛。
(六)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合的車輛。
(七)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八)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九)不準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十)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話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十一)駕駛室內不準超額坐人。
(十二)不準轉借、涂改、冒領、偽造駕駛證。
第二十條培訓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教練車須安裝教練員專用的副制動器(二輪摩托車、手扶拖拉機除外),前后須懸掛教練車標志。
(二)教練時,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或載運貨物。
(三)教練員須由具有三年或五萬公里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并經車輛管理機關核準的駕駛員擔任。
(四)學習駕駛員須攜帶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學習駕駛證,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路線學習駕駛,并由教練員隨車教練,負責行車安全。
(五)實習駕駛員可按學駕車類單獨駕車,駕駛大客車、電車、半掛車、大型平板車、帶掛車的汽車和拖拉機時,須有正式駕駛員指導監督,負責行車安全;不準駕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
第二十一條非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酗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二)騎車時須坐在車座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三)不能正常扶把、捏閘、蹬車的殘疾人員,只準騎殘疾人專用車,不準騎自行車、母子車、三輪車。
第五章車輛裝載。
第二十二條車輛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量不準超過車輛管理機關核定的數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捆扎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如有遺漏時,須立即停車密封并清除路上遺物。
(三)大、中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廂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廂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五)貨運汽車的掛車和拖拉機的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廂十厘米,長度前部不準超出車廂,后部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手扶拖拉機的掛車、后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廂十厘米,長度前部不準超出車廂,后部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把,長度不準超出貨架三十厘米。
(八)輕便機動三輪車、三輪車及其它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八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輪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五十厘米。
(九)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輪十五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十)車輛裝載超過(三)至(九)款規定,高度在百分之十以內的,寬度或長度在超出部分百分之五十以內的,只準在二十二時至翌晨五時行駛。貨運汽車最高時速不準超過三十公里。其它超載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和公安機關批準,按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行駛。
(十一)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二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三十厘米。
(十二)機動車載物長度超出車廂后欄扳時,不準遮擋本車號牌、尾燈和剎車燈。
第二十三條車輛載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人數不準超過車輛管理機關核定的數額。
(二)機動車車廂和二輪、側三輪摩托車所設座位以外的任何部位不準載人;二輪、側三輪摩托車駕駛員身后的座位,不準乘坐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帶人。
(三)貨運汽車車廂內載六人以上時,駕駛員須具有二年或三萬公里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載人限額按十二人為一噸折算,但噸位大、面積小的車輛,按每平方米四人折算。
(四)貨運汽車的掛車、大型平扳車、起重車、自卸車,罐車不準載人,但安裝有效鎖制的自卸車和設有牢固護欄的起重車、大型平板車,經公安機關核準,準許乘坐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五人。
(五)后三輪摩托車、輕便機動三輪車載人時,不準超過四人,乘車人不準站立。
(六)拖拉機的掛車不準載人,但大型拖拉機的掛車可乘坐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五人,小型拖拉機的掛車可乘坐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三人。
(七)貨運汽車、后三輪摩托車、輕便機動三輪車和拖拉機的掛車,裝載大件重物時,貨前禁止乘人;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上不準乘人。
(八)貨運三輪車載人時,不準超過二人,乘車人不準站立;載貨時,貨上不準乘人。
第六章車輛行駛。
第二十四條在雙向行駛的道路,車輛行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有隔離設施或劃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須按規定分道行駛;輕便摩托車在機動車道內靠右邊行駛。
(二)機動車道上劃有小型機動車道和大型機動車道的,小型客車、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在小型機動車道行駛,其它機動車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行駛時,也可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行駛時,可以短暫借道超車;輕便摩托車只準在大型機動車道內靠右邊行駛。
(三)沒有劃分車道的道路,機動車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靠右邊行駛;輕便摩托車在中間偏右行駛。
第二十五條在單行路,非機動車靠右側行駛,機動車靠左側行駛。
第二十六條在步行街,除自行車可推行外,其它車輛不準通行。胡同的寬度不足二米的,不準騎摩托車、三輪車;不足一點五米的,不準騎自行車。
第二十七條禁止進入市區的車輛,不準在市區劃定的范圍內行駛。限制時間在市區行駛的車輛,須按規定時間行駛,糞車須在路燈啟閉的時間內行駛。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在路面寬闊、視線良好、無障礙、無限速標志的路段行駛時,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最高時速限定如下:
(四)輕便摩托車三十公里;。
(五)方向盤式拖拉機、輕便機動三輪車、電瓶車、汽輪專用機械車二十公里;。
(六)手扶拖拉機十五公里。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行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十五公里,手扶拖拉機不準超過十公里:
(二)調頭、轉彎、下陡坡;。
(三)遇雨、雪、風、霧能見度在三十米以內;。
(四)音響器中途發生故障;。
(五)拖帶損壞的車輛;。
(六)遇有警告標志。
第三十條機動車行駛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手扶拖拉機不準超過五公里:
(一)遇積雪、結冰、泥濘、路滑時;。
(二)雨雪天刮水器中途損壞;。
(三)靠邊停車或駛離停車地點;。
(四)出入門口、胡同口或倒車。
第三十一條同車道行駛的車輛,后車與前車之間,必須根據行駛速度和路面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使用音響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市區二十二時至翌晨五時不準使用,可用變換遠近燈光代替。
(二)在市區不準使用高音喇叭。
(三)在街道上不準試驗喇叭。
(四)不準用喇叭叫門、叫人。
(五)在非禁止鳴喇叭的時間、路段需鳴喇叭時,一次不準超過一秒鐘,連續按鳴不準超過三次。
(六)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警報裝置,只準在執行任務時使用。
第三十三條機動車夜間行駛或遇陰暗天氣視線不清時,必須使用車燈。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駛時,須用遠光燈;照明良好的,須使用小光燈,也可斷續使用遠光燈或近光燈。霧天須使用防霧燈。使用轉向燈時:
(一)右轉彎、向右邊變更車道、靠邊停車須開右轉向燈。
(二)左轉彎、向左邊變更車道、駛離停車地點須開左轉向燈。
(三)調頭須開左轉向燈,并伸手示意作“旋轉狀”。
(四)駛出路口、調頭完畢或變更車道后,須即將轉向燈關閉。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熄火滑行;下坡時不準空檔滑行。制動器、轉向器、燈光中途發生故障時,必須靠道路右邊停車修復后,方準行駛。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須及時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行人通過時,必須減速或停車避讓。遇有兒童列隊橫過道路時,車輛須停車讓行。
第三十六條車輛行經交叉路口,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遇有停車信號時,須按規定的車道依次停在停車線以外,沒有停車線的,須停在路口以外。
(二)遇有導向箭頭的車道,須按行進方向分道行駛。
(三)機動車通過路口前,須在距離路口五十至三十米的地方減速慢行,并用轉向燈表示行進方向;夜間須將大光燈改用小光燈。
(四)遇有行進方向的車道阻塞時,須在路口以外停車等候,不準進入路口。
(五)向左轉彎時,須駛過停車線;路口內劃有左轉彎分道線的,機動車靠線的左側行駛,非機動車在線的右側行駛。
(六)向右轉彎時,須按劃定的右轉彎箭頭轉彎;沒有劃右轉彎箭頭的,只準在道路右側轉彎,不準在道路左側繞行。
(七)行經沒有交通信號指揮的路口,各方同時來車時,非機動車讓機動車先行;同類車相遇時,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道路讓右邊無來車的車先行;未進入路口或環島的車,讓已進入路口或環島的車先行。
第三十七條車輛行經鐵路道口,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遇有欄木、燈光、音響器等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須按規定的車道依次停在道口以外。
(二)通過沒有信號設施或無人看管的道口時,須認真了望,不準搶行。
本條亦適用于行人、隊伍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會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沒有劃分車道的道路會車時,須減速靠右側通過,并注意非機動車的安全。
(二)在窄路、窄橋會車時,有讓路條件一方的車讓對方車先行。
(三)在有障礙的路段會車時,有障礙一方的車讓對方車先行。
(四)在狹窄的坡路會車時,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但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上坡車讓下坡車先行。
(五)在傍山險路會車時,靠山壁一方的車讓對方車先行。
(六)夜間會車時,須在一百五十米以外改用小光燈或防眩目的近光燈。
(七)夜間在狹窄的道路上遇有非機動車駛來時,不準持續使用遠光燈。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超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從左側超車,超越后在不妨礙被超車輛行駛的條件下,駛回原線。
(二)在沒有劃分車道的道路超車,須鳴喇叭(夜間用斷續燈光示意),待前車讓路后方可超越,不準強行超車。
(三)前車時速已達后車的最高時速或開亮左轉向燈時,不準超車。
(四)在占用對方車道超車過程中,如有來車有會車可能時,禁止超車。
(五)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六)行經交叉路口或遇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所規定的情形時,不準超車。
第四十條非機動車只準在規定行駛的車道內超車,不準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
第四十一條在同一車道內,低速行駛的車輛,遇有后方駛來的高速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必須減速靠右讓路,不準故意不讓。
第四十二條因機動車駛入非機動車道停車或駛出非機動車道,致使非機動車不能正常行駛時,在不妨礙對方車輛正常行駛的條件下,準許非機動車在受阻的路段內駛入機動車道,后方駛來的機動車須減速讓行。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在彎路、坡路、橋梁、隧道、人行橫道、鐵路道口或妨礙交通、容易發生危險的路口、路段,不準調頭或倒車。
第四十四條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不受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行駛速度的限制,其它車輛和行人必須讓行。
第四十五條遇有警備車護衛的車隊時,其它車輛和行人必須讓行,不準穿插或超越。
第四十六條灑水車、清掃車和郵車需在單行路、禁行路作業或投遞報刊、信件的,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通行標志;其它車輛需在單行路、禁行路臨時作業的,須事先經公安機關批準,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方準駛入。
第四十七條駕駛摩托車、騎三輪車、推拉人力車、趕畜力車,不準并排行駛。
第四十八條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市區和郊縣城鎮的道路上,不準帶人。
(二)轉彎前須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三)不準扶肩并行、攀扶嬉戲、手中持物或雙手離把。
(四)不準拖帶車輛或被其它車輛拖帶。
(五)不準互相追逐、曲折行駛或攀扶車輛。
(六)不準在市區干路、郊縣公路上練車;在其它道路練車時,不準妨礙交通。
(七)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
(八)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攀談。
(九)騎母子車時,斗內只準乘坐學齡前兒童,斗外不準乘人。
本條除(一)、(九)款外,亦適用于騎三輪車。
第四十九條趕畜力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隨車幼畜須拴系。
(二)不準在車上躺臥或離開車輛。
(三)行經繁華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坡路、窄路、窄橋或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須下車牽引牲畜。
(四)停車時,須拉緊車閘,拴牢牲畜。
(五)牲畜須帶糞兜。
第五十條車輛停放,必須停在停車場或指定的地點。臨時停車時:
(一)機動車只準在非禁止停車的路段右邊短暫停留,駕駛員不準離車,夜間須開小光燈和尾燈,妨礙交通時須立即離開。
(二)機動車臨時停車或公共汽車、電車入站停車,車身右側距離人行道(路肩、路邊)或站臺不準超過三十厘米,開左側車門時,不準妨礙其它車輛行駛。
(三)在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繁華道路、人行橫道、大型公共場所出入口和施工地點,禁止停車。
(四)距離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橋梁、隧道、彎路、窄路和坡路十五米以內,禁止停車。
(五)距離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消防栓和消防機關門前三十米以內,禁止停放其它車輛。
(六)道路一側有障礙時,對面一側與障礙物長度相等的路段,禁止停車。
(七)交通干路禁止停車,但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和(三)至(六)款所列的路段以外,準許小客車短暫停車上下人。
(八)人行道禁止機動車、畜力車停車;其它車輛停車,不準妨礙交通。
(九)公共汽車、電車和交通車不準中途停車上下人。
第七章行人和乘車人。
第五十一條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在人行道或人行道線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或人行道線的靠路邊行走。
(二)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通過;在沒有劃人行橫道的道路,須直行通過,注意避讓車輛,不準斜穿猛跑。
(三)不準穿越、攀登交通隔離設施。
(四)不準在道路上追車、扒車或強行攔車。
(五)不準在車行道、橋梁、隧道等處坐臥。
(六)不準在街道或公路上滑旱冰、玩球、拋物或進行其它妨礙交通的活動。
(七)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八)縱隊在市區道路上行進,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并須有帶隊人負責安全。成年人縱隊須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橫過道路或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快步通過;兒童縱隊在人行道上行進,橫過道路須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應直行通過。
第五十二條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在站臺、指定地點或靠路邊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從車身右側或后側上下車輛。
(二)乘坐機動車時,身體任何部分不準伸出車外。
(三)不準向車外投擲東西。
(四)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車廂高度不足一米的,不準站立。
第五十三條在市區內,不準趕騎牲畜。
第八章道路。
第五十四條臨時占用、掘動道路,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和公安機關批準。核發執照后,按核準的時間、地點、范圍、要求占用或施工。
掘動道路和打開井蓋的施工作業,須設路擋、護欄,夜間加設紅燈,必要時須設專人維護秩序。完工后,按期清理現場,修復路面。
需立即搶修的工程,口頭報公安機關批準后方準動工,當日不能完工的,須補領執照。
占用和掘動道路應按規定交費。
第五十五條單位臨時占路裝卸貨物,必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裝卸貨物占路證,按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裝卸完畢,須將路面清理干凈。
第五十六條在道路上種植行道樹、花木、綠籬,不準妨礙交通或遮擋交通信號、交通標志。
第五十七條在道路上修剪、砍伐樹木、維修電桿電線或在道路附近進行爆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保證交通安全。
第五十八條在道路上架設跨路管線、橫幅等,最低處距地面必須在五點五米以上。
第五十九條在道路上不準進行打場、曬糧、放牧、堆物、和灰、泄水、傾倒廢物等妨礙交通的活動。
第六十條道路出現水毀、塌方、塌陷、隆起、溢水等情形,有關單位須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搶修。
第六十一條鐵路道口須由鐵路部門設置道口標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繁華、重要道口須設專人看管。
第六十二條開辟、調整公共汽車、電車的行駛路線,設立、變更車站以及交通車的停車地點,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和公安機關批準。
第六十三條新建臨街的商場、賓館、影劇院、體育館(場)或其它大型公共場所時,必須同時建設相應的機動車、自行車停車場。停車場的位置、面積和出入口,須事先征得公安機同意。
原有大型公共場所無停車場或雖有停車場但不相適應,有條件的,須采取改善措施。
第六十四條道路上的交通設施和交通標志,不準損毀或擅自移動。
第六十五條為保障交通安全暢通,必要時,公安機關可采取臨時疏導措施,就某一區域、某一道路,規定車輛、行人通行或禁行辦法,并有權變更或撤銷原批準的占路、掘路事項。
第九章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六十六條對交通違章行,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拘留、吊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沒收違章物資六種。
對損毀道路交通設施和交通標志的,除予以處罰外,并責令照價賠償。
第六十七條對交通事故,依據本規則劃分責任,以責論處。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聽候處理。
第六十八條交通違章處罰和交通事故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施行。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規則的解釋權屬于天津市公安局。
第七十條本規則自1982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1955年經天津市人民委員會批準公布施行的《城市交通規則天津市實施細則》即行廢止。本市其它有關交通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規則有抵觸的,以本規則為準。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八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廣大農村地區的道路交通條件日益改善,鄉村道路發展迅速,大部分地區已實現村村通公路,看看下面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論文吧!
1、農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問題。其一,部分村民為了貪便宜、圖省事,見車就坐,能擠就擠,從不考慮安全問題,一旦遭遇車禍才感到后悔。其二,車主見利忘義,開無牌無證車、報廢車和禁止載客的車輛載客,明顯缺乏交通法規和安全意識。農民在生活條件尚未得到改善的情況下,根本不考慮參與道路交通活動的方式問題,。如:農村公路用作曬谷場、堆放場,公路沿線占道的現象相當普遍。
2、學生交通流產生的問題。農村教育體制改革村小集中到鄉鎮中心辦學,給學生交通出行帶來狀況令人堪憂。這樣一來,中、小學校,幼兒上學放學都需由機動車輛接送。但是,部分學生家長為了節省開支,臨時雇用部分面的車、二輪摩托車用來接送幼兒。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學生搭乘超載車、貨運機動車現象較為普遍。另外,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學生三五成群在公路上追逐玩耍,目中無車,臨車橫路,搭乘無牌車、超載車、貨運機動車。3、部分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現象屢禁不絕。偏遠鄉村二、三輪摩托車違法載客現象依然存在。輪摩托車一般不受路況的限制,駕駛人多為偏遠鄉村村民,平時忙完農活,擠出時間賺幾個零花錢,以補貼家用。而這些“三無”車輛由于車輛技術狀況差,駕駛人員素質低,承擔風險能力弱,一旦發生事故,賠償費用很難到位,給事故處理增加了很大難度。4、占道亂堆亂放,違章作業現象難以取締。違法占道作業隱患多,特別是沿襲多年趕集習慣,一到趕集場日,各個村民畫地為牢、占道為市,不僅造成交通堵塞,而且不時釀成交通事故。另外,比如建房占用街道、公路有效路面堆放物料;利用路邊門面開辦汽車修理業務等,不僅影響了道路交通的暢通和車輛行駛安全,還不時引發交通事故。
1、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當前,雖然某些行政村已確立了交通安全員,但大都未建立健全農村墟日安全管理、交通事故責任檢查、交通安全定期檢查督促、交通安全工作例會等各項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或即使建立了部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但也未能落到實處,工作流于形式。
2、農村交通安全管理經費難以保障。由于地方財政困難,農村交通安全協管、交通安全宣傳等管理經費不到位,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難以落到實處。
3、交通要素不符合交通安全標準。交通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與“人、車、路”等諸多要素有關。一是交通參與者的素質差。主要表現為:機動車駕駛員的駕駛技術差;沿線村民交通法規知識匱乏;安全意識差。交通行為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二是車輛多、流量大、車型雜、車況差。有汽車、農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各種車型,可謂應有盡有,車型較雜。有不少二手車,還有拼裝車、報廢車,車況差。另外,農村公路多為四級和等外公路,彎道轉彎半徑小,線型設計不合理,通車視線不良,橋面窄、坡度大,平面交叉口多,路況差。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車、路、環境”諸多要素,要切實扭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薄弱、基層脆弱、管控軟弱的現狀,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改。
1、確立政府主導地位,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交通安全管理體制。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大格局。首先,要確立政府主導,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納入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次,縣級人民政府主導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對交通安全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考核;鄉(鎮)、村組以塊為主。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管理體制,要落實城鄉一體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經費。鄉(鎮)主要領導親自抓鄉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把鄉村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行政村,進一步發動農村自治力量,充分發揮農村村級組織的`作用,使各項管理措施真正落實到基層。
2、改善路況,完善交通安全設施,提高行車舒適性。農村道路在新建、改建時必須認真落實交通安全基礎設施“三同步”原則。認真落實“誰牽頭、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完善鄉村道路日常養護工作機制,加強鄉村道路日常養護,做到責任明確,設施齊全,養護規范,確保路況良好。對農村公路中的急彎、陡坡、視距不良、路側險要等危險路段進行改造,通過增設防撞護欄,增設標志牌,設置公路線形誘導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提高公路行車的安全性。
3、推進農村客運優先戰略,優化車輛結構。實施大客運戰略,逐步建立起農村客運車“開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有效機制,從而進一步優化農村道路上的車輛結構,建立安全、有序、高效的客運秩序,減少農村交通安全隱患。
4、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的執法管理。公安、交通、農機等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道路的無牌無證、農用車、拖拉機載人、人貨混裝、違法占道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從嚴查處各類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大力整治農村道路的行車秩序。
5、深入農村宣傳,增強農民交通安全意識。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好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不斷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總之,要保障農村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切實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離不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通力合作,離不開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共同努力。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九
4月2日下午,李曉東大隊長、袁軍教導員深入品質改造結對小區,實地查看了小區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水、電、氣、綠化等各類情況進行了摸排調研。
4月2日,旗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楊金山、旗文化旅游綜合執法局副局長那音德力格爾一行到杭錦旗交管大隊檢查牌匾蒙漢文并用情況。
4月3日,事故中隊聯合旗文化旅游綜合執法局、旗交通局對轄區道路沿線交通安全提示標志、交通安全宣傳標語蒙漢文并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拍攝記錄,提出合理建議,進一步推動整改。
為有效預防農牧區道路交通事故,提高農牧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伊和烏素中隊深入農村牧區,為農用車輛粘貼反光條,確保農用車輛的行車安全,同時為農用車輛駕駛員帶去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為了豐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形式,增強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意識,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4月4日,杭錦旗交管大隊黨支部組織黨員干部觀看專題片《巡視利劍》。
清明節期間,“第二屆庫布其沙漠風箏音樂節暨七星湖開湖捕魚節”在杭錦旗庫布其國家沙漠公園(七星湖景區)隆重舉行,杭錦旗交管大隊圓滿完成各項安保任務。
為切實抓好執勤民警執法規范化問題,4月8日,杭錦旗交管大隊長李曉東深入伊和烏素中隊、巴拉貢中隊、吉日嘎郎圖鎮一線突擊檢查路面民警執勤執法工作。
為提高交警隊伍綜合素質,全面提升交警隊伍執法形象、執法水平和管理服務水平,杭錦旗交管大隊緊密結合隊伍建設實際,以提高業務技能、規范執勤執法、增強群眾觀念為重點,精心籌劃、注重實效,認真組織開展春季大練兵活動,努力提升業務能力,切實增強綜合素質,強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4月9日下午,杭錦旗交管大隊大隊長李曉東督導檢查城區道路施工路段交通疏導工作。
4月9日下午,交管支隊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安瑞清帶領相關工作人員,深入塔然高勒中隊督導檢查辦公用房情況。
4月11日上午,市政協副主席、旗委書記金廣軍在榮烏連接線綠化工程現場,實地查看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杭錦旗交管大隊大隊長李曉東、林業局局長哈斯其勞陪同。
為提高辛勤堅持在工作戰線上女警們的健康知識水平,增強大家自我保健意識,旗總工會邀請專家在杭錦旗交管大隊舉辦健康知識講座,大隊女民警積極參加。
為進一步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執法記錄儀的管理使用,有效提高民警的處警能力和勤務工作水平,預防和減少投訴和網絡輿情的發生。4月12日,獨貴中隊組織全體民警進行執法記錄儀培訓。
4月12日開始,杭錦旗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人士紛紛開展植樹造林、綠化家園活動。為確保植樹期間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杭錦旗交管大隊未雨綢繆,精心組織、統籌部署,努力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為了貫徹落實巴拉貢人民政府創建“美麗鄉村”活動的精神。4月12日下午,巴拉貢交警中隊組織全體民警開展了環境衛生集中清掃活動,集中清掃本單位室內外環境衛生以及鎮區責任區衛生。
4月13日上午,杭錦旗交管大隊在五樓會議室組織召開2020年公安交管工作會議暨黨風廉政工作會議。市交管支隊張子亮副支隊、旗公安局樊樹斌副局長、大隊領導、各部門中隊長、指導員及受表彰的先進個人和大隊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杭錦旗交管大隊教導員袁軍主持。
為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高廣大民警執法安全和現場取證意識,進一步提高執法記錄儀應用效能,切實提高民警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防范意識,巴拉貢中隊組織開展執法記錄儀現場培訓。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4月15日上午,民警深入“美團”外賣駐地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4月17日上午,舊民中小區品質改造推進會在杭錦旗交管大隊三樓會議室召開,李曉東大隊長和大隊負責該項目工作人員參加會議,大隊邀請住建局工作人員、育才社區工作人員、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參加會議。
4月17日上午,杭錦旗交管大隊設施保障中隊對錫尼鎮鎮區各大路口信號燈控制柜及榮烏高速連接線、109國道、運煤專線、錫磴線、穿沙公路雷達測速電子監控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清除有礙電子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的障礙物。
為加強109國道的交通應急管理和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4月17日,杭錦旗交管大隊109中隊積極聯系友鄰大隊109東線大隊開展聯勤聯動協商活動。
4月19日,杭錦旗交管大隊圓滿完成“愛我杭錦、健康大眾”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動交通安保工作。
4月20日,杭錦旗交管大隊召開會議傳達學習市委書記牛俊雁來杭錦旗調研時講話精神,會議由李曉東大隊長主持,各中隊、所、中心負責人及機關全體民警、輔警參加。
4月23日至24日,杭錦旗交管大隊駐村工作隊隊長袁軍和駐村工作人員參加巴拉貢鎮脫貧攻堅工作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動員會。會后,大隊駐村工作隊迅速落實會議相關精神,深入巴拉貢鎮烏吉爾嘎查開展入戶排查。
4月25日,杭錦旗交管大隊按照上級統一安排,組織大隊領導及事故中隊、執法辦案中隊全體民警和宣傳、科技相關人員參加《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視頻培訓會。
4月27日晚上,杭錦旗交管大隊謀劃部署,在轄區重點路段集中警力開展酒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并查獲醉酒駕駛1起、飲酒后駕駛2起。
4月29日——5月1日,2020年杭錦旗沙漠旅游文化節暨越野e族北京大隊第八屆五一“愛在弓弦”庫布其群英會在杭錦旗獨貴塔拉鎮沙漠越野公園隆重舉行。杭錦旗交管大隊多舉措圓滿完成各項交通安保任務。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
今年來,我鎮積極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會議精神,迅速組織行動,采取扎實措施,統一布置,統一落實,把農村公路管護工作放到了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通過全鎮上下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全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階段性任務。現將今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我鎮按照市統一布置,結合全鎮道路現狀,制定了全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及時召開了各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會議,會上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從區域范圍、實施時間、質量標準、工作要求上把管養任務分解到各村、居委,限期完成各自區域內管養任務。同時明確要求鎮各蹲點領導、駐村鎮干緊密配合基層,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農村工作中心任務突擊完成。
為確保全鎮農村公路管養工作有組織地實施,鎮成立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專門指導和協調全鎮農村公路養護具體工作,各村、居委相應成立管養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為責任人,各管養路段分別由村、居兩委班子成員擔任分路段長,明確5-6名專職管護員進行管養。目前全鎮有管護員330人,確保所有道路集中整治時有人現場指揮,有人具體協調矛盾,日常管護中有人具體督查,有人具體管養。同時在這次集中管護過程中,鎮成立了專門督查組,督查組成員分片督查,全過程跟蹤,及時反饋整個農村公路管養工作的進度、質量,并及時考核記載。
在農村公路管護工作過程中,我們及時開展宣傳教育,強化全民參與意識,至目前未發生一例因道路管護發生的矛盾糾紛,得到了全鎮廣大群眾的大力支持,為確保全鎮農村公路得到長效管護,政府出臺了《恰卜恰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方案》、《農村公路管養工作職責》,從制度上入手,明確全鎮道路管護單位、部門、責任人的職責,并授權鎮農村公路管護辦公室嚴格考核,確保我鎮農村公路今后的管護有一套健全的'機制。
我鎮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剛剛走出第一步,各項管理工作還在不斷探索,今后管護的壓力任務還很重,我們將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的會議精神,學習先進鄉鎮經驗,自己加壓,強力推進,埋頭苦干,扎扎實實做好我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以實際成果惠及全鎮廣大人民群眾。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一
xx鎮地處閬蒼兩縣交界處,距閬中城區約70公里,轄9個行村,2個居委會,幅員面積40.5平方公里,全鎮共有鎮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轄區內有機動車輛807輛,其中大型運輸車35輛,客車3輛,三輪車35輛,摩托車699輛,七座小車35輛。
20xx年以來,我鎮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府領導、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獎懲分明”的原則,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扎實開展綜合整治活動,促進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達到了少發事故、少發違章的目標。
(一)抓機制建設
年初,鎮府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了實施意見,與各村(居)、單位(部門)簽定了目標責任書18份,落實了獎懲機制,調整了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更換了一名交管協助警和個別村(居)道路交通協管員,充實了交管辦道路執法力量。鎮府安排專項資金1.5萬元,購置了警用裝備(服裝、武裝帶、對講機、執法記錄儀、催淚瓦斯、電警棍、鎖車器械等),為道路執法提供了物資保障,調動了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交管辦與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簽訂《20xx年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運行責任書》共807份,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抓宣傳教育
一年來,鎮府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治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傳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為主線,利用趕場天組織大規模宣傳,通過懸掛宣傳標語,播放交通安全宣傳圖片,散發宣傳傳單,滾動播放警示教育片和進行交通安全咨詢的.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二是鎮府主要領導、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和交管辦主任輪流堅持上廣播和逢會必講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則,增強了黨員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學校春、秋季開學典禮,交管辦主任到學校為同學們講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四是落實交管辦協助警深入村(居)社對村(居)社干部、黨員代表和機動車駕駛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培訓。
4月份,鎮府投資2萬多元在鎮府辦公樓陽臺安裝了電子顯示屏,利用“安全生產月”、非營運車、面包車整治契機滾動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的教訓信息,利用巖標、布標、黑板報書寫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有效提高了干部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認識、意識,為進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三)抓排查整治
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實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結合制度,積極組織村(居)干部對危險路段、易塌路段及彎道進行排查,對已經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提出具體的整治措施,抓緊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限期整改。一年來,全鎮共整治危險路段45處,在場鎮及重要路段設置減速帶11處,安全警示標志牌34塊。
(四)抓路面管控
堅持在逢場天、節假日協調老觀聯合執法中隊和組織村(居)交通協管員一起上路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機動車超載、客車超速、無牌無證、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等違章行為進行重點監管。上半年共查糾道路違法774起,收繳違法處罰資金15300元。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長期工作,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在對工作的總結反思中,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一是目前我鎮境內村社道路狀況差,大部分道路等級低,路窄、彎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設施,容易誘發和造成事故。二是車輛營運者的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駛、客運車輛超員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三是村級客運市場未得到上級部門的重視,市場運行未得到合法化組建,群眾乘車難、出行難的問題還將繼續存在,導致群眾出行乘坐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的現象突出。四是由于鎮府工作人員外借嚴重,無法按照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且沒有專業的知識和規范化的培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蓋面受限。
(一)強化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強大的宣傳聲勢。廣泛開展“交通安全鎮”、“交通安全村(居)”建設,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常識應知率。同時,適時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知識培訓活動,充分運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對駕駛員等進行警示教育。
(二)不斷改善全鎮路況。要采取有力措施,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狀況,并組織有關部門,經常性地開展轄區道路的安全情況排查工作,同時,強化對養、護路人員的管理,切實抓好雨季道路養護管理工作,全力確保雨季公路暢通、安全。
(三)嚴防死守,治好違法。結合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認真統籌、抓緊落實,按質按標開展好查處各類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對超速、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形成嚴管態勢。
(四)統籌協調,確保穩定。認真處置好上級部門安排的與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各項工作,確保全鎮境內少發生事故、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二
xx鎮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在市級安監部門的配合下,鎮黨委、府始終堅持黨同責和一崗雙責工作機制,全年總體形勢良好,未發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有力維護了轄區安全穩定,為創新工作思路,開展各項重點工作營造了和諧發展大局。為此,現將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如下:
xx鎮一直堅持“黨同責”和“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機制。
(一)實行黨委書記負總責,鎮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單位負責人及村組干部配合抓。為落實“”黨同責“制度,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明確黨分工和各自任務,形成每月一次黨例會慣例。
(二)充實安辦工作人員。調整了兩名工作人員,參與安全執法和交通管理執法。
(三)黨主要領導帶頭排查整治隱患。今年,xx鎮黨委書記帶隊排查安全隱患5次,鎮長帶隊排查隱患10次,集中整改安全隱患1x處。
抓安全生產,宣傳造勢很重要,宣傳氛圍要濃厚。
(一)加大媒體宣傳。鎮廣播開辟專欄,分管領導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形勢開展“廣播講座”5次,且當場天循環播放;組織各村居及場鎮單位懸掛、張貼、書寫布標巖標26幅,安裝警示標志75塊,安全警示樁270個。閉路電視播出滾動標語25條。
(二)加強安全形勢大教育。xx鎮到學校、幼兒園等單位及村居組織安全形勢教育2次,利用當場天組織較大規模安全教育13次,發放宣傳資料12300余份。
(三)積極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活動。全鎮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夏季安全大會戰”、“安全被百日整治”等專項活動,參與達1600余人次,涉及社會各階層,知曉率達100%。
安全生產涉及社會各層面,要抓住重點領域的'排查與治理。
(一)注重隱患排查。鎮主要領導和安辦人員主動到村居或單位重點隱患地段抓排查,對特殊、突出的行業和人員密集的場所進行重點監控,對排查出的隱患,督促到位,按時銷號。今年,著重對有明顯安全隱患的5個單位責任人發限期整改通知,落實專人盯辦督辦,確保實效和質量。
(二)加大執法抓治理。一是加大道路安全執法力度,依法打擊非法營運,整治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嚴查“三超”違法行為,與交警二中隊和柏埡執法中隊聯合執法36次,糾正違章185人次,罰款26000元。二是加大建筑安全檢查力度,嚴格規范建筑秩序,對未辦理施工許可、未簽訂建筑安全承諾書、未購買團體意外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等單位與個人,一律停止其施工行為。三是加大地災點監控力度,認真落實地質災害和防洪預案,簽訂監測目標責任書6份,發放群眾告知書160份,組織群眾避讓和疏散80余人次。四是加大用電用氣排查力度,著重強化安全用電、用氣宣傳,責成供電、供氣單位加強檢查,利用收費之時發放用電、用氣安全須知6130份。五是加大食品、藥品督查力度,協同柏埡食藥所利用當場天對xx場鎮食品、藥品開展執法檢查、做好登記、督促證照辦理,關閉無證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單位或經營戶5家。六是加強煙花竹巡查力度,規范經營戶專店專營,健全制度上墻,落實消防設施到位。對人員密集地段,加大易燃、易品的處置力度。
(一)加強考核。xx鎮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考核,對隱患排查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安全事故多發的村居及場鎮單位,實行通報批評,與責任人績效掛鉤,情節惡劣的責任人要誡勉談話或責令辭職。安全考核納入單位或村居年度目標考核,出現事故一票否決。
(二)落實保障。加大安全經費投入,今年對鎮機關、學校、鎮屬單位投入安全整改資金1x余萬元,安裝消防栓4個,配備滅火器250具,消防桶25只,機動消防泵1臺,,組織集中演練3次。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三
鎮地處兩縣交界處,距閬中城區約70公里,轄9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幅員面積40.5平方公里,全鎮共有鎮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轄區內有機動車輛807輛,其中大型運輸車35輛,客車3輛,三輪車35輛,摩托車699輛,七座小車35輛。
以來,我鎮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獎懲分明”的原則,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扎實開展綜合整治活動,促進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達到了少發事故、少發違章的目標。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抓機制建設。
年初,鎮政府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了實施意見,與各村(居)、單位(部門)簽定了目標責任書18份,落實了獎懲機制,調整了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更換了一名交管協住警和個別村(居)道路交通協管員,充實了交管辦道路執法力量。鎮政府安排專項資金1.5萬元,購置了警用裝備(服裝、武裝帶、對講機、執法記錄儀、催淚瓦斯、電警棍、鎖車器械等),為道路執法提供了物資保障,調動了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交管辦與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簽訂《20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運行責任書》共807份,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抓宣傳教育。
一年來,鎮政府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政治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傳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為主線,利用趕場天組織大規模宣傳,通過懸掛宣傳標語,播放交通安全宣傳圖片,散發宣傳傳單,滾動播放警示教育片和進行交通安全咨詢的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二是鎮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和交管辦主任輪流堅持上廣播和逢會必講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則,增強了黨員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學校春、秋季開學典禮,交管辦主任到學校為同學們講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四是落實交管辦協住警深入村(居)社對村(居)社干部、黨員代表和機動車駕駛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培訓。
4月份,鎮政府投資2萬多元在鎮政府辦公樓陽臺安裝了電子顯示屏,利用“安全生產月”、非營運車、面包車整治契機滾動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的教訓信息,利用巖標、布標、黑板報書寫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有效提高了干部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認識、意識,為進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三)抓排查整治。
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實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結合制度,積極組織村(居)干部對危險路段、易塌路段及彎道進行排查,對已經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提出具體的整治措施,抓緊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限期整改。一年來,全鎮共整治危險路段45處,在場鎮及重要路段設置減速帶11處,安全警示標志牌34塊。
(四)抓路面管控。
堅持在逢場天、節假日協調老觀聯合執法中隊和組織村(居)交通協管員一起上路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機動車超載、客車超速、無牌無證、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等違章行為進行重點監管。上半年共查糾道路違法774起,收繳違法處罰資金15300元。
二、存在的問題。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長期工作,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在對工作的總結反思中,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一是目前我鎮境內村社道路狀況差,大部分道路等級低,路窄、彎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設施,容易誘發和造成事故。二是車輛營運者的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駛、客運車輛超員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三是村級客運市場未得到上級部門的重視,市場運行未得到合法化組建,群眾乘車難、出行難的問題還將繼續存在,導致群眾出行乘坐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的現象突出。四是由于鎮政府工作人員外借嚴重,無法按照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且沒有專業的知識和規范化的培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蓋面受限。
三、工作打算。
(一)強化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強大的宣傳聲勢。廣泛開展“交通安全鎮”、“交通安全村(居)”建設,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常識應知率。同時,適時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知識培訓活動,充分運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對駕駛員等進行警示教育。
(二)不斷改善全鎮路況。要采取有力措施,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狀況,并組織有關部門,經常性地開展轄區道路的安全情況排查工作,同時,強化對養、護路人員的管理,切實抓好雨季道路養護管理工作,全力確保雨季公路暢通、安全。
(三)嚴防死守,治好違法。結合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認真統籌、抓緊落實,按質按標開展好查處各類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對超速、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形成嚴管態勢。
(四)統籌協調,確保穩定。認真處置好上級部門安排的與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各項工作,確保全鎮境內少發生事故、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根據黨的十八廟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xx市文化旅游廣播影視局認真貫徹國家、省、xx市和xx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局、臺、公司政治穩定,內部安寧。促進了以宣傳、事業為中心的各項工作再上臺階,現將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我們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局、臺、公司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長羅曉芹為組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電視臺臺長何凱、分管領導馮文祥為副組長(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和安全保衛干部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第三責任人)。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年初,分別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落實到具體人員和崗位。全局、臺、公司上下始終把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自然災害和防施工傷亡、防輿論導向錯誤作為防事故、防安全的重點。真正形成了領導講安全,職工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大好局面。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堅持構建和諧廣電,是我們工作所需,是職工所求。局、臺、公司在抓安全工作中,不僅有組織、有隊伍、有制度、有會議、有責任書,更重要的是領導班子高度重視,上下團結一心。按照分工和目標責任真抓實干,落實各項工作和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安全整治資金投入到位,先后投資對廣電中心辦公樓、消防、電梯、電力配電室、整個監控系統的隱患和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
1、一年來先后五次召開了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形勢分析會議,專題研究、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并利用各種會議講評安全工作,提要求、添措施,使全局上下人人講安全,時刻不忘安全。
2、組織廣電中心職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文件和會議精神,印發安全宣傳資料200份,增強了局、臺、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
3、以“全國安全生產月”為契機,投入資金集中整治了電梯鋼帶傳輸系統、中央空調主機、網架裝飾架腐朽脫落等重大安全隱患設施整治工作,把各類安全隱患徹底地消除在萌芽狀態之中。
4、建立完善了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建全了安全生產百分制管理辦法。加強廣電中心保安安全值班,落實了重大節日和重要會議期間保安增人不增資的安全值班工作,全年來人來訪978人次的門衛登記管理工作。機關門衛24小時值班制,中層干部夜間輪流巡查制。嚴格兌現獎懲,并實行年終目標任務一票否決制。一年來沒出現過安全事故。
5、加大隱患整治查處力度。由機關事務中心安保辦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局、臺、公司各重點部門,施工現場、網絡建設等進行安全隱患檢查督促10次。局、臺、公司領導現場辦公二次,做到了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立即整改,獎懲逗硬,電視臺還以臺進行通報、扣款2次6人。
6、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局、臺、公司消防工作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群防群治的.原則,實行防火責任制。同時與消防維保單位簽訂專人(持中級證書)24小時值班,出現問題及時排查、排除。向職工多方面宣傳消防知識,并進行了兩次培訓一次滅火演練,有效地提高了職工的防范自救能力。確保了廣電中心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廣電中心的消防安全。
7、在各級安辦的指導下,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網上信息填報體系,實現了行業內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報”、“會查、會改、會報”、“真查、真改、真報”,構建重預防、抓治本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標準化、科學化、常態化工作機制,有效防范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的大好局面。
三、強化宣傳注重實效。
局、臺、公司圍繞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這條主線開辦專欄和專題節目,在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生產法》的基礎上,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安全生產常識。配合全國“安全生產月”集中進行了安全生產專項報道。通過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意識大大增強,一年來安全事故為零。
年認真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教育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的法律意識,著力從規劃編制的源頭和規劃實施的過程中,嚴把規劃審批安全關,全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綜合治理,成效顯著,我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班人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一把手親自抓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經常分析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并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按照《xx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細則》,將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科室和規劃設計院,全面推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責任制。
二、強化安全教育一是充分發揮安全領導小組“領頭羊”的表率作用。其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工作等活動。第三,抓住隱患苗頭,專題整改,因事施教,舉一反三,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第四增強職工自我安全管理、自我安全約束的能力,為保證安全盡心盡力。第四,加強教育。教育員工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緊緊圍繞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這根主線,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載體,強化安全文化建設,多措并舉,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第五印發《安全生產法宣傳教材》,發布安全信息,組織安全生產法知識競賽,觀看安全警示電視片,把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推向高潮。
三、加強安全規劃編制。
連續幾年來我辦已完成城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在編制過程中,始終貫徹安全生產布局在規劃編制中的重要作用,規劃編制和審核的過程中,把安全生產布局擺在重要位置,凡不符合安全生產布局要求的,不予審批。
近幾年來,我市大型建設項目的建設越來越多,在選址過程中注重避免危險源、環境污染和職業危害對周邊的影響,嚴格把好建設項目選址關,滿足安全生產布局的需要,從源頭排除安全隱患,從全局的高度謀劃全市的安全生產。
四、加強安全規劃管理。
堅持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一般建設項目均應由消防嚴格審查,確保消防安全和停車場設施建設符合有關規定,滿足安全生產之要求,做到平戰結合。對較大規模的建設項目,考慮用地狀況,進行減災、防震評估工作,凡是涉及到教育、園林等部門的建設項目,從嚴依法審批,嚴格把關;凡消防、防震、防雷和停車場不能滿足技術規定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從審批上消除安全隱患。
五、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和安全管理。
在安全工作管理中,我們根據規劃工作特點,一是從規劃設計到方案審查、批后管理都把安全作為重之重來抓,防止麻痹大意;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狠抓制度落實;三是根據季節安全工作特點,狠抓事故易發、多發期的安全管理;四是精心部署、組織、和實施“安全生產月”、“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冬季四防等安全系列活動,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推動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五是把節假日和高溫嚴寒期作為安全管理重要時段,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
六、加強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今年來繼續推進責任制管理,特別注重對本級辦公場所及宿舍區的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一是加大對辦公場所的管理力度。特別是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巡邏,檢查門窗及水電等設施及重要部位的管理。凡本級機關內辦公室不鎖門、不關燈、不關空調者,均要受到處罰,并在年終績效考核時扣分。
二是在節假日前,下發安全、維穩管理通知,并組織機關人員對辦公場地、宿舍區進行安全防患教育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辦公場所嚴禁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發生問題要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三是技防與人防相結合,在辦公樓和宿舍區安裝監控設備,安排有辦公樓和宿舍區的值班守護人員,保證了辦公樓和宿舍區的安全。
四是推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制度,極大的調動了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
五是與汽車駕駛員簽定安全行車無事故責任書,推行安全行駛萬公里無事故制度,全年沒有發生一起責任事故。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四
燕山清潔隊是燕山地區唯一的環衛專業管理部門,負責燕山地區21條主街主路的清掃保潔工作。清掃面積約699200平方米,果皮箱261個。下設4個清掃班組,共有道路清掃保潔職工27人,清掃一班6人,二班7人,三班7人,四班7人,人均清掃面積25896平方米。配備清掃車及吸塵車各2臺,每天清掃時間是早晨4點半至7點半點由全體清掃工對管轄的.道路進行普掃。清掃車全天機械清掃。保潔時間為上午8點至11點半,下午2點至5點,各班組人員倒班進行作業。
(一)清掃保潔人員嚴重不足。
根據我隊現有清掃職工數量,對照衛生清掃保潔員人數配置標準,清掃保潔人員嚴重不足。由于現有保潔員隊伍總體人員過少,老齡化嚴重,造成個體清掃面積過大,使保潔員主要集中于城區主、次干道和主要街巷的清掃作業,導致清掃保潔效率低,垃圾死角長期難以處理。
解決辦法:需管委領導與辦事處領導及時溝通協調,為我隊增加清掃保潔人員。
(二)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程度低。
1.我隊現有清掃車2臺,吸塵車2臺,由于吸塵車使用期已達到7年,導致吸塵效果差,對日常道路產生的白色垃圾、樹葉等不能起到很好的吸附作用,使人工清掃保潔強度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基本上以人工清掃保潔作業方式為主。
2.現有清掃保潔車位人力三輪車,燕山地區多是上坡路段,人力三路嚴重耽誤了保潔時間。
解決辦法:
1.及時與吸塵車廠家聯系,對吸塵成存在的問題進行。
檢查維修。
2.購置電動保潔車,提高保潔效率。
(三)門前三包管理松懈。
一是門前三包管理不到位,存在商鋪門前周圍地面衛生保潔不到位,無人管理等現象。如迎風大街、東風大街比較嚴重。
二是個別路段早餐攤點占據人行道,影響周圍環境。如向陽路、迎風大街、東風大街早攤點,餐巾紙、塑料袋隨處亂扔。
解決辦法:制定門前三包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力度,與城管及街道等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對門前三包臟亂差現象做到及時的監督管理。
(四)果皮箱清理難度大。
根據《北京市廢物箱(果皮箱)設置規范》,在商業、金融、服務業街道等繁華地區以及公園、文體活動場所,垃圾桶設置要每隔30至50米一處;在主干路、次干路、有輔道的快速路要每隔100至200米設置一處垃圾桶;在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要每隔200至400米設置一處垃圾桶;在每個公共汽車站應設置1至3個垃圾桶。道路現有果皮箱全部由清掃工每天進行清理及維護,路邊商鋪及小商小販將產生的垃圾全部投入到果皮箱當中,兩個裝滿垃圾的果皮箱能裝滿一輛清掃保潔車,清掃工再將果皮箱中清理出的垃圾運至垃圾轉運站,導致清掃保潔人員工作強度加大,耽誤清掃保潔效率。
解決辦法:
1.由專人、專車負責果皮箱清理、維護及運輸工作,提高清掃保潔效率。
2.加大監督力度,對商戶往果皮箱亂倒垃圾現象進行調查取證,并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應。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五
xx鎮地處閬蒼兩縣交界處,距閬中城區約70公里,轄9個行村,2個居委會,幅員面積40平方公里,全鎮共有鎮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轄區內有機動車輛807輛,其中大型運輸車35輛,客車3輛,三輪車35輛,摩托車699輛,七座小車35輛。
20xx年以來,我鎮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府領導、部門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獎懲分明”的原則,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扎實開展綜合整治活動,促進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達到了少發事故、少發違章的目標。
(一)抓機制建設
年初,鎮府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了實施意見,與各村(居)、單位(部門)簽定了目標責任書18份,落實了獎懲機制,調整了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更換了一名交管協助警和個別村(居)道路交通協管員,充實了交管辦道路執法力量。鎮府安排專項資金2萬元,購置了警用裝備(服裝、武裝帶、對講機、執法記錄儀、催淚瓦斯、電警棍、鎖車器械等),為道路執法提供了物資保障,調動了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交管辦與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簽訂《20xx年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運行責任書》共807份,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抓宣傳教育
一年來,鎮府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治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傳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為主線,利用趕場天組織大規模宣傳,通過懸掛宣傳標語,播放交通安全宣傳圖片,散發宣傳傳單,滾動播放警示教育片和進行交通安全咨詢的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二是鎮府主要領導、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和交管辦主任輪流堅持上廣播和逢會必講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則,增強了黨員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學校春、秋季開學典禮,交管辦主任到學校為同學們講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四是落實交管辦協助警深入村(居)社對村(居)社干部、黨員代表和機動車駕駛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培訓。
4月份,鎮府投資2萬多元在鎮府辦公樓陽臺安裝了電子顯示屏,利用“安全生產月”、非營運車、面包車整治契機滾動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的教訓信息,利用巖標、布標、黑板報書寫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有效提高了干部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認識、意識,為進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三)抓排查整治
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實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結合制度,積極組織村(居)干部對危險路段、易塌路段及彎道進行排查,對已經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提出具體的整治措施,抓緊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限期整改。一年來,全鎮共整治危險路段45處,在場鎮及重要路段設置減速帶11處,安全警示標志牌34塊。
(四)抓路面管控
堅持在逢場天、節假日協調老觀聯合執法中隊和組織村(居)交通協管員一起上路查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機動車超載、客車超速、無牌無證、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等違章行為進行重點監管。上半年共查糾道路違法774起,收繳違法處罰資金15300元。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長期工作,事關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在對工作的總結反思中,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一是目前我鎮境內村社道路狀況差,大部分道路等級低,路窄、彎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設施,容易誘發和造成事故。二是車輛營運者的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駛、客運車輛超員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三是村級客運市場未得到上級部門的重視,市場運行未得到合法化組建,群眾乘車難、出行難的問題還將繼續存在,導致群眾出行乘坐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面包車的'現象突出。四是由于鎮府工作人員外借嚴重,無法按照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且沒有專業的知識和規范化的培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蓋面受限。
(一)強化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強大的宣傳聲勢。廣泛開展“交通安全鎮”、“交通安全村(居)”建設,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常識應知率。同時,適時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知識培訓活動,充分運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對駕駛員等進行警示教育。
(二)不斷改善全鎮路況。要采取有力措施,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狀況,并組織有關部門,經常性地開展轄區道路的安全情況排查工作,同時,強化對養、護路人員的管理,切實抓好雨季道路養護管理工作,全力確保雨季公路暢通、安全。
(三)嚴防死守,治好違法。結合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認真統籌、抓緊落實,按質按標開展好查處各類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對超速、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形成嚴管態勢。
(四)統籌協調,確保穩定。認真處置好上級部門安排的與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各項工作,確保全鎮境內少發生事故、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六
根據xxxx年農村公路道路建設工作目標的要求,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農村公路道路建設法規政策,推進我鎮農村公路道路建設工作順利進行,今年來我鎮具體工作如下:
一、建設協調工作。
早些時候我鎮成立督查組到村上對公路建設地,通過實地查看、技術測評等方式,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質量問題進行了詳細了解,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逐一反饋,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一律不允許開工。
通過此次督查,及時有效地解決了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為圓滿完成全年交通項目建設任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施工期間及時跟蹤進度,監督施工質量。
回顧xxxx年來的工作,對照市局年初整體目標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盡如意之處,存在問題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改革創新意識不強,滿足于應付工作任務,工作無大的特色,缺乏閃光點。
2、建設施工進程,手續工作在我所而言,仍然是一條短腿,在新的一年必須從頭抓起。
3、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影響工作的有效推進。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七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會、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和各部門積極支持協調配合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年”和全省“責任落實年”各項工作、積極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執法力度和重點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三項行動”。20xx年度我鎮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回顧20xx年xx鎮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xx鎮黨委、政府始終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一是鎮政府于20xx年初就成立了xx鎮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交通的副鎮長擔任,成員有派出所、鎮安監站、農機站、黨政辦及各村(居)委會主任。辦公室設在安監站。二是20xx年1至10月份鎮政府共下發道路交通安全各類文件44份。三是轄區31個村(居)委會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村(居)委會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村安全員擔任。四是分工明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一崗雙責”。
20xx年度鎮政府組織召開2次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專題會議,每次會議上,鎮長及分管的政協聯絡組長都做到及時地傳達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精神和布署下階段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工作。鎮安監站、派出所做到認真落實會議布署的各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會議精神得到有效落實。
鎮政府今年一月份就將各村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在今年元月16日全鎮召開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會議期間,鎮政府分別與31個村(居)、2所學校共簽訂《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33份。全鎮31個村(居)委會于今年2月初,分別與121輛機動車駕駛員簽訂《2012年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運行責任書》共121份;31個村(居)委會“兩委”成員與78名駕駛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聯系戶;31個村(居)分別與各村安全員簽訂《20xx年春運期間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31份,交納道路交通安全保證金,做到全獎全罰,獎懲兌現。
一是在今年春節期間各村在重點路段共張貼道路交通宣傳標語36張,提高廣大群眾的遵守交規意識。二是認真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結合“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的活動主題,鎮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月”活動實施方案,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月”活動領導機構,16個村和重點企業都相應地成立了領導機構和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月活動實施方案”。做到有機構、有方案、有實施、有總結。31個村(居)委會、重點企業共張貼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標語36幅標語。提高廣大村民和企業員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0xx年初鎮政府下發關于開展《xx鎮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鎮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的布置下,由鎮安監站牽頭召集派出所等單位,于中秋、國慶開展兩次,尤其是9月份這一次整治行動,在鎮黨委、 政府的帶領下,組織派出所民警以及鎮政府所有干部職工及村(居)委會138人對我鎮轄區內的交通安全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整治行動,共查處90余輛無牌無照摩托車。 聯合檢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大行動,行動取得一定的成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20xx年初鎮政府下發關于開展《xx鎮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鎮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的布置下,由鎮分管領導帶隊,鎮安監站人員和學校負責人組成檢查組。于6月2日到全鎮3所中小學校開展校園安全及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安全隱患整治行動,共查出4條安全隱患,要求在有限限期內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一是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東城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強化對重點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二是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力度。東城派出所人員每天做到不定期地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一個小時以上;在節假日期間做到在道路管轄區內,輪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執法,每天12小時以上。到目前為止,對違法違規駕車、超載、超員、無證照等違法行為進行行政執法處理28起。通過有效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四是各村安全員定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邏督查和宣傳教育。在五一期間和節假日期間,各村組織人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邏檢查,對轄區村民違規駕車行為給予及時教育和勸導。教育廣大村民不開超載車、超員車,騎摩托車戴好安全帽等現場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安全防范意識。通過以上幾項有效措施,有效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轄區和諧穩定。
雖然我鎮今年在抓好道路交通這安全綜合治理整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離縣政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還存在有不足之處;尤其是農村還存在少部分無證照駕駛摩托車行為,還須要做大量工作,教育村民培訓辦照。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八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通過建立健全我鎮道路安全組織體系,加強農村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改善我鎮道路交通條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舉措,全面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堅決遏制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道路建設和構建平安和諧十八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鎮農村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鎮政府分管領導李前錦任主任,派出所教導員楊強任副主任,田明貴、肖剛為專職負責人,各村設立交通安全協管員。xx鎮農村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負責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職責。
鎮政府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認真分析各村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并認真組織整改,建立交通事故預防的長效機制,盡力減少農村交通安全的“盲區”認真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其重要作用,認真分析農村交通安全形勢,積極提出切實可行的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各村交通安全協管員具體負責該村所轄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村要認真做好相關配套服務工作,加大對轄區內公路施工路段,危險路段及時養護,維修的隱患排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時做好所轄路段的清障工作,堅決杜絕在路面堆放雜物、晾曬農作物等有障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各村的交通安全協管員要高度負責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因工作不負責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因不負責給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鎮要逐級追究責任。
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切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識,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對學校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別是接送學生的車輛及駕駛員資質的監督。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工作任務:鎮成立組織、分解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對各村進行摸底,了解當地的經濟、道路、車輛、駕駛員等基礎情況,要求各村報數據給交通安全協管員。
(二)宣傳教育階段。采取懸掛條幅、張貼標語、召開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宣傳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設的重要性。
工作任務:
2、相關部門掌握自身的工作任務和職務;
4、廣大人民群眾了解認真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對于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其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并能夠積極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全面實施階段。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完善建設方案,全力推進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設。各村于全面建立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做到不漏一村。
工作任務:
1、鎮有專門的交通管理機構和專職交通管理人員;
2、鎮、派出所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定一名專職民警具體負責;
3、交通管理覆蓋到村;
4、初步建立鎮、村“五小”車輛及其駕駛員管理臺帳;
5、鎮建立轄區內道路和危險路段臺帳;
6、在農村普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總結大全(19篇)篇十九
為切實做好春季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杭錦旗交管大隊結合轄區交通特點,強調“四個重點”再掀春季交通安全宣傳高潮。
一、緊抓違法駕駛人警示教育。積極開展處罰教育相結合,對違法駕駛人實行先教育后處罰,采取耐心細致的法律講解,說服規勸,安全提示相結合等方式,以執法公正,態度熱忱,真正得以感化,使違法人切實認識到其違法行為的危害。
二、緊抓中小學生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宣教基地職能,針對中小學生的出行特點,制定宣傳內容,有計劃的組織當地中小學校師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學習,進一步提高廣大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
三、緊抓公路沿線村民宣傳教育。采取多種手段,深入沿線村街、企業,采取張貼圖片、懸掛標語、展出宣傳展板,向村民、企業職工發放宣傳材料,為市民提供交通安全法律咨詢,廣泛開展“拒乘超員、超速車”、“拒絕疲勞、酒后駕駛”、“文明駕駛、安全出行”為主題的文明交通宣傳活動,及時通報發生的交通事故,總結交通事故發生的特點,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有關事項,提高安全出行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營造濃厚的社會宣傳氛圍。
四、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出行安全常識,營造濃厚交通安全宣傳氛圍,使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得到切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