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堅守在家鄉一線,為鄉村社會秩序建設做出貢獻。這是一篇關于農民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的實用指南,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一
甲方:
乙方:
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增加經濟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龍路紅星段(土名石決、幫石)土地一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塊地點
xxxxxxxxxxx。
二、地塊面積
甲、乙雙方確認該地塊的實際面積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該地塊的時間為三十年。即從20_年12月01日起至2040年11月30日止。
四、場地使用費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1元計價。以后每三年遞增10%。
五、繳交租金時間: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繳交當年租金。
六、違約責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賃關系,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必須賠償。逾期不繳交租金,罰乙方5%的滯納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內,如遇國家征用該土地時,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國家有補償時,土地補償歸甲方收入,機械、生產經營搬遷等補償歸乙方收入;建筑物廠房補償按年限分攤,則建筑物補償總金額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補償歸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歸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個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協議期滿時,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無償歸甲方所有。如已方繼續租賃,租賃形式、價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續租給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紅星經濟聯社一份,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日 期: 日 期: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二
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為________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
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鑒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鑒證部門(蓋章)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協商變更原合同____條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別證鑒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鑒證部門(蓋章)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于 縣 鄉 村 隊,位置地名: ,東西長 米,東至 ,西至 ,南北長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 年,從 年至 年 。
2、租金:糧食 斤/畝.年 /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 斤.年/現金 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于每年陽歷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為,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征收時,地上附著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并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并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占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著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于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15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15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四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
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五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于 縣 鄉 村 隊,位置地名: ,東西長 米,東至 ,西至 ,南北長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 年,從 年至 年 。
2、租金:糧食 斤/畝.年 /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 斤.年/現金 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于每年陽歷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為,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征收時,地上附著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并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并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占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著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面積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乙方應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承包期內,已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甲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轉讓流轉。流轉的收
益歸已方所有。
八、乙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九、甲方違約,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十、乙方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未交付部分--%的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 地 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 地 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
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 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 地 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 地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 地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 地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 地 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 地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積為 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 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 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 萬元,樹木補償款總計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 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 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 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
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簽訂協議一年內乙方不得將土地挪作他用。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時間:(蓋章)(蓋章)年 月 日
甲方: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
乙方: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 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 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 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 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 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
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2012年 月 日
甲方:**區**街**村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村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
經上級政府批準,**村統一規劃為新型工業化示范園區,現根據“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相關政策,就征收乙方承包土地補償和被征收土地后的被征地農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等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土地補償:乙方現承包經營村集體權證土地面積 畝,每畝補償價為24642元,合計________元;附著物補償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
二、養老保險: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相關政策,乙方可自愿選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保)、社會養老保障(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農保)。
三、乙方從土地補償費中出資________ 元繳納保費,其計算如下:
乙方繳納保費后,實際結余(差欠)________元。
四、付款方法: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即時與乙方結清被征地款,并收回土地經營權證,甲、乙雙方土地承包合同同時終止。
五、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手續,乙方應按《紗帽街幸福村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定的繳費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養老保障費。
六、自愿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按《紗帽街幸福村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予以補貼。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享受村級補貼,以后不予補辦。
七、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紗帽街辦事處留存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七
甲方:xx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村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x月x日起至二oxx?年x月x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年?月?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八
甲方:xx(出租方)
乙方:xx(承租方)
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xx給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從租用地的西面至東面按實際需要計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從x起至x止。
2、租用該地的金額:在租用期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積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積882平方米,壹年總金額x元。
3、付款辦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當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則扣罰20%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仍不交清當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甲方權責:
1、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國家要在該地搞建設或開發,土地賠償屬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
3、甲方因建設需要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不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五、乙方權責:
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若國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筑物等設施賠償屬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及保證該合同條款切實履行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以轉讓他人承包經營。承包期滿乙方有意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該地租用期滿,乙方要在一個月內自行處理租地范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xx乙方:xx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二零x年x月x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九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15年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15年1月1日至2032年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
出租方: 陳德富 陳德權 王坤彪 羅湛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羅文中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組,總面積約 10.2 畝,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王坤彪宅基 , 西至: 羅忠元土地 , 北至: 灌溉渠(不含灌溉渠) , 南至: 319國道 。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車輛服務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首年人民幣 500 元/畝/年(大寫: 伍佰元每畝每年 ),以 兩年一付 方式支付,土地租賃費每兩年上浮10%,首次 5100 元由乙方于2015年 4 月 22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及實際損失;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一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戶。
2、負責人: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坐落:
面積: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元(大寫:)。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甲方:乙方:日期:
共
2
頁,當前第。
2
頁
1
2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盡快解決群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并經雙方書面確認后十天內交清,后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后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并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三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一下條款。
一、 承包地塊:甲方將位于文登市宋村鎮臺上村的土地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 承包時限:
1、甲方于2015年 1月 1日起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
2、承包期自該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15年1月1日至2032年1月1日。
三、承包價格:上述承包地年轉讓費為元∕畝。
四、其它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苗木、農作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規執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2015年月日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15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700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五家渠市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15年3月25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四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并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00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注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15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15年至2015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規范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范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范注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范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總面積約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拆遷,土地賠償款項歸甲方,其余的地面賠償歸乙方。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二、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甲方(簽蓋): 乙方(簽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租方:侯鳳珍,性別,女,民族,漢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住址,山西省霍州市陶唐峪鄉偏墻村西區113號,聯系方式,15203576940.
承租方: ,性別 ,民族,漢,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住址,山西省霍州市陶唐峪鄉偏墻村 ,聯系電話:
甲方經村委同意,將其位于 陶唐峪鄉偏墻村面積____畝(租地面積以實
際丈量為準)農用集體耕地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耕種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用土地價格為每畝 元/年,每年總計 元,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納給甲方,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2、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3、執國家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
4、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山西省及霍州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租賃費用的支付且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關于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霍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范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范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采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后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后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折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用途:
2、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3、土地面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積約為 畝,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附件一:土地實況圖)。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屆滿前3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2、土地交付時間: 年 月 日。
三、租賃費用
1、土地租賃費用按年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50年租金,共計1000000元。
還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利息(以剩余年度的租金為基數,自本協議生效之日按日計算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有關部門因此而支付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支配和發放,但乙方在租賃土地上投資的建筑物、設施和設備所獲的補償費應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土地。
2、甲方保證對該租賃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3、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系,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生產需要而在所承租土地上進行項目建設。
5、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如以后農村土地政策調整,允許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對相鄰土地行使通行等權利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如有當地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租賃土地。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使用租賃土地,并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對該租賃土地設置抵押。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3、4、5款而令乙方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退還所有租金并承擔租金總價 %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4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 鎮政府備案壹份。
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 日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六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15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700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五家渠市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15年3月25日
合同是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產生的,但是合同也分為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為了以后自己簽署的合同有效你需要對合同進行了解。下面是本站的小編和大家分享的合同范本的信息,想知道更多內容,可以登錄合同范本網。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承包合同中違背承包方意愿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定的約定無效。
第五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第五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的,應當退還。
第五十九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挪用土地征用補償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
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和農民簽土地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七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
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 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洋芋優良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橄欖良品種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種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以每畝 元作為股金入股合作社,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指定的賬戶。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滿后給付當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墑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
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實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鑒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簽訂日期:2015年 月 日
土地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試驗用地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入股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推廣及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11戶)自愿將位于汐子鎮四平莊村農用耕地50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承租給乙方使用。
附:甲方對各自土地面積進行確準,乙方試驗實施完畢后不負責土地分配。
二、土地用途及管理方式
1.該土地為玉米全面覆蓋試驗用地,主要用于探索土地集體入股方式中存在的問題,及與單戶散種產生的效益對比。
2.管理方式:試驗期間地塊管理交由四平莊村孫海山同志負責,主要包括玉米生長期內的用工分配及收獲后糧食的儲存與看護,其余10戶監督并予以配合。如有爭議需11戶入股方集體商議解決,必要時通知農牧業局農業技術推廣站。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該試驗用地期限為一年,即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0日。
四、具體合作方式
1.該試驗為非營利項目,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試驗期間玉米種植所需全部費用,待玉米銷售后將該部分費用全部收回。試驗用地所產糧食必須統一管理,甲方任意一戶不得私自收回。
2.試驗期間費用預算(以實際花費為主):30cm深松費100元/畝、機播費70元/畝、種子50元/畝、地膜72元/畝、緩釋肥(48含量,100斤)175元/畝、口肥(尿素或二銨20斤)32元/畝、除草劑10元/畝、機收費120元/畝,農業保險費、脫粒費、用工費等以實際花費為準。
3.試驗過程中如遇自然災害或其他導致減產的因素,甲方不得與乙方有其他費用要求,并將農業保險賠付費用歸還乙方,首先保障乙方能夠收回試驗投入費用。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對乙方所租賃土地上交政策性農業保險。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試驗用途,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入股土地上各種費用,并根據乙方試驗用地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倍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寧城縣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12份,甲乙雙方各1份。
土地入股方:(簽字)試驗用地方:(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縣 鎮 村 組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響應陜西省省政府、安康市市政府打造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號召” 為了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政策推動,統一規劃,集中開發,規模經營,還利于民”的土地流轉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科學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提高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鎮_____村 _____組_____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油茶種植及林下種養、種養及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經營。 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公司畝產利潤20%(具體計算方法根據專業合作社每年畝產年平均辦法利潤分配辦法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經乙方經營銷售后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紅利。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畝產值利潤20%。具體分配金額以當年平均畝產值利潤銷售收入經過理事會、監事會共同計算分配當年數額作為作為股權紅利。具體分配數額向全體股民張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節性或長期性勞務用工,便按市場價格向乙方付清勞務用工工資。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在合同期內構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屬于乙方,甲方不參與處理、及分配。 。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協商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核定。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 依法向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