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指針對突發事件或危機情況,提前做好準備,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方案,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或造成損失。面對突發情況,我們需要有一份完備的應急預案來指導我們應對。應急預案的編寫是組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我們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面對緊急情況時,應急預案能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制定應急預案有助于提高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是每個組織都需要重視并積極采取措施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分析應急預案范文,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應急管理的重要性和實施方法。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一
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應對農村供水突發情況,做好水源工程應急調度和人飲工程應急供水工作,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常寧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工程長期良性運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則,按照"一鎮一策、一廠一案"的方針,重點關注主要飲用水水源水量匱乏、農飲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發生困難的白沙鎮、西嶺鎮、官嶺鎮、三角塘鎮、新河鎮等地區,以及水環境污染嚴重的水口山鎮等地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水廠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態蔓延,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100%有保障,確保全市農村水廠供水正常、服務到位。
成立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雷發清。
副指揮長:
成員名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廖國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市農村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水行政主管單位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服從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調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夠解決的,需要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出面調度的,應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上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及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應急所需。主要應急備用水源:洋泉水庫(水廠)、水松水廠、五龍山水廠、柏坊水廠、西塘水庫。
4、強化保障。預備備用應急送水車一臺,應急人員10名。(梅埠橋水庫管理所負責)。
5、各鄉鎮和規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1、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鄉鎮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應急信息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人員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股室和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一線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1、水源水量不足。易發生季節性缺水的鄉鎮,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備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條件的采取管網延伸工程,解決季節性缺水。舂陵河沿途鄉鎮,如白沙、西嶺、蔭田、煙洲等地區在河流干涸,嚴重影響群眾飲用水安全的特殊時期,可聯系歐陽海灌區加大和保證下泄生態流量。
2、山洪、地質、暴雨災害造成損壞。采取搶修更換管道、維修水池等供水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不達標。采取增加絮凝、沉淀、過濾、消毒等措施處理。
4、水質污染的問題。由鄉鎮上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由鄉鎮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1.經費保障。強化應急工作經費保障,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等。
2.通信與信息。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時收集信息妥善處置輿情。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練,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有關股室和單位要各負其責,并配合鄉鎮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二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廠長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分管經理、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分管經理。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公司總經理。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大量泄漏,液氯鋼瓶瓶體開裂,遇熱源引起爆炸,有人員傷亡。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請求啟動市應急預案,在市政府的指揮下組織搶修,救治傷員,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三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三)應急處理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四
石家莊市欒城區供水服務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石欒安委辦[20xx]24號文件規定,保障城市安全正常供水,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供水現狀,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單位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依靠科學。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搶險隊員的作用。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欒城縣城區供水管理辦法》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區供水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搶修、救援等應急處理工作。
1、城區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破壞或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3、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4、傳染性區域疾病;
5、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停電、供水區域減壓等;
6、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欒城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長:張建永
副組長:張興東
成員:王書亞任書立王國欣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人王國欣,成員:邢增川、趙賢江。明確分工,分組落實責任。
(二)組織機構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安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實施,針對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等級。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總體的調度和協調,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信息,隨時關注應急突發搶險進度及最終處理結果,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
保持整個應急預案過程中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通報事故現場態勢。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城區內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地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各項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城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飲用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供水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一)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上級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三級預警:由單位總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3、四級預警:由單位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響應級別按照水污染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二)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1、為實時監測、控制水源地的水質水量安全狀況、提高風險預警、預報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備變頻及消毒設備,并對各供水井進行聯網電子監控,隨時掌握供水井運行情況。
2、自設化驗室,每周取水樣檢測,對城區供水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供水井飲水安全情況。
3、衛生監督部門定期抽取水樣,對城區各供水井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城區供水狀況,并對城區供水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一)本城區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88xxxxx(供水服務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一)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2)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發生水源井或供水設施損壞時,供水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單位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單位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預案
1、落實對水源地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加強泵房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24小時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應急辦公室通過各種形式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調動水務局、城管局及消防隊蓄水車向故障供水區域送水。
(五)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五
為確保我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霍山縣住建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霍山縣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統覽全局,依靠科學
堅持從大局出發,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損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霍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縣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霍山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住建局分管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供水公司經理擔任,成員為住建局、經貿委、霍山縣醫院、供電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局、交警大隊、國土局、環保局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住建局,主任由供水公司經理擔任。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我縣供水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2.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由高至低按一級至四級排序。
3.1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縣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水廠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3.3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水廠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4.4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水廠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威脅。
4.1預案啟動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電話通知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縣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4.2 工作要求
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情況報送
發生供水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5.1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1)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集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2)現場指揮應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初期處理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3組織紀律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應急處置工作,不得麻痹推諉。
在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有關人員保證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械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并及時調查事件現場,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質監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并通知上級相關部門。
(5)水源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請縣政府。
(6)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7)必要時,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要積極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1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抗災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水廠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造成加壓泵和水源井機泵損壞時,水廠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造成水廠停產,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公司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水廠搶險隊伍利用送水車及消防車對一些受損程度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質檢測中心及時趕赴各取水點進行采樣化驗,以確保水質合格,保證安全供水。
(8)水廠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7.2水源、水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1)落實水廠對水源地、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和各個出入口,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水廠加強泵房和清水池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一是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三是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四是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3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供水單位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科室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水廠通過各類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7.4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水廠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7.5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1)應急處理供水突發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在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對在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各相關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本預案解釋權歸霍山縣住建局供水安全應急處理辦公室,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六
為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范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2.1.3.1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啟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啟動預案;
2.1.3.2發出預案啟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2.1.3.3聽取現場指揮的匯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2.1.3.4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2.1.3.5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2.1.3.6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2.1.4.1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啟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啟動預案。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2.1.4.2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后工作。
2.1.4.3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并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干負責,完成閥門的啟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于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并對沖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2.1.4.5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啟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群眾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2.1.4.6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啟動。
2.2.1.1啟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2.2.1.2啟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啟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2.2.1.3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1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啟閉。
2.2.4.1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啟動后,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并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干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為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啟閉組。
2.5.3設置現場啟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啟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啟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啟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啟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啟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啟動方案并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布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啟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啟動后,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啟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2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啟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后,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2.5.12.1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啟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2.5.12.2閥門關閉后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啟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2.5.14.1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表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啟閉增壓水泵。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七
為確保銀川市(以下簡稱:“本市”)安全供水,科學應對本市供水突發事故,規范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機制,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程度消除本市供水突發事故危害,降低事故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本市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本市處置供水安全應急事故能力,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銀川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十屆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5年頒布);
《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2010年發布);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應指信息〔2013〕29號);
《銀川市應急委員會關于做好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的通知》(銀應急委發〔2020〕1號)及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銀川市供水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范圍內的各類供水突發事故;兩縣一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自行制定,在發生供水突發事故時,如需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進行配合協調,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需積極協調解決。
堅持“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范水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重大突發性供水事故的處理,實行由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調度,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時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供水事故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四級預警、四級響應,對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堅持技術支持,裝備援助,科學應對的原則;發生重大供水突發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業企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作用。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八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組長:xxxxxx(校長)
副組長:xxxxx(副主任)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取暖方式:鍋爐房采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并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設備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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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九
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天津市津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xx)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有關標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1.3.1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嚴重污染或輸水工程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城市供水40天以上;
(2)受供水突發性事件影響,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中斷供水24小時以上;
(3)供水水質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群體腸道疾病300人以上。
1.3.2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3)供水水質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群體腸道疾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1.3.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2)供水水質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群體腸道疾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1.3.4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2)供水水質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群體腸道疾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本預案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天津市津南區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因供水水源遭受嚴重污染、輸水工程發生事故或者城市供水、村鎮供水、二次供水發生事故,影響供水系統和供水水質、水量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5工作原則
(1)依法管理、完善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健全我區供水行業應急工作機制,使供水行業的事故應急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供水行業重大突發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行業事故。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在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相關部門、行業協會、供水單位的作用,并依靠社會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平戰結合、科學處置。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發揮專業人員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監控體系,增強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加強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搶險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意識。
1.6應急預案
天津市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區專項應急預案和供水單位應急預案。
(1)區專項應急預案。津南區人民政府為應對轄區供水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并納入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2)供水單位應急預案。城市供水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村鎮供水單位為應對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1指揮機構
2.1.1成立天津市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總指揮由津南區人民政府分管水務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水務局局長擔任。
2.1.2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防范工作;負責較大、一般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在市指揮部的指揮下,做好重大以上級別供水突發事件有關處置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區指揮部下設天津市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區指揮部辦事機構。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務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
2.2.2區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天津市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修,完善天津市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支撐文件,檢查區指揮部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區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供水應急保障與應急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及處置情況的上報工作;組織和督導供水單位開展供水應急預案的演練。
區發改委: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必要時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負責應急供水工程區級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和初步設計概算的核定工作。
區商務局:加強市場監測,做好市場調控及重要生活必需品供應,做好桶裝水、瓶裝水的調撥供應。
區工信局:負責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鐵塔公司做好公眾通訊應急保障工作,并恢復受損的公共電信基礎設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
區財政局:負責對區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不含企業)保障。
區民政局:負責依據臨時救助制度開展急難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員遺體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在供水突發事件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按照危險化學品影響范圍、影響人數等,啟動《天津市津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相應響應程序,提出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措施建議;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區住房建設委: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因供水突發事件造成損壞的施工道路的搶修和恢復工作。
區城管委: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對因供水突發事件造成損壞的城市道路橋梁涵洞設施以及供熱、燃氣等設施的搶修和恢復重建工作。
區交管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在現場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區氣象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做好氣象服務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對環境恢復提出建議措施。
公安局津南分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現場交通疏導,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變化,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協助組織群眾安全撤離。
區衛健委: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根據情況對供水水質進行監測,提出應對措施及建議;組織和指導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并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和專業隊伍進行支援。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配合有關部門發布供水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區信訪辦: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化解因供水突發事件產生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保證應急搶險的順利開展。
區委網信辦:負責統籌相關部門做好涉供水突發事件相關網絡輿情分析研判和網絡謠言等有害信息處置。
津南水務有限公司: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所轄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國網天津城南公司:參與并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區域的電力供應及搶修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參與并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工作需要,由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相關供水單位組成現場指揮部。工作職責是:組織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分析、快速研判,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開展應急處置;及時報告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可能超出自身處置能力,立即報請市指揮部協調處置。
2.5應急專家組
區指揮部聘請國家及本市供水行業、相關專業部門、大專院校的專家組成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專家組,主要負責參加供水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方案的研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事故處理提供咨詢及建議。
2.6供水單位應急組織
2.6.1城市供水單位
各城市供水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機構,明確應急管理責任人;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處置;落實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器材,開展應急演練。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本級應急響應,按照市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部的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6.2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
本區各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機構,明確應急管理責任人,開展應急培訓、演練;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巡查,預防水質污染事件發生;與設備生產單位建立聯系,做好應急處置保障工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本級應急響應,按照市指揮部和區指揮部的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6.3村鎮供水單位
村鎮供水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機構,明確應急管理責任人,建立向鎮人民政府、區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報告機制,加強風險防控;加強對供水水質的檢測,根據需要儲備應急物資、開展應急演練。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本級應急響應,按照市指揮部和區指揮部的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1監測
為有效防控供水突發事件,做好風險評估,建立完善日常水質監控機制。
(1)區水務局、供水單位做好供水水源、輸水工程的安全防護、水質監測和水源調度工作,預防和減少城市供水水源突發事件的發生。
(2)區生態環境局、區衛健委、區水務局和供水單位加強對城市供水水源水質和水量的監測,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單位化驗室對供水水質進行日常監測和監控,隨時掌握水質動態,預防水質突發事件的發生。
(4)供水單位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防控,保證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5)供水單位嚴格化學危險品管理,化學危險品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加氯系統設置氯泄漏報警、吸收裝置。
(6)供水單位加強對供水調度、自動控制等計算機系統安全防范,避免遭受入侵、失控和損毀,保證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7)區指揮部依托天津市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相關監測站,開展供水水質監測,強化供水行業水質督察,并為水質突發事件的早期預警提供水質信息。
(8)區指揮部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落實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短期內能夠整改的,立即消除隱患;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2預警
3.2.1預警發布和解除
按照本預案事件分級,預警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一)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紅色預警:
(2)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水突發事件。
(二)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橙色預警:
(2)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水突發事件。
(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黃色預警:
(2)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水突發事件。
(四)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藍色預警:
(2)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水突發事件。
藍色預警、黃色預警由區人民政府進行發布,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抄送市水務局。當確定突發事件不會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由區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措施。
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的發布及解除按照《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執行。
預警信息的發布、解除通過公告、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報警器等方式進行。
3.2.2采取應對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區指揮部向相關部門轉發城市供水水源遭嚴重污染或者輸水工程發生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成員單位應及時實施預警響應措施。
區指揮部、相關供水單位根據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措施:
(1)區指揮部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供水突發事件情況的監測和預警;
(2)區指揮部及相關供水單位進入應急狀態,并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5)相關供水單位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供水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
(6)區指揮部組織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供水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
(7)區指揮部、相關供水單位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1信息報告
4.1.1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或即將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時,涉及的供水單位要立即向區人民政府和區水務局報告事件信息和先期處置情況。區人民政府、區水務局在接報后30分鐘內電話、1小時內書面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區水務局同時報送市水務局。
對于供水水源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輿情炒作、造成負面影響的,區人民政府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4.1.2信息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事件性質、損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發展的趨勢等。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應根據事件可能達到或演化的級別和影響程度,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
4.2先期處置
4.2.1供水水源發生突發事件,區水務局應及時組織津南水務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召開緊急會商會議,研究應急水源的應對措施。
4.2.2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供水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和村鎮供水單位應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響應,迅速開展搶險救援,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嚴防危害擴散。
4.2.3區人民政府、區水務局接報后,迅速核實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對事態發展進行科學研判,根據危害程度組織應急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區水務局向市指揮部報告;區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抄送市指揮部。
4.3分級響應
4.3.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供水突發事件以及跨區的供水突發事件,由區人民政府做好先期處置,并接受市指揮部統一指揮。初判發生較大、一般供水突發事件,由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
4.3.2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能力,區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三級:一級、二級、三級。發生較大突發事件時,根據區委、區政府決定,區指揮部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區指揮部按照市指揮部指導,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區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赴現場指導、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如市指揮部副總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到現場后,區總指揮負責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導。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時,根據事態嚴重程度,區指揮部啟動二級或三級應急響應,超出區處置能力時,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
4.4處置措施
4.4.1區指揮部處置措施
當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區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嚴重污染或輸水工程發生突發事件,按《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區指揮部立即啟動本區應急備用水源供水,同時制定并啟動我區供配水應急方案,采取相應供水措施,限制供水,保證城市供水最低需求,盡可能延長城市供水時間。
(2)做好應急響應期間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質的監測。
(3)組織相關單位迅速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實行交通管制,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供水單位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水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組織實施臨時過渡方案,盡快恢復供水。
(5)啟用供水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6)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編造、傳播有關供水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虛假信息的行為。
(7)結合供水突發事件實際情況,特別做好老年人疏散、轉移、安置和桶裝水瓶裝水供應等保障服務工作。
(8)區指揮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采取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4.4.2城市供水單位處置措施
當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供水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應急響應報告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區指揮部。
(2)當供水水源出現問題,需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換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實,并根據市指揮部的調度指令進行水源切換,并做好應急事故處置和應急供水工作。
(3)當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質嚴重污染時,立即停止供水,并做好有關泵站水量、水壓的調度;配合相關部門查找污染源和影響范圍并做好人員的救治工作。
(4)當主要供配電系統發生重大事故中斷供水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電設施,盡快恢復供水;外部供電系統發生重大事故中斷供水時,立即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電力部門,并做好應對措施的落實。
(5)當主要輸配水管道爆管、斷裂,中斷供水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水設施,盡快恢復供水。
(6)因地震、洪澇、戰爭、破壞或恐怖活動等導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水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組織實施臨時過渡方案,盡快恢復供水。
(7)當生產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時,立即切斷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強防范。
4.4.3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處置措施
當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應急響應報告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區指揮部。
(2)配合相關部門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員的救治工作。
(3)當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質嚴重污染時,立即停止供水,保護現場,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治事態進一步擴大,并通知相關用戶。
(4)對被污染的設施、管道進行清洗消毒,經水質檢測機構監測合格后,恢復供水。
4.4.4村鎮供水單位處置措施
當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村鎮供水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應急響應報告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區指揮部。
(2)配合相關部門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員的救治工作。
(3)當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質嚴重污染時,立即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和影響范圍;污染危害解除和對供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后,恢復供水。
(4)當主要供配電系統發生重大事故中斷供水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電設施,盡快恢復供水;外部供電系統發生重大事故中斷供水時,立即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電力部門,并做好應對措施的落實。
(5)因地震、洪澇、戰爭、破壞或恐怖活動等導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水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組織實施臨時過渡方案,盡快恢復供水。
(6)當主要輸配水管道爆管、斷裂,中斷供水時,迅速搶修被損壞的供水設施,盡快恢復供水。
4.5新聞報道與發布
4.5.1區宣傳部門指導有關部門,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新聞報道工作。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工作,由區委宣傳部負責。特別重大、重大供水突發事件,按照《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區人民政府做好相關配合工作。未經批準,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消息。
4.5.2區委網信辦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網絡輿情分析、引導工作,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及時調控管控有害信息;會同公安津南分局,依法依規對散布謠言、惡意炒作等行為進行處理。
4.6應急結束
4.6.1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經有關機構、專家評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6.2一般供水突發事件由區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結束的宣布,按照《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執行。
4.6.3應急結束后,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5.1修復重建
應急結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相關單位修復被損壞的供水設施,保證企業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
5.2調查評估
按照供水突發事件級別,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供水突發事件的發生原因、影響范圍、受災程度和損失情況、應對過程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形成調查評估報告并提交市人民政府。一般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5.3善后處置
5.3.1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和善后處理措施,報市人民政府后組織實施。
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受災地區社會管理,盡快恢復社會秩序,配合做好災情統計和救助款物的管理調撥、發放工作。
5.3.2事件調查結束后,相關供水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撫、賠償工作。
6.1應急隊伍保障
6.1.1由區水務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依托津南水務有限公司等單位組建天津市津南區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隊伍。供水單位根據供水設備設施的類型和供應規模,組建供水單位供水事故應急搶險隊伍。
6.1.2各級應急處置隊伍要保持工作狀態,服從市、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
6.2物資保障
6.2.1各供水單位配備應急裝備和器材,為應對供水突發事件提供物資保障。
6.2.2各供水單位要建立完善的搶險物資管理制度和定期檢查、保養、更新制度;每年向區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應急物資保障情況,區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6.2.3各供水單位儲備的應急搶險物資應服從市指揮部、區指揮的統一調配。區指揮部所調用的搶險物資,由區財政給予補償。
6.3設施保障
加強對供水設施安全防范,對重點設施、關鍵部位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進行供水設施設備巡查養護,保證設施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6.4科技保障
依托天津市城區供水水質監測網定期對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鎮供水進行監測、分析和評估,為預警和搶險提供技術和數據支撐。
6.5通訊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訊聯絡網,執行相應的通訊保障制度,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各部門、各單位通訊聯系暢通。按照應急保障要求組織通信試聯試通。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機構成員、供水單位負責人和搶險人員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信息傳遞快捷、反應迅速。
6.6資金保障
處置供水突發事件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區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證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承擔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門提出,列入區財政預算。
7.1技術培訓
7.1.1區指揮部定期組織開展對水質檢測、泵站運行、管網搶修、特種設備操作等關鍵崗位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和水平。
7.1.2供水單位要將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等相關內容納入全年培訓計劃,并抓好組織和落實。
7.2應急演練
結合本區供水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本預案每兩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供水單位定期組織對水源污染、火災、爆管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每年不少于2次。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根據演練情況及時調整、修訂應急預案。
8.1名詞解釋
城市供水:指城市供水企業通過城市供水設施向用水單位或個人提供生活、生產和其它用水的行為。
二次供水:指因建筑物高度對水壓要求超過本市規定的供水水壓標準,將城市供水經過儲存、加壓后,通過管道供水的方式。
村鎮供水:指為村鎮居民、企事業單位提供生活和生產等用水統稱。
8.2責任與獎懲
8.2.1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對區水務局和供水單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8.2.2區指揮部會同區有關部門,對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問題整改。
8.2.3對在供水應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工作中違反應急管理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懲處。
8.3預案管理
8.3.1本預案由區水務局組織起草,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報送市水務局備案。各供水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區水務局備案,區水務局匯總后上報市水務局備案。區指揮部成員單位中相關區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部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方案,并抄送區水務局。
8.3.2區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負責開展區級專項應急預案編修。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3.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0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津南區防汛應急預案等35個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津南政辦發〔2014〕34號)中的《津南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
金沙灣水廠10kv供電系統采用雙回路供電,瑯琊線為水廠的主供電源,沙畈線為備供電源。為保證正常供水,減少因停電造成對生產的影響,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1、指揮。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職責。
指揮部:
(1)負責全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負責應急處理預案的制訂和修改。
(3)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演練。
(4)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5)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7)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8)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時,副總指揮為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負責應急啟動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以及對外調度聯系工作。
技術管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供水值班長:負責事故處置運行調度工作。
綜合管理: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化驗班長:負責把關水質質量。
1、生產調度組:由廠長助理負責(名單見附表)。擔負本廠恢復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工作。
2、設備檢修組:由技術管理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生產設備的搶險工作。
3、水質化驗組:由化驗班長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恢復生產后水質質量控制。
1、單回路電源停電。
原因:運行中的線路突然停電、水廠高配間開關柜跳閘、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低壓總柜跳閘。
2、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原因:供電部門設備檢修、供電線路發生故障。
1、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電工首先應查明停電原因并報告值班長。
2、值班長及時向總指揮及公司領導報告停電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3、當發生單回路電源停電。
3.1當運行中的線路停電或高壓開關柜跳閘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倒閘操作規程》將停電線路切換到備供電源,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2當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操作規程將故障變壓器切換到備用變壓器,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3當低壓總柜跳閘時,值班電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閘或切換備用低壓總柜,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4搶修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
4、當發生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4.1值班長應馬上報告總指揮和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并和供電部門取得聯系查明停電原因,盡快要求供電部門恢復供電。
4.2值班電工應堅守崗位,密切觀察來電指示燈,隨時準備恢復供電。
4.3各崗位人員做好本職工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生產。
4.4機修班組協助供水班組做好工作。
4.5化驗班組加強水質監測并報告總指揮。
1、按規定對電器設備進行巡查、檢修,特別是對ups電源進行檢查,使其在停電時能投入正常運行。
2、科學配置防護用具和搶修用具,并定期對電氣類作業工具進行試驗,檢查。
3、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加強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
七、聯系電話。
1、公司總經理:xxxxxxxxxxxx。
2、公司副總經理:xxxxxxxxxxxx。
3、公司生產設備處:xxxxxxxxxxxx。
4、公司調度中心:xxxxxxxxxxxx。
5、公司服務熱線:xxxxxxxxxxxx。
6、金華市電業局調度室:xxxxxxxxxxxx。
7、瑯琊供電所:xxxxxxxxxxxx。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一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東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東陽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陽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統籌協調,科學救援。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并快速處置。長效管理,依法規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咸潮入侵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 24 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或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辦公室: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投集團、市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東陽供電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鄉(街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
3.2應急組織職責
3.2.1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領導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事項;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2.2辦公室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6)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市經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組織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并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8)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生態環境東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市水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國網東陽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相關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3 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城建、氣象、衛生、民政、環保、通信、應急救援、公安、交通、電力、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1 事故報告
5.1.1 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 110 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 119 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供水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5.1.2 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2)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市或者省有關廳局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市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市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市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環保部門、衛健部門、市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下游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政府負責。
5.5信息發布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1 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金華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東陽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 指揮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市水投集團和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團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市指揮部備案。
市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市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二
在現代社會中,人們對于水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為了滿足人們對水的需求,各地供水企業的發展也日趨完善。而在供水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如何應對突發事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防止水的污染、泄漏,也成為了一大難題。因此,制定一份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成為了供水企業必須要做的一件事。
對于一份有效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需要滿足以下幾個要求。首先,預案的制定必須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這就要求制定預案的人員,需要充分調查所在地的供水情況,包括其周邊環境、供水設施、污染源等等。其次,預案的制定者需要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考慮,制定全面、有效的應急響應措施。最后,預案的制定必須要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緊密的配合與溝通,共同制定應急預案。
在制定供水安全應急預案時,需要注意一些關鍵點。首先是考慮應急預案的層級。在制定水安全應急預案時,應該根據事件的重要性和影響程度,制定不同層次的應急預案。其次是要明確事件的劃分等級和調度機制。據調查,常見的事件等級一般為四級。通過明確不同等級的事件所對應的處理流程和調度機制,可以有效提高處理事件的效率和準確度。最后是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機制。在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十分重要。如果信息流轉不暢,將會給后續的處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供水安全是在保證人民共同利益和推進經濟發展之間平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每個供水企業都應該認真制定自己的一份安全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在制定預案時,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相關情況,制定全面、有效的預案。同時,還需要建立起信息收集、交流機制和調度機制,確保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將為保障供水安全、服務于公眾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三
(一)取水值班人員需在1分鐘內告知運行班長和廠長。
(二)運行班長應及時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當班人員關閉進水閥,濾池出水閥。
(三)廠部安排化驗人員到取水口和反應、沉淀、濾池、送水泵房取樣化驗,化驗人員要及時將情況通報廠部。
(四)運行班長在要求停止取水后,應立刻與中心調度聯系,并報告清水庫水位運行情況,對送水進行減壓運行。
(五)廠長及相關處置人員(節假日及下班后為機電值班人員)應即刻趕往事故現場,根據生產工藝中水受污染情況出動事故應急小組。
(六)在事故應急小組的幫助下,對反應、沉淀、濾池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
(七)反應、沉淀、濾池內的污染物處理完成后,當班班長在泵船當班人員作出取水口無水源污染物匯報后,與中心調度聯系,恢復正常運行。
(一)在1分鐘內告知運行班長及廠長。
(二)運行班長應及時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當班人員關閉進水閥、濾池出水閥,避免渾水進入清水庫。
(三)由運行班長通知加礬人員查看加礬設備運行情況,并向廠長匯報。
(四)運行班長及時將廠內設備突發故障情況告知中心調度室。
(五)廠長安排維修人員檢查加礬管道與計量泵是否正常,若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進行搶修。
(六)當設備搶修完成后,通知運行班長,進入正常生產。
(七)運行班長將生產情況向中心調度進行匯報,并按其要求安排生產。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四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盡量杜絕因各種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各類可能引起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范圍內做好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
4、要重視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防范和處置的培訓,組織員工廣泛參與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1、應急指揮組織及職責。
重大、特別重大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時,行政辦牽頭成立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協調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行動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機構。
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護二次供水現場,以便相關部門。
檢測;
2、二次供水監測機構立即向行政辦、衛生行政部門等報告突發事件情況;
3、行政辦牽頭成立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各部門及時。
配合衛生醫療部門救治因水質污染受害的病人;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檢測等工作,待水質污染事件有。
效控制后,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恢復供水。
四、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各部門在行政辦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行政辦進行存檔備查,同時將事件總結報告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究當事人責任。
五、培訓與預演。
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
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2、行政辦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污染事件。
六、嚴格執行,責任到人。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五
(一)省水投金沙水務公司負責供應龍泉社區、金壩村兩個村(社區)。
(二)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4個,工程覆蓋龍泉社區、金壩村、同心村、金巖村、沙興社區、大龍村、新寨村、馬場村、城墻村、中坪村、秀山村。
(三)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3個,工程覆蓋同心村小坪寨、新寨村、馬場村、秀山村、中坪村、金巖村、沙興社區。
(四)農戶自建自流水源保障供水。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應急供水的組織保障,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禹謨鎮應急供水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公室,王開鼎任辦公室主任,肖朝富、嚴富強、余欣欣負責具體辦公。
(二)應急供水取水點。
1、因干旱可能發生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取水點:
(1)同心村小坪組41戶167人。
(2)新寨村高寨組26戶95人。
(3)沙興社區大寨組大寨30戶114人、大巖洞16戶68人、平子上7戶23人。
(4)大龍村李家溝組山腳坡7戶30人。
(5)金巖村丫口田組10戶31人、茶園組26戶78人。
(6)中坪村馬場坡2戶8人。
2、其它因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的應急供水取水點由各村(社區)指揮長確定。
(三)明確工作原則。
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充分利用工程蓄水池、應急水塔、小水窖等多形式進行裝置蓄水,引導農戶購置膠桶、蓄水缸等設備緩解季節性缺水壓力,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強化應急舉措。
如遇持續干旱、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鎮政府立即啟動應急供水機制。由村(社區)聯絡員向涉及的指揮長報告,指揮長立即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情況,應急小組立即趕往現場,迅速組織實施修復、應急等方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調度水車拉水及必要的取水設備,通過大喇叭、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群眾到現場取水,無能力到現場取水的由干部送水上門,解決群眾生活用水。
(一)提高站位。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應急供水保障農戶飲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壓緊壓實各指揮長、村(社區)、部門工作職責,確保應急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落實。
(二)強化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強化聯動,在接到反映農戶缺水信息時要反映迅速,組織有序,確保在第一時間解決農戶飲水難問題。
(三)加強宣傳。各村(社區)、鎮水務站要加強對農戶節約用水的宣傳引導,杜絕浪費水資源,用好用活水利工程管護機制,發動群眾監督愛護水利設施設備,確保水利工程運行正常,群眾飲水安全得以保障。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xxxxx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著力提高本單位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本單位飲用水衛生安全,為本單位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若斷水時間超過2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事發單位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事發單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購買大量純凈水、礦泉水供應用戶,等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七
為克服冬季氣候嚴寒困難,保證公司的生產順利進行和人員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公司冬季生產中防寒防凍積累經驗。
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主要成員:
工作成員:各單位、各項目部全體員工
預警小組:
組長:路鑫
成員:牛洪剛、張慶濤、樓廈
預警小組每天兩次查看電視天氣預報和網上天氣預報,必要時,打電話給當地氣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會上匯報,在當地氣溫降至零下14-16℃時,立即啟動防凍預警系統,各單位進入防凍措施預防實施階段。
(一)正常檢查階段
1、各單位列出重點防凍部位,報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各單位安排專人負責防凍工作,并成立防凍重點檢查和搶修小組,報工作小組備案。
3、當氣溫在0-零下14℃時,各單位檢查小組組織防凍重點檢查點進行檢查,做好防凍記錄,并每天向防凍領導小組匯報。
4、物業處檢查所有室內外供水、供暖管路,對管路達不到要求的,及時處理,防止管路凍裂、凍堵現象。
5、各單位要及時將防凍液注入支架內,以防將支架凍壞。
6、領導小組每周組織一次對重點項目部位防凍檢查。
7、技術部負責對出廠的支架進行逐架檢測,檢查是否按照規定注足防凍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凍、影響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維修以及各工程項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凍措施充注防凍液的工藝標準。
(二)預警啟動階段
當防凍預警系統啟動后,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2、當出現供電故障時,物業處要在保證水暖管路不被凍住時,及時將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將管路凍裂。
3、各單位要及時清理所轄區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廠房的保暖工作。
4、辦公室要及時給車輛加防凍液和防滑鏈,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
5、如為雨雪天氣,各級人員作巡回檢查及操作時注意自我保護以防滑倒傷人。
6、經營規劃部提前準備所有防凍、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當發現到礦支架上凍無法下井時,上井支架防凍,在井下注防凍液后再上井,施工項目部和公司技術部分管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壓軟管立即對支架立柱、片閥、管接頭等容易上凍的部位進行供暖、化凍,把影響時間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8、當啟動應急預案后,工作小組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管理和安排。
1、噴燈10個;
2、氧氣、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風機3個;
4、棉絨手套300副;
5、鎬、鐵鍬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噸;
8、焦炭爐20個;
9、劈柴2噸;
10、高壓軟管100m,管接頭10個;
11、工業用鹽500kg。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八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建工新城飲用水衛生安全。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3.1組成
組長:副組長:成員:
3.2職責:
3.2.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3.2.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2.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4.1發現輕微污染情況,工程部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客服務中心,由客戶中心通知各用水戶。
4.2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
4.2.1物業公司任一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二次供水領導小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會同綜合部、醫務室核實情況,經核實后,由領導小組第一時間上報集團總公司領導、衛生防疫部門。
4.2.2綜合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醫務室人員負責求助現場的醫療技術協調。
4.2.3工程部保護好現場狀況,了解事件經過,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經領導同意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4.2.4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4.2.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4.2.6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4.2.7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4.3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4.4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采用緊急供水措施,待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5.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綜合部進行存檔備查。
5.2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6.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6.2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6.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通用19篇)篇十九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編制依據。
依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預防預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