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規章制度是維護組織秩序和促進發展的重要工具。掌握好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要點,可以提高組織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一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 ,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小學門衛值班制度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外來人員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學校安保人員(門衛)崗位職責
學校安保(門衛)崗位是一個關系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衛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后方可上崗。安保人員要珍惜崗位,鉆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衛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于職守、嚴于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閑聊、不干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斗毆。
三、安保防范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并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 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要心系崗位,用情職業,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核,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一)保安部工作準則: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并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準并派他人替崗后,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請假制度:
1、本部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報告單,并逐級審批備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領班請假需經理批準方可。
3、保安員請假需經主管批準方可,但必須先經領班批準。(事假超過半天,需部門經理批準)。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報告單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方可。
7、對于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電報和證明方可考慮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四)保安部監督員工打卡制度:
1、保安員二十四小時定崗于打卡處,臨時離開要獲得領班批準,并派人替崗。
2、員工打卡時,保安員要認真核對工牌,無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時收回工牌交值班經理處理,不允許代人打卡。
3、檢查打卡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4、真執行物品出門查驗制度,檢查出門物品有無違規現象,必要時需開據放行條。
5、認真執行出入來訪制度,進行來訪驗證和登記。
6、嚴格控制辭職員工和辭退除名員工進入酒店,阻攔酒店員工穿制服出酒店。
7、對外來施工人員每天進行來訪登記,如發現有外來施工人員在規定施工時間以外還沒有離開酒店,立即報值班領班。
(五)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柜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柜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
(六)外來單位進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圍內進行施工的單位,在進場時必須持有聘請施工部門簽發的申請或證明,經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對批準后方可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2、請施工的部門,在填寫申請或證明時,要求寫清施工單位名稱、人數、施工區域、工時及負責人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持申請或證明及參加施工人員的有效證件到保安部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3、保安部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施工卡,并收取證件抵押金人民幣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憑工卡到保安部秘書處注銷并退回押金。
4、辦理施工手續的同時,施工單位負責人要與酒店簽定防火責任書,確定施工防火責任。
5、任何施工單位和個人進入酒店施工必須走員工通道,并配戴臨時施工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營業區域和使用客用設施,施工結束后,所帶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須有聘請單位簽發的放行條。
6、施工期間,要遵守酒店各項規定,如需增加人員時要及時補辦手續。
7、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禁止在施工現場亂拉、接電線。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時,必須到酒店保安部遞交申請,辦理動火證,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做好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時清理工程垃圾,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嚴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
10、對施工單位入場施工不辦理臨時施工卡、手續不全的、現場管理混亂、未辦動火證而動用明火操作的,根據施工性質,保安部有權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1、消防設備、器材是用于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安全防護設施,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動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在消防設備、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業需動用或移動消防設備、器材的部門,需書面向保安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用或移動,并在施工、作業完結后將設備、器材恢復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發現遺失、損壞或失靈的設備、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員會報告,爭取補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記錄。
4、工程部當值人員和當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例行檢查,每周要對煙感、溫感等報警裝置進行測試,并向消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測試結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對酒店所有的煙感、溫感等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淋、氣體滅火、自動報警和緊急廣播系統及防火卷簾門、排煙風機排煙閥等聯動設備和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詳細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記錄。
6、工程部經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兩次)檢查酒店的發電機房、變壓器、鍋爐房、油庫、廚房、木工房等重點部位,發現問題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記錄。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須對酒店所有的干粉滅火器進行壓力表、保險塞、壓把、噴射軟管的檢查,并將滅火筒搖晃數次,防止筒內的粉末受潮沉淀結塊,并做好記錄。
(八)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發。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致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煙、禁帶火種,不準喧嘩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衛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閱文件、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閱(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準簽名后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準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占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后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后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
(九)停車場安全管理程序:
1、當值時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要檢查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車輛排列整齊。
2、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3、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4、當值時不得群集閑聊,不得隨意離崗、竄崗,有事不要大聲叫喊,使用對講講機時注意用語,不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5、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煙、吃零食。
6、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十)安全工作條例:
1、要求身體素質好,工作和訓練時,嚴禁危險動作,如摔跤、逞強、過度用力、開過分玩笑等。
2、著裝要合身,不要過緊或過松,避免工作操作時受傷。
3、受外受傷時,要立即報告領班,并盡快處理傷口,傷勢嚴重者,要及時到酒店醫務室進行處理。
4、處理緊急事故時,要考慮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練酒店制定的各種緊急程序(火災、水災、臺風等)。
5、對不衛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傷的區域,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清理。
6、對不懂的設備、器材不要亂拆卸,要請專業人員來處理,觸動或打開可能有危險的包裹,發現異常氣味、聲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級報告。
7、不過量飲酒、吸煙、不暴飲暴食,保證充足睡眠,養成良好的飲食、起居、衛生習慣。
8、不得亂用警棍、手銬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嚇、危險語言,避免引起暴-力行為。
9、如遇到意外攻擊,只有采取適當的自衛,以保證自身的安全為準則。
9、本條例只適用于保安部員工。
(十一)保安部各崗位職責:
1、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
1)工作職權:
a.根據部門各級員工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獎勵、批評或處分,有權提升或建議總經理提升工作積極、認真負責、業務熟練、有管理潛質的員工。
b.有權調動保安、消防人員及其它部門人員對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c.對酒店治安保衛、消防等不夠嚴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權向總經理建議逐步嚴密完善等。
2)工作職責:
a.對總經理負責,負責保安部全面工作。
b.對酒店治安、安全保衛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c.負責對下屬考核、培訓。
d.負責酒店保衛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落實。
e.負責全酒店員工治安防范宣傳教育。
3)業務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內部治安情況,了解和掌握社會治安情況及其對酒店的影響,對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預見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組織策劃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在危急情況下能夠沉著冷靜,善于指揮和決策,使危急事件能夠得到迅速妥善的處理。
4)工作內容:
a.協助各部門制定崗位安全制度,并督導落實。
b.對酒店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生產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
c.積極開展治安檢查和消防檢查。
d.組織策劃重大節日、重要接待任務的安全保衛工作,屆時要在酒店內值班,并督導任務的落實情況。
e.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和偵破酒店內發生的各類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內部員工的情況,配合人力資源部一起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災害而造成酒店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的損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檔案。
2、安全主管崗位職責:
1)熟悉酒店的運作及有關的安全法則、酒店的員工守則。
2)安排下屬各崗位的工作,不斷巡視酒店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位的工作,并進行獎懲、評定和考勤。
3)認真完成工作日記,并詳細記載當值時間內發生的事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結果以及遺留問題),非常事件要及時上報。
4)迅速妥善地處理各類事件(包括突發事件)并對一些案件調查,寫出調查報告。遇
重大案件發生須立即匯報,保護現場并向警方報案,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5)下屬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使保安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緊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緊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車場的安全,保障酒店車道的暢通。
8)完成交給的'其它任務。如: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督導、施工辦證工作等。
9)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做好總結,并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
10)熱情接待來訪。
11)協助經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
3、主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4)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協助主管部門對電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記錄上報。
8)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4、保安部領班職責:
1)職權:
為便于領班的管理工作,領班享有以下權利:
a.對下屬工作不準繩、不服從管理者,領班有簽黃單的建議權。即:領班可向上級建議、請示,給下屬簽單處罰。
b.領班必須對本班員工進行嚴格考核,掌握他們的工作情況,為其升降職向上提供建議。
2)職責:
a.正常情況下,領班兼任樓層巡邏崗,負責檢查各崗位運轉情況,處理一般的突發事件,并將事件書面報告部門經理。
b.除有重要情況需向上級報告、填寫值班記錄外,不得在辦公室逗留。
c.當值時,必須保證不缺崗。如各崗警衛需去衛生間、喝水時,該崗均由領班代替;如有特殊情況需調人時,必須向上級匯報,批準方可。
d.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隨意離開,找人代班。
e.每天當值的遺留問題,除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外,必須向當值總負責人匯報。
5、監控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專業知識,掌握消防、安全之監控技術,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并立即報告。
2)熟練掌握各類監控設備、報警系統、廣播系統、聯動系統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及非專業人員操作。
3)控屏幕情況要隨時報告,發現異常立即定點錄相,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愛護各種設備、器材,注意了解設備設施的運作情況,有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員修理,保證正常運作。
5)一旦發現警情,立即簡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實情并做好詳盡記錄,本班問題本班解決。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要詳細、準確,并做好交接-班簽名。
7)當值期間要做到“四不準”:不準吸煙、瞌睡、吃零食,不準閱看與工作無關的資料,不準將無關人員帶進監控室,不準擅自調用電腦內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8)接聽電話或使用對講機時,要使用禮貌、專業的用語,不準講與工作無關的事件,不準撥打私人電話。
9)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樓層巡邏崗位職責:
1)巡邏中發現有礙安全情況發生須及時報保安部及各相應崗位,并配合當值總值處理安全問題。
2)巡邏時不得長時間停留在某一處,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3)接報外,不得進入服務員工作間。
4)沒有部門經理批準或協調,不得擅自查房、進房。
5)熟悉酒店內部區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況。
6)巡邏時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報告消防中心。
7)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及報警裝置的使用。
8)遇火警時沉著冷靜,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并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積極查找火源,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滅火。
9)促客房來訪制度的實施,對嚴重肇事者,協同前臺經理及客房部人員處理。
10)檢查緊急出口是否處于暢通狀態。
11)檢查樓層施工人員工作,動火的有無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排除施工現場對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隱患。
12)如遇可疑人員要盤查,注意醉態客人的動向。
13)遇偷盜情況須及時報保安部當值主管,把盜賊捉拿,經詢問后,即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遇滋擾現象,應勸阻其有關人員離開酒店。
15)巡邏中遇客人應站立讓路向客人問好。
7、大堂崗位職責:
1)工作范圍在大堂內。
2)在大堂內發現無法自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保安部主管及前臺當值經理,并隨時配合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處理安全方面問題。
3)在擔任大堂保安時,不得使用客用設施,不得進入營業區域、前臺及其辦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應勸其離開。
5)在大堂內應干涉有大聲喧嘩和多人聚集的現象。
6)嚴禁客人在大堂內飲用自帶飲料。
7)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施工單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經批準不得在大堂錄像。
9)意進入大堂到處亂竄的人,并同時通知其它崗位加強監控。
10)夜班注意員工的不軌行為(如偷盜物質、拉皮條)。
11)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動,有情況時報告主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
13)密切注意有無破壞酒店之設施行為。
14)對餐廳不消費而占位者勸其離開。
15)客用沙發禁止躺、臥。
16)大堂站崗應選定幾個利于監察情況且不妨礙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著裝整齊,不許在大堂中不停轉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與大堂各部門員工交談。
18)監督上下電梯的客人情況,禁止施工人員使用客用電梯。
8、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定崗于大堂前門處。
2)大堂前門外車道暢通,遇車輛停泊于主車道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引導其停泊于道邊車位或停車場內。
3)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長時間滯留于正門廣場,不允許酒店員工停留于前門廣場上。
4)指揮車輛在通道兩側翼處按規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以障礙物按要求預留車位。
5)注意與客人接觸時,從語言中充分體現尊重客人,為客人服務,向客人解釋時要耐心,動作中小跑,敬禮的姿勢應規范化。
6)定崗時還應該注意前門安全情況。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單位及個人由前門經大堂進入酒店樓層施工。
9、停車場崗位職責:
1)定崗于停車場內。
2)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泊。
3)做到有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停車的客人。
4)在車駛進停車場時,應表現積極,快步或小跑到車輛前,以手勢示意,引導客人停到適當位置。
5)注意沒必要強求客人車輛停泊某處,不能讓客人感到你為難他。
6)對客人有不解之處應用到有問必答,有耐心。
7)維護車輛及車場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車道上的閑人,讓其迅速離開車道。
9)禁止酒店員工在停車場內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包括在車場內的斗毆及鬧-事。
11)注意酒店停車場的各類設施。
10、打卡崗位職責:
1)定崗于員工打卡處,維護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打卡制度,嚴格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無工牌者記錄下來,上報當值領班。
3)檢查下班員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攜帶物品,有無擅自將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帶出,如遇此情況,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4)為外來人員辦理入店手續,并作好登記。
5)為外來施工單位和個人辦理入店施工手續,檢查施工工具并監督施工人員在酒店內的個人行為。
6)監督和杜絕員工替人打卡現象,維護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總會保安崗位職責: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確保所管區域內安全。
2)認真完成站崗、值勤巡邏任務,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值勤巡邏時禁止吸煙)。
3)維持好ktv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場內起哄、爭吵、斗毆和無理取鬧。若有上述事件發生,要將肇事的雙方帶到場所處或保安部妥善處理。避免造成壞的影響和妨礙客人進行正常娛樂活動。
4)娛樂場所人多情況復雜,要密切注意場內動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盜和遭受損害。若發現可疑的人要注意監視,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擒拿罪犯,保護酒店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5)場內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穩住客人,及時搶救并組織疏散客人離開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6)娛樂活動結束,請客人有秩序地離開場地,要協同服務人員清理場地,檢查有否客人遺留物品,危險品、火種等,關閉音響、燈光并鎖門。
7)向接崗人員交待清楚崗上情況。
8)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工作。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門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出門證在門衛辦公等待家長到校接回家,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出門證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4.會客結束,必須由會客教師在會客單上簽字后交門衛存檔。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實行上學期間只進不出,放學期間只出不進的`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三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是了更好地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門衛安全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為維護好本單位環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一、門衛行為要求。
(一)著裝整潔。
(二)熱情接待來訪群眾。
(三)盡職盡責,工作期間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四)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
(五)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二、門衛工作職責。
(一)對外來人員加強檢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單位。
(二)加強對外來車輛進出單位管理,指揮、督促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下班期間及節假日,除經領導批準,禁止外來車輛進入院內。
(三)嚴禁無牌及嚴厲不明車輛進入院內;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院內。
(四)加強院內巡察,經常性對水、電、營房設施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五)及時開關電梯及電梯空調,下班后及時鎖好車庫、院門。
(六)遇到雷電、火災、暴風雨等特殊情況,對營區加強檢查,主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發安全事故時及時匯報。
(七)嚴禁擅離崗位,嚴禁請人代崗,遇有特殊情況須請假時,應經領導批準。
(八)嚴禁上班期間飲酒、賭搏、睡覺。
(九)嚴禁私接電源、亂拉電線。
(十)負責收取郵件、包裹、報刊,做好登記并及時分發到各個科室。
(十一)保持院內環境整潔,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后,負責清掃大門口附近及院內衛生、停車場廁所衛生,保證無明顯污跡。
二0年七月十八日。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四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五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幼兒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1、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2、對教職員工做好出入登記。
3、對外來來訪人員,要問清事由,填好登記表,與有關人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4、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防幼兒走失,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
5、負責校門內外的衛生工作,保證責任區無雜物、紙屑。
6、在小朋友來園、離園時,門衛必須在門外值勤。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六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查驗學生證、工作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的簽字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衛室登記后,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并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衛說明情況,登記后或經門衛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系核準后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衛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核實其身份的,門衛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閑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征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閑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衛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文檔為doc格式。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七
一、存在人身傷害的風險。
二、管理規程。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干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系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八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實行白天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
3、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校園,對要求進入學校的人員,一律要先詢問清楚,進行登記,方可讓其入內。接送學生的家長在校門口止步。
4、未到放學時間,不可讓學生從校門離開,有特殊原因,應由班主任出面才能讓學生離開。未到規定的時間不準讓寄宿生離開學校。
5、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配合值班教師管理好校門口的`環境衛生。
8、早上7:00開校門,晚上6:00鎖校門。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或值班老師。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九
一、 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 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 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 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 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 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 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 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 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后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并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
據近期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校園自防工作意見,堅持“安全是學校工作的生命線”的理念,我校完善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
三、門衛值班室有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堅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
四、門衛人員值班時間佩戴紅袖標,文明執勤,行為規范,友善待客。
五、門衛人員按照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人員的刷卡情況,車輛、物資等。
六、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七、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八、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須先在門房等候。
九、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十、對滯留校門口及學校周圍的校外閑雜人員要密切注意,勸其離開,有重大問題及時告知校長室。
十一、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十二、門衛人員應嚴格按照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執行自己的本職工作,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
十二、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如有,追究相應責任。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 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 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5、? 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公司門衛是公司及廠區安全防范的重要部門,為確保公司正常運行及廠區 內材料物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門衛值班員、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同時適用于需進入本 公司聯系工作、訪問等的一切外部人員。
第二章 值班制度 第三條:公司門衛值班實行 24 小時全天候門衛值班制度。
(每天實行兩班倒工作制, 早上 7:30---晚 7:30 為白天班,晚上 7:30---次日早 7:30 為夜班) 第四條:門衛值班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履行保衛值班人員崗位職責。嚴格按照“誰 當班、誰負責、誰記錄、誰負責”的原則執行門衛值班管理制度。
第五條:值班員對來訪人應熱情接待,經與被訪者確認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后方 給予進入場區。未經同意者一律不允許進入廠區。
第六條:下班后,門衛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性和工作責任心巡查辦公區及廠區安 全狀況后關閉大門,并認真做好廠區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條:值班員對于員工上下班考勤負有監管責任,對于違反考勤管理制度執行情 況一律記錄并上報行政事業部。
第八條:凡公司員工上班時,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者,門衛值班員可以不讓其 進入公司。
第九條:值班員短時離開值班室(如廁) ,關好大門或請行政事業部人員臨時代崗。
第十條:值班員應管好警犬,白天鎖好、夜間不可放出廠外傷人。
第十一條:值班室收到外來文件、郵件時,值班員應及時登記并分發。
第十二條:值班室內應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規范、整齊,無關人員不得在 值班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章 值班巡邏制度 第十三條:值班員應施行夜間巡查制,值班期間嚴禁睡覺。
第十四條:夜間巡邏不制定固定線路,但不留“死角” 。
第十五條:值班員應熟悉行政事業部公區域及廠區內各類設施、設備及重要物品的 位置,按規定周期巡查整個廠院、庫房和車間,并做好完整、清晰的巡邏情況記錄。
第十六條:值班員要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保持高度警惕性,發現有可疑 情況或可疑聲響,應立即查明并報告,以確保場區安全狀況。
第十七條:值班巡邏時,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章 車輛及物品出入 第十八條:值班員應嚴格、認真、及時地做好車輛進出登記及放行。車輛進入必須 問明事由、登記車牌并引導在指定地點停放。
第十九條:乘座出租車上班或來廠辦事,出租車一律不得進入廠內。
第二十條:自行車進出廠人員,一律下車推行。
第二十一條:車輛進入時,門衛值班員應禮貌指揮車輛停放,按規定區域規范停車, 不論-公司或來訪車輛,進入廠區內禁止鳴笛。
第二十二條:對于外單位車輛帶貨出場,必須憑經辦人簽署的`出門憑證,清點相應 物品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三條:對于存放于公司場區內的大宗材料、設備、機械、工器具等,出廠前 必須經由其設備、物品的管理部門同意并出具出庫單據后,清點數量型號后給予放行。
第二十四條:涉及一切物品的出門情況,當班值班員憑證放行,統一管理并登記, 隨時備查,備驗。 第五章 廠區環境衛生 第二十五條:公司大門外門前三包、大門內東西主干道及新辦公樓外圍的衛生,由 當班值班員負責隨時清掃,保持干凈。
第二十六條:廠區綠化的樹木花草,視天氣情況,由當班值班員適時澆水、剪枝和 施肥。
第二十七條:所有清掃的垃圾,統一倒入垃圾車內存放。由門衛值班員督促相關人 員,及時將裝滿車的垃圾送出廠外。
第二十八條:辦公所產生可再回收的廢紙等應集中存放,并及時通知保潔員作為廢 品出售,所得款項交財管部出納入賬。 第 2 頁 共 3 頁 行政制度 第六章 管理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由行政事業部負責對門衛值班員日常工作的管理與考核,對門衛管理 制度實施結果的檢查與處理。
第三十條:由門衛值班員負責公司門衛室的日常值班、巡邏和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同時負責門前三包、內部綠化、車輛進出、廠區環境衛生、員工打卡考勤、工作服著裝、 及文明行為等日常工作的監管。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員工應主動配合門衛值班員的日常工作,嚴格遵守本制度的 各項管理規定,服從門衛值班員的日常監管。
對于違反本制度上述規定的公司員工,將做出如下處置:
第三十二條:若經行政事業部人員抽查,發現廠區內有員工未穿工作服或未佩戴工 作證者,行政事業部將追究當班值班員責任。
第三十三條:當班值班員對違反考勤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不作如實記錄者,對來訪人 員不作詢問或登記放入廠內者,扣除當班值班員貳拾元/次。
第三十四條:值班員不對出門的物品、貨物、材料、工具或產品索要發貨單或出門 證放出廠外,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者,將視損失程度大小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值班員夜班私自睡覺、未巡查廠院、庫房和車間或未做值班巡查記錄, 一經發現,扣除當班值班員貳拾元/次,并予以警告;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視 損失程度給予處罰直至辭退。 第七章 附 如有變更亦同。 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擬訂,各職能部門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行政事業部,并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門衛管理 制度》作廢收回。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一
1、執行保安任務的人員,必須規范著裝,各種標志配帶齊全,舉止文明,認真負責地堅守工作崗位,并保持工作范圍的地面場所清潔衛生。嚴禁工作期間在工作場所吸煙。
2、保安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校門的物品、車輛證件等。來往學校執行公務的人員,驗明證件后方可準行。
3、學校大門在早、中、晚學生出入后隨即關閉;側門于晚上11時落鎖。
4、正常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能走出校門,確需請假出門者,必須持有本人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和政教處批準的字據;課間和課外活動期間不允許學生出門購物。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業務對口部門或者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入校,準入車輛一律從后門出入,進入校園車輛由保安督促其按指定車位停放。
6、禁止一切肩擔叫賣的小商販、收買、拾荒人員進入校園。外單位需要借用設施組織活動的,須事先聯系,經校長同意后,門衛接到通知方可進入。
7、非保安值班人員不得在保衛值班間閑座,不得與值班人員閑談,值班保衛人員按規定時間做好交接班,未經批準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允許請他人代為值班。
8、遇到突發事件,當班保安要前后們互相通氣,機智處理,及時匯報學校主管領導,按照程序啟動相關預案。
9、保安人員既要嚴格執勤,又要禮貌執勤,熱情服務,用自己的.良好素養塑造學校文明形象。
10、保安人員要愛崗敬業,妥善處理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紀律、服務學校三者之間的關系。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二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寢,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校活動除外),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充分發揮門衛的作用,確保師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門衛24小時堅守崗位,如有事須請假,代崗人員自行安排。周末白天由學校行政成員輪流值班。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由門衛值班,下午5點前到校。星期日下午3點前門衛必須到崗。
2、在工作期間,門衛室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車輛出入校門必須問明原因。非因工作關系,自行車、機動車一律停在校外兩側,不得放入校內。
4、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按時開門、關門,堅守崗位。
5、外來人員入校必須問清來龍去脈,嚴格履行入校登記手續。堅決杜絕校外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6、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走讀證或班主任簽字的、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否則,一律不準放行。學生外出引發安全事故,追究門衛責任。
7、堅決禁止撿破爛人員入校。
8、門衛負責打掃校門口衛生,保證清潔無垃圾。
9、學校出現失盜情況,如跟門衛失職有關,將視性質輕重予以罰款。
10、門衛每月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如出現工作失誤,將從中扣除處罰金額。吃喝等生活費自理。
11、門衛必須保證態度良好、身體健康,如盡責不夠或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此項工作,學校有權辭退。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三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四
第一條、依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協助公司領導,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并對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予監督檢查。
第二條、編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規劃,開展安全評價,策動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主持編制公司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三條、主持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四條、熟悉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現狀。了解公司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及各種不安全不衛生因素,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尤其對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及重大危險源點的變化情況進行監控,隨時向公司領導提出事故隱患情況及整改建議。
第五條、公司發生傷亡事故,須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并根據國家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同時總結事故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第六條、如實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匯報本公司安全管理狀況,主動協助勞動安全監察機關實施對本公司的安全監察活動。
第七條、結合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第八條積極主動地完成公司的各項生產施工任務,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成本及安全施工情況,實施全面的管理。
第九條檢查監督項目部進場施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配合工程進場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第十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質量達標以及成本降低的完成情況。
第十一條指導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消安全防、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化管理開展落實的情況。
第十二條指導檢查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工作規范化管理開展落實的情況。
第十三條組織處理重大工程事故,協調工程重大問題糾紛,審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技術問題處理方案。
第十四條組織與甲方協調重大方案變更、工程總進度調整、重大資金調整、重大技術問題處理。
第十五條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竣工圖繪制,工程決算編制、工程施工人工與材料成本使用分析、工程資料整理、歸檔的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組織妥善處理項目部的解體,進行人員重新調配。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用戶投訴處理、工程保修及客戶回訪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第十八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五
一、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管理與安排。
二、 值勤期間嚴禁瞌睡、酗酒、抽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看書報、聊天;禁止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 衣容嚴整,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遇到領導要敬禮,以示尊敬;回答別人的問話時,要起立。
四、 嚴禁小攤小販、收購廢品者或推銷人員等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外出的自行車或摩托車對于陌生人或行跡可疑者(包括外來人員)要主動上前詢問,如有必要并讓其出示有效證件做好登記。
五、 對于外來車輛要問清楚其來意并做好發放車牌與登記工作。凡是外出車輛經查證后沒有相對應的車牌的,一律不予放行;報告給管理處后,經核實確實是其本人的再給予放行。
六、 對于搬家或外出攜帶貴重物品或大件物品者,如不能確定其身份要問清楚并核實做好登記。
七、 值勤人員要嚴查細問、敢說敢問;注意觀察可疑的人或事,一旦發現情況立即上報。
八、 夜間巡邏時,應該有重點性、針對性,對于要害部位要細查、嚴查、多查。
九、 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交接-班時要清點好物品是否完好無損;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上報,對于人為的破壞追究其責任人并按原價賠償。
十、 嚴格請銷假制度。對于無故曠工或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管理處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希望有關人員能夠遵守以上規定,對于違反者:情節較輕并為初犯者,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為嚴重、影響比較惡劣或屢犯不改者,給予處罰或予以除名。
保安管理制度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內各項規章制度。
2、 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廉潔奉公,潔身自好,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爭。
3、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4、 儀容整潔,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5、 值勤期間禁止酗酒、吸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不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
6、 不準包庇壞人,不準貪污受賄,不準徇私舞弊。
7、 不準擅自帶外人進單位留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8、 愛護執勤用品及設施,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9、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10、 完成上級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保安操作規程
一、 工作時間安排:
1、 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二、小區巡邏:
1、 巡邏周期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每次將轄區內所有樓層及小區外圍巡查一遍。
2、 巡邏規律:不制定規定路線,但不留“死角”、“偏角”。
三、檢查各崗位執勤情況:
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有各班班長或隊長負責。
1、 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接雙方要檢查各崗位,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交接物品是否完好無損,是否有待辦事項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登記。
2、 隊長或班長檢查巡視每班崗不少于兩次,確保各崗位無事故發生。
3、 巡視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等情況,要及時糾正,并責其改正,做好紀錄并上報。
4、 本班值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隊長或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的不要擅自做主,要及時上報。
四、重大事件的處理:
(一) 重大災害處理:
1、 發生火災時:保持頭腦清醒、冷靜、不慌忙,尤其是當班負責人要有秩序的組織人員疏散并向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地點、單位、電話、火災性質并及時上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搶救性工作:一是斷電、斷氣,轉移易爆易燃物品;二是按科學方法處理,如:消防電不能斷,電路發生火災不能用水滅火等;三是指定專人引導消防車進入;四時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2、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一要向交通局通報,二要保持好現場并派專人看護現場,三要控制當事人,四要指揮疏導交通。
(二) 遇到違法犯罪、偷盜搶動的處理:
1、 保持鎮靜、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敵強我弱時想辦法穩住并立即通知友鄰哨位或取的小區群眾取得的支援,設法制服罪犯。
2、 犯罪分子逃跑或追不上時,掌握罪證,人證,物證齊全,時間地點清楚,記住人數,相貌特征,衣著,除采取充分人力,快捷的交通工具追逐以外,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協助其破案。
3、 對于作案留有跡象的要保護好現場,并派專人看管以免現場被破壞,給案件偵破帶來難度。
4、 如有受傷群眾,要及時將受傷者包扎,搶救,對圍觀群眾知情者要錄取旁證,并記清姓名,單位,聯系方法。
5、 業主、住戶發生刑事案件,應首先物業公司上報并向公安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6、 事發后,除上述外,尋問業主,住戶是否保險損失的物品及價值,必要時出示證明,以便保險公司賠償。
(三) 聚眾鬧-事、斗毆、打架:
1、 勸阻業主,離開現場緩解沖突。
2、 防壞人乘機進入,報復或偷盜財物。
3、 說服圍觀群眾離開,確保目標安全。
4、 分析動向,認清鬧-事人。
5、 監視可疑人物。
6、 如果是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內鬧-事、斗毆,勸阻無效時,如必要可撥打110報告公安部門。
監督考核制度:
為了提高保安隊伍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形象,務必落實考核制度,通過考核從中找差距,找缺點以便使管理部門能夠及時做好調整改進,并制訂相關措施。
1、 首先,對在崗保安進行定期教育學習,不斷加強軍事化訓練。
2、 強化保安員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3、 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4、 物業公司每月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抽查或組織考試 。
5、 對于成績優秀者結合平時工作表現進行一定獎勵,成績較差者采取一定處罰措施,并責其寫出整改措施,連續三次不達標者解除勞務合同。
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為進一步完善小區管理制度,保障小區安全,及時快速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或面臨的緊急情況,并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規定如下:
一、 設立應急分隊長一名由保安隊長兼任,應急分隊隊員由在崗保安擔任。
二、 應急分隊隊員要隨時提高警惕,注意并發現小區內的可疑人、物或事以及其它異常情況。
三、 應急分隊隊員除負責一般的值勤外,還必須熟練掌握其它專業技能,如擒拿格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斷培養臨危不懼,遇事冷靜,英勇果斷的`良好品質與意識。
四、 應急分隊隊員要聽從調遣指揮與安排;應在每一時間內趕到突發事件現場,在應急分隊隊長的指導下對事件進行處理。
五、 應急分隊隊員在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要嚴格遵守物業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處理,自作主張,隨時要向有關負責人請示報告。
突發事件的分類與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a:當遇有搶劫或人命案時
1、 當遇有搶劫時,保安員應主動上前幫助被害人制服歹徒。
2、 如果歹徒持有兇器,保安員不要盲目與歹徒搏斗,要講究技巧與策略,必要時可采取正當防衛,但防衛不可過度。
3、 制服歹徒時應交付公安機關處理或直接扭送至公安機關。
4、 歹徒如未被制服而逃跑,應當記清楚其相貌特征及身高等,并報告給公安機關,必要時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1、 當在小區內發現人命案時,保安員不要驚慌,必須保持冷靜。
2、 首先要逐級上報,由公司領導直接報告給公安機關,必要時亦可由保安員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公安機關。
3、 要注意保護好現場,應急分隊隊長應排專人看護現場,保安員無權勘探現場。
4、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案件發現人應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b:遇有打架斗毆時:
1、 在小區內發現打架斗毆現象時,保安員應上前阻止并勸解。
2、 阻止勸解無效的情況下,應上報給應急分隊隊長。
3、 保安員不要參與到其中,應保持堅定,公平的立場。
4、 如有外人進入小區內尋釁鬧-事,保安員應阻止其進入,阻止無效的情況下,報告給應急分隊隊長,由其報告給公安機關,應避免與其發生正面沖突。
c:當遇有火災時:
1、 發生火災報警時,保安員應快速趕赴火災現場。
2、 弄清著火物質,根據不同著火物質采取相對應的滅火措施。
3、 如火勢較小時,可由保安員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撲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火災由電路引起造成,不要用水進行撲救,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工作。
4、 如火勢較大并呈蔓延趨勢,應及時上報同時撥打“119”報案,報案時應說明地址、單位、報案人、管理處電話及著火物質,并組織疏散住戶,如有電梯,應勸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以確保安全。
5、 滅火工作結束后,保護好現場,做好保衛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查火災原因.?
一、實行24小時著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做到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衛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戶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六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資料。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
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并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衛的雇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狀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潛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五.附則。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七
1.學校嚴格門衛制度,值班人員準時上崗,對進出學校的人員嚴格檢查有效證件,做好安全防范,對外來人員嚴格登記制度,對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
2.了解來訪者的要訪問的人和來訪的目的,再按規定讓來訪者填寫入門登記單,通知相關人做好接待工作。來訪者離開學校時值班人員提醒來訪者交登記單,并妥善保管。
3.上班時間,值班老師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追究其責任,按照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4.做好門衛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員周一至周五下午4:30把值班記錄轉交值夜班人員,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的學校門衛由值夜班人員負責。門衛不得脫人,做好門衛安全工作。
5.下午4:30師生離開學校后,門衛值班人員及時關閉校門,把校門鎖好。下班后的學校護校工作由值夜班人員負責,要巡視大樓關好過道窗和教室的門,放學后鑰匙不得隨意給學生或家長進校取遺忘物品。
6.值班人員下午放學后,檢查時發現問題馬上處理并通知總務主任。晚上校園里發生偷竊,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并把突發事件按照信息傳遞制度及時報告校長和總務主任。
7.做好每天的來電來訪登記工作,做好教師的外出登記,做好每天的收發工作。
8.值班人員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須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
9.中午回家吃飯的學生,值班人員提醒學生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路上注意安全。
10.晚上放學家長沒有按時間到學校接孩子,由專職人員看護同學。學生不可以在校園內奔跑打鬧,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八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校活動除外),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4.為確保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禁止學生攜帶不衛生?食品飲品進入校園,發現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九
第二條 實行安全總監制度就是在各生產單位設立專職安全總監,由精通安全生產業務、具備豐富安全管理經驗的人員擔任。安全總監在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直接對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第三條 公司機關本級設置專職安全總監一名,同總經理助理級別待遇執行(其相應管理辦法按集團公司有關文件執行和考核);項目部設置專職安全總監1-2人(具體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確定),為項目副職領導,項目班子成員。
第二章 職責與權力
第四條 安全總監的工作職責。項目安全總監在上級主管領導和公司安質環保部的指導下、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協助項目經理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監督體系;組織落實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持制定修改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合理安排、檢查、指導、考核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審定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并監督執行,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審查,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工作,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簽字認可。
5、負責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通報會、分析會等安全生產會議;審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生產情況報告;組織、參與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處理決定的落實工作;按時間獨立書面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反饋安全監察情況,如有重大信息及時匯報。
7、督促設備管理部門開展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和督促進場所有施工機械設備的數量、性能、檢修證及特種工種作業人員上崗操作證等符合要求,進行審核、督促有關部門建立設備檔案,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消除不安全隱患;督促本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用電,機械設備,臨邊防護消防等安全。
第五條 項目部安全總監的權力。項目部安全總監在上級主管領導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領導下,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權力。
1、全面監督項目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參加項目領導班子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會議,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意見、要求和措施,保證安全生產制度在決策環節中的貫徹落實。
具有督促整改的權力、越級上報的權力和下令停工的權力,對于拒不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施工隊的驗工計價有否決權。
3、對預算范圍內安全生產投入的使用具有審核支配權、監督權,對工程安全性、安全投入的部分有計價簽字和審批權。
4、從安全生產的角度,對其所管理的'項目部有關部門和人員(安全部門及相關安全員、領工員)、隊、班組專職或兼職安全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崗位調整;對安全違規違章事件或人員進行處理;對安全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理和責任追究等事項具有知情權、參與權和否決權。涉及項目部或其班子成員時,具有向上級領導或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的建議權。
第三章 安全總監任職條件
第六條 安全總監必須在德、能、勤、績等方面符合任用標準,同時,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4、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具備相應的政策知識水平。
5、通過“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或通過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第四章 項目安全總監的管理
第七條 項目部安全總監執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其交納金額和獎罰辦法按項目副職相應條款。
第八條 實行項目安全總監制度,是為了進一步監督項目全面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所采取的重要舉措,不替代項目經理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項目部安全總監的管理、考核、任免等程序、方式和途徑上,與其所在項目的項目領導班子一同對待。
第十條 項目部安全總監要正確使用權力、履行職責,要正確處理、協調好各方面關系,在履行其安全生產監督權力時,直接對上級主管領導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并在其領導下,行使監督權力;協助項目經理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 項目部安全總監應定期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事項應做出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公司對項目部安全總監進行全面的履職考核和評價,采取積極的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項目部安全總監開展工作。對無所作為、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要及時調整;對違規操作、濫用權力或工作失職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安全總監應當固定設置,項目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也不得指派其兼任其他職務影響安全總監履行本崗位職責。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各項目部應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項目安全總監工作實施細則》,對項目安全總監的管理、待遇、職責、權力等做出明確規定,有針對性地落實到具體項目。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執行。
第一條、依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協助公司領導,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并對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予監督檢查。
第二條、編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規劃,開展安全評價,策動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主持編制公司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三條、主持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四條、熟悉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現狀。了解公司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及各種不安全不衛生因素,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尤其對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及重大危險源點的變化情況進行監控,隨時向公司領導提出事故隱患情況及整改建議。
第五條、公司發生傷亡事故,須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并根據國家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同時總結事故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第六條、如實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匯報本公司安全管理狀況,主動協助勞動安全監察機關實施對本公司的安全監察活動。
第七條、結合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第八條 積極主動地完成公司的各項生產施工任務,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成本及安全施工情況,實施全面的管理。
第九條 檢查監督項目部進場施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配合工程進場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第十條 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質量達標以及成本降低的完成情況。
第十一條指導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消安全防、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化管理開展落實的情況。
第十二條指導檢查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工作規范化管理開展落實的情況。
第十三條組織處理重大工程事故,協調工程重大問題糾紛,審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技術問題處理方案。
第十四條組織與甲方協調重大方案變更、工程總進度調整、重大資金調整、重大技術問題處理。
第十五條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竣工圖繪制,工程決算編制、工程施工人工與材料成本使用分析、工程資料整理、歸檔的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組織妥善處理項目部的解體,進行人員重新調配。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用戶投訴處理、工程保修及客戶回訪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第十八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禮貌。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用心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禮貌。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用心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帶給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個性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狀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干部,特殊狀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系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一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寢,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校活動除外),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一、嚴格管理,規范制度。?學校門衛及保安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并做到平時工作的精細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遵守時間,履職到位。?學校門衛、保安崗位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嚴禁遲到、脫崗現象發生。
三、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學校門衛、保安人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衛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執勤,努力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仔細檢查,嚴格登記。?學校門衛及保安必須嚴格執行會客制度,來訪者一律進行仔細檢查和登記,經確認身份及被訪者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將其帶入門衛室或保衛室會面,門衛及保安必須隨同并始終在場。
五、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學校門衛及保安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確需出校的學生,應持班主任老師出具的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嚴禁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
六、認真盤查,把好關口。?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須憑相關學校證明,經確認后方予放行。本校教職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機動車輛,應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區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通訊暢通,方便聯絡。?學校門衛及保安要確保通訊工具24?小時處于正常待機狀態,以便于隨時與之聯系。
八、行動迅速,做好巡查。?學校門衛及保安人員要做好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遵照考勤,做好交接。?學校門衛及保安人員請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學校政教處主任批準后待頂班人員到達后方可離崗。
十、做好內勤,保潔環境。?學校門衛及保安人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門衛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二
為加強對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規范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則
1、熱愛本職工作,做到堅守崗位,文明服務,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執行領導指定的任務,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對政府機關大樓的安全負責。
2、上崗時注意形象,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便會客、聊天,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進機關,不得在院內飼養動物,嚴禁在門衛室內進行娛樂活動。
3、全天24小時守衛,遵守考勤制度,做到無遲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離崗或請假民須提前報告。經批準并確定代班人員后方可離開,不得擅離崗位。
4、愛護辦公設備設施,熟悉有關設備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節儉的原則,使用機關院內的水、電等設施。
二、崗位職責
1、負責機關大院內的一切安全保衛和清潔工作,忠于職責,勤巡勤查勤掃。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機關院內;對陌生人員或可疑人員要詢問,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覺,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每日堅持打掃機關大院室外及值班室衛生,始終保持機關環境衛生整潔干凈。
2、對出入大院的外來車輛和人員進行登記,嚴防閑雜人員進入大院推銷業務、亂竄或作案,維護機關院內治安和正常的辦公秩序。負責檢查公物外出情況,并進行登記,出門物資在未查驗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機關人員、車輛等基本情況,對外單位及外地來機關辦事的車輛,應問明情況。外單位的車輛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準在機關院內停放;非來辦事的車輛,不準停放在機關院內。
4、要熱情接待前來辦事的群眾,并正確指引有關部門的位置,接待集體上訪人員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態度,人數較多并有聚眾鬧-事苗頭時,要及時關上大門,并迅速通知區信訪辦,防止有關人員沖擊機關辦公場所。
5、加強防范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要內容,隨時巡查機關各部位防火、防盜及防漏(水、電)情況,并填寫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內每晚7:00前要對辦公樓進行全面檢查,查看各辦公室和走廊的門窗、電器是否關好,如發現未關好的,要立即與相關辦公室或人員聯系,夜間要定時巡視機關大院。
6、嚴守大門,辦公時間要求敞天大門,非辦公時間大門半閉、小門打開,晚上8:00后全閉,次日早上7:00開門。
7、發現偷盜等違法犯罪分子,應想方設法擒獲;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警和向政府辦報告。發現火險迅速報警,并盡力組織撲救。
8、協助做好防汛、森林防火期間的值班工作。積極認真地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違規責任
門衛人員對機關院內安全有直接責任,必須確保機關安全。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與工資掛鉤。在職責范圍內出現失(盜)竊等安全保衛問題,除賠償相關損失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發工資或辭退處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安部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保安服務活動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省級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二)核發、吊銷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單位的保安培訓許可證;
(三)審核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情況;
(五)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直轄市公安機關除行使省級公安機關的保安服務監督管理職能外,還可以直接受理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保安培訓單位的申請,核發保安員證,接受保安服務公司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保安服務的備案。
第四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一)受理、審核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的申請材料;
(三)組織開展保安員考試,核發、吊銷保安員證;
(四)對保安服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五)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一)對保安服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助進行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備案管理工作;
(三)受理保安員考試報名、采集保安員指紋;
(四)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保安服務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明確保安服務主管機構,歸口負責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鐵路、交通、民航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負責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保安服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機關負責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保安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 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機關指導下依法開展提供服務、規范行為、反映訴求等保安服務行業自律工作。
全國性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部指導下開展推薦保安員服裝式樣、設計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制定保安服務標準、開展保安服務企業資質認證以及協助組織保安員考試等工作。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安機關應當協助落實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因公犧牲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烈士推薦工作。
第二章? 保安從業單位許可與備案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五)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資格證明;
(六)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第十條? 申請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除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出資屬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51%以上的有效證明文件;
(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的材料;
(四)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的材料;
(五)槍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情況的材料。
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或者外資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以下統稱外資保安服務公司),除了向公安機關提交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資信證明和注冊登記文件;
(三)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為外國人的,須提供在所屬國家或者地區無被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原居住地警-察機構出具并經公證機關公證)、5年以上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在華取得的保安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重新申請保安服務許可證,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為外國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外國人就業證復印件。
第十二條? 省級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嚴格控制、防止壟斷、適度競爭、確保安全的原則,提出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公司的規劃、布局方案,報公安部批準。
第十三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是否屬實,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對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和安全技術防范報警監控運營服務的申請,應當對經營場所、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現場考察。
省級公安機關收到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的申請材料和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的審核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二)不符合《條例》第八條、第十條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30個工作日內將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報送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省級公安機關。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發證公安機關應當收回保安服務許可證。
第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分公司設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備案地公安機關監督管理。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基本情況;
(三)擬開展的保安服務項目。
第十六條? 保安服務公司擬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審核并予以回復。
第十七條? 省級公安機關許可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以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或者外商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的,應當報公安部備案。
第十八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從事本單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秩序維護等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開始保安服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保安服務分管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三)保安服務區域的基本情況;
(四)建立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的情況;
(五)保安員在崗培訓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情況。
第三章? 保安員證申領與保安員招用
第十九條? 申領保安員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
(二)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學歷;
(四)參加保安員考試,成績合格;
(五)沒有《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
第二十條? 參加保安員考試,由本人或者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組織到現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報名,填報報名表(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政府網站上下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考試費。報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三)初中以上學歷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受報名時留取考試申請人的指紋,采集數碼照片,并現場告知領取準考證時間。
第二十一條縣級公安機關對申請人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上報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發給準考證,通知申請人領取。
第二十二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本地報考人數和保安服務市場需要,合理規劃設置考點,提前公布考試方式(機考或者卷考)和時間,每年考試不得少于2次。
考試題目從公安部保安員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考試成績合格的,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核發保安員證,由縣級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領取。
第二十四條? 保安從業單位直接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應當持有保安員證。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招用持有保安員證的人員從事保安服務工作,并與被招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 保安服務
第二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簽訂保安服務合同前,應當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下列事項進行核查:
(一)客戶單位是否依法設立;
(二)被保護財物是否合法;
(三)被保護人員的活動是否合法;
(四)要求提供保安服務的活動依法需經批準的,是否已經批準;
(五)維護秩序的區域是否經業主或者所屬單位明確授權;
(六)其他應當核查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 保安服務公司派出保安員提供保安服務,保安服務合同履行地與保安服務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依照《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開始提供保安服務之前30個工作日內向保安服務合同履行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備案地公安機關監督管理。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服務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三)跨區域經營服務的保安服務合同;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七條? 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資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為上述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員。
第二十八條? 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質量標準。
保安服務中安裝報警監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
第二十九條? 保安員上崗服務應當穿著全國性保安服務行業協會推薦式樣的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
提供隨身護衛、安全技術防范和安全風險評估服務的保安員上崗服務可以穿著便服,但應當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
第三十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和保安員安全需要,為保安員配備保安服務崗位所需的防護、救生等器材和交通、通訊等裝備。
保安服務崗位裝備配備標準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五章? 保安培訓單位許可與備案
第三十一條? 申請設立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二)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管理人員和師資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培訓所需場所、設施等教學條件進行現場考察,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
省級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和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的審核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一)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
(二)不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三條? 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對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保安員進行槍支使用培訓的,應當在開展培訓工作前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批準成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三)與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師資和教學設施情況;
(四)槍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第三十四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公安部審定的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進行培訓。
保安培訓單位不得對外提供或者變相提供保安服務。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條例》規定,建立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和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管理制度。
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標準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保安服務公司基本情況;
(二)設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保安服務經營活動情況;
(三)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四)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六)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七)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八)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九)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對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備案情況;
(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三)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五)依法配備的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六)自行招用的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七)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八)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保安培訓單位基本情況;
(二)保安培訓教學情況;
(三)槍支使用培訓單位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四)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有關工作人員對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時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對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并由公安機關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負責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注明。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發現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的違法行為,應當制作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送達被檢查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中應當注明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應當在責令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復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和政府網站上公布下列信息:
(二)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保安員證的申領條件和程序;
(四)保安服務監督檢查工作要求和程序;
(五)舉報投訴方式;
(六)其他應當公開的信息。
第四十三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準予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的,發證公安機關經查證屬實,應當撤銷行政許可。撤銷保安服務、保安培訓許可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制作撤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收繳許可證書;
(三)公告許可證書作廢。
第四十四條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終止的,發證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辦理許可注銷手續,收回許可證件。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除依照《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外,發證公安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吊銷保安服務許可證:
(一)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
(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保安培訓單位以培訓為名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依前款規定,吊銷保安培訓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違反《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保安服務公司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 保安培訓單位以實習為名,派出學員變相開展保安服務的,依照《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反《條例》規定,應當接受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備案而拒絕接受的;
(三)接到舉報投訴,不依法查處的;
(四)發現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培訓單位違反《條例》規定,不依法查處的;
(六)接受被檢查單位、個人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七)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經營活動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保安服務許可證和保安培訓許可證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應當懸掛在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保安培訓單位主要辦公場所的醒目位置。
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保安員證式樣由公安部規定,省級公安機關制作;其他文書式樣由省級公安機關自行制定。
第五十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設立合資、合作或者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的管理,參照適用外資保安服務公司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