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玫瑰篇一
我家院子里有一座漂亮的小花園,是我的風景園,更是我家的游樂園。花園里開滿了嬌艷的玫瑰花,也開著許多不太引人注目的薔薇花,還有許多稚嫩的小草。
玫瑰篇二
仁慈的上帝一撒手,愛就充滿的人間。人可以一無所有,但不能沒有愛。愛是促使一個人從幼稚走向成熟,從浮華走向充實的源頭。凡是有愛心的人,縱然平凡,但決不庸俗。因為他懂得,時時傾注善良和寬容,便會收獲一生的幸福及甜蜜。愛悠悠,惟有付出一片真情,才能收獲豐收的喜悅,才能“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愛是人類偉大的情感,愛意味著寬容和理解,愛暗示著責任和承擔。社會呼喚愛心,愛可以使麻木的心靈蘇醒。
孟郊的一句“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流露出了天下兒女對母親的感恩之情;王勃的“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拉近了朋友間的距離;李商隱的“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點燃了師生間的火炬;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喊出了無數愛國志士對祖國的忠誠……愛無處不在,親人間的愛,朋友間的愛,師生間的愛,游子對祖國的愛,人們對自然的愛——愛之花開放的地方,生命就會欣欣向榮!
愛是水彩筆,給生活這張白紙涂上了色彩,讓生活不在單調;愛是音樂,給寂寞的世界帶來歡樂;愛是流星,給古板的星空劃上優美的弧線。
這是心的呼喚,這是愛的奉獻,這是人間的春風,這是生命的源泉……啊!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同學們,讓我們傳遞愛的心聲,讓愛傾注我們心中,讓我們伸出友愛之手,去建設,去描繪屬于我們的世界吧!
玫瑰篇三
現實是最好的老師,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在天津,一小學生因攙扶摔倒老人而吃了官司”。我一直認為富有愛心是人類本身具有的真諦,有些人則認為不是,但看到這件事情,我相信你會改變想法。
那一天,我走在馬路上,看到前面圍著一群人,我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滿頭白發的老奶奶被撞倒了沒人敢扶。頓時,我的腦子里有兩個小人在辯解,黑色的小人對我說:“別扶老人,她一定是個碰瓷的。”白色的小人對我說:“助人為樂是中華傳統美德,再說了,周圍有那么多的圍觀群眾當證人,她不可能會訛人的。”我思想爭斗了好久,終于,白色的小人贏了,我正準備去扶老人時,一個衣著普通的小年輕走了過來,他走到老人身邊,將老人扶了起來,問道:“老奶奶,您沒事吧?”老人笑著說:“謝謝你啊,小伙子。我都一把老骨頭了,還能出什么事啊。”那個小年輕又把老人送到醫院去做了個檢查。
而我的心里有點高興,也有點失落,更有點內疚。高興是因為在我們的生活中還有很多好心人,失落是因為自己沒有上前去幫助老人。內疚的是,自己不是一個行動者。
事后,我更加堅信,助人為樂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人被撞倒扶不扶,本來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可見,就在良心與金錢的驅使下,大多數人遲疑了,卻成了困擾人民的一個大問題。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伸以援手,播撒愛心,我想,老人倒地該不該扶,其實不是在這討論的問題,只要每個人有一顆正直的心,所有的問題就都迎刃而解。
玫瑰篇四
小時候,和幾個小伙伴在院里玩耍,經常會聞到一股清新的玫瑰香氣。懵懵懂懂的我,急匆匆地跑向那些盛開的玫瑰,一伸手便摘到了一朵玫瑰花兒。我聞了聞,啊,真香!這種沁人心脾的香氣令我想了許久。也許是這種清新的玫瑰香氣讓我認識了玫瑰花兒。
能讓萬物復蘇的春姑娘來了,動物們等待著,期盼著,終于,這一刻來了。森林歡笑著,動物們歡笑著,大地歡笑著,天空歡笑著,海洋歡笑著,我們也歡笑著!小溪解了凍,嘩嘩地流著;柳樹長出了新芽,突突地長著;小草抽出了青青的小芽,刷刷地冒了出來;這時候,那幾朵嬌艷欲滴、未綻放的玫瑰花兒便結了美麗的花苞兒,像一個個未升起的紅色孔明燈一樣靜靜地等待著升起的那一刻。一場春雨過后,花苞膨脹起來,滋潤起來,不久就張開了笑臉,艷艷的,純純的,像奔跑的孩子在春風的吹拂下歡快的打著招呼。風一吹就散發出幽幽的香味兒。
玫瑰,不一定只是用來觀賞。
到了夏天,我和幾位哥哥姐姐一起坐在樹蔭下玩耍。這時,我看見了那朵玫瑰花兒。頓時,腦子里想出了一個好辦法。我跑到一朵玫瑰花兒前,小心翼翼地摘了幾片玫瑰花瓣,用一個小杯子盛著,再灑了一些水,用一個小木棍璨了一璨,那嬌艷的玫瑰花瓣立即露鮮紅的汁水來,染滿了整整一杯子。我把玫瑰瓣的汁水弄了一點放在了我的手上,再找了一塊干凈的布,把手包了起來,第二天早上,已經染成了鮮紅的紅指甲了。
以前招待客人的時候,許多時候,都是因為母親忙碌,沒有時間做飯、做菜,而讓我和幾位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一起做。好幾次,我都會摘幾片玫瑰瓣,在菜上做點綴,非常精致,好看極了,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夸我,連母親也夸我。每次,當客人們說:“這玫花瓣點綴的真是恰當那”“這是誰弄的啊?真好看!”之類的話,我的心里就美滋滋的。當然,我也忘不了玫瑰花瓣的功勞。因為這個,我出了好幾天的風頭。
當然,我也厚待了玫瑰幾天,可過了幾天,我又把它撂了一邊了。后來,院里又栽上了幾支竹子。它雖不如玫瑰優雅,但那些竹子發出的清新味兒,也吸引了我不少時日。那些玫瑰好像懂我的心思,慢慢地,玫瑰花瓣兒掉了一些,顯得有點兒凄涼。為此,我哭了許多天。直到它又開了花,心情才好一些。
秋天,悄悄地來臨了。秋天的驕陽是那么美,那么柔和,那么純凈!當太陽冉冉升起的時候,秋天的第一縷陽光,便照在了墻角的玫瑰花兒上,使它變得更加耀眼,更加閃亮!楓葉落了,柳葉落了,就連梧桐樹也落了葉。在這金黃色的世界里,漫天飛舞的蝴蝶,襯托著那美麗的玫瑰花兒,讓它變得更漂亮,更迷人。黃褐色的蝴蝶,在落葉中飛來飛去,也在為我們的玫瑰花兒而翩翩起舞。
冬天,在玫瑰花兒和玫瑰的葉兒、根兒的身上覆蓋了許許多多的小雪花兒。這些玫瑰花兒,身上的那些雪花潔白、晶瑩瑩的,好像,在玫瑰花兒的身上蓋了一層潔白的小棉被。中午,玫瑰花上的雪已經全都化了,露出了剛綻放的笑臉兒。朝天,笑了一個笑臉;朝地,笑了一個笑臉;朝海洋,笑了一個笑臉;包括我們,也笑了一個笑臉。
多少年過去了……
不知道那幾朵玫瑰花兒,還在沒在那兒。
不知道那幾朵玫瑰花兒,還有沒有那么漂亮。
玫瑰篇五
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栽下的一株玫瑰。我懷疑。
那天對朋友說:小時候我爸也打我。話剛出口就后悔得想買塊豆腐撞(家丑不可外揚嘛)。這個時候,朋友將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半晌才蹦出一句:“不會吧?”于是在她電眼的掃視下我的心越來越虛,懊惱自己“一失口成千古恨”,憑白無故地毀了在朋友心中的乖乖女形象,繼而暗自嘆息自己沒有遇到一個我要星星就給我去摘的好爸爸。
印象中,老爸很威嚴,尤其是在我做錯事的時候。那時,空氣中仿佛到處充斥著老爸的嚴厲。于是我在心底暗暗嘆一口氣,用阿q精神勝利法安慰自己:人要學會在適當的時候做一只適當的縮頭烏龜。
現在想來,那時的確有些“犯賤”,用老爸的話來說是“沒事找點事,皮癢了要我按摩”。其實挨打也無非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對老爸的苦心教誨充耳不聞,依舊自顧自看《百變小櫻》;比如和老爸斗嘴慪氣,然后把門當做出氣筒……老爸在對我多年的教育后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特有的管制方法:我挨打的程度按情節的嚴重程度分類。老爸就是那樣用“殘忍”的方式對待他惟一的女兒,大義凜然,一副為民除害的樣子。
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栽下的一株玫瑰。我將信將疑。
再大一點,老爸似乎突然良心發現,放棄了“野蠻”的教育方式,改用口頭說教。老爸只要一看見我空著閑著就會湊過來,然后像三姑六婆燉雞湯一樣喋喋不休地開始了他那肥皂劇般冗長的說教。老爸可以算個文人,渾身上下散發出書卷氣。因而老爸的說教也或多或少帶有一點文學色彩。就像文人寫議論文,老爸的說教常會引經據典,聽上去十分自然,毫不矯情。那時候很佩服我爸(現在也是),但同時也覺得忿忿不平,為何自己知道的東西比他少,不然我就可以反過來教育他了。
老爸的說教從不分地點場合。他就像一個亢奮的'演說家,抓緊時間鼓動聽眾;又像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落水后拼命抓住那一根救命稻草,老爸從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說教的機會。從旅順港的輪船上到青島上空的飛機上;從嵩山少林寺里到龍門石窟前,哪里留下了我的足跡,哪里就會留下老爸的說教。
不過多數時候老爸的說教對我還是比較有益的,而我也能耐心地認真聽,這時老爸就會顯出千萬分的得意,就像藝術家欣賞自己的得意之作。不過就連上帝都有打瞌睡的時候,更何況我這樣的凡夫俗子。有時候我會對老爸的說教產生厭煩,于是適當的時候會來一下“選擇性耳聾”。所謂“選擇性耳聾”即是根據自身需要對老爸的說教進行自動篩選,然后決定聽還是不聽。記得最衰的一次是面對老爸那張鐵青的臉卻想到了小蒙白天講的笑話,一絲微笑爬上了我的臉,老爸雷鳴般一聲大喝,將我從幻想中拉回到現實,看著他郁悶的表情,我的心一下子縮得很小很小,不敢正視老爸。
真正體會老爸心情是在讀高中以后。
歷盡艱險的我終于擠進了慈溪中學,于是開始了住校生活。就像窗外瘋長的橘樹,在住校幾周不回家的情況下,我思家的心情愈演愈烈。曾經羨慕老媽福氣好,嫁給了老爸,卻不曾想他是我爸,我是他女兒,我的福氣也很好。小學的時候,老爸硬是每天中午不辭辛勞地從單位趕回家給我做飯,僅僅為了讓我吃得更衛生,營養更均衡。周末的時候,老爸會送我到滸山學琴,驕陽下我看到的全是他大汗淋漓的背影。假期的時候,為了讓我的視力好起來,老爸經常陪我練乒乓,幫我撿球,等我休息時他就找教練繼續練習,僅僅為了能更好地當個陪練。而我卻不懂他的苦心,依然每天接受電視機的輻射。空閑時間,老爸會帶我爬達蓬山,訪佛跡洞,重溫昔日徐福東渡的情懷;帶我去寧波游覽天一閣,聆聽保國寺悠長的鐘聲……以及參加各種各樣的社會實踐活動。
而如今,當我生活在多彩的慈溪中學,只要一個電話,就能讓老爸不遠千里從茫茫夜色的那一端趕來看我。等一切的一切都煙消云散,回過頭來才發現,原來我真的是一株他前世栽下的玫瑰,我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