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任務是一種全新的挑戰,可以激發我們的潛能和創造力。承攬合同的各項條款已經明確,接下來我們就要落實實施計劃。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一
對于大部分人來說,買房可以說是人生當中的一件大事。經過千挑萬選,多家對比,終于選定了心儀的房子之后,合同一簽就以為能夠萬事大吉了?其實并不,新房簽合同有很多講究,需要注意什么?如何避免簽約陷阱?這些都是置業者們必須要了解的。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買房合同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4、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范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6、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查看并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并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7、明確物業管理事項。一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重點約定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可參考: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所謂事前預防最重要,好的開始才是成功的一半,購房第一步就是考察開發商。定房前,要檢查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所購的商品房必須具備這五證,以防房屋交付,產權過戶登記等問題。
我們還可以通過企信寶、企查查等查詢開發商的信用狀況,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以往涉訴案例,看開發商是否因以上問題與購房者產生過糾紛。或者通過收集周圍房價信息及社會新聞等方式對開發商品質作出預判,畢竟選飯店還要看評論的嘛。選好開發商,也許前面“口頭協議無效”的合同條款就不會出現了。
當你選了好的開發商時,你的買房征程已經完成一大半了,但你的任務仍未結束,從踏進售樓處的那一刻開始,就要時刻緊張起來。
宣傳冊收收好,沙盤拍拍照,售樓人員的話記記錄,萬一以后發生了什么需要維權,這些東西指不定什么時候就用上了。
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這種情況又怎么判斷呢?常見的比如說為了學區買房,交房時發現沒學區了;以“學校附近的房子六年有效期”事件為例,開發商在售房宣傳時承諾其屬于北京四中學區范圍,引得家長紛紛購買,但隨后廣大業主得知,就讀北京四中房山分校,超過六年不再享有就讀的條件。即開發商并不能保證所有購房者都享有入學機會。購房者一紙訴狀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諾。
開發商辯稱:我公司確與購房者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我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屬于學校附近的房子,我公司的業主可以行使一次按照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就讀北京四中房山校區初中的權利,具體能否入學北京四中房山校區,取決于屆時的教育政策。我公司開發的區域名稱是半島家園祥云灣,只是長陽半島的一部分,我公司無權對教育問題作出安排,因此購房者要求確認關于長陽半島項目子女可按照國家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就讀該項目配建小學及北京四中房山分校校區初中的允諾,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請求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認為學區對購房行為及房價有重要影響,最終判決:北京中糧萬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銷售廣告中承諾的長陽半島業主子女可按照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就讀該項目配建的北京四中房山分校初中的允諾(一房一名額)對其具有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還有為了欣賞自然風光才買的沿海大別墅,交房時發現海被高樓擋了,為了車位才買房,交房時發現車位沒了......
所以好好想想,你在買房的時候,宣傳冊上是否有你想要實現的夢想。如果有,一定要把開發商的宣傳記錄好好的收著。至于售樓人員的那些話,就當聽個響吧。
終于走到了簽合同這一步,是非功過就看這臨門一腳了。
在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時,要確認:幢號、樓層、房號、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贈送面積)、朝向、房價等基本信息是否準確。
簽訂正式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各條款,特別注意加粗加黑字條款,合同條款有說明房產使用年限、建筑用材用料說明、房屋平面圖、物業公司收費標準、交樓時間等。重要條款要尤其注意,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購房者務必在簽字前理解所有條款內容,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合同立即生效。最后記住,紙質、書面、保存證據。
什么?逾期交房?圖文不符?趕快把以往的證據拿出來維權,證明宣傳與實際交房不符,證明宣傳對購買房屋起了重大影響......而且在目前掃黑打非的政策下,捂盤惜售,哄抬房價;捆綁銷售,謊報裝修成本;強制交易;以恐嚇、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交易,或以此為手段解決交易過程中的糾紛等行為,還可能被列在涉黑打擊之列。
總結起來,購買一手房最重要的兩點,一是做好事前盡調,二是收集好證據,只要這兩步走的完美,糾紛處理也就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了。但也并非萬無一失,畢竟房地產市場所涉及的問題紛繁復雜,還需考慮各方因素。
至于如何判斷如何做盡調,如何收集證據,如何判斷宣傳冊對買房的影響,請個專業的人,一次就解決了。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二
購房簽合同是十分重要的流程,為了保障購房者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害,那么簽合同就一定要謹慎。那么,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原上草小編告訴你。
很多開發商用于簽訂購房合同的文本或形式不規范,這樣購房者在后期遇到問題時,很可能就無法解決。此外,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并且會交一筆定金,但是如果定金約定不明確的話很可能就會出現定金糾紛。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有一定的購房知識,了解合同的使用規范。
“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這是買房的必要前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上銷售商品房,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并且按照有關的規定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銷售的各種手續。”如果“五證”不齊的項目,那么就不具備合法銷售的資格。此時,即使買賣方所簽訂了買房協議,那也是無效的協議。
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預售許可證”是在其他證件齊全的基礎上,開發商最后一步辦理的,購房者如果想知道自己簽署的購房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那么就應該多重點關注此證。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購房合同中一定要約定好房屋使用權和所有權辦理好的時間,這樣可以避免房子盡快辦理好交房手續。
期房的建筑面積應該在合同中明確的約定清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以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這樣在合同中約定好建筑面積的具體數值,日后收房時才不會因為數值不清楚而發生糾紛。
房屋質量不能忽視,購房者在買房簽約時,應認真閱讀《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從而確保房子的質量能有所保障。
購房者要善于利用合同中的補充協議部分,房產交易過程中會有很多合同正文中無法具體規范的事宜,那么補充協議就可以很好的約定清楚相關事宜,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關于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也不能忽視,好的物業能讓小區的整體質量提高,對人們日后的居住生活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合同中要約定好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從而使得所購的住宅能夠有一個良好的管理環境。
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合同中不能少的條款,其中違約行為主要指的是: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關于這些違約行為的處理方法和具體的懲罰金額都應該寫清楚,以免以后出現糾紛。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三
1、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因合同內容違法由國家有權機關決定撤消而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利用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愿繼續租賃該房屋可自然導致合同的解除;對破產企業未履行的房屋租賃合同,清算組可以決定是否解除等。
如承租人擅自搬離租賃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賃關系無存續必要而導致的房屋租賃合的解除。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這種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并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但鑒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的長期性,在此過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無法預料情勢變更,為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持。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途徑。
1、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后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2、對于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違約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違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并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沒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系中的侵權行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為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導致的租賃合同終止。
租賃合同有定期租賃合同與不定期租賃合同。
在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隨時主張解除租賃合同。在一方當事人提出解除主張并經過相當期限之后,該租賃合同可以終止,當事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而消滅。
在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而又未續簽的,合同關系消滅。當事人對租賃合同期限約定不明確或未約定期限,以及未采用書面形式且當事人對期限有爭議的,均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四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資料,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資料。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透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職責。
9、注意約定違約職責。
那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貼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貼合規定和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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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五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必須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資料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職責。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職責。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能夠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此刻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資料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思考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帶給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能夠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必須的限制。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貼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職責。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貼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職責,能夠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夠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資料。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必須要簽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采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第一、簽租房合同,你要看簽合同的人是否是真實的業主。
租房租客來就將這個是務必要掌握,以方便日后的溝通,說白了住他房子的人是你,以后交往的日子還很長。
作為房產經紀人來說這也是做基本的了,務必保證客戶所簽的合同是有效的。
租房和說經紀人首先應請業主出示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這個不帶也不必強求),本來租房是見好事,如果這些工作沒有做到位碰到騙子了反而成了罪人了;如果有的業主房產證正在辦沒有辦下來那那么你要留個心眼一般的狀況下房產證是收房后720天開發商就會辦下來,如果過了時間你要留意是不是產權有糾紛了,要是在的確是在辦理之中的業主會有購房合同在手中的,以上的這些材料都要一一復印,一式兩份中介公司留一份給客戶一份。
第二、簽字的時候如果是兩方必須要將違約職責看清楚一般的情感都是平等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提出違約的。賠償違約方100%的違約金。三方的合同這個基本都是一樣的。中介切忌一點,如果你沒有經紀人資格證,千萬不要再丙方那里簽你的名字,如果日后有糾紛很難處理,還有就是房產管理局要是查到了你們的合同有工作人員在丙方那里簽字了并且沒有經紀人證的會對公司有處罰的。
第三、清點家具家電以及做物業交割,租房者或是經紀人在租房屋時必須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比如門家具、電器,等,千萬不要忘記測試下是否都是能夠正常使用的,做好清點之后列入合同上的家電清單里。如果碰到事多的業主怕這個壞了那個壞了的,如我的墻紙很貴的,我的電視上面什么什么品牌的什么型號的等等,這樣的`事情你要先和他說明白,租戶不是你的仇人不會故意的去損害他,在說了故意損壞是要賠償的,話說回來,即使是您自己在使用也不可能沒有自然耗損吧,實在不行就給他拍照片,什么都想都一一拍下來,免得到時候退房的時候業主或租戶一方算賴,不賠錢或不退押金。
第四、做好物品清單后,做物業交接,打電話給物業的人來查,查水、電、燃氣的剩余量,看看是預付費的還會后付費的都在合同上說明并且商量好是先結錢還是后結錢并且注明合同。
第五、合同簽完了,我們在審查合同是否正確,主要的就是手寫那些部分如租期、價格、總價、押金、家具清單、物業交割等。說是要到相關部門登記后所簽的租賃合同才生效,如果業主愿意交租房稅那就去咯,其實無所為。最為中介來說我個人推薦啊反正我是這樣做的,做完了所有的服務后和客戶業主說我的服務您是否滿意,反正我就在這咱們離的這么近以后有事您就盡管吩咐都朋友別客氣啊,回頭再補上一句以后有朋友租房買房的不要忘記給我介紹啊。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六
房租和相關費用:
畢業生能承受房租成本范圍500以下占42%,500-800占35%。
500以下單間一般都是平房。而且是非城區平房,東城、西城、宣武可能還有一些平房,但是價格在500-800,好的平房可能會到800至1000元。西城四環以內兩居1800-20xx,單間都得800-1000元。租三居室是最劃算,三居2400左右,一個人一間,分到每一個人身上就800元。
租房市場就是過年的月份相對便宜一些,其他所有的時間基本上都是一樣的。會不會由于學生租賃高峰,7、8月份房租上漲?價格沒有明顯變化,但房源少。如果住了一年,房東要提價呢?可跟房東商量,有可能你的經濟實力也好了,如果你覺得這個房子非常好,心甘情愿就會接受。物業管理費、取暖費應該誰來出?如果是集中采暖都是業主出,老房子的物業費租戶只要承擔衛生費就可以,大的物業管理費普通住宅是1000元左右,原則上是業主出。如果物業費和取暖費全部租客出,相應房租就會低一些。這種東西一定提前約定,到時候業主不會說應該不應該,讓你出也沒轍。如果電器損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是否要在合同中寫明?一般合同都會寫明如果是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房客負責,如果是機器老化要業主負責。這里面要關注冰箱和空調會有一個加氟的問題,如果純粹加氟,非人為漏氟都是業主來負責。
不會,沒有人會給你承擔。你可以報110抓犯罪分子。房東把房子交給你,你就是房子的使用人,你的東西失竊沒有權利讓房東承擔責任。原來有過這樣的情況,有人晚上敲門房客開門被搶殺了,怎么讓房東承擔責任?那個強盜是從1樓至5樓都敲門了,只有他開門了。建議租房都換鎖,費用一般自己承擔。夏天到了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人會通過爬窗戶上去。要注意按防護欄,防盜門要鎖上。如果樓層比較矮可以要求房東加防護欄。
2.既然要行騙就要有行騙的工具。先租下來一套房子,因為看到了房產證的原件和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很有可能還留存復印件,然后根據復印件偽造相對真實的證件,再以房東名義去出租房子騙人,拿了房租后就不翼而飛。所以在識別房東的時候一定要看房產證原件,簽合同之前看房費不要交。
3.此外,也可能是自己家的子女騙人,因為有很多家庭里面有糾紛,也可能產生行騙。
比如說是他爺爺的房子,老人不方便來。沒關系,如果房產證本人不來,一定要出示房產證原件和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還有業主本人手寫的委托書,即使最終被騙了,我們手里還有這樣一個證據,因為是家庭關系的內部欺騙,拿委托書好說事。或者,你可以要求跟他一起去看看業主本人,或者把他的戶口本都拿過來看一看。如果出租房子的人心里沒有問題,他會給你拿的,如果他用各種各樣的理由推托很有可能是有問題的。
有的中介自稱對房客不收取中介費,而向房東收取了代理費,對房客而言,真有這樣的免費午餐?不管怎么說,一定要見到業主,跟業主確認一下是不是他向這家中介公司付費,看不見業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不一定,但可以看中介與業主的協議,以及業主的房產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原件不可能給中介公司。如果選擇的中介公司比較好,代理房源有時候比直接跟業主簽合同更好,比如,房東中途退租,押金/定金未必還給你,而中介代理是不可以中途退租的,否則要雙倍賠償。
北京市的中介費都是按照成交價一個月的租金,只交一次,就相當于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收費標準,即便連續租很多年,也不用再交中介費.但是如果是代理房源續簽,只能和中介公司再重新簽合同。中介費一定是一定是簽租賃合同時才交,只要沒成交就不交錢,前期服務都是免費的,有的說要交看房費,是騙人的,因為正規的中介公司都是為了收取成交時的中介費,而不是看房費。找一個正規的中介相對比較安全,正規中介介紹的房子一般都是經過第一道審核,不會有假房源。而且如果是中介介紹的,如果被房東騙了,中介是要賠給你的。
挑選習性相近的合租伙伴:
合租要挑伙伴,跟家里人、朋友生活還產生摩擦,何況跟一個陌生人住在一起。首先要在合約里面約定相關費用幾個人怎么分,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大家怎么交,共用衛生間、廚房等等,如果開始沒有約定就別計較,如果約定就要約定清楚。另外還有生活習慣不一樣,比如有的人習慣晚歸,有的人喜歡早起,大家先聊聊了解清楚,如果習慣差別很大不要合租,不管熟悉不熟悉。甚至,有的人喜歡買的東西大家分享,但是有的人就不行,那么大家就把冰箱分格放。
有的合租是跟二房東租,他也是從房主那租的房子,這時候你有權要求看他們雙方的租賃合同。確認房東是允許他再租的,如果房主約定不能再將房子轉租就不能租,房主無所謂就可以。合租的情況下建議互留證件和聯系方式,房租不要年付。合租丟東西的情況還是挺多的,建議換門鎖,不管多么親密貴重貴重物品要保管好。是重新和房主簽定合同嗎?不是,比如說一套兩居或者是三居,人家先把房子整個租下來,之后人家再找合租的伙伴,所以你不可能再和業主簽合同。這種情況正常是不允許的,因為你這樣就相當于一房兩租了。
方法就是租高價,因為房東會擔心你把他的家具全部清空。
有一個短期租房形式,就像租酒店那種形式的短租公寓,但是收費比租普通住宅高,比住酒店便宜一半,在cbd區域。適合于來北京旅游、考察、學習等,西方國家比較普遍,在北京比較少。一般都是代理的房源,甲級公寓的級別,沒有太差的房子,會有專門的人員跟進管理。不光是可以租一月,租一天都可以,租到的是一套住宅,有私密的空間,就像租酒店一樣。押金一般是兩個月的房租。
新的房產證有簡單的識別方式,是棗紅顏色,34開紙,紙張比較硬,是印鈔紙,跟人民幣是一樣的紙張,有很多水印在頂上,平面上有很多的高的建筑;舊的房產證就是簡單的白紙,沒有太好的識別方式。為了能夠避免受騙,我們可以要求我們的業主提供原始購方證明,或者是購房發票收據之類的東西。中介公司可能恰好會有一些房產證原件,可以請他們拿出來讓看看是什么模樣。在房產證之外我們建議,再向物業、鄰居打聽核實,雙層保險受騙機率就非常小。
看房子的時候有的隱患是看不到的,比如下水道,老的房子管道比較細,你看房的時候并不堵,但是在你使用的時候極其容易造成堵塞,這些問題以及所有影響你使用的房屋結構的問題,一是在你看房的時候仔細看,另外,如果是老房子,住的鄰居可能都是十幾年的老鄰居,你在租房之前,以租房人的身份詢問一下,一般都能問出來。
合同中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寫全,而且人的感受程度無法用文字表示出來。所以你在意的地方在租房的時候就要看清楚。你可先設定自己能夠接受的和不能接受的,有的同學租房子考研就是要安靜,看看房子旁邊有沒有鐵道、施工;有的同學喜歡陽光,就要看否朝陽、通風;有的人在意房子舒適度,那就看看是不是家具齊全,還有廚衛的裝修是不是達到你要的標準。再比如說房間里面有蟑螂,有的人無所謂,而有的人很在意,老房子一般都有蟑螂,那就可以盡量挑選一些新型的住宅,實在找不到可以全面消毒。一些固定的設施,比如馬桶、熱水器、爐灶、抽油煙機、下水、門窗,看房的時候要試一下,如果正常運轉,以后小心維護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如果房東要給你換的設備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有一些房東要求你交一部分定金才能保留房子,你如果確實看好這套房子越快簽合同越好,不要猶豫。合同一旦簽訂,可以在合同里面約定很多東西,省得來回折騰。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后悔了,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來的.交定金的時候應該約定好房租,約定好什么時候簽租房合同,并根據自己的要求跟房東有一個初步的書面約定,不要僅僅口頭上說"你給我保留房子,我交給你多少定金",你有可能后悔,房東也可能后悔。如果是你后悔了,定金一般都要不回來;如果是房東不想租了,就要賠雙倍定金。但如果沒有書面上這么約定,定金能不能還給你還是一個問題,即便還給你,是不是雙倍也是有問題的。這種情況下,很多同學不好意思說,對很多事情都抱著僥幸心理,往往受騙都是利用這種心里,最后吃虧就是自己,其實沒關系,說話語氣適當也是可以接受的。真正的騙子覺得你防備心這么強/不好騙就會放棄。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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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當事人的狀況。
住房具體狀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住房用途說明。
租賃期限。
2、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3、住房修繕。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職責。
4、住房狀況變更。
承租人就應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5、轉租約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透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就應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
6、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能夠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7、違約職責。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簽合同注意事項一——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議可事先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但是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長于一年的,能夠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簽一年的,租戶能夠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愿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么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2、簽合同注意事項二—一切以書面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但是整個過程其實比較繁瑣;在確認房產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于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并滿口答應家具家電一應配齊并保證使用;許多租戶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痹,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后,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
所以,您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3、簽合同注意事項三——清點屋內設施,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墻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后,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戶。
因此,您必須要仔細清點屋內實施,如果所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者錯漏,在修正時,必須要租戶及房東雙方簽名確認,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發生屋內設施維修,就能夠憑借合同來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業交割也會更加順利。
4、簽合同注意事項四——電話、寬帶易忽視,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個性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帶,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戶在租期內并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5、簽合同注意事項五——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戶還應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后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取得電卡、水卡等支付憑證,以免后期使用出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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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八
1、弄清租房信息是第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個性是要弄清楚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該房屋的資格,在簽署租房合同時出租人務必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并一式三份予以留存。保證雙方的利益,以免在今后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務必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盡可能的細。就算你不是很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資料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和電費還有煤氣費和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職責。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
3、簽房屋租賃合同還要注意的幾個問題,要看房子的產權證明,防止是二房東,另外就是押金物業費采暖費證明房子是房東本人的,房子里的狀況,顧客和房東有什么個性要求寫租房合同里。
4、租賃雙方如在租賃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需要雙方協商的,都應在三方都在場的狀況下擬定補充協議或條款,并以書面形式留存,以此保障雙方利益。
5、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或者押一付三,但是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長于年的,能夠在合同中約定提前至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
6、在確認房產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于租賃合同的簽訂。很多房東在你看房的時候滿口答應家具家電一應配齊并保證使用,但最終沒將口頭承諾寫進合同;還是以簽訂的合同為準,這時租戶也是只能吃啞巴虧。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九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
房屋租賃合同在制定時候要寫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用途,租賃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繕責任,住房狀況變更,轉租的約定,違約責任,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等等。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
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
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
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
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
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
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
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
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一
(一)避開購房合同糾紛,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簽合同了,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后再簽正式合同。因此,需注意以下問題:
問題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問題三: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問題四: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確定。
問題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問題六: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問題七: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__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__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二
甲方(出賣人):乙方(買受人):地址:地址:
性別:性別: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車輛代碼:生產國別或生。
產地:生產廠名稱:排氣量:顏色: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
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車架號:
車輛剩余保險期限: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數量:臺。
車輛總價:元,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余款付合同金額%,計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于年月日貸款支付。(付尾款條件)。
以下情況為乙方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
(1)甲方已經還完該車的所有貸款金額。
(2)甲方將該車,連牌照完全過戶給乙方。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1)公里。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行駛證。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出售車輛在完全交予乙方之前所有違章記錄以及罰款,全有甲方自行承擔,年審由甲方陪同乙方共同年審。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檢測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簽字:
簽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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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三
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3、對于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商,可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對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愿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__。
對策:1、五證齊全的項目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對策: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2、如有開發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對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2、開發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應當將出售房屋所屬樓號在小區平面圖中標明,并將小區平面圖粘貼在本合同附件一內加蓋公章。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2、要求開發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3、要求開發商提供保證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七項:關于物業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規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對策:1、買受人應要求前期物業應以招投標的方式介入。2、開發商與前期物業簽訂了《物業管理公約》。3、買受人也應簽訂三方都署名的《物業管理公約》。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在出售房屋前,應與招投標方式選擇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訂有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署名的《物業管理公約》。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對策:1、根據《民法通則》以及6月1日的《解釋》將實際損失細化。2、對開發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準備好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單方原因導致退房,出賣方承擔的責任范圍如下:
出賣人的責任范圍:
1、退還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計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賠償買受人從簽訂此購房合同時起到退房時至每平方米售價的升值差價。
3、賠償買受人對所購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此費用僅以裝修實物和相關票據為限)。
4、對于按揭付款的買受人,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辦理按揭相關手續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四
購房合同范本中與正規的合同基本是一樣的,購房合同范本中提到的東西要仔細的瀏覽一遍,文字游戲往往都是你忽略卻又真實存在的。在購房合同范本內也要寫到如果不能按期交房或是設計變更等等違約行為的賠償方式。
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之甲方乙方:產權的登記以及物管的約定也都是細節條件,不可忽視。在購房合同范本中盡可能的將各種內容全面,詳細的寫出來。但是也要注意購房合同范本的每個條例也不能相互沖突。
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之項目名稱:你覺得這個名稱不重要,小編告訴你那就錯了,在購房合同范本中名稱是至關重要的,它精確到門牌號和項目名稱以防以后有出入可以拿出來對比。購房合同范本內必然要寫清楚房屋裝修檔次以及戶型面積等等。
購房合同范本中關于房屋裝修的標準要寫清楚,根據這些條例來收房是最好不過了的,房屋的內部設施以及負荷標準都是有明確的數字的。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中付款的方式以及產權保證都要具體的說明。在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內不要一味的看對開放商的條款,開放商對于乙方的要求也要注意看。
總結:購房合同范本中我們了解的知識有很多,根據購房者與開放商的雙方協調來決定。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也不能太過于忽視,被買房的驚喜蓋過導致忽略的人有很多。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咯,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也要注意噢。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五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狀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就應把握幾個問題。
1、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此刻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僅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此刻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明確退房的職責。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務必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職責,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4、就應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務必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務必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5、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職責。此刻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狀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職責是什么。
6、就應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資料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那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超多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必須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必須要清楚明確里面的資料,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新手如何買房子:
選位置。
房產作為不可動的資產,所處位置對其使用和未來的保值、增值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無論購房者買房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居住或是作為一種具有較高預期潛力的投資,房產能否升值,區位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
1、首次購房:看一個區位的潛力不僅僅要看現狀,還要看發展,如果是在一個區域各項市政、交通設施不完善的時候以低價位購房,待規劃中的各項設施完善之后,則房產大幅升值很有期望,因為區域環境的改善會提高房產的價值,因此結合城市規劃建設來分析住宅所在區位的發展潛力,對選購一手房的消費者來說十分重要。
2、購買二手房:一般選購二手商品房多是出于就近上班或思考孩子上學方便等自住需要,但仍然要思考房屋升值的空間,尤其是要關注城市規劃的資料,看其是否對該項目在短期之內造成某些方面的影響,從而影響其價值的上漲或下浮。
看配套。
居住區內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區質量的重要標準之一。目前許多較大的居住小區設有小學,以消除城市交通對小學生上學路上的潛在不安全隱患;同時,早市、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一天都要光顧的基層商店配套也要完善,如果是老年人居住最好還要有便利的醫療服務機構。
1、首次購房:開發商一般會把將來社區完善程度描述的天花亂墜,此時作為消費者,必須要持續清醒的頭腦,對于開發商所描述的種種加以決定,并考察開發商之前所建設項目的狀況,然后再結合其他條件作出決定。
2、購買二手房:要實地考察項目周邊的配套完善程度如何,尤其是要結合自己在看項目所在小區的位置,結合醫療、衛生、購物等多角度考察,綜合多方面決定,來作出購房的決定。
看綠化。
現代社會人們工作壓力日益加大,家成了人們緩解生活壓力的最好地方。進入小區后,大面積的綠地將是感受家庭溫馨感的最好開始。所以,看房必須要關注小區環境。
1、首次購房:開發商會告知消費者房屋建成后的綠化率是多少,如果是現房,消費者能夠實地考察,而對于期房,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要將開發商已完成的項目作為參照對象,看實際建成的項目是否和開發商之前的廣告推廣相符,以作出一個大概的決定。
2、購買二手房:相對一手房的綠化率是房產項目的一個必備硬件指標,但在二手房選購中,綠化率還沒有得到大家的重視。因此,業內人士推薦消費者,隨著城市節奏的加快和工作壓力的加大,即使購買二手房,也要關注小區的綠化程度,它會在無形中緩解您高度緊張和集中的精神壓力。
挑戶型。
無論外在的環境再好,以后天天要居住的房屋格局也是選房的重中之重。在此,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看房屋本身的戶型結構選取戶型要著重注意采光和通風。一般狀況下,房屋就應有至少保證3個小時的日照和至少5個小時的通風。廚房和衛生間最好有向外的窗戶,防止污濁的氣體進入室內。同時還要注意各功能區就應是比較獨立,并且有必須的功能劃分,避免居住時的互相打擾。
1、首次購房:如果條件允許,最好參觀一下樣板間,能夠對圖紙的戶型實際感受,印象深刻。
2、購買二手房:能夠實地考察房屋空間給人的實際感受,能夠更直接地身臨其境,尤其是對于采光等各方面能夠作一個綜合的打分。同時,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如果時間允許,最好多看幾家,作一個比較,以選取到適宜滿意的房屋。
看項目的區內交通。
1、首次購房:目前居住區內的交通分為人車分流和人車混行兩類。對于一手房的購買消費者,開發商一般將“人車分流”作為樓盤的賣點,即汽車在小區外直接進入小區地下車庫,車行與步行互不干擾,因小區內沒有汽車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擾,小區內的步行道兼有休閑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區環境質量,但是,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這種方式造價相對較高,如果您選取,就要做好以后承擔較高停車費用的心理準備。
2、購買二手房:對于二手房的購買者,雖然能夠直接感受小區的交通狀況,但業內人士推薦消費者,最好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也對小區進行觀察,以確定交通狀況的通暢狀況。
總結精選(4):
首先提醒您在決定交納首付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能夠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能夠辦理按揭貸款。此刻西安市已經取得預售證的期房都實行網簽,網簽和紙質合同資料相同,只是簽訂方式不同而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必須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必須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必須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資料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狀況。一旦發生此種狀況,買房人必須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取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必須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職責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必須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職責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必須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職責。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構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而且就您關心的問題,也要在合同中體現。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取開發商及樓盤。
現實中也存在開發商因為資金鏈條斷裂,可能會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而停工時間較長可能會構成爛尾樓,這對于購房者維護自身的利益十分不利。推薦您在簽正式合同之前,再實地了解一下項目狀況。如果選取購買,必須要詳細約定交房時間,以及相關的違約職責。
購房者交納房款之后,開發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據,正式的購房發票通常會在交房的時候給購房者。主要是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不是最終的實際面積,在實際建造過程中會有或多或少的誤差,所以,只有等到實際測量面積出來之后,該房屋的實際銷售價格才會準確無誤,一般就在這時候出具發票。目前市場上開發商基本上都是這么做的。感謝關注!
最后,還要約定配套設施,如個人的門窗型號,是否一戶一表等;公用的綠化、電梯等等。
總結精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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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以乙方身份證地址為準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一方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明確向對方提出異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續展一年。
二、工作情況:工作崗位為公司職員;工作地點:廣州或甲方指派的其他地點。
三、勞動報酬: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基本工資為,員工績效獎勵及其他待遇按公司制度執行。績效獎金與其他補貼不屬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如若涉及加班工資與補償金等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
四、作息制度:乙方按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公司可根據需要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配合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如若乙方加班的,應經公司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公司可不予確認。
五、社會保險與勞動保護: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但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若由乙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對員工履行制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因過錯造成公司損失,應予賠償,公司可按國家規定從工資中抵扣。
七、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商業秘密(客戶資料與交易價格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為第三方工作。若乙方違反本條款,應支付至少相當于乙方六個月工資待遇的違約金給甲方。若乙方另行簽署《保密承諾書》的,相關責任以《保密承諾書》為準。
八、勞動合同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補償金。
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依法提前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可暫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3、無論因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乙方均應妥善辦理離職交接工作,將所掌握的資料或物品交付甲方,否則乙方同意甲方暫不發放相關工資待遇,不作克扣工資處理。
九、其他情形:
1、甲方《員工手冊》、《保密承諾書》以及公司其他規定等均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已閱讀該等文件并愿意遵守。
3、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確認的聯系地址,若涉及函件往來以該地址為準,文件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內生效。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一式兩份,并已各領取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七
商鋪租賃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租賃的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狀況及修繕責任;有關轉租的一些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款,違約責任以及約定的一些其他條款等等。
一、轉租、“轉讓”和獨立的租賃合同的問題。
當一戶商家承租一個商鋪經營一段時間后,因為經營情況不好,往往考慮將承租的商鋪“轉讓”或轉租。承租一個商鋪時一定要搞清楚商鋪的真正產權人是誰,如果現在經營者不是產權人,那么就涉及轉租或轉讓的問題。在商鋪租賃中,轉租和轉讓的現象十分普遍,我們曾經碰見過連環近十手的情況,令人嘆為觀止。
在保持轉租房方與房東的租賃關系的同時,衍生出轉租房與轉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的做法,屬于商鋪轉租;原承租方退出租賃合同,由新承租方取代原承租方法律地位的做法,屬于商鋪(租賃合同)轉讓;原租賃合同解除,新承租人與房東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對于租賃合同涉及到的問題進行全新的協商,屬于獨立的租賃合同。
在采用轉租的方式時,一定要確認轉租方是否有轉租權,要確保本租賃合同期限沒有超過前手合同的租賃期限,要審查要審查所有的前手租賃合同的效力。因為轉租合同的效力有賴于前手合同的效力和前手的轉租權。實務中,即使所有前手合同均約定有轉租權,最好還是要求房東進行書面確認。因為商鋪租金通常保持上揚,房東否認轉租,借此要求提高房租的現象屢見不鮮。而且,對于前手合同的效力問題,沒有經過訴訟確認或公證確認,審查也只能做到初步認定。
在采用租賃合同轉讓的方式時,最好最簡易的辦法是在原租賃合同后面進行說明和補充,這樣才能保持前后合同內容的一致。但是,對于前手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和尚未履行的義務一定要注意銜接,特別是押金問題和尚未支付的租金問題。
在采用獨立租賃合同的方式時,主要是要確認原租賃合同已經有效解除,并注意不要讓原租賃合同遺留的糾紛影響到自己的租賃合同。
不管采用上述哪種方式承租商鋪,商業習慣上都有“轉讓費”的問題。即上家承租商鋪時,為了裝修等原因,都投入了一定費用,上家在退出經營交付下家使用時,要求下家作出一定金額的補償。即使裝修費用沒有多少或者根本沒有裝修(有些上家純粹是在進行租賃投資),在商鋪搶手的市場情況下,下家也無法拒絕上家的這種要求。轉讓費只要是協商一致的,并無違法或脅迫的說法。
二、營業執照的問題。
經營者要合法經營,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等手續。法律規定,經營者需要有經營場所的`,在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和租賃合同。一般而言,工商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如果前一經營者在該商鋪的營業執照未注銷或變更為其他注冊地址,新的承租人則無法利用該商鋪辦理出新的營業執照(有別于商場、市場等綜合性場所的營業執照和具體攤位的營業執照之間的關系)。
但是,也有很多經營者不辦理營業執照,而借用前手的營業執照。這種操作實際上并不構成合作經營、承包經營,實際上是非法借用執照和商鋪轉租或租賃合同轉讓。這一方面并不完全合法,一方面也容易受制于前手。
另外,有些產權人擅自分割商鋪,分別出租人多個商家。這也會導致商家之間辦理營業執照面臨障礙。
三、裝修的問題。
每個商家接手商鋪后,通常要進行一番裝修再開業;有的加盟、代理、連鎖商家還要講求裝修風格統一性。但是,具體承租的商鋪不一定能滿足這一要求,因為商鋪的裝修不能破壞主體結構。
同時,租賃合同期滿后,裝修做如何處理,也應當在租賃合同中作明確的約定。否則很容易發生承租人要求補償和出租人要求恢復原狀的沖突。
四、電容。
有些商鋪的經營者對電容有特別要求,需要擴容。但是擴容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相關部門又會根據規劃嚴格限制電容。
五、招商問題。
有些新開設商場或市場,為了吸引商家,在對外宣傳中往往明示或暗示不久的將來該地區將建成擁有完善的配套、良好的人氣的商圈,并給商家種種口頭承諾。但是,事實往往讓承租的商家不能如愿,甚至血本無歸。
六、配合義務問題。
承租了商鋪之后,上家很多事情需要房東的配合,比如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房東提供房產證,裝修也需要房東提供相關材料,擴容更是。但是,如果合同對這些問題沒有約定,房東往往以沒有義務為由拒絕配合或者以其他種種理由拖延配合。
七、合同目的問題。
我們知道,在我們繁雜的行政管理體系中,環衛、工商、消防、規劃等五花八門的管理部門都會商家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和限制。商家利用承租的商鋪進行經營的目的往往因為這些部門的干預而不能實現。比如,在住宅樓底層的沿街商鋪經營餐飲活動受到環衛部門的限制。這些限制并不是商家能夠完全了解和預測的。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約定租賃商鋪的目的,當商家活動受到相關管理部門限制時,便可以以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為由解除租賃合同,并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八、拆遷問題。
商家承租商鋪往往希望能夠長期穩定經營,如果生意尚可,更是會增加投入。但是,萬一碰上拆遷的情況,那么商家的愿望就落空了。如果已經劃入拆遷紅線范圍的,更是連營業執照都無法申請。考慮到房東,特別是轉租人、轉讓人很有可能隱瞞這些重要情況。所以,預測未來動遷的趨勢和查閱城市規劃紅線圖便十分重要,在合同中對將來可能的動遷問題作一個約定也很有必要。
九、明確要租賃的商鋪或者物業的地址面積、范圍以及租賃用途。
1、比如本店鋪位于成都市某個區某條街多少號一定要明確,具體的面積大小也要明確,還要強調范圍,并要落在圖上。一定要在房屋結構圖上畫出您的范圍并列在合同上,因為如果沒有明確的范圍,可能今后某個通道或者某個墻都會起爭議。
2、寫出做什么用途,比如做餐飲、家居。先要確定您要做什么然后再簽合同。比如您要開餐飲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寫明。要做什么一定要表達出來,以防一旦有沖突的時候業主或者出租方拿這個和您找麻煩,這也是雙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為了避免可能的沖突。一定要限定明確的表達用途,如果將來您要做別的業態,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八
1.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進行擔保。
根據《擔保法》下列特殊主體不能進行擔保。
a.國家機關,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b.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c.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及職能部門。
d.銀行等金融機構。
2.設置虛假的抵押擔保,使對方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
合同欺詐人利用擔保合同使對方當事人放松警惕,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合同欺詐人往往利用虛假的擔保合同獲取對方當事人的信任,從而獲得利益。
欺詐行為人利用擔保達到“偷梁換柱”的目的,這種欺詐中的主合同的內容是真的,擔保合同提供的財產也是真的,只是合同義務人欲通過抵押擔保合同將抵押的財產真正抵給債權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債務。欺詐人雖沒有無償獲得或不平等的獲得他人的財產,但其目的實際是促成抵押財產的流通,事實上形成了對另一方的欺詐。
4.抵押人在一項財產上設置多個抵押權,重復抵押,使抵押財產的價值遠遠大于被擔保的財產價值從而使擔保落空。
法律規定一項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按次序分別設立不同的債務擔保,但設立的抵押其抵押權的價值不能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欺詐人正是利用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多次進行抵押,在財產上先后設立多個抵押權并對有關情況進行隱瞞,致使債權人的資產流失,抵押權落空。
5.欺詐人將無權抵押的財產設抵。
一種情況是設置抵押的主體不合法,提供財產抵押的人并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或是對該財產不具有處分權,進行抵押后當財產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權利要求,虛假抵押將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種情況是,抵押的標的物不符合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為禁止用于抵押的財產或標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我國《擔保法》對以特定物進行擔保的形式要件進行了規定,要求必須履行向法定部門登記的手續,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a.以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c.以林木抵押的,由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d.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由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e.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由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我國《擔保法》中對以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作了一些特殊規定,應當注意: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1.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賣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權利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賣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于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4.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應當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5.采用抵押擔保時應切實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
首先進行擔保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應按法律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于: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范。
6.其他預防手段。
承攬合同與注意事項(熱門19篇)篇十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在合同期,根據實際情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或其他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資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以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績效、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參照當地的一些因素,制定相應的勞動報酬,采用計時、計件、定額等不同方式計算勞動報酬,按月發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產以后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800元。
五、關于保險的約定:
1、凡退休人員,甲方不支付保險費;。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鼓勵乙方以個人名義參加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基本保險,甲方按基本保費的80%補給乙方,交夠20__年者公司不予補助。乙方臨近退休時或有意愿退休時可提前兩__甲方公司,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宏揚正氣,保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形象,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忠于企業,尊重同事,保守企業秘密,并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學習和活動。
2、遲到、早退、中途脫崗連續三次,按一次曠工處理;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次(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無條件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其他。
1、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窩工、怠工、罷工、拉幫結派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作出開除和解除勞動關系,并且可作出各項處罰的決定。故意損壞公司財產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失業金等相關費用,如因企業虧損嚴重,無力繼續經營,導致破產、關閉等,甲方不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如正常辭退,甲方補償給乙方每個工作年不得超過800元,對于月收入未達800元的個別工種,則按實補償。如乙方自動辭職的,甲方一律不給經濟補償。
3、對于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人員,首先應向甲方寫出申請并承諾,并說明由此造成的工傷、醫療衛生和意外傷害等情況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5、乙方在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能否從事本崗位(工種)的健康證明(縣級醫療機構證明),如不提供,則乙方在崗(職)或離(職)時,對于所有傷、病、殘等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凡提前退休、退職、病退等一切費用,或一次性應繳的費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7、凡公司的簽約人員和公司委托的相關人員開發研究的成果全部歸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違反甲方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8、補充條例:
愿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工作,為公司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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