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一
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后,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借款人所需條件: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銀行按揭借款合同范本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金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貸款用途: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人)購買__________________(買賣合同見附件)。借款人不得挪用貸款。
第二條利率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2.2一年期(含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
3.1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
(2)本合同中有關擔保條款是否已生效。
3.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借貸雙方簽署后,以借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次劃入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中,用于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之商品。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不夠填寫可以粘貼附件
(粘單處)
3.3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還款
4.1貸款人與借款人約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共分______期還清貸款本金。借款人首期歸還本金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歸還本金日為貸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______元;
(公式中貸款期限按月計算)
借款人共分______期還清貸款本息。借款人首期還本付息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的還本付息日為貸款到期日。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二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下稱: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_______萬元人民幣,期限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20_______為結算日,乙方應于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愿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三
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貸款人: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抵押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的集合,各方表示接受并保證嚴格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汽車消費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購買___(汽車品牌),所購汽車資料要素如下:
車價: _______ ;
型號: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 ;
車架號碼: _______;
顏色: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利率、罰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年/月)利率,利率為下列第 種:
1.固定利率,即 ,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
2.浮動利率,即在基準利率水平上 (上浮/下浮) %。并自起息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二)罰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上浮 %,貸款利率按照本條第一款第2項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2.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上浮 %,貸款利率按照本條第一款第2項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同時出現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貸款,應擇其重計收罰息和復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之一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不得有弄虛作假。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和車輛保險等法律手續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抵押、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4、相關合作方合作責任明確,合作未間斷且履職到位。
第六條 借款人在此選擇以下第 種劃款方式
l、貸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借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帳號: _______)。
2、貸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支付購車款的名義一次性全額劃入 開立的賬戶(帳號): ,開戶行: 。
第七條 還款
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2)分期還款的,實現按月還款,從借款發放的次月開始還款;還款日為每月的20日前。可采用以下第a 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
a、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數
每期還款額= ——————————————————————
(1+期利率)借款期數-1
b、等本遞減還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還款額= ——————+(借款本金-累計還本金額)×期利率
借款期數
(3)其他還款方式:
2、借款人(或代理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賬戶,帳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貸款人同意。
第八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l、在符合條件時,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借款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借款人因購車事宜與汽車銷售商、掛靠單位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6、本合同項下汽車發生重大事故或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情形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借款人應立即告知貸款人。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2、借款人未按期還期款或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差旅費、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汽車按揭借款人連續三期未歸還借款)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和采取必要的債權保護措施。
5、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費用。
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7、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十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以下第___ __種方式計收利息:
(1)按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和約定執行利率計收利息。
(2)按實行借款期限在本合同約定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大寫)計收利息。
2、提前還款,已計收的借款利息還作調整。
3、分期還本付息提前還款的,先歸還當期借款本息,再歸還其他款項。部分提前還款的,重新計算剩余借款的每期還款額和還款期限。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1種擔保方式。
1、保證擔保+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提供抵押擔保,并由保證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其他約定從本條第2、3、4項。
2、保證擔保: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差旅費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之次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還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選擇,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3、抵押擔保: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 (具體載明汽車并附:銷售發票、購置稅憑證、保險單、機動車登記證書)(詳見抵押登記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汽車設置抵押的,登記法定車主為抵押人,借款人無論是否實際車主均表示認可。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差旅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混合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5)抵押物由抵押人暫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若因經營管理失誤造成損失,抵押人應負全責。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任何款項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8)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人須按貸款人要求對抵押物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貸款人保管。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未清償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或委托辦理保險手續,有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因中斷或撤銷保險造成的一切損失, 由抵押人承擔。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獲得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10)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含抵押人的抵押物。
4、特別約定:登記法定車主若不是借款人但列為擔保人的,在借款人違約時,愿先于其他擔保人履行全部連帶還款責任。
當擔保人履行了擔保義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十二條 汽車保險
1、本合同項下汽車車主(或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連續投保交強險、車損險(足額)、盜搶險、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坐險(20萬元/座)、不計免賠、自然險、無過失責任險等險種。
2、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單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3、涉及上述險種的保險事故發生時,有關保險金應依法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不論借款到期與否。如保險金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和抵押、擔保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4、貸款期限內,若因抵押車輛脫保或保額不足出現事故無法賠付時,其全部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貸款方有權要求抵押人以其他資產償債。
第十三條 汽車轉讓
借款人轉讓汽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轉讓款項首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l、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貸款人可隨時采取法律手段實現債權。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或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和依法采取實現債權的措施。
7、本合同某一擔保(抵押)人若提供虛假購車發票、上戶資料等,致使借款人違規取得借款的,在借款人不按期還款時,該擔保人應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全部還本付息及相關費用清償責任。貸款人亦隨時有權要求本合同各方無條件履行連帶償債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8、因借款人、擔保(抵押)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抵押)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9、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復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五條 費用的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保險、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若發生訴訟、仲裁,由貸款人或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必須履行。
本協議經公證處公證賦予強制執行力。借款人未按期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擔保人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由公證處出據強制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準包括:貸款人的債權,約定的違約金以及借款人因其違約所產生的代理費、訴訟費、執行費和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借款人承諾,自愿承擔被強制執行的法律后果,無異議。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到期”包括貸款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所稱“車主”為登記法定車主。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權屬爭議足以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共 份。
第二十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四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_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貸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出質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貸 條 款
第一條 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 (名稱) 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用于向 (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 區 街 小區 (地址)房屋 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 ; 座落位置: 棟 室 ;
銷售單價: 元/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 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 (上/下)浮 %,確定按(年息/月息) 計算,按 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 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 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 (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 (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共還款 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 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 押 條 款
第十二條 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 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 押 條 款
第二十一條 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 質 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 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 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 保 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 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 證 條 款
第三十條 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 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5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 他 條 款
第三十六條 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 附則
(一)、 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 份。
第四十二條 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 押 物 清 單
質 物 清 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 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 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 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 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五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 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六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抵押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 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鑒)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擔保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八
抵押人: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xxxx,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xxxx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xxxxx。
2、數量:xxxxx。
3、價值:xxxxx。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xx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xxx銀行xxx分行xxx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xxx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xxxx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xxx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xxx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xxx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xx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xx份,送xxx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xxxxxx(章)抵押權人:xxxxxx(章)
代表人:xxxxxx(簽字)代表人:xxxxxx(簽字)
地址:xxxxxxx地址:xxxxxxxx
銀行及帳號:xxxxxx銀行及帳號: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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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車按揭借款合同篇九
出賣人:
買受人:
有限公司,現將解放xx小客車轉讓于買受人。該車車牌號為碼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現訂立合同如下:
該車于20xx年xx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20xx年xx月。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工況較差。車身車架有銹蝕。
該車委托太倉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鑒定,受托方經鑒定后得出該車的`現價為元。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元。
1、出賣人向買受人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買受人在購買該車后,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費用各半承擔。同時,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變更手續,如有費用,各半承擔。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備用。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