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在傳達信息、分析問題和提出建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主要領導同志關于宗教領域突出問題有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綏陽縣委宗教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綏陽縣宗教領域突出問題及隱患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綏綜領發〔2021〕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針對全縣宗教領域突出問題風險,認真對照、舉一反三、逐一梳理、建立臺賬、逐一分解、逐一分析、逐整治、逐一銷號,根據工作職能職責,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整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負責、守土有效,確保問題整治到位,從根本上解決全縣宗教領域突出題風險。
組??長:高聯友?局??長
副組長:高志剛?副局長
陳??穩?副局長
王??谷?副局長
成??員:各執法大隊、鄉鎮分局、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綏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王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銀同志為聯絡員,負責資料收集及上報。
(一)基督教私設聚會點。
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查處宗教勢力違法建設行為,依法拆除宗教非法建筑物。
2.?嚴厲打擊售賣、播放非法宗教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依法對違法當事人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完成時限:3月12日前
(二)境內外勢力利用宗教不斷滲透的風險。
整改措施: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實現情報信息共享。各部門在開展工作時加大對境外勢力和邪教組織的排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同時積極查辦其他部門移交關于宗教及境外勢力活動的行政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宗教非法活動行為。
責任部門:各大隊、分局、股室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三)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泛濫,管理不規范的風險。
整改措施:加大宗教活動場所的排查力度,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協助各鄉鎮、統戰部拆除不符合規定的建筑設施。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鄉鎮(街道)分局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四)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地質災害、信眾群聚的風險。
整改措施:協助住建局、消防大隊等部門做好宗教場所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質安全。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政環衛股、各鄉鎮分局
整改時限:3月12日前
(五)宗教活動場所濫塑宗教造像,信仰不純的風險。
整改措施:協助各鄉鎮(街道)對濫塑宗教造像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查處各鄉鎮(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動場所違法建設案件。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鄉鎮分局
整改時限:3月12日前
(六)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燒高香的風險
整改措施:協助各鄉鎮(街道)對濫塑宗教造像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查處各鄉鎮(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動場所違法建設案件。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鄉鎮分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七)佛教道教商業化治理成果反彈的風險。
整改措施:協助其他部門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等問題,及時辦理各鄉鎮(街道)、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移交的違法建設、高價銷售物品等案件。
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大隊、各鄉鎮分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一)各部門高度重視,根據方案要求,嚴格貫徹落實。
(二)加大排查力度,舉一反三,建立臺賬,實行銷號制度,長期堅持。
(三)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按時報送信息資料。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二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統領,圍繞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安全發展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創新手段,強化措施,促進全縣宗教系統安全穩定。
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宗教系統的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確保各級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各類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實現“零增長”,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是全縣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范圍是:非通常宗教活動安全、工程建設、危房隱患、防火防盜、用電安全、食品衛生、香燭生產、森林保護、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況。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宗教團體對所屬宗教活動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加強業務指導。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負責本場所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按照民宗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全面部署落實。
(二)全面排查階段(。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組織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帳,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
(三)隱患整改階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各宗教團體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督查驗收階段。縣民宗局將組織人員,于11月上旬對各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進展情況和整改結果、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等。
(一)加強領導,全面部署。縣民宗局成立戴亞平副局長任組長、戴均帽、褚文衛、袁春輝等人組成的縣宗教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也應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迅速行動,全面部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各宗教團體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突出重點,克難攻堅,做到重點時期抓“早”,重點領域抓“緊”,重點隱患抓“整”,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增強事故防控能力。
(三)做好統計,及時報告。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和報告工作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進展情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記錄工作,建立活動帳,健全檔案,及時報送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工作情況。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三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和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對全鎮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確保宗教和睦、宗教信仰自由,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省、市、區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新時代宗教工作的新特點和新任務,扎實有效開展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民族團結、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通過建立鎮、村“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協調有力的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宗教事務管理到位,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建立健全鎮、村宗教事務管理網絡,納入綜治維穩網絡體系,我鎮配備統戰委員、統戰干事,村設宗教聯絡員。
(一)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六條規定,我鎮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對全鎮、村委會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網絡及宗教工作責任制進行督查和管理。
(二)明確設立專兼宗教工作委員所承擔工作任務,細化宗教工作方案。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有信教群眾以及宗教活動場所的村委會要設立宗教工作聯絡員,簽訂責任狀。
(一)將基層宗教工作網絡納入社會管理網絡體系中。將宗教工作網絡建設與社會管理網絡體系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
(二)選好配強宗教工作專職委員和聯絡員。要選配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綜合素質高、黨性和政治意識強的人員做為宗教工作專兼職委員。各村委會要選配掌握本地情況、在群眾中有威信、具有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一定工作經驗的不信教人員擔任宗教工作聯絡員。
(三)加強對宗教工作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并服從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同時,不斷加大對“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的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他們熟練掌握、運用法律法規管理和解決宗教事務的能力。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嚴格執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進一步加強宗教管理,依法加強對我鎮宗教活動場所的規范化管理,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合江的目的出發,充分認識開展治理“兩亂一私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鎮“兩亂一私設”專項治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宗教事務條例》,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有利于促進合江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對佛、道教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及私設基督教聚會點進行專項治理,達到引導廣大信教群眾依法信教,理順宗教活動秩序,保護信教群眾合法權益的目的。對“兩亂一私設”的管理采取“承認一批,改用一批,關閉一批,拆除一批”的政策來加強管理。
為切實加強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和私設基督教聚會點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到民族宗教工作層層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鎮成立以黨委書記周瑜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統戰辦,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深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
首先組織村干部召開“兩亂一私設”專項治理工作會,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專題部署,講清“兩亂一私設”的危害,明確專項治理的目標和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充分利于廣播、標語、網絡、墻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治理整頓的目的、意義、標準和要求,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提高廣大群眾和信教群眾的思想覺悟,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其次對本鎮內的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和“兩亂”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登記造冊,掌握詳細情況,為開展專項治理奠定基礎。
(二)集中整治,分類處理階段(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召集轄區各村會議,宣傳政策,講清道理,幫助他們提高認識,應帶相關人員限期按時整改到位,落實責任到人,對未按期整改的,組織人員進行強行整治到位,達到專項整治的目的。
(三)總結提高、建章立制階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鎮民綜辦公室將對各個村的宗教治理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不足之處進行整改,確保處理到位,不留死角。幫助保留的聚會點和廟宇建立民主管理組織,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使管理規范化。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鎮統戰辦公室將對各個村專項情況進行逐一檢查驗收。對治理不徹底的,要繼續整改,以確保專項治理的效果。
(五)鞏固成果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把專項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經驗進行歸納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經常對專項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1、講究工作方法。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要做到措施有力、態度堅決,又注意工作方法。通過“一對一”上門幫扶等方式,了解群眾思想動態、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做通群眾思想工作,達到自覺制止“亂建”的目的,有效防止傷害宗教感情的突發事件和各類事故發生。
2、治理務求徹底。我鎮將嚴格按照嚴格執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精神進行整治,對未按有關規定批準,擅自設立、興建寺觀教堂,集資、引資擅自興建廟宇,以及企業化經營寺廟,天主教、基督教活動點擅自改造教堂,佛道教不按規定報批,無序擴建寺觀,未經批準擅自塑造露天宗教造像進行嚴厲打擊。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規范化管理,嚴格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審批和登記程序。對非法宗教活動場所,堅決依法處理。
3、完善審批手續。對未登記的寺觀教堂采取“承認一批,改用一批,關閉一批,拆除一批”的辦法,逐個擬定處置措施。符合登記條件和合理布點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不符合登記條件,但規模較大,符合合理布點原則的,向鎮民綜辦提出申請辦理宗教活動點的登記手續。
4、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堅持宗教活動場所建設項目報批制度,健全宗教工作二級網絡兩級責任制,實施責任追究制,追究責任人責任,建立制止“兩亂”長效機制。
按照黨委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原則,“兩亂一私設”整治工作具體工作職責;一是負責本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專人對“兩亂一私設”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進行明細統計,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二是認真落實分解任務,及時與區民綜局做好整治銜接工作;三是督促村兩委負責人及聯絡人建立開展“兩亂一私設”宣傳,通過“結對子”、定期走訪、談心交友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鼓勵、支持民族宗教界繼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團結和帶領廣大信教群眾,積極為建設平安社會主義事業做貢獻,為建設和諧合江貢獻力量。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五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重要指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緊緊圍繞我縣“133”發展思路,以“爭創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為目標,把創建活動與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起來;與全縣發展、民生、穩定、群眾工作全覆蓋、“三項建設”結合起來;與我局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采取多種形式,不斷鞏固和發展各族人民大團結的良好局面,為建設紅色宜居、幸福奠定堅實基礎。
緊緊圍繞爭創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為目標,廣泛深入地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一步夯實創建活動基礎,力爭201x年內完成示范單位創建達標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創建工作日常事務。
第一階段:建立健全創建工作組織機構制度,制定開展創建活動的目標、計劃、任務、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將我局201x年度民族團結創建活動方案報縣創建辦。
第二階段: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結合結對認親下鄉活動,對促進民族鄉和非民族鄉少數民族聚居的村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并取得實效。
第三階段:按照縣創建辦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鄉活動,開展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建立創建民族團結活動動態檔案、簡報信息,同時及時將開展活動相關情況上報創建辦。
第四階段:嚴格按照縣民族團結示范單位標準開展自查,完善創建工作相關部資料、做好檔案專卷,隨時接受檢查。
二、建立長效機制,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不斷發展。建立民族團結示范縣工作是我縣的異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要將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活動常態化,階段化推進,落實定期總結研究創建活動工作機制,并將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創建辦,按照方案創建活動工作安排,進行階段性的工作總結,自查,不斷完善和進步,到201x年底,上報年度工作總結、創建工作開展的動態信息臺賬。
三、嚴格督查、考核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各股室要嚴格按照創建活動標準及方案,有創造性、主動性的地開展活動。各股室之間互相監督檢查,若因工作不力,或違反創建活動工作制度,從而影響我局創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縣創建辦考核扣分的,在年終目標考核時進行處理。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六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黨的宗教工作方針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總要求,堅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動混亂,發展不正常現象,打擊打著基督教旗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進行滲透活動,維護基督教領域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一)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
1、私設聚會點;
2、以私設聚會點為載體的非法宗教組織;
3、自封傳道人。
(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針
堅持教育轉化為主,打擊取締為輔的方針,按照“摸清底數、建立檔案;分類指導、綜合治理;疏堵結合、納入管理”的原則,進行依法治理。
(三)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
教育轉化信教群眾,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擊非法宗教組織體系,確保宗教活動平穩有序。
三、組織領導
專項治理工作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公安、政法、教育、國土、住建、文廣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承擔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召開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統戰、宣傳、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國土、文化、司法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各級黨支部書記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調查摸底階段
建立領導機制、成立專門班子、制定方案,開展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的專題調查;做到“點摸清、人摸透,不漏點、不漏人”,一點一表,逐一辯析,摸清底數。
(三)集中整治階段
在調查摸底、掌握情況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政策法規,集中對私設聚會點、自封傳道人、非法宗教組織等進行整治,區分不同情況,按照“四個一批”的要求,分類提出處理意見。
1、登記一批。對信教群眾需要、布局合理、活動正常,愿意接受當地基督教兩會領導的私設聚會點,要幫助他們完善登記條件,依法補辦登記手續。對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兩會領導,又符合登記條件的私設聚會點,依法補辦登記手續。
2、合并一批。對因場所內部矛盾而分離出來,超過家庭聚會范圍或因就近活動而形成的私設聚會點,原則上不再設立新的場所,可以采取與附近登記場所合并的方法,將其納入依法管理的范疇。對因城市拆遷導致的人堂分離而產生的私設聚會點,要做好規劃調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則,妥善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合并、變更登記工作。
3、過渡一批。對具備一定條件、無其他違法活動、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過基督教兩會辦理登記手續的私設點,可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其納入基層管理范圍,由各居委會與私設點負責人簽訂承諾書,負責監管。待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時,再完善登記手續。對信教人數較少、附近沒有依法登記的堂(點)、一時又難以依法設立的,可暫時采取“以堂帶點”的辦法,由教堂臨時管理。
4、取締一批。對拒不接受登記、合并、過渡的私設聚會點,尤其對公安、宗教等相關部門認定的非法宗教組織下屬的私設聚會點、境外滲透組織影響和控制的私設聚會點、有違法行為的私設聚會點或邪教組織控制的私設聚會點,要在充分掌握證據的基礎上,堅決依法取締。對違反《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規定的,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有違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規的,依相關法律法規處罰、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
在自查的基礎上,上報專項治理情況,專項治理辦公室根據各上報的情況和督察情況,對各專項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要求及時整改,對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并做好專項治理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黨委、政府牽頭負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做到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堅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堅持依法辦事,注意掌握政策,講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體炒作。要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深入。對比較容易處理的,要早處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規模;對一些由自封傳道人控制、不與政府及愛國宗教團體接觸,又沒有明顯違法活動的私設聚會點,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礙后再妥善處理,有針對性地化解矛盾,通過持續不斷的工作最終予以解決;對經反復工作仍不能有效解決的,可采取綜合手段,壓縮其活動空間,最終迫使其停止活動。
3、發揮團體作用。愛國宗教團體要充分發揮作用,不斷加強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開展神學思想建設巡講活動,教育引導信教群眾抵制歪理邪說,擠壓非法宗教組織活動空間,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4、加強部門協作。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各單位要細化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單位要定期通報情況,及時研判形勢,協調應對處置措施。各單位定期向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緊急情況、特殊情況隨時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5、嚴格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宗教工作責任制,把專項治理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納入文明建設內容,明確領導責任,對重點人員、重點時間,要包保到人、責任到人。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七
我鎮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民族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中國化辦教方向不動搖;以依法治理為主線,扎實推進民族宗教工作;以“規范”為主題,繼續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以問題為導向,重點解決宗教領域的突出矛盾;以健全鎮鄉村兩級工作網絡為抓手,著力強化鄉村兩級責任制,確保全縣民族團結、宗教和睦。
1、強化工作責任。進一步健全鎮鄉村兩級民族宗教工作網絡,落實鄉村兩級責任制。鎮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全年召1-2次會議研究民宗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社區督查做好轄區內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境外滲透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大矛盾協調處理力度,將涉宗教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2、推進依法行政。加大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湖南省宗教事務條例》、《湖南省散居少數民族工作條例》的宣傳和推進落實力度,舉辦2期全鎮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全面推進全鎮民族宗教干部備案工作,切實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工作。依據新修訂的《公民民族成份管理辦法》,做好我鎮民族成份變更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好少數民族高考優惠政策。鞏固和深化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強化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監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轄區內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場所(含民間信仰、非法宗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數據庫和安全維穩工作動態臺賬。
3、加強普法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引導民族宗教界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正確認識和處理國法與民族、宗教之間的關系。利用專題講座、展板宣傳、流動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大力推進政策法規學習進社區、進宗教活動場所,引導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尊法、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組織開展好憲法宣傳日活動。
1、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牢固樹立“手足相親、守望相助”新理念,結合典型事跡宣傳,在全鎮廣泛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
2、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進一步完善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服務管理平臺,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信息咨詢、政策解答、法律援助等常態化窗口式服務。充分發揮部門聯動效應,協調解決好外來少數民族群眾的教育、醫療等問題。
3、不斷提升民族工作整體水平。各單位要摸清散居少數民族情況,繼續協助縣民宗局做好回、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牛羊肉補貼發放工作;建立健全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保護、矛盾糾紛調解和處置,堅決防止出現歧視少數民族群眾、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的事件,切實維護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
1、指導宗教團體自身建設。繼續指導宗教團體規范和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建立高素質領導班子,做到“政治傷可信”、“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導宗教團體抓好教職人員管理培訓工作,幫助宗教團體選拔、培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后備人才。
3、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整治非法宗教活動。年內開展1-2次集中執法,重點整治亂建廟宇、基督教私設聚會點、佛教道教商業化、濫建亂塑露天宗教造像等行為。
4、開展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調研摸底工作。各單位要對轄區內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摸清底數、建檔立卡、明確場所屬性,采集場所組織人員信息,掌握場所開展活動及內部管理的情況。
5、進一步探索宗教界社會公益慈善新途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結合“四教同心、三助同行”活動、五月“助殘日”、八月“金秋助學周”和十月“同心關愛月”等“三個一”的社會公益慈善活動,推動宗教界服務社會、服務人群、服務發展。
1、依法維護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繼續加大協調推進力度,積極協調解決宗教活動場所建設、拆遷補償、債務糾紛等遺留問題。認真回復處理群眾反映的民族宗教問題,主動幫助解決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的正當訴求,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回復工作。繼續做好符合條件的宗教教職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時期對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困宗教教職人員的走訪慰問。
2、切實加強民族宗教領域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與調處。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領域的不穩定因素,加強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重視加強對社會輿情特別是互聯網輿情的關注分析,認真做好網上投訴的辦理與反饋;進一步完善處置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的聯動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提高民族宗教部門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處置的時效性。
3、重點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監管工作。以寺觀教堂、大型宗教活動和法定節日期間消防與治安安全為重點,認真抓好安全責任的落實、安全預案的完善、安全設施的改善以及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加強與公安、消防、環保、建設等部門的配合聯動,妥善處置各類問題,創造宗教活動場所及周邊的平安環境。年內各村、社區要對宗教活動場所開展2次以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為重點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實行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維穩責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責任追究制。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八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黨的宗教工作方針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總要求,堅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動混亂,發展不正常現象,打擊打著基督教旗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進行滲透活動,維護基督教領域和諧穩定。
(一)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
1、私設聚會點;
2、以私設聚會點為載體的非法宗教組織;
3、自封傳道人。
(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針
堅持教育轉化為主,打擊取締為輔的方針,按照“摸清底數、建立檔案;分類指導、綜合治理;疏堵結合、納入管理”的原則,進行依法治理。
(三)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
專項治理工作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公安、政法、教育、國土、住建、文廣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承擔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召開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統戰、宣傳、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國土、文化、司法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各級黨支部書記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調查摸底階段
建立領導機制、成立專門班子、制定方案,開展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的專題調查;做到“點摸清、人摸透,不漏點、不漏人”,一點一表,逐一辯析,摸清底數。
(三)集中整治階段
在調查摸底、掌握情況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政策法規,集中對私設聚會點、自封傳道人、非法宗教組織等進行整治,區分不同情況,按照“四個一批”的要求,分類提出處理意見。
1、登記一批。對信教群眾需要、布局合理、活動正常,愿意接受當地基督教兩會領導的私設聚會點,要幫助他們完善登記條件,依法補辦登記手續。對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兩會領導,又符合登記條件的私設聚會點,依法補辦登記手續。
2、合并一批。對因場所內部矛盾而分離出來,超過家庭聚會范圍或因就近活動而形成的私設聚會點,原則上不再設立新的場所,可以采取與附近登記場所合并的方法,將其納入依法管理的范疇。對因城市拆遷導致的人堂分離而產生的私設聚會點,要做好規劃調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則,妥善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合并、變更登記工作。
3、過渡一批。對具備一定條件、無其他違法活動、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過基督教兩會辦理登記手續的私設點,可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其納入基層管理范圍,由各居委會與私設點負責人簽訂承諾書,負責監管。待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時,再完善登記手續。對信教人數較少、附近沒有依法登記的堂(點)、一時又難以依法設立的,可暫時采取“以堂帶點”的辦法,由教堂臨時管理。
4、取締一批。對拒不接受登記、合并、過渡的私設聚會點,尤其對公安、宗教等相關部門認定的非法宗教組織下屬的私設聚會點、境外滲透組織影響和控制的私設聚會點、有違法行為的私設聚會點或邪教組織控制的私設聚會點,要在充分掌握證據的基礎上,堅決依法取締。對違反《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規定的,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有違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規的,依相關法律法規處罰、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
1、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黨委、政府牽頭負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做到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堅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堅持依法辦事,注意掌握政策,講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體炒作。要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深入。對比較容易處理的,要早處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規模;對一些由自封傳道人控制、不與政府及愛國宗教團體接觸,又沒有明顯違法活動的私設聚會點,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礙后再妥善處理,有針對性地化解矛盾,通過持續不斷的工作最終予以解決;對經反復工作仍不能有效解決的,可采取綜合手段,壓縮其活動空間,最終迫使其停止活動。
3、發揮團體作用。愛國宗教團體要充分發揮作用,不斷加強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開展神學思想建設巡講活動,教育引導信教群眾抵制歪理邪說,擠壓非法宗教組織活動空間,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4、加強部門協作。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各單位要細化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單位要定期通報情況,及時研判形勢,協調應對處置措施。各單位定期向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緊急情況、特殊情況隨時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5、嚴格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宗教工作責任制,把專項治理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納入文明建設內容,明確領導責任,對重點人員、重點時間,要包保到人、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