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流轉調查報告篇一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7000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的 %,涉及29個鄉鎮112個村314個組8500余戶33940余人。全縣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的業主共有108個,其中土地承包經營規模達1000畝以上的業主共有 個,承包經營面積達5000畝的 個,業主共投資1326萬元,年創造產值5060萬元,年收入3100萬元,農戶年獲益896萬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長的達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轉年限30年以上的約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 %。
1、轉包。經村社同意,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以不超過剩余年限轉包給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權,轉入方擁有使用權,雙方簽訂契約,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這種方式目前較為普遍,涉及農戶1500戶,5000余人,土地面積20xx余畝(主要是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組織或承包農戶,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發,并與之簽訂相應的土地租賃協議,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支付租金。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鎮南陽片區(原3#鄉)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鳳陽村,土地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 畝,公司規劃三年間在%%片區租憑土地1萬畝,獨資經營50年,發展伏季水果、種草養畜和發展旅游業。當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土地上每畝收入100-300元租金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入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形式涉及農戶6000余戶,20xx0余人,土地面積14000畝,約占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土地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5、拍賣。主要是對那些閑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年限的使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價格分戶承包給農戶經營,由于農戶經營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后村兩委經批準對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壯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閑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換。農戶為方便耕種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對各自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交換。目前全縣互換土地涉及農戶100余戶,200余人,100余畝土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鬓D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土地流轉調查報告篇二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7000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的xx%,涉及29個鄉鎮112個村314個組8500余戶33940余人。全縣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的業主共有108個,其中土地承包經營規模達1000畝以上的業主共有xx個,承包經營面積達5000畝的xx個,業主共投資1326萬元,年創造產值5060萬元,年收入3100萬元,農戶年獲益896萬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長的達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轉年限30年以上的約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x%。
二、主要形式
1、轉包。經村社同意,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以不超過剩余年限轉包給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權,轉入方擁有使用權,雙方簽訂契約,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這種方式目前較為普遍,涉及農戶1500戶,5000余人,土地面積余畝(主要是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組織或承包農戶,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發,并與之簽訂相應的土地租賃協議,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支付租金。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xx鎮南陽片區(原xx鄉)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鳳陽村,土地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xx畝,公司規劃三年間在%%片區租憑土地1萬畝,獨資經營50年,發展伏季水果、種草養畜和發展旅游業。當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土地上每畝收入100―300元租金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入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形式涉及農戶6000余戶,20000余人,土地面積14000畝,約占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土地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5、拍賣。主要是對那些閑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年限的使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價格分戶承包給農戶經營,由于農戶經營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后村兩委經批準對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壯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閑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換。農戶為方便耕種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對各自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交換。目前全縣互換土地涉及農戶100余戶,200余人,100余畝土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三、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分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分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分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分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鬓D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貸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分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分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分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分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四、對策建議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土地流轉調查報告篇三
接到市政府研究室的通知后,我縣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由主管縣長為組長,政府辦、農委等相關部門參與的調查組,深入到各鄉鎮,通過召開鄉村干部座談會、走訪農戶、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調查。現將有關情況作以簡要匯報。
近年來,我縣緊緊圍繞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這個主題,切實把推動土地流轉作為促進“三農”工作的重點來抓,強化引導,注重規范,使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出了較好的態勢,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加快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步伐。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五個特點:
1、流轉規模日趨擴大化。我縣耕地總面積**萬畝,其中水田**萬畝,旱田**萬畝,人均耕地面積6.15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以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小,數量少,范圍窄,并且多是一種零星、分散式的流轉。但自20xx年以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勞務輸出規模的不斷壯大,農民的擇業渠道日益拓寬,許多農民離開土地,走出家門尋找致富門路,加速了農村土地的流轉。加之專業大戶、農業龍頭企業、下崗職工等紛紛進入農業領域創業開發,擴大了對流轉土地的需求。20xx年我縣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5.1萬畝,占總耕地面積的11.1%,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16.6萬畝,占總耕地面積的12.2%,同比提高了1.1個百分點。
2、流轉形式日趨多樣化。從調查看,我縣的土地流轉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轉包型。指原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戶,承包方與發包方原承包關系不變。目前這種形式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20xx年全縣轉包土地面積達x萬畝,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二是租賃型。就是農戶將土地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20xx年以這種形式流轉土地的面積達x畝,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三是互換型。為了耕種方便或發展規模經營的需要,農戶之間或農戶與集體經濟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串換承包地,原承包關系不變。20xx年以互換的形式流轉土地x畝,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四是入股型。就是農民將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參與公司經營,按照風險共擔的原則,與公司結成共同體。目前全縣有x畝土地以入股型進行流轉,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
3、流轉主體日趨多元化。過去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在農戶間進行,參與的主體也主要是農戶?,F在,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除農戶外,工商企業、科研機構、城鎮居民等都紛紛下鄉租地、包地開發農業。20xx年農戶間的土地流轉面積為13.7萬畝。非農業戶參與土地流轉達到300多戶,流轉面積達x萬畝。
4、流轉用途仍呈單一化。從調查的情況看,流轉后的土地用途基本都是用于種植業生產,搞其他行業的較少。20xx年土地流轉后用于種植業生產的達x畝,占流轉總面積的90.3%,20xx年土地流轉后用于種植業生產的達x畝,占流轉總面積的88.6%.
5、流轉效益日趨綜合化。從調查的情況看,土地流轉對于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一是提高了農產品品質。土地流轉使土地向種田能手轉移,形成規模經營,促進了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統一了糧食品種,提高農產品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二是節約種糧成本。土地經過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生產者可以對規劃決策、組織生產等各方面進行科學安排,合理配置,精確計算,從而實行科學種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增加了農民收入。從調查的情況看,土地流轉之后,對促進農民增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方面轉出方增加了地權收入。20xx年,農民人均轉讓承包土地土地經營權收入達x元。另一方面,轉出方從事二、三產業或外出勞務獲得新的收入。僅20xx年,我縣外勞務輸出實現總收入x萬元,拉動農民人均增收650元。再一方面,轉入方形成規模經營,增加收入。據統計,20xx年,土地流轉的轉入方平均增收x元。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的土地流轉仍處于較低層次,流轉范圍較窄,流轉的規模較小,流轉的層次不規范。主要表現為“五多五少”。
一是農戶間轉包的多,租賃、轉讓、拍賣等流轉形式少。全縣轉包土地x畝,占土地總流轉面積的x%,其收益普遍偏低。土地租賃的收益較高,全縣土地租賃總面積x畝,僅占總土地流轉面積的x%。農村土地轉讓、拍賣等流轉形式發展緩慢。
二是流轉給一般農戶的多,流轉給專業大戶的少。全縣土地流轉共涉及x戶,其中流轉給一般農戶的達x戶,而流轉給專業大戶的僅有x戶,占總戶數的x%,沒有形成規模效應。
三是流轉期短的多,期長的少。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期5年以下的土地面積為x畝,占流轉總面積的x%;流轉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面積為x畝,僅占流轉總面積的x%。這種情況容易出現短期行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四是口頭流轉的多,書面流轉的少。調查中發現,多數農戶在土地流轉時,以口頭協議進行流轉的多,未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即使有的簽訂了書面協議,內容也很簡單,形式不規范不健全。由于落實“一免兩補”政策使土地增值,部分轉出土地農民借合同不規范的機會索要回土地經營權,引發了很多農村土地糾紛,給農村社會造成了不穩定因素。
五是農戶間自發流轉的多,經村集體組織流轉的少。土地流轉多以農戶自發的流轉為主,經過村集體統一組織或上報經村集體備案的很少。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的x畝土地,經過村集體組織或報村委會備案的只有x畝,僅占x%。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提高土地集約化使用、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小城鎮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現實選擇。結合**的實際,我們認為要加快土地流轉進程,提高土地流轉質量,需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1、要把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放在首位,不斷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是加快土地流轉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要大力宣傳《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中共中央《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干部知法、懂法、用法。要加大典型引導力度。鄉鎮和涉農部門要充分發揮外出創業有成人員和種田大戶的典型示范作用,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使農民看到實實在在的效果,從而轉變思想觀念,投身非農產業,加快土地流轉。
2、要把加強管理作為根本,不斷規范農村土地流轉行為。一方面,要加強土地轉出方的管理。對農戶自發的土地流轉行為,教育引導農戶簽訂流轉協議,并報所屬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要規范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流轉土地,也不得阻撓農戶自愿合理地流轉土地。另一方面,要加強土地轉入方的管理。為防止土地投機行為,已流轉的農村土地,受讓方不得進行再流轉。土地流轉年限不能超過農戶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流轉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土地流轉協議。應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組織以股份制為基礎的農業公司,農戶間以土地使用權為股權,本著自愿、互利的原則,發展土地股份合作制。
3、要把加快勞務經濟發展作為重中之重,不斷拓寬農村土地流轉的空間。要拓寬勞務輸出渠道,為農民外出就業創造條件。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術、技能培訓,搞好信息服務、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組織管理,為農村勞動力永久性、實質性向二、三產業轉移提供條件,讓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能夠出得去,掙到錢,留得住,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然條件和有效空間。
4、要把提供優質服務突出出來抓,為農村土地流轉營造良好的環境。一要建立健全組織體系。要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縣、鄉兩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統一領導當地的土地流轉工作。二要積極發展市場中介組織。要注意發展農村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使土地流轉進入市場,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運行。三要認真解決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農民土地流轉后的遺留問題,如果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針對農村土地糾紛的實際,縣、鄉兩級應建立強有力的專門仲裁機構,著力解決土地糾紛工作,化解矛盾,理順情緒,排除隱患。從綏棱的實際看,應該抽調農委、信訪辦的人員和公、檢、法部門的退休人員,組成土地仲裁委員會,專門研究解決土地糾紛問題。四要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要加強以養老保險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把長期以來農民主要依靠土地作為唯一社會保障的現象轉向依靠基金式的社會保險和保障上來,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
土地流轉調查報告篇四
幾年來,**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轉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維護農村穩定的大事來抓,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從促進農村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出發,積極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取得了較好成效。截止xx年末,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81574公頃,涉及55700個農戶,分別占承包耕地面積的10.8%和總農戶的11.2%。其中流向種養大戶和龍頭企業的為1907公頃,占流轉總量的2.3%;流向農民專合作組織的1980公頃,占流轉總量的2.4%;流向農戶的77687公頃,占流轉總量的95.3%。在土地流轉總量中轉包的61574公頃,出租的8143公頃,互換的389公頃,轉讓的7252公頃,入股的1980公頃,其他形式的2236公頃,分別占流轉總量的75.5%、10%、0.5%、8.9%、2.4%、2.7%。流轉的土地中自發流轉的75873公頃,占流轉土地的93%;鄉村組織提供信息流轉的1461公頃,占流轉土地的1.8%;委托鄉村組織流轉的4240公頃,占流轉土地的5.2%。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占流轉總量的80%以上,種植經濟作物和蔬菜占流轉總量的10%左右。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5年以下流轉面積占88.4%,5~xx年占4.3%,xx年以上占7.3%。由于**市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一是促進了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通過土地入股流轉,使農村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有能力經營的農民集中,實現了土地規模經營。二是實現了轉移勞動力和農民增收雙贏。農村土地流轉后使一些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擺脫了土地束縛,或打工,或經商,服務于二、三產業。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通過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規范土地流轉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轉進程,采取公司+流轉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形式,吸引大量社會資本投向農業,促進了先進生產技術、現代裝備、現代管理在農業領域的運用和推廣。
近年來,**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愿離開自己那塊有限收入的土地。二是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范。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運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本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三是土地流轉的體制機制和流轉形式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換言之,以土地經營方式的變革為顯著標志的農村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協調。
一是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采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二是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三是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規范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范的流轉關系。使用省里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較大規?;蛏婕爸黧w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鑒證。
五是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于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采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愿申請,并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F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于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土地流轉調查報告篇五
xx縣xx鎮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以下簡稱甲方)
xx縣xx鎮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相對集中、有利于耕種的原則,依法達成如下互換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xxxx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__畝,折合面積____畝。與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xxxx第__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_塊,面積____畝,折合面積______畝,進行互換。
甲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__(畝)
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合計面積_________(畝)
二、互換起止日期:自______年月日起到永遠。
三、互換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時,所得到的補償,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四、糧食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地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合同不變。各自享受自己原來該享受的',各自承擔自己原來該承擔的。即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一份。
七、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雙方應尊重對方在使用土地(互換后)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各自利用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新主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