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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一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按照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刑警大隊認真進行了安排,多次進行督促指導。抓重點、抓落實、強化責任擔當,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認識不全面、不扎實、不細致的問題,存在對掃黑除惡認識上政治站位不高,掃黑除惡宣傳不夠深入等問題。
1、臺賬資料不規范,線索摸排不細致。沒有“嚴要求、高標準”的要求自己,工作中存在疏漏的問題。
2、宣傳不到位,工作不積極。沒有將本職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進行合理分工,導致在宣傳發動、信息報送等工作上,不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
3、每個階段會議部署情況以及對會議內容的記錄不詳細,學習專項斗爭的專題會議記錄不完善,學習不夠全面細致,不能夠實時掌握摸排及線索核查的總體情況。
一是思想意識還停留在打擊破案意識中,重視對傳統盜搶騙案件的偵辦,沒能夠科學合理的處理好打擊破案與掃黑除惡的關系。
二是對掃黑除惡相關政策學習不到位,造成對領導要求,專項行動開展把握不準確。
三是針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重視個案打擊,對宣傳發動、線索核查抓的還不夠細致。
1、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打造忠誠隊伍、以扎扎實實的工作作風,有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開展。
2、要不斷的加強掃黑除惡工作文件的業務知識的學習,體會領悟掃黑除惡的精神主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掃黑除惡全面整體工作。
3、嚴格按照掃黑辦相關要求、時間節點完成各類報表、信息報送工作,安排專人對接工作,確保我單位掃黑除惡工作積極有序開展。
下一階段,我們將繼續按照黨委政府及市局掃黑辦的總體工作安排部署,強勢推進,在宣傳發動、教育引導,摸排核查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細查各領域內的黑惡勢力,并給予強力打擊。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二
按照縣掃黑辦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各項要求,我鎮掃黑除惡工作嚴格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依當書記在集體約談會上講話精神,認真部署,快速行動、嚴密摸排、形成聲勢,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鎮村分別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層層簽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責任書,鎮上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各村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其他村干部為成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臺賬等檔案資料,確保掃黑除惡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開展此項工作以來共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會議3次,參會人員達100余人次,多次傳達省、州、縣掃黑除惡工作會議精神,并對鎮、村掃黑除惡工作做了詳細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層層傳導,定期進行情況匯總,不斷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推向深入。
開展自下而上、條塊結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數,建檔立卡,對本轄區內是否存在涉黑涉惡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鎮掃黑辦每月要將工作開展情況和涉黑涉惡線索匯總上報,通過多種形式暢通舉報渠道,設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舉報電話,設置舉報箱,懸掛橫幅、張貼公告,充分發動群眾舉報涉黑涉惡犯罪等突出問題。聚焦基層組織建設、重點項目推進、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惡線索,把打擊鋒芒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多發易發地帶的排查整治,推動落實重點領域監管責任,堅持打早打小,形成壓倒態勢,持續發力,最大限度擠壓黑惡組織滋生空間。
在國道沿線、村活動室、群眾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電子標語和舉報電話,懸掛橫幅20幅,張貼掃黑除惡宣傳公告共12張,制作宣傳展板7個,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填寫問卷調查600余份,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的意義、打擊重點進行宣傳。設置了舉報箱7個,公開中央、省、州、縣、鎮、派出所舉報電話6個,力爭做到專項斗爭家喻戶曉。
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人群管控,不斷完善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對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員進行動態化、常態化管控;做好對外來務工、無業、失業人員和失學、輟學青少年的服務管理工作,把預防犯罪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服務,防止其拉幫結派或者被黑惡勢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在基層開展掃黑除惡是黨中央的一項偉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也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集中打擊與經常性打擊結合起來,把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逐步把掃黑除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避免集中打擊過后又出現反彈的局面。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三
同志們: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去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各級各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全民動員、多措并舉,重拳出擊,成功的破獲了一批批涉黑涉惡案件,社會反響良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們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清當前掃黑除惡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增強掃黑除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抓在手上,深入推進下去,切實抓出成效,為全縣進一步革弊立新、激濁揚清,開創改革發展穩定新局面作出應有貢獻。下面,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我從五個方面和大家進行交流。
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個意識”核心是看齊意識。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發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習總書記作出了重要批示。廣大黨員干部都必須向上看齊,做到頭腦清醒,認識清楚,思路清晰。
1.這次掃黑除惡規格更高。1983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大規模“嚴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開展全國性打擊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通知,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批示、親自號令的,過去掃黑除惡都是中央政法委牽頭、發文組織實施,這次是中央和國務院發文,中紀委、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個部門聯合辦公,規格之高,前所未有。廣大群眾不要心存疑慮,黑惡分子不要心存僥幸。
2.這次掃黑除惡力度更大。從“打黑”變“掃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見力度之大。過去“打黑”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就是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全面掃,像鐮刀割韭菜一樣反復打,像疏溝清淤泥一樣深處挖。中央要求,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3.這次掃黑除惡領域更全。這次掃黑除惡由過去的重社會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轉變為重點抓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和黑惡行為,增強群眾的獲得感,抓凈化基層民主政治生態,優化社會環境,增強群眾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中央已經明確,要重點打擊的十二種“黑惡勢力”,這十二種黑惡勢力是: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縣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那什么是黑社會?什么是惡勢力?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什么是“軟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什么是“惡勢力”?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3.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4.“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5.什么是“軟暴力”?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或暴力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個或者多個已交房即將開始裝修的住宅小縣樓盤,違背市場交易自愿公平原則,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向正在裝修的業主等消費者強行高價出售沙石料等裝修材料,以壟斷市場獲取高額非法經濟利益。這里所說的沙霸,不僅僅是對沙子銷售的掌控,還有水泥、紅磚等輔助裝修材料。
8.黑惡勢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為謀取不法利益煽動鬧事等行為的法律后果?
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分別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恐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規定的“威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條件的應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9.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么?
農村地縣打擊重點是: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擺出大陣勢,形成大聲勢。要唱響一個調。要通過標語、專欄、微信、微博等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宣傳,營造強大的嚴打聲勢和斗爭氛圍,傳播掃黑除惡“好聲音”,講好掃黑除惡“好故事”,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帳。要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收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利用村居干部、社區民警、社區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收集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員的違法犯罪線索。對近年來信訪案件、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眾型經濟案件進行梳理,綜合分析,深挖隱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惡線索。要織密一張網。發揮基層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發揮群眾“第一視線”作用,形成專群結合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提高基層組織管理社會、化解矛盾、服務社會的能力。
掃黑除惡,必須要以秋風掃落葉之勢、所向披靡之勢向黑惡勢力宣戰,必須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不能留下“后遺癥”。對不構成犯罪的惡勢力違法活動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擊處理,嚴防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二要斷苗。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既要堅持實事求是、用證據說話,又要不糾纏于細枝末節,抓住戰機,從重從快打擊。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罰沒等手段,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要嚴查黨員干部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即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堅決深挖背后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的“關系網”、“保護傘”,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凡是參與涉黑涉惡組織的機關干部、村組干部堅決清除出干部隊伍,并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掃黑除惡斗爭就如同打仗,沒有嚴明的紀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勝仗。這給我們黨員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次專項斗爭過程中,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都要站出來,參與進來,講政治,揚正氣。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有極少數黨員干部經受不住考驗,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腐敗問題嚴重削弱了黨的戰斗力,嚴重影響了干部形象,歸根結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記了黨員身份。
同志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序幕已經拉開,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緊緊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十九大精神為引領,按照中央、省、市、縣和局黨委的部署,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還群眾一片凈土藍天。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四
同志們: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去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各級各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全民動員、多措并舉,重拳出擊,成功的破獲了一批批涉黑涉惡案件,社會反響良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們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清當前掃黑除惡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增強掃黑除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抓在手上,深入推進下去,切實抓出成效,為全縣進一步革弊立新、激濁揚清,開創改革發展穩定新局面作出應有貢獻。下面,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我從五個方面和大家進行交流。
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個意識”核心是看齊意識。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發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習總書記作出了重要批示。廣大黨員干部都必須向上看齊,做到頭腦清醒,認識清楚,思路清晰。
1.這次掃黑除惡規格更高。1983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大規模“嚴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開展全國性打擊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通知,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批示、親自號令的,過去掃黑除惡都是中央政法委牽頭、發文組織實施,這次是中央和國務院發文,中紀委、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個部門聯合辦公,規格之高,前所未有。廣大群眾不要心存疑慮,黑惡分子不要心存僥幸。
2.這次掃黑除惡力度更大。從“打黑”變“掃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見力度之大。過去“打黑”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就是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全面掃,像鐮刀割韭菜一樣反復打,像疏溝清淤泥一樣深處挖。中央要求,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3.這次掃黑除惡領域更全。這次掃黑除惡由過去的重社會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轉變為重點抓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和黑惡行為,增強群眾的獲得感,抓凈化基層民主政治生態,優化社會環境,增強群眾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中央已經明確,要重點打擊的十二種“黑惡勢力”,這十二種黑惡勢力是: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縣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那什么是黑社會?什么是惡勢力?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什么是“軟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什么是“惡勢力”?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3.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4.“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5.什么是“軟暴力”?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或暴力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個或者多個已交房即將開始裝修的住宅小縣樓盤,違背市場交易自愿公平原則,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向正在裝修的業主等消費者強行高價出售沙石料等裝修材料,以壟斷市場獲取高額非法經濟利益。這里所說的沙霸,不僅僅是對沙子銷售的掌控,還有水泥、紅磚等輔助裝修材料。
8.黑惡勢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為謀取不法利益煽動鬧事等行為的法律后果?
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分別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恐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規定的“威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條件的應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9.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么?
農村地縣打擊重點是: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擺出大陣勢,形成大聲勢。要唱響一個調。要通過標語、專欄、微信、微博等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宣傳,營造強大的嚴打聲勢和斗爭氛圍,傳播掃黑除惡“好聲音”,講好掃黑除惡“好故事”,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帳。要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收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利用村居干部、社區民警、社區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收集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員的違法犯罪線索。對近年來信訪案件、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眾型經濟案件進行梳理,綜合分析,深挖隱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惡線索。要織密一張網。發揮基層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發揮群眾“第一視線”作用,形成專群結合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提高基層組織管理社會、化解矛盾、服務社會的能力。
掃黑除惡,必須要以秋風掃落葉之勢、所向披靡之勢向黑惡勢力宣戰,必須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不能留下“后遺癥”。對不構成犯罪的惡勢力違法活動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擊處理,嚴防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二要斷苗。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既要堅持實事求是、用證據說話,又要不糾纏于細枝末節,抓住戰機,從重從快打擊。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罰沒等手段,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要嚴查黨員干部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即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堅決深挖背后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的“關系網”、“保護傘”,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凡是參與涉黑涉惡組織的機關干部、村組干部堅決清除出干部隊伍,并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掃黑除惡斗爭就如同打仗,沒有嚴明的紀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勝仗。這給我們黨員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次專項斗爭過程中,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都要站出來,參與進來,講政治,揚正氣。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有極少數黨員干部經受不住考驗,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腐敗問題嚴重削弱了黨的戰斗力,嚴重影響了干部形象,歸根結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記了黨員身份。
同志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序幕已經拉開,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緊緊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十九大精神為引領,按照中央、省、市、縣和局黨委的部署,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還群眾一片凈土藍天。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五
同志們: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去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各級各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全民動員、多措并舉,重拳出擊,成功的破獲了一批批涉黑涉惡案件,社會反響良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們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清當前掃黑除惡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增強掃黑除惡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抓在手上,深入推進下去,切實抓出成效,為全縣進一步革弊立新、激濁揚清,開創改革發展穩定新局面作出應有貢獻。下面,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我從五個方面和大家進行交流。
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個意識”核心是看齊意識。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發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習總書記作出了重要批示。廣大黨員干部都必須向上看齊,做到頭腦清醒,認識清楚,思路清晰。
1.這次掃黑除惡規格更高。1983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大規模“嚴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開展全國性打擊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通知,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批示、親自號令的,過去掃黑除惡都是中央政法委牽頭、發文組織實施,這次是中央和國務院發文,中紀委、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個部門聯合辦公,規格之高,前所未有。廣大群眾不要心存疑慮,黑惡分子不要心存僥幸。
2.這次掃黑除惡力度更大。從“打黑”變“掃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見力度之大。過去“打黑”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就是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全面掃,像鐮刀割韭菜一樣反復打,像疏溝清淤泥一樣深處挖。中央要求,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3.這次掃黑除惡領域更全。這次掃黑除惡由過去的重社會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轉變為重點抓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和黑惡行為,增強群眾的獲得感,抓凈化基層民主政治生態,優化社會環境,增強群眾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中央已經明確,要重點打擊的十二種“黑惡勢力”,這十二種黑惡勢力是: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縣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那什么是黑社會?什么是惡勢力?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什么是“軟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什么是“惡勢力”?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縣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3.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4.“保護傘”指哪些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5.什么是“軟暴力”?暴力、威脅色彩雖不明顯,但實際是以組織的勢力、影響和犯罪能力為依托,以暴力威脅的現實可能性為基礎,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的手段,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五款第(三)項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或暴力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個或者多個已交房即將開始裝修的住宅小縣樓盤,違背市場交易自愿公平原則,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向正在裝修的業主等消費者強行高價出售沙石料等裝修材料,以壟斷市場獲取高額非法經濟利益。這里所說的沙霸,不僅僅是對沙子銷售的掌控,還有水泥、紅磚等輔助裝修材料。
8.黑惡勢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為謀取不法利益煽動鬧事等行為的法律后果?
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分別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恐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規定的“威脅”,同時符合其他犯罪構成條件的應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9.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么?
農村地縣打擊重點是: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擺出大陣勢,形成大聲勢。要唱響一個調。要通過標語、專欄、微信、微博等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宣傳,營造強大的嚴打聲勢和斗爭氛圍,傳播掃黑除惡“好聲音”,講好掃黑除惡“好故事”,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帳。要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收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利用村居干部、社區民警、社區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收集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員的違法犯罪線索。對近年來信訪案件、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眾型經濟案件進行梳理,綜合分析,深挖隱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惡線索。要織密一張網。發揮基層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發揮群眾“第一視線”作用,形成專群結合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提高基層組織管理社會、化解矛盾、服務社會的能力。
掃黑除惡,必須要以秋風掃落葉之勢、所向披靡之勢向黑惡勢力宣戰,必須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把每起案件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不能留下“后遺癥”。對不構成犯罪的惡勢力違法活動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擊處理,嚴防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二要斷苗。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既要堅持實事求是、用證據說話,又要不糾纏于細枝末節,抓住戰機,從重從快打擊。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綜合運用追繳、罰沒等手段,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要嚴查黨員干部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即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堅決深挖背后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的“關系網”、“保護傘”,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凡是參與涉黑涉惡組織的機關干部、村組干部堅決清除出干部隊伍,并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掃黑除惡斗爭就如同打仗,沒有嚴明的紀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勝仗。這給我們黨員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次專項斗爭過程中,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都要站出來,參與進來,講政治,揚正氣。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有極少數黨員干部經受不住考驗,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腐敗問題嚴重削弱了黨的戰斗力,嚴重影響了干部形象,歸根結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記了黨員身份。
同志們,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序幕已經拉開,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緊緊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十九大精神為引領,按照中央、省、市、縣和局黨委的部署,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還群眾一片凈土藍天。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六
按照縣掃黑辦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各項要求,我鎮掃黑除惡工作嚴格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依當書記在集體約談會上講話精神,認真部署,快速行動、嚴密摸排、形成聲勢,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鎮村分別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層層簽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責任書,鎮上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各村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其他村干部為成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臺賬等檔案資料,確保掃黑除惡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開展此項工作以來共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會議3次,參會人員達100余人次,多次傳達省、州、縣掃黑除惡工作會議精神,并對鎮、村掃黑除惡工作做了詳細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層層傳導,定期進行情況匯總,不斷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推向深入。
開展自下而上、條塊結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數,建檔立卡,對本轄區內是否存在涉黑涉惡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鎮掃黑辦每月要將工作開展情況和涉黑涉惡線索匯總上報,通過多種形式暢通舉報渠道,設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舉報電話,設置舉報箱,懸掛橫幅、張貼公告,充分發動群眾舉報涉黑涉惡犯罪等突出問題。聚焦基層組織建設、重點項目推進、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惡線索,把打擊鋒芒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多發易發地帶的排查整治,推動落實重點領域監管責任,堅持打早打小,形成壓倒態勢,持續發力,最大限度擠壓黑惡組織滋生空間。
在國道沿線、村活動室、群眾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電子標語和舉報電話,懸掛橫幅20幅,張貼掃黑除惡宣傳公告共12張,制作宣傳展板7個,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填寫問卷調查600余份,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的意義、打擊重點進行宣傳。設置了舉報箱7個,公開中央、省、州、縣、鎮、派出所舉報電話6個,力爭做到專項斗爭家喻戶曉。
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人群管控,不斷完善刑滿釋放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對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員進行動態化、常態化管控;做好對外來務工、無業、失業人員和失學、輟學青少年的服務管理工作,把預防犯罪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服務,防止其拉幫結派或者被黑惡勢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在基層開展掃黑除惡是黨中央的一項偉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也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集中打擊與經常性打擊結合起來,把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逐步把掃黑除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避免集中打擊過后又出現反彈的局面。
2022掃黑除惡宣傳簡報實用七
自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我鎮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有條不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決勝之年、檢驗之年、實現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央、省、遂寧市、射洪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部署,按照市掃黑辦關于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線索核查清倉見底等各項工作的要求,我鎮結合實際情況,2018年至2020年積極組織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黑惡線索,治理行業亂象,現將三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強化領導,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
為確保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我鎮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崗位變動后及時對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制定了領導小組工作細則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明確目標任務,保證專項行動有序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一是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集中宣傳工作和掃黑除惡“百日攻堅”工作任務中,我鎮組織鎮村干部認真學習貫徹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加大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力度,加強街道亂擺攤設點等亂象治理,制定措施,納入常態化管理。二是下屬各村(社區)為保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高效開展,充分利用多種方式進行宣傳,如開廣播會、掛橫幅、led顯示屏、定點宣傳、發放宣傳單等方式,三年共計制作并懸掛了掃黑除惡宣傳橫幅18幅;散發宣傳資料400余份,廣泛宣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和斗爭方向,保持對掃黑除惡的高壓態勢。三是積極配合鎮派出所在破獲團伙盜雞案件,震懾了黑惡勢力,保護了人民群眾安全,收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三、強化措施,推動打擊工作整體提升。
我鎮要求各村(社區)強化線索摸排,建立長效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健全完善責任體系,把工作落到實處。對占用街道擺攤問題進行了整治,落實農戶到市場擺攤販賣農產品。協調、配合公安、城管、社區等相關職能部門不定期的鎮旅店、ktv、網吧等場所開展安全檢查、宣傳,減少隱患,保證轄區群眾的幸福感。
四、強化防范,凈化社會治安環境。
我鎮通過印發宣傳單,懸掛橫幅標語,制作滾動播放電子標語,現場一對一宣傳等形式,加大禁止在主街道亂擺攤設點、流動銷售的宣傳和教育,號召農戶到市場擺攤銷售,營造專項整治的濃厚氛圍。加大對黑惡勢力巡邏力度,嚴防嚴控,嚴查嚴管,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建立完善舉報機制,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想轄區內群眾進行了宣傳,拓寬完善線索來源渠道,提高群眾對黑惡勢力的知曉率和參與率,提升了人民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認識。鼓勵廣大群眾舉報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發現黑惡勢力問題線索。安排干部、村組干部、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等人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線索摸排力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全力維護社會秩序,給群眾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生活環境。
五、強化信息報送,嚴格報送時效。
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排查摸底,認真梳理重要案件線索,根據上級要求,按時報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資料。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將繼續按照上級部門各項工作部署,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學習的全面性、深入性,加大線索摸排工作,落實督導長效機制,繼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