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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一
一、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在當地農村商業銀行開設基本賬戶,分村設賬,統一辦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收支業務。
二、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鄉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開設的賬戶,統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土地補償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收入、村級集體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清收債權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三、收入行為一經發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定時間內未入帳的,由經手人承擔相應的紀律和法律責任。
四、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縣統一要求的票據。任何村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他收款收據。
五、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負債發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鄉鎮政府批準。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二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蒼南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蒼農〔20xx〕96號)的通知,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直接指導下,我們以問題為導向,將核查和整改相結合,對鎮36個行政村認真開展“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個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
一是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鎮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由鎮三資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全部經過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大會或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
(二)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一是組織實施情況:我鎮及時成立“三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對全鎮36個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明確工作職責。
二是農村集體“三資”核查情況:鎮“三資”整治工作小組,按照整治的范圍全面進行核查,如實填報核查結果,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到目前,全鎮36個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任務,共排查出各村白條(單張100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不合規等問題,具體問題看附表。
目前,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主要表現在:
三是存在少數非現金結算不到位問題:部分費用支出及資金付出未嚴格執行轉賬支付;
四是非生產性開支不規范:個別村存在村主職干部發放補貼,餐費支出;
六是三資隊伍不健全:因人員調整,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少、新工作人員業務不熟,村賬管理薄弱。
1、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權力清單,明確職責權限,規范管理。
2、實行三資管理改革,對各村董事長及報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專業素養。
3、召開專題會議,宣讀相關文件規定,領會上級文件精神;針對白條入賬等財務問題進行重點宣傳及教育。對出現使用白條情況的村進行批評教育;傳達手續齊全、合規的報賬入賬流程;對已入賬白條要求盡快補開正式發票。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具體做到“八嚴禁”,違規發放村干部年終補貼提交鎮紀委處理,嚴格執行大額資金轉賬支付;嚴格執行會議報支相關規定。
5、嚴格執行村級工程招投標程序,未招投標不予開立支票,不予入賬;對已入賬未招投標工程要求審計審價;村級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定簽訂規范的合同,對于簽字蓋章不規范的合同進行整改。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三
強化監管抓規范
——慶陽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匯報
慶陽市農經局(2013年8月5日)
近年來,慶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把它作為維護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內容,全市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強化審計監督、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推動農村集體“三資” 管理規范化進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規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級腐敗。全市在鄉(鎮)一級全部建立了農財管理中心,實行委托代理,統一了會計賬簿,會計科目,賬目由代理會計專人記賬,村報帳員按規定于每月月底報帳,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使會計信息更真實、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是強化了資產管理,防止了資產流失。對村上的固定資產建立了檔案,鄉(鎮)隨時掌握村級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租賃等動態信息,經營收入所得必須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從而防止了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絕大部分鄉(鎮)農財管理中心對村上的每項收入都進行調查摸底,弄清收入來源,發現有未登記上賬的收入,及時督促存入管理中心專戶。
1 三是實行了財務公開,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實現“三資”委托代理和應用“三資”網絡監管平臺的鄉鎮,由鄉(鎮)通過電子顯示屏等設備實行財務公開,村民可以隨時查閱村級賬目,增強了財務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權,可以對不合理或情況不明的開支提出質詢、批評或建議,從而促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密切了干群關系。
在具體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2 ?2013?129號),對全市下一階段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成為推動我市農村“三資”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設,促進“三資”管理規范運行 制度是行為的準則。從2003年開始,市委、市政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了《慶陽市村級財務管理辦法》、《現金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務公開辦法》等12個規章制度,規定了“村賬鄉管”、財務公開、臺賬登記、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臵等制度,近年根據農村政策的變動不斷進行修訂完善,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2011年,市政府出臺了《慶陽市農村財務管理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將村報賬員、村主任、支書、鄉鎮代理會計和鄉鎮領導干部等列為農村財務管理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的主體,實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構筑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推行委托代理,促進財務管理信息化
3 理向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轉變,將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全面納入代理范圍,爭取今年10月底前全市全面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為更好地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我們在縣、鄉積極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全市除環縣外的7縣(區)的33個鄉鎮納入了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西峰區、慶城縣的鄉鎮全部納入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西峰區西街辦投資近30萬元建立了自己的監管平臺,將村民小組的財務也納入網絡監管平臺監管,董志鎮建立了電子觸摸查詢系統,村民可以通過“三資”網絡監督平臺實時查詢村級“三資”存量和使用情況。
四、認真清產核資,夯實“三資”管理基礎
4 實制度入手,注重“三資”清查資料的歸卷整理,實行一村一卷。各鄉(鎮)統一設臵了《資產登記簿》和《土地臺賬》,分別采取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賬對賬的辦法對村級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清查,并以村為單位設立“四賬兩簿”(“四賬”是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兩簿”是《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土地登記簿》)進行管理,從而達到了“五清”(即:“三資”總量清、資產狀況清、使用情況清、管理責任清、經營收益清),為全市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五、強化審計監督,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近年來,我市逐年加大對農村財務的審計監督力度,不斷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制度,大部分縣(區)建立了農村審計人員管理、審計質量控制、審計回訪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審計人員專業化、審計工作經?;?、審計程序規范化、審計結果公開化、審計整改多元化”的審計格局和農村審計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為做好審計安排,我們堅持做到村級財務審計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市監察局、農牧局連續兩年下發《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的通知》;為強化審計效果,我們采取鄉鎮全面審計、縣區重點審計、市級抽查審計的方式,強化對審計的監督檢查;為提高審計水平,2012年我們舉辦全市審計人員培訓班,邀請省經管總站雷站長講授集體財務審計知識。2012年,市、縣(區)抽調審計人員分成8個審計組開展交叉審計,共抽查審計32個行政村,審計資金5376.34萬元,5 查出不合理支出24.2萬元。2013年上半年,全市農經機構審計行政村149個,審計金額6437.84萬元,糾正違規行為12起,違紀資金169.7萬元,處理違紀違規案件3件,有效維護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六、堅持分級培訓,提高農村會計素質
為做好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各級農經機構不斷加大對基層財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市、縣(區)幾乎每年都舉辦農村財務人員培訓班,向參訓人員講解財會、財經法規及農村財務審計等方面的知識,近年累計培訓鄉鎮代理會計、農村審計師、村報賬員等3190人次。今年上半年,我們重點對農村審計師資格進行了清理核查,申請省經管總站注銷了已退休和調離崗位的審計師資格證,準備下半年在全市舉辦審計師資格培訓班,為全市培養一批新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師。我們還通過選派干部參加農業部、省農牧廳、省經管總站組織的各類“三資”管理培訓班等形式,培訓農經業務骨干,通過層層培訓提高了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培養了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的干部隊伍。
雖然我市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離省上的要求還有差距,我們將以這次現場會議為契機,認真學習借鑒兄弟市州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推動我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逐步理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體制。按照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精神,6 健全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依托鄉鎮農經站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機構,實現縣、鄉兩級對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以及業務培訓等工作,初步理順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體制。
二是全力推進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制。在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的基礎上,依托全市鄉鎮農經機構建立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在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審批權不變和自愿原則下,與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簽署委托代理協議,按照程序合法、手續齊全、服務規范的要求,將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全面納入委托代理服務的內容。
三是加快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建設步伐。制定網絡監管建設計劃,落實建設措施,加快工作進度,力爭在5年內全部進入全省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體系。充分發揮網絡平臺的實時查詢、實時預警、實時分析、實時監管功能,創新網絡公開和即時答疑、遠程指導監督、網絡審計、網絡管理等方法,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網絡化。
7 管理使用、“三資”經營收益分配等熱點問題的專項審計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審計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的監督職能。
五是積極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圍繞舊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以城中村、城郊村等集體經濟實力較強的村為重點,在堅持民主決策、陽光操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下,積極開展試點,及時總結經驗,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改革模式,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制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工作,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四
根據鎮黨委、政府《關于實施“123農廉工程”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在建立和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務制度方面,我站結合全鎮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實際,注重在健全組織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規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強化監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務上下功夫,“三資”管理工作運作日漸規范,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一)強化組織保障,明確工作機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指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指導協調、督查考核;成立了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了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同時明確由各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本村“三資”管理的日常監督工作。
(二)堅持工作原則,奠定法律保障
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則。我們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向鎮提交《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委托代理協議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三)摸清“三資”底數,規范運作程序
著重把好“三關”,即清查登記關、群眾參與關、公示公開關。積極利用滕州市農廉監管在線的三資監管平臺,通過網絡將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集中錄入、統一管理、統一上報、統一支出,即時記錄、隨時匯總,實現對“三資”業務、帳務的一體化處理,也滿足了監督監管部門的后臺查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確立工作目標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終堅持“五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堅持“六個統一”,即統一審批程序,統一財務制度,統一票據管理,統一資金管理,統一會計核算,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加強村級項目競標和嚴格村委會公章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見》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督實效
級會計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賬戶。集體收入的收取,統一使用市經管局監制的專用票據。二是開支審批關。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開支票據必須經經辦人簽字、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簽字、民主理財小組蓋章、鎮經管站審驗蓋章。兩字三章齊全后,方可辦理支齲三是公開公示關。每月28日為村民主理財日,每月8日張榜公布收支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六)注重陽光運作,規范招標管理
重點對村級經濟合同進行統一規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各項制度,使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在實際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強監督。強化了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強對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審批。三是促進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嚴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審核、發布公告、投標、開標、公示中標結果、簽訂承包或承建合同、歸檔管理八個環節,保證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公開透明,節約了建設資金,保證了工程質量,贏得了群眾的信任,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促進了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同時規范村委會公章監管,分別編制村級一般事務和合同協議類公章使用簽批表,制定了嚴格的使用辦法。
(七)突出服務職能,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監督的服務職能,充分發揮了村務監督
委員會的監督作用,預防和制止了賬外賬、坐收坐支、資金體外循環等現象;二是突出了會計監督的服務職能,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做到了及時糾正和查處;三是突出了“三資”管理工作檢查。一方面由鎮紀委牽頭,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對重點村重點問題進行通報。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了會計委托代理服務職能作用,妥善處理各種遺留問題、理順了資產往來關系,澄清了集體家底,變單純的農村“三資”不流失向農村“三資”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進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四是強化人員培訓,提升自身素質。對村干部進行“三資”管理培訓,不斷增強自身處理“三資”問題的能力。
(一)提升了農村“三資”監管能力
對于農村“三資”管理,從機制上建立了一套規范農村“三資”運作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充分做到了“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一方面加強了農村“三資”管理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幫助和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規范合同、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規范了涉及農村“三資”管理有關會議決定、招投(議)標文書的立卷歸檔工作,設立了資產、資源動態式管理臺賬,提升了農村“三資”管理水平。
(二)規范了村干部行為
通過清產核資,摸清了村集體家底,強化對村集體資產規范化管理。增強了對村干部的約束力,根除了隨意處置行為。通過構筑監督網絡,鏟除了滋生村干部腐敗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潔意識明顯增強,干事創業積極性得到充分激發。
(三)推動了村經濟發展
通過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既消除了群眾思想疑慮,又調動了群眾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既增強了資產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體收入;既強化了村干部創新發展意識,又暢通了干群關系“連心橋”,為農村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實現農民持續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動力。
(四)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通過“三資”管理的規范運作,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人民群眾的民主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有效規范了村干部的從政行為,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級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進程,及時化解了農村矛盾,鞏固了農村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1、個別村“三資”登記臺賬不完整、不統一。尤其是土地登記不全、不細或沒有登記臺賬,存在底子不清的現象。
2、合同簽定不規范。主要是書面合同簽訂時間過長,有的達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規要求等方面的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
3、少數村會計人員素質低,無證上崗。
1、進一步統一各村各部門對管理好農村“三資”的思想認識?!叭Y”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村委會自治組織自我完善、自我監督的同時,克服極少數村干部不夠重“三資”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強培訓,提高認識。村兩委負責人必須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過參加農經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叭Y”代理服務中心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業務能力。
3、在繼續加大監督力度的同時,應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體制上的弊端,即:推行產權制度改革,變行政推動為群眾自發監管,不僅能確保農村穩定,而且維護農民權益。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五
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調研報告根據市紀委《關于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調研的通知》,我鎮紀委與鎮“三資”代理中心工作人員組成調研小組,深入轄區行政村,就全鎮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進行專題調研,查找目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有關制度,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努力形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長效機制,扎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全鎮農村改革發展和社會和諧。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基本情況
鎮現有行政村x個,從2008年開始,鎮農經站先后對各行政村實行了財務委托代理。2009年根據省市加強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要求,xx鎮于4月份以鎮農經站為依托設立了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在原有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的基礎上,按照統一財務管理、統一開設銀行賬戶、統一票據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統一電算化的“五統一”要求和“五權不變”的原則,對所轄49個行政村的資金、資產和資源全面實行了規范化代理服務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數,澄底子
在上級業務部門未統一安排的情況下,及早動手,積極主動設計了各行政村固定資產報表、耕地面積(包括荒山、魚塘、林地、坡地等)面積情況表、承包合同及有關事項登記表和組級財務狀況調查表等表格,并圓滿完成了各類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時,認真開展清理規范鎮村財務工作,嚴密制定方案,強化督促檢查,順利完成了農村集體“三資”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體“三資”的底數,村級債權、債務和資產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規范
為切實加強、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鎮“三資”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見和借鑒兄弟鎮辦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先后出臺了《xx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實施辦法》和《xx鎮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招投標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三資”中心工作職責、村級報賬員工作職責、開支審批限額、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報賬程序、資金管理、票據管理和“三資”檔案管理都做出了詳盡明確的規定,使xx鎮“三資”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下一步“三資”管理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強基礎,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報賬間隙,積極完善各村財務資料,補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明細賬目的建賬、記賬工作,同時對這些行政村08年的相關明細項目也做了調整和補充登記;二是以行政村為單位建立了鎮財政向村級撥款資金(或物質)電子臺賬和工程項目(承包合同)電子臺賬,加強了對各村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監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黨校培訓農村干部計劃,組織各村報賬員及時參加了業務培訓,提高了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四)設賬戶,嚴資金
努力克服各種困難,組織指導38個行政村(原來已有11個行政村已經開設了銀行支票戶)開立了銀行支票賬戶,進一步完善規范了各行政村資金帳戶,同時結合《xx鎮xxx行政村銀行提現(轉賬)備查單制度》,強化了對村級資金的管理。
三、存在問題
(五)個別村級債權、債務、資產由于歷史遺留原因,難以清理規范
六)村組級招投標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項目建設和承包租賃事項未簽訂合同或合同不規范的情況還較為普遍。
四、工作建議
(一)上級業務管理部門應切實加強對鎮級“三資”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二)實行統一的“三資”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對村組干部及報賬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報賬工作規范;
(五)以稅務部門為主體,加大對使用違規票據的監督和處罰力度;
(六)加強對農村招投標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積極培養鎮村兩級招投標工作專業人才;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六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干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范、監管不到位,有的鄉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置不當等問題,甚至個別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了嚴重的干群矛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本文以沙洋縣為例,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從開始,沙洋縣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托代理制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運行幾年來,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組建了農村經營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和開通“村級財務公開內容自動生成”系統,保證了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鎮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范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復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復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復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由于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臺賬登記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臺賬登記。如王港村對礦山、魚塘、荒山、荒沙和機動地承包租賃合同沒有存檔保管。通過清理,該村承包租賃礦產資源等項目48個,其中簽訂正式合同34個,以收據代合同4個,未簽正式合同10個。應收承包租賃費119.23萬元,僅收98.22萬元,下欠21.01萬元無賬面反映。沙洋鎮洪嶺村發包漁池134畝,4年來既未向承包戶簽訂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費,村里沒有任何記錄。少數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權謀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戶,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規,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二是有抵扣、結算現象,主要是對稅改財政轉移支付等資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結算,造成村級運轉艱難;三是返還收入不交會計入賬。如在清理中發現,洪嶺村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70.1萬元,有效資產151.4萬元,賬實不符達19.5萬元,大多數為管理不規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范。一些地方存在著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范,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占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著農村“狠人”強占強霸,隨意侵占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干部圖安寧,不愿惹;群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1、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對管理好農村“三資”思想認識?!叭Y”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2、進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臺賬。首先要在農村“三資”清理的基礎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資”臺賬,加強檔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4、改進方法,強化監督。過去實行“村賬鄉管”存在思想障礙:一是法律障礙,如“村民自治”;二是財力障礙,現在隨著情況的變化,這種障礙發生了變化,村級資金主體部分由過去自己收,變為了上級轉移支付。為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委托代理制度,進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財力保障。因此要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為平臺,通過建立健全各項監管機制等措施,扎實做好“雙代管”工作。加強預算管理,突出資金管理,加強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要通過民主推選,每年一次。
5、重拳出擊,嚴肅查處。要進一步統一對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紀檢、監察、財政、政務公開等職能部門要聯合制發“關于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的力度,嚴格制度管理,嚴肅處理處罰。
6、建立村干部崗位補助財政直達個人帳戶辦法,解決村干部崗位補助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七
農村集體“三資”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總稱。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是廣大農民群眾長久以來共同創造的物質財富,農村集體資源是國家賦予農民群眾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當前,農村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農村“三資”管理不規范所引發的。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三年來,xx農村上訪案件145起,與“三資”有關15起;農村民事訴訟案件183起,與“三資”有關11起;農村黨員干部違紀案件起,與“三資”有關起。這說明“三資”管理還存在集體資金使用不規范、集體資產分配不公、集體資源流失嚴重、村務公開不到位等客觀情況。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涉及農民切身利益、農村基層組織民主管理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關系到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
今年以來,xx紀委為摸清我區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和滋生原因,找準根治良方,專門組成調研組進行了專項題調。主要針對微權腐敗和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了“亮劍行動”,實施“三資”管理“清理計劃”、“五務”公開“陽光計劃”、涉農資金“春雨計劃”,推動農村事務規范化、五務公開制度化、監督檢查常態化、資金使用有效化,促進基層黨員干部遵規守紀、務實為民,提升基層黨員干部形象和群眾滿意度。
全區29個行政村,195個村民小組,分屬4個街道辦事處。20xx年實現村集體總收入433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1671元,當年新增農村集體資金產總額305萬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區村(組)資產總額6313萬元,資產總額1.56億元,登記耕地面積28544畝,林地4072畝,水面5161畝,村辦公用地336畝,村民宅基地9188畝,交通用地2704畝,荒地3228畝,其他用地合計6842畝。
近年來在農村“三資”管理工作,xx重點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機構建設注重強化領導
一是加強領導。各街道都專門明確一名副主任具體分管“三資”管理工作,具體指導“三資”管理中心開展工作。二是機構健全。設立了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全面履行“三資”管理服務職責。三是強化管理。安排有會計證的正式工作人員充實服務中心,并實行定崗、定員、定責。并推行了月例會制度,研究“三資”管理重大工作。
(二)資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設
一是實行村財辦管制度。各村取消會計、出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村、組開支負責登記入賬,并實行電算化管理。每個村只能開設一個基礎賬戶,支票和印鑒由“三資”管理中心統一保管,按一村一賬方式進行分戶核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二是規范大額支出相關制度。農村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必須通過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程序。比如今年3月份該區一個村530畝魚塘承包合同到期,該村公開對承包事項公開招標,并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實施,街道抽調“三資”管理人員全程進行了監督,最終該村魚塘以80萬元成功延包,解決了承包費難收的問題。實行《農村大額開資提前報備》制度。改過去的先花錢后記賬為先報備后支出,再記賬。執行《村干部工資銀行代發制度》,杜絕報賬員以現金形式為村干部發放工資,減少村干部經手現金機會。三是嚴格收支財務制度。收入方面,明確村集體資金收入監管范圍,包括原有積累、經營收入、投資利潤收入,國家征用土地補償收入,上級撥付收入、借入收入等。凡屬村集體收入都必須全額及時歸入“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基本賬戶,不得坐支、截留或擅自抵換債務。支出方面,村集體支出根據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票據由村務監督委員會理財把關,呈報單位及責任人蓋章簽字,經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雙簽,重大事項開支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支付。票據方面。村(組)必須使用“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具備時間、地點、品名、事由、金額、經手人等七大支出要素,“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審核票據真偽。
(三)資產管理注重程序規范
一是建設項目實行招投標管理。農村集體投資二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程序進行招投標,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排斥本轄區或本轄區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舉報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二是集體資產實現臺賬管理。農村資產的使用必須通過規定程序簽訂合同,承包合同須上交農村三資管理中心存檔備案,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同履行情況,必要時及時啟動法律程序,避免集體資產損失。
(四)資源管理注重公開透明
一是堅持“凡使用必公開”原則。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為各村建立集體資源備查薄,所有使用集體資產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與資產所有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化,檢查考核等情況實行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資產臺賬實行動態專人管理,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二是利用“公開日”二次公開。每月x號為“五務”公開日,各村必須按要求對“五務”進行公開。區紀委聯合檢查組、街道聯合檢查組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公開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作為年終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據。
盡管在實踐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資金損失
一是收入不及時入賬。一些村在清收諸如房租收入、承包土地收入時,錢不及時交至村內指定賬戶,造成資金沉淀在個別干部或經手人手中,造成干部犯錯誤,給集體造成損失。二是坐支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收取現金后,進行坐支,違反財務收、支兩條線規定。三是私自開設賬戶。個別村除了開設基本戶和一般戶外,還設有新村建設賬戶、市場管理賬戶、集體企業賬戶等?;緫艉鸵话銘羰且源逦x開辦的,在監管范圍之內,其它賬戶管理的資金也有集體資金,但是在運行過程中脫離監管和監督,存在變成小金庫的風險。四是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有的沒有票據,白條入賬?;蛘哂写箢~資金有票據不轉賬。五是濫發村干部補貼現象屢見不鮮。個別村村干部除了工資外,還列支有禁燒補貼、創建補貼、環保補貼等等。六是集體資金使用效益較低。集體資金主要用于村民分紅,在公益事業和發展農村經濟方面投資較少,集體結余資金多以銀行存款形式處置,資金保值增值形式單一。
(二)資產流失
一是資產賬實不符。主要表現有兩種情況:首先是有賬無物的現象。資產已丟失、報廢或變價處理的資產無及時入賬核銷;其次是有物無賬。新增的資產無入賬。二是資產變更不及時。村內新增的資產因未付清款等原因,造成固定資產賬上無法體現。三是固定資產采購隨意性強。固定資產采購不履行采購手續,不招標議價,采購程序不嚴謹,造成資產登記不完整不全面。四是合同簽訂不規范。經營發包、不動產租賃、產權轉讓、工程建設、土地承包流轉等項目,合同簽訂不重視。有些合同簽訂隨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有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容易造成集體資產流失漏洞。
(三)資源貶值
一是資源底子不清。登記時沒登記全面,漏登亂登現象較常見,管理從源頭上就出現難點;二是公開意識談薄。如村內一些荒山、灘地、門面房、機械,村干部在對外承包出租時暗箱操作,不按規定程序公開,公正操作。個別村干部將村民委員會自治理解為村委會主任自治,更有甚者搞“自己說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規定辦事的規矩沒有形成,從而造成資源貶值,更談不上保值增值。
(四)人員違紀違法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善,極易造成相關人員違紀違法。少數基層黨員干部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相關紀律規定視同虛設,有的虛構騙取集體財物,有的違規處置集體資產,甚至還有侵吞農民農資補貼現象。這些問題不僅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還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一)堅決執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
針對當前個別村存在的“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審批一支筆”等問題,為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必須將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與處置等列入村級重大事項,實行流程化、精細化管理。堅持用“流程化、精細化”管住“隨意性”,從強化程序監督入手,凡辦理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不經過“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決策的,街道黨委政府不予批準;不經過招投標的,財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決算。
(二)探索公開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區、街道、農村”三級全覆蓋的農村集體“三資”平臺,按照“一個平臺,三級管理”模式,實現將農村集體“三資”、財務、公開公示集一體的大數據模式,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的時效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探索啟動與銀行專線對接工作,實現銀行存款收支與出納數據實時對賬,及時掌握銀行存款異常情況。嘗試將農村集體建設工程交易、資產資源租賃合同簽訂等工作納入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平臺管理,確保建設工程交易、租賃合同簽訂“公開、公平、公正”。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通過“櫥窗”、“網絡”、“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開農村集體經營管理情況,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嘗試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
嘗試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通過公開招標,引入有經驗的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定期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摸底、登記、管理,增強“三資”清查的實效性,排除人為因素干擾,牢牢掌握農村集體“三資”家底,徹底擺脫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大查處問責追究力度
建議實行專項審計和督查制度。由區紀委牽頭,審計、農經、財政等相關涉農管理部門參與,組成專項監督工作小組,強化農村集體“三資”專項督查工作。堅持村干部離任或任期審計制度,客觀公正地對村干部在任期內財務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對審計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通報。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三資”管理方面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貪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等侵害集體、群眾利益的,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扎緊扎牢制度建設的籠子
建議制訂《關于對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從制度上明確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追究的種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主要責任,村民主理財小組責任、街道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總會計責任等。從制度上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維護集體經濟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篇八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農村集體經濟也在不斷發展壯大,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也越來越多,特別是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產利用多樣化、資源開發產業化形勢逐漸顯現,對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焦點。村民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發生糾紛;村民為高速征地發生農戶與農戶、農戶與集體之間的糾紛;村民為承包山林糾紛發生群體事件,就是農村“三資”管理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筆者通過對京山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初步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粗淺對策。
(一)“三資”登記的臺帳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對村級集體的資金、資產的管理做到了帳、款、帳物相符管理也很嚴格,而對資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記不全、不細,從而造成資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規范。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集體土地:山林、水面等資源性資產權屬界定不清,導致群眾與村權屬糾紛,甚至釀成群體事件。
(二)財務管理不規范
一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力,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支出不討論,支出憑證手續不完整;二是有的村報帳員對農戶往來、應收應付帳款不過明細帳,造成農戶查帳較難。
(三)資產收益管理不規范
有的村干部把機動承包收入直接沖抵抗旱排澇費,有的資產收益使用無計劃,有錢就用,用完為止。
(四)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不規范。
有的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時不按制度辦事,民主程序、民主公開不到位,不搞招投標,只是憑個別人說了算,讓個別人的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獲得承包權和所有權。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費時不按政策規定辦事,不召開村民議事會,不搞競標,只是憑個別村領導表態,損害集體利益。有的為緩解一時資金所缺,將非家庭承包土地發包期限延長指標降低一次性收取資金,為下一任留下一個爛攤子。
(五)村務公開、財務公開不夠規范。
雖然鄉鎮由鎮紀委牽頭,對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工作一直高度重視,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同時出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個別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群眾意識淡薄,公布的內容、形式、時間都不符合要求,公開不及時。
(六)個別村會計人員素質低,業務不精,責任心不強。
有的村級財務人員對開支條據不審核、不把關,違規條據也要報帳,有的財務會計人員報帳有意拖延報帳時間,無法正常結帳。
(一)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鄉鎮財政和“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管理職能之一。但由于農村實行改革后將原來鄉鎮經管站與鄉鎮財政所合并,組建鄉鎮財政所(財政分局),由于人員大量調減,使其專門從事農村“三資”管理的人員越來越少,每個鄉鎮只有兩、三人,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經管機構虛設及職能逐年弱化,從事經管工作人員年齡老化、青黃不接也是導致對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管理監督跟不上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不力
在外打工,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給予個別不廉潔的村干部可乘之機。二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三是村委會財務隊伍不穩定,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會計也跟著換,由于經費緊張,鎮黨委、鎮政府對村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力度不夠,基層財務人員業務難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管理不規范。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不僅是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也是一項政治工作,是黨在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需要,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更是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實踐證明,管好農村集體“三資”,有利于鞏固壯大集體經濟,有利于改善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1、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契機,加大對村級基層干部的培訓管理力度。
鎮黨委、政府每年定期對村支部書記、主任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同時把“三資”管理納入干部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機制上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對違反制度的村干部要嚴肅處理,對管理民主、嚴格執行制度要給予獎勵。
2、對通過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后的資金、資產、資源要建立臺帳,明確界定產權。
建立“三資”產權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鄉鎮必須成立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由鎮紀委牽頭,鄉鎮財經所組織實施,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采取“臺帳式”管理辦法,每年底還應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資,對因資產出售、征地拆遷、中心村規劃建設、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應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3、健全制度,加強“三資”管理。
(1)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級一年必須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納入公開范疇,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季度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務公開要嚴格按照村務公開項目進行公開,實行微機打印張貼在村部公開欄,方便村民就近查詢。
(2)建立民主管理與審計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務、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村集體組織“三資”民主管理機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體組織“三資”審計制度和監督渠道,組織定期審計、專項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3)實行鎮村招投標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標事務要全部委托“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理,各村不得自行組織招投標活動,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在5萬元以上、村集體資產轉讓金3萬元以上的項目,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后,由“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投標。
(4)推行集體資產監管制度,“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采取“臺帳式”管理辦法進行有效管理。對村級資產資源登記造冊,建立資產管理臺帳。各村臺帳一式兩份,村委會和“三資”服務中心各執管一份,每年組織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加強鄉鎮財政經管隊伍建設。縣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鄉鎮經管隊伍建設。一是按照工作的職能配齊服務工作人員6人-8人,每個鄉鎮設“三資”管理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資金會計1人、核算會計1人、土地流轉調解員2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1人、檔案管理員1人。二是人員工作經費要保障,徹底轉變“三資”管理業務的職能部門肩負著“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實用人才,對缺編的人員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吸收新鮮能力,解決青黃不接的問題。四是縣局主管部門加大對“三資”管理服務工作人員培訓力度,一年培訓1次,提高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而達到依法依規管理農村“三資”。
5、健全監督體系,推進權力公開,嚴肅紀律,查處農村“三資”違紀案件。
民主決策是權力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源頭防治賄賂的主要途徑。進一步規范農村民主決策過程,對農村土地租賃承包、集體資產處置以及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建設承包等重大事項堅持按照“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決議公告,結果公示”的“四議兩公開”程序進行集體決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辦事”的民主決策,使農村兩委的決策更加科學,權力運行更加規范。嚴肅查處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是查處以權謀私、私分、挪用、侵吞涉農的各項補貼的案件及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和財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違紀案件。通過案件的查處,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自覺遵紀守法,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維護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農村經濟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