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違反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和紀律處分,以維護組織的權威和形象。10.在以下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規章制度的發展變化和趨勢,了解到規章制度的更新和創新。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一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二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分廠、部門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的用電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電氣工作。
是指直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試驗、維護、檢修工作。
2.2用電。
是指電氣裝置在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個操作、使用、檢查和維護過程。
3職責。
3.1工廠管理部。
3.1.1組織貫徹國家電氣安全法規、標準、規定,制定公司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3.1.2對公司貫徹執行電氣安全法規、標準、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
3.2分廠。
3.2.1貫徹電氣安全法規、標準、規定。
3.2.2負責本分廠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電氣安全基本要求。
4.1.1電氣安全管理工作應由設備主管,并設有專人負責,電氣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電氣專業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承有電氣工作的車間,日常電氣安全管理事項應由電氣工作負責人擔任。
4.1.2要建立電氣安全監察、檢查制度,對電氣作業、電氣防護設施及電氣設備安全狀況,進行日檢、巡檢、特殊檢查和專項預防性測試檢查。電氣安全主管部門,每年應組織兩次群眾性的電氣安全檢查活動,及時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在執行過程中的遺漏和偏差,消除電氣事故隱患、杜絕違章行為。
b)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已執行、人員無違章;。
c)設備安全狀況是否符合技術標準規定;。
d)電氣場所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警示標志等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e)電氣作業人員的個體安全防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等。
4.2電氣工作人員要求。
4.2.1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應具有相當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經醫療部門(醫院)的身體檢查,身體狀況應符合電氣工作條件要求,凡有視覺(雙目視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病,神經官能癥,精神分裂癥,嚴重口吃者不能從事電氣工作。
4.2.2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過電氣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學習,見習或學徒期滿考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相應技術等級的電氣工作。
4.2.3安全主管部門應向每名電氣工作人員提供學習和參照執行操作的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主管部門每年應組織兩次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學習考試,凡未參加培訓和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電氣工作;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須重新溫習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電氣工作。
4.2.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當地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培訓,未進行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從事電氣工作。
4.2.5工程設備主管領導、工程技術人員、變配電站(所、室)的負責人、值班長、檢修、試驗班組長等人員,應按當地業務主管部門要求,按時參加當地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學習。
4.2.6參加電氣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氣勞動的人員(干部、臨時工等),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電氣安全知識、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在電氣人員的嚴格監護下參加指定工作;外單位派來支援電氣工作的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由電氣設備主管部門介紹與工作有關的電氣系統運行方式和設備狀況,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在完成安全組織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從事電氣工作。
4.2.7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心肺復蘇法)和電氣火災撲救方法。
4.3.1根據電氣作業性質和安全操作防護規定,必須配備齊全和足夠的電氣安全用具。
4.3.2所購置的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是國家指定檢驗機構認證的合格產品,安全主管部門應對選購的電氣安全用具生產廠家資質、產品合格證、使用等級等進行監督檢查,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電氣安全作業現場。
4.3.3自制的電氣安全用具(移動遮攔、絕緣梯臺、安全網簾等)、標志牌,其電氣性能、機械性能、安全色標和規格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經電氣安全主管部門檢查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4.3.4電氣安全用具要設專人管理,定置存放,絕緣用具要有專用櫥柜存放,存放地點應干燥、通風、清潔無污染,任何人不得將電氣安全用具移作它用。
4.3.5電氣安全絕緣用具要定期由具備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檢測,檢測標準和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4.3.6在用的電氣絕緣用具必須在檢驗周期內,有定期檢驗合格證書,操作時要使用安全防護等級相符,外觀檢查及性能試驗良好的合格絕緣用具。
4.4安全標識。
4.4.1電氣設備和場地必須設置提示安全所必需的安全標識,如設備和回路的名稱編號、額定參數、接地標記、危險警示標志、特殊操作類型和運行條件說明等。安全標識必須清晰醒目、容易辯認并能保持長久。
4.4.2電氣操作移動標志牌必須采用硬質絕緣材料,標志牌的標示、色標、規格等應符合國家規定。
4.5特殊條件環境的電氣安全要求。
4.5.1電氣設備在特殊條件環境下使用時,必須符合國家和相關行業標準,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確保在特殊條件環境下電氣設備的使用安全。屬于這些特殊條件、環境的有:
a)有爆炸危險或有易燃危險;。
b)異常高或異常低的溫度;。
c)異常潮濕;。
d)特殊的化學、物理或生物作用。
4.5.2對特殊條件環境的電氣設備應加強設備巡視檢查、維修保養、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檢測工作,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和違章使用。
4.5.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計應根據國家(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規定,按分級標準劃分爆炸、火災場所危險區域,按危險區域的危險物質選擇防暴電氣的屬類、等級和組別,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計、安裝、驗收,必須經過相關防火管理部門和安全部門的審核、批準、驗收。
4.5.4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安裝工程,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防爆電器型號、規格和防爆標志應符合設計要求,附件、配件、備件應齊全完好。
4.5.5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電氣的安裝與驗收,應嚴格按照國家(gb50257-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提交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4.6用電安全要求。
4.6.1用電應根據本單位用電情況,遵照國家《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92)和相關的電氣安全技術規范,按照集團公司電氣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本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4.6.2用電電工應熟知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不得隨意更改電氣設備、系統供電方式,不得擅自增大電氣設備、線路負荷容量,不得任意改動、拆除、取消保護裝置和保護元件。
4.6.3安裝和使用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安全,不得發生任何危險,所有電氣設備、裝置和部件,均應符合安全要求;如果在安全技術和經濟利益之間發生矛盾時,應該優先考慮安全技術上的要求。
4.6.4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以及修理應由電工進行,工作前應根據保證電氣工作安全的需要采取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三種方式,在低壓控制盤、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應執行工作票制度。
4.6.5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工作應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將各個可能來電方面的電源全部斷開(應具有明顯的斷開點),對可能有殘留電荷的部位進行放電,驗明確實無電后方可工作。必要時應在電源斷開處掛設標示牌和在工作線路各相上掛接保護接地線。
4.6.6停送電聯系應采用工作票、停送電申請單、停送電聯系單或電話聯系等方式,停送電聯系的時間、內容、聯系人、審批人等項目應在上述停送電憑證內寫明;電話聯系必須互通姓名,聯系內容要復頌核對無誤并詳細記錄;嚴禁非指定人員代傳停送電和約時停送電。
4.6.7電氣工作前或間斷工作恢復工作時,要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完好,經驗電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
4.6.8當有必要不停電工作時,應在電氣裝置及工作區域掛設警告標志或標示牌,使用電工個體防護用品,按低壓帶電工作要求操作,并設專人監護。
4.6.9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4.6.10正常使用時會產生飛濺火花、灼熱飛屑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閉、隔離措施。
4.6.11使用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禁止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導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pe)。
4.6.12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pe)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作電源線,同時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4.6.13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pe)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在使用移動式低壓設備時,設備金屬外殼或安裝的構架應可靠接地,使用的插座應有保護接地(pe),同時裝設漏電保護器。
4.6.14應建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臨時用電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
4.6.15自備發電裝置要建立管理制度,有防止并入供電電網的隔離措施,并由專人操作。
5相關文件。
無。
6相關記錄及保存期。
無。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三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并向電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經理部應有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市政施工暫設電氣用電管理規定》。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各種檢查應記錄健全。
5、現場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施工現場和車間的電閘,必須有箱、有門、有鎖,一閘一機,通過道路的電源線,必須穿管套,埋入土內,鐵電閘箱要接零。
7、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9、施工用電實行五線制,保證首端有漏電保護器。
10、分包使用電氣設施必須編寫用電計劃和制定用電管理責任,同時簽訂總分包責任合同,劃分用電責任,遵守總包用電規定。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四
1、安全標準化系統評審組由公司高級管理層、各部門及采區、選廠負責人和內審員組成。
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制定管理評審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實施。管理評審會議由總經理負責主持。
二、評審的主要內容。
1、標準化同覆蓋范圍的充分性;
2、實施標準化系統的資源(人、物、財、技術)的保障情況;
3、現場人員職責的合理性;
4、員工和相關方抱怨;
5、以前評審的跟蹤結果;
6、事故統計分析;
7、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及實施的有效性;
8、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
9、影響標準化系統的變化;
10、評審監測與檢測記錄。
三、評審的頻率。
管理評審按《安全標準化系統評審計劃》進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評審的結果。
根據評審結果,擬定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具備的主要內容有:
1、標準化系統的效力;
3、資源需求(人、財、物、技術);
4、預防損失和對識別風險的緩減計劃等。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五
大學后勤管理處關于加強一線工作的規定:
為了深入、扎實、及時、準確地掌握并解決一線的問題,不斷提高后勤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提高辦事效率和效益,積極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特作如下規定:。
一、教學服務。
建立定量檢查和隨時抽查制度。后勤管理處工作人員,每月不少于兩次進入教室進行量化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進入教室進行隨機性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科研服務。
建立主動服務制度。后勤管理處每月至少一次主動征求校區科研機構管理人員的意見或建議,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解決,為科研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三、實驗服務。
建立主動聯系工作制度。后勤管理處每兩周至少一次主動聯系實驗管理人員,征求有否需后勤解決的問題,以便做出快速反應。
四、教工公寓。
建立隨時征求意見或建議制度。在各公寓值班室設立主動征詢意見表,教工可隨時填寫需解決的問題或需改進服務的建議。zz物業能解決的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應在當天報總務辦公室處理。每件事都要給教工以明確的答復。
五、學生公寓。
建立24小時隨時解決問題制度。凡符合規定且又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的問題須在24小時之內解決。對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做出明確解釋。
六、餐廳服務。
建立跟蹤服務制度。家人在校區的后勤管理處工作人員,每周不少于兩次在學生或教工餐廳就餐,其他工作人員平時在餐廳就餐;餐廳設立開餐時經理值班制度,做到隨時征求意見、了解情況、解答問題,及時提出供餐整改建議和措施。
七、其它服務。
其它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有相關責任部門每周不低于兩次進行責任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六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于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于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于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司對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工作,開展對電源系統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以及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查和維護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并持證操作。
2、電氣設備設施的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電氣設備治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電氣設備如遇跳閘時,應查明緣由,排解故障后再合閘,不得強行送電。
4、電氣設備啟動后,應檢查各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針穩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電氣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滅火器進展撲滅。制止用水及其他液體滅火器進展滅火。
6、發生人體觸電時,應馬上切斷電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緊急搶救。
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與觸電者直接接觸,以免再次發生觸電。
7、全部接電設備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有關規定,電氣設備不應有漏點現象。
1、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準時清掃其外表的粉塵,定期添加軸承潤滑劑,設備四周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無阻礙安全運行的雜物。值班及操作人員應親密監視各種安全儀表,并常常檢查設備外殼的外表溫度。當儀表的顯示超過戒備線或設備外表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實行相應措施使其恢復正常。
2、運行中如發生以下狀況,操作人員應實行緊急措施,并馬上上報。
(1)電氣設備發出特別響聲或特別氣味。
(2)負載電流突然超過允許值。
(3)電氣設備及線路突然消失高溫或冒煙。
(4)電氣設備連接部件松動或冒火花。
(5)設備殼罩破損。
3、閱歷收合格投入運行的電氣聯鎖及其他安全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撤除。如確需更改應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前方能進展。電氣設備的愛護開關因故障跳閘(或熔絲熔斷)應查明緣由并消退故障后,方能投入運行。愛護開關及愛護繼電器動作電流的調整部件,不得任意撥動,更換熔絲應按設計規定的額定電流更換,不應改用其他規格的熔絲。
4、公司防爆區域電氣設備不得任意撤除、添加。由于技術改造需要撤除、添加或更改電氣設備時,應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
5、僅在發生事故或停電時才使用的備用電源裝置,及各種事故報警信號設備,應定期試運行,確保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6、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全面檢測一次,防靜電導除裝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裝置每年枯燥季節應全面檢測一次,發覺不合格應馬上處理。
1、全部的電氣檢修工都必需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
2、電氣檢修工要隨身攜帶完好的電氣工具和儀表,電壓等級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需仔細聽取前一班對各設備的運行狀況的匯報,了解把握工作面全部設備的.現有狀態。
4、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需佩戴絕緣愛護用具,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檢修開關所掌握設備時,此開關要停電并懸掛“有人工作,制止合閘”牌,并有專人看管,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治理規定。公司防爆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檢修,必需經分析在四周20米范圍以內的可燃氣體合格時,才準翻開電氣設備,并且在切斷電后用同等級電筆測試,確認無誤后,進展放電,而后才可進展全面的修理,修理完的確無誤后,才可送電。
5、嚴禁帶電移動、拆接、搬遷和檢修電氣設備及線路。
6、全部電纜不準有明火接頭、破口、漏電現象,電纜如消失破口,應采納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后,才允許送電。
7、全部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檢修時,對防爆面要妥當愛護,不得砸壞,保證防爆面的光滑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銹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適量勻稱。
8、在檢修電氣設備時,要同時檢查電氣設備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臺設備到達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種繼電愛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設備不得投入運行。
10、全部電氣設備都必需滿意防爆要求,并到達完好標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11、需要更換電纜或重新做電纜頭時,首先要停電并且閉鎖開關必需對所更換的,電纜進展絕緣搖測,在做頭完畢后,檢查電纜的接線絕緣阻值,必需到達完好標準。
12、電纜的接線符合完好標準,同時屏蔽線要牢靠接地,決不允許接線松動,發熱和損壞芯線,接線柱損壞要準時更換,接線完畢檢查確認無誤后才可運行。
13、照明不得無故缺少和隨便取下,不得任意移動和臨時吊掛,照明系統完全接好前方可送電,照明燈發生故障應準時更換,不得將故障的照明燈連續連在系統中,不得帶電拆裝照明燈及接線。
14、檢修電氣設備至少必需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送電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治理規定。
電源系統的安全性是指電網短時間內的抗干擾力量,即在事故狀況下電網可持續供電的力量。電力系統的牢靠性是指長時間、連續正常供電的概率,屬于電網規劃的范疇。
生產技術部和電儀車間要從電壓波動、電氣設備老化和質量問題、過電壓、絕緣強度不夠、電纜絕緣老化發生相間短路、繼電愛護誤動作、自動安全裝置問題等常見的電氣事故,對公司電源系統進展安全牢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強設備維護人員的專業素養培訓,確保公司電源系統安全牢靠。
1、防爆電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2、防爆電器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3、設備上的愛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撤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牢靠性。
4、防爆電器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6、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7、運行中應常常檢查電機軸承外表溫度,保持規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8、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松動。
9、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牢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鋼板密封。
10、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構造及愛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外表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11、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12、電器設備運行時發生以下狀況,操作人員可實行緊急措施停機,并通知專業修理人員進展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定值或確認斷相運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消失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設備因部件松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峻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覺的特別現象應準時通知電器修理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和事故做具體記錄。
11、掌握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設備,愛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牢靠,有無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急場所中制止帶電檢修電器設備和線路,制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制止合閘”的警告牌。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八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安裝水電氣的.設施設備,不得私拉亂接水電氣線路或管道。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要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周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九
1.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各級動力設備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管理,公司和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各級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電工在動力設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3.各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4.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5.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工后,由動力設備部門會同安全部門、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6.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7.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入廠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8.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限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的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后,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蘇法。
第十五條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后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一
4、對某些較緊迫的項目以整改通知書(含情況簡報)形式下達到責任單位,限期完成。技安處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第十三條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檢查和評價細則,每年與安全風險獎勵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實施。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原重長風化(**)67號文《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制度》同時作廢。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技安處負責解釋。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二
1?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各級動力設備部門負責電氣安全管理,公司和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各級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電工在動力設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3?各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4?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5?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工后,由動力設備部門會同安全部門、施工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6?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7?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入廠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8?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限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的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三
第一條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化工廠的各車間、機關及相關部門。
第二章廠領導安全職責。
第一條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制度,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親自主持并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計劃,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7、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8、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堅持發生重大事故向公司匯報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到當年具體工作中。
第二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全廠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3、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4、協助行政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5、協助行政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雙文明評比和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6、支持廠長關于安全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黨委書記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三條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監督檢查生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生產職能部門對廠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安全生產部門報告。發生上報公司重大生產事故時,到公司匯報。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特級動火。
6、負責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中存在的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生產副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四條設備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機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或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機動(或設備)職能部門進行上報公司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安全和機動(或設備)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上報公司重大事故或與設備有關事故時,到公司匯報。
5、組織或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
6、負責大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開或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或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8、組織或設備系統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或設備副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五條銷售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供應、銷售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供應、銷售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供應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負責供應、銷售系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開供應、銷售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8、組織供應、銷售系統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銷售副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六條人事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事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并組織實施。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技術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遵章守紀勞動紀律教育,強化門衛制度,嚴禁煙、火、危險品帶入廠內,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審批職工安全、衛生、消防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6、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對發生重大特大責任事故的有關領導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人事副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七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證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在安全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協助安全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參加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訂。
4、組織職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支持廠長關于安全工作的獎懲,協助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6、落實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工會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八條工程師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技術上對本廠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3、在組織新建、擴建、改建基本建設項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4、審查廠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組織制度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規劃方案,使之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6、參加上報公司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工程師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一條廠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廠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廠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檢查登記和進行進廠安全教育。
4、搞好各車間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5、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第二條安全監督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訂、修訂本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輕烴分餾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和罐區安全監督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9、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0、按公司有關規定,負責制訂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1、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廠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2、負責對廠各車間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3、檢查督促有車間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第三條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三同時”。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作法,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減少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6、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或修訂的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和工藝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負責因工藝技術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參加其他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3、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組織技措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用時的“三同時”審查。
4、組織并檢查各車間生產操作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5、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6、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7、在技術改造和新建、改擴建裝置建設時,負責組織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和審查工作。
第五條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2、負責各種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采暖通風裝置及工業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級不夠的電器設備進入生產裝置。
3、負責組織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氣瓶、防塵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安技裝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用。
4、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整改,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5、負責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6、對外來檢修和有關人員等,應組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貫徹有關施工紀律的管理規定。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報告,參加其它報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六條保衛部門全職責。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負責進廠人員的證件檢查、臨時入廠人員的入廠檢查或檢查登記,以及對上述人員禁帶煙火進廠的安全檢查,負責關鍵要害部門安全生產保衛工作。
2、負責各類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3、組織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保衛檢查工作。
第七條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安全規定,負責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負責車輛維護保養,確保安全行駛。
3、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交通安全管理,負責維護廠區交通安全及各類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第八條綜合服務部門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職責、規章制度及各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和隱患整改。
3、負責按規定標準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溫飲料的供應、發放工作。
4、負責食堂、多功能廳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5、負責本部門所屬柴油機灶、熱水加熱器、電氣設備及其它設備的安全管理。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四
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3、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4、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5、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6、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8、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專業15篇)篇十五
1、臨時電氣線路治理制度的規定,主要針對臨時用電,起到用電安全、合理安排電源的治理作用。
2、臨時線路布線需工程部配電領班現場勘探,確定現場臨時用電布線的可行性。工程部配電領班布線前需做如下工作:
(1)電源進線及配電箱的線路走向、位置;
(2)進展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氣的類型、規格;
(3)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4)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5)組織配電電工布線。
3、臨時用電布線、線路修理和撤除,必需由工程部電工操作。
4、工程部有義務對用電人員進展培訓,用電人員也應做到:
(1)把握安全用電根本學問和所用設備的性質;
(2)使用設備前必需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并檢查電氣裝置和愛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在缺陷狀態下運轉;
(3)停電的`設備必需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愛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愛護零線和開關箱,發覺問題,準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
必需由工程部電工處理。
5、臨時用電必需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3)技術交底資料;
(4)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調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修理工作記錄。
6、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配電領班或以上級別的工程人員負責建立與治理。其中《電工修理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并于臨時用電工程完畢后統一歸檔。
7、臨時用電現場需由電工定期巡檢,對擔心全因素,必需準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